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315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315页).PDF(3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东方碳素东方碳素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832175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 19 号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
2、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3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
3、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4、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发行股数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3,2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48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80.0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定价方式定价方式 采用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12.6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6 月 15 日 发行后发行后总股本总股本 11,9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
5、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6 月 13 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11,90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 12,380.00 万股。5 重大事项重大事项提示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容: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6、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均可能导致本次公开发行失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二、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各项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
7、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四、特别风险提示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存货规模较大风险(一)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
8、770.00万元、13,732.43万元和26,528.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38%、29.40%和 42.6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06、1.72和 1.06。公司期末存货规模较大主要系行业特点和生产周期所致,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6 的扩大,期末库存可能会继续增加,从而对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但若未来公司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占用资金较多或发生大额存货跌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毛利率波动风险(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受产品结构、原材料
9、价格波动和市场供需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90%、27.55%和 40.51%。如未来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三)主要产品单一的风险(三)主要产品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石墨材料,主导产品类型相对单一。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拓展现有特种石墨材料以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现有特种石墨材料的优势地位被其他材料所替代,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主要产品单一的风险。(四)(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石油焦、生沥
10、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等,上述主要原材料为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的副产品,其采购成本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需关系、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不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技术工艺创新等方式应对成本上涨的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五五)技术更新及产品升级的风险)技术更新及产品升级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主要为煅烧、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通过自身多年生产及研发经验的积累,公司在相关生产工艺技术上已形成了核心技术并取得了专利,具有一定优势。若行业内出现变革性技术路线,或现有部分工艺被取代,则公司掌握的技术将面临先进程度不足而被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
11、不利影响。特种石墨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众多,不同细分领域对特种石墨材料的技术要求存在差异,且部分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特种石墨企业需持续7 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根据市场需求迅速更新技术,及时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将会在竞争中失去相对技术优势。(六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不当控制的风险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持有公司 60.70%的股份,本次发行成功后,杨遂运先生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制度,公司实
12、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七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8 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推动公司产能、业务规模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扩大和提升,为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技术工艺和研发基础。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项目建设尚需较长时间,届时如果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
13、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而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八八)新增产能消化风险)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升。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生产条件、未来发展规划、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及竞争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综合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存在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九)工艺改进的风险(九)工艺改进的风险 报告期内,基于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艺流程沉淀,公司紧跟特种石墨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工艺流程,
14、取消浸渍环节,减少焙烧次数,适应了降本增效的行业趋势。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工艺改进或工艺改进后产品质量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8 五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3 月份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951 号)。公司已
15、披露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23 年 1-3 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8,275.92 万元,同比上升 41.41%,净利润为 1,437.45万元,同比下降 18.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0.49 万元,同比下降 34.15%。2023 年 1-3 月,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均价不断攀升,营业成本有所上涨,毛利
16、率下滑所致。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9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10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3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4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30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64 第六节第六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164 第七节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175 第八节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
17、析.199 第九节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295 第十节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300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投资者投资者保护保护.302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声明与承诺.306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315 1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普通名词普通名词释义释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东方碳素 指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指 平顶山市东方碳素有限公司 欣鑫碳素 指 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开
18、源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人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明商律所、发行人律师 指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国都证券 指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融证券 指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19、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指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众股东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公众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发行人股东:1.持有公司 10%以上
20、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11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方大炭素 指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炭材 指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
21、份有限公司(原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宁新新材 指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星新材 指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原宝丰县五星石墨有限公司)新成新材 指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博翔 指 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 河南卡博斯 指 河南卡博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宝丰洁石 指 宝丰县洁石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赛迈科 指 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德国西格里 指 SGL Carbon GmbH 法国美尔森 指 Mersen Company 英国摩根 指 Morgan Advanced Materials plc 日本东洋炭素 指 Toyo Tanso Co.,Lt
22、d.日本东海炭素 指 Tokai Carbon Co.,Ltd.美国步高 指 Poco Graphite Inc.美国尤卡 指 UCAR Carbon Company Inc.韩国 GTS 指 GTS Carbon Ltd.辽阳兴旺 指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北方石墨 指 哈尔滨市北方石墨有限公司 河南万贯 指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熔 指 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名词专业名词释义释义 特种石墨 指 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等特殊物理化学性能的人造石墨,又称“高纯石墨”生坯 指 原材料经过磨粉、混捏程序,但未经过焙烧的在产品 石墨坯 指 生坯经过一次或多次焙烧或浸渍程序,但
23、未经过石墨化处理的产品 混捏 指 经过配料所得的各种炭素颗粒与粘结剂在一定温度下搅拌、混合、捏合取得混合均匀的糊料的工艺过程 振动成型 指 利用振动作用使糊料制成坯体的成型方法,是石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产品成型方式,其原理是糊料在频率很高的振动作用下,质点相互撞击,动摩擦代替质点间的静摩擦,原料变成具有流动性的颗粒,在自重和外力作用下逐渐堆积密实,形成致密的坯体 模压成型 指 石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产品成型方式之一,是先将粉12 状、粒状或纤维状的原料放入成型温度下的模具型腔中,然后闭模加压而使其成型的工艺 等静压成型 指 石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产品成型方式之一,是将待压试样置于高压容器中,利用液体
24、介质不可压缩的性质和均匀传递压力的性质从各个方向对原料进行均匀加压,生产致密坯体的生产工艺 焙烧 指 固体物料在高温不发生熔融的条件下进行的热处理过程 浸渍 指 将焙烧后或石墨化后的半成品置于高压容器中,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下,使某些液态物质渗透到制品的气孔中去的工艺过程 挥发分 指 在一定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在生焦中低分子碳烃化合物等有机物质受热分解出一部分分子量较小的液态物质。石墨化 指 利用热活化将热力学上不稳定的二维乱层无定形碳转化为三维有序排列的石墨晶体的过程 石墨电极 指 以炭或石墨做原料人工合成的石墨质导电电极 炭阳极 指 以石油焦为骨料,煤沥青为黏结剂制造而成的,用于预焙铝电解槽
25、作为阳极材料 电火花(EDM)指 利用具有特定几何形状的放电电极在金属部件上烧灼出电极的几何形状,常用于冲裁模和铸模的生产 单晶硅生长炉 指 通过直拉法生产单晶硅棒的制造设备,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行业等 多晶硅铸锭炉 指 通过铸锭法生产多晶硅锭的制造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所列 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13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文。一、一、
26、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码 996910B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东方碳素 证券证券代码代码 832175 有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2 月 21 日 股份股份公司成立日公司成立日期期 2014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8,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杨遂运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 19 号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 19 号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杨遂运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杨遂运 主办券商主办券商
27、开源证券 挂牌挂牌日期日期 2015 年 4 月 2 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证监会行业分类 制造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管理型行业分类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二、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杨遂运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81.32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60.70%,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杨遂运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28、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遂运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281.32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60.70%,其持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杨遂运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杨遂运先生的履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14 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领域。
29、公司为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特种石墨领域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创新,已掌握特种石墨的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 7 项发明专利权、130 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四、四、主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项目 20222022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22022年度年度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12021年度年度 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20202020年度年度 资产总计(元)622,262,639.10 467,133,987.24
30、389,255,421.51 股东权益合计(元)417,714,275.72 337,074,914.57 289,325,48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417,714,275.72 337,074,914.57 289,325,485.2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26%27.89%27.20%营业收入(元)356,381,611.33 324,798,210.47 208,660,033.75 毛利率(%)40.11%27.12%28.79%净利润(元)100,757,094.29 45,191,934.31 31,406,11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元)100,757,094.29 45,191,934.31 31,406,11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6,844,751.34 44,359,409.15 27,835,577.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39%14.49%11.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5.37%14.22%10.2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 0.52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6 0.52 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767,254.64 13,424,762.56 22,522,584.3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32、的比例(%)3.10%3.60%4.32%五、五、发行决策发行决策及及审批审批情况情况 15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33、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从14 元/股下调至 4.80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调整属于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经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13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3 1199 号文同意注册。六、六、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数量为 3,20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34、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48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80.0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6.89%(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9.7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定价方式 采用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 11,90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2.60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1.32 发行后市盈率(倍)15.48 发行前市净率(倍)2.62 发行后市净率(倍)1.91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1.11 16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35、股)0.81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4.80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6.61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6.3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2.81%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石龙壹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湖南中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战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繁星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36、发行对象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85.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15.16%,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3.18%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0,320.0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6,368.00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6,870.53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2,489.16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3,449.47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3,
37、878.84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权),其中:1、保荐承销费用:3,022.64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450.57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2、审计及验资费用:285.28 万元;3、律师费用:75.47 万元;4、信息披露费:56.60 万元;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9.47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0.91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
38、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 17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5.48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6.11倍;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 发行后市净率为 1.91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39、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85 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 0.78 元/股;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0、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61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81 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2.81%,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11.96%。七、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本次发
41、行相关机构 (一)(一)保荐人、保荐人、主主承销商承销商 机构全称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刚 注册日期 1994 年 2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81820C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程昌森 签字保荐代表人 程昌森、顾旭晨 项目组成员 郭蓝、王刚、郭世兴、李肇昕、陈琴、杨晓涵、苏美琪、江福涛 (二)(二)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
42、人 田慧峰 18 注册日期 2011 年 11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60976Q 注册地址 郑州市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三号楼 B 座 1919-1921 室 办公地址 郑州市商鼎路 78 号升龙广场三号楼 B 座 1919-1921 室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 刘丽勤、姚东俊 (三)(三)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机构全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杨志国 注册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3764U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43、 61 号四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会计师 冯万奇、李福兴 (四)(四)资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五)股票登记股票登记机构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 5 层 33 联系电话 传真 (六)(六)收款银行收款银行 户名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西安尚德路支行 账号 0 (七)(七)申请上市交易所申请上市交
44、易所 交易所名称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周贵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 号 19 联系电话 传真 (八)(八)其他与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八、发行人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有关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九、九、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
45、产和销售,特种石墨行业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鼓励类产业,公司沿着产业政策鼓励的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发展方向,进行持续的技术投入和工艺创新。(一)自主研发原料配方和工艺改进,大幅度缩短生产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一)自主研发原料配方和工艺改进,大幅度缩短生产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 特种石墨材料要达到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等性能指标,需要进行多次焙烧(业内通行工艺为三焙、四焙)、多次浸渍(业内通行工艺为二次或三次),焙烧和浸渍工序的次数越多,一般意味着密度、强度等性能更优越。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全面通过优化原料配方、改进生产工艺等措施,自 2021 年起等静压
46、产品通过一次焙烧生产工序即可达到过去三次或四次焙烧产品的性能指标,大幅度缩短生产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公司等静压产品具体工序和生产周期对比如下:项项目目 生产工艺图生产工艺图 生产工生产工序序 时长时长 传统制备工艺 煅烧 5-7 天 磨粉 混捏 轧片 磨粉 压型 一次焙烧 45-60 天 20 一次浸渍 2 天 石墨化 45 天 合计合计 两浸三焙约 210 天 三浸四焙约 240 天 现有制备工艺 煅烧 5-7 天 磨粉 混捏 轧片 磨粉 压型 一次焙烧 60 天 一次浸渍 无浸渍环节 石墨化 45 天 合计合计 约 110 天 公司通过上述生产工艺的调整和优化,大幅缩短了生产周期,降低了生
47、产成本。(二)取消浸渍工序(二)取消浸渍工序 生坯在焙烧过程中,粘结剂挥发被排出,并在制品中留下细微的气孔,且主要为开口气孔,这些气孔的存在,会损害产品的密度、机械强度、导电率和导热率等。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沥青浸渍法来降低气孔率,即通过开口气孔把煤沥青浸渍到制品内部,然后通过再次焙烧,使沥青焦化,填充孔隙。浸渍是提高与改善特种石墨材料物理和化学性能的重要措施,根据产品规格和工艺要求的不同,浸渍的次数为一到三次不等,通过浸渍工序实现减少制品孔隙率和提高体积密度的作用。公司通过配方优化、磨粉和混捏等生产工艺的改进,等静压产品从 2021 年开始已取消了业内通用的浸渍工序。21 (三)生产设备持续
48、改造和创新(三)生产设备持续改造和创新 公司定制的磨粉机并配合二次分级机器在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在性能上能够分离出 3 微米、5 微米、8 微米细颗粒原料粉,上述原料粉体丰富了公司生产配方,可针对 EDM 电火花、光伏、机械等不同行业用料要求制定不同配方,使公司产品更具针对性,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并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在焙烧环节,公司研发的车底式炉具备燃烧室炉内热风循环、热风搅拌、匣钵外无填料焙烧等功能。热风循环把炉内废气中的有机物带到燃烧室进行高温燃烧,可实现排气温度低于 150,节省燃料、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炉内热风搅拌达到热场温差不超过 20,优于其它焙烧炉;匣钵外无需添加填充料,可
49、以使产品各向均匀受热,有利于产品内部质量稳定,提高产品成品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综上所述,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开发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各类产品,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生产环节、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特征。十、十、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
50、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根据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情况、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公司预计发行后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4,435.94 万元,2021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14.22%;2022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9,684.48 万元,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25.37%。因此,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
51、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规定的第一套22 上市标准。十一、十一、发行人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十二、十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运用运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3,200.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 3,680.00 万股(含本数,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5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项目投资总额额 拟投入募集拟投入募集资金资金 立项备案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环评批复 年产 1.8 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 50,549.91 50,549.91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04-01-970613)-合计合计 50,549.91 50,549.91-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04-01-970613)对应的项目为“年产 3 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8 亿元,分期建设。本次拟使用募集资
53、金建设的“年产 1.8 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为该项目的首期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仍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3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十三、十三、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无。24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
54、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归类,同类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一、经营风险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产业政策变化风险(一)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特种石墨材料作为基础工业材料,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行业,受益于上述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特种石墨材料的市场需求规模持续
55、增加;公司下游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周期和产业政策关联较为紧密,随宏观经济周期波动而调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及行业景气度变化等因素影响的风险。(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我国特种石墨行业市场竞争情况来看,我国特种石墨行业生产企业众多,尚无一家企业能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影响,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市场竞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长期来看,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应对持续激烈的市场竞争,将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三)主要产品
56、单一的风险(三)主要产品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石墨材料,主导产品类型相对单一。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拓展现有特种石墨材料以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且现有特种石墨材料的优势地位被其他材料所替代,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主要产品单一的风险。(四)(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5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石油焦、生沥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等,上述主要原材料为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的副产品,其采购成本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需关系、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不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技术工艺创新等方式应对成本
57、上涨的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五)终端行业供需变动对经营业绩造成波动的风险(五)终端行业供需变动对经营业绩造成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石墨材料终端应用的主要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EDM电火花、冶金、化工、超硬材料等行业,上述行业存在因产业政策或行业景气度变化造成的供需变动,进而导致公司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最近两年,在“双碳”背景下,光伏、锂电池等新能源行业市场行情持续走高,行业内各大知名企业收入普遍上涨,终端旺盛的需求带动了产业链的高景气度,特种石墨材料需求增加、价格提升,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如上述终端领域因产业政策或行业景气度持续发生不利变化,特种石墨材料的供需关系
58、将发生变化,需求减弱或供应过剩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财务风险二、财务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风险(一)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770.00万元、13,732.43万元和26,528.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38%、29.40%和 42.6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06、1.72和 1.06。公司期末存货规模较大主要系行业特点和生产周期所致,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期末库存可能会继续增加,从而对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但若未来公司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占用资
59、金较多或发生大额存货跌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毛利率波动风险(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供需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90%、27.55%和 40.51%。如未来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26 (三)不能持续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风险(三)不能持续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风险 因融资渠道有限,银行借款为公司项目投资及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周转的重要保障。报告期各期
60、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904.53 万元、4,315.83 万元和 7,006.75 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导致银行信贷额度不足,或银行对公司的信用评价降低从而降低对公司的信贷支持力度,公司可能面临不能持续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四)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四)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率为 15%。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的相关规定,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的研发费用按照 75%加计扣
61、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研发费用按照 100%加计扣除。若未来国家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无法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公司可能将无法继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费用将有所上升,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三、技术风险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更新及产品升级的风险(一)技术更新及产品升级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主要为煅烧、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通过自身多年生产及
62、研发经验的积累,公司在相关生产工艺技术上已形成了核心技术并取得了专利,具有一定优势。若行业内出现变革性技术路线,或现有部分工艺被取代,则公司掌握的技术将面临先进程度不足而被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特种石墨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众多,不同细分领域对特种石墨材料的技术要求存在差异,且部分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特种石墨企业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根据市场需求迅速更新技术,及27 时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将会在竞争中失去相对技术优势。(二)技术人才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二)技术人才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
63、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了一批生产、研发和销售等关键岗位的业务骨干,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或缺乏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将面临主要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研发和生产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此外,如果未来公司发生技术泄密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无法与市场同类产品进行差异化竞争,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四、法律风险四、法律风险 (一一)未全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风险)未全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该部分未缴纳
6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行政处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补缴、罚款、加收滞纳金,并补偿公司及子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五、内控及管理风险五、内控及管理风险(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持有公司 60.70%的股份,本次发行成功后,杨遂运先生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65、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六、不可抗力风险六、不可抗力风险 报告期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虽然目前国28 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的趋势尚未减弱。若未来国内疫情再次加重,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发生台风、洪水、地震、战争、火灾等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七、其他风
66、险七、其他风险(一)本次公开发行失败的风险(一)本次公开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8 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推动公司产能、业务规模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扩大和提升,为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技术工艺和研发基础。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募投项
67、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项目建设尚需较长时间,届时如果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而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三)新增产能消化风险(三)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升。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生产条件、未来发展规划、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及竞争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综合因素,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存在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四)净资产收
68、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0.26%、14.22%和 25.37%。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大,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较大,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29 率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36 元、0.52 元和 1.16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虽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期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如发生上述情形,则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增
