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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72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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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724页).PDF

1、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TaotaoVehicles Co.,Ltd.)(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号)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重要重要声明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

2、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

3、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 27,333,600 股,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7

4、3.45 元/股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 2023 年 3 月 8 日 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109,333,6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14 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目目 录录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2 目目 录录.3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7 一、普通术语.7 二、专业术语.9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1 一、重大事项提示.11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0 三、本

5、次发行概况.23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7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28 六、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29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4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34 九、募集资金用途.34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36 一、经营风险.36 二、出口业务相关风险.37 三、内部控制及管理风险.40 四、技术风险.41 五、财务税收风险.42 六、法律风险.44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44 八、其他风险因素.45 九、2022 年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47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6、发行人基本情况.48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48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7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情况.70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70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71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83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10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115 十、发行人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126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127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业务与技术.

7、14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14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确认依据及管理体制情况.162 三、发行人产品所属细分行业基本情况.167 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177 五、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184 六、发行人的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195 七、发行人的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213 八、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234 九、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265 十、公司拥有的相关资质情况.266 十一、公司技术研发情况.277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281 第六节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8

8、6 一、财务会计信息.286 二、发行人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及其变化趋势情况,及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影响发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行人业绩的主要因素和指标.298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状况.301 四、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07 五、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328 六、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330 七、分部信息.336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336 九、经营成果分析.338 十、资产质量分析.505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

9、力分析.547 十二、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576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576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577 第七节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578 一、募集资金投资概况.57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介绍.58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措施.600 四、公司发展规划.602 第八节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治理与独立性.606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606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608 三、发行人

10、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608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608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609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情况.609 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609 八、同业竞争.620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635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667 十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668 十二、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668 第九节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669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669 二、利润分配政策.671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67

11、5 四、重要承诺.676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696 一、重大合同.696 二、对外担保.70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704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说明.710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相关声明相关声明.71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附附 件件.723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 第第一一节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词组具有下述涵义:一、普通术语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涛涛车业、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涛投资 指 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5

12、4.88%的股份 众久投资 指 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4.70%的股份 众邦投资 指 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0.91%的股份 浙富聚沣 指 2022 年 5 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富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富聚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0.61%的股份 浙富桐君 指 桐庐浙富桐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0.61%的股份 TAO MOTOR 指 Tao Motor Inc.,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TAO

13、 HOLDING 指 Tao Holding LLC.,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GOLABS 指 Golabs Inc.,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TAO MOTOR 持有其 100%的股权 VELOZ 指 VelozPowersports Inc.,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TAO MOTOR 持有其100%的股权 TAO MOTOR CANADA 指 Tao Motor Canada Inc.,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TAO MOTOR 持有其100%的股权 DACTION 指 Daction Trading,Inc.曾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已注销,注销前 TAO MOTOR 持有其 100%的股权

14、SPEEDY T 指 Speedy T,Inc.曾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已注销,注销前 TAO MOTOR持有其 100%的股权 涛涛进出口 指 缙云县涛涛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涛涛动力 指 浙江涛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百客 指 深圳百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更名为深圳百客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BAIKE 指 Baike Inc.,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客持有其 100%的股权 日本百客 指 百客株式会社(株式会社),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客持有其 100%的股权 荷兰百客 指 Baike B.V

15、.,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客持有其 100%的股权 涛涛科技 指 永康市涛涛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涛涛机电 指 浙江涛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朗客科技 指 朗客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客持有其 100%的股权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 京华投资 指 湖北京华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控制的其他企业 TAOTAO USA 指 Taotao USA,Inc.,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控制的其他企业 2201 LUNA ROAD 指 2201 Luna Road,LLC,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16、实际控制人曹马涛与其配偶吕瑶瑶共同控制的企业 极帜科技 指 浙江极帜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控制的其他企业,已注销 涛涛集团 指 涛涛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发起人、原股东、关联方(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父母共同控制的企业)翔远实业 指 缙云县翔远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涛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天汇进出口 指 缙云县天汇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涛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拓宇实业 指 缙云县拓宇实业有限公司,已注销,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曾系涛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远大金属 指 缙云县远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涛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涛涛休闲 指

17、缙云县涛涛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涛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涛涛园林 指 浙江涛涛园林工具有限公司,曾系涛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远航机车 指 浙江远航机车有限公司,已注销,系发行人的关联方,曾系涛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CANADA TT 指 Canada TT Enterprises Ltd.,系发行人的关联方,已注销,注销前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的父母和妹妹曹侠淑共同控制的企业 锦通包装 指 浙江锦通包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权晟工贸 指 缙云县权晟工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大台工贸 指 永康市大台工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关联方 佰奥工贸 指 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

18、的关联方 AMAZON/亚马逊 指 AMAZON.COM,INC,世界最大的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之一 WALMART/沃尔玛 指 WALMART INC,世界最大的连锁商超之一 TARGET/塔吉特 指 TARGET CORPORATION,塔吉特百货公司,成立于 1962 年,由戴顿赫德森公司于 2000 年更名为 TARGET,总部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是美国仅次于沃尔玛的第二大零售百货集团。TARGET 主要为客户提供时尚前沿线下零售业务 ACADEMY 指 Academy Sports+Outdoors,美国最大的体育用品和户外商店之一 DUNHAM SPORTS 指 Dunha

19、ms Athleisure Corporation,美国中西部最大的体育用品连锁店之一 COSTCO 指 Costco Wholesale Corporation(NASDAQ:COST),中文名开市客,美国最大的连锁会员制仓储量贩店之一 BESTBUY 指 百思买集团,全球最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零售集团之一 九号机器人/九号有限公司 指 NinebotLimited,2014 年 12 月注册于开曼群岛,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产品主要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其中文名曾翻译为“九号机器人”,后改为“九号有限公司”。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

20、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浙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 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涛涛

21、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股东大会 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发行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7,333,600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二、专业术语 全地形车 指 一种被设计用于非高速公路行驶的,具有 4 个或以上低压轮胎且可用在非道路上行驶的轻型车辆。根据车辆结构情况,全

22、地形车可分为四轮全地形车(ATV)、多功能全地形车(UTV)以及卡丁车(Go-Kart)ATV/四轮全地形车 指 一种装备跨坐型座椅、依靠方向把控制方向的车架式全地形车,有时被俗称为沙滩车 UTV/多功能全地形车 指 一种装备前向乘坐式座椅及封闭式驾驶室或半封闭式驾驶室、依靠方向盘控制方向的底盘式全地形车 Go-Kart/卡丁车 指 一种装备前向乘坐式座椅、依靠方向盘控制方向的框架式全地形车 越野摩托车 指 Dirt Bike(简称“DB”),也称为非道路两轮摩托车,是一种摩托车运动或全地形车赛车举行时封闭越野线路中所使用的摩托车车型 排量 指 发动机活塞从上止点移动到下止点所通过的工作容积称

23、为气缸排量,如果发动机有若干个气缸,所有气缸工作容积之和称为发动机排量,通常排量大的发动机单位时间释放的能量大 cc 或 CC 指 发动机气缸排量单位(米制体积单位),1cc=1 毫升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 W/瓦特 指 国际单位制的功率单位,符号为 W;1 瓦特表示物体 1 秒的时间内做功为1 焦耳 扭矩 指 使物体发生转动的一种特殊的力矩,单位为 Nm;发动机的扭矩即指发动机从曲轴端输出的力矩,在功率固定的条件下其与发动机转速成反比关系 ODM 指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企业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的结构、外观、工

24、艺等,产品开发完成后,供客户选择或根据其要求在设计上作出小的改动,企业根据客户选择后的订单情况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或者白牌方式出售 批发商 指 向生产企业购进产品,然后转售给零售商、产业用户或各种非营利组织,不直接服务于个人消费者的商业机构,位于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 零售商 指 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是相对于生产者和批发商而言的,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 永武缙 指 浙江省永康市、武义县、缙云县,该地区为我国五金产业集聚区 EPA 指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即美国环保署,2006 年 1 月 1 日起,美国 EPA 实行

25、新的环保法规,出口到美国的汽车、摩托车必须通过 EPA认证,获得 EPA 证书并加贴标志后方可进入美国市场 CARB 指 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对于进入该州销售的内燃机类及其终端产品,均应获得 CARB 证书 e-mark 指 e-mark 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获得 e 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 CE 指 CE 认证是欧盟要求的产品强制安全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所规定的安全要求,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必须进行 CE 认证,在产品上加

26、贴 CE 标志 ABE 指 ABE 认证为德国针对小型电动车上路行驶所要求的强制性车辆型式认证,制造厂商必须保证其在德国销售的电动滑板车与平衡车获得由德国联邦汽车交通局(KBA)颁发的 ABE 认证证书 3C 认证 指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在国内销售 FOB 指 Free On Board,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

27、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具体指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 第第二二节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重大事项提示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

28、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风险:1、贸易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贸易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8%以上,当前国际政治、法律、经济等条件颇具复杂性,包括政治环境、法律法规、进入壁垒、贸易摩擦、合同违约等,均可能对发行人的出口业务产生一定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目前,上述国家或地区除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口出台了相应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比如欧盟 CE 认证适用指令和美国 EPA 法规等

29、)以及各进口国制定的各类合格评定模式或准入制度外,没有特别的限制性技术贸易政策。如果未来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对公司相关产品的贸易政策和认证制度发生变化,或主要海外市场的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或发生激烈的贸易战,则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存在销往欧盟市场的部分型号产品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时点晚于销售时点的情形,但金额较小、比例较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销往欧盟市场的相关产品均按照不同型号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发行人销往欧盟市场的部分型号产品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时点晚于销售时点的情形并不会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实质

30、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欧盟 CE 认证规则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欧盟市场的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但如果未来欧盟地区对发行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2 相关产品的贸易政策或认证制度发生变化,而发行人未及时进行相关认证,则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2、境外子(孙)公司管理运营风险、境外子(孙)公司管理运营风险 北美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也是全球主要全地形车厂商竞争激烈、投入巨大的市场。基于建立国际化品牌、树立全球化竞争地位的战略考虑,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设立了多家子(孙)公司,负责北美市场的开拓和运营。由于前期公司对于北美市

31、场尚处于开拓阶段,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境外子(孙)公司以往年度存在较大亏损。随着运营日益完善,境外子(孙)公司经营状况近两年已得到较大幅度改善,若北美子(孙)公司运营无法有效应对竞争对手挑战、不能充分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将可能面临较大的运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国际化竞争战略构成巨大挑战。3、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08.53 万元、38,634.50 万元、66,074.57万元和 75,612.17 万元,占总资产

32、的比例分别为 29.12%、36.01%、44.40%和48.01%。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公司定期对存货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计提了 384.32 万元、721.82 万元、1,443.82 万元和 1,607.76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和“仓储式”生产模式,若对于产品销量预测不够准确,则可能出现备货过多的风险。如果新产品的推出挤占原有市场空间,可能致使现有库存产品难以消化,则会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4、境内外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境内外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在中国境内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受税收司法管辖,其

33、中包括美国等境外市场。由于经济和政治条件的不同,公司不同税收司法管辖区域的税率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未来境内和境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的实际税率增加,可能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主要实行“免、抵、退”的退税政策,增值税退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3 税率分别为 16%、13%。如果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增加公司的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美国自 2018 年以来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相关加征关税目录涉及公司的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摩托车等产品,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的经营发展

34、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未来,若全球经济、政治环境动荡加剧,美国延续对华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或全球贸易摩擦事件升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5、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美国地区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之一。除关税外,公司销售至美国地区的主要产品不存在进出口配额、反倾销、反补贴等限制性贸易政策情况。2018年以来,美国全球贸易政策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就我国出口产品而言,美国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加征对象主要涉及食品、化学制品和纺织品等基础贸易品,亦包括全地形车类、摩托车类、电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头盔类等产品。若美国继续采取提高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35、措施或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升级,将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美国的出口销售,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若美国政府取消或减免加征关税,因被加征关税而上调价格的产品,存在下调销售价格的风险。6、关联交易制度执行不当风险、关联交易制度执行不当风险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出于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存在向涛涛集团租用厂房及办公用房,向涛涛集团借款,收购关联方拓宇实业、佰奥工贸部分资产等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并均已履行完毕。同时,为了保证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完整性,并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发生,发行人及子(孙)公司经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协商后无偿受让其所持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

36、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发行人已建立起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若发行人在后续实际经营中对相关制度执行不当,可能会对发行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 7、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产品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的市场空间广阔,并未出现饱和情况,其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6.35%,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在手订单约为 6.57亿元,仍然较为充足。同时,随着境外以及境内销售市场的持续开拓,发行人未来

37、营业收入仍将呈现增长趋势。但鉴于国外疫情变化导致了消费补贴的减少或取消,且随着前期的高速增长,公司已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增速可能存在放缓的风险。8、2022 年业绩出现下年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滑的风险 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77,354.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239.71万元,下降比例为 16.46%;净利润为 9,722.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361.45万元,下降比例为 19.54%;扣非净利润为 9,256.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59.90万元,下降比例为 18.20%。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 2021

38、年美国的消费补贴政策刺激了消费需求增加,2022 年美国疫情补贴政策取消,相关地区的消费需求明显放缓;二是新冠疫情反复、俄乌战争、欧洲地区宏观经济形式复杂等,导致市场需求减少;三是 2022 年上半年海运费同比上涨,拖累公司业绩。根据发行人的预测,公司 2022 年 1-9 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 118,200至 119,5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 13,300 至 15,1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 13,500 至 15,000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呈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其中营业收入下降区间为 15.11%至16.04%

39、,归母净利润下降区间为 12.09%至 22.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下降区间 8.43%至 17.59%。目前,上述因素没有明显改善,2022 年全年业绩存在下滑风险。(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及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及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将根据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发行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5 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利润分配

40、政策”。(三)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三)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在特定情况或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投资者保护”之“四、重要承诺”。(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变化,所面

41、临的国家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模式,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1、发行人、发行人 2022 年的业绩情况年的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天健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7-12 月和 2022 年 1-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 年 1-12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326 号)。公司 20

42、22 年 1-12 月经营情况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年 1-12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 1-12 月月 变动变动 总资产 169,035.31 148,814.01 13.59%总负债 73,665.22 74,712.11-1.40%所有者权益 95,370.09 74,101.89 28.70%营业收入 176,567.37 201,769.38-12.49%营业利润 23,972.85 28,548.72-16.03%利润总额 23,718.26 28,530.09-16.87%浙

43、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6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2 年年 1-12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年 1-12 月月 变动变动 净利润 20,630.78 24,272.14-15.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630.78 24,272.14-15.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477.09 22,445.64-8.7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897.42 274.22 1321.27%2022 年 1-12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2.49%,

44、受到大宗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及海运费价格上涨等的影响,发行人 2022 年 1-12 月净利润下降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 2022 年 1-12月支付的各项税费相对减少较多所致。公司 2022 年 1-12 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43 5.18 -4.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223.59 267.55 -43.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45、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37.01 1,769.79 -332.7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73.39 118.16 -1,291.5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4.59 -18.63 -235.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1 4.33 -0.12 小计小计 237.26 2,146.38 -1,909.12 减:

46、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83.58 319.89 -236.3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归属于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3.69 1,826.49 -1,672.80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处置收益。2022 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处置收益较 2021 年减少 1,291.55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2 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损失所致。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7 2、发行人、发

47、行人 2023 年年 1-3 月的业绩预计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月的业绩预计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因素,发行人预计 2023 年 1-3 月的业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23 年年 1-3 月月 2022 年年 1-3 月月 同比变动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5,000.00-38,000.00 36,703.17 -4.64%至 3.53%净利润 3,250.00-3,800.00 2,864.56 13.46%至 32.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50.00-3,800.00 2,864.56 13.46%至 32.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48、有者的净利润 3,200.00-3,700.00 2,846.75 12.41%至 29.97%发行人的业绩预测逻辑是根据在手订单及线上销售的情况,分渠道分产品对未来的销售情况进行预测,然后根据一定的销售利润率水平计算净利润金额。公司预计 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5,000.00 万元至38,000.00 万元,较2022年 1-3 月同比-4.64%至 3.53%;预计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0.00 万元至 3,800.00 万元,较 2022 年 1-3 月同比增加 13.46%至 32.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 3,200.00 万元至 3,700.00 万元,较2022 年 1-3 月同比增加 12.41%至 29.97%。利润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主要系 2023 年 1-3 月,海运费价格下降及人民币贬值所致。公司上述 2022 年 1-3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2023 年 1-3 月的经营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初步测算和分析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五)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五)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50、会计类第 2 号,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境外子公司向境内主体采购所承担的进口清关海运费、境外仓库之间产品调拨运费 7,848.88 万元、18,714.54 万元和 8,559.73 万元以及进口关税 1,674.54 万元、5,884.19 万元和1,893.49 万元计入存货成本,并随着商品实现销售结转营业成本。1、对、对 2020 年、年、2021 年的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利润表各项目以及主要的财年的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利润表各项目以及主要的财务指标影响情况务指标影响情况 本次调整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其中,对发行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

