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一种基于计算机语言编译的,由非中央银行发行的或者没有统一发行机构的,具有部分货币职能或者近似职能的类似货币。一般来说,虚拟货币在一定固定范围内流通,主体包括发行者、持有者与其他第三方。目前,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也无法在所有流通领域代替法币,但随着虚拟经济的发展,虚拟货币的职能也会随之变化,越来越多的流通需求和技术进步使得虚拟货币的影响越来越大,对现实经济的作用力也会与日俱增。除去极个别特殊的虚拟货币,一般来说,虚拟货币普遍具有去中心化、需调控性、近似货币性、虚拟性等特点。
2、虚拟货币有哪些?
虚拟货币按照其实现功能及自身特点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四类:
(1)泛虚拟货币
泛虚拟货币,主要是一种积分形式,可抵扣相应现金。比如集分宝,是由支付宝提供的积分服务,它可以作为现金使用,用途范围也非常广泛,可以在支付宝合作网站使用,比如在淘宝网、天猫商城等网站抵扣相应现金进行购物,同时还支持还信用卡、缴水电煤费用、兑换彩票或礼品甚至是捐款献爱心。
(2)服务币
服务币主要是指虚拟社区运营商为了鼓励用户之间进行资源共享而设立的一种虚拟货币,用户要获得这种虚拟货币,必须按照虚拟社区的规则参与特定的虚拟社区活动。如豆瓣小豆,是豆瓣社区为了促进用户互动而设立的虚拟货币,除了系统的不定期奖励发放,用户可以通过在豆瓣社区创作优秀的作品来获得小豆,然后通过小豆换取折价券或代金券,去豆瓣合作的网站购买实体商品。
(3)游戏币
游戏币是虚拟社区发行的可以通过现实货币来购买的一种虚拟货币,购买后一般不能或者很难兑换回现实货币。通过游戏币可以在虚拟社区购买虚拟商品或服务,一般不能购买实体商品或服务。如腾讯公司发行的Q币,可以用来购买腾讯公司自己提供的虚拟商品或服务。再如Amazon为了刺激用户在其市场购买应用程序,进而激励Android开发者为其编写应用而推出的亚马逊币(Amazon
Coins),用户可以通过亚马逊币来购买Kindle
Fire里的应用程序和道具。同时也包括像“第二人生”这种大型角色扮演游戏系统中的可以与美元自由兑换并拥有浮动汇率的林登币,不但可以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也可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
(4)“货币”
指没有发行主体,与现实货币有兑换汇率,用户既可以用现实货币来购买,也可将其出售换回现实货币的一种虚拟货币,既可以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也可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如比特币(Bitcoin)和莱特币(Litecoin),没有特定的发行机构,都是P2P(Peer-to-Peer)形式的虚拟货币,以一种点对点的的计算机传输技术为基础通过大量计算产生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3、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区别
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从金属货币到纸质货币,货币的形态也经历了从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发展历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了在互联网上实现货币的转移与支付,20世纪90年代人们创新了电子货币这一新的货币形态,于是货币与网络紧密联系起来,随后网络虚拟货币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为互联网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都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以电子信息为载体的数字货币,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和使用,在功能和特性上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但是在货币性质、法律地位等方面有着很大不同,必须加以区分。
首先,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一般是银行等机构。电子货币提供是银行的信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电子货币并不是为了依靠电子货币盈利。电子货币的实质是法币的电子化形式,法币的发行背后有国家信誉和税收作为保障。而虚拟货币发行者多数是第三方机构。这些虚拟货币的发行保障是发行者的财务稳定情况和运营状况,这种保障与国家信誉作为保障的电子货币无法相提并论。
其次,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式不同。其实虚拟货币的发行分为两类,一种是法币购买虚拟货币,第二种是通过网络活动获得虚拟货币。其实法币购买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在发行规则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类似。这两种发行都需要用户在获得虚拟货币或者电子货币的同时支付等额的法币给发行者,且发行者有权支配这部分有偿获得的法币。这类有偿获得的法币是一种预支消费。而第二中网络活动获取的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不存在任何交集。
最后,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的支付方式和支付范围不一样。电子货币属于通用型支付手段,在法币流通范围内。而虚拟货币属于不完全支付手段,只能在固定范围之内支付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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