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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新赣江新赣江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73167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 36 号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1-1-1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
2、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2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发
3、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1-3 本次发行概况
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发行股数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7,075,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561,25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9,636,250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9.45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1
5、月 31 日 发发行后行后总股本总股本 68,300,0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1 月 20 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68,300,00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70,861,250 股。1-1-4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书正文内容: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6、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承诺的说明二、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承诺,包括稳定股价的承诺、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7、“九、重要承诺”。三、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三、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四、公司从事保健品业务的计划情况四、公司从事保健品业务的计划情况 2021 年 9 月,众源药业取得赣(2021)吉安市不动产权第 0072528 号土地的使用权,众源药业初步计划分期进行建设,其中:项目一期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中成药产品的生产;项目二期,众源药业初步计划建设三栋大健康相关的现代化综合车间,新增功能性保健食品的生产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源药业尚未启动项目二期生产项目的建设工1-1-5
8、作,也未开展保健品相关产品的研发,未获取保健品生产需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国家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或备案凭证。后续,众源药业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在对保健品生产项目充分论证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五、特别风险提示五、特别风险提示(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全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6,271.40 亿元,较上年增长 77.90%,显示了较高的业务增速和提振幅度,行业呈现稳定增长势头。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下游终端客户主要制剂生产厂家、零售药店和消费者,行业的发展与人口发展、经济状况和医药环保政策等
9、因素紧密联系。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消费支出结构,进而影响人们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如果未来全球经济波动下行或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将会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二)(二)原料药市场集中风险原料药市场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7,836.36 万元、8,395.64 万元、10,959.37 万元和 5,805.2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08%、45.97%、52.71%和 56.42%,报告期内对公司营业毛利的贡献均超过 70%,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原料药客户的销
10、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4,280.58万元、4,494.78 万元、7,647.21 万元和 4,416.23 万元,占各期原料药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2%、53.54%、69.78%和 76.07%,占比较高,且 2021 年和 2022年 1-6 月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虽然公司与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等主要原料药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原料药销售的稳定性,但公司在现有市场规模下进一步增加市场份额存在一定难度。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亦或是主要原料药客户的需求量下降,同时公司如果未能及时开拓新的市场,存在经营
11、业绩增长持续性不足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1-1-6(三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合计共控制公司 98.0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张爱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防止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情况的发生,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差异,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实施影响,做出不利于
12、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决定。(四四)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风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少量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员工代收货款、转贷、个人卡收付等财务不规范事项,同时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公司治理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模式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形成了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和严格的审批检查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医药销售和流通平台的建立,公司的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势必会对公司内控的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在公司的日常采购、销售、内部管理活动中,如果不能
13、持续有效地执行内控制度,可能衍生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违反相关制度、侵占公司利益等情形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财务规范性产生不利影响。(五五)环保风险)环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配备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和方法,未出现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此外,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
14、强,企业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1-1-7 提高,未来国家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从而导致公司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六六)人才技术人才技术风险风险 原料药及制剂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创新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新药开发时间周期很长,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外,还需要稳定的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核心技术团队较为稳定。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行业对技术人才,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加,人力资源的竞争加剧。尽管公司近年来积极参与与外部研发机构的合作,借助外部技术力量提高自身研发实力,但由于总体规模较小,研发投入
15、与国内大型制药企业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七)研发失败的风险(七)研发失败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以重点品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主,涉及琥珀酸多西拉敏原料及制剂、甲硝唑片等。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于在研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成长性和科技创新能力。但药物研发具有技术要求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伴随着研发失败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在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公司可能会面临药
16、品注册审评制度变动或相关标准提高,导致研发注册进度不及预期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甚至导致研发失败。(八)(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向全国蔓延以来,各地政府陆续启动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因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延后复工,对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构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地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如果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各地疫情的突发会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运输,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1-1-8(九)(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7、实施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发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募投项目实施有较大影响。此外,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 24,090.63 万元,按照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683.03 万元,同时产生研发费用 2,799.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
18、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较目前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产能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拓展进展不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存在一定的销售风险,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出现利润下滑的风险。六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9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于 2022 年 11
19、 月 3 日出具了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9月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27415 号)。具体信息详见“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根据审阅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在产业政策、行业格局、经营模式、税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1-1-9 目录目录 声明声明.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4 目录目录.9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0 第二节第
20、二节 概览概览.12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1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3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77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215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244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32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505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521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523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528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538 1-1-1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
21、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发行人/新赣江/公司/股份公司 指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赣江有限 指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系新赣江前身 众源药业 指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源古宝生物 指 江西省源古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奥匹神药业 指 江西奥匹神药业有限公司 老俵大药房 指 江西老俵大药房有限公司 奥匹神医疗 指 江西奥匹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聚优云酷 指 江西聚优云酷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国匠堂 指 江西国匠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袭明堂 指 江西袭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仁华医药 指 江西省仁华
22、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力赛新 指 力赛新(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依脉医疗 指 依脉人工智能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菲佰泰 指 江西菲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尚医尚药 指 江西尚医尚药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凯达咨询 指 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招股说明
23、书、招股书、本招股书 指 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的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化学原料药 指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API),即药物活性成份,具有药理活性可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化学药品制剂 指 药品的活
24、性成分是化学合成药物,和它相对应的包括中药制剂、生物制剂 1-1-11 中成药 指 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 原研药 指 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仿制药 指 是指与参比制剂(一般为原研药)在剂量、安全性和效力(strength)(不管如何服用)、质量、作用(performance)以及适应症(intendeduse)上相同的一种仿制品 CRO 指 为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 的缩写,意为新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合同形式向制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研究服务的专业机构 处方药
25、(RX)指 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非处方药(OTC)指 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系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药物生产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 的缩写,即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LP 指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的缩写,即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CP 指 Good Clinical Practice 的缩写,即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临床研究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QA 指 Q
26、uality Assurance,品质保证 QC 指 Quality Control,品质控制 飞行检查 指 Unannounced Inspection,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 1-1-12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股说明书全文。一、一、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5583T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新
27、赣江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 873167 有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0 日 股份股份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1,225,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爱江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 36 号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 36 号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张爱江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严棋鹏 主办券商主办券商 财通证券 挂牌挂牌日期日期 2019 年 2 月 1 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证监会行业分类 C 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
28、业分类 C 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 C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C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张爱江,直接持有公司 68.0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共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98.03%的股份。其中,张爱江和张明为父子关系,张爱江和张佳、张咪为父女关系,张佳和严棋鹏为夫妻关系。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原料药产品主要为葡萄糖酸钙、
29、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等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公司主要化学药品制剂为维生素 C 咀嚼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酚氨咖敏片等,属于维生素类用1-1-13 药和感冒类用药;主要中成药为心脑康胶囊、感冒灵胶囊、儿宝膏,属于心脑血管类用药、感冒类用药和补益类用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巩固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业务,并向制剂类业务不断延伸,打造完整的大健康生态链,努力实现由原料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向综合性品牌制药企业的转变。近年来公司重点对制剂业务进行了战略布局,基于在手产品批文,依托现有销售渠道,逐步打造了以维生素类、感冒类药品为核心梯队,以心脑血管类、补益类、骨科类为储备梯队的制
30、剂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年年6月月30日日/2022年年1月月6月月 2021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1年度年度 2020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年12月月31日日/2019年度年度 资产总计(元)305,585,137.91 282,032,972.79 296,724,566.05 249,783,200.73 股东权益合计(元)259,390,690.98 236,536,509.35 232,920,943.13 195,660,95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1、股东权益(元)255,098,285.05 232,176,757.21 223,689,946.10 190,010,684.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9.37%8.96%10.76%10.57%营业收入(元)102,894,752.83 207,913,346.74 182,644,145.47 163,002,576.43 毛利率(%)45.58%44.02%45.17%43.99%净利润(元)22,854,181.63 53,249,666.33 43,709,992.30 25,809,232.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2,921,527.84 54,830,81
32、1.11 46,129,261.16 26,492,912.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2,408,050.99 41,466,095.92 30,911,548.66 23,580,493.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1%22.08%23.62%16.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9.20%16.66%15.81%14.4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 1.08 0.93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 1.08 0.93 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31,989,947.03 46,941,334.18 61,970,318
33、.85 15,716,358.52 1-1-14 金流量净额(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8%3.95%4.03%4.88%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提请
3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7,075,000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取超额
35、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561,25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9,636,250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00%(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27.71%(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9.45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1.67 发行后市盈率(倍)15.57 1-1-15 发行前市净率(倍)1.87 发行后市净率(倍)1.72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后
36、每股收益(元/股)0.6071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5.06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5.48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2.08%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1.09%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山东如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明林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巨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犀牛之星-北交精选巨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赣州工兴中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凯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
37、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且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415,000 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6,135.88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18,556.26 万元(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
38、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4,178.16 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16,413.56 万元(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957.71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142.69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1、保荐及承销费用:1,348.12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533.07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审计及验资费用:459.43 万元;3、律师费用:141.51 万元;4、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8.65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68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
39、额配售选择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1-1-16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5.57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40、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16.15 倍;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72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69 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1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6071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5852 元/股;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
41、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若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4.62 元/股;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48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5.59 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1 年
42、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1.09%,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10.46%。七、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一)保荐人、承销商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启诚 注册日期 2003 年 6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679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
43、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顾磊 签字保荐代表人 顾磊、吕德利 项目组成员 戴中伟、王彦青、石楠、裘炜杰、胡志良、汤怡平、徐盼慧 (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1-17 负责人 王丽 注册日期 1993 年 3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448M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
44、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王丹、钱伟、揭晖(已离职)(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余强 注册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4063A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肖强光、吴小亚、徐殷鹏、洪烨 (四)(四)资
