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妖股是什么?
我国股票市场每年都会出现在短期内被投资者炒作而导致价格暴涨暴跌的股票。从1998年8月开始,当时股价只有5.60元、每股收益亏损0.85元的某股票被投资者爆炒,股价持续飙涨,至2000年2月15日突破100元大关,2月17日达到126.31
元的高位,在1年多时间之内最大涨幅高达21.55倍,成为我国股票市场上首只价格超过百元的股票。但是,该股票价格在达到高位后便开启了持续下跌,至2001年2月5日暴跌至22.55元,1年之内跌幅高达82%。此后,业界把短期内股价暴涨暴跌的股票称为“妖股”。
对于“妖股”,目前业界、学界尚无公认的定义和判断标准,只有少数学者对“妖股”做过解释。
投资者通常把那些股价走势奇特、怪异的股票称为“妖股”,其走势与大盘或常理相悖,完全不符合基本的技术分析规律。
梅育森认为,“妖股”就是与别的股票相比明显走势异常,不合常理,股价暴涨暴跌,让人难以琢磨的股票。杨苏认为,很难给
“妖股”下一个严密的定义,但可从简单的思路去界定。当一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并没有出现脱胎换骨的变化,比如产品、利润等一切照旧,而股价却在短时间内翻倍甚至涨幅更高,那么这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是“妖股”。
![妖股 妖股](//ziboxinyan.com/FileUpload/ueditor_s/upload/2021-9/2/63766762213460.jpg)
2、妖股是怎么形成的?
(1)流通股本较少,股价容易被少数投资者操控
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是造成“妖股”流通股本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行新股发行制度下,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新股发行数量都少于1亿股,其中约70%公司的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0.5亿股。许多上市公司的新股发行数量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重只有25%
甚至低至10%。由于流通股本较少,且流通股本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少数投资者控盘和拉升股价不需要动用太多资金,因而股价容易被机构投资者操控,这就导致许多流通股本较少的股票被投资者过度炒作,股价远远脱离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成为市盈率畸高的“妖股”。
(2)股票市场制度缺陷为“妖股”滋生提供了“土壤”
“妖股”屡见不鲜与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缺陷密切相关。我国股票市场制度虽经多次改革,但仍存在较多缺陷。在发行上市方面,由于新股发行数量较少且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过低、限售股数量巨大、新老股东的持股成本差距过大等原因,新股上市后极易被过度炒作,致使股票市场的功能被严重扭曲,投融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不足,造富股东特别是董监高的次要功能却上升为主要功能。
在股票退市方面,不少连续多年业绩亏损、净资产和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股票未被强制退市,继续留在股票市场中“混日子”,致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由于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低,投资者在炒作亏损股时无所顾忌。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现行制度安排在投资者权利行使、损失赔偿等方面尚有不足,许多“妖股”的炒作者未被查处,受损的投资者也未能得到补偿等。
(3)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不高,投资者投机性偏强
我国股票市场的整体质量有待提升,一个重要表现是部分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长期较差或者持续下滑。一些公司长期经营不善,只好利用退市制度漏洞,通过盈余管理甚至业绩造假等手段来避免退市,保住上市资格。部分上市公司业绩逐年下降,有的公司在上市前业绩较好,在上市后却立即业绩“大变脸”、出现严重亏损。
由于股票市场投资价值不高,许多投资者寄希望于短期投机炒作来获利。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以散户为主,大多缺乏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理念,热衷于炒作具有各种概念和题材的股票,跟风炒作、追涨杀跌现象十分明显。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董监高为了在较高股价水平上减持股票,有意制造概念和题材或实施高送转方案,配合炒作本公司股票,致使一些小盘绩差股被炒作成为“妖股”。
(4)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壳资源股”遭到爆炒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优质公司借壳上市,是股票市场投资者热衷炒作的题材之一。一家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被另一家优质公司借壳上市,意味着该公司的基本面可能发生根本变化,业绩提升具有较大想象空间,公司股票可能由亏损或微利股变为绩优股,投资价值得到大幅提升。部分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的小市值股票,是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较好标的。这类“壳资源股”一旦被优质公司借壳上市,其价格一般能够上涨
5
倍以上。因此,“壳资源股”具有较大的投机价值,许多投资者以赌博的心态买进“壳资源股”,期待押中并购重组或借壳上市,等待股价“一飞冲天”,因而部分“壳资源股”被投资者炒作成了“妖股”。
3、妖股特征
(1)流通股本较少:绝大多数“妖股”的流通股本都较少。58%的“妖股”
流通股本不超过1亿股,85%的“妖股”流通股本不超过2亿股。流通股本越少的股票越容易成为“妖股”。
(2)公司业绩较差:绝大多数股票被投资者炒作成为“妖股”时,其上年度和本年度的每股收益都较低。
(3)概念和题材比较独特:没有概念和题材的股票一般难以被炒作成为“妖股”。上市公司如果没有概念和题材,其业绩增长没有太大想象空间,中小投资者通常不会跟风参与炒作,庄家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难以出货获利。因此,绝大多数“妖股”都有比较独特的概念和题材。
(4)股价暴涨暴跌:“妖股”的一大特征就是股价在较短时间内暴涨暴跌、股价和市盈率高得离谱。
(5)形成时间较短:一只股票从股价处于较低位置被投资者开始炒作到暴涨成为“妖股”,其后股价持续下跌,经过的时间一般都较短。绝大多数“妖股”的炒作持续时间在半年至2年之间,个别“妖股”的炒作持续不足半年。
参考资料:胡双发.“妖股”的特征、成因与防治[J].南方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