中国CDM项目注册在2013年后基本完全停止 原图定位 存量方面:实施规则对最受关注的 CDM 与 A6.4 的衔接过渡做出了安排,允许 2013年后注册的 CER 过渡至新机制。此前《巴黎协定》谈判最大的争议就在于《京都议定书》CDM 项目产生的 CER 是否可以结转至 A6.4 机制下。此次 COP26 各方最终达成一致,允许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后注册的 CDM 项目所签发的 CER 过渡至新机制,但只能用于实现缔约方第一个 NDC(最晚到 2030 年),在此之前发放的 CER 将不予以结转。结转后的CER 还将被标记为“2021 年之前的减排量”(pre-2021 emission reductions),但实施规则未明确表示 2021 年后签发产生的 CER 是否可以被后续转结至 A6.4,我们倾向于认为,仅 2013 年 1 月 1 日后注册,2021 年以前产生的减排量才能够用于 NDCs 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