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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石化行业调研报告-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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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油行业专题研究:页岩油公司长期行为模式的转变-240110(15页).pdf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行业专题行业专题 页岩油公司页岩油公司长期长期行为模式行为模式的转变的转变 原油行业原油行业专题专题研究研究 相关行业:石油 2024.01.10 作者作者 孙羲昱.

    浏览量0人已浏览 发布时间2024-01-15 15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毕马威:深度变革-油气行业(2024)(30页).pdf

    毕马威国际 Peacock油气行业全球主管毕马威国际在2023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召开之前,油气行业受到了公众的空前关注。作为推动全球减排和清洁能源转型的中坚力量,油气行业成为关注热点亦在情理之中。简而言之,没有油气行业的积极参与,能源将无法完成转型。尽管弃用油气资源的呼声此起彼落,但在可预见未来,油气将继续保持其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这一全球共识正在不断增强。在对能源安全的担忧、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能源贫困风险以及新兴市场海量能源需求等因素的推动下,能源需求已攀上历史高位。此时将油气资源从能源结构中剔除,只会刺激能源需求,并导致能源价格飙升。实现净零及能源转型目标,并不是在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之间作出简单抉择,而是涉及制定全面、多样的能源解决方案,即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的融合发展。当前,油气公司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转型计划,在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同时,满足利益相关方、投资者、监管机构及广大客户的预期和需求。本刊各章节的观点包括:油气公司可通过多种路径实现脱碳和能源转型。此外,整个油气行业价值链中蕴含各种减排创收、塑造多元化投资组合的机遇。能否抓住机遇,技术是关键。凭借先进技术,企业能够了解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及其相关价值,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路径,稳步迈向能源多元化未来。成功的另一关键是提升协作能力,打造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因此,油气公司的当务之急仍是实现长期业务目标,这对大多数油气公司而言,均涉及履行就减排或净零排放宏伟愿景作出的承诺。毕马威拥有覆盖多学科专业人士网络,具备丰富的脱碳和能源实践经验,为全球众多顶级油气供应商提供了优质服务。毕马威专业人士对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油气公司能源转型有着卓越洞察力,并期待与您分享我们的深刻见解和丰富经验。谨代表本刊作者及毕马威全球网络中能源和脱碳专业人士,我们时刻准备着为您规划筹谋。如您想获得量身定制的能源转型咨询服务,请与当地毕马威成员所取得联系。顺致商祺2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目录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04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22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1227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18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3当前,油气公司面临的能源转型压力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毕马威将为客户提供专业建议,携手打造切实可行的转型计划。作者:Andrew McHardy,毕马威脱碳中心加拿大负责人,毕马威加拿大Zachary Schwartz,基础设施与气候咨询总监,毕马威美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深度变革4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尽管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有所增加,化石燃料所占全球一次能源消耗比例仍维持在稳定水平(截至2022年为82%)。”资料来源:能源研究院联合毕马威国际及科尔尼(Kearney)公司发布的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3,2023年。尽管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有所增加,化石燃料所占比例保持82p0艾焦耳按类型划分的一次能源消耗量一次能源份额占世界消耗量的百分比(%)200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600500400300200100350% %5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电可再生能源1 资料来源:能源研究院联合毕马威国际及科尔尼(Kearney)公司发布的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3,2023年。在全球争相迈向净零未来的背景下,油气行业的众多业界领导者、消费者及利益相关方均对油气公司的减排贡献寄予厚望。近年来,尽管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有所增加,化石燃料所占全球一次能源消耗比例仍维持在稳定水平(截至2022年为82%)。1在保障能源安全,并确保能源的可负担性和可持续性的前提下,油气行业应如何应对持续增长的能源需求?除了促进化石燃料向可持续能源转变,油气公司还可采取一系列其他措施来推动能源转型,例如以下减排措施:消除所有非紧急燃烧活动,使用低排放电力为上游设施供电,在油气工艺中引入碳捕获、利用和存储(CCUS)技术,并扩大蓝氢的使用范围。多数情况下,能源转型涉及公司投资组合的多元化,即,对各种可持续能源和创新技术进行投资并形成相关资产。(参见本期 深度变革 中均衡投资组合中的油气机遇章节)。因此,我们鼓励油气公司利用当前业务收入布局未来,积极探索新型业务模式并拓展收入来源。5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资料来源:能源技术展望清洁能源技术指南,国际能源署,2023年9月高中中技术影响力技术成熟度高低低甲烷减排技术设备效率低碳电力生物燃料生产可持续交通塑料热解废气发电碳捕获、利用和存储(CCUS)技术蓝氢蒸汽裂解装置的电气化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液化天然气船人工智能与数字孪生技术成熟度及影响力2 环球邮报,2023年10月25日 当前,人工智能尚处于早期部署阶段。但凭借基于处理海量复杂、非结构化数据的剖析和预测能力,人工智能已成为企业制定减少碳足迹计划的得力助手。在向低碳运营转型的过程中,企业已通过人工智能辅助决策来推进各项温室气体计量、跟踪和预测工作。”26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制定转型计划的主要考虑因素对企业而言,把握投资时机并确定适当的投资区域绝非易事。实际上,当前大多数油气公司均需要外部协助才能制定适当的转型计划并向利益相关方报告转型进度。在制定转型计划时,油气公司可考虑以下因素:投资对象:确定投资哪些新型业务模式或技术领域是一项颇具挑战的工作。我们观察发现,大量投资者热衷于投资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可再生能源、氢能、电车充电设施、生物气和生物燃料等各种新型技术领域。这些油气公司正在利用自身优势不断寻求新机遇,深入布局各种未来朝阳产业领域(例如电池矿物开采和加工)。但油气公司的投资重点会因愿景、目标和实力的差距而略有不同。投资时机:对企业而言,精准把握投资时机也是一道难题。油气公司目前采用阶段性的新能源资产开发策略,不会预先对大型项目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大型项目通常按阶段划分为几个子项目,以便将任何特定时间内的市场波动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油气公司只有在回报率合理时才会扩大投资规模。理想状况下,随着需求上行,投资规模亦会水涨船高。但在某些市场中,对替代能源的需求有待进一步挖掘提升。因此,油气公司应该着手打造与客户、供应商和发电商协同合作的伙伴生态系统,以提高市场需求和产品供应。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多国出台的若干激励措施和融资机制有助于降低需求风险,并提升项目融资的可行性。投资区域:得益于 通胀削减法案 的财政激励措施和商业信心提振措施,美国成为极具吸引力的替代能源热门投资国。尽管其他市场也纷纷效仿,企图通过激励措施来提升它们在主要能源领域的投资吸引力。对企业而言,投资决策的关键还是在于识别优良的投资区域,以实现在现有的投资区域内获得最大的投资汇报。油气公司在确定投资区域时,还应考虑当地的供应链物流能力和技术的可用性。投资方式:企业进入新领域及扩张业务的方式会因所处行业或技术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油气公司通常选择的方式包括投资新技术、资助初创企业或收购价值链内的主要参与者。我们认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例如扩大需求、提升供应链安全水平、拥抱新技术、开发新型业务模式),油气公司均需打造投资生态系统并构建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转型计划的顺利实施。类似地,现有激励措施可能会影响此类合作伙伴关系的构建方式和结构体系。7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增强信心促转型一份确保转型计划顺利实施的检查清单可包括以下项目:确保计划的完整性未来几年,油气行业需要在减排和能源安全之间取得平衡。毕马威油气专业人士将与能源企业并肩合作,协助其制定并实施投资组合转型计划。凭借相关服务经验,我们建议油气公司高管在打造均衡投资组合时考虑:制定明确计划。根据市场和监管预期,企业应在转型计划中设定宏伟但切实可行的愿景,制定清晰的策略和可衡量目标,并全力以赴实现这些目标。达成明智交易。无论是回笼资金来投资新项目,还是收购价值链伙伴来深化新行业的垂直整合水平,成功的关键均在于达成明智的交易和合作伙伴关系。清晰阐述目标和计划。向市场公布投资资金的流向,以及企业预计扮演的转型角色。同时清晰阐明企业对传统能源部分业务的计划和预期。我们清晰了解范围1和范围2排放的来源。我们清楚哪些业务环节蕴含最大的气候及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并制定了应对计划。我们清楚了解我们有哪些措施来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减排目标的明确规划。我们确信,我们知悉可持续投资项目对应的融资手段,以及该手段将对资产负债表产生的影响。我们定期与供应商、客户和投资者就气候和可持续发展事项进行沟通。我们的运营模式和公司结构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我们在净零环境下的灵活性。我们已就气候和可持续发展进程,明确了业务中的交付、追踪和报告职务及职责。我们所有的金融系统、业务运营以及思考和投资方式已涵盖气候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我们的碳排放数据和其他指标十分可靠且易于获取,有利于追踪最大风险和机遇。我们清楚如何通过业务转型来实现气候和可持续发展愿景,以及如何阐述我们积极采取的各项行动。8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示例:碳抵消赋能碳减排客户面临的挑战一家领先的能源及管道跨国企业公司打算制定并实施一项碳抵消计划,来推动实现2030年之后的减排目标。项目需求包括:了解全球及同行的碳抵消使用方式 识别用于评价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标准 根据公司的优先事项制定和实施碳抵消策略成果在我们的支持和指导下,客户制定了实施碳抵消计划的战略路径图,并识别了多个碳交易机会,包括:符合现有脱碳和减排计划的共同利益 内部碳抵消方案和价值链伙伴关系 自愿与强制抵消手段毕马威提供的协助在支持上述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毕马威专业人士首先分析了客户现状、市场环境和同行实务,包括与内部利益相关方进行访谈,以了解客户的运营重心和公共承诺。通过分析,毕马威专业人士识别了全球及业界的碳抵消领先做法,复核了相关合规要求、市场趋势,以及风险和机遇,并制定了碳抵消使用指南。之后,毕马威团队举行了评价研讨会,确定了碳抵消的七项基本原则和评价抵消质量的七项标准。毕马威团队还提供了以碳抵消价格的影响因素为主题的培训课程,并协助客户进行了标准阈值选择、标准优先排序和案例研究评价方面的练习。研讨会的相关结果被纳入一项评价工具,用户可按特定评价标准对各项潜在碳抵消项目进行评分,并依据研讨会中确定的公司优先事项对潜在碳抵消机会进行排名。9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用于非金融数据采集/分析的先进技术行业领导者*其他能源及天然资源企业所有能源及天然资源企业所有行业人工智能/机器学习60XYI%物联网64HSb%网络安全56FIW%机器人流程自动化48270%*五个领域(治理、技能、数据管理、数字技术和价值链)的前25强企业资料来源:做好ESG鉴证准备: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ThoughtLabs向毕马威提供的报告,2023年8月3 做好ESG鉴证准备: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ThoughtLabs向毕马威提供的报告,2023年8月 为ESG鉴证做好准备超过一半的大型能源及天然资源企业认为,数字工具是实现ESG鉴证的关键。3因此,所有行业领导者均在企业内部大范围或全面实施了处理ESG和其他非金融信息的数字解决方案,水平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鉴证方面,能源企业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大多疲于应对股东积极分子、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的各种预期。例如,监管机构期望在能源行业落实责任制,以遏制需要过度的“漂绿”行为。根 据 毕 马 威 国 际 赞 助 的ThoughtLabs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2能源行业在ESG报告方面的表现领先于其他行业:64%的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企业向公众披露了ESG信息,超出所有行业的整体水平(56%)。17%的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企业就ESG报告寻求了合理保证的鉴证,超出所有行业的整体水平(14%)。10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案例:获得ESG鉴证客户面临的挑战一家大型油气生产商正就范围1和范围2碳排放及其他多项ESG指标(例如用水量和员工多元化)寻求第三方鉴证。鉴证工作范围还包括验证制定目标时使用的基准数据和情景分析中使用的预测。成果毕马威专业人士协助客户:根据最新因素,修改陈旧假设 协同各区域的指标定义和计算方法 发布详细的鉴证声明,并向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毕马威提供的协助毕马威专业人士实施了风险评估程序,主要包括了解报告和控制环境,确定重要性阈值,并了解客户的目标设定流程。项目组成员还规划了各种鉴证程序(例如远程实地访问及核对源数据),以获得充分、适当的鉴证证据。在此过程中,毕马威团队识别了存在的若干重大风险和问题。11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虽然能源转型方式各异,但企业均把优化投资组合视作转型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Wafa Jafri,能源及交通战略咨询合伙人,毕马威英国Adrian Scholtz,能源及天然资源全球交易咨询负责人,毕马威英国 Chris Wren,能源转型咨询总监,毕马威美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12深度变革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行业领导者看好化石燃料前景44 石油巨头将通过自身发展推动能源转型,彭博社,2023年9月18日油气公司在全球减排及能源转型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油气行业的积极参与,能源将很难顺利完成转型。而均衡的投资组合则是能源转型总体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油气行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能源转型取得重大且可持续发展。在最近于加拿大卡尔加里举行的一次行业会议上,沙特阿美和埃克森美孚的首席执行官均表示支持全球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型。但是他们还一致认为,为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和韧性,石油仍将在未来几十年的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埃克森美孚的首席执行官DarrenWoods表示:“有一种天真的观点认为,转型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好像只需按下某个开关,就能立刻实现转型目标。”他还表示:“无论需求处于什么水平,如果无法保持一定的行业投资水平,最终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局面,从而导致价格上涨。”阿尔伯塔省(会议举办地所在省份)省长Danielle Smith补充表示必须确保能源的可负担性和可靠供应,并简要概述了诸多与会者的观点。“我们只是在逐步摆脱碳排放,”Smith表示,“而不是立刻停止使用石油和天然气。”13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多样化措施应对转型需求建立客户关系打造资本配置框架、合作伙伴关系、联盟和并购策略招揽下一代人才树立品牌声誉提升财务业绩提升股东总回报增强员工敬业度和员工价值主张22%7%未来三年的ESG策略采用情况资料来源:毕马威 2023年全球首席执行官展望通常情况下,人们倾向于将油气公司简单地分为两类:积极拥抱能源转型的企业和固守传统的企业。但我们认为将现代油气公司称作能源企业更加贴切。这些能源企业均作出了能源转型承诺,并进行了投资布局,只是水平和程度有所差距。一些油气公司正加速向可持续能源供应商转型。它们在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领域投入大量资本和资源,并强调了向低碳能源转型的未来愿景。其中,许多企业已承诺到2050年实现范围3净零排放。这些企业不仅是变革的适应者,也是变革的推动者,凭借庞大业务规模和专业知识积极寻求创新突破。目前它们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识别投资区域,把握投资时机,并确定适当投资规模。其他油气公司则正充分利用现有的能力,着重投资推动能源转型的近似技术领域。此外,它们在以化石燃料为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风能、太阳能、绿色氢能、零售电力、生物燃料和碳捕获技术等业务领域。某些油气公司还着手与新兴绿色科技初创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紧贴各种能源技术的发展脉搏,有效应对能源行业内不断演变的新兴技术、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14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5 毕马威 2023年全球首席执行官展望6 毕马威分析资料以及来自Pitchbook和标普资本智商(S&P Capital IQ)的交易数据(2023年11月10日)。交易价值基于公开数据列示,可能并不详尽。尽管企业的能源转型应对措施各不相同,但根据毕马威发布的 2023年全球首席执行官展望,大多数(78%)能源及天然资源企业的首席执行官表示已将ESG政策充分融入企业各个领域,以创造更多价值。”尽管企业的能源转型应对措施各不相同,但根据毕马威发布的 2023年全球首席执行官展望,大多数(78%)能源及天然资源企业的首席执行官表示已将ESG政策充分融入企业各个领域,以创造更多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并未持续强调客户关系的油气行业,22%的首席执行官认为,未来三年,ESG将对客户关系产生最大影响。5策略的多样性在全球并购市场的体现是,油气和可再生能源的并购活动异常活跃 过去三个季度,油气并购交易价值增长35%;2020年至2022年,可再生能源并购交易增长了76%,且在过去三个季度仅下滑5%。6全面了解企业的能源转型应对措施,可加深我们对能源行业的理解,帮助全球客户识别制定企业策略时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包括现有的运营实力、市场预测、利益相关方预期和地缘政治动态,从而就如何支持和加速实现净零目标进行更多建设性对话。15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主要机遇 油气公司可凭借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雄厚资本,加速向可持续能源转型。下文列示了油气公司面临的主要机遇,以及已支持能源转型的行业领导者示例。制定以业务关键绩效指标(KPI)为重心的策略,重点关注收入、使用资本回报率(ROCE)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等指标。构建资本配置框架,提升非低碳投资的韧性,优化相关成本并增加收入来源。创建合资企业,降低新技术风险,并迅速扩张组织足迹。充分利用美国颁布的各项新技术激励措施,包括 通胀削减法案下的税收抵免,以及税收抵免的货币化和转移。16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毕马威可提供的专业服务在类似COP28的场合中,油气公司可以充分展示它们的ESG举措,以及它们推动世界能源转型的重要作用。毕马威能源专家可从设定愿景,制定转型路径图和实施策略三个方面来协助客户调整组织方向,以顺利实现能源转型。毕马威可提供的专业服务具体包括:提供技术、政策和监管支持:我们可以从技术工具、补贴、税收和市场监管等各个角度出发,在部署贯彻整个投资组合的低碳解决方案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技术、政策及监管支持。制定策略:毕马威专业人士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客户了解市场情况和市场规模,评估竞争格局,并对创新技术进行商业/技术可行性研究。构建业务模式:在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过程中,我们可协助客户综合运用策略、财务和技术能力,构建可部署的新型业务模式。交易准备:在交易准备阶段,毕马威可为客户提供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以及业务规划和投资案例开发等支持。交易执行:我们可协助客户执行交易,在投资组合中整合收购交易,并执行合作伙伴关系。整合:毕马威专业人士可协助客户在核心业务计划中整合收购交易,以优化交付质量,增强协同效应,并降低业务成本。运营支持:我们可为客户提供运营支持,包括税务、法律和财会咨询,以及技术解决方案和数据优化工具。17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为实现2050年的能源转型目标,油气公司需具备能力衡量转型进展。作者:Pravin Chandran,气候、数据和技术总经理,毕马威美国Brooke Harris,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源转型总监,毕马威美国 Mark McDivitt,首席运营官,Context Labs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18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提高预测数据指标的可信度7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气候授权补充法案 加速脱碳进程,欧盟执委会,2022年2月2日8 石油和天然气甲烷伙伴关系2.0,OGMP.com9 油气甲烷合作组织过去几年里,可再生能源规模提升遭受了挑战,且地缘政治发生了巨变。在此背景下,作为能源转型计划的一部分,天然气迎来了更大力度的政策扶持。欧盟决定有条件地将天然气活动纳入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后文简称 欧盟分类法)就是最好的例证。7在此政策驱动下,下游买家、政府甚至投资者都寻求与能源企业达成合作,以减少整个价值链中天然气产生的甲烷排放。具备交付能力的能源企业可从中受益,有望增加收入并赢得更多市场份额。为此,部分天然气生产商和中游运营商正在寻求途径来测量、量化并认证其产品和活动的碳强度。但它们均面临一道难题:对于特定资产每百万英热单位(MMBtu)石油或天然气的碳强度,目前尚无标准化的测量和报告工具。虽然部分甲烷排放强度框架正在制定中,例如联合国的石油和天然气甲烷伙伴关系2.0(OGMP)8 和GTI Veritas Proto-cols。9 但在多数情况下,能源企业是基于公司报告数据和一般行业基准估计碳强度。仅根据行业基准进行预测,可能足以实现天然气公司的某些目标,例如,通过内部测量来作出明智的能源转型决策并实现投资组合多元化的目标。此时,天然气生产商可使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的预测及本地的预测数据。这些一般性质的定性预测为天然气公司提供了简单的碳强度基准。但如果目标是向关键利益相关方提供可量化的报告,则天然气生产商可能需要采用更为严格的标准。无论是否有依据,公众依旧认为油气公司的碳强度预测结果未达到最佳水平。因此油气公司需要提供符合公司主张、客观可靠且可操作的真实数据。在收集数据过程中,油气公司面临着另一道难题:虽然数据源(卫星、持续监测系统等)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但它们在分辨率、覆盖范围和/或成本方面均给数据收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因此,除了甲烷排放跟踪和报告之外,油气公司还需参照其他解决方案和准则,以更好地跟踪和认证二氧化碳排放,测量端至端排放,并证明对OGMP2.0和GTIVeritas的遵守情况。无论是否有依据,公众依旧认为油气公司的碳强度预测结果未达到最佳水平。因此油气公司需要提供符合公司主张、客观可靠且可操作的真实数据。”19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信任浇筑信心毕马威能够为面临上述挑战的油气公司提供服务支持。毕马威美国与Context Labs建立了策略联盟。Context Labs是一家基于企业数据编织的领先气候分析公司,总部位于麻省剑桥市和荷兰阿姆斯特丹,致力于获取、处理全球气候信息,并进行情境分析。Context Labs和毕马威美国正协助美国一家大型中游天然气公司Williams量化其天然气管道以及全国700多处天然气压缩、处理和加工设施的碳强度和能源效率。Context Labs利用Immutably平台的数据编制功能生成资产等级数据(AGD),之后通过Decarbonization as a Service(DaaS)解决方案进行数据报告和分析。毕马威美国之后将Immutably平台的数据导入其净零分析平台,同步进行计算和分析,以增强Williams及买家对毕马威的信赖。毕马威美国的数据可在Context Labs的区块链上进行追踪,并纳入与Williams共享的认证证书。在我们的协助下,Williams于2022年12月与Coterra Energy和Domi-nion Energy签订了一项协议,建立了业内首个NextGen天然气认证流程,涵盖从生产、收集到输送的所有价值链环节。这些努力获得了丰厚回报。Dominion Energy选择从Williams和Coterra采购经认证的低排放天然气,并对天然气井口至客户交付的碳排放进行端至端跟踪。通过消耗经认证的低排放天然气,Dominion Energy得以证明其范围3排放量每年减少12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上述交易的成功促使Williams寻求扩大其“生态系统”,以涵盖更多的天然气生产商和下游买家。此外,Williams正利用Context Labs和毕马威提供的信息来识别和修复其基础设施中的甲烷泄漏区域,进一步降低业务碳强度并提高能效。最后,Williams还开始规划并评价如何利Context Labs和毕马威美国的数字化能力来制定更多能源转型目标,包括出于不同目的(包括商业和报告)对碳足迹和氢足迹进行分析、量化和跟踪。通过这种方式,Williams及其同行能够获得持续可靠的数据来源,并重复使用这些数据向投资者、利益相关方和监管机构进行报告,同时准确追踪各自在实现净零排放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进度。”20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挖掘环境绩效指标的经济效益展望未来,天然气买家和监管机构将落实天然气公司在提升环境绩效方面的责任,并要求提供更多证据来证明相关主张。能够提供经认证碳密集型产品的企业正赢得可观的竞争优势。油气公司应考虑利用可靠数据在全球市场上脱颖而出。尽管转型目标各不相同,企业都应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环境绩效,从而赢取更多投资机会,提升溢价能力,降低相关风险,并稳步推升能源转型的领导力。21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政府不断加大能源转型扶持力度。作者:Julie Chapel,总监,毕马威美国Nicole de Jager,全球ESG高级税务经理,毕马威国际 Ruth Guerra,海关、绿色税务和国际贸易合伙人,毕马威法国 Trevor Traxler,合伙人,毕马威加拿大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22深度变革22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两大激励框架:欧洲绿色协议 和美国 通胀削减法案10 巴黎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委员会,联合国,www./unfccc.int11 2008年气候变化法案(2050年目标修正案)2019年法令,英国政府,www.legislation.gov.uk12:力争到2050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气候中立大陆,欧洲国家公园联盟,www.europarc.org13 亚洲协会政策研究所气候行动简报:中国,Asia Society.org14 PIF正推动新行业、新企业和新就业岗位增长,加速实现2030年愿景,沙特阿拉伯政府,www.pif.gov.sa2015年,全球近200个国家通过了 巴黎协定,旨在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的升幅控制在2之内”,并作出了“把升温控制在1.5之内”的承诺。10为实现上述关键目标,需确保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30年前减半,并在2050年前几近清零。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领头企业均表示,要在最后期限内实现 巴黎协定 的目标,必须严格遵守若干政府政策和法规。为此,许多国家、属地和地区制定了减排支持计划。英国 气候变化法案作出了一项将在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排放量减少100%的承诺11 欧洲绿色协议 的减排目标与成员国的目标一致。12 中国在十四五规划中制定了具体的脱碳目标。13 沙特阿拉伯的公共投资基金(PIF)为一个以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主要投资组合的国内和国际投资提供资金支持14部分市场 尤其是欧盟和英国 专注于强化和提升现有排放权交易系统(ETS)。中国也在2021年推出了本土排放权交易系统。欧盟最近通过实施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来扩大排放权交易系统的范围,以减少碳泄漏并保持欧盟成员国的竞争力。当前的环保政策和法规通常以促进行为转变为导向,旨在通过激励措施加速全球脱碳进程。这些激励措施则又催生了全球各地油气行业的新变革。欧洲绿色协议 和美国 通胀削减法案 是全球最具代表性的两大能源转型激励框架。欧洲绿色协议 提出了至2050年实现净零碳排放的绿色经济目标,并通过加大科技投资力度来增强主要行业的制造及数字能力,同时保持创新领导地位。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各国税收激励措施的基础上,欧盟还颁布了大量非税收激励措施(包括欧盟设立的各项基金、各成员国设立的各项基金和针对疫情后经济复苏的“下一代欧盟”(NextGen)基金)。23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15 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条款汇总表,美国环境保护署16 能否提升并购活跃度,ESG Investor,2022年9月30日17 通胀削减法案,2022年8月18 美国投资现状,Cleanpower.org19 拜登政府签发 一年后重塑了电池行业格局,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2023年8月15日欧洲绿色协议蕴含的主要机遇包括:美国 通胀削减法案 蕴含的主要机遇包括:为低碳行业提升制造能力提供资金 为低收入欧盟成员国实现气候中和目标提供支持 为可再生能源(包括氢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燃料)提供发展资金 提升研发能力 在低收入成员国建立可持续基础设施 欧洲共同利益重要项目(IPCEI)下的各项投资 符合直接支付税收抵免资格的应税企业实体和某些免税实体可享受投资税收抵免(ITC)和生产税收抵免(PTC)15 满足一系列要求(例如符合现行工资和学徒要求,以及使用国内采购的钢铁)的项目可享受更高的抵免率 税收抵免的货币化和转移,为能源项目提供了更多投资机遇 太阳能、风能、地热发电、输电、锂电加工和电池制造等行业有望迎来并购交易的需求端激励措施16 修改了第45Q条,提升了碳捕获和储存设施的信用额度 在美国制造某些可再生能源发电部件,包括关键矿物和电池部件的设施可享受制造业税收抵免欧洲绿色协议 覆盖范围广泛,并设立了大量以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的工业化项目和创新项目,这一点与美国 通胀削减法案 极其相似。通胀削减法案 是美国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投资法案,涉及多种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氢能、石油天然气以及生物燃料)和多项气候变化预防措施(如碳捕获、电池储存、清洁能源汽车)。17在 通胀削减法案 通过后一年内宣布的清洁能源投资将近3,500亿美元。18 另一报告显示,同期超700亿美元资金流入了美国电池行业。19有迹象表明,为充分享受 通胀削减法案 下的激励措施和投资机遇,资本已开始流向法案所扶持和引导的投资领域。另外,自 通胀削减法案通过以来,各大清洁能源投资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在该法案的刺激下,世界多国政府开始重新评估并调整国内的清洁能源激励措施和政策,以增强投资吸引力。在美国或欧盟设有大型投资、脱碳或创新项目的企业可进行相关研究,以明确自身是否符合资格享受 欧洲绿色协议 或 通胀削减法案 激励措施。24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油气公司应 充分利用行业政策可考虑采取的措施并非所有油气公司都充分享受了 通胀削减法案、欧洲绿色协议 及类似计划下的激励和福利政策。部分原因在于,油气公司大多倾向于自筹资金,申请政府补贴和激励的意愿有限。另外,一家油气公司可能获得高达数十亿的补贴,某些企业担心会因此引发纳税人的强烈不满。但实际上,已经有出台的激励政策。各国政府认识到,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目前正在开发的许多低碳和可持续能源技术在经济上难以为继。各政策框架下的部分激励措施最早将于2025年失效。油气公司应抓紧行动,积极探索激励措施所蕴含的新机遇。在制定任何业务规划或投资组合多元化策略时,企业均需考虑涉及可持续能源的政策和法规。凭借在协助企业充分利用全球激励措施方面累积的丰富经验,我们建议油气企业在制定能源转型策略时重点关注以下三个领域:了解机遇包括当前和未来机遇。各项计划下的激励措施不可能完全相同,且详细解读各项计划的影响和价值需要时间和洞察能力。在多数情况下,只有依靠本地的人脉和洞察资源,企业才能完全了解某一市场的监管要求和税收激励措施。认真评估数据和报告。及时获得准确、全面的数据是顺利执行各个流程环节(制定策略、申请激励、报告结果和推动未来投资决策)的关键所在。强化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在实施油气公司业务策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高管应确保税务人员具备素质和能力来处理公司的各项税务工作。25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毕马威可提供的专业服务毕马威专业人士将与客户并肩协作,帮助客户设定宏伟转型目标,制定转型路径图,并实施组织调整策略,以顺利完成能源转型。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协助客户:制定能源转型策略 评估当前转型进度和报告能力 评估获取税收抵免及其他政府资金的机会 确保遵循法规、政策和其他要求 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达成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打造面向未来的投资组合26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为应对能源转型的复杂性,企业需要与众多参与者积极合作,并制定明确的转型策略和清晰的短、中、长期目标,推动实现减排和净零未来愿景。下表概述了油气公司在进行能源转型规划时应考虑的因素。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短期中期长期价值链 量化不同生产阶段的碳排放量。识别整个价值链中的碳排放密集型流程。与供应商和下游消费者合作,减少范围3排放量。通过碳抵消和CCUS技术解决残余排放问题。政策和监管环境 利用现有监管激励政策,积极投资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按照既定标准披露所有类别的排放量。与其他企业和协会合作,制定完善的气候策略。审视长期政策范围,并相应地实施过渡计划。技术 采用具有良好成本效益的成熟技术,如可再生能源发电、生物质能源及LDAR技术的应用。近期内实现从煤炭向天然气,以及CCUS和蓝氢的转变。与主要行业参与者建立技术合作伙伴关系。部署已形成商业规模的清洁技术。在制定气候策略时考虑CCUS、绿氢等新兴低碳排放技术,并提高它们的商业可行性。更广泛的ESG考虑因素 在制定转型方案时考虑更广泛的ESG因素。在制定转型计划时战略性地纳入ESG举措。对更多的范围进行审视,以应对气候风险对员工和社区造成的影响。杠杆和临界点 利用现有政府激励措施实现向清洁能源转型。开发新型业务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可持续燃料开发项目。制定应对长期气候变化的适应战略。指标和目标 设定与1.5摄氏度温控情景一致的宏伟中期目标。随着数据可用性的提升不断完善相关指标。就气候变化相关的物理风险对业务运营的影响进行情景分析。确保净零排放目标包括范围1和范围2以外的排放类别。27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毕马威值得信赖的咨询机构毕马威首次斩获全球气候变化咨询服务领导者殊荣毕马威再次荣膺全球能源及资源行业咨询品牌榜首毕马威跻身能源及环境领域“全球最佳管理咨询公司”榜单毕马威油气专业人士为众多能源企业建言献策,协助客户制定并实施能源转型计划。此外,我们的专业人士还协助能源企业评估油气机遇、制定投资计划、优化资本配置,并报告环境绩效。凭借我们在评估和解决客户所面临能源转型业务挑战方面的丰富专业知识,毕马威频频占据各大主流分析报告的荣誉榜单。绿色象限:2023年气候变化咨询对我们作出了如下评价:“毕马威是提供气候风险、机遇和适应性披露相关绿色咨询服务的佼佼者。毕马威专业顾问具备企业、投资组合和产品层面的深厚监管专业知识,并在服务采用自愿和强制框架的客户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经验。在国际气候倡议组织(iCI)根据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UN PRI)就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CFD)实施建议成立的工作小组中,毕马威发挥的领导作用就是最好的印证。”点击此处查看完整报告。资料来源:绿色象限:2023年气候变化咨询 2023年6月在一项全球调研中,根据325名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负责采购咨询服务的高管、总监和高级经理提供的反馈,毕马威凭借超高认知度(用以衡量受访者选择所知晓品牌的速度)再次荣膺全球能源及资源行业咨询品牌榜首。在本次由Source组织的调研中,受访者被要求从全球15大咨询公司名单中选出三家最有意向深入沟通的品牌。除了在全球能源及资源行业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品牌认知度以外,毕马威还凭借其在协助客户应对未来预期或意外变化方面的优势受到了表彰。点击此处查看更多内容。毕马威被 福布斯 选入全球最佳管理咨询公司榜单,在包括能源及环境的所有27个行业和领域均获得了星级评分。凭借全球多个国家数千名客户给出的“极力推荐”评价,毕马威的能源及环境专业人士被福布斯授予了最高五星评级。这次年度排名是对毕马威向全球商业和公共部门客户提供极真知灼见的强大咨询服务能力的权威认可。业界领导者倾向于依赖 福布斯 的年度榜单来评估管理咨询公司,以物色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来协助制定战略计划。点击此处查看更多内容和完整榜单。28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作者本刊的规划、分析、编纂和出版得益于全球各地同事的鼎力协助。特此鸣谢Richard Cole、Erin Dodds、Lyndie Dragomir、Nicole Duke、Akash Mahajan、Maria Mallinos、Jorge Sanchez和Peter Schram。鸣谢Julie Chapel总监毕马威美国Nicole de Jager全球ESG高级税务经理毕马威国际Ruth Guerra海关、绿色税务和国际贸易合伙人毕马威法国Trevor Traxler合伙人毕马威加拿大Pravin Chandran 气候、数据和技术总经理毕马威美国Brook Harris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源转型总监毕马威美国Mark McDivitt首席运营官Context LabsWafa Jafri能源及交通咨询策略合伙人毕马威英国Adrian Scholtz能源及天然资源全球交易咨询负责人毕马威英国Chris Wren能源转型咨询总监毕马威美国Andrew McHardy合伙人、毕马威脱碳中心加拿大负责人毕马威加拿大Zachary Schwartz基础设施与气候咨询总监毕马威美国29深度变革 202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推动能源转型的后续措施油气企业的转型规划油气行业在均衡投资中的机遇检视天然气市场的环境绩效能源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充分利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为毕马威全球性组织中的独立成员所经许可后使用的商标。在本刊中,“我们”、“毕马威”和“我们的”指全球性组织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或其一家或多家成员所。毕马威国际及各成员所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本刊物经毕马威国际授权翻译。本刊物为毕马威国际发布的英文原文“DRILLING DOWN”的中文译本。如本中文译本的字词含义与其原文刊物不一致,应以原文刊物为准。设计:Evalueserve。刊物名称:DRILLING DOWN(深度变革)|刊物编号:139103-G|出版日期:2023年12月如需获取毕马威中国各办公室信息,请扫描二维码或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s:/home.kpmg/cn/zh/home/about/offices.html毕马威中国联系人谢忆佳石油天然气行业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蔡忠铨亚太区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主管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电邮:沈莹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咨询主管合伙人气候与可持续发展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梅放风险管理咨询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李迪公司治理、风险和合规管理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张龙华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信息化咨询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米楠投资并购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王晓琨转让定价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杨德银工业、汽车和能源行业税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成雨静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华东及华西区审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陈子民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华南区审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付强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审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李威信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香港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李家能能源及天然资源行业香港审计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朱文伟ESG报告和鉴证服务 主管合伙人毕马威中国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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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 FORECASTING AND PROSPECTS RESEARCH REPORT CEEP-BIT-2024-005(总第(总第 77 期)期)202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2024 年年 1 月月 7 日日 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http:/ 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发布会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发布会 主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碳中和系统工程北京实验室 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碳中和系统与工程管理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北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 中国“双法”研究会能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分会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 煤炭经济研究编辑部 中国煤炭学会碳减排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 特别声明特别声明 本报告是由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团队完成的系列研究报告之一。如果需要转载,须事先征得中心同意并注明“转载自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系列研究报告”字样。202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执 笔 人:赵鲁涛、顾启宇、曲 直、邱瑞祥、丘俊元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联 系 人:赵鲁涛 研究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871020,72271028)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邮编:100081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http:/ Center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Research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5 Zhongguancun South Street,Haidian District,Beijing 100081,China Tel:86-10-68918651 Fax:86-10-68918651 E-mail: Website:http:/1 202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一、一、2023年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回顾年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回顾(一)原油价格整体态势及演变历程(一)原油价格整体态势及演变历程 2023 年,俄乌局势陷入胶着、巴以战争骤然升级、局部冲突多点频发,大国对抗和博弈对全球能源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供需多重因素交织叠加,推动国际油价全年跌宕起伏。第一季度在经历一段较为稳定的波动后,快速下跌至阶段性低点而后反弹;第二季度自阶段性高点下滑至底部小幅震荡;第三季度持续上涨至年内最高点;第四季度震荡下行至年初水平。Brent 原油(Brent Crude Oil)期货年均价为82.17美元/桶,WTI 原油(West Texas Intermediate Crude Oil)期货年均价为 77.56 美元/桶,均同比下跌 17%左右。图 1 2023 年国际油价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具体分析如下:2 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基本呈现“高位稳定波动-快速涨跌-低位稳定波动”态势。1-2 月,亚太地区经济复苏拉动原油需求增长、OPEC 维持减产、欧美经济增长低于预期,利好利空因素相互博弈,基本面支撑 Brent 油价在 77-89 美元/桶区间内高位窄幅震荡。3 月,美欧大幅快速加息推高全球金融体系风险,硅谷银行破产等加剧市场担忧,国际油价应声下跌近 15%。4 月初,沙特、伊拉克等 OPEC 多个成员国宣布在减产 200 万桶/日基础上,将从 5 月开始进一步削减原油供应量,总减产幅度超过 100 万桶/日,原油供应收紧,叠加银行业危机缓解、欧美原油需求回升等因素,Brent油价快速冲高至87.3美元/桶,随后由于缺乏基本面支撑一路下滑至 71.8 美元/桶,并在 5-6 月保持低位窄幅波动。下半年,沙特自愿再减产原油 100 万桶/日,日均产量减至 900 万桶/日,并将此项措施延长到了 12 月底。俄罗斯宣布将 50 万桶/日减产计划延长至 12 月,并自 8 月起暂停石油出口 50 万桶/日。重大飓风“伊达利亚”对美国墨西哥湾原油生产及出口造成影响,三季度末美国库欣原油库存降至 2200 万桶,接近最低运营水平,市场净多头寸急速增加,油价一路高涨,并于 9 月 27 日创下年内最高点,Brent原油期货价格达到 96.55 美元/桶,WTI 原油期货价格达到 93.68 美元/桶。