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额2.2亿元 原图定位 从已经判决的情况来看:商标权归属泰国天丝,华彬方在部分地区销售受阻。商标权归属争议较小,全球范围内红牛商标所有权均归属于泰国天丝方,2020 年 12 月 21 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驳回中国红牛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明确“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归泰国天丝方所有。尽管华彬方称产品商标应为合资公司资产,同时认为二审判决并非法律关系的终局,但考虑到最高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以及该案件已被最高法纳入“2020 年中国法院 10 大知识产权案件”,我们预计在商标归属权的争议上或难生变局;部分地区诉讼结果对华彬方较为不利,据公众号《快消》及相关公开报道,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认为天丝公司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至 2016 年 10 月 6 日止,要求华彬方按 3%商标许可使用费支付 2.2 亿元,同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亦有相关判决、罚款 1 亿元,考虑到泰国天丝方当前在多地以法律手段与华彬方“对簿公堂”,部分连锁商超、连锁便利短和电商平台等均有下架华彬方产品以规避法律风险,预计全国范围内华彬方红牛产品销售有所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