45、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 5 层 33 联系电话 传真 (六)(六)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中山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 035116 (七)(七)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1-1-18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
46、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一(一)发行人研发创新情况发行人研发创新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知科技创新乃企业活力之源泉,唯有以创新驱动才能保持竞争优势,在行业未来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基于此理念,公司不断努力研发行业前沿技术,改进工艺流程,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激励机制和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自成立以来,公司就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始终把“务实创新”作为企业的文化理念。公司已
47、建立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专注于药学研究、新药开发与生产工艺的改进提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共 22 人,占 2022 年 6 月末公司总人数的 5.46%。目前公司共有在研项目 24 个,涵盖消化道类、心脑血管类、感冒类、维生素类等多个领域,专注于仿制药的研发与生产工艺的改进。公司积极与外部 CRO 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借助科研机构技术力量开展研发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公司陆续与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不断提高研发创新实力提供外部支撑。(二(二)发行人工艺技术创新情况发行人工艺技术创新情况 通过研发创新及科技成果转
48、化应用,公司具备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成功完善并改进了葡萄糖酸钙生产工艺技术、葡萄糖酸锌生产工艺技术、葡萄糖酸亚铁制备方法、维生素 C 咀嚼片制粒技术等多项核心生产技术。同时,公司拥有成熟且具备专利的葡萄糖酸亚铁制备方法和多个复方制剂质量检测技术,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优势,能够有效提升生产反应效率或产品纯度、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三废排放。公司核心技术覆盖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多个产品种类,涉1-1-19 及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维生素 C 咀嚼片、感冒灵胶囊等药物,核心技术体系健全、覆盖产品种类众多,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
49、拥有 40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32 项、外观设计专利 3 项。从 2013 年起,公司就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和 2020 年,公司两次被评为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 年,公司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的第一款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根据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推算,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0年、2021 年公
50、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3,091.15 万元、4,146.61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15.81%和 16.66%,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项的要求。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一(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安排 根据公司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51、议、2022 年 4 月 7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1-1-20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17,060,067 股(含本数
52、)且不超过 17,075,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如下项目: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万元)1 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 19,111.55 17,086.33 2 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 5,005.00 4,507.40 3 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 3,244.24 3,244.24 小计小计 27,360.79 24,837.9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则由公司将按照国家法
53、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1-1-21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投资价值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市场风险一、市场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全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 6,271.40 亿元,较上年
54、增长 77.90%,显示了较高的业务增速和提振幅度,行业呈现稳定增长势头。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下游终端客户主要为制剂生产厂家、零售药店和消费者,行业的发展与人口发展、经济状况和医药环保政策等因素紧密联系。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以及消费支出结构,进而影响人们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如果未来全球经济波动下行或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将会一定程度上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二)原料药市场集中风险(二)原料药市场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7,836.36 万元、8,395.64 万元、10,959.37 万
55、元和 5,805.2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08%、45.97%、52.71%和 56.42%,报告期内对公司营业毛利的贡献均超过 70%,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原料药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4,280.58万元、4,494.78 万元、7,647.21 万元和 4,416.23 万元,占各期原料药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62%、53.54%、69.78%和 76.07%,占比较高,且 2021 年和 2022年 1-6 月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虽然公司与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等主要原料药客户长期
56、、稳定的合作关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原料药销售的稳定性,但公司在现有市场规模下进一步增加市场份额存在一定难度。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亦或是主要原料药客户的需求量1-1-22 下降,同时公司如果未能及时开拓新的市场,存在经营业绩增长持续性不足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三)原料药市场空间风险(三)原料药市场空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产品毛利率较高,原料药产品营业毛利贡献均超过70%,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公司原料药产品主要由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和葡萄糖酸亚铁构成,其中,主导产品为葡萄糖酸钙。根据2022-2028 中国医药级葡萄糖酸钙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9-20
57、21 年度,公司葡萄糖酸钙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比例分别为 70.60%、68.52%和 69.07%,占比较高。虽然公司与国内主要葡萄糖酸盐原料药需求方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其唯一或主要的供货商,报告期内原料药产品的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并在国内市场保持了较高的占有率,但原料药产品的销售规模整体仍偏小,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的难度较大。如果未来原料药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有限,或者主要竞争对手竞争力大幅提升,公司存在销售市场增长持续性不足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二、经营风险二、经营风险(一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实
58、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合计共控制公司 98.0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张爱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防止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情况的发生,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差异,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实施影响,做出不利于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决定。1-1-23(二二)内)内部控制部控制的风险的风险 报告期内,
59、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少量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员工代收货款、转贷、个人卡收付等财务不规范事项,同时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未事前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公司治理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模式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形成了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和严格的审批检查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医药销售和流通平台的建立,公司的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势必会对公司内控的规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在公司的日常采购、销售、内部管理活动中,如果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内控制度,可能衍生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违反相关制度、侵占公司
60、利益等情形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财务规范性产生不利影响。(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产品直接材料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7.31%、64.50%、64.94%和 61.26%,直接材料投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化工原材料、中药材等,化工原材料供应商若因产业政策或环保政策的变动破坏了生产的稳定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及盈利能力;中药材则多为自然生长、季节采集,其产量和品质主要受自然气候、土壤条件以及甄选和炮制工艺的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若上述因素短期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涨,将对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61、四)环保风险(四)环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配备了较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对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和方法,未出现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此外,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企业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未来国家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从而导致公司环保投入进一步1-1-24
62、加大,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五(五)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对设备、操作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较高。尽管公司已取得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并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配置了较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优化了生产工艺,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机器设备故障、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外,如果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安
63、全生产标准,公司面临着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增加、相关成本相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六)(六)人才技术人才技术风险风险 原料药及制剂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创新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新药开发时间周期很长,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外,还需要稳定的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核心技术团队较为稳定。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的加剧,行业对技术人才,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的需求增加,人力资源的竞争加剧。尽管公司近年来积极参与与外部研发机构的合作,借助外部技术力量提高自身研发实力,但由于总体规模较小,研发投入与国内大型制药企业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公司存在核心技
64、术人员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七)研发失败的风险(七)研发失败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以新药研发和重点品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主,涉及琥珀酸多西拉敏原料及制剂、甲硝唑片等。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于在研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成长性和科技创新能力。但药物研发具有技术要求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伴随着研发失败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不到1-1-25 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在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公司可能会面临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变动或相关标准提高,
65、导致研发注册进度不及预期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甚至导致研发失败。(八)(八)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的风险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众源药业存在部分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该等房屋为包装库、值班室、老办公楼、锅炉房等,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面积为 4,457.35 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子公司众源药业已建成房屋总面积约 7.74%,占比较小,主要为辅助性建筑,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但若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拆除,公司将会产生一定的损失。(九)(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6、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向全国蔓延以来,各地政府陆续启动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因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延后复工,对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构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地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如果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各地疫情的突发会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运输,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十)(十)药品质量风险药品质量风险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其产品质量尤其重要,国家对药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储存环境等均有严格的要求或限制。在药品生产、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的全流程中,均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
67、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如果未来公司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十一)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十一)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化学药品制剂毛利率分别为 32.44%、31.39%、30.22%和28.67%,每年略有下降,但基本稳定;公司中成药毛利率分别为 12.07%、13.10%、4.03%和 6.93%。2020 年相对 2019 年上升 1.03 个百分点,变化不大;2021 年相对 2020 年下降 9.07 个百分点,有较大下降幅度;2022 年 1-6 月,中成药毛利率1-1-26 较 2021
68、年度上升 2.9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针对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公司与部分长期合作客户签订框架协议,价格锁定时间较长,一般为 1-3 年,当原材料大幅变动时,尽管发行人可以与大客户重新谈判价格,但价格调整速度存在滞后,且价格增幅受制于原框架单价、存在增幅不及成本涨幅的情况。如果持续上涨的原材料价格不能及时传导至销售价格的调整,则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毛利率有持续下滑的风险。(十二)公司产品被调出医保用药目录的风险(十二)公司产品被调出医保用药目录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心脑康胶囊、乌鸡白凤丸、葡萄糖酸钙片等 9 个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1
69、,715.97 万元、1,683.46 万元、1,668.83 万元和 785.8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53%、9.22%、8.03%和 7.64%。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有利于提高药品知名度,增强医生和患者对药品疗效的信心;在医院准入方面,药品纳入医保在医院准入流程等方面更为便捷,有利于医药企业拓展其医院覆盖范围。公司上述产品已纳入医保目录多年,目前不存在各项规定中直接调出医保目录的情形,在可预见的期间内调出医保目录的风险较小。但是医保目录是一个持续动态调整过程,上述主要产品存在被调出医保目录的可能。若上述主要产品被调出医保目录,则可能导致被调出医保目录产品销售收入下滑,
70、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十三)公司仿制药未能(十三)公司仿制药未能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的风险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根据 2016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和 2018 年 12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国内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在研及募投产品中,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收入分别为 2,254.85
71、 万元、1,429.62 万元、1,488.40 万元和 622.9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83%、7.83%、7.16%和 6.05%,占比较高。目前,公司对1-1-27 乙酰氨基酚片、盐酸小檗碱片、甲硝唑片、盐酸雷尼替丁胶囊和尼群地平片产品一致性评价尚未完成,部分产品尚未开展一致性评价。因为目前公司在产、在研和募投项目中均涉及需要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因此如果未来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可能使公司相关产品丧失市场竞争力或丧失相关仿制药批文,对公司盈利能力、研发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十四)十四)授权商标和商标授权业务模式的风险授权商标和
72、商标授权业务模式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经销销售模式中,采用商标授权模式和自有品牌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商标授权模式的销售收入占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2%、67.74%、70.31%和62.74%,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子公司仁华医药和奥匹神药业经营贸易类业务,贸易类产品来自于公司自产和向外部采购,仁华医药和奥匹神药业在向公司或外部单位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不存在加工环节,并通过购销差价获取盈利。其中奥匹神药业少量外采产品通过授权商标生产的方式对外销售。若商标授权期满,商标授权人不续约
73、或奥匹神药业授权商标生产企业不再与奥匹神药业合作,可能会对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和贸易类业务的销售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十五)感冒类产品销售收入持续下滑的风险(十五)感冒类产品销售收入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感冒类产品收入合计分别为 2,509.02 万元、1,703.80 万元、1,850.87万元和561.8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39%、9.33%、8.90%和 5.46%,2019 年至 2021 年占比较大。2020 年度,受疫情及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移出医保目录影响,感冒类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2021 年度随着疫情形势缓解,感冒类产品销售收入
74、有所回升;2022 年 1-6 月受疫情反复影响,感冒类产品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滑。目前“新冠”疫情反复,公司感冒类产品市场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若公司感冒类产品销售收入持续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将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十六)原料药毛利率下滑风险(十六)原料药毛利率下滑风险 1-1-28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原料药毛利率分别为66.80%、69.93%、66.18%和65.08%,虽然公司在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市场份额位居前列,拥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毛利率较高。但是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升,公司受限于下游客户集中而无法及时将成本变动传导至终端售价,则公司原料药毛利率可能会随之降低。(十七)商标授
75、权业务模式依赖的风险(十七)商标授权业务模式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主要通过商标授权、自有品牌和受托生产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目前公司自有品牌销售渠道尚处于建设初期,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主要以商标授权模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商标授权模式的销售收入占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2%、67.74%、70.31%和 62.74%,占比较大,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的销售对商标授权人及其渠道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若商标授权期满,商标授权人不续约,将会对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的销售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十八)合作研发的风险(十八
76、)合作研发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围绕失眠用药、消炎类用药、感冒类用药等特色细分领域,积极开展新产品合作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研发费用分别为 405.84 万元、227.92万元、289.55 万元和 189.36 万元,占研发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51.07%、30.96%、35.27%和 48.66%。未来,如果合作研发机构出现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监管规定等情形,导致其与发行人合作关系出现中断或终止,且发行人自主研发团队不能及时有效推进后续研发工作,则可能延缓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进度,延长在研产品上市周期,进而延迟公司新产品预期收入的实现,最终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和发展产
77、生不利影响。(十九)奥匹神药业不能完成考核指标的风险(十九)奥匹神药业不能完成考核指标的风险 众源药业、尚医尚药和罗来兵于 2020 年 1 月签署合资协议,共同设立奥匹神药业。根据合资协议,罗来兵承诺奥匹神前三年保底经营指标为:前 12个月,发展会员数量 10,000 家,销售收入 2 亿元,年度经营亏损不得超过 3001-1-29 万元;至第 24 个月,发展会员数量 30,000 家,销售收入 6 亿元,年度经营亏损不得超过 600 万元;至第 36 个月,发展会员数量 60,000 家,销售收入 10 亿元,经营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因疫情原因奥匹神药业无法完成合资协议约定的业
78、绩考核指标,因此,众源药业、尚医尚药和罗来兵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签订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进行顺延。奥匹神药业能否完成考核指标,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虽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奥匹神药业已逐步消除部分不能完成考核指标的因素,且 2022 年1-6 月,奥匹神药业已扭亏为盈,但由于疫情反复等原因,奥匹神药业仍然存在不能完成考核指标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十)仁华医药分红款被追回的风险(二十)仁华医药分红款被追回的风险 根据吴力勇与发行人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 关于股权回购协议的补充条款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出具的股东放弃表决权与剩余财产分配权的声明,发行人持有的仁华
79、医药剩余 20%股权实质为明股实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仁华医药根据协议约定已向发行人支付固定利息 14.87 万元,目前,发行人已将上述 20%股权转让给吴力勇,后续仁华医药无需再向发行人支付固定利息。参考人民法院关于“明股实债”的相关判决,如仁华医药投资人与融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主张发行人持有仁华医药的股权系真实的股权,要求发行人返还仁华医药已支付的固定收益,人民法院可能会支持该主张,该固定分红款存在被追回的风险。虽然仁华医药大股东吴力勇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爱江已出具承诺,若上述固定利息被收回,将向发行人支付相应利息,但是若吴力勇和张爱江支付不及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带来一
80、定的不利影响。三、财务风险三、财务风险(一)会计差错更正风险(一)会计差错更正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对 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度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更1-1-30 正内容主要为收入净额法确认、收入及成本跨期调整、成本费用重分类等事项,主要系发行人相关财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够谨慎、准确所致。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570.39 万元和-218.41 万元,变动比例分别为-18.10%、-4.73%,未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若未来发行人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够谨慎、准确,导致未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或未能严格执行相
81、关财务内控制度,则可能存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二)(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
82、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各子公司均满足小微企业条件。如果子公司不再满足小微企业条件,则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上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三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47%、15.81%、16.66%和 9.20%,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公司本次募集
