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及最新海南岛离岛免税政策
1、2011年财务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初次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
重要内容:
(1)在海南省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试点;
(2)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免税商品限定为18种进口品;
(3)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
(4)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
2、2012年财务部发布《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免税政策使用年龄放宽,免税商品品种扩大,免税购物限额上调。
重要内容:
(1)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从年满18周岁改成年满16周岁;
(2)增加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
(3)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
3、2015年财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增加免税品种类,放宽部分商品单次购物数量限制。
重点内容:
(1)增加17种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
(2)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
4、2016年财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统一免税店开设网上销售窗口。
重要内容:
(1)调整免税购物限额管理方式,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购物次数限制;
(2)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过 16000 元人民币。
(3)同意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设网上销售窗口。离岛旅客可通过网上销售窗口免税购物,凭身份证件和登机牌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点提货并携带离岛。
5、2017年财务部发布《关于将铁路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将铁路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重要内容:
(1)年满16周岁的铁路离岛旅客可在三亚海棠湾免税店或者通过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
(2)飞机和乘火车免税购物合并计算,且不得超过离岛免税政策的额度限制规定。
6、2018年财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增加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增加免税商品清单。
重要内容:
(1)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
(2)不限次;
(3)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
7、2020年财务部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增加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
重要内容:
(1)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2)国家财政部进一步优化海南省旅客离岛免税政策,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
(3)不限次数;
(4)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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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复星旅游文化:投资和运营俱佳的高端度假之星(38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