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债转股相关政策一览 原图定位 2017 年 5 月,《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保监发〔 月,《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442 号)正式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19;此后,发改财金 2019 年 1276 号文、银保监办发 2020 年 82 号文等进一步拓宽了保险机构实施债转股的参与渠道和资金来源20,21。近年来政策利好叠加保险资金的期限匹配优势,未来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保险机构可能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