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15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15页).pdf(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 1496.73 亿元,比上年增长19.51%。其中,委托存款利息收入404.96 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081.92 亿元,国债利息收入 6.08 亿元,其他收入3.77亿元。(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819.71 亿元,比上年增长14.56%。其中,支付缴存职工利息751.84 亿元,归集手续费 20.03 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42.98 亿元,其他支出4.86亿元。(三)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扣除业务支出的差额。全年增值收益677.02 亿元,比上年增长26.09%。(四)增值收益分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
2、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154.70 亿元,提取管理费用87.21 亿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432.15 亿元,待分配增值收益 2.96 亿元。截至 2014 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6.46 亿元。(五)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支出指各地公积金中心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按规定列支的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全年管理费用实际支出 70.98亿元,比上年减少5.41%。其中,人员经费29.13 亿元,公用经费11.09 亿元,专项经费30.76 亿元,分别占41.04%、15.62%和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