83、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其经济效益需随时间逐步发挥。若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不能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四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1-31(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发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募投项目实施有较大影响。(二)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
84、风险(二)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和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较目前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产能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拓展进展不畅,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生销售风险。(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
85、将增加 24,090.63 万元,按照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683.03 万元,同时产生研发费用 2,799.00 万元。若由于市场出现变化等因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四)募投项目毛利率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四)募投项目毛利率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本次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的预测毛利率相比现有毛利率较高,主要基于自有品牌知名度的提高、销售渠道的完善及扩宽、智能化生产线带来的单位人工及单位材料等成本的下降,尽管募投项目毛利率的测算依据较
86、为合理、谨慎,但仍然存在因上述假设的实现不及预期导致募投项目毛利率无法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五五、发行失败风险、发行失败风险 1-1-32 公司目前股东人数较少、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存在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人数、发行后股东人数、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等不符合进入北交所上市条件或者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1-1-33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xi Xinganjiang Pharma
87、ceuticalCo.,Ltd.证券代码 873167 证券简称 新赣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5583T 注册资本 51,225,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张爱江 成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20 日 办公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 36 号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 36 号 邮政编码 343000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http:/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严棋鹏 投资者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片剂
88、、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锭剂、原料药、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兽药生产与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 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 二、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一)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自挂牌之日起至2021 年 6 月 6 日为基础层企业。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发布 2021 年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6
89、62 号)以及2021 年定期调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正式名单(股转系统公告2021662 号附件 1),公司由基础层调为创新层。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1-1-34 属层级为创新层。(二)(二)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主办券商为财通证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变更。(三)(三)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更换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审计机
90、构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及 2022 年半年报审计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四)股票交易方式及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其变更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变更。(五)(五)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进行一次股票发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2021 年 2 月,公司挂牌后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总数为 142.50 万股,由刘晓鹏和严棋鹏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刘晓鹏认购 100 万股,严棋鹏认购4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1、人民币 7.02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00.35 万元,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新建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同意公司进行定向发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进行审验,1-1-35 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101002 号”验资报告。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总
92、额为 1,425,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8,7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6,25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 年4 月 15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六)(六)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七)(七)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张爱江;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八)(八)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四次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毕,具体如下:1、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年半年度权益
93、分派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49,8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940,000.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2、2019 年年度权益年年度权益分派分派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49,8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1-1-36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2,450,000.00 元(含税)
94、,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3、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51,225,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490,000.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4、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1,225,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
95、0 股派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5,857,5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三、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四、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爱江直接持有公司 68.05%的股份,并通过凯达咨询间接持有公司 9.2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77.2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1-1-37 张爱江及其子女张明、张佳、张咪为一致行动人,严棋鹏为张佳配偶。张明直接持有公司 9.72%股份,张佳直接持有公司 4.86%股份,并通过凯达咨
96、询间接持有公司 0.49%的股份,张咪直接持有公司 4.86%股份;严棋鹏直接持有公司0.83%股份,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经营决策有一定的影响。故张爱江与张明、张佳、张咪、严棋鹏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张爱江,男,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6612*,住所为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张明,男,199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9112*,住所为杭州市拱墅区祥符镇*。张佳,女,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8811*,住所为
97、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张咪,女,199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9002*,住所为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严棋鹏,男,198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331003198710*,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凯达咨询直接持有公司 9.70%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2MA37R5DG3
98、P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16 日 营业期限营业期限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28 年 3 月 15 日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北大道 1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爱江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1-1-38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凯达咨询的
99、出资结构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元)认缴出资(元)实缴出资(元)实缴出资(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 张爱江 普通合伙人 1,900,000.00 1,900,000.00 95.00%2 张佳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100,000.00 5.00%合计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涉诉、司法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四)(四)控股股东
100、、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爱江控制的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爱江控制的企业(1)凯达咨询 凯达咨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四、(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2)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62230 住所住所 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爱江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5 年 04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101、 石墨烯应用项目研发、应用科技成果推广、汽车电子产品研发销售。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1-39 张爱江 178.00 89.00%张燕文 22.00 11.00%合计合计 200.00 100.00%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二者不存在同业竞争。(3)四川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MA659B3A29 住所住所 绵阳科创区创新中心 2 号楼 2 楼 230 室众享空间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肖风华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0
102、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汽车照明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能源管理集成控制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转让及系统集成;LED 电源、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范围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张爱江 250.00 50.00%肖风华 150.00 30.00%邹青松 100.00 20.00%合计合计 500.00 100.0
103、0%四川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二者不存在同业竞争。(4)四川奥源激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MA69LET467 住所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灵创科技园阳光楼 602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王海英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灯具;照明灯具制造;智能能源管理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1-40 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
104、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张爱江 250.00 50.00%王秋根 150.00 30.00%邹青松 100.00 20.00%合计合计 500.00 100.00%四川奥源激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二者不存在同业竞争。2、实际控制人张明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张明控制的企业(1)台州市渊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MA2HG0N262 住所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春晖西路 8 号内综合楼 2 楼 208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明 注册资本注册
105、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张明 500.00 货币 100.00%合计合计 500.00/100.00%台州市渊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2)台州市佐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MA2HFYGU81 住所住所 浙
106、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春晖西路 8 号内综合楼 2 楼 214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明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44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1-41 张明 1,116.00 货币 77.50%张燕朝 144.00 货币 10.00%张燕荣 144.00 货币 10.00%龚华银 36.00
107、 货币 2.50%合计合计 1,440.00-100.00%台州市佐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3)台州市源众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23186 住所住所 仙居县福应街道杨府现代工业集聚区东三路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明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4,8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医药中间体(危险化学品除外)、照明灯具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再生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108、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台州市渊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920.00 货币 40.00%张燕娥 1,536.00 货币 32.00%张明 864.00 货币 18.00%台州市佐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80.00 货币 10.00%合计合计 4,800.00-100.00%台州市源众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原料药及制剂,二者不存在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4)浙江有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KDMPM9C 住所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浙江
109、民营企业发展大厦 2 幢 2503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明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8 日 1-1-42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台州市渊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00.00 货币 70.00%张明 300.00 货币 30.00%合计合计 1,000.00-100.00%浙江有
110、鸟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5)杭州筋摩科技有限公司(张明通过浙江有鸟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KK4WF5R 住所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 23 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 2幢 701-47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陈剑毅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健康服务;健身
111、休闲活动;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浙江有鸟科技有限公司 85.00 货币 85.00%陈剑毅 15.00 货币 15.00%合计合计 100.00-100.00%杭州筋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6)浙江斯创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MA2AMF828R 住所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杨府现代工业集聚区东三路
112、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明 1-1-43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2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合成材料制造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张明 1,900.00 货币 95.00%张佳 100.00 货币 5.00%合计合计 2,000.00-100.00%浙江斯创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未来预计从事化学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和公司不存
113、在同业竞争。(7)台州市信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4MA2HG0MY1R 住所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春晖西路 8 号内综合楼 2 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明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张明 450.00 货币 90.00%陈星佐 50.00
114、货币 10.00%合计合计 500.00-100.00%台州市信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不存在同业竞争。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1,225,000 股,在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不超过 17,075,000 股股份,如按本次发行 17,075,000 股股份计算,1-1-44 则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68,300,000 股,新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为 25.00%。(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
115、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 (万股)(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股份性质股份性质 限售情况限售情况 1 张爱江 3,485.7012 68.0469%境内自然人 限售 2 张明 498.0946 9.7237%境内自然人 限售 3 凯达咨询 496.9846 9.702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限售 4 张佳 249.0498 4.8619%境内自然人 限售 5 张咪 249.0498 4.8619%境内自然人 限售 6 刘晓鹏 100.0000 1.9522%境内自然人 限售 7 严棋鹏 42.50
116、00 0.8297%境内自然人 限售 8 曹义海 0.3788 0.0074%境内自然人 非限售 9 王达 0.0885 0.0017%境内自然人 非限售 10 黄如鑫 0.0624 0.0012%境内自然人 非限售 11 现有其他股东 0.5903 0.0114%-合计合计 5,122.5000 100.0000%-(三)(三)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无。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公司实际控制
117、人不存在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的情形。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1-1-45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分公司,拥有 8 家控股子公司和 2 家参股公司。具体架构如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众源药业、众源药业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9835R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佳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丸剂(蜜丸、水丸、水蜜
118、丸)、合剂、酒剂、煎膏剂、软膏剂、搽剂、糖浆剂、消毒剂、卫生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03 年 11 月 13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86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直接持股 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生产中成药;与公司化学医药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形成补充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中成药的生产和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119、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6,604.96 6,232.45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860.62-1,233.86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26.76 21.8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1-1-46 2、源古宝生物、源古宝生物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省源古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2MA3AEE7M05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咪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区
120、6 路 34 号化学三车间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物临床试验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盲人医疗按摩服务,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散装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康复辅具
121、适配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5.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或姓名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出资方式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新赣江 240.00 5.00 货币 80.00%陈玉祥 60.00 0.00-20.00%合计合计 300.00 5.00-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
122、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进行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实现公司医药全产业链服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进行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一期主要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2.45 4.33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2.45 4.33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89-0.6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源古宝生物设立至今尚处于产品研发阶段。3、奥匹神药业奥匹神药业 1
123、-1-47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奥匹神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2MA394CUU1H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爱江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园区六路 34 号职工之家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124、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0 年 1 月 17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股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或姓名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出资 方式方式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众源药业 1,400.0
125、0 1,400.00 货币 70.00%江西尚医尚药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货币 20.00%罗来兵 200.00 200.00 货币 10.00%合计合计 2,000.00 2,000.00-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中成药批发;帮助公司及众源药业销售制剂产品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中成药批发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一期主要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年年12月月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2
126、,561.83 2,447.93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1,564.72 1,552.39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2.33-205.8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4、奥匹神医疗奥匹神医疗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奥匹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2MA39TU9402 1-1-48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来兵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 1177 号绿地国际博览城JLH605-B01 地块 101#商业办公室 1109 室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医院管理,企业管理,
127、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22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奥匹神药业直接持股 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为诊所药店提供培训及咨询服务;实现公司医药全产业链服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为诊所药店提供培训及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