51、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8 2020 年、2021 年的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利润表各项目以及主要的财务指标影响情况汇总如下:单位:万元 项项 目目 2021.12.31/2021 年度年度 2020.12.31/2020 年度年度 原金额原金额 调整额调整额 调整后金额调整后金额 原金额原金额 调整额调整额 调整后金额调整后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存货 61,355.60 4,718.97 66,074.57 37,941.89 692.61 38,634.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5.68-337.78 367.90 323.69-27.06 296.63 资产总额 144,432.82

52、4,381.19 148,814.01 106,631.62 665.55 107,297.17 其他综合收益-149.87 4.13-145.74 -29.05 1.61-27.44 未分配利润 52,091.55 4,377.06 56,468.61 31,532.53 663.94 32,196.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9,720.71 4,381.19 74,101.90 49,282.51 665.55 49,948.06 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114,671.56 20,572.38 135,243.94 81,055.56 8,830.81 89,886.37 税金及附加

53、 6,408.75-5,884.19 524.56 2,131.69-1,674.53 457.16 销售费用 39,305.57-18,714.54 20,591.03 18,300.90-7,848.88 10,452.02 所得税费用 3,944.71 313.24 4,257.95 3,946.04 28.68 3,974.72 净利润 20,559.02 3,713.12 24,272.14 21,122.29 663.94 21,786.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59.02 3,713.12 24,272.14 21,122.29 663.94 21,786.23

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32.53 3,713.12 22,445.65 18,318.51 663.94 18,982.45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0.82 2.51-118.31 358.25 1.61 359.86 综合收益总额 20,438.20 3,715.63 24,153.83 21,480.54 665.55 22,146.09 基本每股收益(元)2.51 0.45 2.96 2.58 0.08 2.66 稀释每股收益(元)2.51 0.45 2.96 2.58 0.08 2.66 主要财务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55 4.58

55、 39.13 54.80 1.24 56.04 流动比率(倍)1.58 0.07 1.65 1.57 0.02 1.59 资产负债率(合并、%)51.73-1.52 50.21 53.78-0.33 53.45 存货周转率(次/年)2.26 0.27 2.53 2.78 0.27 3.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8,970.82 4,026.36 32,997.18 26,802.90 692.61 27,495.51 利息保障倍数(倍)27.65 4.37 32.02 39.64 1.07 40.71 每股净资产(元)8.50 0.54 9.04 6.01 0.08 6.09 2、对、对 2

56、020 年、年、2021 年的净利润及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年的净利润及毛利率的影响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净利润较调整前分别增加 663.94 万元和3,713.12 万元,占调整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14%和 18.06%,对发行人净利润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9 情况影响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备货增加、国际海运费价格大幅上升及美国恢复加征关税等综合因素所致,具有合理性。详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四、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1、(2)”之分析。发行

57、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综合毛利率分别由调整前的41.50%、43.17%变为 35.13%、32.97%,主要系境外子公司向境内主体采购所承担的进口清关海运费、境外仓库之间产品调拨运费由销售费用计入存货成本,随着商品实现销售结转营业成本所致。与同行业的比较情况详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四、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1、(2)”之分析。2019-2021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详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十、资产质量分析/(四)营运能力分析/2、与可

58、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六)公司(六)公司 2022 年年 1-6 月业绩情况及同比变动情况月业绩情况及同比变动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天健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966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9、。公司 2022 年 1-6 月经营情况及变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1 年年 1-6 月月 变动变动 总资产 157,501.29 121,792.35 29.32%总负债 73,588.76 59,730.01 23.20%所有者权益 83,912.53 62,062.34 35.21%营业收入 77,354.79 92,594.50 -16.46%营业利润 11,843.88 14,212.52 -16.67%利润总额 11,699.21 14,219.48 -17.7

60、2%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1 年年 1-6 月月 变动变动 净利润 9,722.57 12,084.02 -19.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22.57 12,084.02 -19.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56.29 11,316.19 -18.2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997.97-2,043.89/2022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总资产同比增长 29.32%,主要系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流动

61、资产增加较多所致(增加 27,634.86 万元,同比增长 30.25%),其中存货增加较多(增加 22,458.09 万元,同比增长 42.25%),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销售放缓,期末库存商品增加;另外,发行人扩大固定资产规模,固定资产增加较多(增加 7,317.99 万元,同比增长 43.01%),主要系新建房屋在 2021 年末完工转固 7,033.75 万元所致。发行人总负债同比增长 23.20%,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增加所致(增加 15,673.44 万元,同比增长128.33%)。2022 年 1-6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

62、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同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由于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复杂、通胀持续上升,加之俄乌局势对世界正常贸易的冲击、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减少对疫情期间的消费补贴、海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二二、发行人、发行人及及本次本次发行发行的中介机构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8,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马涛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控股股东 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

63、实际控制人 曹马涛 行业分类 C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无(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

64、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曹马涛 联系人:孙永 电话: 传真:(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保荐代表人:孙小丽、冉成伟 项目协办人:王永恒 项目组其他成员:周旭东、付仕忠、魏挺、毛潇颖、张天宇、周林子、蒙福耀、周雨竹 电话: 传真:(三)发行人律师(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65、: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 负责人:颜华荣 经办律师:施学渊、代其云、王婧 电话: 传真: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2(四)审计(四)审计机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负责人:吕苏阳 签字会计师:姚本霞、陈慧 电话: 传真:(五)验资(五)验资机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

66、润大厦 B 座 负责人:吕苏阳 签字会计师:钱仲先、姚本霞、俞辛文 电话: 传真:(六)资产评估机构(六)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01 室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经办评估师:陈瑶云、周越、刘灿 电话: 传真:(七七)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 330066666(八八)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浙江

67、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3 电话: 传真:(九九)股票登记机构)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 传真: 三、三、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一)(一)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三)发行股数 27,333,6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68、%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27,333,60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发行后总股本 109,333,600 股(四)每股发行价格 73.45 元/股(五)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最终获配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45%,即203.7440 万股,认购金额 149,649,968.00 元。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 73.45 元/股,不超过剔除

69、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83.00 元/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七)发行市盈率 35.78 倍(每股收益按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八)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0.23 元/股(按发行人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 2.7373

70、元/股(按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4 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4.73 元/股(按发行人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 2.0530 元/股(按发行人 202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九)发行市净率 2.97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十)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71、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机构投资者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在深交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十一)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十二)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十三)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十四)募集资金总额 200,765.29 万元(十五)募集资金净额 186,521.97 万元(十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0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研发中心

72、建设项目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十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4,243.32万元,各项费用明细如下:1、保荐承销费:10,131.88 万元;2、审计及验资费:2,300.00 万元;3、律师费:1,330.19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10.38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0.87 万元。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与前次差异为本次发行的印花税。(二)(二)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日期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

73、3 年 2 月 27 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5 初步询价日期 2023 年 3 月 2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7 日 申购日期 2023 年 3 月 8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3 月 10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三)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三)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2,733.36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0,933.36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为 25.00%。本次发行价格为 73.45

74、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83.00 元/股,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东海证券创业板涛涛车业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75、划(以下简称“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最终获得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3.7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7.45%。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410.004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3.74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45%,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06.26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四)(四)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

76、略配售的情况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6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最终获得配售的股份数量为 203.744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45%,最终获配金额为 149,649,968.00 元。涛涛车业 1 号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产品名称 东海证券创业板涛涛车业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备案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备案编码 SXP714 募集资金规模 14,

77、965.00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担任职务、认购金额与持有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认购资产管理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金额划金额(万元)(万元)资管计划份额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持有比例(%)是否为高级管是否为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核心员核心员工工 1 曹马涛 涛涛车业董事长、总经理 4,500.00 30.07 高级管理人员 2 曹侠淑 涛涛车业销售经理 3,155.00 21.08 核心员工 3 孙永 涛涛车业董事、财

78、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500.00 16.71 高级管理人员 4 姚广庆 涛涛车业董事、副总经理;涛涛动力执行董事、总经理 970.00 6.48 高级管理人员 5 楼贵东 涛涛车业副总经理 500.00 3.34 高级管理人员 6 卢凤鹊 涛涛车业证券事务代表 450.00 3.01 核心员工 7 朱红霞 涛涛车业副总经理 410.00 2.74 高级管理人员 8 田欣谊 涛涛车业销售经理 320.00 2.14 核心员工 9 付雨强 涛涛车业电动车事业部总经理 300.00 2.00 核心员工 10 严琦飞 深圳百客财务人员 280.00 1.87 核心员工 11 李海波 涛涛车业销售

79、经理 180.00 1.20 核心员工 12 丁雪英 涛涛车业审计部经理 180.00 1.20 核心员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 序序号号 姓名姓名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认购资产管理计认购资产管理计划金额划金额(万元)(万元)资管计划份额资管计划份额持有比例持有比例(%)是否为高级管是否为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核心员核心员工工 13 柴爱武 涛涛车业副总经理 160.00 1.07 高级管理人员 14 徐黎健 涛涛车业事业部经理 160.00 1.07 核心员工 15 曹君南 涛涛科技总经理、执行董事 150.00 1.00 核心员工 16 陈红波 涛涛车业研发人员

80、150.00 1.00 核心员工 17 朱飞剑 涛涛车业监事会主席、销售经理 150.00 1.00 核心员工 18 朱剑 涛涛车业监事、采购经理 150.00 1.00 核心员工 19 程鑫杰 涛涛车业销售经理 150.00 1.00 核心员工 20 徐彬 涛涛车业财务人员 150.00 1.00 核心员工 合计 14,965.00 100.00-四四、发行人报告发行人报告期期内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6.30/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12.31/2021 年度年度 2020.12.31/2020 年度年度 2019.12.31

81、/2019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57,501.29 148,814.01 107,297.17 65,956.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83,912.53 74,101.89 49,948.06 27,801.9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1.13 45.81 46.47 47.86 营业收入(万元)77,354.79 201,769.38 138,556.63 75,166.35 净利润(万元)9,722.57 24,272.14 21,786.23 7,17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722.57 24,272.14 21,786.23 7,175

82、.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256.29 22,445.64 18,982.45 6,206.23 基本每股收益(元)1.19 2.96 2.66 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1.19 2.96 2.66 0.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1 39.13 56.04 32.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997.97 274.22 15,001.67 11,450.85 现金分红(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22 3.12 2.76 3.48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8 五五、发行人主营发行人主营业

83、务情况业务情况(一)主营(一)主营业务及产品业务及产品 涛涛车业是一家专注于户外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汽动车、电动车1及其配件、用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汽动车主要包括50cc300cc 排量段的全地形车和 50cc250cc 排量段的摩托车;电动车主要包括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公司主要产品及其性能特点、应用场景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二)主要(二)主要经营模式经营模式 采购方面,公司采取“按需采购、适当备货”的模式,采购中心根据生产中心各事业部制定的生产计划安

84、排采购。生产方面,公司对美国、加拿大市场主要采取“仓储式”的生产模式,根据对当地市场历年销售情况的分析和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期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出口至美国或加拿大子(孙)公司仓库,再由其通过各渠道进行销售;对除美国、加拿大之外的市场主要采取“订单式”的生产模式,即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组织生产,生产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入库,最后按照订单要求向客户交货。销售方面,美国、加拿大地区以批发商、零售商、自有网站、第三方网站等多种销售渠道为主;美国、加拿大之外的市场销售以批发商、零售商为主。(三)主要竞争(三)主要竞争地位地位 公司专注于户外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汽动车、电动车及其配件、

85、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充分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了部分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公司产品种类丰富,主要产品已通过了美国 EPA、CARB、CPSC以及欧洲的 e-mark、CE 等认证。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渠道,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等国家或地区建立起包括自有网站及第三方电商平台、批发商、零售商在内的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网络,并与沃尔玛、亚马逊、TARGET 等国际零售商业巨头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1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动力来源分为汽动车和电动车两大类,汽动车是以汽油为燃料,通过发动机提供动力实现运转的车辆;电动车是以电池提供动力,通过电动机实现运转的车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86、-1-29 公司背靠“永武缙”千亿五金产业带,占据有利的区位优势,生产所需原材料可就近采购,减少了流通环节,加之其完善的业务体系、运营框架及核心部件的自主生产,使得公司可有效地控制成本,能够为市场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自主品牌“TAO MOTOR”、“GOTRAX”、“RIVAL”和“FLUXX”已在欧美市场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深受消费者青睐。六六、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业态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一)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一)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发行人秉承“规范诚信、

87、开拓创新、协作发展、智慧拼搏”的核心价值观,专注于户外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汽动车、电动车的研发与升级,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无限户外驾乘的快乐”。通过不断的尝试和积累,发行人在产品创新、研发体系、生产运营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295 项境内专利(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3 项、外观设计专利 174 项)和 82 项境外专利(发明专利 2 项,80 项外观专利),其中自主形成的发明专利 7 项。上述专利应用于动力装置、悬挂、减震等各方面。公司秉承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无限户外驾乘的快乐”理念,通过将核心

88、技术应用到主营产品上,不断增强产品的耐久性和可靠性,优化产品的性能和舒适性,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客户体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0 发行人产品的创新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代表产品代表产品 创新点创新点 同类型同类型 竞品配置竞品配置 发行人的创新点具体说明发行人的创新点具体说明 专利专利 1 全地形车 ATA110C小捷豹、TGA110C-01 小捷豹 提高全地形车的稳定性;降低整车震动频率,提升舒适性 侧倾稳定角大于等于 26;前后平叉振动频率:24 HZ 单悬臂前悬挂系统,包括前轮、转向节、单摇臂总成、减振器;这种单悬臂前悬挂系统结构的小型全地形车可实现稳

89、定、安全拐弯,有效地防止侧翻,大大降低行进中全地形车行驶的振动与冲击,灵活而精确地控制全地形车的行进方向,提高拐弯的稳定性和舒适性,保证了小型全地形车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并使整车的最大侧倾稳定角大于等于 30,超过同类竞品。全地形车后平叉设计,包括第一后平叉连接管、第二后平叉连接管和第一滑动轨道。后平叉连接管内部增加吸震结构,使整车振动频率降低;该设计的后平叉振动频率为 13 HZ,低于同类竞品 发明专利:ZL20;发明专利:ZL20 2 全地形车 TGA170K-01 大猛禽 降低发动机震动频率,提升舒适性 震动频率:坐垫 44HZ、脚踏 215HZ

90、 车架底部设置有支撑座及分别用于连接发动机前后两端的支撑装置;采用两点式安装结构,减少一个车架连接点,使车架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发动机工作时,通过车架的弹性位移量可以消耗掉部分发动机振动,减少发动机整体的振动;该设计的震动频率为:坐垫 16.4HZ、脚踏 30HZ,远低于竞品震动频率 实用新型:ZL20 3 电动滑板车 H853 一种用于滑板车的折叠锁定机构 滑板车在折叠后再展开时没有第二道锁定保险机构,或者需要人为锁定第二道保险机构 自主设计的折叠锁定机构,实现折叠后再展开时有两道锁定保险机构,同时第二道锁定保险机构无需人为操作即可达到自动锁定快速折叠的效果,提高骑行使用

91、的方便性 实用新型:ZL20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1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代表产品代表产品 创新点创新点 同类型同类型 竞品配置竞品配置 发行人的创新点具体说明发行人的创新点具体说明 专利专利 4 电动自行车 共享电动自行车SZ261、高性能后驱力矩传感电动自行车E11/E12、高性能中置电机双减震越野电动自行车 E23 智能的电池锁换电电池设计及智能电池 BMS 软件保护系统;物联网技术 IOT 在电助力自行车上应用;汽车级别的“CAN”通讯在自行车应用;“OTA”远程控制技术,GPS 精准定位;可通过“EMC”电磁干扰测试;增加舒适性,提高

92、续航里程;双避震铝合金车架设计,扭矩大、效率高 一般不具备智能换电设计及智能 BMS 软件保护系统,且尚未采用汽车 级 别 的CAN 通讯及“OTA”远程控制技术;类似型号续航里程为 80km,扭矩 80n.m,效率 78%手机蓝牙控制电源锁开合;电池底座通过模块化设计嵌装在车架上,方便安装,有利于降低制造成本;汽车级别的“CAN”通讯、“OTA”远程控制、GPS定位等技术在电动自行车上实现应用,强化科技集成应用。力矩传感:人力+电力混合模式,力矩传感器与速度传感器的完美结合,智能感知人脚踏力的大小,为骑行者提供充分和适当的动力,骑行更加舒适;外形设计粗狂,续航里程超长(20AH,平均续航里程