69、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30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一、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Pingdingshan Oriental Carbon Co.,Ltd 证券代码 832175 证券简称 东方碳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96910B 注册资本 8,7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遂运 成立日期 2006 年 2 月 21 日 办公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 19 号 注册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 19 号 邮政编码 467045 电话号码 0
70、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司网址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裴广义 投资者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特种石墨制品、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生产销售;石墨烯的研发;出口贸易 主营业务 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特种石墨材料 二、二、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一)挂牌挂牌时间时间 2015 年 4 月 2 日 (二)(二)挂牌挂牌地点地点 全国股转系统 (三)(三)挂牌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申请挂牌前,
7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遂运先生代 9 名投资人持有公司31 股份,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前述股份代持事项,也未解除代持关系。2022 年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出具的关于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杨遂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份代持事项已经解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受到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四)(四)终止挂牌终止挂牌情况
72、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五)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自挂牌之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6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月 22 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都证券;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至今,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六)(六)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2020 年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21 年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年报审计机
73、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七)(七)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5 年 4 月 2 日公司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自 2015年 12 月 7 日起,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仍为做市转让。(八)(八)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32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发行融资。(九)(九)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十)(十)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杨
74、遂运先生,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十一)(十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8,7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62.00 万元,本次权益分派权益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三、三、
75、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33 四、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遂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81.32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60.7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出生于 1961 年 11 月,身份证号 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清华大学领导商略总裁高级管理研修班结业。1980 年 11 月至 1985 年 1 月,部队服役;198
76、5 年 6 月至 1990 年 4 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南顾庄乡办公室主任;1990 年 2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农机公司经理;1992 年 3 月至 1995年 2 月,任平顶山市西区青石岭水泥厂办公室主任;1995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军营村党支部书记;199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工业煤炭公司金沟煤矿法定代表人;2003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欣鑫碳素执行董事;2006 年 2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
77、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二)(二)持有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为杨遂运先生、张秋民先生,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外,张秋民先生持有公司 5.1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张秋民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4 月,身份证号 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7 年 11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农机公司职员;1993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
78、公司职员;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职于宝丰县大营镇赵庄村西煤矿;2003 年 12 月至 2013年 3 月,任欣鑫碳素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三)(三)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34 决权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四)
79、(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五、五、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8,700.00 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不超过 3,200.00万股股票(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6.89%。根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假设本次发行 3,200.0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80、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股)(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杨遂运 52,813,162 60.70 52,813,162 44.38 2 张秋民 4,507,467 5.18 4,507,467 3.79 3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稳定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02,975 2.88 2,502,975 2.10 4 张善夫 1,127,900 1.30 1,127,900 0.95 5 赖润兴 1,011,300 1.16 1,011,300 0.85 6 张朋超 907,878 1.04 907,878
81、0.76 7 吴礼才 674,615 0.78 674,615 0.57 8 郭洪涛 629,327 0.72 629,327 0.53 9 王朝文 542,274 0.62 542,274 0.46 10 罗敦亚 530,000 0.61 530,000 0.45 11 其他投资者 21,753,102 25.00 21,753,102 18.28 12 本次公开发行-32,000,000 26.89 合计合计 87,000,000 100.00 119,000,000 100.00 (二)(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35 序序号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名称
82、名称 担任职务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持股数量(万股)(万股)限售数量限售数量(万股)(万股)股权比例股权比例(%)1 杨遂运 董事长兼总经理 5,281.32 5,281.32 60.70 2 张秋民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450.75 450.75 5.18 3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稳定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0.30-2.88 4 张善夫-112.79-1.30 5 赖润兴-101.13-1.16 6 张朋超 销售部职员 90.79-1.04 7 吴礼才-67.46-0.78 8 郭洪涛-62.93-0.62 9 王朝文-54.23-0.61 10 罗敦亚-53.00-0.57 11
83、 现有其他股东-2,175.31-25.00 合计合计 -8,700.00 -100.00 (三)(三)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序号 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方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描述关联关系描述 1 杨遂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 刘凤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遂运配偶的姐妹 (四)(四)其他披露事项其他披露事项 1、公司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和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公司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和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股的核查(1)公司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公司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根据监
84、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36 (2)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 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提交了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验收申请材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的相
85、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股东进行了核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确认,经与证监会离职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比对,未发现存在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东方碳素的情形。六、六、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情况。七、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一)控股子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2003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86、 1,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1,500.00 万元 注册地注册地 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特种石墨的石墨化加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同一行业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股 100%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总资产 5,490.89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净资产 2,430.89 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净利润 175.00 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
87、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二)参股公司情况参股公司情况 37 适用 不适用 八、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及任期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本届任期本届任期 1 杨遂运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2 张秋民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3 秦长青 董事兼副总经理
88、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4 杨文国 董事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5 刘振科 董事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6 姬恒领 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7 曹国华 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1)杨遂运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2)张秋民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89、其他主要股东”。(3)秦长青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河南省宝丰县碳素材料厂职员;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东莞桥头圣丰饰品厂职员;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冷压车间主任;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4)杨文国先生,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 年
90、5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有限公司质检员、质检部部长;2014 年 10 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质检部部长、生产部部长;2017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5)刘振科先生,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638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河南省宝丰县碳素材料厂职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月,任欣鑫碳素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欣鑫碳素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6)姬恒领先生,1977 年 7 月
91、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 年 9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方城县审计局职员;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职于广东新穗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深圳致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京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8年 9 月,任职于太平洋证券
92、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深圳致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深圳市恒竣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 月至今,任和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嘉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宏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质控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93、至 2023 年 10 月。(7)曹国华先生,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助教;1995 年 9 月至 2000年 9 月,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 9 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12 年 7月至 2020 年 4 月,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
94、至今,任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2、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39 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
95、司监事基本情况具体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本届任期本届任期 1 陈国政 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2 刘玉帅 监事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 3 宋朝辉 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0 月(1)陈国政先生,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 2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农机公司会计;1995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工业煤炭公司金沟煤矿办公室主任;2003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欣鑫碳素副总经
96、理;2011 年 3 月至今,任欣鑫碳素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4 年 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2)刘玉帅先生,198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 6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平顶山市鸿跃选煤有限公司职员;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月,任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车间主任;2017 年 1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3)宋朝辉先生,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
97、中学历。1996年 2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职于宝丰县大营镇娘娘山煤矿;200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务农;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股份公司车间主任;2019 年 1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其中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负责人1 名和董事会秘书 1 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98、职务职务 1 杨遂运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张秋民 董事兼副总经理 3 秦长青 董事兼副总经理 40 4 姜春田 财务负责人 5 裴广义 董事会秘书(1)杨遂运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2)张秋民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3)秦长青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之“
99、1、董事会成员”。(4)姜春田先生,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年 10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鲁山县土门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1996 年 10 月至 2000 年6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石龙支行会计;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支行柜员;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宝丰县盛丰洗煤运销有限公司会计;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宝丰县宝山商贸有限公司会计;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 年 1
100、0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5)裴广义先生,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河南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2 年 10 月至 2005 年 4月,任河南电视台编辑部采编人员;2005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平顶山市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长;2014 年10 月至今,任股
101、份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 2023 年 10 月。(二)(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姓名 职位职位 关系关系 直接持股数直接持股数量(股)量(股)间接持间接持股数量股数量(股)(股)无限售无限售股数量股数量(股)(股)其中其中被质被质押或押或冻结冻结股数股数 41 杨遂运 董事长兼总经理-52,813,162 刘凤芹-杨遂运配偶的姐妹 252,140 张秋民 董事兼副总经理-4,507,467 秦长青 董事兼副总经理-50,357 杨文国 董事-75,357 刘振科 董事-190,802 姬恒领 独立董事-曹国华 独立董事-姜春田
102、财务负责人-22,000 裴广义 董事会秘书-陈国政 监事会主席-466,581 刘玉帅 监事-68,835 宋朝辉 职工代表监事-(三)(三)对外投资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在发行人处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名称对外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投资比例 姬恒领 独立董事 广州锦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00 万元 40%姬恒领 独立董事 深圳市恒竣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3,000.00 万元 30%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四)(四)其他披露其他披露事项事项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董
103、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任职、任职情况及兼职情况及兼职、任职、任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和情况如下: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兼职兼职/任职任职单位单位 兼任兼任/任任职职职务职务 兼职兼职/任职任职单位与单位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关系 1 姬恒领 公司独立董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质控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单位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2 和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州嘉斌贸易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
104、独立董事担任监事的公司 广州宏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2 曹国华 公司独立董事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教授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教授的机构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除上述兼职、任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在外兼职、任职情形。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05、人员的薪酬情况(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部分组成,并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董事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本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后 6.00 万/年)。(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程度、行业水平、个人能力、工作内容等因素综合确定。(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4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
106、94.00 253.41 192.08 利润总额 11,418.18 5,128.39 3,591.82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 2.57%4.94%5.35%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化情况及近两年变化情况及任职合法合规性任职合法合规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未发生变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或被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情形,亦不存在两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九、九、重要承诺重要承诺 (一)(一)与本次公开发行
107、有关的承诺情况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承诺主体体 承诺开承诺开始日期始日期 承诺结承诺结束日期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 股 股东、实际控 制 人及 其 一致 行 动人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 1、本人(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108、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4、本人(本公司)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
109、44 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如相关法律、法规
110、、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持股 5%以 上 股东 张 秋民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本人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111、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
112、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3、如本人违反上45 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全 体 董事、监事和 高 级管 理 人员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113、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5、本人于本次
11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2)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30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115、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46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 控制人、全体 董 事(除 独立董事)和 高 级管 理 人员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16、三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后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停止条件: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1)自公司股票
117、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后至三年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4)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数量的金额已达到上限;(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118、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47 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当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
119、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至三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应低于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
120、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5%;于单一会计年度因稳定股价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 1 项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 1 项48 措施时,公司时任董事、
121、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就本预案进行书面确认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至三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超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个分红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
122、薪酬额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3、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 2 项完成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后,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 2 项措施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
123、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4、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 3 项完成利润分配49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 3 项措施时,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
124、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后至三年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
12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
126、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50 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四、本预案的法律程序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127、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本次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
128、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 1 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
129、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做出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结论之日起的 30 日内提出预案,且51 如有需要,将把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130、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控 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发行申请
131、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本人确认,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
132、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52 法律法规执行。3、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
133、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全 体 董事、监事和 高 级管 理 人员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
134、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
135、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53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开 源 证券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已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管理层已认真阅读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136、。立 信 会计 师 事务所(特殊 普 通合伙)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河 南 明商 律 师事务所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本所为公司向不
137、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公司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填补被
138、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54 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业绩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
139、优化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发挥公司产品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
140、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41、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55 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全 体 董事、高级管 理 人员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
142、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
143、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控 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北
144、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56 出具补充承诺。公司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的承诺 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
145、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公司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承诺(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分红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二)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146、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147、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即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57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148、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 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避免与股份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本人在此郑重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2、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发
149、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不会利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从事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4、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对股份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保证承诺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出具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均表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
150、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全 体 董2022 年长期有关于避免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58 事、监事和 高 级管 理 人员 10 月 24日 效 业竞争的承诺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均表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
151、、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控 股 股东、实际控 制 人和 全 体董事、监事 和 高级 管 理人员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与公司之间未来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对公司的影响能力,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
152、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公司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二、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153、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59 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控 股 股东、实际控 制 人及 其 一致 行 动
154、人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二、如本人(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155、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果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三、如本人(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
156、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全 体 董事、监事和 高 级管 理 人员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二、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60 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157、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适用);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6、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
158、归公司所有;7、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三、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控 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59、事长、总经理 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公司严重违规后进行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如公司发生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对外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办理限售手续。控 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2022 年10 月 24日 长期有效 关于严重违规后进行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如本人发生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61 董事长、总经理 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行
160、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对外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办理限售手续。(二)(二)前期公开承诺情况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承诺开始日期始日期 承诺结承诺结束日期束日期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索引索引)控股股东、实 际 控 制人、持股 5%以 上 的 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4 月 2日 长期有效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经济实体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不拥有或控制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的权益。2
161、、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为之有效。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愿以个人财产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控股股东、实 际 控 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4 月 2日 长期有效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未来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履行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决策程序,加强审查及责任追究,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减少和规范关联方往来款的发生。(三)(三)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具体内容 1、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关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162、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2、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关于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履行情况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十、十、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公司历史上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62 2003 年 11 月,杨遂运、张秋民和陈国政发起设立欣鑫碳素,初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2006 年 2 月,杨遂运和张秋民发起设立东方碳素,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80 万元,因欣鑫碳素与公司初始设立和运营所需资金量较大,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借款的方式拆借给公司和子公司欣鑫碳素(2014 年 7 月并入东方碳素
163、)使用。2004 年初和 2006 年初,刘转运、姚国洋(实际控制人配偶的父亲除外)等人以 3 万至 10 万不等的现金方式、以入股款的名义拆借给实际控制人获取投资收益。上述入股款项双方未约定具体的代持数量和金额,在 2004 年至 2012 年期间,以年化25%至 50%不等比例给予分红。苏瑞、刘振科等人在 2014 年 7 月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时,已登记为实际股东。刘转运(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姚国洋(实际控制人战友)、娄占永(实际控制人朋友)、李庆华夫妇(实际控制人朋友)、张亚君父女(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杨转运(实际控制人胞兄)、杨玉芳夫妇(实际控
164、制人兄弟姐妹的子女)、高宗杰(实际控制人配偶刘淑琴的兄弟姐妹的配偶)、刘同(实际控制人配偶的父亲)等共 9 人在公司股改前未还原或解除代持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 年 6 月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回购的方式解除上述代持关系,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出资人出资人 关联关关联关系系 解除代解除代持金额持金额 实际支实际支付金额付金额 欣鑫碳素欣鑫碳素(初始(初始投投资资额)额)公司公司(初始(初始投投资资额)额)1 张亚君父女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50.00 650.00 10.00 60.00 2 刘转运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40.00 140.00 8.00
165、 10.00 3 姚国洋 实际控制人战友 100.00 100.00-10.00 4 娄占永 实际控制人朋友 100.00 100.00-10.00 5 杨转运 实际控制人胞兄 150.00 150.00 10.00 10.00 6 杨玉芳夫妇 实际控制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150.00 150.00 10.00 10.00 7 高宗杰 实际控制人配偶刘淑琴的兄弟姐妹的配偶 100.00 100.00 10.00 5.00 8 李庆华夫妇 实际控制人朋友 35.00 35.00 1.50 2.75 9 刘同 实际控制人配偶刘淑琴的父亲 500.00 50.00 100.00-合计合计 1,925.
