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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筹建申请过程中,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筹建团队需要结合银行业等金融行业专业经验,充分做好市场研究,精准把握拟设地的经济金融情况、未来市场机遇与前景,并结合发起人股东生态圈和已有金融能力等资源禀赋,设立符合市场趋势和自身能力的战略目标和定位,制定专业化业务方案、切实可行的执行计划,对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做好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在与监管的沟通中做好阐述。国务院在多次发文提出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商业银行领域之初,就指出其市场定位是服务区域性小微企业,为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注入新生力量,使金融体系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也是监管自开放民间资本发起设立
2、民营银行之初便持有的一项原则。在牵头和落实民营银行的工作中,银监会进一步明确要求民营银行需要具备差异化发展战略、与现有商业银行实现互补发展、错位竞争、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要求。民营银行在诞生伊始就肩负着作为加强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金融服务重要突破口的历史重任。由于受到传统风控模式在此类客群上有效性较低、单客带来的收入无法覆盖其运营成本等因素的制约,传统商业银行此前无法触及这部分长尾普惠客群。在审查民营银行方案的过程中,监管尤其重视如何有效利用股东生态圈、大数据、闭环交易、批量获客等创新模式服务普惠客群。由于商业银行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
3、质,其生产经营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经营不善易引发较大的社会不稳定,股东是否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银行设立之初是否有完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都是监管审核方案时必须坚守的红线。在筹建方案中,除了设计民营银行良好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风控体系之外,还需要在发起人股东中提前做好商议,在股东协议中对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做好充分阐述,包括股东对银行持续补充资本,在发生流动性风险时进行救助,体现股东承担银行可能经营失败后的剩余风险的承诺。同时,在遵照存款保险条例的基础上,设计合法可行的恢复与处置计划,搭建持续经营、恢复状态、处置状态相应的治理架构、措施和工作流程,保障民营银行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即使遇到重大风险事件,仍可以维持核心业务运营或平稳受让,将对客户与公众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管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因素。随着民营银行的设立进入常态化,未来将会有更多民营银行筹建及开业。对于已经或即将获批的民营银行而言,为更快更好地完成筹建工作并顺利开业,尽早启动开业筹建的相关准备工作、明确筹建开业的重点难点将至关重要。结合深入的行业洞察与丰富的项目经验,以及与监管部门的紧密沟通,罗兰贝格认为,民营银行在筹建开业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五大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