93、 100km)。符合人体工程力学的双避震铝合金车架设计;最新的中置电机:扭矩大,效率高(扭矩达到 200n.m,效率大于 80%)正在准备申请外观、实用新型、发明等相关专利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2 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产品凭借良好的产品性能,较高的性价比,产品销量呈现快速增长,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辆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全地形车 164,601 130,710 77,825 摩托车 51,415 60,379 37,790 电动滑板车 489,527 339,288 109,561 电动平衡车 466,3

94、14 340,375 131,909 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全地形车销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45.43%、摩托车销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16.64%、电动滑板车销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11.38%、电动平衡车销量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 88.02%。公司先后获得了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浙江出口名牌、缙云县人民政府颁发的2020 年度缙云县创新先锋企业称号和 2020 年度缙云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创新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颁发的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等荣誉。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T/ZZB 1808-2020、QC/T 4

95、17-202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线束总成、T/ZZB 0428-2018 全地形车用钢制车轮等标准,目前公司正与小米、小牛电动等行业龙头企业共同起草国家标准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公司获得的荣誉及负责参与相关标准的起草亦说明了公司的产品创新能力及行业地位。1、“精准定位、持续创新精准定位、持续创新”的产品系列的产品系列 公司坚持“持续改善,精益求精”的理念,通过不断实施技术创新驱动战略,已从创立初期以全地形车和摩托车为主,逐步扩展到当前包括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包括越野摩托车)等在内的多系列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产品体系。2、“市场导向、及时转化市场导向、及时转

96、化”的研发体系的研发体系 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过程中,一方面发行人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境外设立子(孙)公司,加强与客户的及时交流和沟通,获取最新市场信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推动公司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另一方面发行人健全研发管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3 理制度,将技术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知识产权,并按照研发管理制度执行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以确保研发成果的高效转化和及时应用。3、“核心自制、高效集成核心自制、高效集成”的制造的制造运营体系运营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业务体系和运营框架,已逐步实现部分核心部件如发动机、车架、轮毂、电机、电池

97、(组装)、主电缆等自主生产,形成了完整的生产能力。一方面,公司可依托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掌握核心技术,及时进行产品创新;另一方面,鉴于公司背靠“永武缙”千亿五金产业带,自制产品的钢材、铝材、发动机配件、车架配件等大部分原材料可以就近采购,便于采购成本控制。4、“线上线下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协同发展”的全渠道营销体系的全渠道营销体系 目前,发行人已建立了包括自有网站、第三方电商平台、批发商、零售商等在内的线上、线下销售网络,主要负责自主品牌产品销售,具有明显的销售渠道优势,并实现了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电商行业的深度融合。(二)(二)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

98、融合情况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发行人作为一家专注于户外休闲娱乐兼具短途交通代步功能的汽动车、电动车及其配件、用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在产品创新、研发体系、制造运营等方面具备明显的创新特征。同时,发行人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方面也有显著特点。在科技创新方面,发行人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产品的稳定性、舒适性、耐久性和可靠性等,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具体详见“(一)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在模式创新方面,生产上,发行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仓储式与订单式”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同时通过设立深圳百客,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产品出厂由质检员检验后,

99、再由深圳百客派驻的质检员以客户的角度模拟验收,形成独特的质检体系,进一步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近年来,发行人不断引入焊接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响应国家智能制造政策,提升生产线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销售上,坚持“自主品牌销售为主,并与 ODM 销售相结合的模式”,公司自主品牌“TAO MOTOR”、“GOTRAX”、“RIVAL”和“FLUXX”已在欧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4 美市场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深受消费者青睐。同时,公司以批发商、零售商为主要销售渠道,并结合自有网站和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直接销售。在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方面,发行人不仅仅是一家制造型

100、企业,其在发展过程中融入了诸多新元素。公司在专注做好研发和生产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销售模式。一方面,公司突破传统出口代理商模式,积极在境外设立子(孙)公司进行“仓储式”销售,既可以有效缩短流通环节,获取更多利润空间,又可贴近消费者,更加深入了解其需求动态,利于产品创新与升级;另一方面,公司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渠道铺设,在加强自有网站建设的同时,发行人立足长远,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境外子(孙)公司区位优势,在美国及加拿大租赁多个仓库、组建自有销售及售后团队,有效地将“国内生产、国外存放、跨境销售、当地服务”等综合起来,打造出新型的跨境电商模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销售渠道网络

101、建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新旧产业的深度融合。关于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七七、发行人选择的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668 号),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8,982.45 万元、22,445.64 万元,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结合自身情

102、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八八、发行人公司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九九、募集募集资金用途资金用途 经发行人于 2020年 4 月25 日召开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5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7,333,600 股新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投资投资 总额总

103、额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投资额投资额 项目备案编号项目备案编号 项目环评项目环评批复批复/备案备案 1 年产 100 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 26,000 26,000 -41-03-113897 2020-019 2 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 7,000 7,000 -41-03-113896 2020-02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00 7,000 -41-03-113895 2020-018 4 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5,000 5,000 深宝安发改备案(2020)0192 号 注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15,

104、000-合计合计 60,000 60,000-注: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百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上市核查的意见,营销平台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需求,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制定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5、1-1-36 第第三三节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列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一一、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一)(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受到全球及我国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经济增速、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金融市场波动等宏观经济因素等的变化,均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汇率变化、劳动力成本变化以及消费者结构的变化等因素也均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若未

106、能对上述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出及时应对,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全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二)全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摩托车等产品的市场竞争手段趋于多元化,不仅包括常规的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上的竞争,也包括品牌推广、贸易政策推动及利用、专利诉讼等竞争手段。随着公司对北美、欧洲等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将面临更大的全球市场竞争压力。国际知名全地形车生产企业和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和摩托车大型生产企业的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其相比,公司在品牌建设、业务规模、研发设计水平等方面仍存在差距。若公司未能及时把

107、握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质量,有效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可能难以维持和提高目前的市场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市场份额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三)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上涨风险(三)原材料价格及人力成本上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铝材、发动机配件、塑料颗粒、轮胎、电芯、磁钢、控制器等。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约 85%,占比较大。一旦发生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成本的上升、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7 人力成本很可能将继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108、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成本的稳定。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人力成本的上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召回风险(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召回风险 发行人拥有较为完整的生产线,除部分型号的发动机、控制器、轮胎等零部件外,其余主要部件已实现自主生产。从原材料供应商选择、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入库检测等重要环节有质量人员严格把关。发行人销售至美国市场的相关产品均已获得 EPA 认证及 CARB 认证等,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销售至欧盟市场的相关产品均已获得 e-mark 认证和 CE 认证等,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召回的情形,但是由于发行人的

109、产品型号较多、生产环节复杂以及客户需求变化多样,不排除未来未达到客户要求或目标市场产品标准而发生召回的可能性。二、出口业务相关风险二、出口业务相关风险(一)贸易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一)贸易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占其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8%以上,国际政治、法律、经济等条件颇具复杂性,包括政治环境、法律法规、进入壁垒、贸易摩擦、合同违约等,均可能对发行人的出口业务产生一定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目前,上述国家或地区除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口出台了相应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比如欧盟 CE 认证适用指令和美国 EPA 法规等)以及各进口国

110、制定的各类合格评定模式或准入制度外,没有特别的限制性技术贸易政策。如果未来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对公司相关产品的贸易政策和认证制度发生变化,或主要海外市场的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或发生激烈的贸易战,则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存在销往欧盟市场的部分型号产品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时点晚于销售时点的情形,但金额较小、比例较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销往欧盟市场的相关产品均按照不同型号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发行人销往欧盟市场的部分型号产品取得 CE 认证或通过 RoHS 检测时点晚于销售时点的情形并不会对发行人产品销售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报

111、告期内,公司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8 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欧盟 CE 认证规则被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欧盟市场的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但如果未来欧盟地区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的贸易政策或认证制度发生变化,而发行人未及时进行相关认证,则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二)境外客户资信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二)境外客户资信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289.80 万元、17,109.24 万元、18,005.6

112、8万元和 15,222.87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61%、20.00%、16.05%和 12.79%,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36%、12.35%、8.92%和 19.68%。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北美、欧洲等境外地区,现有主要海外客户如沃尔玛、亚马逊及 Logicom S.A 等为知名企业,信用较好,且与发行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资信风险较小。发行人在维护现有客户基础上不断开发新客户,以保持业务的持续稳定拓展。但由于海外信息不对称,客户工商资信等信息不予公开,发行人不能及时充分了解各新增客户经营状况、业务状况等具体信息,可能导致对其资信风险评估不准确、

113、不充分,存在此部分新增客户拖欠货款、拒收货物、贸易欺诈、破产等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境外客户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等,可能导致应收账款未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三三)汇率变化风险汇率变化风险 人民币兑美元、欧元及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会因境内外的相关政策而变动,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经济及政治发展与当地市场的供求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主要来自涛涛车业直接出口业务的外币收款折算差额。随着外汇市场行情波动,可能会导致人民币兑美元或其他货币升值,从而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四)境内外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四)

114、境内外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在中国境内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受税收司法管辖,其中包括美国等境外市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9 场。由于经济和政治条件的不同,公司不同税收司法管辖区域的税率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未来境内和境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的实际税率增加,可能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出口产品主要实行“免、抵、退”的退税政策,增值税退税率分别为 16%、13%。如果国家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增加公司的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美国自 2018 年以来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相关加征关税目录涉及公司的全

115、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及摩托车等产品,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未来,若全球经济、政治环境动荡加剧,美国延续对华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或全球贸易摩擦事件升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五)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五)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美国地区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之一。除关税外,公司销售至美国地区的主要产品不存在进出口配额、反倾销、反补贴等限制性贸易政策情况。2018年以来,美国全球贸易政策呈现出一定的不确定性,就我国出口产品而言,美国陆续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加征对象主要涉及食品、化学制品和纺织品等基础贸易品,亦包括全地形车类、摩托车类、电

116、动平衡车类、电动滑板车类、头盔类等产品。若美国继续采取提高关税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措施或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升级,将可能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对美国的出口销售,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若美国政府取消或减免加征关税,因被加征关税而上调价格的产品,存在下调销售价格的风险。(六)国际海运市场变化的风险(六)国际海运市场变化的风险 从 2020 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由于中国同其他国家从疫情中恢复的步伐不一致,导致中国出口规模持续扩大,出口份额提升,对集装箱需求不断增加。另外,由于海外疫情反复,港口运转效率降低,进一步造成海运船舶堵塞、集装箱装卸时间延长以及海运费价格的上涨。随着各国

117、疫情防控能力增强,海运效率将逐步恢复,但新冠疫情对国际海运市场影响的不确定性,仍将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0 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七七)俄乌冲突的风险俄乌冲突的风险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在俄罗斯及乌克兰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5,379.79 万元、9,724.21 万元和 9,228.16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0%、7.12%和 4.62%,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下降,销售毛利率为 30%左右。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俄罗斯、乌克兰客户应收款余额为 1,901.17 万元。2022 年 2 月下旬俄乌

118、冲突爆发,一方面,影响发行人在俄罗斯和乌克兰的客户的订单情况,另一方面,对欧洲正常贸易也会产生冲击,从而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已暂停向乌克兰客户发货,公司与俄罗斯客户的销售与收款逐步恢复正常。若俄乌冲突长期持续,公司存在海外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三三、内部控制及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风险风险(一)实际控制人(一)实际控制人不当不当控制风险控制风险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涛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4,500 万股;实际控制人为曹马涛。本次发行前,曹马涛直接持有公司 2,850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4.76%),间接持有 4,500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119、的 54.88%),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89.63%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曹马涛仍将控制发行人 67%以上的股份。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方向、人事任免、财务管理制度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施加不当控制,有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不当风险(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不当风险 报告期前期,发行人出于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存在向涛涛集团租用厂房及办公用房,向涛涛集团借款,收购关联方拓宇实业、佰奥工贸部分资产等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并均已履行完毕。同时,为了保证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完整性,并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发

120、生,发行人及子(孙)公司经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协商后无偿受让其所持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发行人已建立起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若发行人在后续实际经营中对相关制度执行不当,可能会对发行人造成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1 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三三)境外子(孙)公司管理运营风险境外子(孙)公司管理运营风险 北美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也是全球主要全地形车厂商竞争激烈、投入巨大的市场。基于建立国际化品牌、树立全球化竞争地位的战略考虑,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设立了多家子(孙)公司,负责北美市场的开拓和运营。由于前期公司对于北

121、美市场尚处于开拓阶段,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境外子(孙)公司以往年度存在较大亏损。随着运营日益完善,境外子(孙)公司经营状况近两年已得到较大幅度改善,若北美子(孙)公司运营无法有效应对竞争对手挑战、不能充分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将可能面临较大的运营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国际化竞争战略构成巨大挑战。(四四)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风险)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并相继设立了涛涛进出口、涛涛动力、GOLABS、深圳百客等公司,公司不断完善了自身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大幅提高,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将在资源整合、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

122、制、员工管理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协调性、连续性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和更多的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满足经营规模扩大的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带来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公司生产能力也将大幅提升,生产能力的提升一方面将给公司现行的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组织架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带来考验。另一方面,公司业务可能面临拓展新客户的挑战,若公司营销能力不能同步提升,将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四、技术风险四、技术风险(一)(一)技术及产品创新失败的风险技术及产品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市场导向、不断创新”,致力于通过科技

123、创新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无限户外驾乘的快乐”。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能够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产品技术的演进路线,通过及时掌握消费者需求,持续推出新的产品。然而,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均需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投入大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2 量的人力及资金,且要求公司根据产品最新的研发状态及消费者偏好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如果未来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契合市场需求,将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前期的投入难以收回,公司将面临较大经营风险。新产品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如产品的成功开发、生产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市场接受度等。若新产品推出的某个环节存在困难,导致

124、新产品推广失败,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二二)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技术研发人员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蓬勃发展、前景广阔,业内企业对技术研发人员的需求量较大,优秀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未来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对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果公司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或者不能及时补充所需人才,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三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发

125、行人销售的各类产品均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积累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295 项境内专利(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3 项、外观设计专利 174 项)和 82 项境外专利(发明专利 2 项,80 项外观专利)。这些核心技术的安全直接决定了公司的竞争优势,是公司未来得以持续高速发展的基础。公司一贯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建立了科学的研发体系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但上述措施可能仍无法完全规避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将可能损害公司的竞争

126、优势,并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五五、财务税收财务税收风险风险(一一)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08.53 万元、38,634.50 万元、66,074.57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3 万元和 75,612.1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12%、36.01%、44.40%和48.01%。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公司定期对存货情况进行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计提了 3

127、84.32 万元、721.82 万元、1,443.82 万元和 1,607.76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和“仓储式”生产模式,若对于产品销量预测不够准确,则可能出现备货过多的风险。如果新产品的推出挤占原有市场空间,可能致使现有库存产品难以消化,则会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二)资产负债率高及短期偿债能力的风险(二)资产负债率高及短期偿债能力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85%、53.45%、50

128、.21%和 46.72%。随着经营的不断积累,未分配利润的逐步增加,发行人整体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不能有效拓展融资渠道,导致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较高,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制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0.77、0.87、0.68 和 0.63,流动比率分别为 1.30、1.59、1.65 和 1.72,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4.25、40.71、32.02 和 21.92,波动较大。若发行人流动负债增加速度高于流动资产增加速度,未来将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三)所得(三)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公

129、司于 2017 年 11 月获得编号为 GR201733000147(有效期 3 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20 年 11 月到期。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应重新进行认定取得资格,并自取得当年起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 关于浙江省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 号),涛涛车业被认定为浙江省 2020 年高新

130、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330005469,资格有效期 3 年。从 2020 年至 2022 年,涛涛车业企业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税率。若上述优惠政策发生变动或发行人后续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使得其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4 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将增加发行人的税收负担并对盈利造成不利影响。(四)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及政府补助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四)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及政府补助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616.33 万元、3,827.18 万元、6,290.00万元和 2,491.31 万元,占营业收

131、入的比例分别为 3.48%、2.76%、3.12%和 3.22%。目前,研发费用按照税收相关规定,采用税前加计扣除。若未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184.63 万元、3,908.44 万元、1,880.03 万元和 1,033.15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29%、15.17%、6.59%和 8.83%。政府补助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六六、法律法律风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中农村户籍比

132、例高,农村户籍员工在户籍地具有宅基地及住房,且多数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意愿低,并自愿放弃缴纳。因此,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尽管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均证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对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责任出具承诺,但公司未来仍可能存在被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处罚的风险。七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风险(一)(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33、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年产 100 万台智能电动车建设项目、全地形车智能制造提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尽管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已对人力资源、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等因素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不排除项目实施及后期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如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对公司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5(二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开拓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开拓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产能将有大幅提升。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

134、立在对行业、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审慎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但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容量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而导致销售未达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八、其他风险因素八、其他风险因素(一)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一)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发行人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并于 2 月底全面复工复产,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1 年底开始,新冠疫情在部分地区爆发并不断蔓延传播,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诸如延迟复工、停产

