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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黎协定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把全球平均气 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 2之内,并努 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 1.5之内”。 根据最新研究,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得出结论,到本世纪中叶,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 少到净零,这样才有可能将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 1.5 之内。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碳中和目标,将对全球 升温幅度控制在 1.5之内的国际进程做出重大贡献。 这一目标与最近的全球建模研究大体一致,后者试图 确定全球范围内实现 1.5温控目标的最“经济有效” 的路径(见图2)。此外,中国越早将排放量减少到 零或接近零,将升温限制在 1.5的机会就越大。尽管全球目标
2、是在本世纪中叶左右实现碳中和, 但不同国家将在不同的时间实现碳中和,从而为全球 范围内实现 1.5温控目标提供良机。在巴黎协定 背景下,各国需要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如国内低碳资 源、增长与发展战略以及固碳能力,以及争取实现净 零排放所需的最终减排量),根据何时实现碳中和做 出国内政策决定。各国看待公正和公平的不同方式, 也会影响各国对何时实现碳中和的看法。例如,从全 球经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如以人均排放量或历史责 任来衡量)研究的同一问题,所形成的观点也是不同 的。对于任何国家,这些不同的观点都无法统一为单 一的温控目标数字。但是,这些观点对于确认可能的 温控范围提供了基础认知。中国计划在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无论具体到 哪一年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尽快达峰以及在与其他国 家的共同努力下到本世纪中叶左右实现二氧化碳近零 排放是至关重要的。碳中和概念是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重要指标,但最终影响温控目标实现的是随时间累积 的总排放量(即“累积排放量”),而不仅仅是本世 纪中叶时的排放量。提前达到峰值并加快长期减排将 有助于控制中国的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事实上,无论是全球性研究还是国家研究,都一致要求中国尽早 实现排放达峰,以将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 1.5之内。 将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2的情景,要求中国尽可能 在 2030 年前实现排放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