128、期及一期主要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0.00 0.00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0.00 0.00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0.00 0.0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奥匹神医疗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5、聚优云酷聚优云酷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聚优云酷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2MA39TU991A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罗来兵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129、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 1177 号绿地国际博览城JLH605-B01 地块 101#商业办公室 1109 室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22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奥匹神
130、药业直接持股 100.00%1-1-49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宣传推广及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实现公司医药全产业链服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从事宣传推广、为诊所提供医药知识培训服务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一期主要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0.00 0.00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0.00 0.00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0.00 0.00 注:上述财务
131、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聚优云酷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6、老俵大药房老俵大药房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老俵大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2MA39TRHU6G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张爱江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园区六路 34 号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之家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医院管理,企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
132、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20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奥匹神药业直接持股 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药品零售;实现公司布局从医药生产至零售全产业链 主要产品或服
133、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药品零售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一期主要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64.55 68.56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43.20 54.02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30.82-45.98 1-1-5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7、国匠堂、国匠堂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国匠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5MA3ACYA97R 法定代表人法定
134、代表人 陈慧颖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 1177 号绿地国际博览城JLH605-B01 地块 101商业办公室 1109 室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135、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14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奥匹神药业直接持股 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销售珍贵的中药饮片;实现公司医药全产业链服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销售珍贵的中药饮片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一期主要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月
136、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42.91 53.74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32.42 43.52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1.10-16.4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8、袭明堂、袭明堂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江西袭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02MA38QNJ13A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黄秋华 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住所及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工业园井冈山北大道 128 号(综合楼)101 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
137、剂、生化药品、中药材、消毒用品、预包装食品、1-1-51 保健食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化妆品、计生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19 年 7 月 30 日 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0.00 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奥匹神药业直接持股 100.00%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业务的关系 药品零售;实现公司医药全产业链服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药品零售 最近一年最近一年及一期及一期主要财务主要财务 数据数据 项目项目 2022 年
138、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日日/2021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25.85 14.34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54.66-63.06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8.40-29.4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发行人持股比例 力赛新(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1,000.00 35.00%依脉人工智能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428.57 30.00%八、八、董事、监事
139、、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期任期 1 张爱江 董事长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2 刘晓鹏 董事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3 蔡生平 董事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4 曹爱平 董事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140、 年 7 月 28 日 1-1-52 5 程谋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6 石美金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7 肖永欢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张爱江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南昌大学 EMBA;1998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历任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车间主任、采购部主任;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新赣江有限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141、刘晓鹏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历任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董事及副总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新赣江有限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蔡生平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职于吉安市设备安装公司;1994 年 7 月至 2000年 5 月,任职于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历任江西神田
142、制药有限公司工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历任新赣江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爱平先生:195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6 年 9 月至 1991 年 9 月,历任国营吉安地区东固山综合垦殖场会计、财务科长;1991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历任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财务科长、财务处长;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新赣江有限财务总监;2018 年 7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程谋先生:1978 年 3 月
143、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市场部职员;2002 年 8 月至今,历任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经理、研究总监、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药店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4 月 7 日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石美金女士:198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1-53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7 年 1 月至
144、2021 年 9 月,任杭州睿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核算管理专业副总监;2022 年 4 月 7 日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肖永欢先生: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2011 年 4 月至2013 年 4 月,任青原区东固畲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青原区富田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青原区东固畲族乡人民政府副书记;2017 年 5 月至 2
145、019 年 12 月任江西白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2021 年 1月至今,担任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主任、吉安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协会会长;2022年 4 月 7 日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监事、监事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期任期 张燕文 监事会主席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孙香花 监事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刘龙 职工代表监事 202
146、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张燕文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职于仙居县化工药剂厂;1998 年 11 月至 2004年 4 月,任职于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葡萄糖酸钙厂生产部;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新赣江有限仓库管理员;2018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葡萄糖酸钙车间主任。孙香花女士:196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制药工程师。1981 年 9 月至 2001 年 9 月,历任江西赣江制药有限责
147、任公司检验员、化验室主任、质量管理员;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江西神田制药有1-1-54 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新赣江有限质量管理部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质量管理部经理。刘龙先生: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历任新赣江有限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部长。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148、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共 5 名。具体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任期任期 刘晓鹏 总经理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蔡生平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曹爱平 财务总监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张佳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严棋鹏 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28 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
149、下:刘晓鹏先生,详见本节之“八、(一)1、董事”相关内容。蔡生平先生,详见本节之“八、(一)1、董事”相关内容。曹爱平先生,详见本节之“八、(一)1、董事”相关内容。张佳女士,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广西扶绥县招商局科员;2012 年 11 月至 2018 年1 月,任台州市源众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18 年 3 月至今,任众源药业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股份公司董事,2021
150、年 12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严棋鹏先生:198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1-55 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法官;2016 年 10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职员;2018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新赣江有限办公室职员;2018 年 8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二)(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本公司职务本
151、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直接持股 数量(股)数量(股)直接持股直接持股 比例(比例(%)间接持股间接持股 数量(股)数量(股)间接持股间接持股 比例(比例(%)张爱江 董事长 34,857,012 68.05%4,721,354 9.22%张佳 副总经理 2,490,498 4.86%248,492 0.49%刘晓鹏 董事、总经理 1,000,000 1.95%-严棋鹏 董事会秘书 425,000 0.83%-张明-4,980,946 9.72%-张咪-2,490,498 4.86%-合计合计 46,243,954 90.28%4,969,846 9.71%注:张明为张爱江之子;张佳、张咪为张爱江之
152、女,严棋鹏为张佳配偶。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且已经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外,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本公司本公司 职务职务 被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出资额出资额/注册资注册资本(万元)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张爱江 董事长 凯达咨询 200.00 95.00%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 89.00%1-1-56 四川奥源激光电子科技
153、有限公司 500.00 50.00%四川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50.00%吉安市鑫源石油有限公司 200.00 40.00%吉安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00.00 8.06%四川航天五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5,650.00 通过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5.44%长沙普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70.53 通过凯达咨询间接持股16.14%程谋 独立董事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1.02%肖永欢 独立董事 吉安市吉州区尚策先锋创意文化有限公司 50.00 20.00%张佳 副总经理 凯达咨询 200.00 5.00%长沙普济生物
15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70.53 通过凯达咨询间接持股0.85%张燕文 监事会 主席 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 11.00%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兼职情况如下:姓名姓名 本公司本公司 职务职务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关系 张爱江 董事长 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
155、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爱江控制的其他企业 吉安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监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爱江担任监事的企业 1-1-57 四川航天五源复合材料有限 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爱江担任董事的企业 刘晓鹏 董事、总经理 力赛新(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持股 35%的参股公司 程谋 独立董事 广州标点医药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 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程谋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石美金 独立董事 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监 无 肖永欢 独立董事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主任 无 张燕文 监事会 主席 江西赣江石墨烯应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控股股
156、东、实际控制人张爱江控制的其他企业 吉安市凯歌典当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张佳 副总经理 浙江斯创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实际控制人张明控制的企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张爱江与副总经理张佳系父女关系,副总经理张佳与董事会秘书严棋鹏系夫妻关系,董事会秘书严棋鹏系董事长张爱江之女婿,公司董事长张爱江系监事会主席张燕文舅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时间
157、成员成员 职位职位 董事会人数董事会人数 备注备注 2019.01-2022.04 张爱江 董事长 5 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张佳 董事 刘晓鹏 董事 曹爱平 董事 蔡生平 董事 2022.04 至今 张爱江 董事长 7 张佳辞去公司董事,增选 3 名独立董事 刘晓鹏 董事 曹爱平 董事 蔡生平 董事 程谋 独立董事 1-1-58 石美金 独立董事 肖永欢 独立董事(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时间 成员成员 职位职位 监事会人数监事会人数 备注备注 2019.01 至今 张燕文 监事会主席 3 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孙香花 监事 刘龙 职工监事(3)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58、变动情况 时间时间 成员成员 职位职位 高管人数高管人数 备注备注 2019.01-2021.12 刘晓鹏 总经理 4-曹爱平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蔡生平 副总经理 严棋鹏 董事会秘书 2021.12 至今 刘晓鹏 总经理 5 2021.12 新聘任张佳为副总经理 曹爱平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蔡生平 副总经理 张佳 副总经理 严棋鹏 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 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59、由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组成。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薪酬主要根据其所处岗位的职责、重要性、贡献度等因素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监事的薪酬主要结合其担任的行政职务、考核情况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1-1-59 2021 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薪酬(万元)薪酬(万元)1 张爱江 董事长 28.22 2 刘晓鹏 董事、总经理 71.03 3 蔡生平 董事、副总经理 18.42 4 曹爱平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17
160、.88 5 张燕文 监事会主席 13.80 6 孙香花 监事 11.51 7 刘龙 职工监事 18.85 8 张佳 董事、副总经理 8.23 9 严棋鹏 董事会秘书 28.78 总计总计-216.73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6,196.19 占比占比-3.50%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程谋、石美金、肖永欢 2021 年度尚未到任,未从公司领取薪酬。2021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 216.73万元,占同期本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50%。2022 年 1-6 月,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 95.02 万元,占同期本公
161、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4.16%。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从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处领取薪酬的情况,不存在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输送利益等情形。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 (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实 际 控 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限售承诺 1、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
162、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1-1-60 2、自新赣江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新赣江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新赣江回购该部分股份。3、新赣江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新赣江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新赣江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163、或间接持有的新赣江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本企业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决定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本企业将依据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5、自新赣江审议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新赣江完成股票发行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人/本企业将根据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164、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新赣江股份并按规定申请办理股票限售。若本人/本企业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新赣江和保荐机构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6、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监高 2022 年 3月 16 日-限售承诺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自新赣江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165、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新赣江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新赣江回购该部分股份。3、新赣江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新赣江股票1-1-61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新赣江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赣江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担任新赣江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
166、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新赣江股份。5、自新赣江审议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新赣江完成股票发行并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人将根据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新赣江股份并按规定申请办理股票限售。若本人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人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新赣江和保荐机构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7、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新赣江、新赣江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新赣江股票的收益将归新赣江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股份增减承诺 1、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168、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当本人/本企业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1-1-62 的以及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而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4、当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16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5、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6、本承诺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起生效。董监高 2022 年 3月 16 日-股份增减持承诺 1、本人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2、当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情形时,包括但不限于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170、后未满 6 个月的以及因违反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而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3、当本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5、本承诺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起生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3月 16 日-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171、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且
172、同1-1-63 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2、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3)
173、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或增持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
17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 1 项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