166、00 1,475.00 149.50 117.75 63 上述现金回购并解除代持的对价为欣鑫碳素初始投资额的 5 倍、公司初始投资额的10 倍。64 第五节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一、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 1、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公司系特种石墨材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公司为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已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
167、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领域。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创新,公司在特种石墨领域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7 项发明专利,130 项实用新型专利。经过多年创新研发和市场沉淀,公司产品和工艺不断更新,已获得稳定的客户群体,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 2、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具体如下: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外观外观 性能特点性能特点 应用领域应用领域 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 高
168、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相比模压石墨,粒度更细密、排列更均匀,具备各向同性,具有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的各种特性,并且特性更加优良 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模具制造、航空航天、核工业等 65 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 具备导电导热性能好、强度高、热膨胀系数小、自润滑、耐高温、耐酸碱盐、耐腐蚀、体积密度高、易加工等特点 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模具制造等 中粗结构石墨材料 具备优良的抗热震性、抗氧化性、耐化学腐蚀性和高温稳定性 化工、冶金、新能源电池、铸造等领域(二)主要经营模式(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石墨需求客户销售特种石墨材料
169、,实现销售收入,获取利润。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少量从事受托加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石墨材料的销售。2、采购模式、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购渠道畅通。公司主要采用备货与订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数量、产成品、原材料等库存情况,同时结合长期对客户需求情况的预估来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品种,并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3、生产模生产模式式 (1)生产模式概述)生产模式概述 公司生产模式为“库存生产为主、订单生产为辅”。公司主要由生产部协同销
170、售部根据销售需求预测以及存货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传达至各生产车间,由生产部统筹安排生产。公司一般需要对市场做出预测,提前生产备货,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公司生产过程复杂,主要有煅烧、磨粉和混捏、压型、焙烧、浸渍和石墨化等生产工66 序,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焙烧和石墨化等环节的生产工序外协加工的情形。(2)外协加工情况)外协加工情况 外协加工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厂商负责的加工环节、加工产量、占公司总产量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吨单位:吨 外协加外协加工环节工环节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加工产量加工产量 占比占比 加工产量加工产量 占比占比 加工产量加工
171、产量 占比占比 磨粉 835.97 3.44%2,462.23 12.63%2,110.80 13.20%压型-1,484.67 7.10%1,592.18 9.10%焙烧 12,179.51 62.21%14,586.77 64.49%10,273.30 53.26%浸渍 1,568.35 100.00%1,308.14 100.00%14.64 0.26%石墨化 6,726.33 46.44%10,677.44 58.49%5,152.42 38.42%合计合计 21,310.16 30,519.24 19,143.34 2020 年以后,公司自产等静压产品产量和比重增加,因等静压升温曲线
172、和石墨化时间更长,公司中粗特种石墨材料石墨化外协的产量和比重也不断增加。报告期内,不同外协加工工序的采购金额(不含税)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外协加工工序外协加工工序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磨粉 132.00 2.15%389.39 6.73%410.74 14.23%压型-230.06 3.98%130.65 4.53%焙烧 2,681.06 43.52%1,512.46 26.15%988.49 34.26%浸渍 339.67 5.51%166.27 2.88%2.29 0.08%石墨化 3,00
173、7.68 48.82%3,484.82 60.26%1,353.45 46.90%总计总计 6,160.41 100.00%5,783.01 100.00%2,885.63 100.00%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况。外协加工环节主要集中在焙烧和石墨化生产工序环节,并在磨粉和压型工序环节存在少量外协。公司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外协加工厂商:加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公司生产需求;加工进度可监控并保证按期交货;加工费定价合理。首先由采购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外协加工厂商,并协同生产部门,对外协加工厂商从生产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考察,最终确定外协加工厂商。在外协加工过程中,公司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指
174、导,产品生产完成后,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抽样测试质量指标是否合格。外协加工的必要性 67 公司存在部分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工序委托外部厂商完成的情况,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焙烧和浸渍环节,需要经过反复多次焙烧、浸渍,生产周期为 3-8 个月,石墨化环节生产周期约 1 个半月。(2)公司焙烧、石墨化工序加工生产能力不足;(3)河南及周边地区有众多焙烧、石墨化的外协加工厂,通过外协加工可以充分利用专业化协作分工机制,减少公司的固定资产及人力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公司存在少量磨粉和压型工序环节委托外部厂商完成的情况。公司生产特定粒度规格的特种石墨材料,公司磨粉机加工量无法满足生产需求,2021
175、年购入相应磨粉机后,磨粉外协加工量明显减少。压型工序外协,主要是压制特殊规格的中粗结构生坯产品,系公司满足特定客户需求所致。报告期前五大外协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厂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 年份年份 序序号号 委托厂商名称委托厂商名称 外协工序外协工序 金额金额 占同类采购占同类采购比例(比例(%)2022年度 1 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浸渍、焙烧、石墨化 2,506.59 40.69%2 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 石墨化 1,623.17 26.35%3 林州市恒鑫电炭有限公司 焙烧 736.99 11.96%4 河北义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焙烧 45
176、1.33 7.33%5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注注 1 1 焙烧 366.04 5.94%合计 5,684.12 92.27%2021年度 1 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 石墨化 1,415.90 24.48%2 成都承新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化 836.80 14.47%3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注注 1 1 焙烧、浸渍 690.72 11.94%4 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石墨化 478.55 8.28%5 山西君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化 473.34 8.19%合计合计 3,895.31 67.36%2020年度 1 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 石墨化 420.73 14.58%2 焦作聚能能源
177、科技有限公司 磨粉 349.65 12.12%3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注注 1 1 焙烧、浸渍 347.77 12.05%4 山西君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化 346.06 11.99%5 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 石墨化 334.64 11.60%合计合计 1,798.85 62.34%注 1:郑州天能炭素有限公司和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合并披露为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68 同一外协工序,公司会选择两家及以上的外协供应商进行加工。河南及周边区域炭素产业发达,从事相关生产厂家数量较多。公司合作的外协厂商与其他外协厂相互之间可替代性较强,因此公司不存在对外协
178、厂商的严重依赖。公司与上述委托加工厂商之间的合作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委托加工厂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对外协加工厂商进行管理和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供方基本资质要求:供方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认证、经营许可或资质证明;加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公司生产需求。产品质量的管控:通过合同约定,明确产品加工质量、违约及赔偿责任;公司委派驻场人员,对外协加工工艺进行指导,对外协产品进行质量把控。4、销售模式、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石墨材料均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
179、,公司具体销售流程如下:公司主要由销售部负责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和客户维护。销售人员通过电话、互联网和上门拜访等方式获取订单,销售人员根据库存产品情况和生产出炉计划,与客户确认产品需求、交货期限、价格等信息后,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公司对大部分客户采用“现款现货”的信用政策,公司收到货款后通知仓库发货,产品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后由其在签收回执上进行签收确认,财务部根据出库明细和销售明细进行账务处理和开具发票,生产部和销售部共同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根据生产工艺、
180、上下游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经过多年69 发展不断完善所形成的,符合自身发展模式及行业特点。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竞争情况、市场供需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工艺技术等。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及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主要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在未来的一定期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三)主营业务发展历程(三)主营业务发展历程 公司自 2006 年设立以来,专注于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根据特种石墨行业发展进行演变。凭借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主营业务经历了产品技术含量逐渐提高、产品规格逐渐丰富、应用领域逐渐广
181、泛的发展历程。公司设立以来发展演变过程如下:1、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设立初期,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2008 年公司引入振动成型设备,开始生产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2016 年公司引入等静压机,细结构产品由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逐步向等静压细结构特种石墨转化升级。截至目前,公司已具备生产等静压细结构特种石墨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特种石墨产品规格越大对于生产工艺要求也越高,通常情况下,产品规格越大,产品开裂的可能性越高,良品率越低。2016 年公司产品规格主要包括460*1100(重量约 0.38吨)、610*510*260(重量约 0.169 吨),经
182、过公司多年技术积累和工艺提升,公司已具备大规格特种石墨材料的生产能力,2020 年以来,公司生产的大规格等静压产品包括720*320*2500(重量约 1.17 吨)、1100*1100(重量约 2.21 吨)。2、逐步提高公司产能,延伸下游应用领域 因特种石墨材料优异的综合性能,其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除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行业外,特种石墨材料近些年来还被广泛应用于锂电、光伏、半导体、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等多个领域。随着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终端行业的厂商对特种石墨材料的需求呈现较快增长。公司亦依托下游特种石墨加工厂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壮大。随着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
183、不断扩大、资金实力持续提高,公司的生产工序逐步优化,产能也逐步扩大。设立初期,公司仅具备年产量 1,000 吨石墨坯的生产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和石墨化处理的一体化生产加工能70 力,具备年产 10,000 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生产销售规模位于特种石墨行业前列。公司以其丰富的特种石墨种类和较为齐全的规格型号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增强规模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数据,公司细结构特种石墨销售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四)组织架构及功能(四)组织架构及功能 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
184、所示:公司各部门职责具体如下:部门名称部门名称 职责职责 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人事管理、薪酬管理、人员招聘及配置、员工培训及班组建设、社会劳动力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和管理。安环部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进行安全绩效的监督实施;组织安全、环保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和会议;负责制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组织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的其它工作内容。生产部 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工艺和生产效率,负责生71 产现场管理。负责对物料、成品的仓储管理,规范公司仓库的管理程序,下设生产车间
185、和仓储部门。质检部 主要负责各类产品制定相关的检验规范、作业规程;负责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进行分析,促进质量改进与提升;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研发部 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新产品试制、技术工艺更新,同时负责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工作。销售部 主要负责制定营销方案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维护及开发客户,负责产品市场调研、业务开拓、订单跟踪、货款回收及售前、售后服务工作。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分析预测、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收筹划等;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和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营运过程、结果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监督;为公司运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
186、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财务数据支持和参考意见。办公室 依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和发展规划,承担内部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对外联络工作。采购部 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计划;负责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供应商价格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公司原辅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发展部 负责公司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战略规划等工作。(五五)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 特种石墨生产是一个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的过程,公司经过工艺技术改造及设备优化升级,产品生产流程与传统工艺比较减少了浸渍环节,现有主要工序为煅烧、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等,其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72 煅烧 煅烧是利用原材料生石油焦
187、或生沥青焦自身含有的挥发分作热源,通过 16 罐煅烧炉自燃加热到 1350以上变成煅后焦。煅烧主要是排除生焦中水分的过程,经过煅烧的焦电阻率低、导热性能好,生产产品成品率高。煅烧过程中有余热产生,余热供煅烧车间内的导热油炉使用,并用于公司热水洗浴和供暖。煅烧工序有利于把控原材料质量,同时节约采购成本。磨粉 磨粉是将煅后焦加工成生产石墨生坯的粉状物。细结构石墨一般需要两次磨粉,一次磨粉是对煅后焦进行破碎研磨,粒度越小,最终产品的致密度、强度越好,通常要求磨粉粒度为微米级,一般在 20m 以下;二次磨粉是对一次磨粉与粘结剂的研磨,磨成粉状用于压制石墨生坯。中粗结构石墨需要一次磨粉,磨粉与粘合剂均匀
188、热混直接压制石墨生坯,通常要求磨粉粒度为毫米级,一般在 0.8mm 以下。公司采用立磨制粉,磨机具有粉粒分离分级功能,能同时满足不同用粉需要。混捏 混捏是将一次磨粉与粘合剂按配比混合并轧片。生产细结构石墨需要混合和轧片,生产中粗结构石墨只需混合。混合与轧片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混合是将一次磨粉与粘结剂放在密闭设备中搅拌,通过搅拌让粘结剂裹在粉粒的表面并渗透到粉粒的孔隙中;轧片是将73 搅拌后的混料挤成片状,使混料中的粉粒与粘结剂进一步结合,使粘结剂充分渗透到粉粒孔隙中。通过混合制成的轧片,经二次磨粉压制成细结构石墨生坯;通过混合形成的糊料,直接压制成中粗结构石墨生坯。公司混捏设备选型较为先进,搅拌
189、与轧片自动化程度较高。压型 压型是将细结构石墨压粉装到模压机模具内或装进等静压机模套内,或将中粗结构石墨糊料装进振动成型压机模具中,通过加压、保压、泄压等过程制成一定形状、一定强度、一定密度的生坯转运至焙烧。公司模压机、等静压机大小不等有多个型号,振动成型压机特需特制,压制品规格齐全,产成品满足市场需求。焙烧 焙烧是将压制生坯装进焙烧炉用天然气进行一次或多次焙烧。一次焙烧是对压制生坯进行一次烧结转入石墨化,多次焙烧是对浸渍品进行两次以上烧结转入石墨化。产品焙烧是一个复杂的理化变化过程,需要按照严格的焙烧曲线进行升温和冷却,在整个焙烧过程中,产品内部不断发生化学反应,粘结剂(或浸渍剂)不断分解释
190、放挥发分,最终使制品缩聚固定成几何体型。公司焙烧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底式焙烧炉烧结,能精准控温,提高焙品成品率。石墨化 石墨化是将焙烧品装入石墨化炉通电加热至 2800-3000进行热处理,是把六角碳原子平面网格从二维空间的无序排列转变为三维空间的有序排列的石墨结构的高温过程。石墨化的作用是:提高材料的导热和导电性;提高材料的热稳定性和耐热冲击性及化学稳定性;提高材料的润滑性和耐磨性;排除材料中的杂质,提高纯度;降低材料的硬度,便于机械加工。公司石墨化炉有两次变压送电装置,交叉送电提高产能并保证产品质量。二、二、行业基本情况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
191、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74 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代码为 C30。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的行业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代码为 C3091。(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的监管采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结合的方式,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及国家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和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部