135、停工、居家隔离等措施以阻止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鉴于发行人产品 98%用于外销,目前主要销售市场如欧洲及北美新冠疫情形势较为复杂,累计确诊病例持续增加,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盈利水平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二)实际控制人的出资来源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事项(二)实际控制人的出资来源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事项 发行人基于历史实际情况及相关利益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将曹马涛于发行人设立时出资的 2,850 万元和曹侠淑受让涛涛集团所持发行人 150 万股股份所支付的 192.58 万元的资金来源认定为曹桂成

136、赠与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将曹马涛通过中涛投资向发行人出资的4,500万元的资金来源认定为家庭积累资金及部分借款也有协议、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支撑,且得到了相关主体的确认;发行人将曹侠淑通过众邦投资、众久投资合计出资 3,091.92 万元的资金来源认定为曹侠淑向涛涛集团的借款。关于出资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六)曹马涛、曹侠淑出资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所持股权的权属清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6 晰性、稳定性”。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让关联方的资产/股权及知识产权,其中核心资产

137、系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收购/受让,并非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收购/受让资产/股权及知识产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租赁关联方房产的租赁价格也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向独立第三方租赁价格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价格公允,也不存在发行人与关联方资产混同的情形;曹马涛的出资来源合法、系其真实出资,并非代第三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签署授权委托书系 OA 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临时举措,且该授权委托书已被撤销,其对发行人并无实质性影响;通过对公司章程、协

138、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核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并经发行人全体股东确认,发行人认定曹马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真实、准确、完整。(三)涛涛集团债务风险(三)涛涛集团债务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未出现违约情况。但不排除极端情况出现,涛涛集团出现债务违约,给发行人带来不利影响。(四)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四)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

139、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主要产品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的市场空间广阔,并未出现饱和情况,其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行人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6.35%,截至 2022 年 6 月底在手订单约为 6.57亿元,仍然较为充足。同时,随着境外以及境内销售市场的持续开拓,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仍将呈现增长趋势。但鉴于国外疫情变化导致了消费补贴的减少或取消,且随着前期的高速增长,公司已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增速可能存在放缓的风险。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7 九、九、2022 年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年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2022 年 1-

140、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77,354.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239.71万元,下降比例为 16.46%;净利润为 9,722.5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361.45万元,下降比例为 19.54%;扣非净利润为 9,256.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59.90万元,下降比例为 18.20%。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 2021年美国的消费补贴政策刺激了消费需求增加,2022 年美国疫情补贴政策取消,相关地区的消费需求明显放缓;二是新冠疫情反复、俄乌战争、欧洲地区宏观经济形式复杂等,导致市场需求减少;三是 2022 年上半年海运费同比上涨,拖累公司业绩。根

141、据发行人的预测,公司 2022 年 1-9 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的区间为 118,200至 119,5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 13,300 至 15,1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区间为 13,500 至 15,000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呈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其中营业收入下降区间为 15.11%至16.04%,归母净利润下降区间为 12.09%至 22.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下降区间 8.43%至 17.59%。目前,上述因素没有明显改善,2022 年全年业绩存在下滑风险。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

142、明书 1-1-48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Taotao Vehicles Co.,Ltd.注册资本:8,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马涛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邮政编码:321403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部门负责人:孙永 部门

143、联系方式: 二、发行人设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情况及报告期内报告期内的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一)发行人设立(一)发行人设立情况情况 1、发行人设立的基本情况、发行人设立的基本情况 涛涛车业系由曹马涛与涛涛集团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9 月 24 日,曹马涛和涛涛集团签署关于发起设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约定共同发起设立涛涛车业,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股份总数为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曹马涛认购 2,850 万股,涛涛集团认购150 万股,以现金的方式认购。2015 年 9 月 24 日,涛涛车业召开创立大

144、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由曹马涛出资 2,850 万元、涛涛集团出资 150 万元共同设立涛涛车业。2015 年 9 月 24 日,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涛涛车业设立并核发了营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9 业执照。涛涛车业设立时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曹马涛 2,850 95.00 货币 2 涛涛集团 15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3,000 100.00-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97 号),截至 2016 年 7 月15 日,涛涛车

145、业已收到全体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涛涛集团、涛涛集团概况概况 涛涛集团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涛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曹跃进持有 90%的股权,马文辉持有 10%的股权 注册地址 缙云县五云镇新民路 6 号(浙江缙云工业园区)实际经营地址 缙云县五云镇新民路 6 号(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经营范围 木材及其制品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电动工具、五金园林工具、不锈钢制品、五金制品、金属门窗、防盗门、防火门、钢木室内门、实木复合室内门、变压器配件、

146、体育用品、冷轧薄板、复合钢带、焊管、金属制厨用器皿及餐具的制造、销售;实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电器材料、金属材料销售;人防专用设备、通风设备、安防监控产品、指纹锁、考勤机、电子门锁的制造、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国家准许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 门、窗、园林工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涛涛集团的资产负债、资产负债率及盈利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年 12

147、 月月 31 日日/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9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 62,781.56 58,287.97 56,401.75 53,839.93 负债总额负债总额 40,947.75 37,210.55 37,603.92 36,217.15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21,833.81 21,077.42 18,797.82 17,622.78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 65.22 63.84 66.67 67.27 注:涛涛集团主要经营数据为其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0 3、曹马涛本次出资的出资来源、曹马

148、涛本次出资的出资来源 发行人成立时曹马涛用于出资的 2,850 万元资金来源于其祖父曹桂成的赠与,其中 90 万为现金存入,2,760 万元由曹桂成账户直接转入,资金流向的具体情况如下:(1)资金流向图)资金流向图 (2)资金最终来源及所有权归属汇总)资金最终来源及所有权归属汇总 序号序号 金额金额(万元)(万元)最终来源最终来源 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归属 1 475.00 马文辉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向胡锡红借入资金24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偿还,合计本金 240 万元,利息 230,400 元 马文辉借款 陈茹芳归还借款 120 万 曹桂成与陈茹芳

149、的往来 涛涛集团的境外货款收入 155 万 涛涛集团 2 431.00 涛涛集团与惠来雄涛往来,系惠来雄涛房地产项目回款,先汇集到集团再汇集到曹桂成账户,账务处理为“其他应收款曹桂成”曹氏家族 3 475.00 涛涛集团与惠来雄涛往来,系惠来雄涛房地产项目回款 400 万先汇集到集团再汇集到曹桂成账户,账务处理为“其他应收款曹桂成”曹氏家族 涛涛集团境外货款收入 75 万 涛涛集团 4 475.00 涛涛集团与惠来雄涛往来,系房地产项目回款,先汇集到集团再汇集到曹桂成账户,账务处理为“其他应收款曹桂成”曹氏家族 5 445.00 境外货款收入,先汇集到集团再汇集到曹桂成账户,账务处理为“其他应

150、收款曹桂成”涛涛集团 6 459.00 傅利民归还借款 200 万 曹桂成与傅利民资金往来 境外货款收入 259 万 涛涛集团 合计合计 2,760.00 涛涛集团实际控制人曹跃进系曹桂成长子,马文辉系曹跃进配偶,曹马涛和曹侠淑系曹跃进和马文辉子女。曹桂成生前曾参与涛涛集团的经营活动,早期经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1 商积累的资金也用于涛涛集团的生产经营。作为成立时间较长的民营家族企业,曹桂成、曹跃进、马文辉等家族资金客观上存在与涛涛集团资金混同的情形,支持涛涛集团解决了大量担保债务问题。曹马涛出资涛涛车业的资金来源于涛涛集团或相关个人卡转入,主要系家族个人资金与集团资

151、金混同所致。曹桂成于 2017 年 9 月过世,其妻子陈宝珠也已过世。根据其子女曹跃进、曹跃亮、曹美珍、段云香说明,曹桂成自 70 年代开始经商,先后通过经营家禽贸易、戏装加工及销售、炉具加工及销售等业务形成了较大的财富积累。根据曹桂成子女曹跃进、曹跃亮、曹美珍、段云香说明及出具的声明,曹桂成赠与曹马涛 2,850 万元资金,曹跃进、曹跃亮、曹美珍、段云香对该赠与事项知悉并无异议,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会对该部分财产主张任何权利。曹桂成生前不存在未偿债务,不存在违规挪用其他企业财产的情况。2020 年 9月 11 日,曹桂成女儿曹美珍在浙江省省级报刊青年时报发布公告,凡持有曹桂成个人合法

152、债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告日后 45 日内向曹美珍申报债权。公告期届满,无任何个人或单位主张债权。曹桂成其生前不存在对外未偿债务,不存在违规挪用其他企业财产的情况,其向曹马涛的赠与不存在被追索、限制权利的风险。为避免可能损害涛涛集团债权人利益,并彻底明确该等资金的性质以避免可能存在的争议或不同理解,对于曹桂成赠与曹马涛的 2,850 万元作为设立发行人的出资款来源于涛涛集团等主体的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承诺:“本人曹马涛承诺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通过自筹资金或取得分红款方式,将曹桂成所赠与资金 2,850 万元支付至涛涛集团,用以替换曹桂成从涛涛集团取得的同等金额资金,

153、任何情况下也无需涛涛集团再予以偿还该笔资金。同时,本人愿以个人名下(除发行人股权)的资产,以 2,850 万元为限承担偿还责任。”2022年 7 月 25 日,曹马涛已履行上述承诺,将 2,850 万元转至涛涛集团。综上,曹马涛自其祖父曹桂成取得的 2,850 万元资金事项,不会影响曹马涛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稳定性,亦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产生不利影响。(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发行人发行人成立时成立时股本和股东情况股本和股东情况 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本和股东情况如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2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154、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曹马涛 2,850 95.00 货币 2 涛涛集团 150 5.00 货币 合计合计 3,000 100.00-注:关于曹马涛出资的资金来源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书“第四节、二、(一)、3、曹马涛本次出资的出资来源”。2、2017 年年 6 月,公司第一次增资月,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注册资本增至 7,500 万元万元 2017 年 5 月 22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股份 4,500 万股,全部由中涛投资认购,新增股份认购价格为每

155、股 1.00 元。本次增资金额、定价依据、出资方式等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金额(万元)增资金额(万元)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中涛投资 4,500 参照实收资本,经全体股东协商确定为每股 1.00 元 货币 2017 年 6 月 8 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增资予以登记并换发了 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中涛投资 4,500 60.00 货币 2 曹马涛 2,850 38.00 货币 3 涛涛集团 150 2.

156、00 货币 合计合计 7,500 100.00-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44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4 日,涛涛车业已收到中涛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中涛投资为曹马涛全资控股的公司,本次增资,曹马涛通过中涛投资向发行人出资 4,500 万元。曹马涛用于出资的 4,500 万元资金中有 700 万元来源于向涛涛集团的借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马涛对涛涛集团的 700 万元借款已经全部清偿。借款存续期间主要约定条款、还款期限如下:合同双方合同双方 甲方:涛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曹马涛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2017 年 11 月 2

157、8 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3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700 万元,最终借款金额以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为准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5 年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利息于乙方归还借款本金时支付,不计算复利 借款偿还借款偿还方式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甲方借款,若乙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如乙方到期拒不归还借款,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律师费等 3、2017 年年 7 月,公司第一次股权

158、转让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7 日,涛涛集团与曹侠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涛涛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150 万股股份转让给曹侠淑。2017 年 7 月 7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涛涛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议案,同意涛涛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150 万股股份转让给曹侠淑。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对价支付等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出让方出让方 受让方受让方 转让对价(万元)转让对价(万元)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支付情况支付情况 1 涛涛集团 曹侠淑 192.58 参考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 1.29

159、 元注,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为每股 1.29 元 已支付 注:数据未经审计。2017 年 7 月 7 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予以备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中涛投资 4,500 60.00 货币 2 曹马涛 2,850 38.00 货币 3 曹侠淑 150 2.00 货币 合计合计 7,500 100.00-曹侠淑本次受让涛涛车业股权的 192.58 万元资金来源于其祖父曹桂成的赠与。曹桂成于 2017 年 9 月过世,其妻子陈宝珠也已

160、过世。根据其子女曹跃进、曹跃亮、曹美珍、段云香说明,曹桂成自 70 年代开始经商,先后通过经营家禽贸易、戏装加工及销售、炉具加工及销售等业务形成了较大的财富积累。根据曹桂成子女曹跃进、曹跃亮、曹美珍、段云香说明及出具的声明,曹桂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4 成赠与曹侠淑 192.58 万元资金,曹跃进、曹跃亮、曹美珍、段云香对该赠与事项知悉并无异议,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会对该部分财产主张任何权利。曹桂成生前不存在未偿债务,不存在违规挪用其他企业财产的情况。2020 年 9 月 11 日,曹桂成女儿曹美珍在浙江省省级报刊青年时报发布公告,凡持有曹桂成个人合法债权的单

161、位和个人可于公告日后 45 日内向曹美珍申报债权。公告期届满,无任何个人或单位主张债权。综上所述,曹桂成生前不存在对外未偿债务,不存在违规挪用其他企业财产的情况,其向曹侠淑的赠与不存在被追索、限制权利的风险。为避免可能损害涛涛集团债权人利益,并彻底明确该等资金的性质以避免可能存在的争议或不同理解,对于曹桂成赠与曹侠淑的资金 192.58 万元已进行了如下处理:2021 年 7 月 30 日和 2021 年 8 月 1 日,曹侠淑及其配偶以其自有资金分两笔共计 192.58 万元转至涛涛集团账户。4、2018 年年 6 月,公司第二次增资月,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注册资本增至 7,540

162、 万元万元 2018 年 6 月 25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股份 40 万股,全部由孙永认购,新增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2.28 元。本次增资金额、定价依据、出资方式等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增资金额(万元)增资金额(万元)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孙永 91.20 本次增资为公司对高管进行股权激励,参考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00 元注,经协商确定为每股 2.28 元 货币 注:数据经天健审计。2018 年 10 月 19 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本

163、次增资予以登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中涛投资 4,500 59.68 货币 2 曹马涛 2,850 37.80 货币 3 曹侠淑 150 1.99 货币 4 孙永 40 0.53 货币 合计合计 7,540 100.00-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5 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98 号),截至 2018 年 10 月18 日,涛涛车业已收到孙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1

164、.20 万元,为货币出资。5、2018 年年 10 月,公司第三次增资月,公司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注册资本增至 8,000 万元万元 2018 年 10 月 18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股份 460 万股,由众久投资认购 385 万股,众邦投资认购 75 万股,新增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8.00 元。本次增资金额、定价依据、出资方式等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增资金额(万元)增资金额(万元)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众久投资 3,080 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及成长性等因素,经协商确定为每

165、股 8.00 元 货币 2 众邦投资 600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本次增资予以登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中涛投资 4,500 56.25 货币 2 曹马涛 2,850 35.63 货币 3 众久投资 385 4.81 货币 4 曹侠淑 150 1.88 货币 5 众邦投资 75 0.94 货币 6 孙永 40 0.50 货币 合计合计 8,000 100.00-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9

166、9 号),截至 2018 年 11 月27 日,涛涛车业已收到众久投资、众邦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2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众久投资、众邦投资为曹侠淑控制的合伙企业,本次增资曹侠淑通过众久投资、众邦投资合计向发行人出资 3,091.92 万元,均来源于向涛涛集团借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侠淑向涛涛集团的 3,091.92 万元借款已经全部清偿。借款存续期间主要约定条款、还款期限如下:合同双方合同双方 甲方:涛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曹侠淑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2018 年 10 月 28 日

167、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3,091.92 万元,最终借款金额以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为准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5 年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利息于乙方归还借款本金时支付,不计算复利 借款偿还方式借款偿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甲方借款,若乙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如乙方到期拒不归还借款,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律师费等 6、2019 年年 11 月,公司第四次增资月,公司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注册资本增至

168、 8,200 万元万元 2019 年 11 月 5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股份 200 万股,由浙富聚沣认购 50 万股,浙富桐君认购 50 万股,赖忠义认购 50 万股,王钟忆认购 30 万股,裘益民认购 10 万股,王爱茹认购 10 万股,新增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10.50 元。本次增资金额、定价依据、出资方式等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增资金额(万元)增资金额(万元)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浙富聚沣 525 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及成长性等因素,经协商确定为每股 10.50元

169、 货币 2 浙富桐君 525 3 赖忠义 525 4 王钟忆 315 5 裘益民 105 6 王爱茹 105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本次增资予以登记并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 中涛投资 4,500 54.88 货币 2 曹马涛 2,850 34.76 货币 3 众久投资 385 4.70 货币 4 曹侠淑 150 1.83 货币 5 众邦投资 75 0.91 货币 6 浙富聚沣 50 0.61 货币 7 浙富

