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的双轨制授信模式 原图定位 伴随资本市场的发展与进步,台湾信用交易制度从试错到完善。台湾双轨制授信模式并不是在初期就确立的,而是在不断试错中形成的,是台湾当局对融资融券交易制度不断进行改良的结果,这种改良一直延续到现在,从未间断过。1962年,台湾出现了最初的融资融券雏形,其方法是交易者先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在日后再进行交割,也可以在约定交割日前进行反向对冲,并于交割日补上价差,此种交易方法带有一定的杠杆性,但投机性强,使得市场风险加大。1973年,台湾将交易的保证金率调整为 100%,这样实际上就是取消了信用交易。1974 年,《授信机关办理证券融资业务暂行操作办法》制定,台湾当局正式指定交通银行、台湾银行与土地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办理信用融资交易,台湾的信用交易制度正式成立,但此时仍然没有规定可以办理融券业务。1979年 7月,台湾制定了《证券金融事业管理规则》,规定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办理相关证券金融业务,业务范围中就包括融资融券。1980年 4月,复华证券金融公司成立,融资和融券交易业务分别于 4 月和 7 月开始办理,台湾的卖空制度才真正确立,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