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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金融机构利率基准转换挑战仍较大人民银行与利率自律机制发布贷款合同的推荐协议文本,标志着境内国际基准利率转换加速。但据观察,目前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准转换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仍存在一定的挑战。监管指引:境内监管覆盖范围相对有限,各国监管部门指引存在差异利率自律机制推荐的三份协议文本均针对美元浮动利率贷款,对于非美元币种浮动利率贷款业务、存款业务、同业业务等其他业务暂未发布明确指引。针对非美元币种的浮动利率贷款,监管表明各金融机构可结合货币发行经济体监管部门的推荐及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然而如前所述,各货币发行经济体监管部门(工作组)推荐的新基准应用方案存在差异,且部分国家工作组尚未进行正式
2、推荐,仅发布推荐方案的意见征询结果。因此境内如何应用非美元币种浮动利率贷款的新基准方案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对欧元LIBOR而言,因欧洲央行的关注点集中于EURIBOR,而境内存量欧元产品多挂钩欧元LIBOR,而工作组尚未对欧元LIBOR转换方案作出明确指引。衍生产品利差调整方面,国际掉期和衍生工具协会(ISDA)已明确并发布利差,但中国银行间交易协会(MAFMII)尚未正式发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定产品基准转换:定价方案尚不成熟对于存款、同业业务等领域,或因境内外业务结构有所差异,或因境外工作组尚未形成成熟方案,目前市场尚未形成一致方向。以期限利率进行计息的方式目前尚未体现在新发生SOFR浮息贷款推荐的推荐协议文本中,金融机构在对贸易融资等对前置性利率有较强偏好的产品进行定价方案制定时,需进行进一步的自主研究。境内对于负利率的处理方式方面,目前还存在一定空白之处。境外工作组对此提出过设置利率下限的推荐,而具体方法工作组之间推荐有所差异。客户宣传:需内外兼修,将宣导提上日程基准利率改革涉及事项较多且专业程度较高,且客户对后置的利率定价方式接受度可能较低,金融机构需对面向客户的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准确、高效、专业地向客户进行推广与宣传。对于非美元币种业务,各工作组推荐的部分新基准应用方式与LIBOR以及人民币业务的应用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各金融机构或面临客户宣传方面的进一步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