192、门部门 职责职责 发改委、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订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整个行业的协同有序发展。国家工信部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作用。中国炭素行业协会 承担行业引导及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众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主要负责配合政府作好宏观调控政策的组织实施和跟踪工作,积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开展行业基本情况动态调查研究,组织行业订立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有关
193、技术、经济、管理等标准、规范,组织推进和贯彻实施。2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 1)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文件名称文件名称 颁发单位颁发单位 施行施行时间时间 1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10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 年 9 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0 年 9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年 12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年 10 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
194、促进法 全国人大常委2018 年 10 月 75 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5 年 1 月 8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 2014 年 7 月(2 2)行业主要政策)行业主要政策 序序号号 监管政策监管政策 出台部门出台部门 主要相关内容主要相关内容 施行日期施行日期 1 2021 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 工信部 加强产业基础标准和强制性基准制定。开展高端钢铁材料、航空发动机 用高温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民机督材、电子专用材料、天然纤维材料、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材料等新材料和关键材料标准制定。2021 年 3月 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195、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国务院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2020年11月 3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加快在耐腐蚀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2020 年 9月 3 石墨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 为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石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保护生态环境,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96、制定本规范条件。2020 年 6月 4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 年版)工信部 新能源应用领域的高纯石墨(固定碳含量 C99.90%)被纳入 2019 年版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12月 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国务院 将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目录及调整,具有直径 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的产业被列为鼓励类产业。2019年10月 6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涵盖包括余热回收利用等高效节能专用
197、设备产品及服务。2018年11月 76 3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石墨材料,而特种石墨材料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新型碳素材料。国家各主管部门出台诸多支持和鼓励新材料产业的政策,对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下游行业的利好政策将持续拉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需求,公司将从相关政策中受益。(三)(三)公司所处行业概况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1 1、特种石墨定义与应用、特种石墨定义与应用 (1 1)特种石墨定义与分类)特种石墨定义与分类 炭素材料是指以碳元
198、素为主要成分的材料的总称,包括炭素原料和碳素制品两大类。炭素原料是指炭素工业所使用的石油焦、针状焦、无烟煤和天然石墨原材料;碳素制品是指炭素原料经过加工处理得到的具有一定形状和物化性质的产品。碳素制品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特性可分为石墨制品类、炭制品类和炭素新材料三大类。公司产品主要系炭素新材料中的特种石墨材料。具体如下表所示:特种石墨材料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化学稳定性高、导热和导电率高、耐高温、耐辐射、润滑性强和易加工等特点。特种石墨材料从材料组织结构上可以分为中粗颗粒结构石墨和细颗粒结构石墨两种,77 分别对应中粗结构石墨和细结构石墨,中粗结构石墨在成型方式上以振动成型为主,细结构
199、颗粒石墨成型方法主要是为模压成型和等静压成型。项目项目 细结构石墨细结构石墨 中粗结构石墨中粗结构石墨 成型成型方式方式 模压成型 等静压成型 振动成型 物理物理特性特性 粒径在 10-20m 之间,采用模压成型,一般以三焙石墨化产品为主,密度在1.80kg/m 左右,颗粒细腻,表面光滑,可用于精密加工,产品具有“各向异性”的特征。粒径在 5-20m 之间,采用等静压成型,密度在 1.80kg/m 左右,产品具有各向同性,颗粒细腻,表面光滑,可用于精密加工,产品具有“各项同性”的特征。粒径在 0.5-2.0mm 之间,一般以二焙石墨化产品为主,密度在 1.55-1.75kg/m之间,颗粒较粗,
200、表面较粗糙,不能用于精密加工。规格规格指标指标 产品规格较小。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规格为 510*310*210、200 250 等。产品规格较大。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规格为 2000*700*320、1100*1100等。产品规格较大。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规格为 700*350*2000、1600 360 等。(2)特种石墨的应用领域)特种石墨的应用领域 特种石墨材料因其优异的综合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氢能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行业,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主要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应用领域应用领域 应用环节应用环节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201、主要性能主要性能 光伏及半导体 用在单晶硅生长炉用石墨热场与多晶硅铸锭炉加热器、坩埚、托杆等 耐高温、导电性好、易加工 78 用石墨热场中石墨部件 新能源电池 用于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的碳化烧结 烧结用匣钵 耐酸碱、耐高 温、化学稳定性高 冶金 用于金属行业熔炼和成型,烧结等 石墨坩埚、石墨模具、石墨隔热板和底座 热膨胀系数小、能耐急冷急热的变化 化工 用于制作热交换器 热交换器、反应槽、冷凝器、吸收塔、石墨泵 耐腐蚀、导热性好、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电子 电子元器件的高温处理等 二极管等电子元器件烧结模具等 耐高温、不变 形、易加工 氢能源 用于氢能源电堆 石墨双极板 耐腐蚀、阻气性、良好的机
202、械性能 航空航天 用于各类航天器的防热材料 发动机的燃气舵、固体火箭发动机的喷管喉衬 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军事工业 用作耐高温的承力构件 火箭榴弹炮的喷管喉衬、导弹端头体 耐高温、化学稳 定性高、导电率高 核工业 用于原子反应堆中,铀一石墨反应堆 减速材料、反射材料、核燃料载体 屏蔽中子,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耐腐蚀(3 3)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 79 特种石墨材料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特种石墨行业的上游是石油焦、沥青焦和沥青制造业,特种石墨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行业,是战略新
203、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将直接影响特种石墨行业的发展,产业链及公司所处环节如下图所示:1 1)上游市场)上游市场 特种石墨的主要原材料为生石油焦、生沥青焦、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等,特种石墨的生产是对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的废渣进行深加工再利用。特种石墨上游主要系石油焦和沥青焦制造业,沥青焦、石油焦是特种石墨生产的原料,沥青焦、石油焦的品质直接影响特种石墨的质量和生产成本。沥青焦、石油焦生产企业规模较大,市场竞争较为充分。2 2)中游市场)中游市场 中游市场主要系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商,通过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等一系列生产工序加工生产特种石墨材料。特种石墨
204、材料生产商中具备一定规模、拥有一定知名80 度和影响力的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较高。3 3)下游市场)下游市场 下游市场主要系特种石墨加工企业,通过直接采购特种石墨材料进行机加工,加工成为各种规格型号、适用于不同领域的石墨热场、石墨匣钵、石墨坩埚、石墨盒、石墨棒等,并销售给终端客户。该类厂家数量较多,但整体规模较小。4 4)终端应用领域终端应用领域 特种石墨终端应用领域较为广泛,特种石墨加工厂商将特种石墨材料生产成石墨制品后直接销售至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终端应用客户。2 2、特种石墨行业发展现状、特种石墨行业发展现状 (1 1)全球特种石墨行业基本情况)全球特种
205、石墨行业基本情况 特种石墨为现代工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物料和工业材料,伴随着全球工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其需求量逐年增长。目前海外知名制造商主要有德国西格里、法国美尔森、英国摩根、美国步高、美国尤卡、日本东海炭素、日本东洋炭素。(2 2)中国特种石墨行业基本情况)中国特种石墨行业基本情况 81 中国在特种石墨行业起步较晚,前期的发展主要是依赖进口。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快速发展带动特种石墨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截至目前,中国特种石墨材料生产企业较多,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规模以上企业主要有五星新材、成都炭材、宁新新材、新成新材和公司
206、等,数量相对较少;下游特种石墨深加工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普遍较小。3 3、特种石墨行业发展趋势、特种石墨行业发展趋势 (1 1)下游行业高速发展推动特种石墨的市场需求)下游行业高速发展推动特种石墨的市场需求 特种石墨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下游终端行业发展情况具体如下:1)光伏行业 在光伏领域,特种石墨主要运用在单晶硅生长炉用石墨热场相关部件,光伏级单晶硅生长炉是光伏级单晶硅片的核心生产设备,光伏太阳能产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特种石墨行业需求的持续增长。受“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的驱动,2021 年中国硅片产能达到
207、约 400GW,近五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2017 年至 2021 年中国硅片产能和产量增长情况如下: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82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 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 54.88GW,同比上升 13.90%。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308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全年光伏发电量为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0%,约占全国全年总发电量的4.00%。预计 2022 年光伏新增装机量超过 75GW,累计装机有望达到约 383GW。“十四五”期间中国光伏市场将迎来市场化建设高峰,有望进一步加速中国能源转型。中国光伏产业总体
208、呈现稳定上升的发展态势,具体增长情形如下:2013-2021 年中国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及 2022-2025 年新增规模预测(单位:GW)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中国单晶硅片占硅片市场份额从 2017 年的 27%升至 2021 年的 95%,2019 年度硅片产量为 134.6GW,其中单晶硅片产量占比提升至 65%,超过多晶硅片;2020 年度硅片的产量为 161.4GW,其中单晶硅片产量为 146GW;2021 年度硅片产量为 227GW,其中单晶硅片产量为 214.5GW。根据单晶硅片对等静压石墨需求量约为 0.36 吨/MW 测算(数据来
209、源:石墨邦),2019年至 2021 年中国光伏行业对应的特种石墨需求量分别为 31,496 吨、52,560 吨、77,225 吨。2)新能源电池行业 特种石墨在锂电行业中主要作为负极材料碳化烧结用的坩埚。负极材料在锂电池中主要是作为储锂的主体,在充放电的过程中实现锂离子的嵌入和脱嵌,伴随锂电行业的快速发展,特种石墨的需求显著提升。在全球各国加大重视可再生资源的发展背景之下,全球锂电池市场需求高速增长,83 2021 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为 562.4GWh,同比大幅增长 91.00%。中国作为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的主要生产国,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3C 及储能等领域的旺盛需求,近年来负极材料产
210、销量逐年提升。据高工锂电统计数据显示,2021 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72万吨,同比增长 97.00%。锂电行业对特种石墨的需求按负极材料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数据来源:高工锂电 注:锂电行业对特种石墨的需求按负极材料进行测算,根据行业惯例,按照每烧结 1,000kg 负极材料,使用 40kg 特种石墨的口径(负极材料坩埚规格尺寸多为 330*330*(180 至 200),每个坩埚需 40KG 左右的特种石墨材料进行加工而成(数据来源:石墨邦),单个坩埚可盛放 10KG 负极材料,使用次数约 100 次左右)测算。随着汽车电动化率的快速提升,负极材料出货量快速增长,特种石墨受其影响,20
211、19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特种石墨在锂电行业的需求量保守估计约为 10,600 吨、14,600 吨和 28,800 吨。3)铸造行业 在铸造行业,特种石墨是制作结晶器不可替代的材料,运用在大规模连铸生产纯铜、青铜、黄铜的过程中,是结晶器中的关键部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21 年中国铜材产量为 2,123.5 万吨,同比增长 3.81%。2015 年至 2021 年度中国铜材产量情况如下:8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行业惯例,按照每吨铜材约消耗特种石墨 0.24kg 的口径测算(数据来源:石墨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金属连铸行业对特种石
212、墨的需求量分别约为 4,841 吨、4,909 吨和 5,096 吨。4)稀土行业 特种石墨主要用于稀土行业永磁材料烧结时使用的石墨坩埚,根据行业惯例,按照每吨永磁材料对应消耗特种石墨约 30kg 的口径测算(数据来源:石墨邦),稀土行业对特种石墨的需求量如下表所示:项目项目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永磁材料产量(万吨)21.33 19.62 18.03 特种石墨需求量(吨)6,399 5,886 5,409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稀土行业对特种石墨的需求量分别约为 5,409 吨、5,886 吨和 6,39
213、9 吨。5)核工业领域 在高温气冷堆中,石墨是中子的慢化剂和优良的反射剂,其自身很多优良特性确立了它在核工业领域中属于关键材料之一。此外,特种石墨可以用来制作热结构件,各向同性石墨材料用于制作石墨球、堆芯材料、电极等核石墨制品。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409 万千瓦、112 万千85 瓦和 340 万千瓦,按照目前中国石岛示范堆的设计方案,高温气冷堆每万千瓦需使用 60 吨核石墨,则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特种石墨的年新增需求量分别约为 24,540 吨、6,720 吨和 20,400 吨。(2)供不应求的行业现状推动特
214、种石墨发展)供不应求的行业现状推动特种石墨发展 随着下游光伏、新能源电池、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中上游石墨新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加大。而在供给端,行业内具备一体化生产能力的规模以上企业相对较少,供应产能不足导致特种石墨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目前特种石墨市场仍需通过进口弥补市场缺口,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1 年从海外进口人造石墨为 2.84 万吨,较 2020年增长 28.51%。数据来源: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 上述情况有助于加快特种石墨材料的国产化进程,提升行业技术自主化水平,同时,供不应求导致的行业缺口也为国内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厂家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和空间。4 4、行业技术现状、未来发
215、展趋势和行业壁垒、行业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行业壁垒 (1 1)行业技术现状)行业技术现状 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特种石墨的终端应用覆盖了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多个国家重点发展的智能制造领域。由于不同应用领域的客户对特种石墨的性能提出的要求各有侧重,特种石墨的产品指标呈现差异化特点;且特种石墨生产周期较长,烧制过程的稳定性要求高,生产工艺对制造特种石86 墨至关重要。中国特种石墨行业由于起步晚,对产品应用技术及相关基础理论研究不够深入,部分企业的生产技术及装备水平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产品使用性能尚不能满足部分行业的要求,一些高性能
216、、高技术的产品,如核石墨、航空航天用石墨等还需要从国外进口。因此,我国特种石墨行业在产品稳定性、生产周期、应用性能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善。(2 2)未来发展趋势)未来发展趋势 下游多个终端领域的快速发展对特种石墨性能提出不同程度的要求。未来行业应加大对尖端炭素结构与功能一体化材料纳米碳、石墨烯的应用研究,推进高端、前瞻性炭素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生产。(3 3)行业壁垒)行业壁垒 1 1)技术壁垒)技术壁垒 特种石墨生产具有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合格的特种石墨一般要经过煅烧、磨粉和混捏、压型、焙烧、浸渍、石墨化等多个工序,如对产品性能指标有较高要求,则需经过多次浸渍、焙烧等工序,工序之间环环
217、相扣,每道工序对技术、工艺和操作人员经验都有着较高要求,同时产品标准和性能要求也较高,任何一道工序出现差错都会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甚至出现废品,因此成品率是体现该行业竞争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行业内企业均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技术储备和经验积累,才能不断提高产品成品率。对于新进入者来说,特种石墨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2 2)资金壁垒)资金壁垒 特种石墨材料的生产周期较长,周转速度慢,因此特种石墨行业一般采用连续性大批量的生产模式,需要特种石墨生产企业具备较大的投资规模。特种石墨的生产设备价格昂贵,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资金流动性要求高。对于新进入者来说,前期投入和后
218、期经营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存在一定的资金壁垒。3 3)人才壁垒)人才壁垒 特种石墨材料制造行业由于生产步骤较多、工艺复杂,并对产品不断更新和研发的需87 求较大,需要拥有专业技术水平高、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协作能力强的研发生产技术团队,能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研发新的石墨材料,适应下游石墨制品行业对高质量原材料的需求,因此人才构成进入本行业的壁垒。5 5、行业特有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行业特有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 (1 1)周期性特征)周期性特征 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的能源行业以及下游的冶金、化工、机械等行业关联性较强,而能源行业以及冶金、化工、机械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大,特种石墨行业与上游
219、及下游行业的发展紧密相连,这些行业都有一定的政策导向性,因此特种石墨材料也会受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变化而波动。(2 2)区域性特征)区域性特征 由于产业发展历史原因,中国的特种石墨生产企业大多集中在河南地区,因此,特种石墨行业具有区域性特征。(3 3)季节性特征)季节性特征 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四)行业竞争格局(四)行业竞争格局 1 1、行业竞争状况、行业竞争状况 目前我国特种石墨生产企业较多,尚无一家企业能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影响,总体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特种石墨行业的企业主要有三类:(1)第一类是拥有从煅烧、磨粉和混捏、压型、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处理的一体化生产能力的企业,具备