而后,巴以冲突爆发、红海危机等推动油价短期小幅上涨,但未能改变供需基本面带来的压力,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下跌。(二)(二)Brent 与与 WTI 原油价差变化趋势原油价差变化趋势 2023 年 Brent 与 WTI 原油期货年度平均价差为 4.60 美元/桶。相3 较 2022 年,价差全年波动较为平稳,在全球经济增长分化、美国原油产量增加等因素影响下,呈现“扩大-收窄-扩大”态势,如图 2 所示。图 2 Brent 与 WTI 油价价差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二、二、2024年国际原油市场形势分析年国际原油市场形势分析(一)原油市场基本面分析(一)原油市场基本面分析 1、全球经济温和复苏、能源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对原油需求形成下行压力、全球经济温和复苏、能源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对原油需求形成下行压力 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且不平衡。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且不平衡。2023 年,世界各主要发达经济体维持紧缩货币政策,加息不断,金融系统风险加大,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制造业 PMI 指数从 2 月的 49.9%降至 10 月的 48.8%,经济增速放缓。欧元区和英国经济增速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从 2022 年的 3.3%、4.1%下降至 0.7%、0.5%;美国保持 2.1%的增长,经济增速与 2022 年持平。新兴经济体普遍好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中国经济回升向好,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GDP 增速达 5%,在全球经济发展4 中引擎作用显著;印度经济增速 6.3%,发展前景较为乐观。主要国家GDP 增长率见图 3。图 3 主要经济体 GDP 年增长率(数据来源:IMF,世界银行)能源转型步伐加快进一步降低化石能源份额。能源转型步伐加快进一步降低化石能源份额。全球能源转型面临挑战,但绿色低碳趋势不可逆转。世界各国陆续出台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加大清洁能源投资力度,在能源转型中培育清洁能源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2023 年 12 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上,近 200 个缔约方形成共识,将“以公正、有序、公平的方式减少能源系统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各国共识,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如图 4 所示。5 图 4 2012-2022 年世界能源消费占比图(数据来源:2023 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4 年,全球经济将面临利率高位运行、消费支出不足、贸易前景悲观等挑战,增长动能不强,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难以对原油需求形成有力支撑;能源结构调整,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还将增大油价下行压力。年,全球经济将面临利率高位运行、消费支出不足、贸易前景悲观等挑战,增长动能不强,经济增速将进一步放缓,难以对原油需求形成有力支撑;能源结构调整,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还将增大油价下行压力。2、OPEC 减产效应有限,非减产效应有限,非 OPEC 产量不断增长,供应宽松将抑制原油价格上涨产量不断增长,供应宽松将抑制原油价格上涨 OPEC 减产效应预期不乐观。减产效应预期不乐观。叠加延续和新增减产计划,截至2023 年 11 月,OPEC 减产总规模为 266 万桶/日,成员国产量为 3622万桶/日,低于产量配额,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年度油价。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凸显出内部分歧、自愿减产缺乏约束力等问题。从第 36届 OPEC 部长级会议声明来看,2024 年第一季度 OPEC 减产总规模为 335 万桶/日,实际减产量比之前仅多约 50 万桶/日,自愿减产的形式也将弱化执行效率。此外,为维持市场稳定和增强市场主导地位,6 沙特等国家可能在 2024 年第二季度开启增产模式。非非 OPEC 国家产量持续增加。国家产量持续增加。2023 年非 OPEC 原油产量达到3820 万桶/日,增长 190 万桶/日,占全球原油供应比例接近 50%,如图 5 所示。其中,美国原油产量迅猛增长,最高达到 1330 万桶/日,为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美国等非 OPEC 国家因已钻未完工井和活跃钻机数量处于低位且呈下滑态势,长期增产能力不强。预计 2024年,美国原油产量将延续增长趋势,但增速放缓。图 5 2013-2023 年全球原油产量图(数据来源:IEA)2024 年,预计年,预计 OPEC 减产政策调控空间有限,对油价的支撑作用趋弱,非减产政策调控空间有限,对油价的支撑作用趋弱,非 OPEC 产量将持续增长,部分产油国地缘风险有所缓解,全球原油供应整体处于较宽松状态,将抑制油价上涨。产量将持续增长,部分产油国地缘风险有所缓解,全球原油供应整体处于较宽松状态,将抑制油价上涨。3、原油库存释放转为回补,调节能力有所增强、原油库存释放转为回补,调节能力有所增强 美国原油库存规模下降。美国原油库存规模下降。2023 年,美国政府释放战略石油储备抑制油价上涨、降低通胀,战略石油储备量一度减少到 3.47 亿桶,为近40 年的低位,全年原油总库存消费比远低于历史平均水平,如图 6 所7 示。商业库存总体也低于近五年平均水平,如图 7 所示。预计 2024年,美国将回补战略石油储备,增加原油库存以加强能源安全,缓解市场对供应不确定性的担忧,原油库存上升将利于原油价格稳定。图 6 2023 年美国原油库存消费比(数据来源:EIA)图 7 2023 年美国商业原油库存(数据来源:EIA)(二)原油市场非基本面分析(二)原油市场非基本面分析 1、美元指数或将走弱,缓解原油价格下行压力、美元指数或将走弱,缓解原油价格下行压力 2023 年,美国累计加息 100 个基点,推动美元保持强劲态势,美元指数全年基本维持在 100 点以上,如图 8 所示。随着紧缩财政政策在控制通胀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美联储加息政策即将转向。美国美国8 经济放缓迹象明显,预计经济放缓迹象明显,预计 2024 年,美元指数震荡下行,利好原油价格。年,美元指数震荡下行,利好原油价格。图 8 美元指数与油价对比图(数据来源:EIA,Wind)2、期货净多头比低于历史均值,市场看空氛围浓厚显著、期货净多头比低于历史均值,市场看空氛围浓厚显著 2023 年,原油期货市场非商业净多头比波动明显,体现了市场投资者情绪的剧烈波动,且全年净多头比基本低于近五年历史均值,市场整体呈现悲观态势,如图 9 所示。2024 年,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原油供应存在过剩等预期下,投资者仍将保持悲观情绪,看空市场将抑制原油价格上涨。年,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原油供应存在过剩等预期下,投资者仍将保持悲观情绪,看空市场将抑制原油价格上涨。图 9 CFTC 原油期货非商业净多头比(数据来源:Wind)9 3、黄金价格增速降低,对原油价格拉动有限、黄金价格增速降低,对原油价格拉动有限 2023 年,全球经济压力增大、多国央行购入黄金、市场避险情绪明显等多重因素推动黄金价格持续走高,全年涨幅接近 15%,12 月底达到 2078.40 美元/盎司的峰值,如图 10 所示。2024 年,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将为黄金价格上涨提供支撑,国际金价预计还将继续冲高,但增幅不及年,美联储货币政策转向将为黄金价格上涨提供支撑,国际金价预计还将继续冲高,但增幅不及 2023 年,对原油价格增长贡献较少。年,对原油价格增长贡献较少。图 10 国际黄金及原油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世界黄金协会、Wind)4、中东冲突存在扩大风险,地缘政治加剧原油价格不确定性、中东冲突存在扩大风险,地缘政治加剧原油价格不确定性 2023 年,俄乌局势陷入胶着,巴以爆发新一轮大规模冲突并造成红海危机等连锁反应,中东地区局势紧张,短期内推动油价上涨,如图 11 所示。此外,俄乌局势改变全球原油贸易格局,俄罗斯主要出口转向亚太地区,对基本面产生的潜在影响已逐渐消退。2024 年,巴以冲突外溢效应或将扩大,原油国际运输主要航道易受影响,地缘冲突也将增加中东地区原油供应的不确定性,油价存在短期上涨可能。年,巴以冲突外溢效应或将扩大,原油国际运输主要航道易受影响,地缘冲突也将增加中东地区原油供应的不确定性,油价存在短期上涨可能。10 图 11 2023 年原油市场大事记图(数据来源:EIA,Wind)三、三、2024年国际油价走势综合判断年国际油价走势综合判断 2024 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主要经济体分化加剧,美国经济增速放缓,中国将继续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能源低碳转型提速,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原油需求承压;OPEC 减产政策对油价影响逐步减弱,非 OPEC 原油产量保持增长,供应过剩预期增强。总体来看,供需基本面难以对原油价格上涨形成有力支撑。总体来看,供需基本面难以对原油价格上涨形成有力支撑。2024 年,美元指数走弱可能性大,黄金价格增长空间有限,原油投资者信心不足,地缘冲突、极端天气等事件频发,多重因素叠加或多重因素叠加或将在短期内放大原油价格震荡区间,市场风险增加。将在短期内放大原油价格震荡区间,市场风险增加。运用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的原油价格预测与风险管理平台()对国际油价开展模拟分析,结合预测模型客观计算和专家的主观判断,结果表明:2024 年国际原油价2024 年国际原油价格中枢将进一步下移,预计 Brent、WTI 原油均价在 73-83 美元/桶和格中枢将进一步下移,预计 Brent、WTI 原油均价在 73-83 美元/桶和68-78 美元/桶范围。68-78 美元/桶范围。11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 1 EIA.Short-term energy outlook December 2023EB/OL.(2023-12-21)2024-01-06.https:/www.eia.gov/totalenergy/data/monthly/2 OPEC.Monthly oil market reportEB/OL.(2023-12-13)2024-01-06.https:/momr.opec.org/pdf-download/3 IEA.Oil Market Report-December 2023 EB/OL.(2023-12-14)2024-01-06.https:/www.iea.org/reports/oil-market-report-december-2023 4 IMF.World Economic Outlook,October 2023:Navigating Global DivergencesEB/OL.(2023-10-10)2023-01-06.https:/www.imf.org/en/Publications/WEO/Issues/2023/10/10/world-economic-outlook-october-2023 5 World Bank.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EB/OL.(2023-05-30)2024-01-06.https:/www.shihang.org/zh/publication/global-economic-prospects 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简介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是 2009 年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挂靠在管理与经济学院。能源与环境政策中心大部分研究人员来自魏一鸣教授 2006 年在中科院创建的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CEEP-BIT)面向国家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针对能源经济与气候政策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旨在增进对能源、气候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科学认识,并为政府制定能源气候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能源企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为社会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中心近年部分出版物中心近年部分出版物 魏一鸣.碳减排系统工程:理论方法与实践.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魏一鸣,梁巧梅,余碧莹,廖华.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与应用.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廖华,朱跃中.我国能源安全若干问题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刘兰翠,刘丽静.碳减排管理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唐葆君,王璐璐.碳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余碧莹.碳减排技术经济管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唐葆君.项目管理能源项目为例.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余碧莹,张俊杰.时间利用行为与低碳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沈萌,魏一鸣.智慧能源.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22.魏一鸣.气候工程管理: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20.中心近年中心近年“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报告报告 总期次总期次 报告题目报告题目 总期次总期次 报告题目报告题目 1“十二五”中国能源和碳排放预测与展望 42 2019 年光伏及风电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2 2011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走势预测 43 经济承压背景下中国能源经济发展与展望 3 2012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44 2020 年光伏及风电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4 我国中长期节能潜力展望 45 砥砺前行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 5 我国省际能源效率指数分析与展望 46 2020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6 2013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47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进展与布局展望 7 2013 年我国电力需求分析与趋势预测 48 2020 年碳市场预测与展望 8 国家能源安全指数分析与展望 49 我国“十四五”能源需求预测与展望 9 中国能源需求预测展望 50 基于行业视角的能源经济指数研究 10 201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51 全球气候保护评估报告 11 我国区域能源贫困指数 52 全球气候治理策略及中国碳中和路径展望 12 国家能源安全分析与展望 53 新能源汽车产业 2020 年度回顾与未来展望 13 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能源展望 54 碳中和背景下煤炭制氢的低碳发展 14 2015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55 2021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15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展望 56 中国省际能源效率指数(2010-2018)16 我国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潜在收益展望 57 后疫情时代中国能源经济指数变化趋势 17“十三五”及 2030 年能源经济展望 58 电力中断对供应链网络的影响 18 能源需求预测误差历史回顾与启示 59 2022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19 2016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60 全国碳中和目标下各省碳达峰路径展望 20 2016 年石油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61 迈向碳中和的电力行业 CCUS 发展行动 21 海外油气资源国投资风险评价指数 62 中国碳市场回顾与展望(2022)22“十三五”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63 全球变暖对我国劳动力健康影响评估 23“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对工业部门减排成本的影响 64 中国上市公司碳减排行动指数研究报告 24“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中国能源经济形势展望 65 2022 年中国能源经济指数研究 25 2017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66 省级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2012-2022 年)26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6 回顾与 2017 展望 67 中国电力部门省际虚拟水流动模式与影响分析 27 我国共享出行节能减排现状及潜力展望 68 2023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28 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展望 69 中国碳市场回顾与最优行业纳入顺序展望(2023)29 2017 年我国碳市场预测与展望 70 我国 CCUS 运输管网布局规划与展望 30 新时代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 71 全球变暖下区域经济影响评估 31 2018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72 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能源发展图景 32 2018 年石化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73 2024 年中国能源经济指数研究及展望 33 新能源汽车新时代新征程:2017 回顾及未来展望 74 低碳技术发展产业链风险评估和展望 34 我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处置现状、趋势及对策 75 中国省际能源高质量协同发展测度 35 我国碳交易市场回顾与展望 76 实现碳中和目标的 CCUS 产业发展展望 36 新贸易形势下中国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 77 202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37 2019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78 2024 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38 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现状与展望 79 2024 年国际天然气市场分析与趋势预测 39 高耗能行业污染的健康效应评估与展望 80 中国碳市场建设成效与展望(2024)40 我国社会公众对雾霾关注的热点与展望 81 中国能源经济形势分析与研判(2024)41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水平分析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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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页 共 35 页石化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3)石化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3)前言前言自 2017 年以来,随着“金税三期”、成品油模块相继上线,各地纷纷铺开针对石化行业的税务稽查,大量石化涉税案件渐渐浮出水面。与其他主要为骗抵增值税实施的发票违法犯罪不同,石化涉税案件具有行业特殊性,以变票类案件为主,行为人通常不仅不会少缴、漏缴增值税,反而会为当地创造增值税税源,而行为人从事变票的目的在于偷逃消费税。从近年各地税务行政、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该类案件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化特点。成品油发票模块上线后,新型变票交易不断涌现,增值税利益驱动下的工业白油、委外加工、汽油变运输等各类变票案件相继爆发,石化企业涉税风险依然严峻。自 2022年以来,石化领域的税收征管形势和重点、涉税案件类型、涉税风险等都发生了一些调整和变化。变票风险和消费税合规风险的叠加使得石化企业需要预防和应对的涉税风险更为复杂。石化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3)是基于华税对石化行业的深入观察以及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经验的深刻总结而编制的法律研究报告,旨在揭示石化行业涉税案件处理现状和查处趋势,分析石化涉税案件的行为模式变迁和涉税风险,并提出涉税争议解决专业策略与合规经营建议,以期为石化企业预防和应对涉税风险提供有益指导。第 2 页 共 35 页目录目录一、2022 年石化行业税收征管趋势观察二、2018 至 2022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大数据分析三、2022 年石化行业典型涉税争议案件观察四、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风险分析五、2023 年石化企业涉税风险管理与税务合规建议六、华税成功代理石化行业疑难复杂涉税案件解析第 3 页 共 35 页一、2022 年石化行业税收征管趋势观察(一)国家税务总局:坚决依法打击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违法犯罪行为一、2022 年石化行业税收征管趋势观察(一)国家税务总局:坚决依法打击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违法犯罪行为2022 年 1 月 19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辽宁盘锦成品油涉税案件进展情况。2021 年初,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有关信息和反映以及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辽宁省盘锦市部分企业存在数额巨大的涉嫌虚开发票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会同辽宁省及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对部分企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案件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坚决支持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对涉嫌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和推动完善多部门协同治理的成品油行业监管格局,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关乎国家税收安全(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关乎国家税收安全第 4 页 共 35 页2022 年 3 月 30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指出,2021 年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税务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2018 年 8月以来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的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圆满收官,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47 万余户,虚开骗税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虚开骗税高风险行业案发率呈下降趋势。联合最高检、公安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实现打击“三假”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打击转变。依法对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的企业进行查处,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从中可以发现,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已经上升到了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高度。(三)六部委打击“三假”工作机制常态化(三)六部委打击“三假”工作机制常态化2018 年 8 月以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于 2021 年 10 月底圆满收官,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44 万户,挽回税收损失 909 亿元,并构建常态长效打击机制。2021 年 10 月 28 日,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在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四部门专项打击的基础上,新增最高人民检察院、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并将打击“三假”和虚开骗税常态化,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各项工作。2022 年 5 月 12 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公布了六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阶段成效。第 5 页 共 35 页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4 月,已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76,170 户。其中:检查涉嫌虚开企业 75,386 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 139.98 万份,涉及税额 282.64 亿元;检查出口企业 784 户,挽回税款损失 19.09 亿元。2022 年 6 月 16 日,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留抵骗税和出口骗税工作交流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披露,截至今年 5 月底,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9.2 万户,其中:检查涉嫌虚开企业 9.1 万户,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税额 623 亿元。共对 2,026 名涉税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319 名不法分子慑于高压态势投案自首。2022 年 9 月 29 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落实退减缓免税费政策新闻发布会。会议披露,截止今年 9 月底,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14.35 万户,其中检查涉嫌虚开企业 14.1万户。(四)“金税四期”重大升级,税务司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四)“金税四期”重大升级,税务司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到 2023 年,税务执法体系要完成“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税务监管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具体时间线为 2022年底基本建成金税四期主体应用系统,2023 年底前推广上线金税四期主体应用系统,2025年底前深入应用金税四期系统,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因此,作为“金税三期”的结构性升级版,“金税四期”将助力税务执法和监管更具科学性、精准性、智慧性。“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合并统一,对全部税种、全部税务局、全部税务系统业务流程全面覆盖,数据信息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2022 年 9 月 22 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的发言指出,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智慧税务),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金税四期”将整合税收业务与非税业第 6 页 共 35 页务,实现对各部委、人民银行涉税信息全覆盖,开发纳税人综合画像功能,实现分类精准监管。可以说,金税四期上线后的“以数治税”,其前提条件是在对产品信息、物流信息、银行系统充分并网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会让虚开发票彻底消失。通过强化税收大数据治理与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石化企业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爆发形势深刻加剧。石化企业与发票相关的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信息透明化,纳税信息不对称的格局根本改变,变票等相关问题业务的涉税风险潜伏期迅速缩减,税务风险向刑事风险的转化率急剧升高甚至成为必然,石化企业应对涉税刑事风险的回旋余地大大减少,应对税务稽查的同时往往还要应对公安侦查,公安税务异地协查数量大大增加,涉税风险向涉税刑事责任演变不断加剧。二、2018 至 2022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大数据分析(一)2018-2022 石化变票案件地域分布二、2018 至 2022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大数据分析(一)2018-2022 石化变票案件地域分布经检索“裁判文书网”、华税代理案件和其他公开途径,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12 月,共汇总 96 起石化变票案件。其中,70 起石化变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行政诉讼、刑事程序),另有 26 起在税务处理阶段已结案。从整体上看,石化变票案件现阶段呈现在东南地区和中部地区区域化集中分布特点,其中,以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安徽省、山东省 5 地为最。进入司法程序的石化变票案件地区分布情况为:浙江省 17 起,湖北省 12 起,安徽省 9 起,山东省 7 起,湖南省 5 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 起,江苏省 4 起,福建省 2 起,陕西省 2 起,广东省 2 起,其他地区 5 起。(二)2018-2022 石化变票案件移送刑事比重(二)2018-2022 石化变票案件移送刑事比重第 7 页 共 35 页石化虚开案件多采用“变票”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并不会造成增值税税款的损失,其争议焦点之一在于造成“消费税”损失是否应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认为,造成消费税损失直接启动行政程序追缴税款、滞纳金处以罚款即可,不必然移送公安转化为刑事追责;但大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认为,“变票”行为不仅破坏了发票管理秩序,而且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损失,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将案件直接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这就导致了石化虚开案件截然不同的两种处理方式。根据统计,所选 96 件石化虚开案件中,有 26 起案件系经过税务处理后未进入诉讼程序,有 70 起案件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在 70 起诉讼案件中,有 9 起案件系行政诉讼案件,有 61 起系刑事诉讼案件。总体上看,移送刑事处理的案件(含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和公安机关作出撤销决定的案件)61 件,占比 63.54%。可见,该类案件移送刑事处理的比例居高不下,刑事风险仍然突出。(三)61 起石化变票刑事案件司法查处情况(三)61 起石化变票刑事案件司法查处情况石化变票刑事案件罪名分布情况表(2018-2022)罪名罪名件数件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43逃税罪5无罪2不起诉7撤销案件4合计61第 8 页 共 35 页石化变票案件在目前司法审判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其中最大的争议就是通过“变票”行为偷逃消费税应该定性为逃税罪,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统计,所选 61 件移送刑事处理的案件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 件,检察院不起诉案件 7 件,诉至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共 50 起。在这 50 起案件中,判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 43 件,占比 86%;判处逃税罪的案件 5 件,占比 10%;判处无罪的案件 2 件,占比 4%。由此可见,石化变票案件一旦移送刑事处理,判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比例远高于其他,被告人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四)消费税损失认定情况(四)消费税损失认定情况根据统计,在 2018 年至 2022 年合计 50 件取得刑事判决的案件中,共有 33 起案件判决认定了消费税损失金额,占比 66%;有 17 起案件判决没有认定消费税损失金额,占比 34%。在 2022 年度 3 件取得刑事判决的案件中,共有 2 起案件判决认定了消费税损失金额,占比 67%;有 1 起案件判决没有认定消费税损失金额,占比 33%。由此可第 9 页 共 35 页见,在石化变票案件审理中,随着审判经验的积累,法院对于石化变票案件侵害法益的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从无到有、由浅入深的过程,石化虚开案件究竟造成哪一税种的税款损失成为法院作出裁判考量的重点。(五)涉案企业参与环节(五)涉案企业参与环节以 50 件取得刑事判决的案件为样本,根据统计,共有刑事被告人 70 人。被告人控制、介绍的企业中,属于变票方的占比 52.86%,属于过票方的占比 31.43%,属于用票方的占比 15.71%。由此可见,在石化变票案件中,从事变票活动的企业风险最高。经对关联案件(案件被告人处在同一开票链条上)作整体分析可以发现,在特定的开票链条上均是变票企业最先受到查处,过票、用票企业被牵连查处。且不存在仅处理过票、用票企业,而不处理变票企业的情况。可以说,石化虚开案件的稽查和侦查均以变票企业为切入点,向上下游沿伸。此外,随着司法机关逐渐认识到石化变票本质在于协助用票企业(主要包括运输贸易企业和炼化企业)偷逃消费税,用票企业在此类案件中也已经无法高枕无忧。(六)定罪量刑情况(六)定罪量刑情况第 10 页 共 35 页在 43 起获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中,有 20 起案件主犯量刑在 10 年(含)以上,占比 46.51%;有 16 起案件主犯量刑在 3 年到 10 年,占比 37.21%;有 7 起案件主犯量刑在 3 年(含)以下,占比 16.28%。值得注意的是,石化行业变票案件往往涉案数额较高,被判处虚开后量刑档位近一半居于最高档位。但涉案数额高与刑罚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在 7 起量刑在三年(含)以下的案件中,有 4 起案件法院认定被告人参与开票税额超过 250 万元,既然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则本应按照最高法定刑区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量刑。但被告人最终仅获得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甚至还获判缓刑。这是因为有很多过票、变票公司并不是油品贸易的主导方,也不是最终造成消费税损失的主体,在量刑时法院综合考虑,予以适用缓刑。三、2022 年石化行业典型涉税争议案件观察(一)三、2022 年石化行业典型涉税争议案件观察(一)辽宁三家石化企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涉嫌虚开被移送司法处理辽宁三家石化企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涉嫌虚开被移送司法处理2021 年初,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有关信息和反映以及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辽宁省盘锦市部分企业存在数额巨大的涉嫌虚开发票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随后,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指导督办下,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2022 年 1 月,辽宁省税务局披露调查结果:经查,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篡改生产设备名称等方式为掩护,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通过将应税成品油变名为非应税化工品销售等方式,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查处,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相关人员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避缴纳税款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已对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犯罪嫌第 11 页 共 35 页疑人抓捕归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正依法审查起诉。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对涉嫌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始终坚持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区分开来,积极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目前,涉案企业职工队伍稳定,生产运行平稳。辽宁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二)安徽绩溪特大石化虚开案件主犯获刑 20 年(二)安徽绩溪特大石化虚开案件主犯获刑 20 年2022 年 2 月,安徽绩溪特大石化虚开案件获判。绩溪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 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凌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另外多名被告人陆续成立财务部、业务发展部、宣城办事处等部门,注册、租用、购进 445 家“空壳”公司,长期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凌为首要分子,包括众多主要成员、一般成员在内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采取虚构业务往来、虚假资金走账等手段,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为购票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3,283 份,价税合计 45 亿余元,税额 4.5 亿余元,已认证抵扣税款 4.5 亿余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8,575 份,价税合计 8亿余元。同时,该犯罪集团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高某勇、周某某等人介绍,从石化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9 份至张某凌控制的公司,价税合计 18 亿余元,税额 2 亿余元,已认证抵扣税款 2 亿余元。被告人张某凌还介绍上游石化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4 份,价税合计 1 亿余元。为应对税务部门检查,该犯罪集团购买伪造的通行费发票、加油发票 1 万余份,并利用控制的空壳企业“互开洗票”,以虚构空壳企业的运营成本及业务的真实性;安排公司员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5 枚及公司、事业单位印章 20 枚,以虚构业务合同,应对税务检查。25 名下游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从张某凌控制的公司及经营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相关公司进行认证抵扣、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从中赚取好处费。第 12 页 共 35 页2022 年 2 月 24 日,绩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凌等 39 人特大涉税案一审宣判。其中,主犯张某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某艳、王某等 38 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中一罪或数罪,被判处十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三)陕西榆林某煤化工企业生产化工原料未备案,税局要求按石脑油补税(三)陕西榆林某煤化工企业生产化工原料未备案,税局要求按石脑油补税2022 年 4 月,华税接到一起案件咨询,A 公司是一家煤化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系煤炭开采、煤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 年,税务机关对 A 公司实施税务检查,税务机关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47 号)规定,“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以下原则划分是否征收消费税:(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产品,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包括产品的名称、质量标准与相应的标准一致),且纳税人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不征收消费税;否则,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9 号)规定,“纳税人生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7 号)第一条第(二)款符合国家标准、石化行业标准的产品和第二条沥青产品的,在取得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的当月起,不征收消费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在取得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之前未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按规定补缴消费税”。因 A 公司生产的粗第 13 页 共 35 页液体石蜡、稳定轻烃等煤化工产品未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应当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A 公司先后收到税务机关作出的多份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以“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为由对其属期为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 月、2 月的粗液体石蜡、稳定轻烃等煤化工产品核定消费税应纳税额,要求其按期缴纳。并于 2022 年 3 月对其逾期未缴纳的属期为 2021年 12 月的案涉煤化工产品强制扣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四)江苏泰州查处石化企业变票偷逃消费税定性偷税(四)江苏泰州查处石化企业变票偷逃消费税定性偷税泰州灵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注册经营范围是燃料油、润滑油、化工原料销售。江苏税务税收情报管理平台提取企业 2017-2019 年上下游发票信息预警纳税风险传递给泰州市税务局稽查二局后,稽查二局于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实施税务检查,发现灵浦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 年到 2019 年,涉案企业存在将购进非应征消费税的煤油、有机化工原料变票为应征消费税的普柴、汽油的行为,少交消费税 17,690,993.38 元。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涉案企业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具有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一是明知销售的货物与购进的货物不匹配;二是恶意套取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的油品数量;三是以走逃失联方式逃避税务机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上述偷税行为处 50%的罚款,合计罚款8,845,496.69 元。(五)湖南怀化破获 300 亿油、票分离虚开大案(五)湖南怀化破获 300 亿油、票分离虚开大案一起涉及中国 20 余个省(区、市)、涉案金额超过 300 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湖南怀化公安经侦部门成功破获。第 14 页 共 35 页在此案中,警方打掉了分别两个虚开犯罪团伙,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16 名,逮捕 2人,取保候审 14 人,依法暂扣涉案银行卡 100 余张。经依法查明,2015 年至 2021 年期间,犯罪嫌疑人以低于国营石化公司同期市场价但不开票为条件,向怀化市内多家私营加油站及需要汽、柴油的私营企业销售未税汽、柴油。在收取私营加油站或企业的购油款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票货分离的形式,将国营石化公司开具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涉案企业作为其进项,从而继续虚开至下游受票公司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并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该案涉及中国 20 余个省(区、市),系怀化公安经侦部门在“百日行动”期间,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虚开骗税犯罪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出击整治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以“云端”主战模式为抓手,采取“税警联合办案”模式成功侦办的典型案例。关于该类案件是否构成虚开专票罪,简单来说,受票单位买油卖油,是偷税不是虚开。假设受票单位不需要油、只要票,买票卖票,则构成虚开。(六)海南查处石化企业涉嫌虚开 20 亿并移送公安机关(六)海南查处石化企业涉嫌虚开 20 亿并移送公安机关第 15 页 共 35 页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中核恒通(海南)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围绕协查发票线索进行检查。经查,涉案企业注册经营地址不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涉案企业向下游企业开具 178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为“*石油制品*燃料油(燃料油)”,金额1,726,616,637.62 元,税额 293,524,828.38 元,价税合计 2,020,141,466.00 元,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下游企业涉案人员承认该公司自 2017 年起辽通公司已无实际生产经营能力,2018 年 9 月起利用其拥有的成品油加工资质,通过虚构业务、编造购销链条将接受的品名为“航空煤油 3 号喷气燃料”和“航空煤油喷气燃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变更品名为“燃料油”的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实了其与涉案企业之间为无货交易。