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2021年12月-2022年3月减税降费政策汇总梳理
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主要内容:《公告》称,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主要内容:《公告》指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022年3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主要内容:把围绕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宏观政策落实落细。退税减税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要尽快推出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方案,确保税款按既定时限退到企业账上。对其他减税降费政策,抓紧研究延期、扩围、加力的安排。推动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利润及时入库、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的转移支付及时直达市县基层。引导金融机构出台具体措施,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2022年2月22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
主要内容: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在去年1.1万亿元基础上,今年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市场主体会有更多获得感。
2022年1月5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减税降费座谈会
主要内容:减税降费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既改革增值税制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又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催生大量市场主体,起到了培育税源、扩大税基作用,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良性循环。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要继续做好
“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确保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稳住宏观经济大盘。要延续到期的减税降费措施,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对受疫情影响重的服务业等困难行业实施精准帮扶。
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主要内容: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二是继续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上述三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主要内容: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要向制造业倾斜,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力度,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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