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21-2022年我国中央政府部门关于物业行业的重点政策梳理
1、2021.12.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提出“居民就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共识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居民对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线上)确认的,方可开工改造”。
2、2021.12.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度。物业应从管理制度、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方面规范相关管理服务内容,并向居民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3、2021.12.27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4、2022.3.5国务院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社区养老、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5、2022.3.23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可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据已有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
6、2022.3.2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在《制度》的《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情况表》中,提升类改造内容中包含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含改造前已实施)、改造后新增物业管理的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含改造前已实施)、改造后新增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
7、2022.3.29国务院修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提出“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8、2022.5.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协助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一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和消毒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政府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补偿”。
9、2022.5.20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健全完善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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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2021-2022年我国地方政府部门关于物业行业的重点政策梳理
1、2022.1.10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关于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项目账户的开立、物业服务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预算外事项的处理、物业服务资金的账目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审计、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的情形七项事宜,从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
2、2022.2.9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北京市将重点选择在北京首开集团、万科集团、北京天恒置业集团(北京天恒优家科技服务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旗下的物业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试点。本次“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期限暂定为一年。
3、2022.2.18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支持物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方案指出,发展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组建上海健康养老领域国有企业集团。鼓励为有需求的家庭定制个性化科学育儿指导和上门托育服务等。
4、2022.2.23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座谈会。《条例》共8章84条,从大的方面回答了在物业管理中党建引领作用如何发挥、业主如何规范自治、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规范服务、相关政府部门如何规范监管等问题;从小的方面回答了物业服务费逾期不缴纳有何惩戒办法,物业服务区域内合法公共收益又该如何分配等老百姓特别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5、2022.2.28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监督制度。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为7人以上11人以下单数,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物业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担任。
6、2022.3.30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物业管理可以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管理的方式实施。本市物业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党建引领、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多方参与、协商共建、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施年度考核。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7、2022.4.1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年全覆盖的通知》。《通知》
明确,要在坚持“支部建在小区上”的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实现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的全覆盖。要指导街道办事处核对已成立的业委会信息,确定目前未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在3
内拟成立业委会的时间节点,以此设立本辖区业委会成立率年度目标,逐步实现2024年底全市住宅小区业委会覆盖率100%。
8、2022.4.22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重点围绕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强化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强化改造工程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制定了38条举措。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抓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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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部门官网、中国物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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