综上,涉案企业向下游企业开具 178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存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其中,50 份已被认定虚开,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7 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涉案企业与下游企业没有真实经营业务,向下游企业开具 128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1,239,345,034.19 元,税额210,688,655.81 元价税合计 1,450,033,690.00 元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该行为已达到移送公安机关标准,国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七)四川遂宁查处多地空壳石化公司虚增进项又对外虚开 11.8 亿供下游骗取留抵退税(七)四川遂宁查处多地空壳石化公司虚增进项又对外虚开 11.8 亿供下游骗取留抵退税第 16 页 共 35 页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根据公安部经侦局下发的一条线索,发现遂宁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某石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交易金额巨大,且资金来源及去向存在重大问题,同时这些公司虽然注册在遂宁、重庆、山东当地,但实际为无任何经营场地、无任何经营行为、无任何公司人员的“三无公司”。案侦人员综合分析研判后发现,这是一起以外省籍人员为核心组织的职业虚开团伙,该团伙涉嫌在山东、重庆、四川等地成立多家空壳公司,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近亿元的国家税款流失。鉴于案情重大,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决定对该团伙虚开案立案侦查,简称“12.27”专案。通过多维数据分析,结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团伙利用各地税收优惠政策,到全国各地政府招商引资平台,成立空壳的石化公司,由其家人、亲戚、同学等穿插担任法人、股东、财务负责人,同时与政府平台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由其代为记账、开票、报税等,其在当地并无任何经营场所、无公司人员、无货物存储场所等。该团伙通过“补差”等方式联系众多真正需要油品但又不需要发票的散户(俗称“收车”)后,集中统一从山东地炼企业取得开具给自身控制空壳企业的进项发票,为下游的受票企业虚开获得票据空间,供最终用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2022 年 8 月,通过该案件深挖扩线后,公安部经侦局成功发起全国协同作战,对上下游虚开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2022 年 9 月,该案件被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截至 2022 年 12月,遂宁公安已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 19 名,捣毁虚开发票窝点 3 个,累计挽回直接税收损失 1200 余万元。四、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风险分析四、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风险分析(一)消费税利益驱动下“变票交易”的虚开风险(一)消费税利益驱动下“变票交易”的虚开风险第 17 页 共 35 页1、四类传统变票交易模式分析1、四类传统变票交易模式分析传统变票交易行为早在 2000 年初即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直到 2015 年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其涉税风险全面爆发,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总结来看,传统的变票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类:模式一:用于生产领域虚抵消费税的变票模式一:用于生产领域虚抵消费税的变票炼化企业作为用票企业从原油供货单位采购原油用于生产炼化成品油,但不直接取得原油发票,而是由原油供货商将原油发票开具给过票企业和变票企业,由变票企业将原油发票品名变更为燃料油发票后再开具给炼化企业。炼化企业在采购原油的同时取得燃料油发票,生产加工成品油时就可以虚假抵扣消费税每吨 1,200 余元,从而实现少缴不缴消费税的不法目的。这种变票模式的核心是炼化企业改变原材料采购环节的发票品名,从而变采购原材料为采购成品油,利用消费税抵扣制度偷逃消费税款。模式二: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模式二: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主要是指炼化企业生产成品油并对外销售时无需进行消费税的虚抵,而是让变票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后直接配货流通,从而将生产行为掩盖为纯粹的货物购销行为,以实现直接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的目的。在此类变票交易之中,用票企业可以让变票企业在其采购环节变票,也可以让变票企业在其销售环节变票,因此存在以下两种情形。(1)采购环节(变进项票)(1)采购环节(变进项票)第 18 页 共 35 页在上图所示的变票交易中,用票企业采购原油用于生产加工汽油,但其并不直接取得原油发票,而是将原油发票提供给过票企业和变票企业,让变票企业变更品名为汽油后再开具给用票企业。用票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把“采购原油并生产销售汽油”的生产行为变更为“采购汽油销售汽油”的购销行为,从而规避触发消费税纳税义务,实现偷逃消费税的不法目的。(2)销售环节(变销项票)(2)销售环节(变销项票)在上图所示的变票交易中,用票企业采购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加工汽油,虽直接取得化工原料发票但并不直接对外开具汽油发票,而是对外开具化工原料发票给过票企业和变票企业,让变票企业变更品名为汽油后再开具给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再配上汽油货物对外开票销售。用票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把“采购化工原料并生产销售汽油”的生产行为变更为“采购化工原料销售化工原料”的购销行为,从而规避触发消费税纳税义务,实现偷逃消费税的不法目的。模式三:调油商变票模式三:调油商变票调油商变票模式通常表现为不具有生产炼化资质的调油商购进成品油组分,通过租用油罐实施物理调和的方式将组分油调和为成品油,并通过变票企业变票提供的成品油发票配货对外销售。其变票原理与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模式类似。第 19 页 共 35 页模式四;脱离实货的变票模式四;脱离实货的变票如下图所示,脱离实货的变票模式是指卖票人无需从用票企业处获取变票所需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而是从一些实体企业或空壳公司购进各种品名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虚构进项税额,再将这些发票品名变更成成品油发票后对外虚开出售牟利。可以看到,完全脱离实货的变票模式与前三种变票模式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发票与实际货物流转出现完全的偏离。2、成品油模块上线后新型变票模式涉税风险解析2、成品油模块上线后新型变票模式涉税风险解析为了从根本上防止石化贸易企业的变票行为,2018 年 1 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于 2018 年 3 月正式上线成品油发票模块系统。如果说金税三期为石化行业变票敲响了警钟,那么成品油发票模块的影响几近丧钟。成品油发票模块对贸易企业和生产企业使用成品油发票作出了重大限制和规范。第 20 页 共 35 页对贸易企业而言是以进限出,即模块内有多少成品油库存,才能在模块中开出多少成品油发票,从而实现限制贸易企业恣意变名。对炼化企业而言是抵扣限制,即模块内有多少成品油库存,才能抵扣多少消费税,但是对炼化企业没有变名限制。然而,成品油市场垄断的根本问题还将长期存在,炼化企业的削减成本需求始终存在,基于此,石化行业的发票违法犯罪就不会消失,并出现了诸多新型变票模式。根据实务经验总结如下:(1)利用历史遗留虚假库存对外开票(1)利用历史遗留虚假库存对外开票历史遗留库存有限,开完即止,变票模式不可持续,且取得此类发票的事后风险极高。(2)伪造成品油海关进口缴款书虚增库存开票(2)伪造成品油海关进口缴款书虚增库存开票税警关银联合办案的背景下,海关和税务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很容易被发现。(3)挂靠生产企业欠税开票(3)挂靠生产企业欠税开票生产企业开票不受限制,但这种模式下进销项品名变更,应当视同生产缴纳消费税,企业只能欠税开票,短时间后因无力承担消费税税负便有可能走逃失联,因此取得此类发票的事后风险极高。(4)委外加工欠税开票(4)委外加工欠税开票用票企业转移加工环节,利用变票地和加工地税务机关沟通不畅、税务机关对委托加工消费税征管业务不熟练逃避消费税(按税法规定,加工企业有代收代缴义务)。此种交易行为必然会引发变票方税务系统消费税纳税风险预警,从而引发税警联查爆发虚开风险。(5)利用成品油发票红冲时间差对外开票(5)利用成品油发票红冲时间差对外开票第 21 页 共 35 页从空壳企业取得进项后立即开出销项,空壳企业再作红冲处理,此时开出的销项票属于失控发票,已经不可抵扣,开票方利用受票方取得发票下月抵扣的时间差,短暂开票后走逃失联。(6)加油站富余发票回流炼化企业(6)加油站富余发票回流炼化企业加油站作为石油化工链条的终端,向个体消费者、司机等销售成品油时,很多情形下不需要开具发票,这就使得加油站普遍有富余的进项发票。一些炼化企业与加油站开展“合作”,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取得加油站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践中,为了掩饰发票来源,通常还会在其中加入诸多过票企业。(7)利用黑客技术篡改系统暴力开票(7)利用黑客技术篡改系统暴力开票修改库存限制,实现不受控开票。(8)与税务人员里应外合操纵模块开票(8)与税务人员里应外合操纵模块开票税务人员将系统中的贸易企业修改为生产企业,实现不受控开票。可以看到,传统的变票交易可以在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前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方式延续其生命周期,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的成品油发票模块彻底改变了税企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上述所列全部的新型变票方式均可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金税三期系统识别预警,从而进入到税务稽查和税警联查视野,因此成品油发票模块上线之后的各类变票类型普遍生命周期不长,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查出。取得这些发票的企业的涉税风险乃至刑事风险的爆发速度大大加快。(二)增值税利益驱动下“变票交易”的虚开风险(二)增值税利益驱动下“变票交易”的虚开风险增值税利益驱动下的变票交易与消费税利益无关,通常表现为石化企业通过变票虚开发生非法出售富余化工发票、成品油发票的现象,这些变更品名后的发票通常会进入到制造业、物流运输等行业领域。模式一:化工原料变塑料颗粒流入制造业领域模式一:化工原料变塑料颗粒流入制造业领域第 22 页 共 35 页如上图所示。炼化企业采购化工原料生产成品油后再对外销售时由于客户不需要发票,因此炼化企业对外不开发票通过私账收款方式完成销售,便在账面上留存了化工原料的进项库存。炼化企业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将富余的化工原料发票对外虚开出售时,由于许多受票单位的原材料结构中没有化工原料,因此炼化企业寻求贸易公司变票,将化工原料发票开具给贸易公司,贸易公司再通过虚假的委外加工方式将化工原料变更为塑料颗粒的品名后对外虚开牟利。许多制造企业就可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贸易公司虚接受塑料颗粒发票用于骗取抵扣增值税税款。这种变票交易的本质是为了非法获取增值税利益,其原理是将不具有合理性品名的发票转变为具有一定合理性品名的发票再对外非法虚开销售。模式二:汽柴油变物流发票流入大宗商贸领域模式二:汽柴油变物流发票流入大宗商贸领域如上图所示。加油站对外销售成品油后由于个人消费者不要发票,因此加油站留存大量成品油进项发票库存,通过收取开票费方式将这些汽柴油发票虚开给物流运输公司,物流运输公司再给下游单位开具运输发票,实现将汽柴油发票变更为运输发票的效果,本质上还是骗取抵扣国家增值税税款。模式三:成品油模块外工业白油发票流入物流运输领域模式三:成品油模块外工业白油发票流入物流运输领域2021 年 7 月,国家税务总局驻某地特派办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某省部分运输企业购进非成品油并取得非成品油发票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向该省税局下发了督审风险提示。据 A 特派办及该省税局分析,此类运输企业异常风险点表现为:1、大量购买与运输生产经营无关的为“液化气”“天然气”“石油焦”“白油”“工业白油”“原油”等非成品油性质的石化类商品;2、企业本身无加工生产能力,也未将购进的石化类商品直接销售;第 23 页 共 35 页3、未列支任何保险费用、船舶车辆维修费用、配件费用,或者费用金额畸低与巨额运费收入不匹配;4、所开具销项发票均为运输服务发票。接到总局特派办风险提示后,该省税局迅速对全省交通运输企业购进非成品油发票进行风险排查,并划定近千家运输企业下发各地方税务局进行分析研判,要求对于不主动纠正补税或者涉嫌虚开发票的运输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三)变票交易中各方面临的涉税风险(三)变票交易中各方面临的涉税风险1、变票方1、变票方消费税风险:消费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47 号公告),石化贸易企业将消费税非应税品以消费税应税品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因此,具体实施变名的石化贸易企业,可能面临被征收消费税、加收滞纳金乃至偷税罚款的风险。虚开风险:虚开风险:品名变更的行为往往会被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定为不存在真实的货物购销交易,从而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名,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2、过票方增值税进项转出风险:2、过票方增值税进项转出风险:过票方又可分为变票企业上游和下游,由于变票企业极可能认定为虚开,变票企业下游过票方收到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作进项转出的风险更大。下游过票方越靠近变票企业的,越容易产生进项转出的风险。虚开风险:虚开风险:过票企业在整个交易链条中的作用是协助变票。通常过票方在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个环节没有发生变名,但仍面临着较大的税法责任,主要是可能被认定为不存在真实货物购销交易,从而被追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不过,对过票方而言,其税法责任风险的产生取决于具体实施变名的企业的税务风险是否爆发。3、用票方消费税风险:3、用票方消费税风险:第一,如果用票方自身发生了生产加工炼化行为,引发消费税纳税义务,但由于发票品名变更,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被转嫁到了变票方,从而隐匿了其生产行为和该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一旦变票方涉税风险爆发,将极大可能引致该风险的爆发。第二,由于炼化企业可以抵扣原料已含消费税税款,因此绝大多数用票方在取得由贸易公司变更而来的成品油发票后均进行了消费税抵扣的纳税申报,但所抵扣的税第 24 页 共 35 页款实际上并没有被变票方予以缴纳,即用票方所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实际上是未经缴纳入库的税款,存在被追回的风险。一旦变票方涉税风险爆发,将极大可能引致该风险的爆发。虚开风险:虚开风险:尽管炼化企业发票品名未发生变更,但可能被认定为实际采购货物与发票不符,仍然存在虚开风险。一旦变票方涉税风险爆发,将极大可能引致该风险的爆发。(四)2021 至 2022 年石化企业涉税风险的四大特征(四)2021 至 2022 年石化企业涉税风险的四大特征1、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清理1、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清理由于消费税是中央税,石化企业通过变票等方式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将直接给中央财政收入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因此,在六部委打击三假工作常态化的同时,国家审计署等部门也会介入此类案件,敦促各地税务司法机关严肃查处石化企业变票虚开案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的压力下,国务院对消费税征管和偷逃税案件的查处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自 2018 年之后成品油发票模块上线后出现的新型变票业务模式和案件将受到高压打击,而 2018 年之前传统变票案件背后涉及的消费税利益链条也将面临全链条打击,不再局限于仅仅追究变票方的法律责任。2、涉税风险从空壳企业变票企业向实体企业用票企业延伸2、涉税风险从空壳企业变票企业向实体企业用票企业延伸由于消费税利益驱动下的石化企业变票案件的核心是消费税,而变票交易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变票企业、过票企业往往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绝大多数非法的消费税利益由用票企业获取。因此,在国家大力强化案件查处的财政税收收入组织功能的背景下,仅仅追究变票企业的责任无助于挽回国家消费税税款损失。这使得税务查处的重拳打向用票单位,即实体企业和炼化企业。用票企业除了承担沉重的补税罚款负担,也同样会面临被追究虚开发票的刑事责任风险。3、税务协查、公安异地取证、云端系统助力全链条打击3、税务协查、公安异地取证、云端系统助力全链条打击在全国打击三假行动部署常态化机制的影响下,税务司法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税警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健全,税务协查、公安异地调查、百城会战等查处手段和方式更有利于对变票交易进行全链条打击。4、石化涉税案件开始向骗取增值税利益转化4、石化涉税案件开始向骗取增值税利益转化过去,石化企业涉税案件主要表现为变票偷逃消费税类案件,近年来,随着金税系统升级完善、成品油发票模块上线,变票案件已经很难成行,部分石化从业人员开始关注增值税利益。尤其是留抵退税政策全面推开后,出现了利用空壳石化公司对外第 25 页 共 35 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下游受票企业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的案件。骗抵增值税较偷逃消费税风险更大、责任更重,且此类案件的抗辩思路较变票类案件大不相同,一旦石化企业涉足骗抵增值税行为,将很难逃离刑事指控。五、2023 年石化企业涉税风险管理与税务合规建议(一)企业日常经营合规处理,规避企业虚开风险五、2023 年石化企业涉税风险管理与税务合规建议(一)企业日常经营合规处理,规避企业虚开风险1、做好开票方的尽调工作,谨防接受失控发票引发虚开风险1、做好开票方的尽调工作,谨防接受失控发票引发虚开风险在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货物或者服务的购进方都会向卖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以及成本费用列支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石化企业在购销交易中亦是如此,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对供应商有无实体经营,有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况重点核查,确保企业能够在实际交易行为中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因上游企业走逃(失联)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引来虚开风险。2、做好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的进销存管理工作2、做好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的进销存管理工作进销存,是企业管理过程中采购(进)入库(存)销售(销)的动态管理过程。进:指询价、采购到入库与付款的过程。销:指报价、销售到出库与收款的过程。存:指出入库之外,包括领料、退货、盘点、损益、借入、借出、调拨等影响库存数量的动作。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而言,进销存管理是从商品的采购(进)到入库(存)到销售(销)的动态管理过程;对于工业企业而言,进销存管理是从原材料的采购(进)到入库(存)领料加工产品入库(存)销售(销)的动态管理过程。石化企业在购销交易中,做好进销存的管理工作,为应对税务及司法机关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指控重要证据,不可忽视。3、对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合同、货权转移等原始材料留存备查3、对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合同、货权转移等原始材料留存备查在石化行业变票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书面证据材料就是合同、货权转移凭证、运输单据、出入库单等。司法机关往往抓住交易链条无物理货物流这一点,指控涉案交易为无货交易。然而,在石化行业变票交易过程中,往往一批发票流转都是配有相等数量、金额的货物,鉴于大宗贸易的特性,交易中间环节商贸企业往往没有物理货物流转,出现表面上的“票货分离”,再加之这类商贸企业员工一般都不会去核实货品,大多会作出无货的供述,掉进司法机关“无货虚开”的“圈套”中。因此,企业做好合同、运输单据等原始材料的留存,有利于佐证交易真实性。4、健全企业发票管理流程,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4、健全企业发票管理流程,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第 26 页 共 35 页为了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实施生产、批发、零售的全流程税收监控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理论上来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技术上阻断了商贸企业变票的可能性,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公司利用不法手段将商贸公司伪装成生产企业或者通过虚假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方式对外开具成品油发票。为此,企业应规范企业成品油发票管理,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5、建立健全企业合规部门,将企业风险化解在前端5、建立健全企业合规部门,将企业风险化解在前端有条件的石化企业应组建内部合规法务部门,做到重大交易事项均有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并由法务部门向业务、财务部门、行政管理层定期开展涉税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强化经营合规意识。若企业难以组建独立法务团队,则建议与外部律师团队进行合作。(二)税务稽查阶段应对策略(二)税务稽查阶段应对策略1、全力协助稽查局检查,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材料1、全力协助稽查局检查,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材料稽查局在检查期间会通过调取企业会计资料、业务资料及问询相关业务人员的形式了解案件的情况,核实业务真实性。在此期间,企业应全力协助稽查局检查,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材料。2、寻求专业律师支持2、寻求专业律师支持石化行业变票交易行为一般都是以“虚开”的名义展开调查,企业一旦涉入交易中,将面对较高的刑事风险。不仅如此,目前各地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莫衷一是,定性存在较大分歧,非专业人员在沟通上很难取信于税务机关稽查部门人员。另一方面,石化行业变票交易牵连企业广,过票、变票及地炼大多分布于全国各地,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在各地均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专业人士尤其是税务律师的介入,不仅能从税务及法律方面提供专业支撑,还能提高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有效性。3、收集整理账务及业务材料,为陈述、申辩提供事实支撑3、收集整理账务及业务材料,为陈述、申辩提供事实支撑石化变票案件涉及的企业较多,业务也较为庞杂,因此前期做好业务材料及账务材料的梳理工作较为重要。其中财务材料主要包括:会计账簿(重点筛查记账凭证及所背面所粘贴的原始凭证)、纳税申报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进销项增值税专业发票、成品油库报告表、消费税抵扣税款台帐、涉案期间银行流水等;第 27 页 共 35 页业务材料主要就是涉案交易合同、相关资质材料等。涉案单位及个人要细致统计涉案交易业务中的交易流程及相关数据,为后续陈述、申辩提供事实支撑。4、积极与税务稽查部门保持良性沟通4、积极与税务稽查部门保持良性沟通涉案单位及个人应积极主动寻求与税务稽查部门沟通,述明案件事实以及对案件法律定性的观点。就石化行业变票交易概况、涉案交易情况、该类案件全国范围内的查处情况等问题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流。(三)案件移交刑事后的基本应对策略(三)案件移交刑事后的基本应对策略1、公安侦查阶段1、公安侦查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在取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可第一时间到其被羁押的看守所会见,同时可与侦查机关办理案件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办案人员有义务配合律师工作。石化类虚开案件涉及到税务问题,专业的税务律师及早介入有利于侦查机关对案件能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尽早的委托律师争取侦查阶段撤案是很有必要的。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该阶段主要是律师阅卷工作以及与公诉方的交流沟通工作。律师在阅卷后,对案件的事实进行梳理,对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向公诉方提交一套完整的代理意见并形成有效沟通,争取将案件化解在前端。3、法院审理阶段3、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移交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同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至人民法院审理。该阶段代理律师要做充分做好辩护工作,案件移送后要及时跟踪案件的立案状态,及时与分管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向法官递交代理意见,沟通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庭审阶段律师要充分举证、质证,把握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各个击破,为当事人争取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六、华税成功代理石化行业疑难复杂涉税案件解析(一)华税代理的石化企业涉税争议成功案件解析六、华税成功代理石化行业疑难复杂涉税案件解析(一)华税代理的石化企业涉税争议成功案件解析第 28 页 共 35 页自 2017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爆发以来,华税律师近年代理了石化企业涉税案件近百件,基本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案效果,在石化行业也赢得了较好的口碑,现选择列举五则不同司法程序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案例解析。1、新疆某贸易公司变票虚开案1、新疆某贸易公司变票虚开案(变票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陆续成立于 2015 年,联合成立新疆某石油交易中心并从事石化产品经销业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四家涉案公司存在购进环节取得发票所载货物品名与销售环节开出发票所载货物品名不一致的情况。2016 年 X 月,Y州国税局稽查局以四家涉案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由实施税务稽查,并同时以四家涉案公司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线索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Y 州公安局接到 Y 州国税局稽查局移交的案件后,对四家涉案公司以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四家涉案公司的合同、发票、银行收付款流水等各项交易资料及账簿凭证材料,以及走访调查四家涉案公司的上下游业务单位,认定四家涉案公司在从事石化产品购销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真实的货物购销交易、不存在无货虚开及有货虚开的情形,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过程中仅存在品名变更的问题,并未对国家的增值税税款造成损失,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因而在 2018 年 X 月 XX 日,Y 州公安局向四家涉案公司分别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撤销对四家涉案公司的立案侦查。2、山东某地炼企业虚开案2、山东某地炼企业虚开案(用票方,检察院不起诉)本案涉案的甲公司为石油炼化企业,甲公司在涉案交易中通过拉长交易链条,采取闭环交易的形式,对外开出原油的发票,经过一系列商贸企业的变票、过票,最终取得成品油发票,由此隐瞒生产加工环节,达到偷逃消费税的目的。涉案交易模式具体变现为炼厂(甲公司)从原油供应商处购得原油,再将原油卖给 A 贸易企业,对外开具原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 贸易企业将原油销售至 B 贸易企业并开具原油发票,B贸易企业再将原油以汽油的名义销售至 C 贸易企业,C 贸易企业取得汽油发票后再将货物销售至炼厂,并对炼厂开具汽油发票,整个交易环节货物直接由供应商处运至炼厂,中间环节无货物流。交易模式如下图:第 29 页 共 35 页本案被不起诉人贾某某为甲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于 2018 年 X 月 XX 日被山东省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 2018年 X 月 XX 日由某市公安局逮捕。本案由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贾某某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 2018 年 X 月 XX 日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市检察院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市检察院认为某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贾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贾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3、安徽某贸易公司变票虚开案3、安徽某贸易公司变票虚开案(变票方,法院判决无罪)A 商贸公司在开展石化产品购销业务过程中存在变更发票品名的情况,即购进非成品油对外销售成品油。由于在 2016 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依托金税三期系统下发了三百余家涉及变名销售的纳税风险户,A 公司赫然在册,遂 2017 年初安徽某县公安机关以 A 公司、甲某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施立案侦查。2017 年 X 月 XX 日,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以甲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2017 年 X 月 XX 日,县检察院以甲某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数额巨大向县法院提起公诉。2018 年 X 月 X 日,本案合议庭作出一审判决,针对所指控的变名销售一事作出判词如下:“被告人实施的变名销售行为属于循环虚开,该虚开显然不是以抵扣税额为目的,以虚拟销售事项纳税,再以虚拟购进货物抵扣税额,客观上不可能造成国家税额损失。从罪责性相适应的原则分析,如果不加区分行为人的目的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将导致处理结果不公正,偏离了实质正义。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虽然采用了简单罪状,但从立法宗旨和立法体系可以判断,该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的安全,刑事法律关于危害国家税收犯罪的规定均是从保障国家税收不流失这一根本目的出发。因此,被告人实施的变名销售行为并未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依法不构成犯罪”。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人甲某未因其实施变名销售行为而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案结果。4、新疆某贸易公司变票虚开案4、新疆某贸易公司变票虚开案(变票方、过票方,法院改判逃税罪)第 30 页 共 35 页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某通过中间人联系乙某,以各自实际控制的 A 公司、B 公司从事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品名,虚开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利润的“变票”活动。经查,涉案交易环节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 20 余亿元,通过一系列虚开活动,致使国家消费税损失约 7.8 亿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甲某、乙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该案经审理,法院认为:(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骗抵国家税款的目的。原因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税制改革、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之后出现的新型经济犯罪。与普通发票相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记载经营活动的功能,更具有凭票依法抵扣税款的功能。刑法之所以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规定为犯罪,即在于国家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之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税款的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套取国家税款。该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更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虽然刑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采用的是简单罪状描述,但构成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目的,更符合立法精神,也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就商品流通而言,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没有断裂,增值税税负就会层层转嫁,由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在大宗商品贸易中,各环节参与者只要按照交易数量、金额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正常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行为就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流失。5、山东某贸易公司虚开案5、山东某贸易公司虚开案(过票方,法院判决逃税罪)经公安机关查实: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取暴利,甲某、乙某、丙某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变票虚开犯罪团伙,以甲某、丙某为中心,设定上下游开票环节并控制资金流向,乙某负责变票公司的日常管理。通过 B 公司、C 公司开具品名变更的发票,价税合计 76 亿余元,增值税税额 11 亿元,所开具的发票均用于增值税税款的抵扣,造成了国家增值税税款巨额损失,同时偷逃消费税 29.8 亿元,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经审查,本案公诉机关认定甲某、乙某、丙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变更方式偷逃消费税税款约 29.8 亿元,改以逃税罪追究甲某、乙某、丙某的刑事责任。经审理,该案于 2022 年 X 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本案被告人甲某构成逃税罪,判第 31 页 共 35 页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被告人甲某在前案中通过 Y 公司变更发票品名,帮助炼化企业取得燃料油发票,偷逃消费税 7.79 亿元,被 Y 市法院以其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为,被告人甲基于一个犯意,在同一时期以同种手段实施同种逃税犯罪,对其实行数罪并罚不宜超过七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二)石化企业变票案件抗辩要点(二)石化企业变票案件抗辩要点1、石化变票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1、石化变票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2015 年 6 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规定,“行为人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 年 7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亦明确规定,“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根据以上规定及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行为人构成该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一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骗抵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故意;二是行为人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 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行为;三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损失的危害后果。那么,如果石化变票行为仅利用票证功能进行虚假的消费税纳税申报,逃避缴纳消费税,则不宜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石化变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本质上系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而非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2、石化变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本质上系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而非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从其诞生即负有特殊使命。1994 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同时实行增值税凭票抵扣制度。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进行偷税或者诈骗国家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税制改革,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为了维护新税制的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犯罪活动,1997 年刑法吸收合并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形成现行刑法条文中的第二百零五条。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入罪的立法目的在于惩治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的行为。第 32 页 共 35 页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因此,炼化企业购入原油等非应税消费品,生产加工成燃料油等应税消费品,需要依法缴纳消费税。正常的交易模式是:炼化企业从进口商或者国内原油销售企业采购原油,取得原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原油后对油品进行生产加工,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等成品油对外销售给用油企业,对外开具品名为燃料油等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难以实时监管炼化企业的生产加工情况,遂将对生产行为的监管转化为对进销项发票品名的监管。炼化企业取得原油发票,对外开具燃料油等成品油发票的,税务机关即视为炼化企业发生了加工生产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而炼化企业取得原油发票,对外仍然开具原油发票的,或者取得燃料油发票,对外仍然开具燃料油发票的,在账面上则体现为贸易行为,即便其实际上发生了加工生产行为,税务机关也难以有效监测到,不会要求其缴纳消费税。炼化企业为了偷逃消费税,在实际使用原油加工生产成燃料油等成品油的同时,将发票品名变更的环节转嫁给购销链条上的上游企业或下游企业,从而利用税收征管漏洞,规避自身本应承担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因此,石化变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于隐瞒生产环节,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然而,石化变票交易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首先,石化变票交易中,在变票环节仅仅发票品名发生了变更,而货物数量、金额等没有改变,与实际油品情况完全相符,能够反映实际油品交易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其次,我国增值税采用进销项抵扣方式纳税,在石化变票交易中,各参与企业均依法申报增值税,下一环节抵扣的进项税,即上一环节缴纳的销项税,油品流通环节产生的全部增值额均分散到各企业予以确认并申报纳税,故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因此,变票交易的目的并不在于虚抵增值税款。3、变票交易的绝大多数非法利益归属和交易主导权不在贸易企业而在炼化企业3、变票交易的绝大多数非法利益归属和交易主导权不在贸易企业而在炼化企业从利益分配来看,变票攫取的消费税利益大部分由炼厂取得。这是因为,石化行业变票本身就是炼化企业主导的为了降低自身消费税成本、实现成品油销售市场价格优势而实施的交易模式。换言之,石化变票的需求来源于炼化企业,没有炼化企业主导,变票将有供无求,无法实现偷逃消费税的目的。因此变票交易能够成行的前提是炼化企业提出需求,贸易企业主要起到变更发票品名、拉长交易链条的协助作用,变第 33 页 共 35 页票必然是以炼化企业为主导的。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1.2 元/升,燃料油吨升换算公式约为 1 吨=1,015 升,因此使用原油生产 1 吨燃料油,需要缴纳消费税约 1,218 元。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1.2 元/升,燃料油吨升换算公式约为 1 吨=1,015 升,因此使用原油生产 1 吨燃料油,需要缴纳消费税约 1,218 元。根据商业惯例,变票企业仅在交易过程中赚取 30-100 元/吨的贸易差价,过票企业更是仅赚取 5-10 元/吨的贸易差价。由此可见,炼化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是利益的主要占有者,能够取得最终偷逃的消费税利益的 90%-95%。贸易企业从中获取的非法利益极其有限,过票企业的利益尤为微薄。4、变票交易的税收征管逻辑是“应税欠税偷税”,税法未将其定性为虚开,刑法也不能定性为虚开4、变票交易的税收征管逻辑是“应税欠税偷税”,税法未将其定性为虚开,刑法也不能定性为虚开针对石化行业内通过贸易企业变票偷逃消费税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在 2012 年就已发布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7 号)予以规范,该文第三条规定,“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一)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这一文件明确变票企业负有消费税纳税义务,将品名变更行为视为消费税应税行为,从而将变票链条中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由炼化企业转变为变票企业,堵塞了变票偷逃消费税的漏洞。根据这一文件,变票方即便不具备生产资质,只要其实施了变票行为,进销项发票品名发生改变,也需要依法申报缴纳消费税。考虑到变票企业在交易链条中获益小,无力承担高额消费税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瞄准变票链条中攫取绝大多数非法利益的用票单位,在 2015 年又发布了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9号),该文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外购应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未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将已抵扣的消费税税款,从核实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中冲减”。根据这一文件,如果变票方没有缴纳消费税,取得成品油发票的用票单位将承担补缴消费税的义务。至此,石化变票行为在税法层面已经被全面规制,在变票企业和炼化企业两个环节完全堵塞了石化变票逃避缴纳消费税的漏洞。因此,通过税法即可有效处理石化变票行为,保障国家消费税利益。具体而言:石化变票企业取得品名为原油的进项发票,第 34 页 共 35 页对外开具品名为燃料油的销项发票的,视为发生了成品油生产行为,应当缴纳消费税(应税);如变票企业没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7 号之规定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则构成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欠税行为,税务机关依职权可通知变票企业限期申报纳税,并可以追究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行政责任(欠税);如变票企业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消费税仍不申报的,则构成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追究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行政责任(偷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因此,税法明确将虚开发票与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发票相并列,没有将变票作为虚开定性处理。根据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入罪举轻以明重,出罪举重以明轻,如某类行为在税法上都不作为虚开予以评价,在刑法更不能定性为虚开。刑法应当尊重、认可税法的定性,即便相关企业拒不承担行政责任,最终涉嫌犯罪的,也不应将该类案件按照虚开犯罪处理。5、逃税罪的核心是“逃”,虚开犯罪的核心是“骗”,两者社会危害性相差巨大,不能以虚开犯罪评价石化变票行为5、逃税罪的核心是“逃”,虚开犯罪的核心是“骗”,两者社会危害性相差巨大,不能以虚开犯罪评价石化变票行为逃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终极立法目的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要保护国家税收,打击严重侵害国家税款的行为,但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行为人虚开税额只要达到 250 万元,其最低法定刑就是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可达无期徒刑,而行为人即使逃税 100 亿元,其最高法定刑也是七年有期徒刑。可见,两罪的法定刑相差悬殊。从税收征管秩序层面看,根据增值税制的设计,其本质是骗取税款,将合法占有的、原已被国家确认并归属于国家的税款进行骗取后非法占有。换言之,增值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基于国家对其信任代收代缴下游承担的税款。虚开骗抵增值税的本质是纳税人代收税款后通过虚增进项方式非法将应代缴的税款据为己有,导致国家虽已确认税款但无法据实征收。其原理与“偷盗”、“诈骗”类似,重在一个“骗”字,即将所有权系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非法取得经济利益的正向增长,原归属于国家的税款直接减少。这种行为将在根本上推翻国家征收增值税的机制,对增值税的征管秩序产生毁灭性的危害。