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病历
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是医院信息系统的子系统之一,在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中,将其定义为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是医生在医疗工作中通过医院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数据及影像等数字化信息,是存储传输和管理的医疗记录。
电子病历含义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上来理解,广义上,电子病历是指人终生的健康记录;而从狭义上来说,电子病历指病人的医疗记录档案,即是管理维护和分析病历信息的,病历信息就是病人在医院整个诊断治疗过程的所有的原始记录,包括病案上海品茶、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手术护理记录及回访记录等。
此外,有学者针对当前大众对电子病历理解偏差,更为详细地阐述了电子病历的概念——电子病历是病历书写部分的电子化、结构化和书写环节质量控制;是通过数据抽取,形成诊疗结果的证据文档;电子病历是在上述两者的基础上,集成医嘱模块,是补全临床数据采集模块,上好病历书写系统,引入医院信息平台构建临床数据中心。
2、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标准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将电子病历划分为8个等级,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级:独立医疗信息系统建立
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医疗业务数据,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方式将数据导出供后续应用处理。
2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
要求:医疗业务部门建立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
要求:部门间可通过网络传送数据,并获得部门外数字化数据信息,有跨部门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4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要求: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所有系统的数据交换,实现病人就医流程信息的信息在全院范围内安全共享;实现药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动审核,合理用药监测等功能。
5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
要求:具备跨部门集成展示工具和数据采集智能化工具,各部门能利用全院统一的集成信息和知识库,为本部门提供集成展示、决策支持。
6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
要求:各个医疗业务项目均具备过程数据采集、记录与共享功能;能够展现全流程状态;能够依据知识库对本环节提供实时数据核查、提示与管控功能。
7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
要求:全面利用医疗信息进行本部门医疗安全与质量管控;能够共享本医疗机构外的病人医疗信息,进行诊疗联动;病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己的检验结果等信息。
8级:健康信息整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
要求:整合跨机构的医疗、健康记录、体征检测、随访信息用于本部门医疗活动;掌握区域内与本部门相关的医疗质量信息,持续监测与管理本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与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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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IT行业深度报告:这次不一样医保支付改革或激发医疗IT内生需求-211231(38页).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