175、1 项措施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1-1-64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
176、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 2 项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 2 项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
177、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
178、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 3 项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1-1-65 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 3 项措施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就预案进行书面确认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179、,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预案及承诺。4、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180、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
181、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 2022 年 3月 16 日-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1-1-66 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管理及销售模式,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争取早日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
182、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已制定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前述规定,签订和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盈利水平,增加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
183、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确保公司治理完善和内部控制有效的情况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配置先进设备、加大研发投入、改善绩效考核机制等手段,充分挖掘内部潜能,提高运营效率。5、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
184、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1-1-67 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185、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完成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发布相关新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规出具补充承诺;4、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董事、
186、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3月 16 日-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支持董事会制定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发布相关新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新规时,本人承诺届时
187、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规出具补充承诺;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经营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经营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188、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1-1-68 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若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
189、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如下方式退出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本人在作为新赣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承诺。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 2022 年 3月 16 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
190、以外,本人/本企业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下同)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
191、、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会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1-1-69 如果有证据表明本人/本企业不当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了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本企业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6、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生效且不可撤销,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人/本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公司 2022 年
192、 3月 16 日-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或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实
193、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各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各承诺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或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
194、之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本企业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3、在本人/本企业作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若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董监高 2022 年 3月 16 日-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各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相关承诺”),如1-1-70 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各承诺人同意采取以
195、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或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未履行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经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19 年
196、1 月 1 日至今未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受到任何罚款,亦未与相关员工发生相关劳动争议。承诺人将持续督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体适格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应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决定或应相关员工主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承诺人承诺无条件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足额、及时支付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补偿或赔偿等费用,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
197、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合格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前,因发行人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督促发行人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
198、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后,因发行1-1-71 人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以及督促其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4、本人同时承诺,如因发行人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199、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本人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本人将暂停从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董监高 2022 年 3月
200、 16 日-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后,因发行人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督促其按照董事
201、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如因发行人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本人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1-1-72 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202、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 2022 年 3月 16 日-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若在合格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203、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204、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自本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4、本公司同时承诺,如因本公司招股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1-1-73 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
205、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5、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果公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022 年 3月 16 日-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新赣江及其控
206、股子公司的资金,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与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2、若新赣江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人愿意对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2022 年 9月 13 日-限售承诺 若公司上市后,发行人发生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若公司上市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发生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
207、规行为,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22年12月 14 日-增持股票的承诺 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本人将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本人单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
208、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本人启动上述增持股票程序后,如发生以下情形,本人停止增持股票程序: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1-1-74 日起第一个月内,本人启动上述增持股票程序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继续实施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如本人没有按照上述承诺履行增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增持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承诺采取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
209、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实 际 控 制人、控股股东 2018 年 9月 3 日-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承诺 1、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新赣江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将保证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新赣江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本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新赣江及子公司因与
210、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相互借款行为而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本人愿意对其因受罚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实 际 控 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 2018 年 9月 3 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
211、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若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1-1-75 的家庭成员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如下方式退出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
212、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承诺。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实 际 控 制人、持股 5%以 上 的 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 2018 年 9月 3 日-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213、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份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以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股份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股份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8
214、年 9月 3 日-竞业禁止 1、本人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有关上述竞业禁止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3、本人不存在与原任职单位知识产品、商业秘密方面的侵权纠结或潜在纠纷。公司股东 2018 年 9月 3 日-不存在股权代持 本人/本合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设定质押等担保,不存在被冻结或第三方权益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在可预见的期间内,本人/本合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的权利亦不会因担保、冻结或第三方权益等受到任何限制;本人/本合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潜在纠纷。(三)(三)其他其他披露事项披露事项 1-1-76 无。十、十、其他事项其
215、他事项 无。1-1-77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原料药产品主要为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等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公司主要化学药品制剂为维生素 C 咀嚼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酚氨咖敏片等,属于维生素类用药和感冒类用药;主要中成药为心脑康胶囊、感冒灵胶囊、儿宝膏,属于心脑血管类用药、感冒类用药和补益类用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巩固葡
216、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业务,并向制剂类业务不断延伸,打造完整的大健康生态链,努力实现由原料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向综合性品牌制药企业的转变。近年来公司重点对制剂业务进行了战略布局,基于在手产品批文,依托现有销售渠道,逐步打造了以维生素类、感冒类药品为核心梯队,以心脑血管类、补益类、骨科类为储备梯队的制剂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二)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覆盖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三大领域,主要产品情况如下:1-1-78 1、原料药、原料药 2、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制剂 3、中成药、中成药 主要产品名称主要产品名称 结构结构
217、功能类别功能类别 产品优势产品优势 葡萄糖酸钙 原料药,用于制成矿物质补充剂 下游客户包括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药企 其生产的钙制剂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 国内市场占优 葡萄糖酸锌 原料药,用于制成矿物质补充剂 下游客户包括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药企 其生产的制剂主要用于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 国内市场占优 葡萄糖酸亚铁 原料药,用于制成矿物质补充剂 下游客户包括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等国内药企 其生产的制剂主要用于纠正缺铁性贫血 国内市场占优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218、名称名称 图标图标 剂型剂型 功能类别功能类别 产品优势产品优势 维生素 C咀嚼片 片剂 维生素类 增强免疫力,预防感冒等疾病 减少烟、酒、药物副作用、环境污染对身体的损害 促进铁质、钙质吸收等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胶囊剂 感冒类 国家抗 H1N1 甲流诊疗方案用药 同时具备大病种产品和生产厂家少两大优点 复方制剂,治疗感冒效果明显 酚氨 咖敏片 片剂 感冒类 复方制剂,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主要产主要产品名称品名称 图标图标 剂型剂型 功能类别功能类别 产品优势产品优势 1-1-79(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
219、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度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化学原料药 5,805.28 56.43%10,959.37 52.74%8,395.64 46.00%7,836.36 48.13%心脑康胶囊 胶囊剂 心脑 血管类 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用于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及脑动脉硬化症 感冒灵胶囊 胶囊剂 感冒类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儿宝膏 煎膏剂 补益类 用于健脾益气,生津开胃 乌鸡白凤丸 丸剂 补益类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 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具有补气
220、养血,调经止带的功效 清凉油 搽剂 清热 祛暑类 具有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的功效 阿胶补血膏 煎膏剂 补益类 补益气血,滋阴润肺,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久病体弱、目昏、虚劳咳嗽 风湿定胶囊 胶囊剂 骨科类 活血通络,除痹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颈肋神经痛,坐骨神经痛 参茸卫生丸 丸剂 补益类 具有补血益气,兴奋精神的功效 地仲强骨胶囊 胶囊剂 骨科类 全国独家品种 益肾壮骨,补血益精,用于骨质疏松症,症见腰脊酸痛,足膝酸软,乏力 1-1-80 化学药品制剂 2,134.90 20.75%4,328.82 20.83%4,418.49 24.21%4,025.33 24.72
221、%中成药 1,686.62 16.39%4,042.61 19.45%3,912.72 21.44%3,777.44 23.20%贸易类 660.99 6.43%1,449.84 6.98%1,526.29 8.36%642.17 3.95%合计合计 10,287.79 100.00%20,780.63 100.00%18,253.14 100.00%16,281.29 100.00%(四)主要经营模式(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药品原材料、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物资。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实际库存和对原材料的质量标准,
22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人员通常获取两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的报价(特殊情况可以少于两家),通过比价及综合评估后报经负责人审批并确定具体供应商。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药品生产 GMP 管理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采购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主要原辅料、包材均从合格供应商采购,新增供应商需要由供应、生产、质量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讨论确定,并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同时,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从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情况、生产使用情况、供货及时性、数量保证性、售后服务、协作关系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分级,公司将根据评价分级结果不断优化原材料采购计划。供应商原材料送到公司后
223、,由仓库人员检查接收,经检验合格后按照原材料类型分类入库。2、生产模式、生产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生产严格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按照符合 GMP 要求的生产管理模式组织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一套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 生产质量控制点管理规程物料批准放行管理规程 产品批准放行管理规程等。公司生产模式遵循“以销定产”,即销售部门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往年销售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将相关计划下发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及生产物料的需求计划,并将计划下发至公司采购部门。产品生产完工后,交由质检部门负责质量检验和验收
224、,验1-1-81 收合格后放至仓库。此外,公司重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设有 QA 和QC,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批准的操作规程和 GMP 的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制定物料、中间体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范,对涉及产品质量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对生产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试剂、中间体、成品等进行留样及检测,检验合格后,产成品才能入库。3、销售模式、销售模式(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为下游制剂生产企业。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口碑,
225、并和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等制剂、保健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等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 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种类多,覆盖客户群体广,直接使用自有品牌面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会加大人力成本和营销成本,因此公司采用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下,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由公司销售至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至连锁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医疗终端客户,公司与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直销模式下,公司将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直接销售给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终端客户。同时,在经销和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
226、采用商标授权、自有品牌和受托生产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商标授权模式 商标授权模式下,商标授权人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基于其使用自有品牌商标1-1-82 进行销售推广的需求,授权发行人在其购买的产品包装上使用其自有商标,并指定经销商作为药品采购经营企业,此模式下,经销商一般与公司就指定规格的商标授权产品签订全国独家经销协议,并由经销商进行市场推广及终端客户维护。自有品牌模式 自有品牌模式下,公司为市场推广、终端客户维护的主体,通过参加展会、投放广告、聘请专业推广公司进行对外宣传等方式加大公司自有品牌知名度,销售给下游经销商、药店、诊所等客户。自有品牌模式下的经销模式又分为传统经销商和配送经销商。传
227、统经销商模式下,公司销售给传统经销商后由其自行对外销售,公司不会为其发生额外的推广费用,与商标授权模式并无本质区别;配送经销商模式下,公司聘请第三方推广方进行宣传、推广后,将产品销售至配送经销商,由其配送给医院等终端。配送经销商主要承担配送功能,公司与其定价一般为中标价格扣除配送费。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下配送经销商金额较小,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销售金额分别为 385.70 万元、74.60 万元、11.69 万元和 0.00 万元,2020 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推广受阻、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移出医保目录等影响,公司配送经销商模式收入大幅下降。目
228、前以传统经销商和直销模式为主,未再开拓配送经销商模式。受托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受托生产模式。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基于自身战略需求,存在委托生产三维葡磷钙咀嚼片的需求,公司生产的葡磷酸钙片和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三维葡磷钙咀嚼片生产工艺、流程及原辅料接近,因此 2018 年双方洽谈并于同年 1 月签订受托加工合同,2018 年 6月,公司在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配合下获取了药品委托生产批件。在此模式下,发行人自行采购原材料生产加工为产成品后,销售给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销售给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三维1-1-83 磷钙咀嚼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
229、65.34 万元、283.97 万元、6.01 万元和 0.00 万元,获取的毛利额分别为 39.65 万元、60.39 万元、1.57 万元和 0.00 万元。2021 年 7 月,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有委托加工需求,发行人与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委托加工”情况已终止。(3)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仁华医药和奥匹神药业经营贸易类业务,在向公司或外部单位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不存在加工环节,并通过购销差价获取盈利。其中:仁华医药主要采用聘请第三方进行学术推广,利用医学驱动的市场推广方式加深医生增强对仁华医药产品的认知,推动产品销售增长;奥匹神药业主要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省级代
230、理商和自主推广相结合的推广模式。自产产品 报告期内,仁华医药和奥匹神药业销售的从公司及子公司众源药业采购的自产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牌,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其中销售给浙江严济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健脾壮腰药酒通过商标授权进行销售。外采产品 报告期内,仁华医药外采产品后以外采产品原有商标直接对外进行销售;奥匹神药业除了上述传统销售方式外,还存在通过授权商标生产的方式对外销售,即奥匹神药业将自有的注册商标授权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并要求其将贴有发行人的商标的产品出售给奥匹神药业,由奥匹神药业对外销售。(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