而根据消费税不转嫁的征税原理,国家并不会预先对消费税税款进行确认,而是第 35 页 共 35 页需要纳税人自主如实申报缴纳。换言之,这部分消费税税款国家尚未确认并取得,而是需要纳税人通过纳税申报方式确认债务,再依法向国家履行。其本质上属于国家的“预期税收利益”,而非“既得税收利益”。通过变票虚抵消费税的方式非法减少了其应申报缴纳的税款金额,造成国家预期税收利益的流失,其本质是逃避税收债务。其原理与恶意逃废债类似,系对应将所有权归属于自己的财物用于清偿法定之债的给付义务的逃避,对国家财物的所有权没有任何破坏和影响,而仅仅侵害了国家的债权,重在一个“逃”字。这种行为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虽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但不会危机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根本。因此,虚开罪所打击的犯罪行为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核心是“骗”;逃税罪所打击的犯罪行为是通过各种手段恶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核心是“逃”。正因为两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其法定刑才有较大差异。石化变票行为触犯逃税罪的法益,其社会危害性与逃税罪相匹配,不能以虚开犯罪评价石化变票行为。司法机关不能以税款损失金额为依据,恣意逾越两罪的边界,尤其是不能将虚开犯罪任意扩大适用。否则,将严重违背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严重有违刑法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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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 FORECASTING AND PROSPECTS RESEARCH REPORT CEEP-BIT-2024-006(总第(总第 78 期)期)2024 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2024 年年 1 月月 7 日日 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http:/ 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发布会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发布会 主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碳中和系统工程北京实验室 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协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碳中和系统与工程管理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北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 中国“双法”研究会能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分会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 煤炭经济研究编辑部 中国煤炭学会碳减排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 特别声明特别声明 本报告是由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团队完成的系列研究报告之一。如果需要转载,须事先征得中心同意并注明“转载自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系列研究报告”字样。2024 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执 笔 人:李慧、李威龙、胡一鸣、张睿宁、李玥、常耀尹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联 系 人:李慧 研究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293600)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邮编:100081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http:/ Center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Research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5 Zhongguancun South Street,Haidian District,Beijing 100081,China Tel:86-10-68918551 Fax:86-10-68918651 E-mail: Website:http:/1 2024 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一、成品油价格走势回顾一、成品油价格走势回顾 石油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成品油作为核心产品,对各行业经济发展起到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然而,成品油市场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关联覆盖广,市场供需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价格具有波动性和复杂性特征。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不同,成品油价格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其中,成品油批发价不仅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还决定零售价格的高低,从而影响终端消费用油成本。成品油批发价不仅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还决定零售价格的高低,从而影响终端消费用油成本。本报告将针对汽油、柴油两种主要成品油的批发价格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一)汽油价格演变历程及(一)汽油价格演变历程及2023年走势年走势 汽油作为一种重要燃料,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等行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汽油价格受国际油价、国内供需关系、替代能源发展等因素影响。下面以92号汽油批发价为例,根据其历史价格与国际油价走势,将我国汽油价格演变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图1)。第一,第一,2005年年-2011年,汽油批发价波动上涨。年,汽油批发价波动上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汽油供不应求,批发价从2005年的4979元/吨稳步上涨至2008年的7081元/吨,涨幅达42%。随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油价下跌。与此同时,国内汽车市场销售低迷,汽油需求疲软,2009年汽油批发价跌至年均6852元/吨。2010年全球经济复苏,国际油价震荡上行,国内汽车销量增长,汽油消费强劲,价格上升,2011年增长至9381元/吨。2 第二,第二,2012年年-2014年,汽油批发价较为稳定。年,汽油批发价较为稳定。随着石油行业新建大型炼油项目相继投产,国内炼油能力大幅提高,替代能源增长较快,汽油产量略高于需求,市场维持宽平衡,批发价稳定在年均9300元/吨左右。第三,第三,2015年年-2018年,汽油批发价先降后升。年,汽油批发价先降后升。受美国页岩革命、欧佩克主要产油国增产等因素影响,原油库存持续走高,国际油价承压下挫,汽油成本降低。国内市场供大于求局面持续,对汽油价格形成下行压力,2016年降至6692元/吨。受欧佩克等主要产油国减产和中美贸易摩擦等不确定性因素冲击,国际油价2016年之后触底回弹,2018年汽油批发价涨至8836元/吨。第四,第四,2019年年-2023年,汽油批发价震荡上涨。年,汽油批发价震荡上涨。2019年末,公共卫生事件爆发,汽油需求下降,平均批发价于2020年跌至6748元/吨。随后经济逐渐复苏,汽油需求回暖,拉动价格上涨。2022年,俄乌冲突引发能源危机,原油供应短缺、市场避险情绪等推动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拉高汽油生产成本及价格,年均批发价超10000元/吨。2023年,受供需基本面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回落,汽油批发价同步下降。3 图 1 2005-2023 年汽油批发价格与国际油价走势(数据来源:WIND)2023 年,受国际油价波动、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力等因素影响,汽油批发价表现为上半年震荡显著,下半年大幅攀升后波动下行。2023年汽油年均批发价格为 9659 元/吨,较 2022 年下降 5%。2023 年我国汽油月度批发价格如图 2 所示。具体分析如下:1-3 月,汽油批发价先涨后跌,季度均价为 9557 元/吨。年初,国际原油市场供应紧张、地缘政治风险持续;国内疫情结束需求恢复,春运假期提振出行需求,支撑汽油消费;供需基本面等多重因素作用汽油批发价小幅上涨,2 月价格达到 9627 元/吨,较 1 月涨幅 1.5%。3 月,汽油供应逐渐增长,批发价小幅跌至 9562 元/吨。4-6 月,汽油批发价宽幅震荡,季度均价为 9399 元/吨。国际上,地缘政治风险缓解,原油供应逐渐恢复,汽油成本下降,价格承压下行。5 月降至年度最低,6 月均价跌至 9291 元/吨。7-9 月,汽油批发价大幅攀升,季度均价为 9836 元/吨。7 月,沙炼油能力提高替代能源增长产量超需求量炼油能力提高替代能源增长产量超需求量国际油价下跌国内供大于求国际油价下跌国内供大于求欧佩克减产中美贸易摩擦欧佩克减产中美贸易摩擦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公共卫生事件爆发经济逐渐复苏俄乌冲突疫情防控政策优化经济逐渐复苏俄乌冲突疫情防控政策优化美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美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经济高速增长经济高速增长金融危机汽车市场销售低迷汽油需求增速放缓金融危机汽车市场销售低迷汽油需求增速放缓国际油价震荡上行国内汽车销量增长国际油价震荡上行国内汽车销量增长020406080000400060008000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Brent国际油价(美元国际油价(美元/桶)汽油批发价格(元/吨)桶)汽油批发价格(元/吨)汽油批发价格汽油批发价格(92#)国际油价国际油价(Brent)先降后升先降后升震荡上涨震荡上涨波动上涨波动上涨趋于稳定趋于稳定4 特宣布额外减产,支撑国际油价提振攀升;国内正逢暑期旅游高峰,汽油消费需求旺盛,支撑价格上行,9 月份均价达 10141 元/吨。10-12 月,汽油批发价波动下降,季度均价为 9837 元/吨。国际油价再度走低,国内新能源汽车扩张迅速,替代燃料扩张,汽油需求回落,价格波动下降,12 月末降至 9576 元/吨。图 2 2023 年汽油月度产销量及批发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卓创)(二)柴油价格演变历程及(二)柴油价格演变历程及2023年走势年走势 柴油作为我国重工业产业的重要生产资料,2005年以来占成品油消费比重超过50%。柴油价格主要受国际油价、国内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下面将以0号柴油批发价为例,根据其历史价格与国际油价走势,将我国柴油批发价格演变历程分为四个阶段(图3)。第一,第一,2005 年年-2011 年,柴油批发价波动增长。年,柴油批发价波动增长。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成品油需求明显下降。柴油批发价受国际油价影响震荡变动。2009 年柴油批发价同比下降 21%。由于地缘事件冲击导致部020040060080000920094009600980004001112中国汽油月度产量(万吨)中国汽油月度产量(万吨)中国汽油月度表观消费量(万吨)汽油批发价格中国汽油月度表观消费量(万吨)汽油批发价格(92#)2023年平均价格年平均价格万吨元/吨5 分产油国原油产量下降,国际油价上升,柴油批发价同步增长,2011年增长至 8119 元/吨,环比上升约 17%。第二,第二,2012 年年-2014 年,柴油批发价趋于稳定。年,柴油批发价趋于稳定。汽油代替柴油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柴油供需增长放缓。国际石油供需相对宽松,国际油价略有回落,2012 年-2014 年柴油批发价小幅度下降,稳定在 8000 元/吨左右。第三,第三,2015 年年-2018 年,柴油批发价先降后升。年,柴油批发价先降后升。2014 年,我国开放原油进口权和资质,民营炼化开始扩张,市场供过于求,柴油批发价 2016 年下跌至 5524 元/吨。2017 年,受欧佩克和俄罗斯等主要产油国减产、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再次上升,对柴油批发价形成支撑,2017 年和 2018 年柴油批发价平均增速达 15%。第四,第四,2019 年年-2022 年,柴油批发价震荡上行。年,柴油批发价震荡上行。受疫情影响,国内柴油需求疲软,柴油产量自 2016 年后首次出现负增长,柴油批发价于 2020 年下降至 5888 元/吨。随着全球经济逐渐恢复以及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上涨。同时我国经济逐步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柴油批发价逐步回升至 8798 元/吨。2022 年美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国际油价回落。6 图 3 2005-2023 年柴油批发价格与国际油价走势(数据来源:WIND)2023年柴油批发价年均价格为8295元/吨,较2022年下降5.7%。年初,随着疫情防控解除、国际原油价格回升,柴油批发价呈小幅上升;随后受国际油价下跌、柴油市场供过于求等因素影响,柴油批发价呈下降趋势;7-8 月,随着柴油需求回升,加之柴油市场出口增长等利好因素,柴油批发价呈增长趋势,并在 10 月份达到全年最高水平 8745 元/吨;10-12 月,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叠加柴油需求疲软,柴油批发价下滑。2023 年国内柴油月度批发价格如图 4 所示。具体分析如下:1-6 月,柴油批发价小幅上涨后下跌。月,柴油批发价小幅上涨后下跌。随着疫情管控解除,国内企业复工复产,物流、基建投资以及春耕生产等增加柴油需求。柴油批发价格在 2 月份小幅上涨至 8296 元/吨,与年均批发价水平保持一致。受全球经济放缓、供需基本面、美联储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下跌。根据卓创数据,1-6 月,我国柴油累计产量超 10746 万吨,累计增长 21.7%;表观消费量达 9981 万吨。总柴油需求逐渐进入平台期原油供需宽松国际油价回落柴油需求逐渐进入平台期原油供需宽松国际油价回落民营炼化扩张国内供大于求民营炼化扩张国内供大于求欧佩克减产中美贸易摩擦欧佩克减产中美贸易摩擦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公共卫生事件爆发经济逐渐复苏俄乌冲突经济逐渐复苏俄乌冲突美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美国释放战略原油储备02040608000040006000800010000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Brent国际油价(美元国际油价(美元/桶)柴油批发价格(元/吨)桶)柴油批发价格(元/吨)柴油批发价格(柴油批发价格(0#)国际油价国际油价(Brent)经济高速增长经济高速增长金融危机柴油需求增速放缓金融危机柴油需求增速放缓国际原油价格上行国际原油价格上行趋于稳定趋于稳定波动上涨波动上涨先降后升先降后升震荡上行震荡上行7 体来看,柴油批发月度均价连续 4 个月下跌,并在 6 月份达到年度最低水平 7870 元/吨。7-9 月,柴油批发价呈上涨态势。月,柴油批发价呈上涨态势。三季度,国际市场上,受地缘政治紧张、产油国大幅减产影响,国际油价上涨。受国内促消费经济政策刺激,基建工程及物流运输活跃,用油需求增加。柴油需求涨幅高于供应,批发价攀升。7-9 月柴油批发价连续上涨至 8709 元/吨。10-12 月,柴油批发价持续下降。月,柴油批发价持续下降。四季度,市场原油供大于求,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下跌。受冬季气温影响,户外终端用油单位开工受限,柴油消费相关行业用油需求低迷,柴油批发价持续下降,从 8745元/吨降至 8271 元/吨。图 4 2023 年柴油月度产销量及批发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卓创)二、二、2024年成品油市场形势分析年成品油市场形势分析 2024年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在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背景下,成品油市场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快。在生产方面,“双碳”目8 标严控新增产能,汽油生产增速放缓,柴油生产小幅下降;需求方面,在新能源车市占率扩大、基建投资增加、乡村振兴战略等多重因素叠加下,汽油消费增速放缓、柴油消费或有扩张;在进出口方面,为保障能源安全,成品油出口配额调控将进一步加强,汽油净出口同比持平、柴油净出口同比降低。此外,叠加汇率波动、地缘政治风险、环保政策收紧等因素,2024年国际原油价格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2024年,成品油市场砥砺前行,汽油供需趋于宽松,柴油供需偏紧。(一)成品油市场基本面分析(一)成品油市场基本面分析 1、“双碳”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汽油产量增速放缓、“双碳”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汽油产量增速放缓 我国炼油能力十余年来快速增长,2022年国内炼油总能力约9.24亿吨,成为世界第一炼油大国。2005-2023年,汽油产量由0.54亿吨增加至1.6亿吨,年均增速6.2%(图5)。在疫情防控解除、经济回暖等因素提振下,炼厂平均开工率由2022年的67.8%上涨至2023年的72.6%,汽油产量同比上升10%。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明确要求到2025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相比2022年9.24亿吨的炼油能力,仅有不到1亿吨的增长空间。2023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针对炼油行业出台 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17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严控新增炼油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政策要求,2024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将有序淘汰,炼油行业规模化、一体化布局加快。“双碳”目标下,未来我国炼油能力增长空间有限,叠加严控新增产能等多重因素,汽油生产增速放缓。预计预计2024年汽油生产增速年汽油生产增速4.3%,9 低于低于2005-2023年的平均增速,产量小幅上涨至年的平均增速,产量小幅上涨至1.67亿吨。亿吨。图 5 2005-2024 年汽油产量与产量增速(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作者预测)2、柴油标准升级叠加政府加强监管,柴油产量小幅下降、柴油标准升级叠加政府加强监管,柴油产量小幅下降 我国柴油产量呈波动上升趋势(图6)。2005-2017年,柴油产量快速增长,年均增速达4.4%。2018年,国际油价上涨等因素推高柴油生产成本,炼厂开工率保持低位,柴油产量下降。2021-2023年,柴油产量由1.68亿吨快速回升至2.18亿吨。然而,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背景下,柴油尾气污染源成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要目标。日益趋严的柴油车排放法规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2023年7月,国六b标准全面实施,加速淘汰工业设备落后的旧小产能、促进炼厂工艺优化,减少非正规炼厂低质量柴油生产。同时,为规范柴油市场,对于柴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管控收紧。综合柴油标准升级、政府加强监管等因素,预计综合柴油标准升级、政府加强监管等因素,预计2024年柴油产量将小幅下降至年柴油产量将小幅下降至2.12亿吨,同比下降亿吨,同比下降2.4%。-15%-10%-5%0%5 00040006000800040000000万吨汽油产量增速10 图 6 2005-2024 年柴油产量与产量增速(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作者预测)3、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力,汽油需求增速显著放缓、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力,汽油需求增速显著放缓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汽油消费量不断攀升(图7)。2005-2023年汽油消费总量由0.49亿吨上升至1.46亿吨,平均增速6.3%。汽油需求主要来自交通运输及居民生活用油,占比由2005年的57%增长至2023年的73%。随着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汽油消费维持稳定复苏态势。2023年汽油消费总量达1.46亿吨,同比增长7.6%。其中,交通运输及居民生活汽油消费分别同比增长4.1%和1.5%。2024年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汽油需求增长提供支撑。而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高,汽油需求整体增量有限,交通和居民生活用油需求或达1.07亿吨,同比增长0.4%和2.3%。其中,交通业增速较2023年下降3.7%,居民生活汽油消费量增速较2023年上升0.8%。总体而言,疫后经济复苏、车用燃料清洁替代等因素共同影响下,预计总体而言,疫后经济复苏、车用燃料清洁替代等因素共同影响下,预计2024年汽油总消费量为年汽油总消费量为1.48亿吨,较亿吨,较2023年增加年增加1.2%,增速较,增速较2023年降低年降低6.5%,增速显著放缓。,增速显著放缓。-15%-10%-5%0%5 000000025000万吨柴油产量增速11 图7 2005-2024年汽油消费量变化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作者预测)4、基建投资增加推高客货运需求,提振柴油消费、基建投资增加推高客货运需求,提振柴油消费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柴油消费呈波动上升趋势(图8)。2005-2023年柴油消费总量由1.10亿吨上升至1.93亿吨,平均增速3.2%。交通运输作为最主要的柴油消费终端,2023年占比高达73%。随着国家促消费新政策陆续出台,2023年货运及大型客车运输需求增长,交通柴油消费达1.41亿吨,同比增长7%。2023年10月,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刺激基建投资,拉动货运及柴油需求,预计2024年交通业柴油需求约1.59亿吨,同比增长12.5%。乡村振兴及现代化农业发展或将提振农业机械设备需求,而新型农机普及和节能技术发展将替代部分柴油需求,农业柴油消费同比减少46.7万吨。总体而言,经济政策利好促进柴油需求增加,叠加物流和户外基建工程用油刚需支撑,预计总体而言,经济政策利好促进柴油需求增加,叠加物流和户外基建工程用油刚需支撑,预计2024年柴油总消费量约为年柴油总消费量约为2.08亿吨,较亿吨,较2023年增加年增加8%。02000400060008000400016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生活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其他汽油消费总量万吨12 图8 2005-2024年柴油消费量变化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作者预测)5、成品油库存充裕,支撑调节成品油供应能力、成品油库存充裕,支撑调节成品油供应能力 成品油库存支撑调节供应能力。2023年底,汽油库存达1336万吨,同比去年下跌15.5%。汽油库存全年震荡下降,维持历史低位(图9)。主要原因在于年初国内疫情防控解除、汽油需求迅速恢复,导致短时间内汽油生产不及销售,库存下降。9-12月,汽油库存呈现波动微涨。预计预计2024年汽油库存继续回升,供给调节能力逐步恢复。年汽油库存继续回升,供给调节能力逐步恢复。柴油库存处于相对高位。2023年1-4月柴油库存由1438万吨快速上涨至1650万吨,之后高位徘徊。年末柴油消费复苏,库存高位回调。12月底库存1512万吨,同比上升3.3%。汽柴油库存年中差距不断拉大,年末库存差距有所缩小。预计预计2024年柴油库存小幅回调但仍相对充裕,对调节供给提供有效支撑。年柴油库存小幅回调但仍相对充裕,对调节供给提供有效支撑。050000000250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业农、林、牧、渔业其他柴油消费总量万吨13 图9 2023年中国汽柴油商业库存图(数据来源:隆众资讯)6、保障能源安全背景下,加强稳妥调控成品油出口、保障能源安全背景下,加强稳妥调控成品油出口 中国大型炼厂建设和技术装备世界领先,炼厂产能不断提升。为解决成品油产能过剩,2016年国家提高成品油出口退税率刺激出口,汽柴油净出口分别由2015年的572万吨和660万吨上升至2019年的1604万吨和2045万吨,平均增速约30%(图10)。2019年后,受“双碳”目标、消费需求增长、炼厂转型叠加疫情影响,汽柴油净出口整体呈下降趋势。此外,油价高位波动背景下,成品油大量进口或出口不利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出口配额收紧成为近年来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2022年后汽油净出口有所回升。而国内柴油消费提振则将导致柴油净出口量持续下滑。总体而言,成品油净出口量整体稳中有降,预计总体而言,成品油净出口量整体稳中有降,预计2024年汽油净出口量年汽油净出口量1554万吨,与万吨,与2023年基本持平;柴油净出口年基本持平;柴油净出口338万吨,较万吨,较2023年减少年减少492万吨。万吨。0017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汽油商业库存柴油商业库存万吨14 图10 2005-2024年成品油净出口变化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作者预测)(二)成品油市场非基本面分析(二)成品油市场非基本面分析 1、原油价格偏弱运行,成品油价格震荡下行、原油价格偏弱运行,成品油价格震荡下行 原油作为炼油工业的原料,其价格直接影响汽油、柴油批发价格。2023年国际原油市场供需两弱,地缘政治因素持续扰动,油价区间波动。展望2024年,全球宏观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原油需求整体疲软;欧佩克减产政策对油价支撑逐步减弱,非欧佩克国家原油产量保持增长,供应调控空间宽松;国际原油价格中枢呈下降趋势。美联储降息预期增强,多重利好支撑人民币汇率走强,原油进口成本及成品油价格或将随国际油价下调。2、地缘政治风险增加成品油价格波动不确定性、地缘政治风险增加成品油价格波动不确定性 俄乌冲突以来,俄罗斯石油出口受阻,叠加避险情绪推动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原油市场供需趋紧,缩减成品油市场供应,推升汽油、柴油等价格短期快速上涨。2023年10月初巴以冲突爆发,市场情绪低-00汽油净出口柴油净出口万吨15 迷;红海商船大面积停运致使石油运费成本攀升,推高短期国际油价。但冲突尚未扩散至伊朗等重要油气出口国或运输通道,对原油市场冲击有限。展望2024年,全球将举行40余场大选,包括美国、印度、俄罗斯、乌克兰、墨西哥等,将对地缘政治格局产生深刻影响。多国大选增加了宏观经济、地缘政治、能源供需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间接传导成品油市场,短期内将放大成品油价格震荡区间。3、环保政策趋严,或将加剧成品油价格波动、环保政策趋严,或将加剧成品油价格波动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居民健康,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政策趋严。收紧的环保政策冲击成品油的生产和需求,增加汽油、柴油价格形势不确定性。如北京市将于2024年7月率先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限值b,不同污染物均比限值a严格30%-50%,涉及北京市注册登记或在北京使用的外地车辆。这一政策将加速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汽油及柴油车,对短期汽柴油需求产生负面冲击。同时,2023年7月在全国范围执行的国六b标准等环境政策也会对汽车及炼化行业产生影响,进而加大成品油价格不确定性。三、三、2024年成品油价格走势综合判断年成品油价格走势综合判断 2024 年,炼油行业加快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双碳”目标下严控新增炼油产能,汽油产能扩张受限。柴油库存相对高位,加之有序淘汰落后装置,柴油产量或迎小幅下降。国内经济回升向好,有望提振成品油消费市场活力。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发力,交通运输及居民生活用油清洁替代加快。汽油库存回升,支撑调节汽油供应。随着基建投资力度加大,拉动客货运及柴油需求增长。在保障能源安全背景16 下,我国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出口配额调控。展望展望 2024 年成品油市场,汽油供需趋于宽松,柴油供需偏紧。年成品油市场,汽油供需趋于宽松,柴油供需偏紧。2024 年,俄乌冲突以及红海危机将影响全球能源市场。地缘政治风险加大原油价格震荡区间。原油基本面支撑国际油价中枢下移。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下,美联储降息预期增强,美元指数走弱,加剧原油价格走弱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带来的下行压力加剧原油价格走弱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带来的下行压力。另外,随着环保政策趋严,机动车辆排放标准提高,或将加剧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或将加剧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运用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的成品油价格预测模型对 2024 年汽柴油市场开展模拟分析,结合预测模型客观计算和专家的主观判断,结果表明:结果表明:2024 年,汽油市场供需宽松,年均批发价为年,汽油市场供需宽松,年均批发价为 9000-9300 元元/吨。柴油市场供需偏紧,年均批发价为吨。柴油市场供需偏紧,年均批发价为 7900-8200元元/吨。吨。17 主要参考文献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EB/OL.(2023-12-25)2024-01-06 https:/ EIA.Brent crude oil prices averaged$19 per barrel less in 2023 than 2022EB/OL.(2024-01-02)2024-01-06.https:/www.eia.gov/todayinenergy/detail.php?id=61142 3 OPEC.Monthly oil market reportEB/OL.(2023-12-13)2024-01-06.https:/momr.opec.org/pdf-download/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简介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是 2009 年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挂靠在管理与经济学院。能源与环境政策中心大部分研究人员来自魏一鸣教授 2006 年在中科院创建的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CEEP-BIT)面向国家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针对能源经济与气候政策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旨在增进对能源、气候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科学认识,并为政府制定能源气候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能源企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为社会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中心近年部分出版物中心近年部分出版物 魏一鸣.碳减排系统工程:理论方法与实践.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魏一鸣,梁巧梅,余碧莹,廖华.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与应用.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廖华,朱跃中.我国能源安全若干问题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刘兰翠,刘丽静.碳减排管理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唐葆君,王璐璐.碳金融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余碧莹.碳减排技术经济管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唐葆君.项目管理能源项目为例.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余碧莹,张俊杰.时间利用行为与低碳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沈萌,魏一鸣.智慧能源.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22.魏一鸣.气候工程管理: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20.中心近年中心近年“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报告报告 总期次总期次 报告题目报告题目 总期次总期次 报告题目报告题目 1“十二五”中国能源和碳排放预测与展望 42 2019 年光伏及风电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2 2011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走势预测 43 经济承压背景下中国能源经济发展与展望 3 2012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44 2020 年光伏及风电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4 我国中长期节能潜力展望 45 砥砺前行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 5 我国省际能源效率指数分析与展望 46 2020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6 2013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47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进展与布局展望 7 2013 年我国电力需求分析与趋势预测 48 2020 年碳市场预测与展望 8 国家能源安全指数分析与展望 49 我国“十四五”能源需求预测与展望 9 中国能源需求预测展望 50 基于行业视角的能源经济指数研究 10 201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51 全球气候保护评估报告 11 我国区域能源贫困指数 52 全球气候治理策略及中国碳中和路径展望 12 国家能源安全分析与展望 53 新能源汽车产业 2020 年度回顾与未来展望 13 经济“新常态”下的中国能源展望 54 碳中和背景下煤炭制氢的低碳发展 14 2015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55 2021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15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展望 56 中国省际能源效率指数(2010-2018)16 我国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潜在收益展望 57 后疫情时代中国能源经济指数变化趋势 17“十三五”及 2030 年能源经济展望 58 电力中断对供应链网络的影响 18 能源需求预测误差历史回顾与启示 59 2022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19 2016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60 全国碳中和目标下各省碳达峰路径展望 20 2016 年石油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61 迈向碳中和的电力行业 CCUS 发展行动 21 海外油气资源国投资风险评价指数 62 中国碳市场回顾与展望(2022)22“十三五”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63 全球变暖对我国劳动力健康影响评估 23“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对工业部门减排成本的影响 64 中国上市公司碳减排行动指数研究报告 24“供给侧改革”背景下中国能源经济形势展望 65 2022 年中国能源经济指数研究 25 2017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66 省级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2012-2022 年)26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6 回顾与 2017 展望 67 中国电力部门省际虚拟水流动模式与影响分析 27 我国共享出行节能减排现状及潜力展望 68 2023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28 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现状及发展趋势展望 69 中国碳市场回顾与最优行业纳入顺序展望(2023)29 2017 年我国碳市场预测与展望 70 我国 CCUS 运输管网布局规划与展望 30 新时代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 71 全球变暖下区域经济影响评估 31 2018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72 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能源发展图景 32 2018 年石化产业前景预测与展望 73 2024 年中国能源经济指数研究及展望 33 新能源汽车新时代新征程:2017 回顾及未来展望 74 低碳技术发展产业链风险评估和展望 34 我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处置现状、趋势及对策 75 中国省际能源高质量协同发展测度 35 我国碳交易市场回顾与展望 76 实现碳中和目标的 CCUS 产业发展展望 36 新贸易形势下中国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 77 2024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37 2019 年国际原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78 2024 年成品油价格分析与趋势预测 38 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用能现状与展望 79 2024 年国际天然气市场分析与趋势预测 39 高耗能行业污染的健康效应评估与展望 80 中国碳市场建设成效与展望(2024)40 我国社会公众对雾霾关注的热点与展望 81 中国能源经济形势分析与研判(2024)41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水平分析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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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化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4)前言石化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4)前言近年来,随着对石化行业变票案件的严厉查处,传统变票手段及成品油发票模块上线后衍生的新型变票方式均难以发挥作用,通过变票偷逃消费税的现象逐渐淡化。2023 年 6 月 3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1 号),将大量化工产品纳入到成品油的征收范围之中,使得 2022 年 8 月以来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化工产品消费税争议尘埃落定,而部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仍存在遗留的消费税风险。此外,2023 年以来石化行业税收征管的另一大特征在于加油站专项稽查和对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业务模式的查处,从今年爆发的各类典型案件中也可以洞见,石化行业呈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严查狠打”一以贯之的监管态势,石化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4)是基于华税对石化行业的深入观察以及石化行业涉税刑事、行政案件代理经验的深刻总结而编制的法律研究报告,旨在揭示石化行业涉税刑事、行政案件的处理现状和司法查处趋势,分析石化行业风险高发的业务模式及其演变过程,并提出辩护策略与合规经营建议,以期为石化企业预防和弱化税务风险提供参考。目录一、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查处形势二、2023 年石化行业虚开偷税典型案件观察三、石化行业的主要涉税风险及变迁四、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成果及抗辩要点五、2024 年石化企业税务合规经营专业建议目录一、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查处形势二、2023 年石化行业虚开偷税典型案件观察三、石化行业的主要涉税风险及变迁四、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成果及抗辩要点五、2024 年石化企业税务合规经营专业建议第 1 页 共 49 页一、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查处形势(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持续推进一、2023 年石化行业涉税案件查处形势(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持续推进2018 年 8 月以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于 2021 年 10 月底圆满收官,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44 万户,挽回税收损失 909 亿元,并构建常态长效打击机制。2020 年 3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上发表了题为深入落细“四力”重点要求 有序推进税收全面工作的讲话,首次提出严打“三假”的概念。王军指出,要在继续加强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合作,严厉打击“假企业”“假出口”的同时,严厉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假申报”行为。2021 年 10 月 28 日,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总结暨常态化打击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在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四部门专项打击的基础上,新增最高人民检察院、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并将打击“三假”和虚开骗税常态化,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各项工作。2023 年 7 月 3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将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到常态化打击“三假”的第 2 页 共 49 页队伍中来。会议还指出,自 2021 年 10 月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各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 5 月底,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27 万户,认定虚开发票 1048.15 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 117.8 亿元,其中,2023 年 1-5 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 6.5 万户,认定虚开发票 184.62 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 44.59 亿元。同时,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2022年共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7813 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合计 155 亿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在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打击、以打促治的基础上,七部门仍特别强调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精准打击行业性、区域性重大案件和职业化犯罪团伙,精准打击主犯、累犯和内外勾结犯罪分子。石化企业、煤化工企业进行的石化产品及成品油的购销、生产、加工等经营业务交易量庞大,成为“三假”重点监管对象,一旦出现资金流水异常、税负成本低、两头在外、票货分离等异常现象就会引发税警联合查处。此外,打击“三假”行动不再局限于空壳公司暴力虚开,有实体经营的石化企业参与到虚开变票案件也会受到查处。(二)“智慧税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1、“金税四期”推广上线(二)“智慧税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1、“金税四期”推广上线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到 2023 年,税务执法体系要完成“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税务监管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因此,作为“金税三期”的结构性升级版,“金税四期”将助力税务执法和监管更具科学性、精准性、智慧性。“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合并统一,对全部税种、全部税务局、全部税务系统业务流程全面覆盖,数据信息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2022 年 9 月22 日,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的发言指出,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开发“金税四期”(智慧税务),今年年底将基本开发完成。“金税四期”将整合税收业务与非税业务,实现对各部委、人民银行涉税信息全覆盖,开发纳税人综合画像功能,实现分类精准监管。可以说,金税四期第 3 页 共 49 页上线后的“以数治税”,其前提条件是在对产品信息、物流信息、银行系统充分并网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会让虚开发票彻底消失。2、“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逐级落地2、“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逐级落地2021 年 3 月 24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着力建设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指出,要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 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 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提出“全面推进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要求。2021 年 12 月,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开始,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成。2021 年 12 月 1 日,广州市、佛山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呼和浩特市和上海市开展数电发票试点工作。2022 年先后在四川、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份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2022 年 6 月 21 日,上海市、广东省、内蒙古将数电发票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2023 年 11 月 29 日,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试点公告)及其解读,确定将第 4 页 共 49 页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正式启动数电票开票试点,数电票试点工作已完成全国省级覆盖。数电票将发挥其便利性、数字化优势,吸引更多纳税人抛弃传统税控发票应用,迈入“以数治税”新时代。从上海市的试点经验来看,数电票与当前电子发票管理存在较大区别:(1)从管理方式来看,电子发票需要进行票种核定、需要进行税控设备申领、需要进行发票领用;而数电票无需上述程序。(2)从实名制要求来看,电子发票出现风险只能锁定到税控盘;而数电票登录账号需要刷脸认证,发票出现风险可直接锁定到开票人。(3)从发票开票限制来看,电子发票只能在给定份数和限额内开具发票;而数电票采用“授信制”,纳税人可在给定的总额度内开具任意额度与任意份数的发票。(4)从监管环节来看,电子发票侧重于事后监控,在开票环节缺少高效的监控手段;而数电票强化事中监控,使用大数据对开票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开票行为存在风险的可能触发三类预警:一是红色预警,纳税人不能继续开票,只能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二是黄色、蓝色预警,自动提示虚开风险并触发刷脸认证,完成刷脸认证后,可继续开票;三是单张大额提示提醒,首次开票额度大于发票额度的 50%,且开票金额大于 50 万,会触发大额发票提醒。