220、年产量千吨以上的生产能力。(2)第二类是特种石墨深加工厂家,采购特种石墨材料进行机加工,产品为特种石墨制品,主要根据订单情况组织生产,销售策略比较灵活。(3)第三类是只有部分生产工序的企业,大多体现为焙烧或石墨化环节,主要为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受托加工。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主要是第一类企业,第二、三类企业较第一类企业88 而言,规模小、资金实力较弱、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未来随着下游产品升级和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对特种石墨产品性能和品质提出更高要求,行业集中化趋势将不断加强。2 2、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221、企业,具备年产 1 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统计信息,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销售规模位于国内特种石墨行业前列。2019 年至 2021 年中国主要规模以上特种石墨企业销售收入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2019 年年 2021 年年市场占市场占有率有率 2020 年年市场占市场占有率有率 2019 年年市场占市场占有率有率 1 五星新材 69,961.00 37,064.00 30,000.00 21.17%17.45%14.63%2 成都炭材 68,604.39 41,547.73 27,903
222、.44 20.76%19.56%13.61%3 赛迈科 48,000.00 32,000.00 29,000.00 14.53%15.07%14.14%4 宁新新材 37,847.11 24,039.41 22,934.95 11.45%11.32%11.19%5 东方碳素 32,479.82 20,866.00 18,237.74 9.83%9.83%8.89%6 新成新材 27,081.08 29,541.73 48,062.96 8.20%13.91%23.44%7 平 顶 山 博翔 25,293.00 11,462.00 11,731.00 7.65%5.40%5.72%8 河 南 卡
223、 博斯 11,046.00 10,000.00 8,000.00 3.34%4.71%3.90%9 宝丰洁石 10,146.00 5,848.00 9,175.00 3.07%2.75%4.47%合计 330,458.40 212,368.87 205,045.09 100.00%100.00%100.00%同比增长 55.61%3.57%注 1:五星新材 2020 年和 2021 年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披露数据,2019 年为渠道访谈数据;注 2:成都炭材、宁新新材、新成新材为年度报告数据;注 3:平顶山博翔、宝丰洁石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披露数据,河南卡博斯(母公司为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
224、)2021 年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披露数据,2019 年和 2020 年为渠道访谈数据;注 4: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未对赛迈科销售收入进行披露,此处为渠道访谈数据;注 5:由于无法统计行业内全部企业的总销售收入,此处市场占有率指某企业占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3 3、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1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股票代码:600516),成立于 1999 年,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碳素制造企89 业,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石墨电极、高炉炭砖、炭素新材料和炭素用原料;方
225、大碳素全资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生产,其产品主要为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2 2)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原宝丰县五星石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特种石墨材料制造企业之一,其主要从事超细结构等静压高纯石墨材料和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 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新新材(股票代码:839719),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从事细结构模压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能约为 1 万吨。(4 4)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226、司)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成新材(股票代码:430493),成立于 2007 年 8 月,是一家专注于特种石墨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能约 3.4 万吨,其中:等静压产品 4,000 吨,模压产品 1 万吨,中粗料产品 2 万吨,是目前国内同行业生产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的细颗粒特种石墨生产企业。(5 5)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特种石墨材料制造企业之一,其主要从事高纯石墨生产、加工和销售。(6)东洋炭素)东洋炭素 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成立于 1947 年,主要从事高性能碳产品的制造、销售
227、和相关加工业务,是世界上最大的等静压石墨的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冶金、有色金属、家用电器、模具、石油、化工等行业。东洋炭素特种石墨产品主要为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7)德国西格里)德国西格里 90 德国西格里集团成立于 1992 年,是全球领先的特种石墨及复合材料制造商之一。西格里集团拥有特种石墨及复合材料从原材料、中间体到成品部件所有阶段的加工能力,其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航空航天、太阳能和风能行业,以及半导体、LED 和锂离子电池制造等。西格里集团还为各种化学和工业应用开发创新解决方案。德国西格里特种石墨产品主要为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4 4、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
228、、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 (1 1)竞争优势)竞争优势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成立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河南省热模压高纯碳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为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7 项发明专利、130 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特种石墨行业从业经历,对国内外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有全面的认识,经过多年的不断投入和潜心研发,公司掌握了特种石墨生产的核心技术,实现了特种石墨产品的自主研发和规模生产。2021 年开始公司产品经一次焙烧后直接石墨化,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除不断
229、加强自身研发实力外,还先后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河南城建学院等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积累了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分工协同创新的经验,形成了开放、前瞻的研发技术体系。2)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生产及质量管理制度,通过相关制度来规范生产管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促使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产效率。此外,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企业标准,对产品质量、产品性能要求更高。凭借扎实的技术基础、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有较好的口碑,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地位。在特种石墨材料的性能方面,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分等是重要
230、指标。以公司三焙化、四焙化标准产品为例,各项指标与国家标准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91 示:项目项目 体积密度体积密度 g/cm3 抗压强度抗压强度 MP a 抗折强度抗折强度MP a 电阻率电阻率 u.m 灰分灰分%公司三焙化标准产品(2021年 11 月检测)1.82 111.7 51.4 12.7 0.071 公司四焙化标准产品(2021年 11 月检测)1.95 161.8 84.8 14.3 0.11 冶炼炉用的产品理化指标(国家标准)1.72 32 13 9 0.3 化工用的产品理化指标(国家标准)1.70 30 11 11 0.4 铸造用的产品理化指标(国家标准)1.72 32 13
231、9 0.3 数据来源:公司产品的实测数据来源于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国家标准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产品(GB/T30071-2013)。综上,公司产品各项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数据,该机构为国内独立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公司产品的关键指标优于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产品国家标准,体现了公司较为优异的产品质量水平。3)现有生产规模和产品优势 公司具备年产 1 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产品畅销国内二十多个省市,远销韩国、印度、日本等十几个国家。根据中国
232、炭素行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的销量规模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是国内特种石墨行业产销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在国内特种石墨行业,公司产品规格较为齐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研发,生产的特种石墨规格不断增大,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规格包括 610*510*260、650*350*1650*、700*320*2000、700*400*2500、980*870、1100*1100、1200*1050 等。(2 2)竞争劣势)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受限 公司所处石墨制造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多年来,公司人才培养、设备引进、92 经营规模扩张等都依靠自身积累逐步实现,对发展过程中所用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银
233、行贷款解决,融资渠道较少且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才培养和储备、先进技术和设备引进等将对融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的融资渠道稍显单一。2)经营规模偏小 经过十年多的行业深耕,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资金实力以及全球市场占有率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提升国内市场地位、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必须在产能扩建、技术创新、产品升级、营销布局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5 5、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特种石墨是我国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重
234、要一环。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将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列为鼓励类产业。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强调发展新材料、加大研发投入的重要性,鼓励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资源高效利用的高端制造业,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公司的下游应用产业锂电、光伏等亦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如 2021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在这样的政策大背景下,发展特种石墨行业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2)符合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潮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改
235、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多项环保制度与规划,为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力、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制度保障。3)下游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特种石墨被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机械、93 电子等行业,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终端应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带动了特种石墨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一方面,国家对光伏、半导体、锂电等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带动下游行业快速发展,保障特种石墨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特种石墨凭借其优质的产品性能,特种石墨
236、在航空航天、核工业等方面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应用。特种石墨材料在战略新兴行业的广泛应用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行业发展时间短,生产工艺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中国的特种石墨行业起步较晚,无论是技术、管理还是人员素质与世界先进水平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行业内具有国际先进生产水平、掌握先进生产技术的大型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设备、工艺的改造和升级速度偏慢,技术水平落后、产品品质不高,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2)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特种石墨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众多,部分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为快速响
237、应市场需求变化,特种石墨企业需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较大,但特种石墨行业专业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缺乏,仅靠企业内部培养,耗时长、投入大,且培养周期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发展。(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同行业公司中,选取了方大炭素、宁新新材和新成新材 3 家企业作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1、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业务模式业务模式 方大炭素 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 主营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炭素生产企业主
238、要分布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能源、化工、机械、医疗、生物等行业;生产的石墨电极主要面向大型钢铁企业。宁新新材 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特种石墨及制品,使用沥青焦、石油焦、中温沥青、高温沥青等材料,经过压94 型、浸渍、焙烧、石墨化、机加工等环节加工成特种石墨及制品,以细结构特种石墨为主,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售给客户。新成新材 特种石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加工业务 主营特种石墨及制品,产品应用于光伏、模具、冶炼等行业,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售给客户。公司 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特种石墨,使用生沥青焦、生石油焦、中温沥青等材料,经过煅烧、压
239、型、焙烧、石墨化等环节加工成特种石墨,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售给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商。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2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市场地位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技术实力 方大炭素 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国内炭素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龙头企业,甘肃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宁新新材 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规模位于国内特种石墨行业前列,在行业内具
240、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 1515 项发明专利、4040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了领先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新成新材 公司拥有多年的特种石墨研发、生产及加工经验,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技术,是目前国内同行业生产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的特种石墨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拥有 511 项发明专利,是全国炭素行业 细颗粒高体密特种石墨产品 国家标准和 太阳能发电用炭素基板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公司 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量 10,000 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2019 年至 2021年销售规模均位于国内特种石墨行业
241、前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 7 项发明专利、130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了较为领先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官方网站。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要经营情况及关键业务数据方面的比较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要经营情况及关键业务数据方面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毛利率与上述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对比指标 可比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方大炭素 2,017,529.07 1,850,294.83 1,923,547.11 宁新新材 157,4
242、67.58 92,119.64 64,286.75 新成新材 97,833.49 101,964.37 102,633.84 95 公司 62,226.26 46,713.40 38,925.54 营业收入(万元)方大炭素 532,029.34 465,177.27 353,917.23 宁新新材 55,628.41 37,847.11 24,039.41 新成新材 30,703.27 27,081.08 29,541.73 公司 35,638.16 32,479.82 20,866.00 净利润(万元)方大炭素 93,364.05 111,557.67 53,668.14 宁新新材 9,80
243、7.49 7,920.90 4,536.34 新成新材-758.14-5,258.87-7,941.74 公司 10,075.71 4,519.19 3,140.61 毛利率(%)方大炭素 25.88 33.51 28.71 宁新新材 32.33 36.49 33.62 新成新材 13.57 12.04 13.45 公司 40.11 27.12 28.79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在特种石墨材料领域,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分等是技术实力和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等静压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在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灰分等
244、重要指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产品大类产品大类 公司公司 产品种类产品种类 体积密度体积密度g/cm3 抗压强抗压强度度 MP a 抗折强抗折强度度MP a 电阻率电阻率m 灰灰分分%等静压产品 成都炭材 CDI-1A 1.85 90 45 10-12 0.030 CDI-1B 1.8 86 40 11-13 0.030 CDK-10 1.85 75 32 10-13 0.005 EDM-I6 1.85 102 48 14 0.050 EDM-I7 1.80 112 56 16 0.050 EDM-I8 1.85 125 60 16 0.050 CDI-5L0 1.85 95 47 11.5 0.