231、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三大类。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六)公司主要组织结构(六)公司主要组织结构 1、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1-1-84 2、公司主要部门的工作职能、公司主要部门的工作职能 公司下设的 12 个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表:部门名称部门名称 部门职能部门职能 证券事务部 负责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负责编制公司年报、中报等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32、工作并及时披露。技术开发部 负责公司产品工艺的改进;负责根据管理层的研发战略选定外部研发公司进行合作研发;负责委外研发项目的进度跟进及配合;负责研发项目的中试及扩大生产工作;负责检测研发产品的稳定性;负责研发项目的批文注册申请工作。安全环保部 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环保、劳动保护等方面,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设备工程部 负责生产设备、动力车间相关设备的使用、维护与保养工作,保证车间生产的正常进行;负责对工程设施、设备、动力压力容器进行安装、调试、验收、验证和维护工作。采购部 负责根据公司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进行原材料、五金标准件、设备的采购;负责开发供应商,保证公司所需物资采购及时、质量达
233、标。仓储部 主管仓储,严格按制度要求管理库存,满足生产需要,协助采购部门完成采购任务,配合质量管理部完成原材料的验收及入库,配合生产部完成原材料的领料工作,配合销售部完成产品的发货工作;对库存物料定期盘点、核实,做到账、物相符准确。质量管理部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与检查;遵守公司质量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公1-1-85 司的质量方针、目标;积极推行 GMP,按照 GMP 的要求进行日常工作;负责监督生产人员对标准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及其他有关文件的严格实施,进行供应商资质评估并建立供应商档案。生产部 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34、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原料药销售部 负责对公司原料药进行销售管理,维系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协调生产和销售,确保按时交货。制剂销售部 负责对公司制剂进行销售管理,维系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协调生产和销售,确保按时交货。财务部 协调与工商、税务、银行、物价、统计、审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组织编制企业年度、季度财务成本计划、货币收支计划、信贷计划等各项财务计划,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组织编制并按时上报上级要求的各种财务报表、资料和企业的财务会计决算报告;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进行适当的内部审计;做好财务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行政人事部 负责薪资福利、招聘、劳动关系、绩效考核、培训等工作的
235、规划和实施;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负责后勤总务工作,对水电、办公用品、卫生、环境、车辆等进行管理。(七)主要产品工(七)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艺流程图 1、生产流程、生产流程 公司主要生产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及颗粒剂,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1)生产工艺流程图(葡萄糖酸钙)(2)生产工艺流程图(葡萄糖酸锌)1-1-86 (3)生产工艺流程图(葡萄糖酸亚铁)(4)生产工艺流程图(片剂)1-1-87 (5)生产工艺流程图(颗粒剂)1-1-88 (6)生产工艺流程图(硬胶囊剂)中药提取 1-1-89 胶囊生产 1-1-90 二、二、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以
236、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可归为“C27-医药制造业”;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可归为“C27-医药制造业”项下的“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属于医药行业,其具体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如下:1-1-91 部门部门/协会协会 职责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
237、注册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国家医疗保障局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制定药品、医用
238、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等。应急管理部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等。国家生态环境部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
239、排目标的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医药制造业多属于重污染行业,医药行业企业的投资、生产等均需符合环保要求。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等。2、行业主要监管体制、行业主要监管体制 医药产品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因而原料药及制剂药品生产企业需接受严格的行业监管,包括行业许可、质量规范、药品注册、药品标准、药品定价等方面的监管。具体包括:(1)药品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行业进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240、年修订),药企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1-1-92 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2)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2019 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虽然取消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但 GMP 依旧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而且取消后药企将面临更加常态化和严苛的检查。2019 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除此以外,生产药品所
241、需的原料、辅料,也应当符合药用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3)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注册是指药品注册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提出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
242、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4)国家药品标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1-1-93 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
243、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5)药品定价制度 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等多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规定: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
244、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6)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
245、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7)药物一致性评价 1-1-94 药物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具体来讲,要求杂质谱一致、稳定性一致、体内外溶出规律一致。2016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
246、致性评价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2018 年 12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达到 3 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原则上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
247、相关政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及政策,具体情况如下:(1)主要法律法规 类别类别 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基本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9.08.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19.03.02 药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7.03 研发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2017.09.01 注册 药品
248、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01.15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 2016.05.26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16.03.05 1-1-95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03.04 生产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01.2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1.01.17 流通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1.17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 年修订)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
249、6.07.13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05.01 定价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05.04 其他 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05.24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 年)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12.28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10.30“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02.14(2)相关产业政策 类别类别 日期日期 名称名称 颁布单位颁布单位 主要相关内容主要相关内容 支
250、持医药行业发展的综合类政策 2021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印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规划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疫苗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任务。2020 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意见的总体目标,到 2025 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原料药基本实
251、现园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技术水平有效提升,突破 20 项以上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基本实现行业绿色生产技术替代;绿色标准不断完善,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管理标准评价体系,发挥优势企业绿色发展引领作用;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1-1-96 化碳排放量、用水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2019 关于公布的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 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其中,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 2018 年12 月 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
252、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20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儿童药、短缺药的开发和生产,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2018 中国上市药 品 目 录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包括:1、基于完整规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数据获得批准的创
253、新药、改良型新药及进口原研药品;2、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3、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4、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评估确定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其他药品。2016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 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指南明确指出,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指南明确指出,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绿色改造升级、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是未来医药工业发展
254、的主要任务。2016“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 纲要提出了推动我国医疗保健行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指导思想、战略主题、战略目标等。其中明确提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构建创新驱动、1-1-97 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并积极鼓励医药企业与国际先进同行合作,提高竞争力。支持创新药物研发的具体政策 2018 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 度 的 意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意见涉及六个方面:1、改革临床试验管理,确保临床试验科学、规范、真实;2、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上市审评速度,解决公众用药需求;3、鼓励创新,推动中国医药产业健康发展;4、全面实施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255、加强药械全生命周期管理;5、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全力为创新服务;6、加强组织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真正落地。2018 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药事管理,制定鼓励使用仿制药的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大对临床用药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合理使用情况考核,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强化药师在处方审核和药品调配中的作用。2017 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中
256、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意见从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组织实施全方位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全方面加速优化我国医药创新市场发展。2016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在中国境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或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由受理和举报中心负责申报资料受理;一致性评价办公室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对原境内、外上市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审核批准视同通过一致性 评价。2015 关于改革药
257、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国务院 意见指出要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力争 2018 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1-1-98 制 度 的 意见 性评价。医药流通领域改革 2017 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票制”的推行有利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降低虚高药价格;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质量、价格可追溯,保障用药安全;有利于净化流通环境,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有利于深化药品改革,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4、行业重大改革措施及新政法规的影响、行业重大改革措施及新政法规的影响(1)取消
258、 GMP、GSP 认证 为更好地适应医药行业发展变化,2019 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两大认证;同时全面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生产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由厂家变为上市许可人。取消 GMP 和 GSP 认证是为了简化审批流程,但并不会降低药品质量标准,相反,药企将面临更加常态化和严苛的检查。2019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察员队伍的意见,此次建立药品检察员队伍,将会加大对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的力度、频率。2021年 5 月 24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检查管理办法
259、,明确提出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药品安全风险的防控。药品管理从重门槛模式转变为重监管模式。新政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取消 GMP和 GSP 再认证将大大减少公司时间成本,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更频繁的飞行检查将迫使公司更加注重日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针对新政可能带来的影响,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打造严密的质量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同时,公司已购置符合规范化要求以及保证药材质量的制药装备,确保制药机械在与药品接触时不会出现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释放物质的情况,力求在设备的每个环节都做到高质量生产。此外,公司还从员工方面入手
260、,积极培育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对产品工艺和制造流程的熟悉,使员工严格按照设备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制造,提高员工应对质量问题的反应能力。1-1-99(2)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国务院办公厅 2016 年 3 月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作出部署。2018 年12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加速推进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成本几乎等同于新药审批的成本。公司在评估是否参与一致性评价时,除了要研究自身的生产能力及注册申报的成功率之外,还要研究该药品的市场潜力和项目的利润回报,短期
261、内对公司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长期来看,国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招投标、医保支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支持,这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产品占自有产品销售收入比例较低,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3)原料药、辅料执行备案制 2017 年 12 月 1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与数据库,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对已受理未完成审评审批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由药审中心生成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
262、登记号,并将申报信息导入上述登记数据表后对社会公示。2019 年 7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 年第 56 号),进一步明确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有关事宜。原辅包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由原辅包登记人在登记平台上登记,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时与平台登记资料进行关联;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平台登记的原辅包,也可在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由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一并提供原辅包研究资料。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与已登记原辅包进行关联,药品制剂获得批准时,即表明其关联的原辅包通过了技术审评,登记平台
263、标识为“A”,未通过技术审评或尚未与制剂注册进行关联的标识为“I”。1-1-100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明确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关联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信息登记平台,对相关登记信息进行公示,供相关申请人或者持有人选择,并在相关药品制剂注册申请审评时关联审评。药品制剂申请人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可以直接选用已登记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选用未登记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相关研究资料应当随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一并申报。原料药不再
264、发放批准文号之后,可减少目前原料药批文对制剂生产厂家的选择限制,原料药市场的竞争将更加市场化。但同时进入原料药行业的门槛会随着质量要求的提升而升高。因为原料药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后,原料药质量直接关系审批结果,且通过审批后若要更换原料药供应商,需再次审核,因此,制剂生产企业倾向于与质量过硬、供应稳定的原料药企业合作。对公司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二)行业整体概况及市场规模(二)行业整体概况及市场规模 1、全球医药市场发展概况及前景分析、全球医药市场发展概况及前景分析 受全球经济发展、人口总量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健康观念强化等因素的共同影响,近年来各国医疗支出呈现增加趋势。在此背景下,随着全
265、球各国对于医疗的重视,全球医药市场规模近年来稳步上升。根据 IQVIA2021 年 12 月发布的The Global Use of Medicines 2022:Outlook to 2026,预计到 2026 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约 1.8 万亿美元(不包括 COVID-19 疫苗的支出),复合增长率达 3%-6%。近年来,全球医药行业市场规模增长情况如下:1-1-101 数据来源:IQVIA 数据库,The Global Use of Medicines2022:Outlook to 2026 从区域市场结构情况来看,以欧、美、日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地区)医药市场仍占据全球药品消费的
266、主导地位,但其增长速度缓慢。而以中国、巴西、印度、俄罗斯等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医药市场受益于较高的经济增速、人口数量增长、政府投入增加、发达国家原研药物专利到期等有利因素,有望迎来良好发展机遇、保持较高增速。2、中国医药市场发展概况及前景分析、中国医药市场发展概况及前景分析(1)中国医药市场概况及发展趋势 医药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居民健康意识的加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以及医药科技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我国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1-1-10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67、 2013-2015 年期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断增加,但受到新医改及医保控费等政策的影响,行业增速逐年放缓。2015 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5,537.1 亿元,增速在“十二五”期间首次低于 10%。经过 2012-2015 年的行业调整后,政策边际效应开始减弱,增速触底回升。2016 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 9.7%,相比较 2015 年的 9.1%回升 0.6 个百分点,医药行业向好发展明显。进入到 2018 年,伴随着新医保政策的落实以及两票制的全面推行,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医药行业迎来复苏。
268、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医药制造业整体销售收入实现29,288.5亿元,累计同比增速达到20.1%,较2020年的 4.5%提升 15.6 个百分点,显示出较高的业务增速和提振幅度。随着医疗改革深入、国民健康意识增强以及疫情催生的对医药产品的强大需求,预计未来医药行业将持续呈现规模、效益双增长的态势,行业将逐步从粗放式的体量增长阶段演变到精细化、重效率的发展阶段。(2)中国非处方药市场发展概况及前景分析 根据是否需要处方才能购买,中国医药市场可分为处方药市场和非处方药市场。我国现行法规把药品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两大类,其中非处方药又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分为甲类与乙类。处方药必须凭执
269、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1-1-103 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主要分为 9 大类,包括感冒、胃肠、妇科炎症、止咳化痰、解热镇痛、皮肤外用、咽喉、维生素和其他。被列入非处方药的药物,一般都具有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便于贮存等优点。从消费者的医疗保健行为看,非处方药兼具保健品和处方药品的部分功能,存在三个交叉的市场:一部分市场与保健品形成竞争,比如维生素类和补益类;一部分面对一些长期、慢性的细分疾病,具有较为固定的消费群体,与处方药争夺市场,例如心血管类疾病,消化类疾病等;最主要的市场则是面对自我药疗的常见疾病,
270、如感冒、胃肠、皮肤炎症等。目前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具潜力的非处方药市场,也是全球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近年来中国非处方药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大,从 2016 年的 846.3 亿元增长到 2020 年的 1,092.2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6.58%。预计未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和零售药店的高速发展,中国非处方药市场规模仍将继续保持增长。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三)公司所处细分市场概况及市场地位(三)公司所处细分市场概况及市场地位 近年来公司重点布局原料药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业务,对国内制剂业务进行战略布局,做大做强具有优势的品种,打造完整的大健康生态链,努力实现
271、由原料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向综合性品牌制药企业的转变。1-1-104 公司原料药产品主要为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等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其中葡萄糖酸钙占据原料药收入 70%以上;公司主要化学药品制剂为维生素 C 咀嚼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酚氨咖敏片;主要中成药为心脑康胶囊、感冒灵胶囊、儿宝膏。因此,从功能和用途来看,公司原料药和制剂产品主要涵盖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类、维生素类、感冒用药类和心脑血管用药类。1、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市场、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市场(1)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简介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是一种有机钙盐,为白色结晶性或颗粒性粉末。根据产品品质和用途的不同,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可分为口服用
272、和注射用两个等级。相较于口服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具有更为严格的质量标准要求,不仅要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对溶液澄清度的要求,还要满足内毒素、金属物质含量、微生物限度等指标要求。口服用和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的下游应用领域有所不同。口服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主要被用来制成钙制剂或补钙产品,在医药领域和保健品领域均有所应用,多用于预防和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骨发育不全、佝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年人钙的补充。其常见制剂产品有葡萄糖酸钙口服液、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葡萄糖酸钙片、葡萄糖酸钙颗粒等。而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葡萄糖酸钙
273、注射液和葡萄糖酸钙氯化钠注射液,多用于临床上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镁、氟等中毒的解救及治疗过敏性疾患、心脏复苏等。(2)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市场发展概况与前景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主要用于制成补钙产品,其制剂(片剂和注射液)已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版)。根据 QYResearch 统计数据,2017 年,中国葡萄糖酸钙原料药销量为 3,345 吨,2021 年销量为 4,257 吨,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21%。1-1-105 数据来源:QYResearch2022-2028 中国医药级葡萄糖酸钙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根据 QYResearch 统计数据,从产品类