若继续开票,则向网格员发送风险提醒。3、深化税收大数据部门协作3、深化税收大数据部门协作通过强化税收大数据治理与多部门跨区域联动协作,石化企业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爆发形势深刻加剧。石化企业与发票相关的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信息透明化,纳税信息不对称的格局根本改变,变票等相关问题业务的涉税风险潜伏期迅速缩减,税务风险向刑事风险的转化率急剧升高甚至成为必然,石化企业应对涉税刑事风险的回旋余地大大减少,应对税务稽查的同时往往还要应对公安侦查,公安税务异地协查数量大大增加,涉税风险向涉税刑事责任演变不断加剧。(三)11 号公告扩大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三)11 号公告扩大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2022 年 8 月,国务院督导组从各地税务机关抽调干部,携石化专家对陕西、山西、内蒙古、新疆等地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入场调查。其中,针对石油化工企业主要调查了其稳定轻烃、异辛烷、环烷烃和混合烷烃、各类汽油组分第 5 页 共 49 页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针对煤化工企业则是围绕各类煤化油、煤焦油、汽柴油组分等产品类型进行调查。到 2023 年 4 月底,督查基本结束,超 280 家企业被查,多种化工产品被征收消费税。2023 年 6 月 3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1 号),对 2022 年 8月国务院部署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的化工产品消费税争议作出了回应。根据11 号公告,17 类化工产品将列入成品油税目,等同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同时 11号公告将 17 类产品进一步划分为三大类,分别按汽油、溶剂油和石脑油的子税目征税。需要注意的是,11 号公告援引的征税依据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 号),该文件主要对成品油 7 大子税目的具体范围作出了解释。换言之,11 号公告的内容是明确此 17 类产品符合成品油子税目的定义,属于财税2008167 号规定的成品油范围,本质上看是扩大了财税2008167 号确定的成品油的征税范围。1、财税2008167 号文规定的汽油征税范围系“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 66 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 0.013 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而 11号公告将上列规定未提及的“烷基化油(异辛烷)”纳入汽油征税范围。2、财税2008167 号文规定的石脑油征税范围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包括“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 VGO 和常压柴油 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第 6 页 共 49 页油、芳烃抽余油”。11 号公告将财税2008167 号文未提及的“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纳入石脑油征税范围。3、财税2008167 号文未列举具体的溶剂油征税产品,11 号公告将“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 号、7 号、10 号、15 号、22 号、32 号、46 号)”纳入溶剂油征税范围。11 号公告发布后,相关化工产品贸易企业也会受到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公告,成品油发票只能在成品油发票模块中开具,17 类化工产品被定性为成品油后,相关贸易企业也应当开启成品油发票模块,否则将无法在成品油模块中开具 17 类化工产品品名的发票,失去市场竞争力。(四)加油站专项税务稽查强势来袭(四)加油站专项税务稽查强势来袭2023 年 3 月 7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做最高检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一些不法加油站、黑加油点购销“非标油”,隐匿收入、偷逃税款、危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依然是税检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随着税收征管水平显著提升,税务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在这一背景下,2023年以来成品油领域“严查狠打”的监管态势有增无减。1、税检联合开展成品油涉税专项监督1、税检联合开展成品油涉税专项监督2022 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数字检察工作,通过构建和应用 7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数字检察实践呈现“一子落而全盘活”的态势。其中,北京市检察院利用空天信息技术,研发了成品油涉税法律监督数据模型,开展北京市成品油行业涉税专项监督工作,该模型将成品油运输车辆轨迹、运输油量与成品油经营企业缴税油量进行大数据比对,从而发现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如实第 7 页 共 49 页申报缴税油量线索,切实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力度。2022 年 8 月 9 日,专案组和朝阳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对 A 加油站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期间,检察官和朝阳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其讲明政策、释明后果,强调纳税主体依法纳税的法律义务,并将掌握的海量数据资料和证据材料一一展示。据了解,这是模型试用专项工作中全市第一家补缴税款的加油站。实践中,除了北京几个基层试点检察院外,截至目前,该模型已经实现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全覆盖应用。经统计,北京市检察机关通过该模型,以法治约谈方式已督促 133家加油站主动补缴税款等超过 1.98 亿元。2、多地、多种形式开展加油机专项检查2、多地、多种形式开展加油机专项检查2023 年 2 月,徐州日报发布新闻:多部门联合执法为促进我市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市税务局主动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由徐州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税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交通、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加油站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税务局与商务、市场监管联合,按照县区组织全市加油站开展集体约谈,发放调查表,辅导加油站开展全面检查,在规定期限内,561 户加油站稽查入库税款 3.6 亿元。据统计,2019 年以来,共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 50 余户,查补各项税费 2 亿余元;其中 2022 年检查 11 户,查补税费 8070余万元。2023 年 3 月 16 日,湖北黄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根据事先掌握的证据联合当地质检、市场监督管理和计量部门对加油站开展统一清查行动,发现黄冈境内的黄州、浠水、麻城三地有多家加油站购买了用于加油作弊、偷逃税收的作弊芯片,现场查获 7 家存在严重犯罪问题的加油站。目前,黄冈警方已依法查封存在严重问题的加油站,加油站相关人员被调查,市局网安支队已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侦办。此次行动全市已刑事拘留 7 人,关停有问题的加油站 7 家,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第 8 页 共 49 页2023 年 4 月,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对拱墅区焦家村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加油机铅封是否完整,加油枪计量是否准确,并查看了诚信计量承诺公示、计量管理制度、加油机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台账,询问考查专(兼)职计量人员相关计量知识。据了解,专项行动将持续至 2023 年 12月底,严厉打击燃油加油机计量违法行为。2023 年 6 月 19 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查看加油机是否有作弊、偷换计量装置主板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加油站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偷换计量装置主板和计量芯片等计量违法行为。3、全国多地开始试点推广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3、全国多地开始试点推广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2022 年 1 月 1 日湖北省襄阳市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全面启用以来,全市第 9 页 共 49 页181 家社会加油站 570 台加油机以及所有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的数据采集设备与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完毕,相关数据实时传输至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上。成品油综合监管云平台是集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监管、预警应急安全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它应用“互联网 物联网”模式,借助远程实时数据采集技术,采用云计算、云储存、边缘计算等手段,一方面通过税控数据采集器实时监控和采集加油机加油量、加油金额、加油时间等信息,并对异常情况预警提醒;另一方面通过实时监控加油站内所有场景,AI 智能分析抓取异常信息,并在“云平台”预警提醒。4、2023 年各地查处加油站偷税案件统计4、2023 年各地查处加油站偷税案件统计2021 年以来,各地始终保持对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精准监管与严厉打击。经查询各省级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2023 年各地共对 633 起加油站偷税案件作出处罚。从案件分布看,云南省、广东省和山西省为多发地区。(五)刑事合规改革向法院系统延伸(五)刑事合规改革向法院系统延伸2022 年 4 月以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在全国范第 10 页 共 49 页围内铺开,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3 年 3 月 23 日,履新不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人民法院“可以研究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充分利用当地已构建起的第三方合规监管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规制、纠正”。在成品油行业涉税违法犯罪中,尤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而涉案金额通常较大,刑罚较为严重,量刑辩护很难有效降低刑期,因而过去针对大型涉税犯罪主要以无罪、轻罪辩护为主。刑事合规改革推向全国后,为涉税犯罪量刑辩护提供了抓手,未来对于实体企业涉税犯罪,通过合规整改配合量刑辩护,将成为刑事辩护工作的一大趋势。二、2023 年石化行业虚开偷税典型案件观察(一)传统石化变票典型案件二、2023 年石化行业虚开偷税典型案件观察(一)传统石化变票典型案件1、江苏沥青变燃料油定性偷税案、江苏沥青变燃料油定性偷税案2016 年 12 月2018 年 2 月,某石化公司接受燃料油总吨数合计 221 万吨,沥青等非消费税应税项目总吨数合计 42 万吨,开具燃料油总吨数合计 255 万吨,沥青 711.34 吨。该石化公司采取将购进发票上列明的沥青等在对外销售开具发票时变换为燃料油,数量 34 万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的燃料油 1 吨=1015 升换算,计 34510 万升,少申报消费税 4 亿余元。第 11 页 共 49 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2 年第 5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40 号)第三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拟对该公司少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4 亿余元处少缴税款 6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 2.5 亿元。2、全国首例利用黑客技术手段虚开专票案、全国首例利用黑客技术手段虚开专票案2020 年 5 月,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税务部门移送线索:鞍山海城市某有限公司涉嫌暴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巨大。2021 年 7 月 28 日,该案被公安部确定为督办案件。经查,2020 年 2 月以来,海城市某有限公司经营者伙同他人,利用公司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公司经营者通过关系,结识了山东省东营籍从事售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马某,试图通过马某寻找技术黑客,对公司虚增进项库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达到获利的目的。马某几经辗转,联系到河南籍“黑客”技术人员何某华,随后,他不断利用黑客技术先后向该公司刷入 10 万吨成品油库存,并通过其他团伙成员,以每吨成品油获利 200 元或 300 元不等的价格,虚开给山东、黑龙江等省的多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从中非法大肆获利。第 12 页 共 49 页2023 年 2 月下旬,以何某华为首的利用黑客技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已经依法判决,何某华被判有期徒刑 12 年,13 名团伙主要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刑罚,其他成员也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目前,经公安部指挥协调,全国 11 省 25 市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收网打击,相关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3、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22 年 10 月,奈曼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稽查局和上级公安机关转发线索,奈曼辖区有 4 家运输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历时 5 个月,专案组民警通过对海量信息抽丝剥茧,初步掌握了该团伙的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关键证据,初步查清了团伙的人员构成、运转模式、组织架构等情况。目前,涉案的 5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现已查明,4 家涉案公司在无实际业务、无实际办公场所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从中违法获利。采取开具进项为原料油、粗白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变换为货物运输品名后,向外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1102 份,价税合计 1.13亿元,抵扣税款数额 921 万余元,给国家造成损失 747 万余元。4、石化企业过票、变票环开改判虚开发票罪4、石化企业过票、变票环开改判虚开发票罪第 13 页 共 49 页B 公司是一家炼化企业,C 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甲某和乙某分别为 B 公司和 C 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其中,甲某为 B 公司所属集团公司的高管,同时控制 A公司,乙某通过丙某还实际控制 D 公司。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 月,甲某为集团子公司 B 公司逃避缴纳消费税,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情况下,通过集团隶属公司 A 公司与乙某控制的 C 公司、D 公司等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期间,甲某指示A 公司向 D 公司虚开货物品名为沥青的增值税专用发票,D 公司变更货物品名为燃料油,为 C 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C 公司再向 B 公司虚开货物品名为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公司经过“过票”、“变票”以环开发票方式将品名为沥青的货物 15 万吨,变更为同等吨数品名为燃料油的货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76 份,增值税税款合计 6292 万元,已由 B 公司全额抵扣。发票记载的货物产生消费税税款 1.82 亿元,已由 B 公司全额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 1.82 亿元。案发后,D 公司向公安机关上缴税款 5523 万元。2019 年 4 月 29 日,H 检察院以甲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一审法院提起公诉。2021 年 9 月 30 日,一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以甲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宣判后,甲某以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量刑畸重,其有坦白情节为理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B 公司系炼化企业,虽然 B 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实施了以虚构交易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其采用“环开”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票”、“变票”后流转回炼化企业,没有以抵扣增值税税款方式骗税,其行为客观上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收损失,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23 年 11 月 27 日,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甲某构成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二)化工产品消费税征收典型案件(二)化工产品消费税征收典型案件1、11 号公告出台前某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被视同石脑油征税号公告出台前某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被视同石脑油征税A 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 50 亿元,是大型煤炭开采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煤炭开采和销售。2020 年初,A 公司上线新生产线,利用煤炭等原材料加工生产轻质煤焦油、煤沥青等煤化工产品。2021 年底,A 公司在完善生产流程和产品研发基础上,开始大规模投产两化工产品。第 14 页 共 49 页2021 年 9 月 17 日,主管税务机关向 A 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认为A 公司生产的轻质煤焦油 1#应当视同石脑油缴纳消费税,轻质煤焦油 2#应当按照柴油缴纳消费税,煤沥青视同燃料油缴纳消费税,要求 A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30 日前办理消费税税(费)种认定,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2023 年 1 月 12 日,主管税务机关再次向 A 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对 A 公司所属期为 2022年 11 月的轻质煤焦油 1#、轻质煤焦油 2#认定为应税产品,分别按照石脑油、柴油核定应纳消费税应纳税额为 5055 万元,要求 A 公司限期缴纳消费税和滞纳金。2、11 号公告出台后某企业生产混合烷烃、环烷烃被要求缴纳消费税号公告出台后某企业生产混合烷烃、环烷烃被要求缴纳消费税2016 年,B 公司为提高煤气等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和延伸副产品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经过广泛调研,从某设计院引进高温煤焦油馏份加氢技术,生产混合烷烃、环烷烃。2023 年 5 月 29,B 公司接到 C 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 B 公司在 5 个工作日内申请成品油生产企业认定。11 号公告出台后,B 公司 7 月 1 日起生产相关产品需缴纳消费税。(三)加油站偷逃税典型案件(三)加油站偷逃税典型案件2023 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共公布 87 起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有 8 起案件涉及加油站偷税。1、湖南省益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湖南省益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湖南省益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依法查处了桃江县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在出租经营期间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764.78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款,对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 1.5 倍罚款,并将该加油站涉嫌税收违法犯第 15 页 共 49 页罪的线索问题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唐某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等数罪并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近期,浙江省台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临海市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隐瞒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税 504.26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13.06 万元。3、河北省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河北省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近期,河北省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献县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364.08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687.25 万元。第 16 页 共 49 页4、河南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河南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近期,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尉氏县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篡改加油机主板芯片、安装作弊软件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247.72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共计 526.36 万元。5、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近期,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慈溪市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将第三方平台支付的部分优惠收入以“其他应付款”挂账等形式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128.56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增值税等税费 128.56 万元和相应滞纳金,对偷税行为拟处以 1 倍罚款。6、辽宁省辽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辽宁省辽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第 17 页 共 49 页近期,辽宁省辽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辽阳市某加油站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207.45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357.91 万元。7、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近期,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胶州市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收款平台和个人账户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653.71 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1038.97 万元。8、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偷税案件第 18 页 共 49 页近期,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兴仁市某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删除经营管理软件平台数据、设置“两套账”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 418.09 万元。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831.96 万元。(四)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涉税案件(四)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涉税案件D 公司是一家成品油经销企业,主要从事成品油购销业务。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2 月,D 公司从上游供货商处购进成品油 18.3 万吨,但取得对方开具的化工原料发票。因采购时未取得成品油发票,导致 D 公司的成品油模块中缺少库存,其向下游客户销售成品油时,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合规销售,依法开出成品油发票,D 公司只能联系票源企业取得代开的成品油发票 5000 份,增加其成品油库存。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D 公司向下游用油企业销售成品油 18.1 万吨,并依法向其开具了成品油发票。由于采购环节 D 公司取得了化工原料发票,在销售过程中仅将成品油发票开出,导致账面上留存大量的化工原料发票,为避免成本倒挂,D 公司进一步寻找下游用票企业来承接其化工原料发票,消化化工原料进项。2023 年 2 月,因票源企业涉嫌虚开,D 公司被立案侦查。2023 年 9 月 14日,侦查机关对 D 公司终结侦查并将案件移送公诉机关。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诉机关以 D 公司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第 19 页 共 49 页三、石化行业的主要涉税风险及变迁(一)传统石化变票遗留的虚开、逃税风险三、石化行业的主要涉税风险及变迁(一)传统石化变票遗留的虚开、逃税风险1、四类传统变票交易模式分析1、四类传统变票交易模式分析传统变票交易行为早在 2000 年初即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直到 2015年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其涉税刑事风险全面爆发,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总结来看,传统的变票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类:模式一:用于生产领域虚抵消费税的变票模式一:用于生产领域虚抵消费税的变票炼化企业作为用票企业从原油供货单位采购原油用于生产炼化成品油,但不直接取得原油发票,而是由原油供货商将原油发票开具给过票企业和变票企业,由变票企业将原油发票品名变更为燃料油发票后再开具给炼化企业。炼化企业在采购原油的同时取得燃料油发票,生产加工成品油时就可以虚假抵扣消费税每吨 1,200 余元,从而实现少缴不缴消费税的不法目的。这种变票模式的核心是炼化企业改变原材料采购环节的发票品名,从而变采购原材料为采购成品油,利用消费税抵扣制度偷逃消费税款。模式二: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模式二: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主要是指炼化企业生产成品油并对外销售时无需进行消费税的虚抵,而是让变票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后直接配货流通,从而将生产行为掩盖为纯粹的货物购销行为,以实现直接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的目的。在此类变票交易之中,用票企业可以让变票企业在其采购环节变票,也可以让变票企业在其销售环节变票,因此存在以下两种情形。(1)采购环节(变进项票)第 20 页 共 49 页在上图所示的变票交易中,用票企业采购原油用于生产加工汽油,但其并不直接取得原油发票,而是将原油发票提供给过票企业和变票企业,让变票企业变更品名为汽油后再开具给用票企业。用票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把“采购原油并生产销售汽油”的生产行为变更为“采购汽油销售汽油”的购销行为,从而规避触发消费税纳税义务,实现偷逃消费税的不法目的。(2)销售环节(变销项票)在上图所示的变票交易中,用票企业采购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加工汽油,虽直接取得化工原料发票但并不直接对外开具汽油发票,而是对外开具化工原料发票给过票企业和变票企业,让变票企业变更品名为汽油后再开具给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再配上汽油货物对外开票销售。用票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把“采购化工原料并生产销售汽油”的生产行为变更为“采购化工原料销售化工原料”的购销行为,从而规避触发消费税纳税义务,实现偷逃消费税的不法目的。模式三:调油商变票模式三:调油商变票调油商变票模式通常表现为不具有生产炼化资质的调油商购进成品油组分,通过租用油罐实施物理调和的方式将组分油调和为成品油,并通过变票企业变票提供的成品油发票配货对外销售。其变票原理与用于流通领域的变票模式类似。第 21 页 共 49 页模式四:脱离实货的变票模式四:脱离实货的变票如下图所示,脱离实货的变票模式是指卖票人无需从用票企业处获取变票所需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而是从一些实体企业或空壳公司购进各种品名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虚构进项税额,再将这些发票品名变更成成品油发票后对外虚开出售牟利。可以看到,完全脱离实货的变票模式与前三种变票模式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发票与实际货物流转出现完全的偏离。从实质上讲,变票行为系通过对消费税的“策划”,取得成品油发票,配票销售或抵扣税款,从而实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变票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因为只要发生正常的生产行为,进销项品名就会发生变化,无论原油、化工原料、成品油,增值税税率均为 13%,变票行为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而上述交易模式违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其通过使生产第 22 页 共 49 页环节与变名环节脱节,隐瞒生产偷逃了消费税。从 2015 年到 2016 年,总局共筛选了三批千余家企业列入消费税风险纳税户并发送到各省税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都实施了大量的变票行为但都没有申报缴纳消费税。总局下发名单的初衷是为了让各地税局查补消费税,地方上逐渐把这类案件演化为了虚开案件。时间上又恰逢税警联合办案机制不断深入,消费税问题又牵动国家审计部门的深度介入,加之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和公安部百城会战等一系列行动的影响,亦真亦假的所谓“部督”案件如雨后春笋,导致此类案件按照虚开处理态势愈演愈烈,难以收场。2、成品油模块上线后新型变票模式的涉税风险2、成品油模块上线后新型变票模式的涉税风险为了从根本上防止石化贸易企业的变票行为,2018 年 1 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于 2018 年 3 月正式上线成品油发票模块系统。如果说金税三期为石化行业变票敲响了警钟,那么成品油发票模块的影响几近丧钟。成品油发票模块对贸易企业和生产企业使用成品油发票作出了重大限制和规范。对贸易企业而言是以进限出,即模块内有多少成品油库存,才能在模块中开出多少成品油发票,从而实现限制贸易企业恣意变名。对炼化企业而言是抵扣限制,即模块内有多少成品油库存,才能抵扣多少消费税,但是对炼化企业没有变名限制。然而,成品油市场垄断的根本问题还将长期存在,炼化企业的削减成本需求始终存在,基于此,石化行业的发票违法犯罪就不会消失,并出现了诸多新型变票模式。(1)利用历史遗留虚假库存对外开票历史遗留库存有限,开完即止,变票模式不可持续,且取得此类发票的事后风险极高。(2)伪造成品油海关进口缴款书虚增库存开票税警关银联合办案的背景下,海关和税务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很容易被发现。(3)挂靠生产企业欠税开票第 23 页 共 49 页生产企业开票不受限制,但这种模式下进销项品名变更,应当视同生产缴纳消费税,企业只能欠税开票,短时间后因无力承担消费税税负便有可能走逃失联,因此取得此类发票的事后风险极高。(4)委外加工欠税开票用票企业转移加工环节,利用变票地和加工地税务机关沟通不畅、税务机关对委托加工消费税征管业务不熟练逃避消费税(按税法规定,加工企业有代收代缴义务)。此种交易行为必然会引发变票方税务系统消费税纳税风险预警,从而引发税警联查爆发虚开风险。(5)利用成品油发票红冲时间差对外开票从空壳企业取得进项后立即开出销项,空壳企业再作红冲处理,此时开出的销项票属于失控发票,已经不可抵扣,开票方利用受票方取得发票下月抵扣的时间差,短暂开票后走逃失联。(6)加油站富余发票回流炼化企业加油站作为石油化工链条的终端,向个体消费者、司机等销售成品油时,很多情形下不需要开具发票,这就使得加油站普遍有富余的进项发票。一些炼化企业与加油站开展“合作”,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取得加油站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践中,为了掩饰发票来源,通常还会在其中加入诸多过票企业。(7)利用黑客技术篡改系统暴力开票修改库存限制,实现不受控开票。(8)与税务人员里应外合操纵模块开票第 24 页 共 49 页税务人员将系统中的贸易企业修改为生产企业。可以看到,传统的变票交易可以在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前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方式延续其生命周期,而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的成品油发票模块彻底改变了税企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上述所列全部的新型变票方式均可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金税三期系统识别预警,从而进入到税务稽查和税警联查视野,因此成品油发票模块上线之后的各类变票类型普遍生命周期不长,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查出。取得这些发票的企业的涉税风险乃至刑事风险的爆发速度大大加快。此外,石化企业的变票虚开行为演化出一系列增值税利益驱动下的变票交易模式,主要表现为企业账外经营留存了化工原料、成品油的进项库存,再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将富余的化工发票、成品油发票转变为具有一定合理性品名的发票再对外非法虚开销售,变更品名后的发票通常会进入到制造业、物流运输等行业领域。3、变票交易中各方面临的涉税风险变票交易中各方面临的涉税风险(1)变票方消费税风险:消费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47 号公告),石化贸易企业将消费税非应税品以消费税应税品对外销售的,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因此,具体实施变名的石化贸易企业,可能面临被征收消费税、加收滞纳金乃至偷税罚款的风险。虚开风险:虚开风险:品名变更的行为往往会被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定为不存在真实的货物购销交易,从而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名,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2)过票方增值税进项转出风险:增值税进项转出风险:过票方又可分为变票企业上游和下游,由于变票企业极可能认定为虚开,变票企业下游过票方收到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作进项转出的风险更大。下游过票方越靠近变票企业的,越容易产生进项转出的风险。第 25 页 共 49 页虚开风险:虚开风险:过票企业在整个交易链条中的作用是协助变票。通常过票方在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个环节没有发生变名,但仍面临着较大的税法责任,主要是可能被认定为不存在真实货物购销交易,从而被追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不过,对过票方而言,其税法责任风险的产生取决于具体实施变名的企业的税务风险是否爆发。(3)用票方消费税风险:消费税风险:第一,如果用票方自身发生了生产加工炼化行为,引发消费税纳税义务,但由于发票品名变更,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被转嫁到了变票方,从而隐匿了其生产行为和该环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一旦变票方涉税风险爆发,将极大可能引致该风险的爆发。第二,由于炼化企业可以抵扣原料已含消费税税款,因此绝大多数用票方在取得由贸易公司变更而来的成品油发票后均进行了消费税抵扣的纳税申报,但所抵扣的税款实际上并没有被变票方予以缴纳,即用票方所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实际上是未经缴纳入库的税款,存在被追回的风险。一旦变票方涉税风险爆发,将极大可能引致该风险的爆发。虚开风险:虚开风险:尽管炼化企业发票品名未发生变更,但可能被认定为实际采购货物与发票不符,仍然存在虚开风险。一旦变票方涉税风险爆发,将极大可能引致该风险的爆发。(二)11 号公告出台后的消费税纳税调整风险(二)11 号公告出台后的消费税纳税调整风险2023 年 6 月 3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第 11 号公告,不少化工产品被纳入到成品油的消费税征税范围之中,不可避免地将提高相关化工产品的税负成本,并最终随着商品流转以增加产品售价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由于这些化工产品中的部分产品(如异辛烷、混合芳烃)通过简单调和可得到汽柴油,长期以来一直是作为成品油的“平替”而在消费市场中广受青睐,开征消费税将使部分可替代产品丧失价格优势,原生产相关化工产品的企业也可能因税负增加而停止生产,从而引发产业链洗牌。1、6 月 30 日之后销售 17 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申报缴纳消费税1、6 月 30 日之后销售 17 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第 26 页 共 49 页按照 11 号公告第五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6 月 30 日之后销售17 类产品的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应按照如下方法判断:(1)企业在 6 月 30 日当日无 17 类产品库存,6 月 30 日之后生产 17类产品形成库存,并在 6 月 30 日之后销售产品的,应当按各月实现的销售数量申报缴纳消费税。(2)企业在 6 月 30 日当日有 17 类产品库存,6 月 30 日之后不再生产,并在 6 月 30 日之后销售库存产品的,应当按各月实现的销售数量申报缴纳消费税。(3)企业在 6 月 30 日当日有 17 类产品库存,6 月 30 日之后继续生产17 类产品形成新库存,并在 6 月 30 日之后销售产品的,不论销售的是旧库存还是新库存,均应当按各月实现的销售数量申报缴纳消费税。由此可见,成品油消费税的征管逻辑是以生产行为定义务,以销售数量定税额。即便企业生产 17 类产品并形成库存的时间在 6 月 30 日之前,只要销售行为发生在 6 月 30 日之后,就会产生消费税纳税义务。2、国务院消费税专项督查行动遗留法律风险2、国务院消费税专项督查行动遗留法律风险11 号公告与视同石脑油征税的政策体系并不矛盾,因此,专项督查行动中,部分税务机关依照视同石脑油征税政策对化工产品作纳税调整,这一遗留法律风险不会因新政发布而自动消除,企业面临的风险仍需要结合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总的来说,企业的风险情形包括以下三种:(1)已经就生产行为全额缴纳消费税的,不存在遗留法律风险例如,某煤化工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2022 年 12 月,税务机关作出 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缴纳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消费税。企业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税款和滞纳金。如果企业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论企业选择于 2022 年 12 月后停产,还是此后继续生产销售,并在 2023年 1 月之后按月申报缴纳消费税,由于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全额缴纳税款,基本无重大法律风险。第 27 页 共 49 页(2)未就生产行为全额缴纳消费税的,仅一种情形不存在遗留法律风险即某煤化工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税务机关于 2023 年 6 月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按月申报消费税。如果企业于 2023 年 6 月停产,由于 2023 年 7 月以后,企业不再生产,不存在纳税义务和法律风险。对于 2023 年 6 月以前的生产行为,由于税务机关未要求补税,且根据新政要求不再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法律风险。(3)未就生产行为全额缴纳消费税的,三种情形存在遗留法律风险在下述情形中,国务院消费税专项督查行动遗留的法律风险仍存在。其一,某煤化工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2022 年 12 月,税务机关作出 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缴纳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消费税。企业于 2022年 12 月停产,一直未补缴消费税,或只补缴了部分消费税,剩余税款挂账。由于企业无力补缴税款,作挂账处理,形成了欠税,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地向企业追缴欠税,并加收滞纳金。企业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经催告后,可以扣划企业存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企业商品、货物、财产,用于抵缴欠税,还可以对企业处以 0.5到 5 倍罚款。其二,某煤化工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2022 年 12 月,税务机关作出 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月申报消费税。企业继续生产销售,但未申报 2023 年 1 月以后的消费税。在此情形下,税务机关可以责令企业限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企业拒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启动税务检查,以经通知申报拒不申报为由定性企业偷税,对企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 0.5 倍到 5 倍罚款。企业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10 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 10%以上的,还可能被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其三,某煤化工企业生产轻质煤焦油。2022 年 12 月,税务机关作出 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缴纳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消费税。企业继续生产销售,未补缴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消费税,也未申报 2023 年 1 月以后的消费税。在此种情形下,企业在新政策下负有消费税纳税义务,企业第 28 页 共 49 页受到查处而不采取任何应对措施,对于其 2022 年 8 月至 12 月的欠税,应适用上述第一种情形的全部法律责任;对于其 2023 年 1 月以后的不申报行为,应适用上述第二种情形的全部法律责任。(三)专项税务稽查下的加油站偷逃税风险(三)专项税务稽查下的加油站偷逃税风险随着成品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密集开展,税务监管插上税收大数据的“翅膀”更加“无孔不入”,加油站企图通过“体外循环”等方式脱离发票监管,偷逃税款将难以实现。1、未开票收入未及时确认收入1、未开票收入未及时确认收入因加油站对接终端消费者,无票销售的情况十分普遍。通常情况下,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加油站应当在月末统计无票销售收入,并在次月申报期内对无票销售收入进行申报。但是加油站采取资金体外循环等手段,不及时将无票销售部分如实计入当期收入,可能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款,引起补缴税款、滞纳金的责任,账外经营作为典型的偷税行为,还将承担 50%到 5 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事实上,销项不开发票、私户收款会导致企业库存虚高,且无法抵扣进项税。而随着税收征管能力的加强,油品交易存在大量单据,私户交易越来越无法逃避税务监管,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行业水平,也极易发现加油站经营情况异常,从而主动进行税务检查,上述风险极易被发现。2、违反税控加油机的使用规定2、违反税控加油机的使用规定加油站在日常经营中采取装油设备销售油品等机外售油方式,或通过切断电源、安装作弊设备等手段阻止加油机税控装置上传数据,导致进销存数据失真。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偷税故意,一旦被发现不止将承担偷税责任,还将承担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责任。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视纳税人情节轻重,将使其承担两千元以下或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还构成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第 29 页 共 49 页者造成损失的,主管部门可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其违法所得,甚至并处罚款。从刑事风险上讲,加油站的加油机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不仅可能构成逃税罪,还有可能被追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诈骗罪等的刑事责任。(四)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业务的虚开风险(四)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业务的虚开风险1、成品油贸易企业新型调油模式1、成品油贸易企业新型调油模式在该模式中,成品油贸易企业从组分油供应商处购进组分油货物,并取得化工原料发票,再向成品油仓储企业租赁油罐用来调和成品油。为将成品油合规向下游用油企业销售,成品油贸易企业亟需取得成品油发票,增加其成品油库存。而成品油票源企业在向加油站等没有进项发票需求的主体销售成品油时,不开具发票,留存了大量成品油进项发票,于是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将发票开具给成品油贸易企业。成品油贸易企业增加库存后在销售环节向下游用油企业开出成品油发票。