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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硬任务,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期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推行村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机制。实施村级组织分类提升计划,常态化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持续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完善“接诉即办”机制,不断提升农民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在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中,要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同步调整、同步优化,稳妥审慎推进撤村建居。开展推动红色乡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 试点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突出“双好双强”,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
2、升”。实施“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和村干部资格联审长效机制,抓好村党支部书记市级示范培训,指导各区开展村“两委”干部轮训,健全完善“选育管用” 工作链条。稳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坚持“四个一批”选拔方式,全市村级后备人才数量动态保持在8000 名左右。办好村务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教育,探索村级后备培养模式。建立健全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保障支持,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作用。实施农村党员示范引领工程,注重发展农村青年党员和高学历党员,确保35岁以下党员比例保持基本稳定,大专以上学历农村党员比例稳步提高。落实不忘初心、牢记
3、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员街巷长、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细化村干部走村入户、党员联系户等制度,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引导党员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中勇于担当作为。健全和创新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坚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规范设立共建共治、公共卫生、环境物业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村级“四议一审两公开” 制度运行,落实村级“三务公开”制度,把农村土地管理纳入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全公开。治理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事项多等问题,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提升行动,确保实现入户率100%、知晓率100%。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发挥村民自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