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重要成果 原图定位 《京都议定书》进一步强化各国减排目标。为了进一步控制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1997年,各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基础上进一步签署了补充协议《京都议定书》。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从 2005 年开始承担减少碳排放量的义务,从 2008 年到 2012 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 1990 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 5.2%;而发展中国家则从 2012 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为了推动各国完成减排目标,议定书提出了三个合作机制,包括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这些机制允许发达国家通过碳汇交易的方式完成各自的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