为避免成本倒挂,成品油贸易企业进一步将其取得的化工原料发票向用票企业虚开,从而消化其化工原料进项。在该模式中,成品油贸易企业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1)票货分离如前所述,上游成品油票源企业之所以能够开出大量成品油发票,一方面是其本身存在票源不合规的风险,具体可能表现为将非成品油发票变名为成品油发票、利用黑客等技术手段篡改税务系统,增加成品油进项库存、将富余的成品油发票对外开出后,次月作红字冲销、伪造委托加工业第 30 页 共 49 页务,开出成品油发票和伪造、变造成品油海关进口缴款书虚增库存等不同形式。另一方面是上游成品油票源企业采用票货分离模式,向加油站等没有进项发票需求的主体销售成品油,将发票开具给成品油贸易企业。由于成品油票源企业与成品油贸易企业之间缺乏真实交易,上游企业开出的发票容易被定性虚开,上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向下游受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函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630 号)第一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贸易企业虚受成品油发票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根据公通字202212 号,虚开税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资金回流在采购环节,成品油贸易企业实际采购业务系从组分油供应商处购进组分油,其与成品油票源企业并无真实交易,仅仅为取得成品油发票。但成品油票源企业开具发票需要配合对公打款,成品油贸易企业向成品油票源企业支付的资金,扣除开票费后必然要循环回到成品油贸易企业控制的账户。在销售环节,成品油贸易企业实际销售业务系向用油企业销售成品油,但其在采购组分油时取得了化工原料发票,部分贸易企业选择将富余的化工原料发票对外虚开出售牟利。因其与下游用票企业无真实交易,其收到下游用票企业对公打款后,需扣除开票费,将剩余资金回流给下游用票企业控制的私户,形成资金回流。根据法发199630 号,成品油贸易企业虚开化工原料发票属于为他人虚开,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也具有虚开的刑事风险。(3)调和行为被定性为生产行为从工艺角度来看,异辛烷、MTBE、混合芳烃、石脑油、二甲苯等组分油不能直接用作车用燃料,但经过简单物理调和即可得到符合国四甚至国五标准的汽油,成品油仓储企业名义上提供仓储服务,但承租油罐的成品第 31 页 共 49 页油贸易企业实质上在从事调油业务。如油罐出租人受到税务调查,则调和汽油行为极可能被定性为成品油生产行为,即贸易企业发生消费税应税行为,如果贸易企业生产成品油未依法申报消费税,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不申报”行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贸易企业经税务机关通知仍不申报的,构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税务机关除有权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外,构成犯罪的,还可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2、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票货分离模式2、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票货分离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由于加油站向个体消费者、司机等销售成品油,不开具发票,也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需求,采购、销售均“体外循环”,而地炼企业销售成品油需开出发票,受票企业有要票的需求,中间人遂将地炼企业、加油站与受票企业衔接起来,加油站通过中间人向地炼企业传递油品采购需求,地炼企业将油品运至加油站,结算时加油站将油款(不含税价)打给中间人私人账户,中间人再在市场上寻求有要票需求的受票企业,将上述油款打给受票企业对公账户,受票企业再加上票点连同油款向地炼企业对公付款,地炼企业再把成品油发票开给受票企业。在此模式中,该交易链条中的各主体都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1)地炼企业在该交易模式中,税务机关可能认定地炼企业存在票货分离行为,将成品油销售给加油站但未开具发票,与受票企业无真实货物交易但向受票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第 32 页 共 49 页不申报/偷税风险:不申报/偷税风险:由于其向加油站销售成品油,既未向其开票,也未确认销售收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构成不申报行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拒不申报的,会转化为偷税。虚开风险:虚开风险:地炼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手段,向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需求的加油站销售成品油,积累了大量富余的进项发票。地炼企业将这些富余票向受票企业开具,主观上有放任受票企业虚抵的故意,客观上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危险,可能被追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责任。(2)加油站加油站在购进成品油时不要求取得成品油发票,在向个体司机等终端消费者销售时也不开票,更不会申报未开票收入,构成账外经营,属于典型的偷税行为,需要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行政责任,甚至还可能引发刑事风险。(3)中间人不申报/偷税风险:不申报/偷税风险:在上述交易模式中,由于加油站支付的货款通过中间人最终流向地炼企业,如中间人被定性为加油站供货人,则相应资金属于中间人取得的未开票收入,中间人未申报缴纳税款的,构成不申报,并可能转化为偷税。虚开风险:虚开风险:由于中间人提供账户用于走账,客观上参与了案涉交易,如其同时帮助地炼企业联络受票企业接受发票,或者帮助受票企业联络地炼企业取得发票的,则其主观上对虚开知情,则属于开票方或受票方的虚开帮助人,极可能被认定为介绍虚开。(4)受票企业虚开风险:虚开风险:如果受票企业无法提供从地炼企业采购货物的证据,无法证明货物流存在,或者取得成品油发票虚增进项后,又对外虚开运输发票或其他品名的发票,由于交易链条中欠缺真实的货物基础,受票企业极易因接受虚开或对外虚开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骗取出口退税:骗取出口退税:如果受票企业取得成品油发票后,在没有真实出口业务的情况下,将发票用于申请出口退税,即其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以假报第 33 页 共 49 页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四、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成果及抗辩要点(一)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成果四、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成果及抗辩要点(一)石化行业涉税案件代理成果自 2017 年石化行业“变票”案件爆发以来,华税律师近年代理了石化企业变票虚开案件近百件,基本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案效果,在石化行业也赢得了较好的口碑,现选择列举五则不同司法程序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案例解析。1、税局移交追究刑责,公安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撤案1、税局移交追究刑责,公安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撤案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陆续成立于 2015 年,联合成立 X 自治区某石油交易中心并从事石化产品经销业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四家涉案公司存在购进环节取得发票所载货物品名与销售环节开出发票所载货物品名不一致的情况。2016 年 X 月,Y 州国税局稽查局以四家涉案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由实施税务稽查,并同时以四家涉案公司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线索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Y 州公安局接到 Y 州国税局稽查局移交的案件后,对四家涉案公司以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决定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四家涉案公司的合同、发票、银行收付款流水等各项交易资料及账簿凭证材料,以及走访调查四家涉案公司的上下游业务单位,认定四家涉案公司在从事石化产品购销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真实的货物购销交易、不存在无货虚开及有货虚开的情形,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过程中仅存在品名变更的问题,并未对国家的增值税税款造成损失,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因而在 2018 年 X 月 XX 日,Y 州公安局向四家涉案公司分别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撤销对四家涉案公司的立案侦查。2、检察院对某石化企业变票涉嫌“虚开”案以不起诉结案2、检察院对某石化企业变票涉嫌“虚开”案以不起诉结案本案涉案的甲公司为石油炼化企业,甲公司在涉案交易中通过拉长交易链条,采取闭环交易的形式,对外开出原油的发票,经过一系列商贸企业的变票、过票,最终取得成品油发票,由此隐瞒生产加工环节,达到偷第 34 页 共 49 页逃消费税的目的。涉案交易模式具体变现为炼厂(甲公司)从原油供应商处购得原油,再将原油卖给 A 贸易企业,对外开具原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 贸易企业将原油销售至 B 贸易企业并开具原油发票,B 贸易企业再将原油以汽油的名义销售至 C 贸易企业,C 贸易企业取得汽油发票后再将货物销售至炼厂,并对炼厂开具汽油发票,整个交易环节货物直接由供应商处运至炼厂,中间环节无货物流。交易模式如下图:本案被不起诉人贾某某为甲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于 2018 年 X 月 XX 日被某省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 2018 年 X 月 XX 日由某市公安局逮捕。本案由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贾某某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 2018 年X 月 XX 日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市检察院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市检察院认为某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贾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贾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3、石化企业“变名销售”,法院判不构成虚开犯罪案3、石化企业“变名销售”,法院判不构成虚开犯罪案A 商贸公司在开展石化产品购销业务过程中存在变更发票品名的情况,即购进非成品油对外销售成品油。由于在 2016 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依托金税三期系统下发了三百余家涉及变名销售的纳税风险户,A 公司赫然在册,遂2017 年初该县公安机关以 A 公司、甲某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施立案侦查。2017 年 X 月 XX 日,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以甲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2017 年 X 月 XX 日,县检察院以甲某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数额巨大向县法院提起公诉。2018 年 X 月 X 日,本案合议庭作出一审判决,针对所指控的变名销售一事作出判词如下:“被告人实施的变名销售行为属于循环虚开,该虚开显然不是以抵扣税额为目的,以虚拟销售事项纳税,第 35 页 共 49 页再以虚拟购进货物抵扣税额,客观上不可能造成国家税额损失。从罪责性相适应的原则分析,如果不加区分行为人的目的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将导致处理结果不公正,偏离了实质正义。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虽然采用了简单罪状,但从立法宗旨和立法体系可以判断,该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的安全,刑事法律关于危害国家税收犯罪的规定均是从保障国家税收不流失这一根本目的出发。因此,被告人实施的变名销售行为并未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依法不构成犯罪”。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被告人甲某未因其实施变名销售行为而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案结果。4、某大宗商贸企业 20 亿虚开大案改判逃税罪结案4、某大宗商贸企业 20 亿虚开大案改判逃税罪结案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某通过中间人联系乙某,以各自实际控制的 A 公司、B 公司从事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品名,虚开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利润的“变票”活动。经查,涉案交易环节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 20 余亿元,通过一系列虚开活动,致使国家消费税损失约 7.8 亿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甲某、乙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该案经审理,法院认为:(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骗抵国家税款的目的。原因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税制改革、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之后出现的新型经济犯罪。与普通发票相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记载经营活动的功能,更具有凭票依法抵扣税款的功能。刑法之所以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规定为犯罪,即在于国家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之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税款的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套取国家税款。该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更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虽然刑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采用的是简单罪状描述,但构成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目的,更符合立法精神,也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就商品流通而言,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没有断裂,增值税税负就会层层转嫁,第 36 页 共 49 页由最终的消费者承担。在大宗商品贸易中,各环节参与者只要按照交易数量、金额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正常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行为就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流失。5、石化企业 76 亿元变票大案以逃税罪结案5、石化企业 76 亿元变票大案以逃税罪结案经公安机关查实: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取暴利,甲某、乙某、丙某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变票虚开犯罪团伙,以甲某、丙某为中心,设定上下游开票环节并控制资金流向,乙某负责变票公司的日常管理。通过 B 公司、C 公司开具品名变更的发票,价税合计 76 亿余元,增值税税额 11 亿元,所开具的发票均用于增值税税款的抵扣,造成了国家增值税税款巨额损失,同时偷逃消费税 29.8 亿元,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经审查,本案公诉机关认定甲某、乙某、丙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变更方式偷逃消费税税款约 29.8 亿元,改以逃税罪追究甲某、乙某、丙某的刑事责任。经审理,该案于 2022 年 X 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本案被告人甲某构成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被告人甲某在前案中通过 Y 公司变更发票品名,帮助炼化企业取得燃料油发票,偷逃消费税 7.79 亿元,被 Y市法院以其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为,被告人甲基于一个犯意,在同一时期以同种手段实施同种逃税犯罪,对其实行数罪并罚不宜超过七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二)石化变票刑事案件辩护要点1、石化变票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二)石化变票刑事案件辩护要点1、石化变票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2015 年 6 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规定,“行为人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主观上并无骗取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未造成国家增值税款损失的,不宜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 年 7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亦明确规定,“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 37 页 共 49 页定性处理”。根据以上规定及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行为人构成该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一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骗抵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故意;二是行为人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 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行为;三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损失的危害后果。那么,如果石化变票行为仅利用票证功能进行虚假的消费税纳税申报,逃避缴纳消费税,则不宜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石化变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本质上系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而非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2、石化变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本质上系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而非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从其诞生即负有特殊使命。1994 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同时实行增值税凭票抵扣制度。一些不法分子采用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进行偷税或者诈骗国家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税制改革,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为了维护新税制的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犯罪活动,1997 年刑法吸收合并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形成现行刑法条文中的第二百零五条。因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入罪的立法目的在于惩治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的行为。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因此,炼化企业购入原油等非应税消费品,生产加工成燃料油等应税消费品,需要依法缴纳消费税。正常的交易模式是:炼化企业从进口商或者国内原油销售企业采购原油,取得原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原油后对油品进行生产加工,产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等成品油对外销售给用油企业,对外开具品名为燃料油等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难以实时监管炼化企业的生产加工情况,遂将对生产行为的监管转化为对进销项发票品名的监管。炼化企业取得原第 38 页 共 49 页油发票,对外开具燃料油等成品油发票的,税务机关即视为炼化企业发生了加工生产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而炼化企业取得原油发票,对外仍然开具原油发票的,或者取得燃料油发票,对外仍然开具燃料油发票的,在账面上则体现为贸易行为,即便其实际上发生了加工生产行为,税务机关也难以有效监测到,不会要求其缴纳消费税。炼化企业为了偷逃消费税,在实际使用原油加工生产成燃料油等成品油的同时,将发票品名变更的环节转嫁给购销链条上的上游企业或下游企业,从而利用税收征管漏洞,规避自身本应承担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因此,石化变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于隐瞒生产环节,逃避消费税纳税义务。然而,石化变票交易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首先,石化变票交易中,在变票环节仅仅发票品名发生了变更,而货物数量、金额等没有改变,与实际油品情况完全相符,能够反映实际油品交易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其次,我国增值税采用进销项抵扣方式纳税,在石化变票交易中,各参与企业均依法申报增值税,下一环节抵扣的进项税,即上一环节缴纳的销项税,油品流通环节产生的全部增值额均分散到各企业予以确认并申报纳税,故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因此,变票交易的目的并不在于虚抵增值税款。3、变票交易的绝大多数非法利益归属和交易主导权不在贸易企业而在炼化企业3、变票交易的绝大多数非法利益归属和交易主导权不在贸易企业而在炼化企业从利益分配来看,变票攫取的消费税利益大部分由炼厂取得。这是因为,石化行业变票本身就是炼化企业主导的为了降低自身消费税成本、实现成品油销售市场价格优势而实施的交易模式。换言之,石化变票的需求来源于炼化企业,没有炼化企业主导,变票将有供无求,无法实现偷逃消费税的目的。因此变票交易能够成行的前提是炼化企业提出需求,贸易企业主要起到变更发票品名、拉长交易链条的协助作用,变票必然是以炼化企业为主导的。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1.2 元/升,燃料油吨升换算公式约为 1 吨=1,015 升,因此使用原油生产 1 吨燃料油,需要缴纳消费税约 1,218 元。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1.2元/升,燃料油吨升换算公式约为 1 吨=1,015 升,因此使用原油生产 1 吨燃料油,需要缴纳消费税约 1,218 元。根据商业惯例,变票企业仅在交易过第 39 页 共 49 页程中赚取 30-100 元/吨的贸易差价,过票企业更是仅赚取 5-10 元/吨的贸易差价。由此可见,炼化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是利益的主要占有者,能够取得最终偷逃的消费税利益的 90%-95%。贸易企业从中获取的非法利益极其有限,过票企业的利益尤为微薄。4、变票交易的税收征管逻辑是“应税欠税偷税”,税法未将其定性为虚开,刑法也不能定性为虚开4、变票交易的税收征管逻辑是“应税欠税偷税”,税法未将其定性为虚开,刑法也不能定性为虚开针对石化行业内通过贸易企业变票偷逃消费税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在 2012 年就已发布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7 号)予以规范,该文第三条规定,“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一)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这一文件明确变票企业负有消费税纳税义务,将品名变更行为视为消费税应税行为,从而将变票链条中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由炼化企业转变为变票企业,堵塞了变票偷逃消费税的漏洞。根据这一文件,变票方即便不具备生产资质,只要其实施了变票行为,进销项发票品名发生改变,也需要依法申报缴纳消费税。考虑到变票企业在交易链条中获益小,无力承担高额消费税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瞄准变票链条中攫取绝大多数非法利益的用票单位,在 2015年又发布了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9 号),该文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外购应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未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将已抵扣的消费税税款,从核实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中冲减”。根据这一文件,如果变票方没有缴纳消费税,取得成品油发票的用票单位将承担补缴消费税的义务。至此,石化变票行为在税法层面已经被全面规制,在变票企业和炼化企业两个环节完全堵塞了石化变票逃避缴纳消费税的漏洞。因此,通过税法即可有效处理石化变票行为,保障国家消费税利益。具体而言:石化变第 40 页 共 49 页票企业取得品名为原油的进项发票,对外开具品名为燃料油的销项发票的,视为发生了成品油生产行为,应当缴纳消费税(应税);如变票企业没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7 号之规定进行消费税纳税申报,则构成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欠税行为,税务机关依职权可通知变票企业限期申报纳税,并可以追究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行政责任(欠税);如变票企业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消费税仍不申报的,则构成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追究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行政责任(偷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因此,税法明确将虚开发票与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发票相并列,没有将变票作为虚开定性处理。根据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入罪举轻以明重,出罪举重以明轻,如某类行为在税法上都不作为虚开予以评价,在刑法更不能定性为虚开。刑法应当尊重、认可税法的定性,即便相关企业拒不承担行政责任,最终涉嫌犯罪的,也不应将该类案件按照虚开犯罪处理。5、逃税罪的核心是“逃”,虚开犯罪的核心是“骗”,两者社会危害性相差巨大,不能以虚开犯罪评价石化变票行为5、逃税罪的核心是“逃”,虚开犯罪的核心是“骗”,两者社会危害性相差巨大,不能以虚开犯罪评价石化变票行为逃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终极立法目的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要保护国家税收,打击严重侵害国家税款的行为,但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行为人虚开税额只要达到 250 万元,其最低法定刑就是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可达无期徒刑,而行为人即使逃税 100 亿元,其最高法定刑也是七年有期徒刑。可见,两罪的法定刑相差悬殊。从税收征管秩序层面看,根据增值税制的设计,其本质是骗取税款,将合法占有的、原已被国家确认并归属于国家的税款进行骗取后非法占有。换言之,增值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基于国家对其信任代收代缴下游承担的税款。虚开骗抵增值税的本质是纳税人代收税款后通过虚增进项方式非法将应代缴的税款据为己有,导致国家虽已确认税款但无法据实征收。其第 41 页 共 49 页原理与“偷盗”、“诈骗”类似,重在一个“骗”字,即将所有权系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非法取得经济利益的正向增长,原归属于国家的税款直接减少。这种行为将在根本上推翻国家征收增值税的机制,对增值税的征管秩序产生毁灭性的危害。而根据消费税不转嫁的征税原理,国家并不会预先对消费税税款进行确认,而是需要纳税人自主如实申报缴纳。换言之,这部分消费税税款国家尚未确认并取得,而是需要纳税人通过纳税申报方式确认债务,再依法向国家履行。其本质上属于国家的“预期税收利益”,而非“既得税收利益”。通过变票虚抵消费税的方式非法减少了其应申报缴纳的税款金额,造成国家预期税收利益的流失,其本质是逃避税收债务。其原理与恶意逃废债类似,系对应将所有权归属于自己的财物用于清偿法定之债的给付义务的逃避,对国家财物的所有权没有任何破坏和影响,而仅仅侵害了国家的债权,重在一个“逃”字。这种行为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虽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但不会危及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根本。因此,虚开罪所打击的犯罪行为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核心是“骗”;逃税罪所打击的犯罪行为是通过各种手段恶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核心是“逃”。正因为两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其法定刑才有较大差异。石化变票行为触犯逃税罪的法益,其社会危害性与逃税罪相匹配,不能以虚开犯罪评价石化变票行为。司法机关不能以税款损失金额为依据,恣意逾越两罪的边界,尤其是不能将虚开犯罪任意扩大适用。否则,将严重违背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严重有违刑法的公平正义。(三)化工产品纳税调整案件抗辩要点(三)化工产品纳税调整案件抗辩要点如前所述,11 号公告的出台并没有彻底解决专项督查行动遗留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在专项督查期间已经收到税务文书的石化企业的遗留风险,公告出台后,其欠税事实也已经形成,为了解决此类问题,相关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以下申辩理由:1、主张 11 号公告不能溯及既往调整1、主张 11 号公告不能溯及既往调整11 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第 42 页 共 49 页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该溯及力条款本身容易产生歧义,未明确已经发生的事项是否系已经进行纳税调整的事项。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来解释,该条规定应当允许纳税人通过变更税务文书来处理其遗留的法律风险或取得退税利益。具体而言,即纳税人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组织专家论证会,提交专家意见、发表陈述申辩意见等方式,提出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变更到 2023 年 7 月 1 日以后,主张以前年度的生产行为不应再进行纳税调整,已经缴纳的税款应当退还给纳税人,从而变更纳税义务、变更税务文书,实现消除消费税遗留风险甚至是取得退税利益的目标。2、阻却视同石脑油征税规则的适用2、阻却视同石脑油征税规则的适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47 号公告、2013 年第 50 号公告,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不应当视同石脑油征税:(1)属于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列明分子式的产品和纳税人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中列名的产品。(2)纳税人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除产品名称注明为“石油产品”外的各明细产品。(3)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相应规定,且纳税人事先取得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予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检验证明。纳税人可以主张其生产的化工产品属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依法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取得符合条件的产品检验证明,从而佐证产品的非应税性,避免适用视同石脑油征税规则。(四)加油站偷逃税案件抗辩要点1、主观上没有偷逃税的故意(四)加油站偷逃税案件抗辩要点1、主观上没有偷逃税的故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措辞,即“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虚假申报”等,偷税的构成须具备主观故意。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国税办函2007513 号、税总函2013196 号、税总函2016274第 43 页 共 49 页号等批复中,也明确“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具有偷税主观故意的,不按偷税处理”。因此,逃税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有故意,即行为人故意制造虚假情况或者掩盖真实情况,使税务机关无法正确核定或者核查其应纳税额或者应缴税额。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故意,而是因为疏忽、误解、无知、误导等原因而少缴了税款,就不能认定为构成逃税罪。2、未经税务行政前置程序而直接追究刑事责任2、未经税务行政前置程序而直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先予行政处罚是逃税罪刑事追诉的前置程序,公安机关在前置程序终结之前以纳税人涉嫌逃税立案侦查,属于逾越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的行为。纳税人不存在因偷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既不补缴税款,又不缴纳滞纳金的行为,亦没有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节,应当认定其不具备刑事追诉条件,不构成逃税罪。3、行为人已按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3、行为人已按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 号)第一条第三款,“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如果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则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纳税人已按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应再追究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实践中,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以房地产等提供纳税担保,应视为已缴清税款,即便纳税人后续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均是行使其合法权利,不影响认定其已经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因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后行使法律救济权利的,也不应以逃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成品油流通领域涉税刑事案件辩护要点(五)成品油流通领域涉税刑事案件辩护要点在成品油贸易企业新型调油模式中,涉税风险集中体现在成品油贸易企业的交易环节,针对这些风险,成品油贸易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第 44 页 共 49 页抗辩:1、采购化工产品取得代开的成品油发票不构成虚开1、采购化工产品取得代开的成品油发票不构成虚开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第 6 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法研201558 号)的相关规定,代开发票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要考察行为客观上是否属于如实代开、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备骗取抵扣税款的目的以及行为客观上是否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贸易企业在有真实采购的情况下,取得由第三方公司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存在多开、错开的现象,依法构成如实代开行为。贸易企业主观上并无虚开骗取抵扣增值税的目的,在采购环节,支付的货款系含增值税进项税的价款,其取得化工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即真实负担的进项税额,尽管发票品名有误,但不影响其抵扣权利。贸易公司对外销售成品油依法开具成品油销项发票,确认销项税额,以取得化工发票的进项税抵扣销售成品油的销项税,抵扣税额没有超过其实际支付货款所含的进项税额,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依法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将化工原料发票调剂给下游受票企业不构成犯罪2、将化工原料发票调剂给下游受票企业不构成犯罪在采购环节,贸易公司取得代开的成品油发票后,客观上导致其产生进项富余,使得账面上出现成本倒挂现象。贸易企业为避免不作任何处理造成多抵扣增值税、多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情况,向下游受票企业开具化工原料发票,并同时确认收入和销项税,从而消除进项发票增加产生的进项税和成本,本质上是借助增值税环环抵扣的原理,将进项税额转移、调剂到下游公司,而不是虚假抵扣进项税额,依法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在成品油流通领域新型票货分离模式中,整个购销链条上的各个交易主体均承担有巨大的涉税风险,各方主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展开抗辩,强化该交易模式的合理性。1、举证证明受票企业与加油站之间的购销关系1、举证证明受票企业与加油站之间的购销关系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地炼企业与运输企业的委托合同、加油站的提油第 45 页 共 49 页单等证据,证明受票企业与加油站之间存在真实的油品交易和委托关系,受票企业从地炼企业超量采购油品后,又委托地炼企业向不需要进项发票的加油站销售。不能简单否定受票企业和加油站之间的购销关系。地炼企业不存在虚开和偷税的故意,偷逃税款实际上是受票企业向加油站销售成品油不申报未开票收入造成的。2、指示交付符合大宗商品贸易的交易习惯2、指示交付符合大宗商品贸易的交易习惯受票企业与加油站之间建立了购销关系,并委托地炼企业代为销售,虽受票企业未从地炼企业实际提走采购的成品油,但基于受票企业与地炼企业之间的委托销售关系,受票企业要求采取“指示交付”的方式由地炼企业将成品油直接交付给加油站,符合大宗商品贸易的交易习惯。3、增值税是价外税,受票企业高买低卖不影响利润3、增值税是价外税,受票企业高买低卖不影响利润在采购环节,受票企业按照含税价从地炼企业购进成品油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在销售环节,受票企业以不含税价向加油站卖出成品油,并通过账外经营等方式不确认销售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在对企业其他业务进行纳税申报时,将成品油进项发票用于抵扣。依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对企业而言,税款没有包含在作为计税依据的价格内。因此,进项税不属于受票企业的成本,受票企业系按照购、销不含税价的差价来计算利润,受票企业取得虚开发票的本质就是为了赚取这一购销差价,这也是其“高买低卖”而仍能获利的根源所在。在这种交易模式中,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是受票企业销售成品油不申报未开票收入所致,而不是因为虚开发票抵扣进项。五、2024 年石化企业税务合规经营专业建议(一)石化企业日常经营税务合规管理1、做好开票方的尽调工作,谨防接受失控发票引发虚开风险五、2024 年石化企业税务合规经营专业建议(一)石化企业日常经营税务合规管理1、做好开票方的尽调工作,谨防接受失控发票引发虚开风险通常情况下,石化行业的产业链较长,各个环节可能涉及不同的供应商,一旦在某一环节中出现虚开、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将给整个购销链条上的交易主体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货物或者服务的购进方都会向卖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以及成本费用列支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石化企业在购销交易中亦是如此,第 46 页 共 49 页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对供应商有无实体经营,有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况重点核查,确保企业能够在实际交易行为中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因上游企业走逃(失联)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引来虚开风险。2、做好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的进销存管理工作2、做好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的进销存管理工作进销存,是企业管理过程中采购(进)入库(存)销售(销)的动态管理过程。进:指询价、采购到入库与付款的过程。销:指报价、销售到出库与收款的过程。存:指出入库之外,包括领料、退货、盘点、损益、借入、借出、调拨等影响库存数量的动作。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而言,进销存管理是从商品的采购(进)到入库(存)到销售(销)的动态管理过程;对于工业企业而言,进销存管理是从原材料的采购(进)到入库(存)领料加工产品入库(存)销售(销)的动态管理过程。石化企业在购销交易中,做好进销存的管理工作,为应对税务及司法机关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指控保留重要证据。3、对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合同、货权转移等原始材料留存备查3、对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合同、货权转移等原始材料留存备查在石化行业变票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书面证据材料就是合同、货权转移凭证、运输单据、出入库单等。司法机关往往抓住交易链条无物理货物流这一点,指控涉案交易为无货交易。然而,在石化行业变票交易过程中,往往一批发票流转都是配有相等数量、金额的货物,鉴于大宗贸易的特性,交易中间环节商贸企业往往没有物理货物流转,出现表面上的“票货分离”,再加之这类商贸企业员工一般都不会去核实货品,大多会作出无货的供述,掉进司法机关“无货虚开”的“圈套”中。因此,企业应当妥善留存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出入库单、仓储租赁合同、过磅单、运输发票、销售清单、记账凭证等资料,有利于佐证交易真实性。4、健全企业发票管理流程,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4、健全企业发票管理流程,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为了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实施生产、批发、零售的全流程税收监控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开具模第 47 页 共 49 页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理论上来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技术上阻断了商贸企业变票的可能性,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公司利用不法手段将商贸公司伪装成生产企业或者通过虚假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方式对外开具成品油发票。为此,企业不仅应规范企业成品油发票管理,按照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开具成品油发票。应当警惕历史成本的“倒查”风险,对于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上线之前的发票,企业应当开展系统的巡查工作,自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支出,或者上、下游企业开具的发票被列为异常凭证时,及时采取进项转出的措施避免税务风险进一步扩大。5、建立健全企业合规部门,将企业风险化解在前端5、建立健全企业合规部门,将企业风险化解在前端有条件的石化企业应组建内部合规风控部门,做到重大交易事项均有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并由合规风控部门向业务、财务部门、行政管理层定期开展税务合规培训,通过税务合规文化宣传,强化经营合规意识。若企业难以组建独立的合规风控部门,则建议与外部律师团队进行合作。(二)石化企业税务稽查阶段的应对策略1、全力协助稽查局检查,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材料(二)石化企业税务稽查阶段的应对策略1、全力协助稽查局检查,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材料稽查局在检查期间会通过调取企业会计资料、业务资料及问询相关业务人员的形式了解案件的情况,核实业务真实性。在此期间,企业应全力协助稽查局检查,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材料。2、寻求专业律师支持2、寻求专业律师支持石化行业变票交易行为一般都是以“虚开”的名义展开调查,企业一旦涉入交易中,将面对较高的刑事风险。不仅如此,目前各地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莫衷一是,定性存在较大分歧,非专业人员在沟通上很难取信于税务机关稽查部门人员。另一方面,石化行业变票交易牵连企业广,过票、变票及地炼大多分布于全国各地,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在各地均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专业人士尤其是税务律师的介入,不仅能从税务及法律方面提供专业支撑,还能提高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有效性。3、收集整理账务及业务材料,为陈述、申辩提供事实支撑3、收集整理账务及业务材料,为陈述、申辩提供事实支撑石化变票案件涉及的企业较多,业务也较为庞杂,因此前期做好业务第 48 页 共 49 页材料及账务材料的梳理工作较为重要。其中财务材料主要包括:会计账簿(重点筛查记账凭证及所背面所粘贴的原始凭证)、纳税申报材料(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进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库报告表、消费税抵扣税款台账、涉案期间银行流水等;业务材料主要就是涉案交易合同、相关资质材料等。涉案单位及个人要细致统计涉案交易业务中的交易流程及相关数据,为后续陈述、申辩提供事实支撑。4、积极与税务稽查部门保持良性沟通4、积极与税务稽查部门保持良性沟通涉案单位及个人应积极主动寻求与税务稽查部门沟通,述明案件事实以及对案件法律定性的观点。就石化行业变票交易概况、涉案交易情况、该类案件全国范围内的查处情况等问题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流。(三)石化企业涉税案件移交刑事后的应对策略1、公安侦查阶段(三)石化企业涉税案件移交刑事后的应对策略1、公安侦查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在取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可第一时间到其被羁押的看守所会见,同时可与侦查机关办理案件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办案人员有义务配合律师工作。石化类虚开案件涉及到税务问题,专业的税务律师及早介入有利于侦查机关对案件能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尽早地委托律师争取侦查阶段撤案是很有必要的。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该阶段主要是律师阅卷工作以及与公诉方的交流沟通工作。律师在阅卷后,对案件的事实进行梳理,对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充分的论证,向公诉方提交一套完整的代理意见并形成有效沟通,争取通过合规整改等方式将案件风险化解在前端。3、法院审理阶段3、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移交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同级第 49 页 共 49 页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至人民法院审理。该阶段代理律师要充分做好辩护工作,案件移送后要及时跟踪案件的立案状态,及时与分管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向法官递交代理意见,沟通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庭审阶段律师要充分举证、质证,把握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各个击破,为当事人争取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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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石化行业原油研究系列(十三):2024年原油展望站在周期的转角-231213(28页).pdf

