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简称“CIPS系统”,是专门负责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业务的跨境支付系统,CIPS系统始建于2012年,并于2015年正式启用,
CIPS系统的建成更有助于提高人民币跨境和离岸资金的清算、结算效率,它为人民币的跨境贸易甚至国际化支付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基础设施保障。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由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Payment Service
Corp.,简称CIPS公司)负责运行管理,CIPS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成立于上海,该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的维护及管理,主要负责系统运营维护、参与者服务、业务拓展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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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发展
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可分为几个不同阶段:
2012年初,我国国际贸易愈发繁荣,为减轻对SWIFT体系的依赖,扩大人民币的影响,人民银行决定组织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满足人民币跨境支付的需要。
2015年10月8日,CIPS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主要以采用实时全额结算方式,包括为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和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系统按照北京时间办理业务,业务操作区间为9:00到20:00,各直接参与者一点接入,拥有自己在CIPS的唯一行号,为参与者缩短了清算路径,加快了清算效率;系统采用国际通用报文标准为参与者提供信息的交互,支持中英文传输。
2018年5月2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全面投产,系统运行时间将实现对全球各时区金融市场的全覆盖,这一阶段的CIPS系统采用更为节约流动性的混合结算方式,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处理,支持跨境货物和服务贸易、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和个人客户转移的结算,目的是提高人民币跨境和离岸资金的清算、结算效率。
3、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参与主体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参与者构成主要参考美国CHIPS系统,在系统中添加了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两个角色。直接参与者是指在系统中开立账户,拥有行号作为其唯一标识,在系统中可直接进行业务操作的机构。间接参与者是指不具备在系统中开立账户的资质,需要通过与直接参与者进行合作,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业务的机构。截至2019年末,CIPS系统共有33家直接参与者,903家间接参与者,分别较上线初期增长74%和413%,覆盖全球6大洲94个国家和地区,CIPS系统业务实际覆盖167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银行法人机构。
4、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优势
(1)效率提升。CIPS系统无需开设代理行账户且采用了ISO20022报文标准,优化了SWIFT不接受中文传输的报文信息,相比于以往的清算行模式,清算时间大大减少。
(2)金融安全提升。CIPS降低了系统运行风险,由于它进行的是跨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与CNAPS关系紧密却又相互独立,与境内人民币业务分离,系统运行更稳定。而以往的清算行模式下,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授权办理港澳清算行人民币业务即境外机构处理的人民币业务,但是近年来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越来越多,其承受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由此会带来很大的运行风险,所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将受限;同时,由于境内外机构和银行的信息传输是通过SWIFT,那么它与HVPS报文转换中,可能出现系统故障,导致交易信息露等风险。
此外,CIPS提高了监管的安全性,若使用CIPS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在结算过程前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及结算中可能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机构能够更好地控制。这是因为使用CIPS的市场参与者对于SWIFT等具有选择性,而且监管机构能够监控人民币在银行间的流转。此外,CIPS系统为参与者设置了借记上限,它可以控制采用定时净额结算的流动性风险。而以往的清算行模式,由于监管分散,且信息资料不全面,很难监管到位。那么由此就会造成的资本流动对金融体系和经济稳定的不同程度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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