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限贷/限售/税收政策
7月23日上海:加强赠与住房审核
自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 5
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8月2日东莞新政: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房 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
“莞八条”出台,包含稳控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房地产税收监管和调节力度、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8项内容。在强化限购措施方面,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等。
8月2日被住建部约谈后浙江金华十条新政调控楼市:买房3年限售
8月2日深夜,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为住建部约谈后首个出台楼市调控的城市。《通知》明确实行住宅3年限售、实行公证摇号销售,以及要求加强二手住宅价格监管、加强金融监管、严格更名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十个方面进行调控。
8月5日北京限购升级,新政打击假离婚购房
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8月5日杭州楼市限购升级!落户未满5年买房需2年社保!未落户需4年社保
杭州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8月5日成都明确赠与住房也需限购
《通知》重点强调,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包括赠与部分份额)直系亲属的,
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同时,还要计入受赠人名下。将住房赠与非直系亲属的,将沿用现有的受赠人需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规定。
8月7日衢州:暂停向1套房以上外地户售房 试点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
《通知》主要包括实行限购管理、扩大限售范围、加强税收调节、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及规范二手住房房源5个方面。《通知》表示,将暂停向在市区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需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此外,暂停向个体工商户以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知发布后,在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8月9日惠州住建局:大亚湾、惠阳非本地户籍限购一套
通知中主要提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区暂停向区域内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通知中的其他主要内容还有:
1、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品质”等出让方式,合理确定出让地块住宅销售限价。
2、对高价楼盘价格进行评估,半年内成交平均折扣率低于95折的,对未推售房源备案价格进行调降,坚决防止价格虚高扰乱市场预期。
3、对超出“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惠州市土地招拍挂。
4、严格执行新购住房三年限售政策。
点评:从一二线城市到三四线城市蔓延,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限购城市的行业,或在限购的严厉程度上继续加码,“赠与房”、“假离婚”成关键词。目的都是为了打击通过取巧手段获得购房资格,扰乱市场调控的行为。
二手房指导价
7月9日沪整顿挂牌价格虚高,规范二手房市场秩序
在本市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7月8日西安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7月23日绍兴:将建立二手房成交 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明确提出规范二手房挂牌行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7月26日无锡住建局: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无锡房地产市场网等平台发布。
点评:据不完全统计,7月至8月初就有上海、西安、绍兴、无锡、东莞、衢州、金华7个城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加上此前的深圳,成都、宁波,全国已有10个城市加入二手房指导价的行列,预计今后会有更多的城市把一直处于监管范围之外的二手房价格纳入监控范围。
市场监管政策
7月23日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通知》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
7月29日住建部约谈银川等五城将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4日北京西城区:严禁炒作学区房 对于落实不到位企业依法处理
区房管局组织辖区内链家、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麦田、中原等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于7月4日召开工作会,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配合教改政策落地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介绍了西城区教改政策,并再次强调了严禁炒作学区房的工作要求,要求各机构加强房源发布管理,不得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
7月28日广州: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严厉查处制造市场恐慌等行为
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行为,二是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7月28日深圳房产中介协会: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对照以下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房产产权重要信息,将产业用地上建设的厂房、宿舍、产业研发、办公类建筑包装或虚假宣传为“产办公寓”诱骗消费者;隐瞒转让条件与转让过程产生的高税费,以及持有过程中每年产生的税费等重要信息,诱导消费者注册公司购买“产办公寓”;诱导消费者使用“气球贷”等金融产品,但对消费者隐瞒后续可能产生无法续贷的情况及风险;诱导消费者伪造银行流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8月3日海口加强打击房地产销售乱象 处罚15家中介机构和2家地产项目
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预付款、虚假宣传、房地产中介未备案销售等违规行为,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房地产中介及企业,共对1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和2家房地产项目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共136180元。
点评:在打击中介虚假宣传、虚假房源及诱导消费者使用违规金融产品方面不断深入。
金融政策
7月23日上海房贷利率大幅上调:首套5%,二套5.7%!
7月24日起,首套房贷款利率从原先的4.65%调整至5%,二套房利率从5.25%上调至5.7%。
点评:除房贷集中度和调控等原因外,银行面临信贷吃紧也是一大因素。利率上调后,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房价的趋稳。
其他政策
7月5日北京西城区将实行多校划片
北京市西城区明确,2020年7月31日后购房家庭,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7月12日太原出台新规: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有学区内一个小学学位
为防止学区房炒作,今年起,太原市将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来源:《58安居客:全国二手房市场报告(202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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