170、桐君 50 0.61 货币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7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8 赖忠义 50 0.61 货币 9 孙永 40 0.49 货币 10 王钟忆 30 0.37 货币 11 裘益民 10 0.12 货币 12 王爱茹 10 0.12 货币 合计合计 8,200 100.00-根据天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38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27 日,涛涛车业已收到浙富聚沣、浙富桐君、赖忠义、王钟忆、裘益民、王爱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 万元,计入资

171、本公积(股本溢价)1,9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三、发行人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一)发行人设立以来的收购行为(包括重大资产重组)(一)发行人设立以来的收购行为(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实缴资本 3,000 万元,经过历次增资,股东共投入 13,371.20 万元,注册资本 8,200 万元,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 144,432.82 万元,净资产 69,720.71 万元,发行人的资产主要来源于股东原始投入和后期的经营积累。在发行人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

172、曾向关联方收购部分固定资产及股权资产,收购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资产资产/股权来源股权来源 类别类别 收购事项收购事项 定价依据定价依据 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涛涛集团 2016 年 7 月,涛涛车业向涛涛集团收购“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1,423.57万元,评估值 2,322.84 万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为 2,322.84 万元 2 拓宇实业 涛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全资子公司拓宇实业相关资产“平衡车装配流水线及捆扎机等机器设备”账面价值 9.43 万元,评估值及交易价格为 4.52 万元 3 佰奥工贸 涛涛车业收购实际控

173、制人曹马涛配偶之父母吕高亮、黄金英控制的佰奥工贸相关资产“注塑机、装配线、UV光固化机、水帘喷台等部分可用机器设备以及头盔模具等周转材料”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32.57 万元,评估值 105.24 万元,交易价格为 105.24 万元 4 CANADA TT 发 行 人 子 公 司TAO MOTOR CANADA 收购 CANADA TT 存货和固定资产 以账面价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为1,938,866.18 加元(折合人民币980.66 万元),且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差异极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8 序序号号 资产资产/股权来源股权来源 类别类别 收购事项收购事项 定价

174、依据定价依据 5 实际控制人曹马涛及其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 TAO MOTOR 收购TAOTAO USA 存货和固定资产 以审计净资产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为 11,266,097.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7,493.19 万元)6 发行人子公司 TAO MOTOR 收购VELOZ 100%股权 以审计净资产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为 0 元 7 发行人子公司 TAO MOTOR 收购SPEEDY T 100%股权 以审计净资产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为 881,837.78 美元(折合人民币 591.61 万元)8 发行人子公司 TAO MOTOR 收购DACTION 100%股权 以审计净资产值为依

175、据协商确定为 1,061,541.04 美元(折合人民币 714.79 万元)9 从关联方无偿受让商标和专利 发行人自涛涛集团无偿受让 1 项发明专利、13 项实用新型专利、8 项外观设计专利,自拓宇实业无偿受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2 项外观设计专利;自涛涛集团无偿受让 15 项商标 10 自曹马涛无偿受让 4 项商标 综上,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发生过 5 次资产收购行为、3 次股权收购行为以及从关联方无偿受让商标和专利,其中涛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相关资产、涛涛车业子公司 TAO MOTOR 收购 TAOTAO USA 相关资产以及涛涛车业孙公司 TAO MOTOR CANADA 收购 CANA

176、DA TT 相关资产属于发行人报告期外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涛涛车业收购拓宇实业相关资产、涛涛车业收购佰奥工贸相关资产”以及“收购 SPEEDY T、DACTION 及 VELOZ 100%股权事项”属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一般资产收购事项,具体资产收购过程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资产收购”相关内容。(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收购行为定价公允性情况(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收购行为定价公允性情况 发行人从关联方受让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商标和专利)的交易价格及公允性分析情

177、况如下:事项事项 交易价格的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 公允性的论证公允性的论证 1、涛涛集团向涛涛车业转让“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的存货及固定资产”本次资产转让定价系双方参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520号涛涛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520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为 2,322.84 万元。根据“520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资产为拟转让的存货和机器设备,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次评估选定市场价值注1为价值类型,估值方法为成本法注2。拟转让的资产账面价值 1,423.57万元,评估值 2,322

178、.84 万元,评估增值899.27 万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9 事项事项 交易价格的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 公允性的论证公允性的论证 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322.84 万元,价格具有公允性。2、拓宇实业向涛涛车业转让“平衡车装配流水线及捆扎机等机器设备”,交 易 价 格4.52 万元 本次转让价格按照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8278 号)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涉及的缙云县拓宇实业有限公司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278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为 4.52万元。根据“278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资产

179、为拟转让的 5 台(套)机器设备,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选定市场价值注1为价值类型,估值方法为成本法注3。拟转让的资产账面净值 9.43万元,评估值 4.52 万元,评估减值为 4.91万元,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4.52 万元,价格具有公允性。3、发行人及其孙子公司从关联方处无偿受让商标和专利 2017年1月9日,曹马涛与TAO MOTOR及 GOLABS,涛涛集团与涛涛车业,拓宇实业与涛涛车业,签订了系列的商标、专利转让协议,约定:(1)曹马涛持有的 4 项美国商标分别无偿转让给 TAO MATOR 及 GOLABS;(2)涛涛集团无偿向涛

180、涛车业转让 1 项发明专利、13 项实用新型专利、8 项外观设计专利;(3)拓宇实业无偿向涛涛车业转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2 项外观设计专利;(4)涛涛集团向发行人无偿转让 15 项商标。1、发行人受让的上述专利均非发行人核心专利,受让的商标中除“Gotrax”外,均为非核心商标;2、“无偿受让”的合理性分析:(1)发行人从相关关联方受让的相关商标专利需在生产经营体系中才能体现价值;(2)发行人无偿受让商标及专利,主要系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有利于发行人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维护发行人和股东的利益。4、发行人子公 司TAO MOTOR收购 TAOTAO USA 相关资产(TAOTAO USA 为

181、曹马涛持股100%的公司)2016 年 7 月 29 日,TAO MOTOR 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收购计划和相关协议。2016 年 7月31日,TAO MOTOR与TAOTAO USA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2017 年 12 月31 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TAOTAO USA,INC.将其所持有的库存商品(全地形车、电动车、卡丁车、摩托车及配件等)、设备(电脑、打印机、显示器、办公家具、储物架、叉车等)转让给 TAO MOTOR INC,转让价格以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812号)TAO MOTOR INC.资产收购涉及的TAOTAO USA,INC.资产组合

182、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812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11,266,097 美元(人民币合计 7,493.19 万元)根据“812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资产为TAOTAO USA 所持有的存货和机器设备,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本次评估选定市场价值为价值类型,估值方法为成本法。拟转让的资产账面净值 11,098,018.03 美元,评估值 11,266,097美元,评估增值为 168,078.97 美元。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1,266,097 美元,价格具有公允性。5、发行人孙公 司TAO MOTOR

183、CANADA 收购 CANADA TT 相关资产(CANADA 2016 年 7 月 29 日,TAO MOTOR CANADA 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收购计划和相关协议,约定 CANADA TT 将其所持有的库存商品(全地形车、电动车、卡丁车、摩托车及配件等)、设备(电脑、风扇、焊接机、拖车、叉车等)转让给 TAO 2017 年 11 月 22 日,坤元评估出具了TAO MOTOR CANADA INC.资产收购涉及的 CANADA TT ENTERPRISE LTD.资产组合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800 号),该评估报基准日 2016 年 12

184、 月 31 日,评估方法为成本法,本次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0 事项事项 交易价格的确定交易价格的确定 公允性的论证公允性的论证 TT为TAOTAO USA 全资子公司)MOTOR CANADA;同日,TAO MOTOR也召开了股东会,同意本次资产收购计划和相关协议。2016 年 7 月 31 日,TAO MOTOR CANADA与CANADA TT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由 TAO MOTOR CANADA收购CANADA TT所持有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的存货及设备,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在 2016 年7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

185、确定,交易价格为 1,938,866.18 加元。为1,938,866.18加 元,评 估 值 为1,938,869.68 加元,评估增值 3.50 加元。转让价格以账面价格为基础确定,与评估值无重大差异,价格具有公允性。6、向佰奥工贸收购机器设备及部分周转材料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佰奥工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佰奥工贸将其名下注塑机、装配线、UV 光固化机、水帘喷台等部分可用机器设备及头盔模具等周转材料转让给涛涛车业,转让价格按照坤元评估出具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涉及的浙江佰奥工贸有限公司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447号)(以下

186、简称“477 号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为 105.24 万元,涛涛车业已于 2018年 10 月 26 日支付了该笔款项。根据“477 号评估报告”,评估的资产为拟转让的注塑机、装配线、UV 光固化机、水帘喷台等部分可用机器设备,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本次评估选定市场价值注1为价值类型,估值方法为成本法注2。拟转让的资产账面净值 32.57万元,评估值 105.24 万元,评估增值为72.67 万元。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05.24 万元,价格具有公允性。7、收 购VELOZ 100%股权事项 TAO MOTOR 分别于

187、 2017 年 12 月 12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与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由 TAO MOTOR 收购由曹马涛实际持有的 VELOZ 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格以天健2019年12月12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9545 号)VELOZ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VELOZ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142,539.57 美元,经协商,最终交易价格为 0 元。本次收购主要系解决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收购时点,VELOZ 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状况一般,故本次收购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8、收 购SPEEDY T

188、 100%股权事项 根据天健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9546 号),SPEEDY T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881,837.78 美元,最终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 881,837.78 美元,上述交易款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前支付完成。本次收购主要系解决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收购时点,被收购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状况一般,故本次收购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SPEEDY T 已于 2019 年 10 月31 日注销。9、收 购DACTION 100%股权事项 TAO MOTOR 分别于 2

189、019 年 3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与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由TAO MOTOR购买曹马涛实际持有的DACTION 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天健审计出具的 DACTION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9547 号)截至 2019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金额来确定,本次收购主要系解决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收购时点,被收购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状况一般,故本次收购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DACTION 已于 2020 年 4 月 29日注销。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1 事项事项 交易价格的确定交易价

190、格的确定 公允性的论证公允性的论证 DACTION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061,541.04 美元。经三方协商,DACTION 股权转让价格为 1,061,541.04美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TAO MOTOR 已支付完毕上述股权转让款1,061,541.04美 元,折 合 人 民 币7,147,886.58 元。注 1:根据评估报告,市场价值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注 2:根据评估报告,成本法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191、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计求和”,其中存货包括原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在产品,其中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在用周转材料采用“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即以现行购置价值为重置价值,根据在用周转材料的使用寿命、现状、使用情况以及产品的更新情况等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评估值”;在产品评估值为经评估师核实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即“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注 3:根据评估报告,成本法指“首先估测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资产所需的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贬

192、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的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三)相关收购采用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原因分析(三)相关收购采用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的原因分析 涛涛车业的资产重组采取资产收购而非股权收购主要系资产收购简单易行,所需调查的信息相对较少,可以合理价格获取被收购方优质资产、排除潜在债务、避免重大纠纷,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小,更利于自身发展。发行人拟收购涛涛集团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业务资产,但涛涛集团除此以外,还经营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等业务,业务较为繁杂,采用资产收购简单易行,即可满足收购目的;发行人已于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TAO MOTOR,并通过其在加拿大设立全资孙公司

193、TAO MOTOR CANADA,为避免层级过多、保障治理效率,梳理好发行人在美国、加拿大的发展战略,消除潜在同业竞争及不必要的关联交易,采用资产收购方式收购了 TAOTAO USA、CANADA TT 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存货等资产;佰奥工贸除拥有发行人拟收购的头盔业务相关资产外,还有坐落于金华市区的厂房、土地,其价值较高,如采取股权收购则收购价格较高,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简单易行;拓宇实业除拥有发行人拟收购的平衡车装配相关设备外,还有园林工具等其他业务的不相关资产,采用资产收购即可达到目的。(四)涛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四)涛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 1、涛涛集团基本

194、情况、涛涛集团基本情况(1)历史沿革情况 涛涛集团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8 日,原名浙江涛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2“涛涛实业”),注册资本 2,600 万元,由曹跃进和曹马涛父子分别持有其 90%、10%股权;2005 年 10 月 14 日,涛涛实业注册资本由 2,600 万元增加至 5,480 万元,持股比例不变;2007 年 10 月 9 日,曹马涛将所持涛涛实业股权转让给其母马文辉,曹跃进、马文辉夫妇分别持有涛涛实业的 90%、10%股权;2008 年 9月 4 日,涛涛实业注册资本由 5,480 万元增加至 8,000 万元,

195、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09 年 6 月 8 日,浙江涛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涛涛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 8 月 12 日,涛涛集团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变更至 10,000 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主营业务情况 在发行人收购其相关资产前,涛涛集团主营业务为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资产重组前涛涛集团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资产收购后其主营业务变更为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经营范围上不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情形。(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涛涛集团向涛涛车业转让相关资产时,其总资产、

196、总负债分别为 53,923.95万元、41,437.03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4)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涛涛集团在向发行人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除存在日常经营中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专利权诉讼(共 2 起,后均为原告撤诉)等情形外,主要为涛涛集团的对外担保诉讼,具体涉诉情形如下:序号序号 诉讼诉讼/纠纠纷类型纷类型 诉讼双方诉讼双方 涉诉金额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目前进展 判决判决/裁定书裁定书 1 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浦发银行金华永康支行 被告:永康君威工具有限公司、涛涛集团、曹跃进、陈康海、何新萍 1,200 万元 已解决(2016)浙

197、0784民初 1769 号;(2016)浙 0784执 4486 号 2 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建设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吕高亮、黄金英 2,500 万元 已解决 2016浙 0702民初 9827 号;(2017)浙 0702执 673 号 3 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民生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金华市金磐开发区铭鸳服饰有限公司、曹跃进、张釜玮、张永明、曹鸳鸯、935 万元 已解决(2017)浙 0702民初 5948 号;(2017)浙 0702执 4200 号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3 序号序号 诉讼诉讼/纠纠纷类型纷类型

198、 诉讼双方诉讼双方 涉诉金额涉诉金额 目前进展目前进展 判决判决/裁定书裁定书 吕高亮、黄金英 4 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招商银行金华分行 被告:翔远实业、涛涛集团、曹跃进、马文辉、俞寿标 2,000 万元 已解决(2017)浙 0702民初 13207 号;(2016)浙 0702民初 20 号 5 最高额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 被告:佰奥工贸、涛涛集团、吕高亮、黄金英 1,000 万元 已解决(2018)浙 0702民初 4390 号民事调解书;(2019)浙 0702执 4633 号 涛涛集团虽然在相关资产出售时存在涉诉情形,但出售相关资产均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199、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按照公允价格进行商业交易。资产出售/收购系交易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资产出售方及其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故而涉诉情形不影响发行人收购其相关资产的有效性。(5)曹跃进、涛涛集团目前担保及债务偿还情况 涛涛集团及曹跃进的债务履行情况 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翔远实业、曹跃进、马文辉曾为浙江一胜特工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缙云县新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新瑞薄板有限公司、永康君威工具有限公司、佰奥工贸共计 6 家企业提供担保,担保贷款本金合计 30,549.63 万元,共计涉及 12 家银行,因前述企业未能如期偿还债务,致使

200、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翔远实业、曹跃进、马文辉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翔远实业、曹跃进及马文辉已解决全部担保责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的到期及违约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债权人债权人 债务人债务人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是否是否 到期到期 是否是否 违约违约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 涛涛集团 1,254.00 2022.6.29-2023.6.28 否 否 2 2,900.00 2022.6.22-2023.6.21 否 否 3 2,400.00 2022.9.1-2023.8.31 否 否

201、 4 2,100.00 2022.6.24-2023.6.23 否 否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4 序号序号 债权人债权人 债务人债务人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是否是否 到期到期 是否是否 违约违约 5 795.00 2022.11.19-2023.10.18 否 否 6 485.00 2022.9.5-2023.9.4 否 否 7 2,436.00 2022.8.22-2023.8.21 否 否 8 1,585.00 2022.9.8-2023.9.7 否 否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 2,345.00 2023.1.16-2023.12.28

202、 否 否 10 700.00 2022.12.13-2023.12.11 否 否 11 500.00 2022.12.28-2023.12.27 否 否 12 3,155.00 2023.01.11-2023.12.28(其中 2,200 万元到期日为2023.10.31)否 否 13 3,300.00 2023.01.13-2023.12.28 否 否 14 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碧支行 800.00 2023.1.17-2024.1.16 否 否 15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0.00 2023.10.21 归还 100 万本金;2024.10.31 归还 420万元本金 否

203、 否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县支行 4,000.00 2023.01.13-2023.12.27 否 否 合计合计 29,275.00 如上表所示,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自身银行借款并未出现违约情况。涛涛集团及曹跃进的偿债能力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2022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2022 年年 1-6 月月 202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20 年度年度 2019年年12月月31日日/2019 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62,781.56 58,287.97 56,401.75 53,839.93