245、003 CDI-8L0 1.80 86 40 11 0.003 CDI-9L0 1.80 105 50 13 0.003 CDI-2G0 1.80 86 40 11-13 0.002 CDI-3G0 1.85 90 45 11-13 0.002 CDI-4G0 1.85 102 48 12-14 0.002 96 五星新材 WDGL-4 1.70 60 30 15 0.050 WDGL-5 1.80 80 40 10 0.050 WDGL-6 1.85 90 45 10 0.050 WDGL-7 1.78 100 40 16 0.050 WDGL-8 1.85 120 50 15 0.050
246、WDGL-10 1.68 70 30 16 0.050 五星红-5 1.68 80 38 1315 0.050 五星红-7 1.85 135 62 1113 0.050 五星红-8 1.90 160 70 1113 0.050 公司 DF-6 1.89 130 64 12 0.030 DF-7 1.83 88 53.1 12.5 0.087 DF-10 1.90 120 57.1 12.6 0.140 注:公司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专业机构检测报告,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来源于各公司的产品手册或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粗结构产品,主要理化指标对比情况如下:产品大类产品大类 公
247、司公司 产品种类产品种类 体积密度体积密度g/cm3 抗压强抗压强度度 MP a 抗折强抗折强度度MP a 电阻率电阻率m 灰灰分分%中粗结构产品 新成新材 GSK 1.72 30 13 9 0.2 TSK 1.70 30 13 10 0.3 GSY 1.75 33 14 8 0.2 公司 中粗二焙化 1.72 30.26 17.05 9.5 0.07 中粗一焙化 1.65 30.58 15.10 11.9 0.16 注:公司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公司内部检测报告,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来源于产品手册。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特种石墨材料。成都炭材和五星新材的产品主要为等静
248、压石墨,公司产品与其在重要指标方面无显著差异。新成新材主要生产中粗结构特种石墨,公司产品与其在重要指标方面无显著差异。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及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97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率率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率率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率率 方大炭素 9,557.17 1.80%6,958.49 1.50%8,773.60 2.48%新成新材 945.18 3.08%1,017.71 3.76%1,925.
249、13 6.52%宁新新材 2,009.13 3.61%1,549.36 4.09%913.15 3.80%可比公司均值 4,170.49 2.83%3,175.18 3.12%3,870.63 4.26%发行人 1,103.21 3.10%1,170.83 3.60%902.31 4.32%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方大炭素的研发投入金额相对较高,而宁新新材、新成新材以及公司的研发投入金额相对较低,主要系方大炭素的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均远大于宁新新材、新成新材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方大炭素,主要系方大炭素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功率、高功率、
250、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冷压石墨),核电用炭材料(高温气冷堆炭堆内构件),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均远大于公司,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远大于方大炭素的研发费用率。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宁新新材,主要系宁新新材 2020 年的营业规模大于公司;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宁新新材,主要系宁新新材主要从事模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石墨制品相关研发投入较多。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新成新材,主要系新成新材 2020 年研发费用较大;2021年和 2022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新成新材接近。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
251、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902.31 万元、1,170.83 万元和 1,103.21 万元,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三、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一)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销情况、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与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环节自产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如下表所示:98 单位:吨 序号 生产工序 项目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1 煅烧 产能 14,400.00 14,400.00 14,400.00 产量 9,715.05 11,805.20 10,226.90
252、 产能利用率 67.47%81.98%71.02%2 磨粉、混捏 产能 32,920.00 22,600.00 24,300.00 产量 24,306.67 19,496.64 15,995.13 产能利用率 73.84%86.27%65.82%3 压型 产能 27,200.00 24,800.00 34,200.00 产量 24,192.22 19,438.96 15,896.51 产能利用率 88.94%78.38%46.48%4 焙烧 产能 11,040.00 11,040.00 10,200.00 自产产量 6,787.50 8,031.42 9,014.50 受托加工产量 2.00
253、761.18 产能利用率(+)/)61.50%79.64%88.38%5 浸渍 产能 18,000.00 自产产量 5,535.11 受托加工产量 341.64 产能利用率(+)/)32.65%6 石墨化 产能 9,730.00 9,470.00 10,240.00 自产产量 7,756.37 7,579.01 8,259.20 受托加工产量 13.50 120.70 产能利用率(+)/)79.72%80.17%81.83%注 1:2021 年公司的等静压成型工艺发生改变,由等静压直接成型全部变成先预模压后等静压成型,2020 年压型产能为模压细结构压型产能、等静压细结构压型产能和中粗结构压型
254、产能之和,2021 年压型产能为等静压细结构压型产能和中粗结构压型产能之和;注 2:焙烧和浸渍工序的产能和产量系按照单次焙烧、浸渍进行计算;注 3:2021 年开始公司取消浸渍环节,2021 年和 2022 年无浸渍产能;注 4:中粗结构产品石墨化周期约为 35 天,细结构产品石墨化周期约为 45 天;报告各期,50%、80%、70%的石墨化产能用于生产细结构石墨,其余的石墨化产能用于生产中粗结构石墨;注 5:2022 年煅烧、磨粉及混捏和焙烧产能利用率降低,主要系公司受冬奥会临时环保管控整体停产约 30 天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99 单位:吨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 2
255、021 年年 2020 年年 自产产量 7,756.37 7,579.01 8,259.20 委外产量 6,726.33 10,677.44 5,152.42 总产量 14,482.69 18,256.45 13,411.62 销量 13,746.81 17,662.86 13,886.25 产销率 94.92%96.75%103.54%注:自产产量和委外产量均为特种石墨的产量,销量为特种石墨的销售数量。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2022 年年度度 20212021 年度年度 2020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256、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特种石墨特种石墨 35,435.89 99.99%30,343.64 94.61%20,371.63 99.08%等静压 21,621.54 61.01%14,894.73 46.44%5,463.01 26.57%中粗结构 13,221.04 37.30%12,241.85 38.17%8,130.46 39.54%模压细结构 430.52 1.21%3,207.06 10.00%6,778.15 32.97%石墨坯石墨坯 162.80 0.46%1,618.37 5.05%108.30 0.53%受托加工受托加工 4.87 0.01%109.43
257、0.34%81.28 0.40%合计合计 35,440.76 100.00%32,071.45 100.00%20,561.21 100.0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 华东 21,732.73 61.32%16,458.07 51.32%8,731.31
258、42.46%华中 5,596.28 15.79%4,411.59 13.76%4,151.70 20.19%东北 1,532.75 4.32%3,055.35 9.53%2,287.10 11.12%华南 1,631.79 4.60%2,028.98 6.33%1,420.27 6.91%华北 1,406.79 3.97%1,573.23 4.91%789.98 3.84%西北 620.86 1.75%1,390.64 4.34%625.18 3.04%西南 428.73 1.21%814.12 2.54%614.60 2.99%外销 2,490.83 7.03%2,339.47 7.29%1
259、,941.08 9.44%合计 35,440.76 100.00%32,071.45 100.00%20,561.21 100.0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100 “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22022 年年度度 20212021 年度年度 2020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金额金额 比例比例(%)一季度 5,820.27 16.42%6,735.63
260、21.00%3,787.38 18.42%二季度 10,464.38 29.53%8,051.17 25.10%4,542.86 22.09%三季度 9,090.91 25.65%8,784.19 27.39%4,432.07 21.56%四季度 10,065.21 28.40%8,500.47 26.50%7,798.90 37.93%合计合计 35,440.76 100.00%32,071.45 100.00%20,561.21 100.0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261、”。5、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项目 2022 年年度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单价单价 变动率变动率 单价单价 变动率变动率 单价单价 变动率变动率 特种石墨特种石墨:等静压 36,837.43 22.32%30,114.40 22.47%24,589.04-18.05%中粗结构 17,308.20 56.09%11,088.67 12.12%9,889.89-30.01%模压细结构 18,030.72-5.72%19,125.54-2.84%19,683.66-9.63%石墨坯石墨坯 17,034.66 51.
262、66%11,231.86-9.05%12,349.55-15.20%公司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随市场价格而波动,而特种石墨材料市场价格很大程度上受终端行业如光伏、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等行业景气度影响;同时,原材料采购成本对销售价格也构成一定影响。2020 年,公司所有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同比均下降,主要系 2020 年特种石墨行业处于下行周期,叠加疫情影响,需求减弱,致价格下降;2021 年,公司主打产品等静压特种石墨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价格同比上升,主要系 2021 年疫情影响减弱,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市场行情进入修复周期,市场价格回升,同时生石油焦、生沥青焦、高温沥青和中温
263、沥青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致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上涨;2022 年,公司主打101 产品等静压特种石墨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价格继续维持上涨态势,主要系光伏、锂电等新能源行业景气度较高,市场需求旺盛、供不应求,且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销售端和采购端共同推动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上涨。6、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期间期间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额销售额 当期营业当期营业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关联关联关系关系 2022 年度 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 2,239.94 6.29%否 韩国 GTS 有限公司 2,102.01 5.90
264、%否 宜兴市银湖精制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1,503.29 4.22%否 江苏协鑫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58.80 3.53%否 济宁金海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45.71 3.21%否 合计合计 8,249.75 23.15%-2021 年度 韩国 GTS 有限公司 2,090.51 6.44%否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1,882.86 5.80%否 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1,511.00 4.65%否 淄博格莱飞特碳素有限公司 983.42 3.03%否 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 974.85 3.00%否 合计合计 7,442.63 22.91%-2020 年度 韩国
265、 GTS 有限公司 1,746.39 8.37%否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1,554.64 7.45%否 南通鑫宝石墨设备有限公司 1,030.37 4.94%否 辉县市涯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665.63 3.19%否 青神科美特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504.04 2.42%否 合计合计 5,501.08 26.36%-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36%、22.91%和 23.15%,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情形。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266、庭成员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7、终端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实现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单位:万元 102 终端领域终端领域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光伏半导体 7,846.27 22.14%5,701.49 17.84%1,864.83 9.11%新能源电池 7,619.30 21.50%3,884.84 12.15%2,233.52 10.91%EDM 电火花 6,153.38 17.36%7,184.07 22.48%4,327.01 21.13%冶金 6,402.35 18
267、.07%7,004.55 21.92%5,353.43 26.14%化工 2,162.15 6.10%2,791.28 8.73%2,311.44 11.29%超硬材料 806.06 2.27%1,666.90 5.22%1,558.14 7.61%电子机械 906.27 2.56%622.10 1.95%639.85 3.12%军工及航空航天 422.64 1.19%254.68 0.80%599.21 2.93%其他 3,117.48 8.80%2,852.11 8.92%1,592.51 7.78%合计合计 35,435.89 100.00%31,962.02 100.00%20,479
268、.94 100.00%注:上表所述销售产品包括等静压、中粗结构、模压细结构和石墨坯。公司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EDM 电火花、冶金、化工、超硬材料、电子机械和军工及航空航天,合计占比约 90%,其他应用领域包括风能、耐火材料、陶瓷、碳碳复合材料、核工业等,其中,以光伏、新能源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占比逐年提升,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逐步优化升级。等静压、中粗结构和模压细结构在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实现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1)等静压 单位:万元 终端领域终端领域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光伏
269、半导体 7,329.69 33.90%4,230.43 28.40%925.36 16.94%新能源电池 3,207.56 14.84%713.88 4.79%222.11 4.07%EDM 电火花 5,842.50 27.02%6,432.35 43.19%3,023.75 55.35%冶金 2,711.43 12.54%1,613.50 10.83%446.06 8.17%化工 440.10 2.04%496.13 3.33%102.92 1.88%超硬材料 503.34 2.33%587.60 3.94%570.46 10.44%电子机械 649.68 3.00%247.86 1.66%
270、42.52 0.78%军工及航空航天 128.66 0.60%12.00 0.08%1.76 0.03%其他 808.57 3.74%560.99 3.77%128.08 2.34%103 合计合计 21,621.54 100.00%14,894.73 100.00%5,463.01 100.00%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主要应用在光伏半导体和 EDM 电火花领域,二者合计占比各年度均超过 60%,同时受益于光伏和新能源电池行业的高景气度,光伏半导体和新能源电池应用比例逐年提升,公司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不断升级。(2)中粗结构 单位:万元 终端领域终端领域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
271、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光伏半导体 409.74 3.10%103.56 0.85%30.58 0.38%新能源电池 4,400.14 33.28%3,042.83 24.86%1,288.04 15.84%EDM 电火花 279.61 2.11%350.10 2.86%236.37 2.91%冶金 3,460.94 26.18%4,033.58 32.95%2,929.27 36.03%化工 1,699.47 12.85%2,157.46 17.62%1,971.16 24.24%超硬材料 252.23 1.91%70.77 0.58%16.
