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促使我国彩妆市场不断扩大,随着彩妆行业的扩张,各种行业问题也层出不穷,国家开始逐渐加强监管;那么对于近几年化妆品行业出现的问题,国家出台了哪些监管政策呢?下面的文章就将对化妆品最新的监管政策进行梳理。
化妆品监管最新政策梳理
2019年4月,《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发布,主要内容为:(1)排查清理违法产品:包括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EGF
(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等的化妆品等。(2)排查清理违法产品信息: 违法宣称功效信息,包括药妆、EGF
(表皮生长因子)、干细胞、细胞提取液、胎盘提取液等;严格区分出消毒产品、保健食品、非化妆产品冒充化妆品等;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引人误解或者混淆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等。(3)排查清理企业及产品虚假资质信息:包括已吊销、冒用其他企业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办理延续的企业资质信息,已撤销、冒用其他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超过有效期未办理延续的产品资质信息。
2020年6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为30年来首次全面修改,鼓励行业创新,实施风险管理,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2020年9月,《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发布,主要内容为:(1)全面自查清理违法化妆品:包括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或者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等。(2)引导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通过新法规培训,引导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按照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等。引导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发现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等。
2021年1月,《化妆品注册备管理办法》发布,对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注册及备案进行系统性管理。
2021年6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发布,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予以细化,打击虚假夸大宣称等违法行为。
2021年8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优化生产许可程序,要求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细化标签管理要求,明确对化妆品虚假宣传、违法宣称等要求,加强对电商平台、集中交易市场等平台的职责与义务。
2021年8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儿童化妆品监管重点作了规定:明确儿童护肤类化妆品应具备严格的生产条件,并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进行特别标注;要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为儿童化妆品;应避免与食品药品混淆,防止误食误用;生产销售儿童玩具,应防止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2021年9月,《化妆品中本维莫德的测定》《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发布,加强对化妆品中相关风险物质的检测,加大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的比马前列素的测定主要针对睫毛滋养液违规宣称“促进睫毛增长”的功效类别。
2021年9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美容美发机构经营者义务作了规定:美容美发机构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做好进货查验记录。不得向消费者明示、暗示医疗作用。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产品销售包装。免费试用、赠予、兑换均属于经营行为。
2021年9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义务作了规定:平台应对平台内经营者实名登记并管理;平台发现违法经营化妆品的,应当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直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药监部门;入驻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2021年10月,《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发布,明确标签要求:要求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配方设计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2021年9月,《“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
一文发布,厘清了市场上千细胞化妆品概念,明确截至当前药监局修订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未收录名称含有“干细胞”的化妆品原料,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干细胞相关的化妆品原料。
2021年10月《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发布,主要内容为: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冒用他人注册证、已要求停止经营的化妆品。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包括标签
内容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暗示医疗作用,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包括非
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生产、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并以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为重点。
化妆品监管最新政策梳理
以上就是有关于化妆品行业最新的监管政策的整体梳理,想要了解更多彩妆政策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政策解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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