204、负债总额 40,947.75 37,210.55 37,603.92 36,217.15 所有者权益 21,833.81 21,077.42 18,797.82 17,622.78 资产负债率 65.22 63.84 66.67 67.27 注:涛涛集团主要经营数据为其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5 综上所述,涛涛集团、曹跃进积极承担担保责任,且已经解决全部担保责任,涛涛集团、曹跃进拥有足够的清偿能力,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亦不存在因债务问题而将资产剥离并由曹马涛代其父母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情形。2、涛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相关资产的交割涛

205、涛车业收购涛涛集团相关资产的交割 2016 年 7 月,涛涛集团委托丽水处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处州评估”)对其拟转让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处州评估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涛涛集团上述相关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 2,684.67 万元。涛涛车业以上述评估值为交易价格收购了涛涛集团的上述相关资产。因处州评估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许可证,涛涛车业与涛涛集团协商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许可证的坤元评估对已转让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坤元评估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 涛涛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520 号),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

206、评估基准日,涛涛集团所转让机器设备和存货的评估价值为 2,322.84 万元,发行人与涛涛集团协商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2,322.84 万元作为交易价格。根据双方签署确认的存货及设备交收确认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涛涛集团与涛涛车业之间已完成本次重组相关存货及设备的移交手续。涛涛车业已按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完成标的资产收购价款的支付事宜。(五五)TAO MOTOR 收购收购 TAOTAO USA 相关资产相关资产 1、关于、关于 TAOTAO USA(1)历史沿革情况 TAOTAO USA 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2 日,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发行 1,000股普通股,

207、全部由曹马涛持有,成立之后未发生股权变更。(2)主营业务情况 资产收购前,TAOTAO USA 主营业务为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的销售;资产收购后,其基本不再从事业务经营,不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情形。(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TAOTAO USA 向 TAO MOTOR 转让相关资产时,其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1,612.47 万美元、1,530.4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分别为 10,724.72 万元、10,179.05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6 万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4)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TAOTAO USA

208、向 TAO MOTOR 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存在 2 起诉讼:2016 年,因 UPS 与 TAOTAO USA 客户 Baker Govern&Baker 之间的运费纠纷19,959.25 美元(折合人民币 133,066.32 元)而被起诉;2019 年,Bleyer and Bleyer律所声称替 TAOTAO USA 处理其某个客户的投诉向 TAOTAO USA 索要律师费2,5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7,224.25 元),由于被拒绝而起诉 TAOTAO USA。TAOTAO USA 上述涉诉均已解决,除此之外相关期间无其他涉诉情形。2、TAO MOTOR 收购收购 TAOTAO

209、USA 相关资产的相关程序相关资产的相关程序 2016 年 7 月 29 日,TAO MOTOR 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收购计划和相关协议。2016年7月31日,TAO MOTOR与TAOTAO USA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由 TAO MOTOR 收购 TAOTAO USA 所持有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的存货及设备,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在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2017 年 12 月 31 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坤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3、TAO MOTOR 收购收购 TAOTAO USA

210、 相关资产的交相关资产的交割割 2016 年 8 月 1 日,TAO MOTOR 与 TAOTAO USA 协商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1,109.8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381.40 万元)为交易价格。为更好地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双方经协商后聘请坤元评估对已转让资产进行追溯评估。根据坤元评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 TAO MOTOR INC.资产收购涉及的 TAOTAO USA,INC.资产组合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812 号),以 2016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TAOTAO USA 所转让存货及设备的评估价值为1,126.61 万美元

211、(折合人民币 7,493.19 万元),双方协商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1,126.61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7,493.19 万元)作为交易价格。根据双方签署确认的存货及设备交收确认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TAOTAO USA 与 TAO MOTOR 之间已完成相关存货及设备的移交手续。TAO MOTOR 已按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完成标的资产收购价款的支付事宜。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7(六六)TAO MOTOR CANADA 收购收购 CANADA TT 相关资产相关资产 1、关于、关于 CANADA TT 的基本情况的基本情况(1)历史沿革情况 CA

212、NADA TT 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注册在加拿大的英属哥伦比亚省,发行 1000 股普通股,曹跃进、马文辉、Song Xinjian 分别持有 400 股、350 股、250 股;2008 年 8 月,Song Xinjian 将其持有的 250 股转给了曹侠淑;2018 年 1月 31 日,CANADA TT 解散。(2)主营业务情况 在资产收购前,CANADA TT 主营业务为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的销售;资产收购后,其不再从事业务经营。(3)转让资产时的负债情况 CANADA TT 向 TAO MOTOR CANADA 转让相关资产时,其总资产、总负债分别为 241.

213、17 万加元、191.80 万加元(折合人民币分别为 1,219.83 万元、970.09万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4)资产转让时及以后的涉诉情形 CANADA TT向TAO MOTOR CANADA转让相关资产时及以后不存在涉诉情形。2、TAO MOTOR CANADA 收购收购 CANADA TT 相关资产的程序相关资产的程序 2016 年 7 月 29 日,TAO MOTOR CANADA 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收购计划和相关协议;同日,TAO MOTOR 也召开了股东会,同意本次资产收购计划和相关协议。2016 年 7 月

214、31 日,TAO MOTOR CANADA与 CANADA TT 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由 TAO MOTOR CANADA 收购CANADA TT 所持有的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的存货及设备,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在 2016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3、TAO MOTOR CANADA 收购收购 CANADA TT 相关资产的交割相关资产的交割 2016 年 8 月 1 日,TAO MOTOR CANADA 与 CANADA TT 协商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193.89 万加元(折合人民币 980.66 万元)作为交易价格。为更好地保证交易的公允性,双方经协商后聘

215、请坤元评估对已转让资产进行追溯评估,根据坤元评估 2017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Tao Motor Canada INC.资产收购涉及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8 Canada TT Enterprises Ltd.资产组合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800 号),以 2016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CANADA TT 所转让存货及设备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1,938,866.18 加元(折合人民币 9,806,591.25 元),评估价值为 1,938,869.68 加元(折合人民币 9,806,608.95 元),评估增值 3.50

216、 加元(折合人民币 17.70 元),增值率为 0.01%,评估价值与原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因此双方未对原资产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双方签署确认的存货及设备交收确认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CANADA TT 与 TAO MOTOR CANADA 之间已完成相关存货及设备的移交手续。TAO MOTOR CANADA 已按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完成标的资产收购价款的支付事宜。(七)相关资产转让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以及是否会被(七)相关资产转让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以及是否会被撤销情况说明撤销情况说明 1、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的核查情况、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17、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只有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需要依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218、根据发行人分别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出具的承诺,发行人收购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的资产仅为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的存货及设备,以及头盔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模具等周转材料,并未涉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等债权债务等情况。同时,发行人收购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的固定资产及存货系以该等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公允。根 据 美 国Locke Lord LLP律 师 事 务 所 及 加 拿 大DE JAGER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9 VOLKENANT&COMPANY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TAO M

219、OTOR CANADA 收购 CANADA TT 的资产的行为合法有效。2、是否会被撤销核查情况、是否会被撤销核查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根据发行人说明、缙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后确认,发行人收购关联方资产均发生在 2019 年以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均已超过两年,已超过撤销权行使期限,且报告期内也不存在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发

220、行人收购关联方相关资产行为的情形。根据涛涛集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债权人回复的询证函及相关会议纪要,涛涛集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债权人中,其中对涛涛集团以评估价格将资产转让给发行人的行为表示无异议的债权人对涛涛集团享有债权金额占全体债权人对涛涛集团享有债权总金额的比例为 82.4918%(确认金额为 26,701.49万元),该部分债权人也表示不会就前述资产转让行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综上所述,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和佰奥工贸系前述资产的真实权利人,其有权处置前述资产,该等资产处置不属于债务转移,不属于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亦不属于公司合并、分立、减

221、少注册资本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无需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CANADA TT 处置前述资产的行为合法有效;涛涛集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债权人也已对该等资产处置行为表示无异议,不会就前述资产转让行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前述关联方剥离资产行为不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八)本次(八)本次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影响对发行人的影响 1、本次资产重组未导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资产重组未导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重组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全地形车及摩托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发行人及其子(孙)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收购了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

222、ADA TT 所拥有的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的存货及设备等资产,较好地实现了资产与业务的整合,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发行人在本次重组中采用现金支付资产收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0 购款,未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仍为曹马涛。2、本次重组有助于发行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有助于发行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前,发行人与涛涛集团等关联方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形。本次重组中,发行人及其子(孙)公司与涛涛集团、TAOTAO USA、CANADA TT 协商收购其所有的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的存货及设备等资产。本次重组有效消除了发行人与涛涛

223、集团等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减少了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3、本次重组有利于发行人扩大经营规模、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本次重组有利于发行人扩大经营规模、抓住市场发展机遇 本次重组夯实了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使得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发行人及其子(孙)公司在美国、加拿大等区域快速打开市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以及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四、发行人在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上市或挂牌情况挂牌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五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结构(一一)发行人)发行人

224、的股权结构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1(二)发行人(二)发行人的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六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及8家全资孙公司。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销了 2 家全资孙公司。(一)发行人全资(一)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情况情况 1、TAOMOTOR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TAO MOTOR 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25、: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Tao Motor 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6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1,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2201 Luna Rd,Carrollton,TX 75006,US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营业务的关系 负责涛涛车业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注:TAO MOTOR 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在佐治亚州

226、注册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在佐治亚州开展业务,经营地为 6510 Jimmy Carter Blvd Suite A,Peachtree Comers,GA 30071,USA;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在印第安纳州注册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在印第安纳州开展业务,经营地为 8207 Zionsville Road,Indianapolis,IN 46268,USA;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监事会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营销中心运营中心生产中

227、心财务中心销售一部销售二部销售三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信息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采购中心品质中心研发中心物控中心电动车事业部汽动车事业部车架事业部头盔事业部财务部法务部采购一部采购二部采购三部汽动车研发部电动车研发部采购四部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2 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经营地为 4575 Edison Ave Chino,CA 91710,USA;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马里兰州注册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在马里兰州开展业务,2019 年 6 月 21 日终止在马里兰州经营。TAO MOTOR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228、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24,893.52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6,122.39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557.08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2、涛涛、涛涛进出口进出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进出口为发行人注册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缙云县涛涛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 万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主要生产经

229、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出口贸易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负责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摩托车等产品(涛涛车业自身不生产的部分类型产品)及相关配件的出口贸易,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涛涛进出口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742.00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735.67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09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3、深圳、深圳百客

230、百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百客为发行人注册在广东省深圳市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深圳百客新能源有限公司注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19 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3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册地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1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一期 A 栋 1707-1709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1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一期 A 栋 17

231、07-1709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为涛涛车业布局的全球销售平台,主要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注:深圳百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更名为深圳百客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百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6,025.03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316.16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217.3

232、1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4、涛涛、涛涛动力动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动力为发行人注册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浙江涛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网络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

233、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中国境内的销售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涛涛动力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4 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43.13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83.31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6.91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5、涛涛科技、涛涛科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科技为发行人注册在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永康市涛涛科技有

234、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西朱村九鼎路 88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西朱村九鼎路 888 号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235、口。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电机及电池的制造和销售 涛涛科技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7,913.03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942.37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266.79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6、涛涛机电、涛涛机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机电为发行人注册在浙江省杭州市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浙江涛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浙江涛涛车业股

236、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5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册地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703 室-2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703 室-2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

237、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从事电动车的销售和研发 涛涛机电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64.46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125.76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238、55.80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7、TAO HOLDING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TAO HOLDING 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Tao Holding LLC.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6 日 股权结构 涛涛车业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 1013 Centre Road,Suite 403-B,Wilmington,DE 19805,USA 主营业务 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零配件的批发销售和零售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负责涛涛车业电动自行车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注:Tao Holding

239、LLC 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二)发行人全资孙(二)发行人全资孙公司公司情况情况 1、GOLABS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OLABS 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 斯市的全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Golabs 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1,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TAO MOTOR 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2201 Luna Rd,Carrollton,TX 750

240、06,US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负责涛涛车业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注:GOLABS的主要经营地为2201 Luna Rd,Carrollton,TX 75006,USA同时在2533 Royal Ln,Suite 505B,Dallas,Texas 75229,USA 设有仓库开展经营。GOLABS 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经营地为 4575 Edison Ave Chino,

241、CA 91710,USA;于2017 年 5 月 26 日在科罗拉多州注册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在科罗拉多州开展业务,2019 年 5月 30 日终止在科罗拉多州经营。GOLABS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46,073.18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630.71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397.89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2、VELOZ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VELOZ 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全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VelozPower

242、sports 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11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1,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TAO MOTOR 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2201 Luna Rd,Carrollton,TX 75006,US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负责全地形车、摩托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注:VELOZ 的主要经营地为2201 Luna Rd,Carrollton,

243、TX 75006,USA,同时在2533 Royal Ln,Suite 505B,Dallas,Texas 75229,USA 设有仓库开展经营。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7 VELOZ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776.47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231.72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51.56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3、TAO MOTOR CANADA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TAO MOTOR CANADA 为发行人注册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的全

244、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Tao Motor Canada 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1,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TAO MOTOR 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490-999 West Broadway,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V5Z 1K5,Canada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170 Bartor Road,Unit 1,North York,ON,M9M 2W6 Canad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

245、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务的关系 负责涛涛车业全地形车、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加拿大境内的销售 TAO MOTOR CANADA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15,271.91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1,350.25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24.62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4、BAIKE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BAIKE 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全资孙公司

246、,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Baike 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9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1,000,000 股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8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深圳百客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2533 Royal Lane,Dallas,TX 75229,US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网络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

247、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BAIKE 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509.30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233.50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64.75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5、日本、日本百客百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日本百客为发行人注册在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的全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百客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12 日 可发行股份可发行股份 100,00

248、0 股 登记发行股份登记发行股份 500 股 出资额出资额 500 万日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深圳百客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注册地注册地 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西区高岛二丁目 11-2 SKY MANOR 横滨 519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西区高岛二丁目 11-2 SKY MANOR 横滨 519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网络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日本境内的销售 日本百客成立于 202

249、0 年 2 月 12 日,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413.36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321.69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206.68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9 6、荷兰、荷兰百客百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荷兰百客为发行人注册在荷兰鹿特丹市的全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Baike B.V.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27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9,000 欧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0 欧元 股权结构股

250、权结构 深圳百客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注册地注册地 荷兰鹿特丹市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Kingsfordweg 151,(1043 GR)Amsterdam,the Netherlands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网络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负责全地形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摩托车、头盔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欧洲境内的销售 荷兰百客成立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

251、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1,595.69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526.64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311.75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7、朗客科技、朗客科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朗客科技为发行人注册在中国香港的全资孙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朗客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 港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深圳百客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注册地注册地 中国香港铜锣湾希慎 8 号裕景商业中心 14 楼 1450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澳大利亚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252、国际贸易,跨境电商,技术开发服务,滑板车,小家电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务的关系 主要负责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销售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0 朗客科技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4 日,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714.38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5.27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6.17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8、BIKE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BIKE 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的全资孙公司,其

253、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Bike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22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10,000,000 股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TAO HOLDING 直接持有其 100%股份 注册地注册地 美国特拉华州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1013 Centre Road,Suite 403-B,Wilmington,DE 19805,New Castle County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自行车及相关零部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务的关系 负责自行车及相关零部件的销售 注:公司尚未开展经营。(

254、三)发行人已注销(三)发行人已注销的孙公司的孙公司情况情况 1、SPEEDY T(1)基本)基本情况情况 SPEEDY T 曾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市的全资孙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注销。SPEEDY T 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Speedy T,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9 年 10 月 5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2,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TAO MOTOR 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8207 Zionsville Road

255、,Indianapolis,IN 46268,USA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负责涛涛车业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SPEEDY T 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注销,注销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18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8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5.84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2.24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7.62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2)注销)注

256、销原因原因 注销前,SPEEDY T 为 TAO MOTOR 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业务上与 TAO MOTOR 完全重合。为精简机构设置,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聚焦 TAO MOTOR品牌提升,发行人决定注销 SPEEDY T。(3)存续存续期间的合法合规情况期间的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美国律师事务所 Locke Lord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SPEEDY T 在业务运营、合同、用工、环保、税务、证券等方面能够遵守美国法律规定,经营期内未受到政府机构处罚,不存在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4)相关)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及其合法合规情况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注销前,SPEEDY T

257、主营业务与 TAO MOTOR 完全重合,注销后,SPEEDY T 的业务及人员由 TAO MOTOR 承接;注销前,SPEEDY T 不存在未决对外债务,注销后,SPEEDY T 的剩余资产由 TAO MOTOR 承接。根据美国律师事务所 Locke Lord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SPEEDY T 的解散符合当地法律规定。2、DACTION(1)基本)基本情况情况 DACTION 曾为发行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全资孙公司,已于2020 年 4 月 29 日注销。DACTION 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Daction Trading,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