    行业研究行业研究 行业深度行业深度 石油石化石油石化 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 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明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明 Table_Reportdate 2023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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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化工行业:中东、中亚地缘政治变局下我国石化企业出海将迎新周期-231204(45页).pdf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 1 中东、中亚地缘政治变局下 我国石化企业出海将迎新周期 2023 年 12 月 4 日 Table_ReportTime2022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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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油行业研究框架梳理-231126(43页).pdf

    2023年11月26日原油行业研究框架梳理分析师任宇超研究助理杨占魁邮箱邮箱电话 电话证书编号S05证券研究报告目录C O N T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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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化工行业:从烯烃角度看石化行业景气周期-231123(20页).pdf

     分析师:邓 勇(SAC号码:S0850511010010)分析师:朱军军(SAC号码:S0850517070005)分析师:胡 歆(SAC号码:S0850519080001)分析师:刘 威(SAC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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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博(Bloomberg):2023亚太地区油⽓⾏业年中展望报告(15页).pdf

    Bloomberg Terminal亚太地区油业年中展望彭博专业服务0203050710表现和估值亚洲的油需求中国需求的转变全球经济衰退的威胁OPEC 减产目录年中展望:亚太油产商全球经济饱受衰退和通胀担忧困扰之际,亚洲油产商的利润或临幅波动。OPEC 转向价格观察模式(从 4 意外减产中就可以看出),原油供应受到的短期束缚为油价提供了额外持。美联储对抑制通胀的度关注、系列加息带来的经济衰退担忧,以及疫后中国经济复苏乏,仍然是前全球经济增临的明显威胁,且很有可能抑制原油需求。油价可能在 2023 年下半年持续下跌,直到 2024 年才可能出现转机。截 5 19,MSCI 亚太能源板块的市净率为 1.1 倍,与其 10 年均值致。2表现和估值需求受限 亚洲油板块或跑输基准指数美联储利率企、银业动荡和中国经济复苏乏可能阻碍全球经济增并抑制原油需求,亚洲油和天然板块今年下半年或将跑输盘。该板块的市净率处于 1.1 倍的10年均值平,表明市场对其收益前景持中性场。亚洲能源板块或再度表现不佳今年下半年,亚洲油板块或跑输 MSCI 亚太地区指数(MXAP)。尽管由于市场预期 OPEC 将减产以提振原油价格,油公司股价在 3 开始上涨,但在 OPEC 4 宣布减产后,美国债务上限危机、银业动荡以及中国经济复苏乏等不确定因素开始影响该板块。这些都可能促使投资者减少股票和宗商品等险资产的敞,从令油价承压,并使能源板块再次跑输盘。5 10 5 19,MSCI AC 亚太地区能源指数(MXAP0EN)跑输 MXAP 约 2.2%。亚洲油公司的市净率处于 10 年均值平亚洲油板块的市净率为 1.1 倍,与其 10 年均值平相当,这表明在全球经济前景恶化和利率的环境下,市场认为该板块的潜在表现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我们的计算,WTI 原油价格每变动 1 美元,亚洲油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将变动 0.8%。在极端情况下,如果下半年 WTI 原油平均价格为每桶 60 美元,低于市场对 2023 年每桶 72 美元的普遍预期,则亚洲油公司的期内收益或市场普遍预期低10%。价格表现:MXAP0EN vs.MXAP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MSCI 亚太能源板块的市净率(倍)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3亚洲的油需求四张原油需求图表绘出亚洲经济困境中国产者价格指数(PPI)和油进的不断下降表明,中国重新开放后的能源需求岌岌可危。开往印度的油轮运价暴跌,韩国的出增幅下滑,这些均证实了该地区出现的经济困境。政府持或将是保持增和能源消费的关键所在。油价 2023 年或将下跌。中国 PPI 下降或暗油需求疲弱随着经济增乏可能给中国政府带来更挑战,中国有了新的担忧。4,中国 PPI 同增速跌-3.6%,2021 年 10 的峰值为 13.5%-这是 1995 年以来的最快增速。4,中国制造业 PMI 指数从 3 的 51.9 放缓 49.2,表明未来经济增可能出现停滞,同时国内较弱的负担能恐将对经济和原油消费的复苏造成影响。2008 年以来,中国 PPI 指数和 WTI 原油价格的度势直度相关。如果以史为鉴,那么油价和油需求或将下降,同时中国 PPI 将保持在负值区域。中国 PPI vs.WTI(%)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中国原油进数据指向需求复苏陷停滞事实可能会证明,去年 11 中国重新开放后的油需求复苏冀望恐将难以实现。根据截 5 13 的彭博每原油进数据,我们的计算结果显,中国 5 原油进量或达 1,330 万桶/,与去年同期持平。这表明,中国重新开放后,原油需求仍然低迷,未来个,需求还可能因全球经济动荡进步弱。中国油进增情况(%)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4油轮运价随亚洲原油需求放缓暴跌亚洲复苏乏,导致该地区的原油需求下降。5 12,阿拉伯湾-印度航线的油轮运价暴跌 80.6#,752 美元/,表明亚洲油需求 3 以来直在持续下滑,特别是在中国和印度。美联储加息、银业动荡和债务上限之争带来的全球经济逆,导致增前景趋于黯淡、能源消费下滑和油轮运价下跌。开往印度的油轮运价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韩国出下滑对亚洲需求不是个好兆头韩国的出情况是更泛的全球经济的向标,它的起伏与油价的变化密切相关,反映出该国在全球业活动中的突出地位以及其规模的出总量。韩国的出已连续七个呈负增,这是全球经济放缓的个明显征兆,有可能在下滑 20%左右的平底。这样的情况此前曾在 2001年、2009 年和 2020 年发过三次。从历史经验来看,基于其与韩国出增的相关性,油需求或将下降,油价或在第三季度前下滑每桶 50-60 美元的区间。韩国出的同变化情况(%)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5中国原油表观需求增速/GDP 增速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中国需求的转变中国净零目标或抑制原油需求 对 OPEC 不是好兆头中国产者价格指数(PPI)和油进的不断下降表明,中国重新开放后的能源需求岌岌可危。开往印度的油轮运价暴跌,韩国的出增幅下滑,这些均证实了该地区出现的经济困境。政府持或将是保持增和能源消费的关键所在。油价 2023 年或将下跌。中国的原油需求增速较 GDP 增速弹性下降中国正在从制造业经济模式转向更以服务为驱动的经济模式,这已使该国减少了对原油和其他化燃料的依赖以促进经济增。2018-2023 年,中国原油需求增速与 GDP 增速之(即弹性系数)平均为 0.25,低于 2003-2008 年的 0.71,这表明中国正在更多地转向天然和可再能源等清洁能源资源。本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发达经济体也出现了这种趋势。6中国能源独或撼动能源格局中国政府或将继续推进实现能源独和净零排放标。我们认为,政策制定者可能会对中国的能源结构进调整,更多地天然、核能和可再能源来代替原油和煤炭。根据我们的情景分析,由于清洁燃料抢占市场份额,到 2025 年,进能源占中国次能源总消费量的例可能会平均下降17%,这占在 2022 年为22%。到 2025 年,原油在该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或从 2022 年的19%跌15%。随着中国政府致于加强能源安全和减少碳排放,可再能源有望成为最受益者,天然则可能取代煤炭,占据更多份额。中国能源安全最薄弱的环节:原油进中国对原油进的过度依赖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险,在原油供应受影响的情况下尤其如此。2022 年,中国表观原油消费量中有 71%来进。尽管对美国的险敞有限,但若产油国联合起来限制出或封锁航道,对中国买家来说就可能是场后勤噩梦。中国政府在四五规划中强调需要重新绘制中国的能源安全路线图,以通过推动电以及其他形式的能源给来降低对进的依赖。我们的分析显,到 2025 年,进原油在国内原油消费量中的占将降 50%,甚可能低 35%,天然和可再能源或将填补这空缺。中国 2022 年次能源消费结构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中国 2022 年原油进构成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7全球经济衰退的威胁纽约联储的衰退指标预油价将在 2024 年第季度前经历暗时期2024 年第季度之前,油价可能临更剧烈的波动,因为美国利率企及中国复苏乏对全球经济增和原油需求造成的寒蝉效应令交易员感到担忧。纽约联储预测的美国经济衰退概率达到 40 年来的最平,中国 4 制造业 PMI 低于 50,预着宗商品市场将出现硬着陆。衰退概率达到 40 年来最平油前景黯淡4,纽约联储预测的美国经济衰退概率达到 40 年来的最平,预着美国经济将在 12 个内(即2024 年 4 之前)硬着陆。这指标再次引发了对经济期放缓的担忧,给油需求带来巨阻。历史显,在过去 62 年中,只有 1974 年和 1980 年两次纽约联储的经济衰退概率超过 47%,随后1975 年和 1982 年出现了 GDP 萎缩。4的衰退概率为 40 年来最,预着油需求将幅下降,价格也将弱。纽约联储的经济衰退概率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8中国制造业 PMI 下降或暗油需求疲弱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在 3 环下降后,4 继续下,对原油和其他宗商品需求发出明显预警。除了疫情和俄罗斯侵乌克兰期间外,两者的需求直与 PMI 保持正相关。4 中国制造业PMI 指数从 3 的 51.9 降 49.2,意味着未来经济可能陷停滞,尽管中国经济重新开放,油 需求增速也会放缓。4 制造业 PMI 指数为 56.4,但该指数已从 3 的 58.2(12 年来最平)回落,表明服务业 PMI 的反弹已经疲软。美债收益率曲线倒挂预经济衰退、油价下跌收益率差为负表明,经济衰退险隐现且全球油需求趋疲软;者都可能对全球油价构成实质威胁。2022 年 10 25,3 个期与 10 年期美国国债的利差次转为负值,徘徊在零值下,且 11 8 以来直为负值。此前在 2022 年 7 5,2 年期和 10 年期美债的收益率差曾出现负值。收益率曲线倒挂表明投资者担忧美联储加息,这恐将引发下轮经济衰退。油价 vs.中国 PMI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2 年期-10 年期美债收益率差 vs.经济衰退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9中国信贷脉冲或预原油需求和油价疲软2022 年初以来,中国信贷脉冲(私营领域的新增信贷占 GDP 的百分)直在 24%-27%的范围内波动。这表明决策者直保持谨慎,努避免加剧通胀和助投机。我们的分析显,基于每收盘价,信贷脉冲与 WTI 原油商业期货净持仓(滞后六个)2012 年以来有很强的相关性。在此期间,这两个变量在 2015 年和 2019 年两次同步底,当时信贷脉冲在 21%-23%的区间底。如果新增信贷没有增,原油需求及 WTI 的商业期货净持仓可能会停滞不前。如果中国在下半年或 2024 年第季度推出更多的经济刺激措施,油价也有可能反弹。中国信贷脉冲与 WTI 商业期货净持仓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10WTI 原油平均价格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OPEC 减产中国复苏乏及绿转型考验供应 OPEC 临决断尽管中国经济复苏乏令需求前景黯淡,但减产仍是 OPEC 成员国增收的有策略,可通过推油价来吸引更多油美元。油价有助于海湾国家为系列超型项提供资,并在推进绿转型的过程中重塑的经济。沙特阿拉伯需要油价保持在每桶 76 美元才能维持财政盈亏平衡。OPEC 预转向价格观察模式OPEC 在 5 减产 160 万桶/的决定(包括俄罗斯减产的 50 万桶/),显了该组织将油价维持在 70-80 美元的明确意图,特别是在原油需求临美联储收紧政策、银业动荡以及中国经济增形势出现裂缝等多重威胁的情况下。OPEC 尚未对外公布其价格标,但截 5 19,WTI 原油的 1 个、2 个和 3 个平均期货价格跌 72.81-75.43 美元/桶。该组织已表准备调整产量,捍卫价格。仅在需求持续存在,或者 OPEC 进步减产以缓解即将到来的经济动荡冲击的情况下,WTI 原油价格才会徘徊在 76 美元上下。OPEC 对油价的捍卫是项艰巨的任务,这需要该组织内部保持最强的凝聚,并愿意将市场份额拱让给美国岩油。11沙特阿拉伯的财政平衡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世界原油库存变化以及 OPEC 减产分配情况Source:Bloomberg Intelligence,OPEC,EIA,IEA油价要保持在 76 美元 沙特才能维持财政盈亏平衡对沙特阿拉伯,油价需要达到 70-80 美元的平,该国才能够在 2025 年前为经济转型(摆脱对化燃料的依赖)提供资,并改善财政状况。根据我们的分析以及国际货币基组织的估计,71.55 美元/桶的油价(5 19 的收盘价)将使沙特2023年的预算盈余占到 GDP 的 4.5%以上,2014-2020 年的平均年度字为 GDP 的 10.57%。新冠疫情后的收反弹显著加强了沙特阿拉伯的财政状况,其他 OPEC 成员国也迫切地想将油价转化为国内经济增。惠誉预计沙特阿拉伯 6,200 亿美元的主权财富基将继续增,这是该国期规划的核,旨在彻底改其依赖油的经济结构。OPEC 减产或可避免供应过剩随着 OPEC 从 5 起累计减产 160 万桶/(包括俄罗斯 3 起减产的 50 万桶/),原油市场或将在下半年重回短缺状态。我们的库存-价格模型显,假如全球需求保持稳定,那么美国原油库存或将在下半年减少约 5,000 万桶。不过,即使美国出现经济衰退,或是中国经济复苏陷停滞,原油市场下半年可能仍将处于供应短缺状态(尽管在收窄),这可能需要 OPEC 提供更多的持。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油价出现更波动,并重新引发对通胀险的担忧,从给美联储的利率平衡作增添了些许不稳定性。关于彭博行业研究彭博业研究(Bloomberg Intelligence,BI)以独的视角提供全球 2000 多家公司、135 个业和市场的交互式数据和投资研究。我们的团队拥有 350 多名研究专家,帮助客户在快速变化的投资环境中信地做出决策。BI 分析 拥有来彭博的实时透明数据和 500 家第三数据的持,客户可以借助我们的这些数据 来完善及持他们的构想。彭博业研究仅 可通过彭博终端或彭博专业服务应获取。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彭博客户代表或 申请产品介绍及演。14The data included in these materials are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s only.The BLOOMBERG TERMINAL service and Bloomberg data products(the“Services”)are owned and distributed by Bloomberg Finance L.P.(“BFLP”)except (i)in Argentina,Australia and certain jurisdictions in the Pacific islands,Bermuda,China,India,Japan,Korea and New Zealand,where Bloomberg L.P.and its subsidiaries(“BLP”)distribute these products,and(ii)in Singapore and the jurisdictions serviced by Bloombergs Singapore office,where a subsidiary of BFLP distributes these products.BLP provides BFLP and its subsidiaries with global marketing and operational support and service.Certain features,functions,products and services are available only to sophisticated investors and only where permitted.BFLP,BLP and their affiliates do not guarantee the accuracy of prices or other information in the Services.Nothing in the Services shall constitute or be construed as an offering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by BFLP,BLP or their affiliates,or as investment advice or recommendations by BFLP,BLP or their affiliates of an investment strategy or whether or not to“buy”,“sell”or“hold”an investment.Information available via the Service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information sufficient upon which to base an investment decision.The following are trademarks and service marks of BFLP,a Delaware limited partnership,or its subsidiaries:BLOOMBERG,BLOOMBERG ANYWHERE,BLOOMBERG MARKETS,BLOOMBERG NEWS,BLOOMBERG PROFESSIONAL,BLOOMBERG TERMINAL and BLOOMBERG.COM.Absence of any trademark or service mark from this list does not waive Bloomberg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that name,mark or logo.All rights reserved.2019 Bloomberg.504912 0619了解更多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在彭博终端 上按 键两次。北京 86 10 6649 7500上海 86 21 6104 3000法兰克福 49 69 9204 1210香港 852 2977 6000伦敦 44 20 7330 7500孟买 91 22 6120 3600纽约 1 212 318 2000旧金山 1 415 912 2960圣保罗 55 11 2395 9000新加坡 65 6212 1000悉尼 61 2 9777 8600东京 81 3 4565 data included in these materials are for illustrative purposes only.The BLOOMBERG TERMINAL service and Bloomberg data products(the“Services”)are owned and distributed by Bloomberg Finance L.P.(“BFLP”)except(i)in Argentina,Australia and certain jurisdictions in the Pacific islands,Bermuda,China,India,Japan,Korea and New Zealand,where Bloomberg L.P.and its subsidiaries(“BLP”)distribute these products,and(ii)in Singapore and the jurisdictions serviced by Bloombergs Singapore office,where a subsidiary of BFLP distributes these products.BLP provides BFLP and its subsidiaries with global marketing and operational support and service.Certain features,functions,products and services are available only to sophisticated investors and only where permitted.BFLP,BLP and their affiliates do not guarantee the accuracy of prices or other information in the Services.Nothing in the Services shall constitute or be construed as an offering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by BFLP,BLP or their a affiliates,or as investment advice or recommendations by BFLP,BLP or their affiliates of an investment strategy or whether or not to“buy”,“sell”or“hold”an investment.Information available via the Service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information sufficient upon which to base an investment decision.The following are trademarks and service marks of BFLP,a Delaware limited partnership,or its subsidiaries:BLOOMBERG,BLOOMBERG ANYWHERE,BLOOMBERG MARKETS,BLOOMBERG NEWS,BLOOMBERG PROFESSIONAL,BLOOMBERG TERMINAL and BLOOMBERG.COM.Absence of any trademark or service mark from this list does not waive Bloomberg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that name,mark or logo.本材料中所包含数据仅供说明之。2023 彭博 2482002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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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化工行业研究:稳中向好持续回暖!-231103(21页).pdf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S01 S04 投资逻辑:2023 年原油价格或维持中高位持续震荡,在此情景下重点推荐两大投资主线:一是原油价格持续维持中高. 

    浏览量0人已浏览 发布时间2023-11-07 21页 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推荐指数5星级
  •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2022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径研究报告(65页).pdf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中国石化行业 中国石化行业 碳达峰碳减排路径 碳达峰碳减排路径 研究报告研究报告THE ROADMAP TO DECARBONIZE THE PETROCHEMICAL INDUSTRY IN CHINA 2022.11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和政策研究项目 China Oil Consumption Cap Plan and Policy Research Project封面图片:Photo from PxHere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和政策研究项目 (油控研究项目)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第一大石油进口国。石油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石油的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同时,石油对外依存度上升也威胁着中国的能源供应安全。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少环境污染,“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和政策研究”项目(简称油控研究项目)于 2018年 1 月正式启动。油控研究项目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基金会,以及国内外政府研究智库、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二十余家有影响力的单位的合作与共同努力下,旨在促进石油资源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助力中国跨越“石油时代”,早日进入新能源时代,为保障能源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目标做出贡献。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是北京大学下属独立科研实体机构。研究院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能源领域全局及国际前沿,利用北京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聚焦制约我国能源行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科技问题,按照“需求导向、学科引领、软硬结合、交叉创新、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宗旨,推动能源科技进展,促进能源清洁转型,开展专业及公众教育,致力于打造国际水平的能源智库和能源科技研发推广平台。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CCETP)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于 2021 年 3 月启动了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旨在助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能源转型,实现 2030年前碳达峰和 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该项目通过科学研究,设立有雄心的目标,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和有效的行动计划,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持。该项目积极推动能源安全、高效、绿色和低碳发展,加速化石能源消费的减量化直至退出。该项目具体的研究领域涵盖宏观的能源与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综合发展;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电力部门向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系统转型;推动电气化;高耗能部门的低碳绿色发展;可持续交通模式;区域、省、市碳中和模式的示范推广;散煤和塑料污染治理;碳中和与碳汇;碳市场;社会公正转型等。本报告是油控研究项目的子课题之一,报告内容为课题组独立观点,不代表其他方的任何观点或立场。油控研究项目系列报告 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径研究报告中国塑料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报告中国可持续航空燃料发展研究报告“十四五”公路交通领域石油消费达峰研究 “十四五”城市公共领域电动汽车运营评价与经验分享 “十四五”石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十四五”财税手段支持油控路径的规划研究“十四五”绿色金融支持油控路径的政策研究 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对经济的影响分析 中国塑料的环境足迹评估 中国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出行研究(2.0 版)中国汽车全面电动化时间表的综合评估及推进建议(2.0 版)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进度研究与环境效益评估中国城市公共领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与路径研究 中国重型货运部门减油路径评估 中国石油消费总量达峰与控制方案研究 中国石油消费情景研究(2015-2050)国际石油消费趋势与政策回顾 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的财税政策研究 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油控情景下杭州市碳减排路径研究 中国石油真实成本研究 石油开采利用的水资源外部成本研究 中国石油消费总量控制的健康效应分析 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研究 CCETP 其他相关报告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中国典型省份煤电转型优化潜力研究 电力部门碳排放达峰路径与政策 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 2021“十四五”推动能源转型实现碳排放达峰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 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 碳减排路径 碳减排路径 研究报告研究报告The Roadmap to Decarbonize the Petrochemical Industry In China 作 者油控研究项目课题组 2022 年 11 月致谢石化行业是重要的高耗能和高碳排放行业,其未来发展将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整体的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为助力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我们组织此次研究工作,意在摸清行业的碳排放现状,探索行业低碳绿色发展路径。在调研和报告撰写过程中,我们有幸获得众多来自政府主管部门、产业界和研究机构专家的协助,受益于他们所提供的信息和专业的意见。我们非常感谢他们的大力支持,尤其感谢白荣春、戴彦德、李永亮、田涛、王敏,Tom Sanzillo 等专家(以上中文姓名按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列)。同时,感谢彭雨豪、赵若婷和张喆在资料整理方面的协助。如果您对报告有何意见建议,请联系: 目录前言viii执行摘要ix第1章 碳减排背景下的中国石化行业 11.1 重要的高能耗和高碳排放行业 21.2 石化行业可在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的节点作用 21.3 石化行业将发生结构性变化 3第2章 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现状 42.1 行业发展规模 52.2 碳排放现状 8第3章 基准情景下的碳排放预计 24第4章 中国石化行业碳减排路径分析 294.1 产业结构调整 304.2 节能降耗及深度电气化 324.3 轻质原料替代 344.4 发展绿氢 374.5 CCUS与化工行业碳利用 384.6 主要路径碳减排潜力综合评估 40第5章 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线图与效益评估 42第6章 政策建议 45附录47vi INSTITUTE OF ENERGY,PEKING UNIVERSITY图目录图2-1:2021年中国石油加工流向图 6图2-2:全球“三烯三苯”产能分布 7图2-3: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量结构分布 9图2-4:炼油过程碳排放结构 13图2-5:石油路线蒸汽裂解制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 14图2-6:对二甲苯(PX)生产碳排放结构 17图2-7:聚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 18图2-8:聚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 19图2-9:PTA生产碳排放结构 20图2-10:乙二醇生产碳排放结构 21图2-11:聚酯生产碳排放结构 23图3-1: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预测 28图4-1:中国炼油产能 30图4-2:CCUS技术流程及分类示意图 39图4-3:碳减排情景与基准情景的碳排放比较 40图4-4:中国石化行业主要碳减排路径减排潜力 41图5-1:采取碳减排路径后取得的节油效益 44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 vii表目录表2-1: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量 8表2-2: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重点子行业碳排放量 9表2-3: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重点子行业碳排放结构 10表2-4:中国炼油行业供需平衡现状 11表2-5:中国近年来成品油供需平衡情况 12表2-6:中国近年来乙烯供需平衡现状(石油原料乙烯)13表2-7:中国近年来丙烯供需平衡 15表2-8:中国近年来芳烃供需平衡情况 15表2-9:中国近年来聚乙烯供需平衡情况 17表2-10:中国近年来聚丙烯供需平衡情况 19表2-11:中国近年来PTA供需平衡情况 20表2-12:中国近年来乙二醇供需平衡情况 21表2-13:中国近年来聚酯类产品供需平衡情况 22表3-1:基准情景特点 25表3-2: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产品产量情况 26表3-3:基准下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预测 27表4-1:汽驱和电驱能耗及碳排放对比 33表4-2:中国部分乙烷制乙烯项目 35表4-3:中国不同原料制氢排放二氧化碳情况 37表4-4:中国石化行业主要路径碳减排潜力汇总表 41表5-1:中国石化行业碳减排时间表 43附录表:常见石化燃料特性参数推荐值 49前言石化行业是重要的高能耗和高碳排放行业,也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业。2021 年中国仅石油基石化产品的碳排放就占全社会碳排放的 4%左右。石化行业产品涉及燃料和材料两大领域,为社会提供从燃油、“三烯三苯”到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各种能源及化工产品。中国石化产品的人均消费仍然显著低于发达国家,石化行业还有较大增长空间,这意味着其低碳发展的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整体的碳达峰碳中和进程。研究石化行业的碳达峰碳减排,提高加工效率,促使石化行业节约资源能源,促进行业高端化和低碳化发展,对行业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有重要意义,对保障中国能源安全有重要意义,对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本报告通过深入研究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现状、预测基准情景下的碳排放情况、分析碳达峰碳减排路径、评估主要路径碳减排潜力,制定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线图及计算减油效益,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本报告的分析表明,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深度电气化、轻质原料替代、发展绿氢以及 CCUS 等各种路径,与基准情景相比,中国石化行业将有望更早实现碳达峰、更少排放二氧化碳、更少消费原油。为了促进这些路径的实现,需要在控制产能、制定标准、推广技术和资金支持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执行摘要x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1.碳减排背景下的中国石化行业本报告所指石化行业为以石油为原料进行化学加工的产业。石化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防军工密切相关,提供包括基础化学原料(三烯三苯)、三大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及其他重要化工产品在内的多种产品。本研究不包括以非石油基原料生产有机原料(三烯三苯)的行业,如煤炭或甲醇制烯烃等行业。石化行业是重要的高能耗和高碳排放行业,是典型的原材料加工行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有研究表明2019 年中国石化行业总能耗约为 1.7 亿吨标煤,本研究推算2021 年中国石化行业总能耗约为 1.95 亿吨标煤,总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45 亿吨,占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4%左右。2021 年石化行业加工了 7.03 亿吨石油,其中 5.4 亿吨来自于进口。2021 年中国包括石化化工行业全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全国工业的比重分别为 11.3%和 13.3%。石化行业可在中国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的“节点”作用。石化行业作为高能耗行业,不但目前耗电量显著,而且还具备进一步提高用电比例的潜力,其将成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重要载体。石化行业是氢气最大的生产商,也是氢气最大的下游用户,石化行业将有可能成为绿氢的重要使用者。2021 年石化行业所有产品的含碳量约为 5.7 亿吨(折 20.8 亿吨 CO2)。由于产品含碳的特性,使得石化行业也具备很大的固碳潜力。石化行业将发生结构性变化。石化行业的主要产品可以区分为油品和化工产品两大类。从油品来看,社会对汽油和柴油的需求量已经到达平台期,油品消费增长潜力有限。从化工产品来看,我国基本化工原料的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石化产业基本原料的不足仍然是影响我国石化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需求侧油品过剩、化工品不足的现状,减少油品产量、增加化工品比例的结构性调整将是石化行业长期的课题。2.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现状2021 年,中国原油加工量突破 7 亿吨,同比增长 4.3%;成品油产量(汽油、煤油、柴油合计,下同)3.57 亿吨,同比增长 7.9%。2021 年,石油路线乙烯产量 2825.7 万吨,同比增长 18.3%;合成材料总产量增长 6.9%。2021 年,在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量 4.45 亿吨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碳排放为 1.47 亿吨,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为 1.51亿吨,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0.70亿吨,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0.77亿吨。按照占比来分析,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中燃料及动力(电、蒸汽)等排放占 66.1%,占据主要部分,工业生产产生的碳排放占 33.9%。图1:中国石化行业2021年碳排放量及结构分布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6990 万 t,15.7%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14708 万 t,33.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15069 万 t,33.9%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7530 万 t,17.4 21 年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45 亿吨,占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4%左右。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xi石化行业产品众多,其中最重要的产业链条为炼油-成品油、乙烯丙烯-合成树脂、芳烃-合成纤维等三大链条。炼油-成品油链条的重点子行业是炼油,乙烯丙烯-合成树脂链条的重点子行业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芳烃-合成纤维链条的重点子行业是对二甲苯、PTA、乙二醇、聚酯。2021 年炼油、乙烯、聚乙烯、聚丙烯、对二甲苯、PTA、乙二醇、聚酯等八大重点子行业的碳排放量占全行业的碳排放量比例约为76.6%。其中,炼油排放量最大,占总排放量的 51.3%,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排放量占比分别为 9.2%、1.6%和 1.4%,对二甲苯、PTA、乙二醇、聚酯排放量占比分别为4.4%、2.2%、3.0%和 3.5%。3.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预计根据石化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碳排放现状、国家已经出台的涉及石化行业的相关节能降碳规划、规范、指南和发展目标,以及行业已经开始采取的降碳行动,本研究对基准情景下石化行业碳排放做了整体评估。预计全行业将于 2035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峰值在 6 亿吨左右。图2: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预测 000004000050000600007000020235204020502060合计炼油乙烯其他万tCO24.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径分析从宏观角度分析,一方面石化行业目前存在炼油产能过剩、成品油大量出口、化工品仍然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解决;另一方面,石化行业是高能耗、高碳排放行业,在不影响产业安全的情况下适度进口中间基础原料产品,保持一定的对外依存度,对全社会的节能减碳和“双碳”目标实现均较为有利。从石化行业总体碳排放特征来看,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排放均对碳排放有较大贡献,可以分别施策、定向减碳。通过采用包括绿氢、天然气、乙烷、丙烷等在内的低碳原料可以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通过采用低碳燃料可以减少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采用深度电气化可以减少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合计的碳排放。通过 CCUS 可以减少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等直接排放的 CO2。通过采取各种节能降耗技术及采用数字化可以取得整体减碳的效xii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果。结合以上分析,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径可从产业结构调整、轻质原料替代、节能降耗、发展绿氢、深度电气化、CCUS 等多方面入手。4.1 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品结构性调整、适度利用进口资源等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到 2025 年原油加工量达到峰值 7.2亿吨/年之后呈下降趋势,到 2060 年原油加工量降低至 2.8亿吨/年,乙烯产量为 4500 万吨/年,对二甲苯产量为 2200万吨/年,分别比基准情景下的 2060 年相应产量降低 2 亿吨/年、1500 万吨/年和 800 万吨/年,按照 2060 年基准情景下单位产品碳排放计算,共减少碳排放约 7400 万吨/年。通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措施,2025 年前退出 8000 万吨/年炼油产能,通过整合现有产能、等量替换来建设更高水平的炼化一体化产能 1 亿吨/年炼油产能,到 2025 年中国净增炼油产能约 0.2 亿吨,达到 9.3 亿吨/年左右。其中千万吨级炼油企业能力将超过 5.8 亿吨,占总炼油产能比例达到 62%。到2030 年通过进一步整合 500 万吨以下炼厂,炼油能力下降至9 亿吨/年,千万吨级炼油企业能力超过 80%。推进产品结构性调整,降低燃料油品比例,提高化工产品比例,化工轻油平均产率到 2025 年提高到 25%,到 2030 年进一步提高到 42%,到 2060 年达到约 60%左右。适度利用进口资源,乙烯当量自给率在 2025 年突破70%,但到 2030 年再逐渐下降至 70%,并在以后长期保持在70%左右,即 2035 年乙烯消费达到 1 亿吨峰值时国内乙烯产量达到 7000 万吨,其中石油路线乙烯产量 6500 万吨。4.2 节能降耗及深度电气化在广泛应用石化行业绿色工艺、节能降碳技术、数字化技术的基础上,加大节能降耗,能耗及碳减排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广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深度,增强数字化技术。到2060年,与基准情景相比,全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总体水平下降 8%左右,降低碳排放约 3500 万吨 CO2。石化行业是能源和电力消耗大户,直接消耗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一次能源和电力、热力等二次能源。通常大型石化企业、基地或园区都通过自备热电装置满足供热需求和部分电力需求。随着新能源的增加,通过提高电气化程度,将促进石化行业的低碳发展,并且有利于石化行业利用可再生电力。通过在公用工程和工艺过程中加强电气化深度并利用可再生电力,如汽驱改电驱、电加热蒸汽裂解、电化学还原二氧化碳制乙烯制合成气等措施,与基准情景相比,平均降低碳排放约 4%,年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 1800 万吨。4.3 轻质原料替代通过蒸汽裂解原料轻质化、采用天然气/丙烷/乙烷/甲醇等、促进生物基材料使用等措施。到2060年与基准情景相比,轻质原料生产乙烯能降低 1300 万吨左右的碳排放。4.4 发展绿氢氢气是石化行业的重要原料,制氢也是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来源之一。绿氢可以在绿电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实现互补,促进以氢为原料的行业深度脱碳。面向未来,当绿氢成为稳定足量的低价氢源时,绿氢将更好的促进石化行业脱碳。每千克绿电制氢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4.9kg/kg,参考团体标准T/CAB0078-2020 低碳氢、清洁氢与可再生能源氢的标准与评价)比煤化工制氢二氧化碳排放量(22kg/kg)至少降低了四倍之多。如果按照到 2025 年石化行业绿氢应用达到 10 万吨/年,到 2030 年达到 30 万吨/年和到 2060 年达到超过 300 万吨/年的路线,与“基准情景”下以天然气制氢为主相比,到 2060 年减排二氧化碳约 4200 万吨/年。4.5 CCUS 与化工行业碳利用碳捕捉、封存和利用(CCUS)是石化行业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成本的大幅度下降是普及 CCUS 的关键。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相对集中,更利于 CCUS 的应用。在已有的制氢设施配套 CCS 系统,可避免闲置资产处置和提高经济效益。本报告分析通过采用 CCUS 手段,到 2060 年与基准情景相比能降低约 3000 万吨左右的碳排放。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xiii5.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线图与效益评估综合来看,中国石化行业应采用多措并举、全面发力的路径促进行业尽快减排、尽早达峰。如下表所示,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降低油品消费、稳定乙烯当量自给率;在轻质原料替代方面,不断提高非石脑油路线乙烯产量;在节能降耗方面,促进行业重点产品单位能耗在 2030 年整体达到目前的标杆值或者先进值,之后继续下降;在发展绿氢方面,不断提高绿氢应用规模;在深度电气化方面,首先提高动设备电气化程度,同时逐步深化工艺装置电气化程度;在 CCUS 方面,稳步提高捕集利用二氧化碳规模。