272、83 0.21%电子机械 185.17 1.40%123.84 1.01%103.90 1.28%军工及航空航天 275.40 2.08%233.48 1.91%534.42 6.57%其他 2,258.34 17.08%2,126.24 17.37%1,019.89 12.54%合计合计 13,221.04 100.00%12,241.85 100.00%8,130.46 100.00%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冶金和化工领域,合计各年度占比均超过 70%,报告期内因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扩张,带动上游锂电池和特种石墨材料的销量,致新能源电池领域占比不断提升。(3)模压细结构 单位
273、:万元 终端领域终端领域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光伏半导体 14.81 3.44%289.27 9.02%823.86 12.15%新能源电池 11.61 2.70%111.14 3.47%723.38 10.67%EDM 电火花 31.27 7.26%400.66 12.49%1,066.89 15.74%冶金 176.29 40.95%1,036.37 32.32%1,964.49 28.98%化工 22.02 5.11%135.70 4.23%236.36 3.49%超硬材料 50.49 1
274、1.73%831.50 25.93%970.84 14.32%电子机械 61.17 14.21%232.21 7.24%489.59 7.22%军工及航空航天 18.57 4.31%8.31 0.26%63.03 0.93%其他 44.29 10.29%161.92 5.05%439.71 6.49%合计 430.52 100.00%3,207.06 100.00%6,778.15 100.00%104 公司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EDM 电火花、冶金和超硬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重点向等静压产品升级,自 2021 年开始大幅减少了模压细结构产品的生产和销
275、售,导致报告期内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应用领域存在一定的波动。(二)(二)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1、公司总体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主要包括材料、能源、外协加工、设备、工程和运输服务(全口径),主要采购情况(不含税)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数量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比占比 2022 年 材料 101 18,579.29 51.37%能源 2 5,319.02 14.71%外协加工 16 6,160.41 17.03%设备 72 3,838.68 10.61%工程 18 1,214.51 3.36%运输服务 23 1,054.1
276、3 2.91%合计 232 36,166.04 100.00%2021 年 材料 94 9,933.10 38.70%能源 2 4,093.25 15.95%外协加工 23 5,783.01 22.53%设备 64 3,942.30 15.36%工程 25 778.3741 3.03%运输服务 11 1,136.83 4.43%合计 219 25,666.86 100.00%2020 年 材料 89 4,673.42 32.78%能源 2 3,735.78 26.21%外协加工 26 2,885.63 20.24%设备 65 1,383.66 9.71%工程 21 978.78 6.87%运输
277、服务 3 597.9 4.19%合计 206 14,255.17 100.00%其中,材料采购总额(不含税)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材料种类材料种类 2022 年年 2021 年年 2020 年年 105 原材料 12,606.55 7,083.65 3,377.50 周转材料 4,214.35 2,066.84 876.94 半成品 752.66 -9.07 低值易耗品 1,005.73 782.61 409.91 合计合计 18,579.29 9,933.10 4,673.42 原材料包括主要原材料生石油焦、生沥青焦、高温沥青、中温沥青和浸
278、渍沥青,还包括少量石墨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 17.17 万元、8.67 万元和 65.10 万元)。周转材料主要是焙烧炉和石墨化炉的垫料、填充料和覆盖料,包括炭黑、焦粒、石墨化焦、煅后石油焦、石英砂等,有一定损耗,根据实际生产需求状况进行采购。公司存在煅烧工序,生石油焦和生沥青焦经煅烧后成为石油焦和沥青焦,材料采购中的外购半成品主要是指沥青焦。低值易耗品主要是螺丝、钢板、液压油、塑料布、木托盘等,根据实际需求状况进行采购。2 2、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上述原材料主要来自石油炼化行业、煤化工行业,原材
279、料供应商众多,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的原材料短缺风险。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年度年度 类别类别 数量数量(吨吨)单价单价(元元/吨)吨)金额金额(万元万元)2022 年度 生石油焦 1,431.20 5,371.27 768.73 生沥青焦 11,368.32 5,420.46 6,162.16 浸渍沥青-高温沥青 4,392.24 10,703.50 4,701.23 中温沥青 1,485.31 6,122.16 909.33 2021 年度 生石油焦 9,661.36 3,212.67 3,103.88 生沥青焦 6,038.76 2,681.95
280、1,619.56 浸渍沥青-高温沥青 2,783.67 5,962.05 1,659.64 中温沥青 1,657.08 4,175.41 691.90 2020 年度 生石油焦 9,233.93 1,745.50 1,611.78 生沥青焦 3,664.05 1,465.67 537.03 浸渍沥青 1,107.56 2,816.15 311.90 106 上述原材料的采购量变化如下图所示:单位:吨 中粗结构石墨主要使用石油焦和中温沥青作为原材料,细结构石墨产品主要使用沥青焦、石油焦和高温沥青作为原材料。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细结构产品产量和比重的增加,生沥青焦和高温沥青的采购量
281、相对不断上升。2021 年开始,公司取消了浸渍生产工序,少量中粗结构石墨材料浸渍加工工序全部外协,不再采购浸渍沥青。3 3、主要能源主要能源采购采购情况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用能源主要为电力和天然气,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电力消耗主要在石墨化环节,天然气消耗主要在焙烧环节。高温沥青 2,030.46 2,663.79 540.87 中温沥青 1,440.43 2,490.55 358.75 项目项目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电力 用量(万度)6,175.74 5,183.69 4,714.30 单价(元/度)0.66 0.56 0.58 金额(万元)4,0
282、52.48 2,901.67 2,731.18 天然气 用量(万方)304.72 381.29 362.95 单价(元/方)4.16 3.13 2.77 金额(万元)1,266.54 1,191.59 1,004.57 107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市场供应充足、稳定,不存在无法满足生产需要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价格相对稳定。4 4、主要原材料变动情况主要原材料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不含税)如下:单位:元/吨 项目项目 2022 年度年度 2021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生石油焦 5,371.27 3,212.67 1,745.50 生沥青焦 5
283、,420.46 2,681.95 1,465.67 浸渍沥青-2,816.15 高温沥青 10,703.50 5,962.05 2,663.79 中温沥青 6,122.16 4,175.41 2,490.55 生产特种石墨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等,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原材料的月度采购价格(不含税)的趋势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吨 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公开市场价格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吨 108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由上图所示,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在 2020 年波动相对较小,2021 年初至 2022 年末波动较大。公司原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报告
284、期内,由于原油价格不断上涨,炼油厂炼油成本增加,叠加环保限产等政策影响,部分炼油厂减产,因此导致生石油焦价格不断上涨。高温沥青、中温沥青、浸渍沥青属于煤沥青,生沥青焦是煤沥青经高温干馏或延迟焦化后所得到的固体残留物。煤沥青是煤焦油经蒸馏后所得重质馏分,煤焦油是煤碳在干馏的过程中留下的种黏稠的黑色液体。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影响,全球煤焦油深加工行业持续亏损,进而直接影响到煤沥青行业。供应方面,减碳政策影响下,煤沥青开工率受到不同程度的调控;需求方面,在新能源汽车发展驱动下,煤沥青需求较为旺盛。因此,报告期内生沥青焦、高温沥青、中温沥青、浸渍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呈波动上涨趋势。公司高温沥青采购
285、价格 2021 年和 2022 年大幅度上涨,主要是由于 2021 年公司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工艺取消浸渍工序,通过改良配方,一次焙烧即可达到多焙产品效果,相应需要更高品质的高温沥青,更高品质的高温沥青采购价格更高。5 5、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1 1)前五大材料类供应商)前五大材料类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材料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109 示: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序序号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同类比占同类比例(例(%)2022 年度 1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生沥青焦 4,3
286、54.56 23.44 2 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注注 3 3 高温沥青 2,608.88 14.04 3 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生石油焦、石油焦 2,004.41 10.79 4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注 2 2 高温沥青 1,831.68 9.86 5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华航能源有限公司 生沥青焦 1,807.59 9.73 合计合计 12,607.12 67.86 2021 年度 1 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生石油焦、石油焦 3,325.42 33.48 2 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注 1 1 生沥青焦 1,119.13 11.27 3 天津市瑞源化工有限公司 生石油
287、焦 1,014.63 10.21 4 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注 2 2 高温沥青 739.38 7.44 5 安阳水沥方源贸易有限公司 中温沥青 674.65 6.79 合计合计 6,873.20 69.19 2020 年度 1 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生石油焦、石油焦 1,263.87 27.04 2 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注 1 1 生沥青焦 537.03 11.49 3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温沥青、中温沥青 445.78 9.54 4 安阳水沥方源贸易有限公司 浸渍沥青、中温沥青 349.16 7.47 5 天津市瑞源化工有限公司 生石油焦 326.63 6.99
288、合计合计 2,922.47 62.53 注 1: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坤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坤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西安思必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并披露为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 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和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 3: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和济宁辰光煤化有限公司受同一集团控制,合并披露为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形,不存在对少数供应商构成依赖的情形。(2)前五大能源类供应商 110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能源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
289、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同类采购占同类采购比(比(%)2022 年度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电力 4,052.48 76.19 2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 1,266.54 23.81 合计 5,319.02 100.00 2021 年度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电力 2,901.67 70.89 2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 1,191.59 29.11 合计 4,093.26 100.00 2020 年度 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电力 2,731.18 73.11 2 平顶山燃
290、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 1,004.60 26.89 合计 3,735.78 100.00 公司电力主要采购自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天然气主要采购自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3)前五大外协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3、生产模式”之“报告期前五大外协厂商”。(4)前五大设备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设备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291、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同类比占同类比例(例(%)2022年度 1 徐州开重锻压设备有限公司 四柱碳素液压机 604.10 15.74 2 南京诺方风机有限公司 循环风机、离心风机 402.69 10.49 3 新乡市同鑫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旋振筛、提升机、螺旋输送机 395.44 10.30 4 如皋市坤宏捏合机械有限公司 混捏机 353.98 9.22 111 5 沈阳工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系统 261.95 6.82 合计合计 2,018.162,018.16 52.5752.57 2021年度 1 天津市菲立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等静压机、双面模具、二面顶压机控制
292、系统、粉沫成型液压机 987.73 25.05 2 桂林鸿程矿山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磨粉机 763.72 19.37 3 四川中旺科技有限公司 双螺杆挤出机 548.67 13.92 4 南京科鑫橡塑机械有限公司 双螺杆挤出机 290.27 7.36 5 河南科特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吸料天车 186.73 4.74 合计合计 2,777.122,777.12 70.4470.44 2020年度 1 河南科特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吸料天车 129.65 9.37 2 天津市菲立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等静压机及配件 114.67 8.29 3 河南高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无动力窑车 97.35 7.0
293、4 4 南京诺方风机有限公司 循环风机 93.12 6.73 5 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沥青烟气黑法吸附装置 92.92 6.72 合计合计 527.71527.71 38.1538.15 报告期内,公司设备主要投入在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等生产工序以及环保方面,与主要设备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5)前五大工程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工程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采购金采购金额额 占同类比占同类比例(例(%)2022年度 1 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厂房、地坪、焙烧炉维
294、修,等静压基础工程 447.03 36.81 2 河南省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厂房维修 148.66 12.24 112 3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厂房设计 117.43 9.67 4 郑州赛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耐火砖、耐火土 109.46 9.01 5 河南明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能评与环评 99.08 8.16 合计合计 921.66 75.89 2021年度 1 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厂房维修、等静压基础工程、炉墙维修 175.51 22.55 2 河南省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厂房维修 170.64 21.92 3 宝丰县盛联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不锈钢筒子制作、行
295、车梁加固和拆除换新工程 111.75 14.36 4 禹州市天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耐火砖 105.19 13.51 5 平顶山市绿佳源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软件及工程 82.57 10.61 合计合计 645.67 82.95 2020年度 1 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试验炉基础工程,道路、道牙、围墙维修,抽屉炉改造维修 278.44 28.45 2 平顶山市广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钢板工程物资 160.35 16.38 3 禹州市天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耐火砖 140.21 14.33 4 鲁山县泰瑞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保温棉、耐火纤维板 90.29 9.23 5 河南盟达鑫机电锅炉有限公司
296、车底炉安装 67.89 6.94 合计合计 737.18 75.33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新增了焙烧炉和等静压基础工程,并在报告期内不断对焙烧炉和石墨化炉等生产线以及厂房、车间等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为满足环保管控要求,增加了环保相关工程。(6)前五大运输类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运输类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113 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占同类占同类比例比例(%)2022年度 1 平顶山市鸿盛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1,013.16 96.11 2 南京晨
297、霞宏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16.32 1.55 3 上海荣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15.18 1.44 4 烟台中和全运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3.81 0.36 5 河南德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1.29 0.12 合计合计 1,049.76 99.59 2021年度 1 禹州市金吉莱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985.95 86.73 禹州市亿顺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114.08 10.03 2 南京晨霞宏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17.18 1.51 3 桂林市同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6.70 0.59 4 成都锦桥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
298、运输服务 5.26 0.46 5 郑州郑通搬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3.94 0.35 合计合计 1,133.11 99.67 2020年度 1 禹州市金吉莱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532.64 89.09 禹州市亿顺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65.07 10.88 2 青岛天地通宇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运输服务 0.19 0.03 合计合计 597.90 100.00 注:禹州市亿顺运输有限公司和禹州市金吉莱运输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主要供应商中享有任
299、何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三)(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情况 114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8,605.58万元,累计折旧为11,703.5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16,90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固定资产净额额 成新率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944.30 1,645.45 3,298.86 66.72%机器设备 20,294.41 8,732.23 11,562.18 56.97%运输设备 773.92
300、 468.57 305.35 39.46%电子设备及其他 2,592.95 857.34 1,735.61 66.94%合计合计 28,605.58 11,703.58 16,902.00 59.09%1、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 24 处房屋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产权证号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m2)坐落位置坐落位置 他项他项权利权利 1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2 号 597.45 东方碳素 01 号车间 无 2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3 号 552.98 东方碳素 02 号车间
301、无 3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4 号 886.38 东方碳素 03 号车间 无 4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5 号 836.22 东方碳素 04 号车间 无 5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6 号 839.30 东方碳素 05 号车间 无 6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7 号 1,680.95 东方碳素 06 号车间 无 7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8 号 874.47 东方碳素 07 号车间 无 8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9 号 2,332.88 东方碳素 08 号车间 抵押 9 豫(2
30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0 号 1,129.76 东方碳素 09 号车间 无 10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1 号 2,470.61 东方碳素 10 号车间 无 11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2 号 386.48 东方碳素 11 号车间 无 115 12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3 号 997.26 东方碳素 12 号车间 无 13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4 号 2,215.52 东方碳素 13 号车间 无 14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5 号 2,898.18 东方碳素 14 号车间 抵押
303、 15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6 号 7,721.64 东方碳素 15 号车间 抵押 16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7 号 565.05 东方碳素 16 号车间 无 17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8 号 2,197.92 东方碳素 17 号办公楼 无 18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9 号 753.14 东方碳素 18 号宿舍楼 抵押 19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0 号 717.44 东方碳素 19 号宿舍楼 抵押 20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1 号 110.44 东方碳素 20 号
304、浴室 抵押 21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2 号 79.68 东方碳素 21 号配电站 抵押 22 豫(2023)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 号 754.68 东方碳素 22 号库房 无 23 豫(2022)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155 号 1,740.35 东方碳素 23 号车间 无 24 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7618 号 3,607.56 欣鑫碳素 1 号半成品库、2 号半成品库、变压器房、石墨化车间 抵押 1)抵押权基本情况 抵 押 的抵 押 的房 产 或房 产 或土 地 使土 地 使用权用权 借借款款人人 贷 款贷 款人人 截至截至2023/3/
305、31借款余额借款余额 主债权发生主债权发生期间期间 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9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东方碳素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宝 丰支行 1,000.00 2022/12/13-2023/12/13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支付;2、抵押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置抵押物;3、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抵116 产 押登记;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及/或根据合同有关约定