258、009 年 11 月 30 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1,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TAO MOTOR 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2201 Luna Rd,Carrollton,TX 75006,US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的关系 负责涛涛车业全地形车、摩托车产品及相关配件在美国境内的销售 注:DACTION 于 2013 年 5 月 4 日在马里兰州注册

259、为外州营利性公司,并经法律授权在马里兰州开展业务,2017 年 8 月 9 日终止在马里兰州经营。DACTION 已经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注销,注销前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2019 年度年度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734.06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734.06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11.85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2)注销)注销原因原因 注销前,DACTION 为 TAO MOTOR 的全资子公司,在经营业务上与 TAO MOTOR 完全重合。为精简机构设置,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聚焦 TAO MOTOR品

260、牌提升,发行人决定注销 DACTION。(3)存续)存续期间的合法合规情况期间的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美国律师事务所 Locke Lord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DACTION 在业务运营、合同、用工、环保、税务、证券等方面能够遵守美国法律规定,经营期内未受到政府机构处罚,不存在任何民事或刑事诉讼。(4)相关)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及其合法合规情况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注销前,DACTION 主营业务与 TAO MOTOR 完全重合,注销后,DACTION的业务及人员由 TAO MOTOR 承接;注销前,DACTION 不存在未决对外债务,注销后,DACTION 的剩余资产由

261、 TAO MOTOR 承接。根据美国律师事务所 Locke Lord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DACTION 的解散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四四)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五)发行人分公司情况(五)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分公司。七七、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以上股份或表决权表决权的的主要股东主要股东及及实际控制实际控制人人的基的基本情况本情况(一一)直接)直接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262、署日,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直接持股的机构股东中涛投资,其直接持有 4,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4.88%);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曹马涛,其直接持有 2,8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4.76%)。1、中涛投资中涛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涛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2MA28JT8360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4,500 万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曹马涛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注册

263、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 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 8 号 企业类型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曹马涛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自营和代理国家准许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务的关系 除持有涛涛车业股权之外,未开展其他业务 中涛投资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项目项目 2022

264、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总资产(万元)总资产(万元)4,501.35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 项目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净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4,483.20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5.04 注:数据已经天健审计。2、曹马涛曹马涛(1)曹马涛基本情况)曹马涛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马涛的基本情况如下:曹马涛先生,1984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22198403*,住所为: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主要工作经历为:2007

265、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 TAOTAO USA 董事、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 CANADA TT 董事;2016 年 1 月至 2017年 7 月任 TAO MOTOR 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杭州智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3 月至今任 TAO MOTOR CANADA 董事、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中涛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涛投资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创立了涛涛车业,2015 年 9 月至 2017年 4 月任涛涛车业董事长

266、,2017 年 4 月至今任涛涛车业董事长、总经理。(2)曹马涛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曹马涛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曹马涛主要负债为三笔住房贷款,合计金额为 709.85 万元。该住房贷款正常且已经以房产设定抵押,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马涛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综上所述,曹马涛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冻结、强制执行等偿还其债务的风险。(二二)其他控制)其他控制发行人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侠淑直接持有发行人 1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83%),并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控制

267、发行人 38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70%),通过众邦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7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0.91%),合计控制发行人 61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7.44%)。控制关系如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 众邦投资众久投资曹侠淑58.00%(GP)90.89%(GP)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0.91%1.83%4.70%1、众久投资众久投资的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久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2MA2E0C6200

268、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16 日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 3,080 万元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 8 号 企业类型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侠淑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众久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久投资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

269、职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 1 曹侠淑 2,799.52 90.89 普通合伙人 销售经理 2 楼贵东 24.00 0.78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3 姚广庆 24.00 0.78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涛涛动力执行董事、总经理 4 田俊辉 22.40 0.73 有限合伙人 研发经理 5 李海波 21.28 0.69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6 吴国强 19.20 0.62 有限合伙人 董事、董事长助理;涛涛进出口执行董事、总经理 7 柴爱武 19.20 0.62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8 朱红霞 16.00 0.52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9 朱飞剑 16.00 0.52 有限合伙人 监

270、事会主席、销售经理 10 郑有明 16.00 0.52 有限合伙人 研发经理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6 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 11 马文良 13.76 0.45 有限合伙人 电机部负责人 12 丁雪英 12.80 0.42 有限合伙人 审计部经理 13 徐黎健 12.80 0.42 有限合伙人 事业部经理 14 付雨强 12.80 0.42 有限合伙人 电动车事业部总经理 15 朱剑 12.80 0.42 有限合伙人 监事、采购经理 16

271、 卢凤鹊 9.60 0.31 有限合伙人 证券事务代表 17 陈红生 9.60 0.31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18 叶航 9.12 0.30 有限合伙人 监事、体系经理 19 曹君南 9.12 0.30 有限合伙人 涛涛科技总经理、执行董事 合计合计 3,080.00 100.00-2、众、众邦投资邦投资的基本的基本情况情况 众邦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邦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2MA2E0C6Q7C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16 日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

272、 600 万元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上应路 8 号 企业类型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侠淑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邦投资的合伙人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 1 曹侠淑 348.00 58.00 普通合伙人 销售经理 2 盛文清

273、16.08 2.68 有限合伙人 成本会计 3 伍强 10.56 1.76 有限合伙人 销售员 4 章芳丽 9.60 1.60 有限合伙人 总账会计 5 应玲巧 9.60 1.60 有限合伙人 总账会计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7 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 6 李君平 9.60 1.60 有限合伙人 包装工 7 朱红文 9.60 1.60 有限合伙人 采购员 8 邓丰成 9.12 1.52 有限合伙人 销售员 9 余枝 8.64 1.44 有限

274、合伙人 销售员 10 潘连明 8.16 1.36 有限合伙人 采购员 11 吴功德 7.68 1.28 有限合伙人 事业部经理 12 丁镇山 7.20 1.20 有限合伙人 深圳百客执行董事 13 樊治方 7.20 1.20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14 陈勇方 7.20 1.20 有限合伙人 物控经理 15 陈爱强 7.20 1.20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16 尹念平 7.20 1.20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17 任建俊 7.20 1.20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18 丁秀林 6.88 1.15 有限合伙人 IT 专员 19 李蕾 6.72 1.12 有限合伙人 运营副经理 20 郑有明 6.2

275、4 1.04 有限合伙人 研发经理 21 聂万庆 6.16 1.03 有限合伙人 助理会计 22 杨胜 5.76 0.96 有限合伙人 财务经理 23 张浙霞 4.80 0.80 有限合伙人 助理会计 24 祁燕 4.80 0.80 有限合伙人 销售员 25 董保康 4.80 0.80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26 罗建荣 4.80 0.80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27 胡碧波 4.80 0.80 有限合伙人 审计员 28 徐祖妃 4.32 0.72 有限合伙人 人力专员 29 胡孟升 4.32 0.72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30 朱凯 4.32 0.72 有限合伙人 采购员 31 孙玲芳 4

276、0.67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32 陈新旺 4 0.67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33 倪益 3.84 0.64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34 汤宗发 3.6 0.6 有限合伙人 线长/组长 35 杨哲 3.36 0.56 有限合伙人 采购员 36 曹照刚 3.2 0.53 有限合伙人 研发经理 37 丁锦奎 2.64 0.44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8 序号序号 合伙人姓名合伙人姓名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合伙人性质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职务 38 许秀兵 2.4 0.4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277、 39 朱玲 2.4 0.4 有限合伙人 销售员 40 吴寿宜 2.4 0.4 有限合伙人 技术员 41 田朝明 2.4 0.4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42 李斌 2 0.33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43 陈鑑 2 0.33 有限合伙人 采购员 44 徐景卫 1.6 0.27 有限合伙人 研发经理 45 孙勇土 1.6 0.27 有限合伙人 车间主任 合计合计 600.00 100.00-3、曹侠淑的基本情况曹侠淑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侠淑的基本情况如下:曹侠淑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722198510*,住所为:浙江省永康市东

278、城街道*。4、曹侠淑的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曹侠淑的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1)曹侠淑的负债情况)曹侠淑的负债情况 曹侠淑对涛涛集团 2,502 万元的借款(已于 2022 年 7 月归还)合同双方合同双方 甲方:涛涛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曹侠淑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金额 2,502 万元,最终借款金额以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为准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5 年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利息于乙方归还借款本金时支付,不计算复利 借款偿还借款偿还 方式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甲方借款,若乙方不能

279、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如乙方到期拒不归还借款,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律师费等 2022 年 7 月 22 日,曹侠淑已归还上述借款。住房贷款 除已经归还的上述向涛涛集团的 2,502 万元借款外,曹侠淑的对外负债为一笔住房贷款,截至 2022 年 9 月,贷款金额为 49.38 万元。(2)曹侠淑的对外担保情况)曹侠淑的对外担保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侠淑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综上所述,曹侠淑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

280、冻结、强制执行等偿还其债务的风险。(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控股股东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涛投资,其直接持有 4,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4.88%)。中涛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2、实际、实际控制人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曹马涛,其直接持有 2,8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4.76%),并通过中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4,500 万股股份(占

281、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4.88%),合计控制发行人 7,3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9.63%)。控制关系如下:曹马涛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二年未发生变更。3、未将曹侠淑认定为共同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将曹侠淑认定为共同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1)曹侠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的妹妹,非直系亲属。公司成立至 2019年 11 月,曹侠淑未在涛涛车业任职,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涛涛车业销售员、销中涛投资曹马涛

282、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54.88%100.00%34.76%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0 售经理,除公司销售事务之外,曹侠淑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2)曹侠淑直接持有发行人 1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83%),并通过众久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38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70%),通过众邦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7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0.91%),合计控制发行人 61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7.44%)。曹侠淑单独所持表决权的股份不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造成重大影响。自 2017 年 7 月曹侠淑成为发行人股东以来,

283、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曹侠淑均亲自出席,亲自投票,不存在委托投票、联合投票等情形。公司成立以来,曹侠淑未被提名为董事,也未向发行人提名过董事人选,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不存在重大影响。(3)曹侠淑本人出具声明:“本人不存在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实施通过董事任命、股东大会表决权或协议、委托持股等方式单独或共同控制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综上所述,曹侠淑不存在共同控制发行人的条件及意愿,未将曹侠淑认定为共同控制具有合理性。4、结合发行人资产来源、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与关联方共用房舍、曹马、结合发行人资产来源、受让关联方知识产权、与关联方共用房舍、曹马涛出资来源、曹马涛授权曹跃进行使部分职权等情况,根

284、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涛出资来源、曹马涛授权曹跃进行使部分职权等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曹马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曹马涛被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真实、准确涛被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真实、准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9 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

285、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的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表明确意见。(1)发行人的资产来源、受让无形资产、租赁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厂房、出资情况及授权情况均不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让关联方的资产/股权及知识产权,其中核心资产系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受让,并非来源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收购或受让的资产、股权及知识产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 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收

286、购关联方相关资产时,均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交易,评估作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企业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及输送利益的有关情形。受让商标与专利不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让知识产权系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处取得,其中曹马涛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父母控制的公司。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系前述受让专利、商标的真实权利人,其有权处分该等专利、商标的权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分别签订商标、专利转让协议,并已将前述受让专利、商标变

287、更登记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名下,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系合法取得并拥有前述受让专利、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受让专利、商标均为有效状态,未被第三人申请撤销或确认无效。同时,涛涛集团、拓宇实业、曹马涛已分别出具确认函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取得前述受让专利、商标权属清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系合法取得前述受让专利、商标,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让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租赁关联方的房产的租赁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向独立第三方租赁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价格公允,也不存在发行人与关联方

288、资产混同的情形;详细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发行人报告期内租赁上述关联方房产的租赁价格也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向独立第三方租赁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价格公允,不存在发行人与关联方资产混同的情形。曹马涛的出资来源合法、系其真实出资,并非代第三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2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签署前述授权委托书2系 OA 系统投入使用前及满足付款审批的临时举措,且该授权委托书已于 2017 年 12 月被撤销,其对发行人并无实质性影响。(2)根

289、据上述规定,基于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经核查认为:曹马涛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的主要经营者和战略负责人,发行人的经营方针与发展战略均体现了曹马涛对发行人的控制 曹马涛创立发行人前,其已在美国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市场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与市场经验,正是基于自身对行业和市场的判断及个人兴趣,其决定发起设立发行人。在发行人整个发展过程中,关于新产品研发方向的确定、北美地区产品市场需求预测及生产安排、自主品牌及销售渠道的建设、国内外贸团队的建设、核心人员的物色和培养、企业上市的筹备、深圳百客跨境电商团队的建立以及欧美市场大客户的开拓等重大事项,均由曹马涛亲自决策并主导。在董事长曹马涛的亲自

290、带领下,发行人已经打破了“传统制造企业思维”,其在发展过程中融入了诸多新元素。发行人在专注做好研发和生产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销售模式。一方面,发行人突破传统出口代理商模式,积极在境外设立子(孙)公司进行“仓储式”销售;另一方面,发行人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销售渠道。发行人在美国及加拿大租赁多个仓库、组建自有销售及售后团队,有效地将“国内生产、国外存放、跨境销售、当地服务”等多方面综合起来,打造出新型的跨境电商模式;有效地将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电商行业进行深度融合,为发行人的健康长远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综上所述,发行人的设立及后续发展均体现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的战略发展安排。曹马涛

291、能够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 A、发行人设立以来,曹马涛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一直不低于 89%,从投资关系上对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有实质性影响 2曹马涛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初期,工作重心为发行人市场开拓及营销网络的建设,集中在美国市场,受限于发行人 OA 系统不够完善,为更好地提高发行人付款单据审批效率,曹马涛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署 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因工作需要本人出国时间较多,为考虑工作方便,特授权曹跃进先生(身份证号:330722195908*)在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20 年 3 月 28 日期间代本人行使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

292、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权。未经本人同意,被授权人不得再转授权。”2017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 OA 系统搭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发行人所有付款审批均需通过 OA 系统最终提交董事长兼总经理曹马涛审核批准。上述授权委托书因此失去意义,被曹马涛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书面撤销。综上所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签署前述授权委托书系 OA 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临时举措,且该授权委托书已被撤销,其对发行人并无实质性影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3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马涛直接持有发行人 2,85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4.76%,并通过其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

293、公司中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4,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4.88,即曹马涛合计控制发行人 7,35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9.63%,且曹马涛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发行人设立以来,曹马涛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一直不低于 89%,且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或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曹马涛一直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B、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出席、提议、表决和审议结果,曹马涛能够有效对公司实施控制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战略发展和重要决策主要根据曹马涛的意志制定,之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曹马涛参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历次股

294、东大会和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曹马涛以董事/股东身份在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就根据其意志提出的相关事项投赞成票,其余股东/董事就相关事项的表决结果均与曹马涛一致,相关事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均被表决通过,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各项重大决策能够反映曹马涛本人在公司战略发展方面的真实意图。因此,报告期内,曹马涛通过实际支配的发行人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能够决定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C、曹马涛通过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任免情况能够有效对发行人实施控制 报告期内,除职工监事外,曹马涛通过实际支配的发行人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可以最终决定发

295、行人董事、监事人选;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曹马涛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的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系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总经理曹马涛的提名并由董事会予以聘任。曹马涛通过其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及任免情况能够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D、曹马涛作为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可在实际运作中有效对发行人实施控制 报告期内,曹马涛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其依据公司章程等明确赋予的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权,履行公司经营管理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4 相关职能,包括: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

296、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以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完善的内控制度,确保了曹马涛在发行人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不存在影响曹马涛有效对公司实施控制的任

297、何条款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因此,发行人公司章程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报告期内,曹马涛通过实际支配的发行人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能够决定发行人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独立对发行人实施控制。同时,曹马涛未与任何他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亦未与他人存在任何有关所持股份及发行人控制权的其他协议或安排,前述曹马涛可对发行人独立实施控制的情形未受任何限制。曹马涛对发行人实施控制的情形已得到发行人全体股东的确认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让关联方资产定价公允;发行人受让关联

298、方知识产权,其目的为保证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完整性,并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让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潜在争议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租赁关联方房产的租赁价格也均系参考市场价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向独立第三方租赁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价格公允,也不存在发行人与关联方资产混同的情形;曹马涛的出资来源合法、系其真实出资,并非代第三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签署前述 授权委托书 系 OA 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临时举措,且该授权委托书已被撤销,对发行人并无实质性影响;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

299、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5 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核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并经发行人全体股东确认,发行人认定曹马涛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真实、准确、完整。5、补充披露涛涛集团、曹跃进在偿债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下将资产转移、补充披露涛涛集团、曹跃进在偿债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下将资产转移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而将资产剥离并由曹马涛代其父母持有发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

