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中国台湾地区寿险同业公会制定的人身保险业务员培训课程及时数 原图定位 改革举措:1)1992 年,中国台湾地区监管机构颁布《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确立了资格考试、注册登记等资格管理制度。2)明确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的教育培训体系,并对保险业务员的训练课程、训练时间、训练计划以及训练通报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业务员应自登录后每年参加所属公司办理之教育训练。3)1996年,中国台湾地区监管机构推出了招揽质量改善计划,重点关注代理人的增员、留存、无序流动及专业素质问题。为此,制定了新登录业务员数、再登录业务员比例、专业业务员育成率、长期个人寿险继续率、寿险业中高级教育训练等指标,并制定了各子阶段的目标参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