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储备开发相关政策 原图定位 利润率最高可达 12%,成本管理不断细化。棚户区改造本质属于一二级联动开发,相关利润成本结算可以参考北京市关于土地储备一级开发的模式。根据 2005 年颁布的《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按照开发机构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1、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土地开发的项目,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 2%,类似于 代建模式;2、由企业出资实施土地开发的项目 ,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 8%。同时,根据 2015 年颁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利润管理的通知》,企业开发利润率可根据开发的时间进展动态调整,收益率最高可达到 12%。2021 年颁布的《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储备土地开发及棚改的开发成本费用细则及监管措施,但未对开发利润率做出进一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