300、而将资产剥离并由曹马涛代其父母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情形,曹跃进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原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情形,曹跃进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因(1)补充披露涛涛集团、曹跃进在偿债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下将资产转移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让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曹跃进资产的背景 A、曹氏家族支持长子长孙创业 创立发行人前,曹马涛已在美国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市场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与市场经验,2015 年,曹马涛结合自身对行业和市场的判断及个人兴趣,同时又考虑其父母创办的涛涛集团业务繁杂,不符合其未来发展定位,也无意继承或接班涛涛集团,因此,其决定自行创

301、业,并于 2015 年 9 月创立涛涛车业,曹氏家族对长子长孙的创业给予支持。B、为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发行人设立后,发行人经与涛涛集团协商,以评估价格购买其全地形车、摩托车相关业务资产,并非低价收购涛涛集团相关资产,收购完成后,涛涛集团仍继续经营防盗门、园林工具、健身器材等业务,继续承担并清偿其原有债务,不存在为规避债务清偿转移财产的目的和行为。同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与涛涛集团、拓宇实业协商后无偿受让其所持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专利、商标,由于该等专利、商标需依附于生产经营体系才能具有价值且账面上并无价值体现,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无偿方式受让该等专利、商标,具有合理性。涛涛集团、曹跃进向发行

302、人转让资产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 事项事项 内部程序履行情况内部程序履行情况 1、涛涛集团向涛涛车业转让“与全地形车、摩托车等相关的存货及固定资产”,交易金额 2,322.84 2016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涛涛集团有限公司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受让涛涛集团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存货和机器设备。同日,涛涛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涛涛集团将其所持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存货和机器设备转让给发行人。2016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与涛涛集团分别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涛涛集团将其生产卡丁车、摩

303、托车、沙滩车等产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6 事项事项 内部程序履行情况内部程序履行情况 万元 品的原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在产品及相关机器设备转让给发行人,本次资产转让定价系双方参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7520 号涛涛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为 23,228,430.34 元。发行人已经按照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上述资产转让价款,涛涛集团也依约转移上述资产的所有权。2、拓宇实业向涛涛车业转让“平衡车装配流水线及捆扎机等机器设备”,交易价格4.52 万元 20

304、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拓宇实业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向拓宇实业购买平衡车装配流水线及捆扎机等机器设备,转让价格按照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8278 号)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涉及的缙云县拓宇实业有限公司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评估价值为 4.52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资产转让价格为4.52 万元(不含税),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支付了该笔款项。3、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发行人无偿转让商标与专利 2016 年 6 月 2

305、8 日,涛涛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摩托车、全地形车业务相关专利、商标随资产一并无偿转让给涛涛车业。2017 年 1 月 9 日,发行人与涛涛集团签订了 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发行人与拓宇实业签订了专利转让协议:1、涛涛集团无偿向涛涛车业让 1 项发明专利、13 项实用新型专利、8 项外观设计专利;拓宇实业无偿向涛涛车业转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及 2 项外观设计专利;2、涛涛集团向发行人无偿转让 15 项商标。4、CANADA TT向 TAO MOTOR CANADA 转 让存货和固定资产 2016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

306、受让关联方相关存货及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加拿大子公司 TAO MOTOR CANADA 受让 CANADA TT 所持有的存货和固定资产。2016 年 7 月 31 日,TAO MOTOR CANADA 与 CANADA TT 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约定 CANADA TT 将其所持有的库存商品(全地形车、电动车、卡丁车、摩托车及配件等)、设备(电脑、风扇、焊接机、拖车、叉车等)转让给TAO MOTOR CANADA,本次资产转让定价系双方参考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协商确定为 1,938,866.18 加元。TAO MOTOR CANADA 已经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上述资产转让价款,C

307、ANADA TT 也依约转移上述资产的所有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让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曹跃进资产定价公允,收购资金已经支付完毕,并非涛涛集团、曹跃进为逃避债务恶意无偿或低价转移财产 如前文所述,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收购相关实物资产时,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交易,作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关联企业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及输送利益的有关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以收购关联方资产的资金来源也系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已支付完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

308、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7 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公司在实施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等可能影响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也应当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无论是涛涛集团作为法人主体,还是曹跃进作为自然人主体,其均有对其享有所有权的不动产或动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有在其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才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等权利介入其恶

309、意处分行为,在其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以公允的价格行使处分权时,债权人并不能随意干涉。如前文所述,涛涛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转让财产时,均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交易,作价具有公允性。因此,涛涛集团将其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发行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 据 美 国Locke Lord LLP律 师 事 务 所 及 加 拿 大DE JAGER VOLKENANT&COMPANY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TAO MOTOR CANADA 收购 CANADA TT 的资产的行为合法有效。涛涛

310、集团已就其资产转让事项取得了其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债权人的确认 根据涛涛集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债权人回复的询证函及相关会议纪要,涛涛集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债权人中,其中对涛涛集团以评估价格将资产转让给发行人的行为表示无异议的债权人对涛涛集团享有债权金额占全体债权人对涛涛集团享有债权总金额的比例为 82.4918%(确认金额为 26,701.49万元),该部分债权人也表示不会就前述资产转让行为向发行人主张权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集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余债权人也未就前述资产转让行为通过诉讼、仲裁的

311、方式向涛涛集团或发行人主张权利。(2)涛涛集团、曹跃进拥有足够清偿能力且在积极履行清偿义务,不存在“因债务问题而将资产剥离并由曹马涛代其父母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情形”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翔远实业、曹跃进、马文辉曾为浙江一胜特工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电动工具有限公司、缙云县新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新瑞薄板有限公司、永康君威工具有限公司、佰奥工贸共计 6 家企业提供担保,担保贷款本金合计 30,549.63 万元,共计涉及 12 家银行,因前述企业未能如期偿还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8 债务,致使涛涛集团及其子公司翔远实业、曹跃进、马文辉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31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涛涛集团、曹跃进已解决全部担保责任。涛涛集团、曹跃进拥有足够的清偿能力,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而将资产剥离并由曹马涛代其父母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份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曹跃进不存在“不符合实际控制人条件的情形”,不存在由曹马涛代持发行人股份的必要性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不应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应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无

313、犯罪记录证明、曹跃进的书面声明并经核查,曹跃进不存在前述情形,也即不存在担任实际控制人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并无通过由曹马涛代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份的必要性。曹跃进及马文辉已过退休年龄,曹马涛系其唯一儿子,曹跃进及马文辉夫妇支持儿子创业,无意“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设立及后续发展战略系基于曹马涛个人意志实施,曹马涛实际控制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父母曹跃进及马文辉已过退休年龄,且曹马涛系曹跃进、马文辉唯一儿子,曹跃进、马文辉也支持曹马涛自行创业、独立发展,曹跃进、马文辉无意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进而言之,曹跃进、马文辉亦不存在由曹马涛代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及承担实际控制人身

314、份的动机和必要性。曹跃进不符合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法定条件,将其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符合相关规定,亦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9 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的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认定发表明确意见。浙江涛涛车业股份

315、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9 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的规定,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曹跃进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且未在发行人中担任重要职务。无论从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还是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发行人

316、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曹跃进均不符合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法定条件,将其认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符合相关规定,亦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四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控股股东中涛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控制及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中涛投资、京华投资、TAOTAO USA、2201 LUNA ROAD。控制关系如下:注:2201 LUNA ROAD 为曹马涛及其配偶吕瑶瑶共同控制的企业,由曹马涛持有 50%的股权,吕瑶瑶持有 50%的股权

317、。1、中涛投资中涛投资 中涛投资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2、京华、京华投资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京华投资为注册在湖北省京山市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曹马涛京华投资TAO TAO USA中涛投资100.00%90.00%2201 LUNA ROAD50.00%100.00%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0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湖北京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14

318、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5,126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5,126 万元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曹马涛直接持有其 90%的股权;曹侠淑直接持有其 10%的股权 注册地注册地 京山市新市镇轻机大道 169 号(京华大厦 1 幢)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京山市新市镇轻机大道 169 号(京华大厦 1 幢)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房地产投资与开发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3、TAOTAO USA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TAOTAO USA 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

319、称 Taotao USA,Inc.成立日期成立日期 2007 年 2 月 2 日 有权发行股份数有权发行股份数 5,000,000 股 已发行股份数已发行股份数 1,000 股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曹马涛直接持有其已发行的 100%股份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营业务的关系 无实际经营业务 4、2201 LUNA ROAD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201 LUNA ROAD 为注册在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2201 Luna Road,LLC 成立日期

320、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14 日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曹马涛直接持有 50%的股权;曹马涛的配偶吕瑶瑶直接持有 50%的股权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2201 Luna Rd,Carrollton,TX 75006,USA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仓库及办公场所租赁服务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1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与发行人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21、直接或间接或间接持有持有的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六)曹马涛、曹侠淑出资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所持股权的权属清晰性、稳(六)曹马涛、曹侠淑出资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所持股权的权属清晰性、稳定性定性 1、曹马涛、曹侠淑的出资来源概况、曹马涛、曹侠淑的出资来源概况 曹马涛、曹侠淑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时间时间 事项事项 出资人出资人 出资金额出资金额 出资来源出资来源 说明说明 2015 年 9 月 涛涛车业成立 曹马涛 2,850 曹桂成对曹马涛的赠

322、与/2017 年 6 月 中涛投资增资 曹马涛 3,800 曹马涛家庭积累资金/700 曹马涛向涛涛集团借款 已清偿 2017 年 7 月 曹侠淑受让涛涛车业150 万股股份 曹侠淑 192.58 曹桂成对曹侠淑的赠与/2018年10月 众邦投资、众久投资增资 曹侠淑 3,091.92 曹侠淑向涛涛集团借款 已清偿 合计合计 10,634.50/曹马涛、曹侠淑及发行人原股东涛涛集团(已于 2017 年 7 月退出)出具了声明,具体如下:声明人声明人 声明内容声明内容 曹马涛 本人曹马涛,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850 万股股份;本人直接持有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浙

323、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 万股股份。本人直接及通过浙江中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本人真实持有,本人对上述股份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本人未通过协议、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他人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及利益安排。曹侠淑 本人曹侠淑,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 万股股份;本人直接持有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24%的出资份额,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385

324、 万股股份;本人直接持有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12%的出资份额,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75 万股股份。本人直接及通过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缙云县众邦投资合伙企业(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2 声明人声明人 声明内容声明内容 限合伙)间接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本人真实持有,本人对上述股份具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本人未通过协议、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他人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安排,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

325、及利益安排。涛涛集团 本公司未通过代持、委托、信托、间接持股及其他任何形式持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本公司未通过协议、委托及其他任何方式拥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或向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本公司未通过任何方式实质性影响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或控制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曹马涛、曹侠淑出资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曹马涛、曹侠淑出资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1)曹桂成赠与曹马涛 2,850 万元、赠与曹侠淑 192.58 万元的资金来源 2015 年 9 月 24 日,曹马涛和涛涛集团发起设立涛涛车业,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曹马涛出资

326、 2,850 万元,涛涛集团出资 150 万元,其中曹马涛用于出资的2,850 万元直接来源于其祖父曹桂成的赠与(其中有 90 万元系现金直接存入曹马涛账户),2,760 万直接来源于曹桂成本人银行账户。通过核查曹桂成(曹桂成已于 2017 年 9 月去世)2015 年至 2016 年的银行流水,曹桂成银行账户存在同涛涛集团、曹跃进、马文辉混同使用的情况,曹桂成银行账户赠与曹马涛的 2,760万元资金由涛涛集团银行账户转入。关于该笔资金具体流向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二、(一)3、曹马涛本次出资的出资来源”。2017 年 7 月 7 日,涛涛集团与曹侠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涛涛集

327、团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150 万股股份转让给曹侠淑。参考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转让价格为 192.58 万元。曹侠淑用于出资的 192.58 万元直接由曹桂成账户转入,曹桂成银行账户与涛涛集团及黄辅新账户有密切往来。赠与曹侠淑 192.58 万元的具体路径如下:据涛涛集团、曹跃进、马文辉确认,由于涛涛集团系曹跃进、马文辉合计持股 100%的公司,且涛涛集团于 2004 年即成立,至今已经营近 20 年,涛涛集团经营过程中存在曹桂成、曹跃进、马文辉个人资金与涛涛集团资金混同的情形。鉴于上述曹桂成等人资金与涛涛集团存在混同情形,且涛涛集团、曹桂成子女、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

328、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3 马文辉均确认曹桂成所支付给曹马涛的前述资金系曹桂成基于其作为家族族长支持长孙创业意志而对曹马涛的赠与,曹桂成所支付给曹侠淑的资金系曹桂成基于个人意志对曹侠淑的赠与,是家族资产的一种分配。因此,发行人将涛涛集团生产经营所得通过曹桂成账户转给曹马涛认定为曹桂成对曹马涛的赠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为避免可能损害涛涛集团债权人利益,并彻底明确该等资金的性质以避免可能存在的争议或不同理解,对于上述曹桂成赠与曹马涛和曹侠淑的资金,作出如下处理:对于曹桂成赠与曹马涛的2,850万元作为设立发行人的出资款来源于涛涛集团等主体的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马涛承诺:“本人曹马涛

329、承诺于 2022 年12 月 31 日以前,通过自筹资金或取得分红款方式,将曹桂成所赠与资金 2,850万元支付至涛涛集团,用以替换曹桂成从涛涛集团取得的同等金额资金,任何情况下也无需涛涛集团再予以偿还该笔资金。同时,本人愿以个人名下(除发行人股权)的资产,以 2,850 万元为限承担偿还责任。”2022 年 7 月 25 日,曹马涛已履行上述承诺,将 2,850 万元转至涛涛集团。对于曹桂成赠与曹侠淑的资金 192.58 万元,2021 年 7 月 30 日和 2021 年 8月 1 日,曹侠淑及其配偶以其自有资金分两笔共计 192.58 万元转至涛涛集团账户。综上,上述曹桂成赠与曹马涛和曹

330、侠淑资金事项,不影响发行人股份的稳定性,亦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产生不利影响。(2)曹马涛通过中涛投资向发行人出资 4,500 万元的资金来源 2017 年 5 月 22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新增股份 4,500 万股,全部由中涛投资认购,新增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1.00 元。曹马涛直接持有中涛投资 100.00%的股权,中涛投资用于增资的 4,500 万元全部直接来自于曹马涛个人账户。曹马涛上述用于增资的 4,500 万元,其中 3,800 万元为涛涛集团偿还所欠曹马涛家族债务,具体路径如下:2014-2016 年,曹跃进

331、家族将其个人名下资产对外转让,转让所得合计 3,794.50 万元(其中厂房 1,400 万元和马文辉、曹侠淑及曹马涛名下的上海别墅出售款项 2,394.50 万元)。曹氏家族人员收到上述房产转让收入后,陆续通过马文辉、曹桂成账户支付给涛涛集团或涛涛集团指定对象账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4 号。2017 年 6 月至 11 月,涛涛集团通过黄辅新账户向曹马涛偿还其所欠曹氏家族借款。资金流程图如下:注:曹马涛通过中涛投资向发行人出资 4,500 万元资金中的 700 万元资金来源于向涛涛集团的借款,详情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

332、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六)曹马涛、曹侠淑出资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所持股权的权属清晰性、稳定性”之“2、曹马涛、曹侠淑出资资金来源的情况说明”之“(3)曹侠淑通过众邦投资、众久投资合计出资 3,091.92 万元的资金来源情况”。前述事实已经曹跃进、马文辉、曹马涛、曹侠淑与涛涛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21 日签署的结清协议予以明确,且黄辅新、曹跃进、马文辉、曹侠淑均已出具声明确认上述事项。曹马涛通过中涛投资向发行人出资 4,500 万元资金中的 700 万元资金来源于向涛涛集团的借款,上述借款已经通过曹侠淑、涛涛集团、曹马涛签署的三方债务抵销协议而结清。(3)曹侠淑通过众邦投资、

333、众久投资合计出资 3,091.92 万元的资金来源情况 2018 年 10 月,发行人新增 460 万股,每股 8 元,曹侠淑通过众邦投资、众久投资合计出资 3,091.92 万元的资金来源于向涛涛集团的借款,后续已清偿完毕,具体情况如下:2018 年 10 月 18 日,涛涛车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新增股份 460 万股,由众久投资认购 385万股,众邦投资认购 75 万股,新增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8.00 元。本次增资时,曹侠淑通过众久投资、众邦投资向涛涛车业合计出资 3,091.92 万元。曹侠淑上述用于出资的 3,091.92 万元资金来自向涛涛集团借款。该笔款项以及曹马涛对涛涛集团的 700 万元借款,已经曹侠淑、涛涛集团、曹马涛签署的 三方债务抵销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抵销而结清。具体如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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