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13年到2020年国家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政策的汇总梳理
2013年《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主要内容:(国发【2013】36号)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综合管廊项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地下管网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2014年《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27号)
主要内容: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通过试点示范效应,带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结合新区建设、旧区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
2014年《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
主要内容: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15】42号)
主要内容:明确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工作要求。从明确工作原则和目标、构建制度体系、规范项目实施和构建政策保障四个方面有效促进PPP模式的规范健康发展。
2015年《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主要内容: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2015年《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01号)
主要内容:确立专项资金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的支持,特别对按规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2016年《关于印发城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过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的通知》(建质函【2016】18号)
主要内容:初步构建了“城市综合管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
2016年《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2号)
主要内容:发布了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17年《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建城【2017】116号)
主要内容:首部编制国家级、综合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提出要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至2020年,全国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力争达到2%左右,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2019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主要内容:提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水平,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形成干、支、缆线综合管廊建设体系。
2020年《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各地要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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