274、型方面来看,口服级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占有重要地位。2021 年口服级葡萄糖酸钙销量达到 4,141吨,占比达到97.27%;2021 年注射级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的销量为 116 吨,占比为 2.73%。单位:吨 产品类型产品类型 2019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销量销量 份额份额 销量销量 份额份额 销量销量 份额份额 注射级 184 5.67%105 2.69%116 2.73%口服级 3,064 94.33%3,795 97.31%4,141 97.27%合计合计 3,248 100.00%3,900 100.00%4,257 100.00%数据来源:QYResea
275、rch2022-2028 中国医药级葡萄糖酸钙市场现状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2、维生素类市场、维生素类市场(1)疾病概况 维生素是人类所需要的微量营养成分,一般无法由人类自己生成,需要通过饮食等手段获得,其本质为低分子有机化合物。维生素虽然不能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及脂肪那样可以产生能量、组成细胞,但是它们对生物体的新陈代谢起着关键的调节作用,是维持机体正常代谢和机能的必需物质。人体一共需要 13 种维生素,其中包括 9 种水溶性维生素(维生素 C、属于维生素 B 族的 8 种维生素)和 4 种脂溶性维生素。其中,维生素 C 又叫抗坏血1-1-106 酸,作为人体必需的一种水溶性维生素,能
276、够抵抗自由基对细胞的侵害,提高人体免疫力;还可以预防坏血病、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2)市场概况与发展趋势 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人口老龄化和不健康饮食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居民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不足与不均衡的现象普遍存在。2017 年,中华预防医学发表的论文统计了我国居民营养素的摄入情况,表明中国居民维生素 A、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C 明显低于推荐量。根据2021 年后疫情时代国民与免疫力提升状况白皮书调查显示,仅有 7%民众能够完全做到营养均衡。换句话说,大部分民众不能单纯通过日常饮食摄入足量的维生素,需要通过其他途径额外补充,因此维生素产品市场
277、具有较大潜力。在全球范围内,维生素产品都是 OTC 市场中的一个重要品类,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从全球非处方药各品类市场规模来看,2019 年全球维他命类 OTC 市场规模为 200 亿美元,预计 2025 年将达到 240 亿美元,具有较大市场潜力。从占比来看,2019 年维生素类OTC 为全球非处方药市场中的第三大品类,占到 18%的市场份额,仅次于第一品类感冒 OTC 的 30%和第二品类止痛 OTC 的 21%。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在维生素产品细分种类中,维生素 C 是产销规模最大的维生素品种之一。而且由于疫情刺激,公众对维生素 C 的需求强劲,销量大幅上升。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显示
278、,2021 年,在中国 94%的药店中维生素 C 产品的销量稳居维生素类产品的前三名,远高于其他产品,这与疫情期间公众普遍认为维生素 C 可提高免疫力的认知有很大关系。从维 C 产品的剂型来看,药店最常见的是易于携带的咀嚼片和口感较佳的泡腾片,两种剂型以 97.17%的提及率并列第一,高于1-1-107 传统片剂 90.57%的提及率,而糖浆与颗粒剂型相对较少。目前市面上的维生素产品除了“国药准字”的非处方药品外,还有一类维生素营养补充剂,属于“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两类产品均具有补充维生素的功效,可互为替代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是 OTC 类维生素产品经过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
279、查,具有完整的临床前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的研究和人体有效性、安全性试验,生产厂家符合国家 GMP 标准,无论从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疗效还是安全性,都更有保障,更获得消费者的信赖。而且,2019年以来,国家加大医保定点药店违规刷卡的整顿力度,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之前可刷医保卡的维生素类保健品被禁刷,但是非处方药的维生素类产品受到政策影响小,不少畅销品牌成为了稀缺资源,具备极大的市场潜力。因此,相信未来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增强,维生素类产品特别是 OTC 类维生素产品将愈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3、感冒用药类市场、感冒用药类市场(1)疾病概况 感冒一般可划分为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普
280、通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炎症,其临床特征为潜伏期短,起病较急,且常伴有全身乏力、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流行性感冒则是由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传染速度快、发病急等特征,常有高热、头痛、全身酸痛等明显的中毒症状和呼吸道炎症的表现。其中头痛是感冒时最常见出现的症状,其次是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发烧、头晕等症状。(2)市场概况与发展趋势 感冒是世界最普遍且患病率高的疾病。据国家卫生部调查,我国每年有 75%的人至少患一次感冒,按全国人口 14.1 亿计算,全国每年感冒患病人数高达 10.43亿。随着人们的交流变得频繁和快捷,导致各种变异的流行性感冒病毒传播
281、加剧,从而促使预防、抵抗流行性感冒病毒和增强身体免疫能力药物的需求不断增长。感冒后,大部分的患者会选择自我康复或者自行购买感冒药来治疗而不是通过医生开处方来进行治疗,因此 OTC 感冒药的市场潜力大。1-1-108 从我国感冒药市场规模的发展趋势来看,在 2020 年疫情前,其市场规模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从 2017 年到 2019年,我国城市零售药店感冒药的市场规模从 141.78 亿元增长至 156.5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5.09%。从 2020 年开始,受到疫情影响,感冒药销量有所下降。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方面是防控政策要求,零售药店限售或禁
282、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另一方面,疫情期间人们的防护措施增强,口罩的佩戴一定程度上阻断了细菌病毒等的传播,减少了感冒的发生。虽然中国本土疫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但随着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传播,抗疫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感冒药的限售禁售政策短期之内不会放松,感冒药市场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17-2020 年,我国城市零售药店感冒药市场规模变动情况如下: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 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我国化药类感冒药和中成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及行业增速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度年度 2018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金额
283、金额 增速增速 金额金额 增速增速 金额金额 增速增速 化药类感冒药 580,698 556,659-4.14%572,261 2.80%456,572-20.22%中成药类感冒类 837,067 924,256 10.42%993,536 7.50%1,098,007 10.52%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 2017 年至 2019 年,化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基本保持稳定,而中成药类感冒药1-1-109 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这主要是因为中医药政策支持初显成效以及人们逐渐意识到中药类感冒药具有疗效独特且副作用小的优点。2020 年开始,化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与中成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表
284、现出相反的发展趋势。2020 年化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大幅下降,较 2019 年下降 20.22%;中成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较 2019 年增加 10.52%。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方面,大部分感冒药因疫情期间遭到限售或禁售而销量下降;另一方面,部分中成药类感冒药被证实对新冠肺炎有疗效而遭到民众抢购,实现逆势上涨,带动中成药类感冒药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例如连花清瘟颗粒/胶囊被列入对新冠肺炎有疗效的“三药三方”名单,双黄连口服液在疫情期间获多个省市列入疫情防治推荐用药,均销量大涨。4、心脑血管用药类市场、心脑血管用药类市场(1)疾病概况 心脑血管疾病是心脏血管和脑血管疾病的统称,泛指高脂血
285、症、血液黏稠、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等所导致的心脏、大脑及全身组织发生的缺血性或出血性疾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常见病。据 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 2020推算,我国心脑血管疾病患病人数达到 3.3 亿,其导致的死亡人数占居民疾病死亡人数达 40%以上,成为威胁国民健康的“第一杀手”。(2)市场概况与发展趋势 心脑血管疾病除了一些急性感染性病症如心肌炎、风湿性心脏病外,其他大部分病种是在多致病因素长期积累的综合作用下造成的。因此,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是个长期的过程,相对于西药,中药具有毒副作用低、多效应、多靶点等特色,更符合心脑血管疾病需要长期用药的特点。中成药在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中的优势
286、也体现在了快速增长的市场规模上。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2015-2019 年,我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心脑血管中成药市场规模由 86.93亿元增至110.1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6.10%,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2015-2019年,我国心脑血管中成药市场规模变动情况如下:1-1-110 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 随着社会老龄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不健康生活方式流行,我国居民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普遍暴露,呈现在低龄化、低收入群体中快速增长及个体聚集趋势。今后心血管病患病人数仍将快速增长,心脑血管疾病用药的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张。(四)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征(四)公司所处
287、行业的主要特征 1、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技术水平及特点、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技术水平及特点 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医药产品的生产经营要经过多个环节,包括研究开发、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试生产、规模化生产、产品销售等。医药生产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量,研发和审批周期较长,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要求较高。因此医药制造对技术水平具有较高的要求。此外,医药产品关系着国民身体健康,国家对医药行业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十分严格。因此,总体来说医药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医药行业属特许经营行业,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体现在准入条件和销售模式上。医药行业的各
288、个运行环节均受到国家药监局的严格管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86.9394.38101.44109.12110.188.56%7.49%7.57%0.97%0%1%2%3%4%5%6%7%8%9%020406080100120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15-2019年我国心脑血管中成药市场规模变化情况(单位:亿元,%)市场规模同比增长1-1-11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销售模式存在处方药销售模式和非处方药销售模式的区别,学术推广模式和经销模式的区别。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行业的周期性、
289、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关系国民健康,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也不存在区域性。各种疾病发病率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导致我国医药行业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比如,每年秋冬季流感病毒等多发,对感冒类产品需求将会有所上升。4、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医药制造业属于医药行业的制造环节,从整个产业链的分布看,医药制造业上游为能源、种植、化工等行业,下游为医药流通环节,包括医院、零售药店等销售终端。公司处在医药制造业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药和中成药生产环节。(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原料药的上游行业是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等行
290、业,其大部分产品为石油化工产品。原料药行业对上游原料有较强的依赖性,上游产品的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原料药企业的经营效益。化学制药工业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化工原料,化工原料通过化学合成形成化学中间体,再通过进一步的化学反应形成药物有效成分化学原料药,最后依据不同的给药形式制备成不同剂型的制剂药。上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行业受环保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其供给稳定性会对制剂行业产生影响。1-1-112 中成药制造业上游行业为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业,为中成药制造业提供原材料,其供应数量、质量和价格将直接影响中成药制造行业的生产经营;一方面上游行业为中成药制造业提供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其原材料的甄选和炮制工艺直
291、接影响下游产品的生产制造;另一方面上游行业主要通过原料价格对中成药行业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原料药行业的下游为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即通过化学变化、生物变化等较为复杂的中间控制过程将原料药加工制成直接用于人体疾病防治诊断的药品,包括片剂、胶囊、注射液、丸剂、软膏剂等。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和中成药制造行业的下游为医院和零售药店,其产品主要通过医药物流到达各种消费终端市场。由于该行业关系着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其产品需求及政策导向的变化将对原料药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五)行业壁垒(五)行业壁垒 1、资质壁垒、资质壁垒 我国药品生产企业须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
292、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生产企业还必须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认证,方可生产销售经批准的药品。同时,生产原料药所需的原料、辅料,也必须符合药用要求。我国 2020年 7 月正式施行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推行飞行检查、药品一致性评价、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等措施,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新办企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质量资质认证、药品生产批件以及进行新药或仿制药的研发都需要较长时间以及大量资金的投入,因此,医药行业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2、环保壁垒、环保壁垒 医药制造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
293、监控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行业。2015 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扩大了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范围,要求企业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并强制公开排污信息、制定突发1-1-113 环境应急预案。2018 年 1 月起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推开,主要原料药生产省份相继出台了严格的环境治理的相关文件。2020 年工信部出台的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逐步降低原料药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在环保趋严的政策背景下,原料药项目审批日趋严格,
294、在满足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等投资要求下,新建原料药工厂所需投资金额大幅提升。为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对应的环保投入,都构成行业新进入者的壁垒障碍。3、技术壁垒、技术壁垒 医药制造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工艺复杂,先进的技术工艺对原料药产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实现产品规模化生产还是生产成本的控制,技术路径的突破通常将会破坏现有市场竞争格局。创新药在研发环节需经过靶点确认与筛选、药物合成等多项临床前研究与多期的临床研究。在生产环节需不断提升工艺水平,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每一个环节都是对药企技术实力的严格考验。这些技术均需要多年的研究开发和经验的积累才能发挥效用,对新进入者形
295、成较高的壁垒。4、品牌壁垒、品牌壁垒 用药关乎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成立时间早、品牌历史久远的医药企业因为入场早更容易赢得用户的信赖,客户黏性较高。在健康意识不断加强、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的背景下,用户对品牌药品需求的价格弹性下降,因此品牌药品的市场份额相对稳定。新上市的药品要在短时间内获取一定市场份额,难度较大。5、资金壁垒、资金壁垒 医药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创新药物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多,需要长时间和大量资金的支持,对创新药企业的资本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建设符合 GMP 规范的生产工厂、培训合格的工人、铺设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建设专门的医药营销队伍,也需要医药企业投入巨额资金。
296、(六)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六)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1-114 1、有利因素、有利因素(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医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国家历来重视医药产业的发展。2016 年 11 月 7 日,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明确提出要“推进重点领域发展,包括生物药、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药用辅料和包装系统、制药设备等领域”。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 年),提出要“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提高国民营养健
297、康水平。”大健康产业尤其保健食品行业在我国将迎来历史上的黄金时期,相关细分领域亦将得到快速发展。2019 年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将改革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化,建立了优先审评审批、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制、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制、附条件批准等制度,为我国医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健康意识增强,人均药品花费增幅明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我国药品消费市场的发展空间较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2019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量逐年增加,从 2015 年的 76.9 亿人次增长到 2019 年的 87.2 亿人次,按我国 14.1 亿人口计
298、算,平均每人每年就医6.2 次。就医频率的提高增加了人均卫生费用的支出。2019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 65,195.9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为 6.6%,人均卫生总费用为 4,656.7 元,同比增长 9.91%,明显高于我国 GDP 增长率。药品消费的增加将带动医药行业的发展。(3)人口老龄化使医药产品需求增加 我国人口基础大,虽然增长速度明显减缓,但由于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将增加对药品的刚性需求。当一个国家或地区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 10%,或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 7%,就意味着该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 2021 年 5 月 12 日
299、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1-1-115 读,2020 年,中国大陆地区 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量为 2.64 亿人,已占到总人口的 18.7。自 2000 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的 20 年间,老年人口比例增长了 8.4 个百分点,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有关研究表明,55-64 岁老人两周患病率达 32.27%,是 25-34 岁年龄段的 4.31 倍,65 岁以上老人两周患病率则高达 46.59%,是 25-34 岁年龄段的 6.22 倍。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对药品的刚性需求,进而带动医药行业的发展。(4)仿制药行业快速发展,原研药专利集中到期 我国医药行业研发投入不足、实力相
300、对欠缺,仿制药一直是我国医药工业的主流。由于仿制药的品质不逊于原研药,且价格低廉,我国也通过各种形式扶持仿制药产业,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并降低公众医疗和社保体系的支出。2018 年 4月 3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意见 明确了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优质仿制药给予采购和医院使用方面的政策倾斜,支付标准上看齐原研药;同时,对企业则落实税收优惠和价格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减按 15%征收。另一方面,近年来国际药品市场进入了专利集中到期的高峰。根据 Evaluate Pharma 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2024 年合计将有近 1,600 亿
301、美元专利药到期。专利药的大量到期,将刺激大量制药企业生产仿制药,间接拉动原料药的需求。2、不利因素、不利因素(1)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标准不断提高增加了生产成本 近年来国家在环保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并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2019 年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要求企业提高环保标准和治理水平。对于原料药企业,环保设施是企业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法律法规要求,还是下游客户的现场审计,都对原料药企业的环境保护和三废处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大幅提高原料药行业的环保成本,挤占利润空间。从长远来看,环保要求的提高,有利于原料药行业规范运营,不断改进工艺降低环保成本,进而增强产品竞争力;但短期内,环保投
302、入的加大无疑会加大企业负担,导致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下滑。1-1-116(2)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整体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平均为 1%-2%,除个别企业在 5%以上外,大部分企业的研发投入比重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而国外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是 15%-18%。总体来看,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基础薄弱,医药科技投入不足,工艺落后,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七)公司产品竞争地位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七)公司产品竞争地位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种类丰富,化学原料药主要产品为葡萄糖
303、酸钙、葡萄糖酸锌以及葡萄糖酸亚铁,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主要产品为维生素 C 咀嚼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和心脑康胶囊。公司按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分别介绍各主要产品竞争地位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1、原料药产品竞争地位与竞争对手情况、原料药产品竞争地位与竞争对手情况(1)葡萄糖酸钙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为公司的核心产品。目前中国市场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的主要厂商有新赣江、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邦药业”)、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安药业”)和山东欣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宏药业”)。根据 QYResearch2022-2028 中国医药级葡萄糖酸钙市场现状研究分析
304、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21 年度,公司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的销量市场份额达到 69.07%,在国内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市场中占据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市场地位市场地位 瑞 邦 药 业(834672)成立于 2002 年 2 月,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环孢素原料药及其软胶囊、莫匹罗星原料药、硫链丝菌素原料药及辛伐他汀片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生产厂商之一,主要销往国外,国内市场1-1-117(西之达)销量较少 仁安药业 成立于 2013 年,注
305、册资本 5,000.00 万元,是一家从事原料药和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氨苄西林钠、阿莫西林钠、麦角新碱、羟乙基淀粉、伊曲康唑、维生素 K1、K2、K3、枸橼酸喷托维林、头孢地尼、头孢克肟、盐酸头孢他美酯等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主要供母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使用,对外销售规模较小 欣宏药业 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葡萄糖酸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葡萄糖酸内酯、葡萄糖酸铜、葡萄糖酸溶液、葡萄糖酸镁、葡萄糖酸锰、葡萄糖酸钾、葡萄糖酸钠等 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市占率 较小 国内葡萄糖
306、酸钙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厂家为瑞邦药业(834672)、仁安药业、欣宏药业。其中,仁安药业和欣宏药业为非公众公司,信息获取渠道较为有限,仁安药业主要以自用为主,欣宏药业市场占有率较小;瑞邦药业为新三板挂牌公众公司,信息获取较为方便,因此,公司选取瑞邦药业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对比分析。瑞邦药业与公司的技术水平、收入、毛利率和客户重叠情况具体如下:技术水平 根据瑞邦药业公开转让说明书,瑞邦药业与公司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均使用酶法合成工艺。公司一直不断优化关键工序,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核心技术工艺,更好地保证了原料药的质量和纯度,深受原料药客户认可。收入情况 瑞邦药业与公司原料药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307、原料药原料药收入收入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变化变化 幅度幅度 金额金额 变化变化 幅度幅度 金额金额 变化变化 幅度幅度 金额金额 瑞邦 药业 4,907.62-20.00%10,679.91-1.70%10,864.37 19.38%9,100.37 公司 5,805.28 19.43%10,959.37 30.54%8,395.64 7.14%7,836.36 注 1:瑞邦药业使用年报中葡萄糖酸盐原料药收入;注 2:2022 年 1-6 月变动情况的对比数为 2021 年 1-6 月同期数据。1-1-118 2
308、020 年度,瑞邦药业的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销售收入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呈现增长态势。2021 年度,瑞邦药业葡萄糖酸盐系列收入较 2020 年度下降 1.70%,其年报未披露收入下降的原因。公司较 2020 年度上涨 30.53%,主要原因系 2021 年公司主要客户因相关制剂产品销售规模增加而加大了对葡萄糖酸盐原料药的采购量。2021 年度葡萄糖酸盐系列收入的变动趋势差异受双方客户结构、下游客户需求等因素影响。2022 年 1-6 月瑞邦药业的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0.00%,主要原因为疫情封锁导致下游厂家停工,需求降低;公司 2022 年 1-6月较上年同期上涨 19.
