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用工的叫法最早源于日本的劳动者派遣。在许多国家,劳务派遣有着不同的叫法,比如欧盟称为临时机构工作(temporaryagency
work,简称TAW),意大利则称为员工租赁(staff leasing),德国则称为雇员转让,美国则称为租赁工作(leasing
work或TAW),西班牙则称为企业临时工作(Empresade Trabajo
Temporal简称ETT),还有一些国家甚至称其为临时性支援服务(temporary help service,简称THS)。
在我国也被称为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人力资源派遣,其中的三方面主体分别是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这三方通过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来实现劳务派遣。首先,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被派遣劳动者成为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然后,劳务派遣单位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依约将其员工派往用工单位从事劳务。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而员工与用工单位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劳务派遣形式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3)集体派遣
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4)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5)派遣转正
劳务派遣工在用人企业长期工作后,由用人企业将其身份转为企业员工,享受企业员工的所有同等待遇。
(6)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7)项目派遣
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
(8)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9)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10)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11)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以上梳理了劳动派遣的定义及形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行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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