306、处分抵押物;5、发生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6、抵押人在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7、抵押人违反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8、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9、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10、抵押人拒绝配合抵押权人开展尽职调查,抵押人或其交易/交易对手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核武器扩散、违反需适用的制裁规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抵押人被列入联合国、中国及其他需适用的制裁名单或制裁范围。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5号不
307、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东方碳素 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宝 丰县 支行 900.00 2022/9/30-2023/9/29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诉讼、仲裁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5、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6、抵押人未按照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7、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8、抵押人违反合同项下义务;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1
308、0、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采取任何方式约定的抵押人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117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6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东方碳素 平 顶山 市石 龙区 农村 信用 合作 联社 500.00 2022/7/25-2025/7/25 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到期)而抵押权人未受全部清偿的,债务人构成主合同项下其他违约的,或抵押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2、抵押人或债务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受理破产申请、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起诉或申请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行政处罚的;3、抵押人违反合同约定未落实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或者未提供抵押权人认
309、可的落实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的;4、抵押人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或者出现有损抵押物价值的事由,而抵押人拒绝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提供担保的;5、抵押物全部或部分被查封、扣押、监管、盗抢或被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的;6、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下落不明或失去联系的;7、债务人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或未履行与环境和社会风险有关的承诺,表现不合规,存在涉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有关的重大诉讼、行政处罚案件;8、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抵押权人权益的其他事件。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9号 至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2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
310、权及房产 东方碳素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平 顶山 华鹰 支行 800.00 2023/3/28-2024/3/28 1、抵押权人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抵押人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3、抵押人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4、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118 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7618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欣鑫碳素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宝 丰支行 500.00 2022/12/14-2023/1
311、1/14 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同东方碳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签署的抵押合同约定一致。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均系为自身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截至2023 年 3 月 31 日,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对应的银行借款合同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公司将在银行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上述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被处置变现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约定如期还款,不存在因到期未清偿银行借款而违约的情况,未发生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且不存在因到期未清偿银行借款引起的诉讼或纠纷情形。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312、 日,公司及欣鑫碳素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对应主合同借款余额为 3,7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2.8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2.09 和 0.64,货币资金余额为 1,994.24 万元,净资产为 41,771.43 万元,货币资金充足,偿债风险可控。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不存在不良负债余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综上所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稳定经营能力和较强的偿债能力,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被处置的风险较低,公司采用资产抵押的担保方式进行借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被
313、抵押土地、房产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地位 名称名称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m2)用途用途 涉及工序涉及工序 东方碳素 08 号楼车间及所属土地 2,332.88 石墨化车间 公司产品的石墨化 东方碳素 14 号楼厂房及所属土地 2,898.18 焙烧车间 公司产品的焙烧 东方碳素 15 号楼车间及所属土地 7,721.64 研发、焙烧车间 公司产品的研发、焙烧及仓储 119 东方碳素 18 号楼 1 单元宿舍楼及所属土地 753.14 宿舍楼 公司员工住宿 东方碳素 19 号楼宿舍楼及所属土地 717.44 宿舍楼 公司员工住宿 东方碳素 20 号楼浴室及所属土地 110.44 浴室 公司生活配套设施
314、 东方碳素 21 号楼配电站及所属土地 79.68 配电站 公司生产配套设施 欣鑫碳素 1#半成品库、2#半成品库、变压器房、石墨化车间及所属土地 3,607.56 石墨化车间、半成品库、变压器房 欣鑫碳素产品的石墨化、仓库及生产配套设施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特种石墨产品的焙烧、石墨化、半成品的仓储等工序,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员工住宿、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上述用于抵押房产面积为 18,220.96 m2,占公司及子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为 49.32%,为公司及子公司重要生产、生活用地及厂房。3)如被行权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方案及被行权的风险大小
315、A.如被行权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如上所述,抵押房产面积占公司及子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为 49.32%,为公司及子公司重要生产生活用地及厂房,如被行权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B.公司的应对方案及被行权的风险大小 应对方案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被行权情况,公司已制定如下应对方案:所在的平顶山市为全国著名的特种石墨生产地区,该地区拥有众多的特种石墨生产企业。如上述房产、土地被行权,一方面,公司可采取短期委外加工的方式将部分工序、半成品进行委外生产;另一方面,公司可利用现有的未抵押的厂房对生产线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降低被行权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此外,公司所处的石龙区产业集聚区周围可办理环
316、评的可替代厂房、宿舍楼等房产资源重充足,公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房产并恢复生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出具承诺:“若东方碳素或欣鑫碳素因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出现其土地、房屋被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本人将负责落实替代房源,确保将该等事项对东方碳素或欣鑫碳素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全额承担因上述事宜给东方碳素或欣鑫碳素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租赁等费用,以及搬迁可能造成的停工停产而120 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被行权的风险大小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对应主合同借款余额为3,7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17、,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2.8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2.09 和 0.64,货币资金余额为 1,994.24 万元,净资产为 41,771.43 万元,货币资金充足,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形,上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风险较低,公司将通过加强现金流管理等方式,避免上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情况出现。综上所述,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被抵押土地、房产系重要生产用地及厂房。如前述房产、土地被行权,上述应对方案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能够有效降低由此可能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并且能够减轻可能对公司生产经
318、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对上述抵押担保贷款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前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风险较低,公司将通过加强现金流管理等方式,避免上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情况出现。2、租赁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租赁房屋情形。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原值 300.00 万元以上)如下: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所属公司所属公司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原值原值 账面净值账面净值 成新率成新率 是否质押是否质押 1 东方碳素 纯化炉 317.30 12.69 4.00%否 2 东方碳素 3750 吨碳素压机 377.22 99.59
319、 26.40%否 3 东方碳素 高效节能环保焙烧炉 882.98 296.68 33.60%否 4 东方碳素 环保设备/脱硫塔 368.74 206.49 56.00%否 5 东方碳素 新型环保节能高纯石墨焙烧炉 1,455.37 826.95 56.82%否 6 东方碳素 液压机 385.04 267.99 69.60%否 7 东方碳素 沥青焦改性设备 357.71 248.96 69.60%否 8 东方碳素 等静压机 619.56 441.12 71.20%否 121 9 东方碳素 磨粉机系统HLMT1700 714.89 646.26 90.40%否 10 东方碳素 双螺杆挤出机HS13
320、3/56-300 533.46 482.25 90.40%否 11 东方碳素 输送系统 346.47 313.21 90.40%否 12 东方碳素 2000/3500-150MPa 等静压机 915.34 878.73 96.00%否 13 欣鑫碳素 工业炉窑 433.10 15.73 3.63%否 合计合计 7,707.19 4,736.66 61.46%-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无形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额无形资产净额 土地使用权 1,769.11 307.18 1,461.93 应用
321、软件 72.76 45.66 27.10 合计合计 1,841.87 352.85 1,489.03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 5 宗,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使用权证书号使用权证书号 面积面积(m2)坐落坐落 用用途途 使用权使用权 类型类型 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使用权人使用权人 他项他项权利权利 1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2 号-0000014 号、0号和豫(2022)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155 号、豫(2023)石龙区不动产权第 0000001号 37,652.8 石龙区兴龙路中段 工
322、业用地 出让 2059-12-7 东方碳素 与房产一致 2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5、0000016号 9,464.5 石龙区产业聚集区 工业用地 出让 2068-10-19 东方碳素 与房产一致 3 豫(2019)宝丰县不动产权第 0004052号 1,182.20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工业出让 2069-6-10 欣鑫碳素 无 122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平顶山石龙区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情形如下:公司已支付土地出让定金,土地出让价款尚待支付。2、商标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 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序序号号
323、商标名称商标名称 注册号注册号 使用类别使用类别 有效期限有效期限 使用权人使用权人 1 7562942 第 9 类 2021.02.21 至 2031.02.20 东方碳素 3、专利、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137 项专利。(1)已取得的专利)已取得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3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序号 专利专利权人权人名称名称 专利名称专利名称 专利专利类型类型 取得取得方式方式 申请日申请日 专利权期专利权期限限 1 东方碳素 一种碳制品的浸渍工艺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50213 20 年 张八桥镇山张村 用地
324、 4 豫(2019)宝丰县不动产权第 0004053号 255.10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张八桥镇山张村 工业用地 出让 2069-6-10 欣鑫碳素 无 5 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 0007618号 14,924.80 宝丰县张八桥镇张村 工业用地 出让 2069-6-10 欣鑫碳素 抵押 受让人 面积(m2)坐落 用途 出让价款支付时间 交付时间 东方碳素 37,652.8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工业用地 合同签署后 60日内 2023/8/31 前 123 2 东方碳素 利用废料制备高强度炭材料的工艺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51231 20 年 3 东方碳素 焙烧炉炉顶保温结构
325、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80928 20 年 4 东方碳素 高温改性煤沥青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81107 20 年 5 东方碳素 高强度石墨材料的制备工艺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180918 20 年 6 东方碳素 一种利用回收石墨物料制作石墨制品的生产系统 发明专利 原始取得 20211029 20 年 7 东方碳素 一种大小整流变压器循环送电石墨化炉 发明授权 受让取得 20210206 20 年 8 东方碳素 环式炉填充料振动筛网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1130 10 年 9 东方碳素 混捏车间糊料斗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1130 10 年 10 东
326、方碳素 改进型浸渍车间浸渍框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51130 10 年 11 东方碳素 石墨化碳棒长度及电阻率测量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0128 10 年 12 东方碳素 浸渍罐口除沥青烟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0721 10 年 13 东方碳素 一种用于测量石墨电阻率的测试架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0721 10 年 14 东方碳素 一种磨机降温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0721 10 年 15 东方碳素 一种分析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60721 10 年 16 东方碳素 一种碳制品生产用焙烧框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70830 10 年
327、 17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电捕焦油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4 10 年 18 东方碳素 一种全自动电磁式石墨粉除铁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1 10 年 19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块搬运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17 10 年 20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块精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17 10 年 21 东方碳素 一种滚筒式电阻炉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17 10 年 22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焙烧炉炉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4 10 年 23 东方一种高纯石墨化炉 实用原始20180817 10 年
328、 124 碳素 新型 取得 24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块打压试漏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1 10 年 25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煤气加压风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9 10 年 26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旋振筛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7 10 年 27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提升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7 10 年 28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块运料车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4 10 年 29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焙烧炉炉膛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4 10 年 30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块吊装装置 实
329、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2 10 年 31 东方碳素 一种多功能电动周转车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29 10 年 32 东方碳素 一种炉头电极打孔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18 10 年 33 东方碳素 碳素制品浸渍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18 10 年 34 东方碳素 一种粉料的储运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18 10 年 35 东方碳素 水循环除尘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18 10 年 36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化炉余热利用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17 10 年 37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化炉体结构 实用新
330、型 原始取得 20180817 10 年 38 东方碳素 焙烧窑煤气燃烧系统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1 10 年 39 东方碳素 一种高纯石墨焙烧炉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9 10 年 40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整形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2 10 年 41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制品高压浸渍罐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2 10 年 42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块真空成型模具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2 10 年 43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流化床式气流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4 10 年 44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破
331、碎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7 10 年 125 45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磨粉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9 10 年 46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雾炮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7 10 年 47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捏合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9 10 年 48 东方碳素 碳素制品多功能清理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18 10 年 49 东方碳素 一种碳素生产用往复筛料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1107 10 年 50 东方碳素 一种立式电加热热风循环预热炉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918 10 年
332、 51 东方碳素 一种可制备多规格碳块的成型模具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17 10 年 52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块成型模具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1 10 年 53 东方碳素 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轧片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7 10 年 54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制品制备用冷等静压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4 10 年 55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块挤压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80822 10 年 56 东方碳素 一种带有橡胶夹套的碳素生产用的叉铲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322 10 年 57 东方碳素 一种高效率圆柱形吊装辅助工具
333、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322 10 年 58 东方碳素 一种石墨糊料防尘烘干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419 10 年 59 东方碳素 一种带有改良结构的碳素石墨打磨机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419 10 年 60 东方碳素 一种可缩小温差、提高成品率的焙烧环式炉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322 10 年 61 东方碳素 一种简易的插板阀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322 10 年 62 东方碳素 一种可适配不同型号连接件的卸轮器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322 10 年 63 东方碳素 一种转移浸渍电极用可拆卸框架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523 10 年 64 东方碳素 一种可智能控温的碳化硅高炉炭砖加工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190419 10 年 65 东方碳素 一种可精确称量的碳素生产线用加料装置 实用新型 原始取得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