309、43%,主要原因为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客户因相关制剂产品销售规模增加而加大了对葡萄糖酸盐原料药的采购量。总体上,葡萄糖酸盐系列产品市场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毛利率 原料药原料药毛毛利率利率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毛利率毛利率 变化幅度变化幅度 毛利率毛利率 变化幅度变化幅度 毛利率毛利率 变化幅度变化幅度 毛利率毛利率 瑞邦药业 31.80%-0.13%31.93%-13.61%45.54%-7.58%53.12%公司 65.08%-1.10%66.18%-3.75%69.93%3.13%66.80%2019 年度
310、至 2022 年 1-6 月,公司原料药毛利率较为稳定,呈现小幅波动,变动趋势小。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瑞邦药业毛利率大幅下降是因为以外销为主,近两年海运费涨价导致成本上升,2022 年 1-6 月,毛利率略有下降。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 公司与瑞邦药业在客户、供应商方面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公司 原料药主要客户原料药主要客户 原料药主要供应商原料药主要供应商 瑞邦药业注1 PURAC BIOCHEM BV、安徽同润堂医药有限公司、ZYGOSOME BIOPHRM、湖北共同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AMPAK COMPANY山东商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西王药业有限公司;辽
311、阳富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市可达锌业有1-1-119 等。限公司等。发行人 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等。南昌市丹涵贸易有限公司;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 1:主要客户来源于瑞邦药业 2015 年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5 年以来,其公开披露的信息未披露主要客户名称;主要供应商根据瑞邦药业公开披露的年报整理。瑞邦药业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主要原因系瑞邦药业以外销为主,其公开披露的国内客户较少。公司以内销为主,国内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的下游制剂厂商数量不多,公司基本覆盖国内主要厂商,瑞邦药业存在一部分内销业务,因此存在客户重叠的
312、可能性。瑞邦药业的原料药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主要原因系葡萄糖酸盐的主要原材料食用级葡萄糖属于大宗商品,生产厂家较多,可选择范围广。(2)葡萄糖酸亚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内仅有两家公司有生产医药级葡萄糖酸亚铁原料药的资质,分别为新赣江和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梧州制药成立于 1996 年,注册资本 53,857.8622 万元。主要从事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原料药并非核心业务。因此公司的产品在行业内占据绝对优势。公司葡萄糖酸亚铁的制备方法为公司发明的专利技术,具有先进性。报告期内,公司为国内唯一一家生产医药级葡萄糖酸亚铁原料药的企业。(3)葡萄糖
313、酸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查询所知,国内有八家公司的葡萄糖酸锌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被批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小,市场占有率较高。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为同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是按照 GMP 标准建设的新型综合性制药企业,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青霉素、头孢菌素、口服固体制剂、栓剂、原料药等 5 大类。1-1-120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信息获取渠道较为有限,无法获取其技术水平、收入、毛利率、客户重叠
314、情况等具体情况。2、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制剂制剂和中成药产品和中成药产品竞争地位与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地位与竞争对手情况(1)维生素 C 咀嚼片 目前市面上的维生素 C 产品除了“国药准字”的非处方药品外,还有一类维生素营养补充剂,属于“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两类产品均具有补充维生素的功效,可互为替代品,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相较于保健品维生素 C 产品,药品维生素 C 产品从研发到出厂销售,受到的国家管控更严格健全,安全更有保障,更受到消费者信赖。同时,维生素 C 产品具有多种剂型,咀嚼片、泡腾片、普通片剂、软糖、颗粒等。药店最常见的是易于携带的咀嚼片和口感较佳的泡腾片。公司生产的维生素 C 咀嚼片属
315、于维生素 C 产品,为带有 OTC 标志的非处方药,主要在零售药店销售。公司生产的维生素 C 咀嚼片在医药领域和保健品领域都有所应用,且更常被消费者用做补充维生素 C 的营养补充剂,具有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坏血症等作用。维生素 C 咀嚼片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营养素补充剂,因此多家公司均有布局该产品,市场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低,公司所占市场份额较低。目前国内布局维生素 C 产品的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 OTC 类维生素 C 产品生产企业,例如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另一类为保健品类维生素 C 产品生产企业,例如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
316、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134,787.3265 万元。东北制药主要业务覆盖化学制药(原料药、制剂)、医药商业(批发、连锁)、医药工程(医药设计、制造安装)、生物医药(生物诊断试剂)四大板块,形成了医药上下游产业及服务集群。拥有维生素系列药品、抗感染系统用药、妇产科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泌尿系统用药、抗病毒系列用药、心脑血管系列用药、镇痛镇咳系列用药、生物诊断系列、大健康领域系列1-1-121 等十大系列精品、400 多种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产品,主导产品远销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东北制药的维生素 C 系列产品包括维生素 C 粉、泡腾片、咀
317、嚼片、固体饮料等多个品类,拥有“德维喜”牌维生素 C 咀嚼片。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6,080.00 万元,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药品保健品企业。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目前拥有海口、杭州两个大型生产基地,13 个销售大区和 96 个办事处,业务遍及除港澳台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产品线覆盖内服美容品、儿童营养品、健康养生品等领域,是中国保健品领军企业之一。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于 2007 年推出“养生堂”天然维生素 C,是中国市场上第一款只用针叶樱桃为原料的天然维生素 C,具有明确的“增强免疫力,抗氧化”的保健功能。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汤
318、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170,030.8763 万元。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膳食营养补充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中国膳食营养补充剂领导品牌和标杆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产品矩阵,主要品牌包括“汤臣倍健”“健力多”“健视佳”“健甘适”等品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汤臣倍健”和“维满 C”两个系列,维生素C 片、维生素 C 咀嚼片、维生素 C 泡腾片等多个剂型的维生素 C 产品。国内维生素 C 咀嚼片的主要生产厂家中,养生堂药业有限公司为非公众公司,信息获取渠道较为有限,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信息
319、获取较为方便,因此,公司选取东北制药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分析如下:技术水平 公司与可比公司维生素 C 咀嚼片产品成分、价格、销售渠道具体对比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产品成分产品成分 价格价格 销售渠道销售渠道 发行人 每片含维生素 C0.1 克。辅料商标授权产品线商标授权模式和经销为1-1-122 为葡萄糖、淀粉、硬脂酸镁、固体香精、阿司帕坦 上终端单品规格及售价:0.1g*80片/盒/25 元 主,直销较少;线上线下均有销售,线下销售占主要比重 东北制药 每片含维生素 C200 毫克。辅料为蔗糖、乳糖、酒石酸、淀粉、日落黄、柠檬黄、甜菊素、桔味香精、硬脂
320、酸镁 线上终端单品规格及售价:200mg*36 片/盒/20 元 线下销售为主,线上为辅;主要通过自有品牌“德维喜”进行直销,单品销量为可比公司线上销量最高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每片含维生素 C130 毫克。辅料为山梨糖醇、异麦芽酮糖醇、木糖醇、硬脂酸镁、二氧化硅、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阿斯巴甜、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黄铝色淀、日落黄铝色淀、百香果香精 线上终端单品规格及售价:130mg*60 片/盒/66 元 线上线下均有销售,线下主要包括区域经销和直供模式;主要通过自有品牌“汤臣倍健”和“维满 C”进行销售。注 1:维生素 C 产品质量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消费者购买时主要以每片维生素 C 含量
321、和口味、品牌等因素作为参考,因此公司选择产品成分对比可比公司产品维生素 C 含量及添加剂使用情况;注 2:由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公开披露维生素 C 咀嚼片单价、毛利率等信息,因此选取可比公司在线上主要销售平台销量最高的单品作为参照进行终端价格比对。公司维生素 C 咀嚼片生产技术属于通用技术,公司与东北制药维生素 C 咀嚼片的产品成分仅在辅料种类和维生素 C 含量上有所差异,总体产品质量并无显著差异,无技术水平差异。毛利率 与同行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或类别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产品或类别产品或类别 毛利率毛利率 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322、2019 年度年度 东北制药 制剂类(含维 C咀嚼片)63.11%63.33%65.21%68.08%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片剂(含维 C 咀嚼片)76.62%79.33%72.25%76.17%本公司 化学药品制剂 28.67%30.22%31.39%32.44%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 公司与东北制药在客户、供应商方面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公司 主要客户主要客户 主要供应商主要供应商 东北制药注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东和堂重庆尚岑医药有限公司、沈阳聚禾医药有限公司、辽宁北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诺1-1-123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Pfi
323、zer Asia Pacific Pte Ltd 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发行人 仁和集团、丰沃达医药物流(湖南)有限公司、南京京海医药有限公司 帝斯曼江山制药(江苏)有限公司、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注 1: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根据东北制药公开披露的年报整理。注 2:汤臣倍健年度报告中未公开披露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数据。东北制药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主要原因系公司维生素 C 咀嚼片以商标授权模式为主,而东北制药以自有品牌销售为主,因此公司维生素 C 咀嚼片主要客户与东北制药不存在合作关系。东北制药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重叠,主要原
324、因系维生素 C 咀嚼片的主要原材料葡萄糖和 VC 采购可选择范围广,且公司的一部分 VC 向东北制药采购。(2)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属于化学药品制剂药品,常用于治疗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全国有 5 家生产厂家取得国药生产注册批件,除公司外分别为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复方银翘氨敏胶囊采用了质量较好的原料和辅料,并应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将中药成分精制成挥发油,使其生物利用度得到极大提高,中西结合,能针对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症状起到较为明显的治疗
325、效果,具备较高的产品质量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属于感冒用药领域,在细分产品市场具有良好的市场地位。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数据库,2018 年至 2020 年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市场规模分别为 9,979 万元、9,598 万元和 5,746 万元,公司此细分市场的份额占比约为 12%。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11,771.37 万元。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研发为基础的医1-1-124 药企业,长期致力于妇科、儿科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涵盖妇科、儿科、感冒药等系
326、列,主要产品包括洁尔阴洗液、化积口服液、山麦健脾口服液、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六味地黄胶囊等。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拥有“力克舒”牌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集中药材种植、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医疗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贴膏剂、口服液、糖浆剂、喷雾剂、软膏剂、茶剂、洗剂等 13 个剂型 180 个品种。其中,有 5 个品种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有 4 个品种为独家生产品种,有 21 个品种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58 个品种
327、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其产品涵盖风湿类及骨科用药、感冒类及镇咳祛痰类、心脑血管和降糖类、补肾壮阳类、小儿用药、妇科用药、消化病用药等多个系列,拥有一正痛消贴、小儿热速清口服液、芪蛭降糖胶囊等名牌产品。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一正康”牌复方银翘氨敏胶囊。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基地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全国营销中心设于深圳。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原料药等,主营业务为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安胃
328、疡胶囊、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等。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银乔安”牌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成立于 1997年,注册资本 33,095.16 万元。益盛药业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扎根传统文化,依靠现代科技,打造完整的人参产业链”的发展战略,依托多年来对人参、西洋参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益盛药业从单纯的制药企业,1-1-125 成长为贯穿人参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企业集团,形成了医药、中药饮片、化妆品、食品保健品四大事业格局。益盛药业现有 11 种剂型,117 个品种,130
329、个药品批准文号,其中 6 个品种为独家生产品种,49 个品种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17 个品种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产品包括振源胶囊、心悦胶囊、消痔灵注射液、红参饮片、西洋参饮片等。益盛药业拥有“益盛”牌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为 2022 年度新上市的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获取信息较为方便、全面,因此,公司选取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分析如下:技术水平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品牌品牌 主要原辅料主要原辅料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恩威/力克舒 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 113 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 1.13 毫克、连翘挥发油 0.00
330、032 毫升、薄荷油0.00116 毫升、维生素 C53.23 毫克、银翘浸膏 161.3 毫克、荆芥挥发油 0.00024 毫升 本公司 仁和、青原 复方氨敏胶囊生产技术属于通用技术,各厂家主要成分含量均一致。公司对制备工艺不断优化,追求产品工艺的不断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对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制备工艺的改进、独特性与先进性列示如下表:改进工艺改进工艺 独特性与先进性独特性与先进性 中药复方银翘氨敏胶囊防粘连工艺 使用特有的防粘连组合物对胶囊进行润滑,防粘连组合物性质稳定,受温度影响极小,得到的胶囊的抗高温能力强,大大的保障了胶囊的质量,从根本上解决了胶囊的粘连问题。复方银翘氨敏胶囊浸膏的干燥工艺
331、 1、采用带式干燥技术,降低劳动强度,且整个干燥过程温和、时间短,可最大限度保持物料的物性,得到的干燥物水分含量低、多孔酥松;2、采用连续化操作方式,生产能力高于普通“静态”箱式干燥,干燥过程全封闭,避免交叉污染;3、通过控制干燥机参数,使产品水分快速降低,且提高有效成分含量。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的检测方法 改进检测方法,形成一种治疗感冒的复方制剂的质量检测方法,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ZL201010124756.9,该检测方法使用高效液相法测定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维生素 C 等中药原料药和化学原料药的含量,检测方法更加准确,提高了产品质量。1-1-126 收入与毛利率 与恩威医药收入、毛
332、利率对比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收入收入 毛利率毛利率 收入收入 毛利率毛利率 收入收入 毛利率毛利率 恩威医药 2,488.78 56.79%2,288.61 55.70%3,712.73 61.65%发行人 745.38 6.26%719.00 12.44%1,171.15 29.05%注:恩威医药未披露 2022 年 1-6 月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的收入和毛利率。恩威医药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的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水平均高于公司,主要原因为恩威医药自有品牌的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多年来均占据国内实体药店市场份额第一名,市场份额高,议价能力强。而
333、发行人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的自有品牌知名度不高,且部分采取商标授权模式销售,议价能力不如恩威医药。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 公司与恩威医药在客户、供应商方面对比情况如下:公司公司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主要客户复方银翘氨敏胶囊主要客户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主要供应商复方银翘氨敏胶囊主要供应商 恩威医药注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云南省久泰药业有限公司 亳州市善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天利合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 仁和集团、深圳市金药坊医药有限公司、珠海友邦医药有限公司 亳州市善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智祥中药材有限公司 注 1: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根据恩威医药招股说明书整理。恩威医药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的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重叠,其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