表1:中国石化行业碳减排路径实施时间表-20-2060产业结构调整 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持续增加;受航空需求拉动到 2040 年前一直增加;乙烯当量自给率 上升到 70%;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持续增加;乙烯当量自给率保持在 70%;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基本平稳;乙烯当量自给率保持在 70%;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开始下降;乙烯当量自给率保持在 70%;轻质原料替代 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25%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30%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35%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40%节能降耗 100%的产能达到目前的能耗标杆值或者先进值要求 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 2030 年下降 4%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 2040 年下降 4%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 2050 年下降 4%发展绿氢 绿氢使用达到 30 万吨/年 绿氢使用达到 50 万吨/年 绿氢使用达到 100万吨/年 绿氢使用达到超过300 万吨/年深度电气化 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8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开始示范。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10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开始应用 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10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开始推广 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10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占比达到三分之一CCUS 捕集利用 500 万吨 CO2 捕集利用 1000 万吨CO2 捕集利用 2000 万吨 CO2 年均捕集利用 3000万吨 CO2通过上述各路径的分析,与基准情景相比,中国石化行业将于 2025 年达峰,到 2060 年中国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从 4.33 亿吨降低到 2.21 亿吨。碳减排幅度大约为 50%,其中产业结构调整、绿氢的应用和节能降耗将会是最大的减排贡献路径。xiv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图3:2021-2060年碳减排情景与基准情景的碳排放比较碳减排情景基准情景万tCO2000004000050000600007000020235204020502060图4:中国石化行业主要路径碳减排潜力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50,000碳减排量(万吨)2021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基准情景下2060年碳排放17.1%3.0%8.0%9.7%4.2%6.9%产业结构调整轻质原料替代节能降耗发展绿氢深度电气化CCUS采取减碳路径后2060年碳排放量减排路线图的实施不但能取得减少碳排放的直接效益,也会控制和降低石油消费。在采取碳减排路径后,与基准情景相比,石油消费量显著下降,到 2060 年石油消费量仅为 2.8 亿吨左右,按中国石油自产量 2 亿吨为基准,石油对外依存度将从现在的 70%下降到 30%左右。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xv图5:中国石化行业采取碳减排路径后取得的节油效益8,00012,00013,00020,00020,000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2024020502060节油效益(万吨)原油加工量(万吨)基准情景碳减排情景节油效益6.政策建议1)控制产能严格控制炼油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炼油产业结构调整,按照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促进炼油和石化行业大型化、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控制炼油产能在9.3亿吨/年以内,之后炼油产能只减不增。对东部地区及环渤海地区 500 万吨/年及以下炼厂淘汰或者进行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炼油产能指标交易。控制自备热电建设,新建石化项目不再建设自备煤电厂。2)制定标准针对低碳发展导向,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重点石化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在绿色制造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低碳评价体系,建立碳回收再利用产品的认证、绿色低碳技术评估等服务体系和平台。3)推广技术及时更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推广应用成熟节能降碳技术。鼓励先进技术研发,在炼油和乙烯行业重点支持推动渣油浆态床加氢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先进分离、组分炼油及分子炼油、低成本增产烯烃和芳烃、原油直接裂解、电裂解炉、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电化学还原二氧化碳制乙烯技术开发应用。鼓励现有装置进行电气化改造,提高电气化程度,加强装备电气化与绿色能源、绿色氢能耦合利用技术应用。适应石化行业高要求,进一步提高电力技术成熟度,电气化设备安全可靠性。在芳烃行业重点加强国产模拟移动床吸附分离成套(SorPX)技术,以及吸附塔格栅、模拟移动床控制系统、大型化二甲苯塔及二甲苯重沸炉等技术装置的开发应用,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装置能耗和排放。4)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碳交易体系建设,推动石化行业在 2023-2024年能纳入碳交易市场。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配套专项基金、低碳转型资金、低碳信贷等相关政策对应用绿色低碳技术进行扶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低碳前沿技术,降低企业减碳成本,特别是推动绿电和绿氢的成本降低,提高行业利用可再生能源比例。1碳减排背景下的中国石化行业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21.1 重要的高能耗和高碳排放行业石化行业1 是能源消费大户,其能耗和碳排放总量占全国总量比例较高。有研究表明 2019 年中国石化行业总能耗约为1.7 亿吨标煤2,本研究推算 2021 年中国石化行业总能耗约为1.95 亿吨标煤,总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45 亿吨,占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4%左右。如果将范围扩展到整个石化化工行业(包括国民经济分类中代码 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的“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22 煤制合成气生产”和“2523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代码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占到全国的 13%。石化行业也是典型的原材料加工行业,与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类似,其产业链源头是资源和能源。石化行业的主要原料是石油,2021 年石化行业加工了 7.03 亿吨石油。中国消费的石油几乎全部作为石化行业的原料。由于石油资源禀赋不足,中国已经多年是世界最大石油进口国,2021 年中国进口了 5.4 亿吨的石油,石油进口依存度为 72%。同时,石化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2021 年中国包括石化行业在内的石化化工行业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4.45 万亿元,比历史上最好的年份超出 4000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16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 127%,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全国工业的比重分别为 11.3%和 13.3%3。随着我们工业化进程已经逐渐进入后期,钢铁、水泥、有色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发展规模已经进入平台期并逐步下降,其碳排放也将随之减少。相比之下,石化行业发展规模预计在未来 10 多年仍将持续增长,这意味着其低碳发展的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整体的碳达峰碳中和进程。1 本报告所指石化行业为以石油为原料进行化学加工的产业。石化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防军工密切相关,提供包括基础化学原料、三大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及其他重要化工产品在内的多种产品。本研究不包括以非石油基原料生产有机原料(三烯三苯)的行业,如煤炭或甲醇制烯烃等行业。2 刘红光等。我国石化产业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研究J,当代石油石化,2022 年,第 30 卷第 2 期。3 数据来自于 2021 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研究石化行业的碳达峰碳减排,提高加工效率,促使石化行业节约资源能源,促进行业高端化和低碳化发展,对行业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有重要意义,对保障中国能源安全有重要意义,对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1.2 石化行业可在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的节点作用当前世界和中国的能源转型正在进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日新月异,在供给侧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在需求侧全社会电气化程度不断加深。石化行业作为高能耗行业,不但存量耗电量显著,而且还具备进一步提高用电比例的潜力,其将成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重要载体。石化行业是氢气最大的生产商,也是氢气最大的下游用户。石化行业所需氢气目前仍然依靠天然气制氢及煤制氢等化石能源制氢,在制氢过程中有大量二氧化碳排放。随着以可再生能源发电制取绿氢产业的发展,石化行业将有可能成为绿氢的重要使用者。石化行业产品中油品以及有机合成材料均为含碳产品。2021 年石化行业所有产品的含碳量约为 5.7 亿吨(折 20.8 亿吨 CO2)。由于产品含碳的特性,使得石化行业也具备很大的固碳潜力。传统能源的使用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将有可能通过化工的过程进行捕集而转变为油品或者化工原料,起到捕碳减碳的作用。3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1.3 石化行业将发生结构性变化石化行业的主要产品可以区分为油品和化工产品两大类。油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等作为燃料使用的产品,化工产品包括以“三烯三苯”为代表的基本有机原料及下游合成材料等产品。从油品来看,随着全社会电气化程度加深,交通领域电气化的快速转型,“公转铁”(减少公路运输、增加铁路运输)运输结构调整的持续推进,社会对汽油和柴油的需求量已经到达平台期。2021 年成品油(汽油、柴油和煤油)总体表观消费量仅比 2016 年增长了 1.8%,其中汽油和柴油消费量增长更微,合计仅比 2016 年增长了 1.2%。由于需求侧疲软导致炼油产能过剩,成品油大量出口。2021 年我国出口成品油 4033 万吨,占成品油产量的 11.3%。从化工产品来看,随着需求的增加,虽然化工产品产能在持续扩大,但是我国基本化工原料的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以最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乙烯为例,2021 年我国乙烯的当量消费量为 5800 万吨,自给率约为 64%。当年直接进口乙烯 207万吨,乙烯下游最大宗的两大类产品聚乙烯和乙二醇进口量分别达 1459 万吨和 843 万吨,相当于又进口了 2130 万吨乙烯。石化产业基本原料的不足仍然是影响我国石化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需求侧油品过剩、化工品不足的现状,减少油品产量、增加化工品比例的“降油增化”结构性调整将是石化行业长期的课题。2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现状5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2.1 行业发展规模本课题研究的边界是从炼油开始到合成材料及有机化工原料为止的石化行业,按照国民经济分类,主要包括“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5 合成材料制造”等主要细分行业。按照石化行业产业链,合成树脂(塑料)、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等三大合成材料是石化下游的最主导和最重要产品。以“三烯三苯”为代表的有机原料是石化行业主要的中间产品,用作生产合成材料等的原料。炼油是有机原料的上游,提供生产“三烯三苯”的原料。人们对三大合成材料及其他石化产品的需求最终将传导到初始原料石油的消费上面,如图 2.1 所示。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6图2-1:2021年中国石油加工流向图石油燃料油,船舶,发电、陶瓷工业等2021 年原油加工量70300 万吨50.8004200600进口石脑油 760三大合成材料合计:17000三烯三苯合计:13420成品油357006.2%重油 4350聚乙烯1830聚丙烯2370瓶级聚酯1006涤纶长丝/短纤4488丁苯橡胶125顺丁橡胶108乙烯2830丙烯4300丁二烯390苯1460甲苯1500二甲苯294013.4%化工轻油94006.8%LPG4800工业及民用燃料等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用于交通运输和机械工业7.9%0.3%石油沥青5550石油沥青 5550石蜡 1804.3%石油焦3030高等级道路材料、防水材料等5.1%其他3610食品工业、包装工业和蜡烛生产等行业发电、冶金、化工原料等5.2%消耗3680单位:万t7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2021 年,中国原油加工量突破 7 亿吨,同比增长 4.3%;成品油产量(汽油、煤油、柴油合计,下同)3.57 亿吨,同比增长 7.9%。2021 年,石油路线乙烯产量 2825.7 万吨,同比增长 18.3%;合成材料总产量增长 6.9%4。从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石化产业的生产主力逐步迁移至亚洲、中东和非洲。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化学品制造国,在 2019 年全球份额达到 39%。依据现在趋势,预测全球化工生产到 2030 年将增长 30%,2050 年将增长 60%,塑料制品在 5 年之内将会增长 30%5。根据 IEA 在 2018 年的测算,全球石化基础材料占石油消费的 12%左右6,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据全球排放的 6.3%7。随着对燃料需求的减少,石化产品在石油消费占比会进一步提高。炼化一体化装置已经成为一个全4 数据来自于 2021 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5 Joel Tickner,et al.Transitioning the Chemical Industry:The Case for Addressing the Climate,Toxics,and Plastics CrisesR,20216 IEA,The Future of PetrochemicalsR,20187 WRI,4 Charts Explai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by Countries and SectorsEB/OL,2020.https:/www.wri.org/insights/4-charts-explain-greenhouse-gas-emissions-countries-and-sectors8 IHS Markit,Petrochemical Industry OverviewR,20219 IEA,Oil 2021 Analysis and forecast to 2026R,2021球的趋势,预计到 2030 年会达到全球规模的三分之一,2050年会达到一半。未来美国、中国和中东将会是最大的石化产品生产国6。2021 年,全球七大基础石化产品(“三烯三苯”和甲醇)的产能为 7.38 亿吨,中国占 45%,北美占 15%,中东占 12%。自 2000 年来,因全球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生活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全球石化产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4.1%。2021 年,全球基础石化产品的产量大约为 5.42 亿吨。新冠疫情导致全球GDP 下降了 3.7%。乙烯,丙烯和对二甲苯的市场有增无减,主要因为线上购物,居家办公,医疗器械的需求增长。另一方面,像甲醇,芳烃等石化产品的市场大幅萎缩,因为这些产品和染料和建筑材料息息相关8。图2-2:全球“三烯三苯”产能分布 0204060800180200乙烯丙烯丁二烯二甲苯苯甲苯产能(百万吨)北美西欧中东中国东南亚数据来源:IHS Markit,Petrochemical Industry Overview,2021全球石化行业需求结构发生变化,交通燃料对石油的需求逐渐减少,石化产品将会在未来成为石油消费最大的驱动力。IEA 预计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轻质原料,比如乙烷,液化石油气和石脑油预计在 2019-2026 年间平均每天增长430 千桶,其中 2/3 将用于石化产品,主要需求来自于中国和美国9。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82.2 碳排放现状2.2.1 总体情况如前所述本研究的范围为从炼油开始到合成材料及有机化工原料为止的石化行业,行业碳排放现状是此过程中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由于石化行业产品众多,工艺复杂,因此本研究按照重点产业链条及重点产品进行梳理,通过研究重点产品排放特征,再进行合理外推,计算全行业总体碳排放情况。经研究 2021 年,在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量 4.45 亿吨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碳排放为 1.47 亿吨,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为 1.51亿吨,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0.70亿吨,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0.77亿吨。按照占比来分析,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中燃料及动力(电、蒸汽)等排放占 66.1%,占据主要部分,工业生产产生的碳排放占 33.9%。表2-1: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量序号源类别单位碳排放量,万 tCO2占比1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万 t14708 33.0%2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碳输入万 t223258 碳输出产品(主产品、副产品)万 t207981 三废固定(渣、尘、污泥)万 t208 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输入-输出万 t15069 33.9O2回收利用量万 t0 4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万 t6990 15.7%5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万 t7739 17.4%6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1 2-3 4 5万 t44506*备注:中国石化行业目前整体还未有大规模 CCUS 项目投产,但 2022 年取得一定进展,中国石化齐鲁石化-胜利油田百万吨级 CCUS 项目于 2022 年 8 月投运。9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图2-3: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量结构分布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6990 万 t,15.7%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14708 万 t,33.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15069 万 t,33.9%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7530 万 t,17.4 21 年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 4.45 亿吨,占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4%左右。石化行业产品众多,其中最重要的产业链条为炼油-成品油、乙烯丙烯-合成树脂、芳烃-合成纤维等三大链条。炼油-成品油链条的重点子行业是炼油,乙烯丙烯-合成树脂链条的重点子行业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芳烃-合成纤维链条的重点子行业是对二甲苯、PTA、乙二醇、聚酯。2021 年炼油、乙烯、聚乙烯、聚丙烯、对二甲苯、PTA、乙二醇、聚酯等八大重点子行业的碳排放量占全行业的碳排放量比例约为76.6%。其中,炼油排放量最大,占总排放量的 51.3%,乙烯、聚乙烯、聚丙烯排放量占比分别为 9.2%、1.6%和 1.4%,对二甲苯、PTA、乙二醇、聚酯排放量占比分别为4.4%、2.2%、3.0%和 3.5%(见表 2.2)。表2-2:2021年中国石化行业重点子行业碳排放量序号重点子行业产量(万 t)吨产品碳排放量(tCO2)总排碳量(万 tCO2)占比1炼油703000.3252284851.3%2乙烯28301.44040759.2%3对二甲苯21320.9119544.4%4聚乙烯18320.397091.6%5聚丙烯23740.266381.4%6PTA(精对苯二甲酸)52830.189672.2%7乙二醇8221.6513523.0%8聚酯56640.2715473.5%小计3408976.6%其他1041723.4%合计44506100.0%备注:“吨产品碳排放量”系参考GB/T 32151.10-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在考虑目前行业的典型工艺的基础上,根据消耗指标计算得出。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10从不同产品的碳排放特征来看,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基本只涉及炼油、乙烯和对二甲苯,其他产品的碳排放基本都来自于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见表2.3)。因此,从碳减排角度来说,减少炼油、乙烯和对二甲苯生产环节的燃10 Alexander H.Tullo,Decarbonizing petrochemicals will cost nearly$800 billionJ/OL,c&en CHEMICAL&ENGINEERING NEWS,2022,Vol100,Issue 19,https:/cen.acs.org/business/Decarbonizing-petrochemicals-cost-nearly-800/100/i1911 Ivy Yin,Chinas carbon market may cover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sector by 2022-2023EB/OL,2021,https:/ 2%左右10。根据 WRI 和中国石油大学的测算,中国石化化工碳排放大概占全国碳排放的 14.7%(包含煤化工),占全球碳排放的 3.3。11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2.2.2 炼油炼油产品种类多,用途广,其中需求量较大的产品主要有九种,分别为汽油、煤油、柴油、液化气、化工轻油、燃料油、12 降油增化即减少成品油产率及产量,增加化工轻油产率。沥青、石油焦、润滑油等,约占中国原油消费比重的 92%以上。当前,成品油(汽煤柴)仍是原油的主要消费产品,2021 年占原油总加工量的 50.8%。表2-4:中国炼油行业供需平衡现状年份原油产量表观消费量炼油能力原油加工量产能利用率(%)成品油(汽煤柴)产量成品油产率(%)206800005677771.03479261.3205825006035773.23603459.7200884616519873.73603255.3202086656744176.13312649.09677.63573850.8单位:万t,万t/a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整体来说,炼油行业呈现以下特征:国内原油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维持在 1.9 亿吨左右。产能逐年提升,2021 年已经突破 9 亿吨;但产能利用率偏低,2021 年仅 77.6%,低于全球平均水平(79.4%)。炼油产品以成品油为主,但成品油产率整体在逐年下降。由于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长有限,成品油出口量在过去 5 年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出口量占产量的比例平均达到 13%,随着下游交通领域的电动化发展趋势加快,对成品油需求预计在未来几年将进一步呈下降态势。这一趋势传导到上游的炼油行业,将进一步促进“降油增化”12。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12表2-5:中国近年来成品油供需平衡情况年份油品产量进口量出口量表观消费量2017成品油合计34792452410031144汽油1791柴油16066煤油42382018成品油合计36034528460831954汽油12645柴油15594煤油47704019成品油合计360325汽油12517柴油914618煤油52733670成品油合计338989汽油11620柴油714052煤油404926699833172021成品油合计35738269403331974汽油14038柴油14693煤油39441578573244单位:万t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13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随着炼油行业主要产品由交通燃料向化工用油方向转变,炼油产品不断轻质化,原油加工深度更高,生产过程更加清洁化,延迟焦化和催化裂化产能将增长缓慢,而生产高质量油品和化工原料的加氢装置能力占比将不断提高。当前中国炼油过程单位平均能耗约为 0.1 吨标煤/t 原油,碳排放系数平均为 0.325 tCO2/t 原油13,年排碳合计约 2284813 此处及以下子行业碳排放计算方式是按照GB/T 32151.10-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计算得来。万 tCO2。其中,生产过程排碳主要来自催化裂化催化剂烧焦、连续重整催化剂烧焦、制氢等工艺过程,排碳量约占总排碳量的 50%;燃料燃烧和火炬燃烧所引起的排碳量约占总排碳量的27%;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间接排碳量约占总排碳量的23%。炼油过程碳排放结构如图 2.4 所示。图2-4:炼油过程碳排放结构炼油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27%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50%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12%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11%2.2.3 乙烯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乙烯当量消费国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乙烯生产国,且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十三五”期间国内乙烯产能、产量、当量消费量年均增速分别高达 10.0%、9.7%和9.4%。中国近年来石油路线乙烯供需平衡现状如表2.6所示。表2-6:中国近年来乙烯供需平衡现状(石油原料乙烯)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0372009920302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14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202202013单位:万t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中国乙烯消费结构大体与世界相同,聚乙烯(含EVA树脂)是最大的下游消费领域,占比 63%;其次是环氧乙烷/乙二醇,占比 22%。由于国内聚酯产业规模很大,使得乙烯消费结构中环氧乙烷/乙二醇所占比例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此外,由于中国的资源禀赋,现有 PVC 产业以依托煤炭资源的电石法为主,消耗乙烯比例较小。石油原料蒸汽裂解路线制乙烯吨乙烯排放二氧化碳 1.44吨,整体碳排放量约 4075 万吨。蒸汽裂解路线碳排放主要来自裂解炉用燃料燃烧排碳,占到总排放的 83%左右。其次是蒸汽消耗折排碳,占 12%左右。再次是电力消耗折排碳,占 4%左右。此外还有少量清焦尾气等排碳,占 1%左右。图2-5:石油路线蒸汽裂解制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4%乙烯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83%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1%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12%2.2.4 丙烯丙烯的主要用途为生产聚丙烯、环氧丙烷、苯酚丙酮、丁辛醇等系列化工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之一。2021年中国近年来丙烯供需平衡如表 2.7 所示。中国丙烯的来源中有炼厂催化裂化 FCC、裂解乙烯副产、甲醇制烯烃和丙烷脱氢等。其中炼厂催化 FCC 制丙烯的能耗及碳排放计入炼油能耗及碳排放,蒸汽裂解乙烯副产丙烯能耗及碳排放计入乙烯能耗及碳排放。甲醇制烯烃不属于传统石油路线加工。15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表2-7:中国近年来丙烯供需平衡 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28603323023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2.2.5 芳烃芳烃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对二甲苯等主要产品。中国近年来苯、甲苯、二甲苯、对二甲苯的供需情况如表2.8 所示。表2-8:中国近年来芳烃供需平衡情况年份产品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17苯90025041147甲苯712510763二甲苯对二甲苯94418苯98725741240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16年份产品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甲苯777332808二甲苯对二甲苯942019苯0甲苯二甲苯20149612109对二甲苯542020苯1甲苯二甲苯257312402697对二甲苯492021苯5甲苯5二甲苯294310903052对二甲苯2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17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按照GB 30251-2013 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苯、甲苯、二甲苯加工能耗计入炼油综合能耗,因此芳烃生产中增加的能耗及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对二甲苯(PX)生产。对二甲苯(PX)是二甲苯的最主要加工产品,也是芳烃下游的最大宗品种,其能耗占芳烃下游加工的主要部分。目前吨对二甲苯(PX)单位能耗为 0.32 吨标煤,排放二氧化碳 0.91吨。2021 年对二甲苯(PX)生产共排放 1949 万吨二氧化碳。对二甲苯(PX)生产碳排放结构情况如图 2.6 所示。图2-6:对二甲苯(PX)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0%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14%对二甲苯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86%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0%2.2.6 聚乙烯聚乙烯是乙烯下游最大宗加工产品,是世界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通用塑料产品之一。聚乙烯具有优良的力学性能、电绝缘性、耐化学腐蚀性、耐低温性和优良的加工性能。聚乙烯通常分为低密度聚乙烯(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LDPE主要用于薄膜、注塑制品等;LLDPE 主要用于薄膜制品等;HDPE 主要用于吹塑制品、注塑制品、薄膜片材、管材制品等。聚乙烯制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汽车、通讯以及日常生活等领域。中国近年来聚乙烯供需平衡情况如表 2.9 所示。表2-9:中国近年来聚乙烯供需平衡情况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527082032963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18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834322020203202369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中国聚乙烯产品单位能耗约为 0.2 吨标煤/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约为 0.39 吨/吨产品,2021 年石油路线聚乙烯产量约为 1832 万吨,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约为 709 万吨。聚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情况如图 2.7 所示。图2-7:聚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16%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84%聚乙烯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0%2.2.7 聚丙烯聚丙烯是丙烯下游最大宗加工产品,是世界五大通用热塑性合成树脂之一,是主要的通用塑料产品之一。聚丙烯可生产编织、注塑、薄膜、纤维等制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器、日用品、家具和包装等领域。中国近年来聚丙烯供需平衡情况如表 2.10 所示。19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表2-10:中国近年来聚丙烯供需平衡情况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226720238920255020202554453362978127305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中国聚丙烯产品单位能耗约为 0.13 吨标煤/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约为 0.26 吨/吨产品,2021 年石油路线聚丙烯产量约为 2374 万吨,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约为 614 万吨。聚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情况如图 2.8 所示。图2-8:聚丙烯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13%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87%聚丙烯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0%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202.2.8 精对苯二甲酸(PTA)精对苯二甲酸(PTA)是合成纤维生产最大宗的原料,也是对二甲苯最主要的下游加工产品。中国近年来 PTA 供需平衡情况如表 2.11 所示。表2-11:中国近年来PTA供需平衡情况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56920047204498549258502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中国 PTA 产品单位能耗约为 0.09 吨标煤/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约为 0.18 吨/吨产品,2021 年 PTA 产品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约为967万吨。PTA生产碳排放结构情况如图2.9所示。图2-9:PTA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14%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86%PTA(精对苯二甲酸)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0!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2.2.9 乙二醇乙二醇是合成纤维生产的主要原料之一,也是乙烯除聚乙烯外的最大下游加工产品。中国近年来乙二醇供需平衡情况如表 2.12 所示。表2-12:中国近年来乙二醇供需平衡情况年份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 t)2017572 875 2 1442 2018669 980 0 1559 2019747 995 1 1712 2020881 1055 6 1929 20211222 843 12 205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中国石油路线乙二醇产品单位能耗约为 0.68 吨标煤/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约为 1.65 吨/吨产品,2021 年石油路线乙二醇产量约为 822 万吨,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约为 1360 万吨。乙二醇生产碳排放结构情况如图 2.10 所示。图2-10:乙二醇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60%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40%乙二醇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0%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222.2.10 聚酯(PET)聚酯(PET)的主要品种包括聚酯瓶片及涤纶长丝、短纤、工业丝等,其供需平衡情况如表 2.13 所示。表2-13:中国近年来聚酯类产品供需平衡情况年份产品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t)2017聚酯瓶片6964216485涤纶长丝2599142072405涤纶短纤50016101449涤纶工业丝18聚酯瓶片7796275507涤纶长丝2904132312686涤纶短纤55019103482涤纶工业丝19聚酯瓶片8725290575涤纶长丝34涤纶短纤6302298555涤纶工业丝20聚酯瓶片9426234715涤纶长丝34089274309823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年份产品产量(万 t)进口量(万 t)出口量(万 t)表观消费量(万t)涤纶短纤7021980652涤纶工业丝21聚酯瓶片涤纶长丝3767123053404涤纶短纤7211693658涤纶工业丝23755618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统计、油控研究系列报告、专家访谈。中国聚酯产品能耗约为 0.1 吨标煤/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约为 0.27 吨/吨产品,2021 聚酯产品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约为 1547 万吨。聚酯生产碳排放结构情况如图 2.10 所示。图2-11:聚酯生产碳排放结构净购入热力的碳排放占比,73%净购入电力的碳排放占比,27%聚酯碳排放结构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占比,0%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占比,0%3基准情景下的碳排放预计 25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根据石化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碳排放现状、国家已经出台的涉及石化行业的相关节能降碳规划、规范、指南和发展目标,以及行业已经开始采取的降碳行动,本研究对基准情景下石化行业碳排放做了整体评估。预计全行业将于 2035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峰值在 6 亿吨左右。此情况下的碳排放评估,基于如表 3.1 所示的假设:表3-1:基准情景特点202520302035204020502060油品需求汽柴油消费开始进入下降通道煤油消费受航空需求拉动到 2040 年前一直增长。煤油消费进入下降通道化工消费到 2035 年乙烯消费量达到 1 亿吨的峰值,人均消费量从目前的 42kg/人左右增加到 2035 年 71kg/人左右,位于欧洲乙烯人均消费峰值(约 56kg/人)和美国(约 90kg/人)之间。随着可降解塑料、塑料再生的发展以及进口下游产品,乙烯当量消费量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到 2060 年人均乙烯消费量约60kg/人左右,总乙烯消费量达到 7200万吨左右。石化行业主要立足国内,2030 年乙烯当量自给率超过 90%,2030 年以后芳烃当量自给率超过 90%,PX 产量超过 3600 万吨。其他下游产品自给率平均超过 90%。乙烯消费达到峰值,乙烯产量 9000万吨,其中石油路线乙烯产量 8000万吨,其他 1000 万吨来自甲醇制烯烃及其他非石油基原料。芳烃和下游产品平均自给率达到 95%以上。乙烯当量自给率维持 90%,芳烃和其他下游产品自给率维持 100%。政策要求产业政策、能耗标准及碳减排措施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比 2021 年下降4%左右,30%的产能能耗达到目前的标杆值水平。比 2021 年下降8%左右,50%的产能能耗达到目前的标杆值水平。比 2030 年下降 4%左右。比 2035年下降4%左右。比 2040年下降4%左右。比 2050年下降4%左右。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26此情景下中国重点石化产品产量如表 3.2 所示。表3-2: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产品产量情况序号重点子行业202352040205020601炼油(加工量)70300 76000 76000 74000 67000 60000 48000 1.1汽油15457 14000 11000 9500 6500 6000 3000 1.2柴油16337 14500 13000 12000 8500 7000 6000 1.3煤油3944 5000 6000 7000 7500 6500 6000 1.4化工轻油11000 17291 21636 23551 22895 21882 21187 2乙烯2830 5501 7000 8000 7500 7000 6000 3对二甲苯2132 3252 3656 4031 4434 3700 3000 4聚乙烯1832 2620 3222 3770 3959 4000 3167 5聚丙烯2374 3395 4175 5136 5906 5600 4725 6PTA(精对苯二甲酸)5283 5811 6102 6407 6727 6000 5382 7乙二醇822 904 949 997 1047 940 837 8聚酯5664 6230 6542 6869 7212 6500 5770 单位:万吨备注:表中产量不包括利用甲醇等非石油基原料生产的产品27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石化行业及重点子行业碳排放预测如表3.3和图3.1所示。在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于 2035 年左右达峰,届时碳排放为 6.09 亿吨,到 2060 年石化行业碳排放为4.33 亿吨。表3-3:基准下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预测重点子行业20235204020502060炼油2284823781958乙烯407576059290336693对二甲苯73268345127642152聚乙烯70997421263960聚丙烯63887571226993PTA(精对苯二甲酸)96771045895771乙二醇011078聚酯771233除炼油乙烯外其他行业5636294283563合计445065365593995203043303单位:万t CO2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28图3-1:基准情景下中国石化行业碳排放预测 000004000050000600007000020235204020502060合计炼油乙烯其他万tCO24中国石化行业碳减排路径分析 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30在上一章基准情景分析的基础上,本章重点分析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的主要路径及碳减排贡献潜力。从宏观角度分析,一方面石化行业目前存在炼油产能过剩、成品油大量出口、化工品仍然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解决;另一方面,石化行业是高能耗、高碳排放行业,在不影响产业安全的情况下适度进口中间基础原料产品,保持一定的对外依存度,对全社会的节能减碳和“双碳”目标实现均较为有利。从石化行业总体碳排放特征来看,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排放均对碳排放有一定贡献,可以分别施策、定向减碳。通过采用包括绿氢、天然气、乙烷、丙烷等在内的低碳原料可以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通过采用低碳燃料可以减少化石燃料燃烧碳排放,采用深度电气化可以减少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合计的碳排放。通过 CCUS 可以减少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等直接排放的 CO2。通过采取各种节能降耗技术及采用数字化可以取得整体减碳的效果。结合以上分析,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碳减排路径可从产业结构调整、轻质原料替代、节能降耗、发展绿氢、深度电气化、CCUS 等多方面入手。4.1 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到 2025 年原油加工量达到峰值 7.2亿吨/年,之后呈下降趋势,到 2060 年原油加工量降低至 2.8亿吨/年,乙烯产量为 4500 万吨/年,对二甲苯产量为 2200万吨/年,分别比基准情景下的 2060 年相应产量降低 2 亿吨/年、1500 万吨/年和 800 万吨/年,按照 2060 年基准情景下单位产品碳排放计算,共减少碳排放约 7400 万吨/年。4.1.1 淘汰落后产能目前中国炼油能力约 9.1 亿吨,其中 1000 万吨/年及以上的炼油产能达 4.8 亿吨/年,500 万吨/年-1000 万吨/年(含 500 万吨/年)炼油产能达 2.8 亿吨/年,在 200-500万吨/年之间的炼油能力约 1.2 亿吨/年,200 万吨/年及以下的炼油能力约 0.3 亿吨/年(图 4.1)。在 200 万吨/年及以下炼油产能中,山东、河北和辽宁是分布的重点,产能分别为 790 万吨/年、670 万吨/年和 590 万吨/年,占比分别为26.3%、22.3%和 19.7%,合计为 68.3%。图4-1:中国炼油产能 4.85.82.82.81.20.7024681020212025大于0.1亿吨0.05-0.1亿吨0.02-0.05亿吨小于0.02亿吨9.1亿吨去产能0.8亿吨9.3亿吨0.3亿吨31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炼油装置能耗和碳排放跟规模有直接的关系。200-500 万吨/年炼油企业加工能耗平均约在 90kgOE/t 左右,500 万吨/年炼油企业的加工能耗约为 80kgOE/t,1000 万吨/年炼油企业的加工能耗则可下降至约 55kgOE/t。因此淘汰落后炼油产能、调整炼油产能规模结构将起到重要的节能降碳效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200 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一次原油加工能力)属于淘汰类(除个别西部地区装置),未来应坚决贯彻产业政策,淘汰此类产能,在 2025 年退出 3000万吨/年炼油产能。产能在 200 万吨/年和 500 万吨/年的炼油企业中,将不符合环保、安全、开工率低的 5000 万吨/年产能退出。到 2025 年前中国至少退出 8000 万吨/年炼油产能将退出,主要包括山东、辽宁、河北等地区的小型炼油企业,另外还有山东约 2500 万吨/年产能置换为新建 2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裕龙岛石化产业园)。根据目前在建、拟建、规划大型炼化项目情况,预计到2025 年前新建炼油产能约 1 亿吨(不含裕龙岛石化产业园项目),均为新建千万吨级以上炼油装置或者在原有千万吨级炼油装置基础上扩建。到2025年中国净增炼油产能约0.2亿吨,达到 9.3 亿吨/年左右。其中千万吨级炼油企业能力将超过 5.8亿吨,占总炼油产能比例达到 62%。到 2030 年通过进一步整合 500 万吨以下炼厂,炼油能力下降至 9 亿吨/年,千万吨级炼油企业能力超过 80%。4.1.2 推进产品结构性调整中国石化行业长期存在“油”、“化”比例失调问题,即由于国内炼化一体化程度差、油品占总产品比例高,加之炼油产能过剩,导致成品油过剩大量出口,而生产化工产品所需的原料油品及基本化工原料大量进口。2019 年中国成品油净出口达到峰值 5019 万吨,同期主要用于化工的石脑油净进口702 万吨。虽然近两年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成品油净出口已呈现下降趋势,但是 2021 年中国成品油净出口量仍然达到 3764万吨左右,同期石脑油净进口 761 万吨,乙烯净进口 188 万吨,合成树脂净进口 2181 万吨,乙二醇净进口。目前中国化工轻油产量约为 11000 万吨,占原油加工量比例为 15.6%。中国炼油产能结构性调整、提高化工品比例的潜力很大。目前新建的恒力石化、浙江石化等炼化一体化项目化工产品比例都大大提高。恒力石化项目一期主体工程主要包括 2000 万吨/年常减压蒸馏、煤油加氢精制 200 万吨/年、柴油加氢裂化 600 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 760 万吨/年、渣油加氢裂化 640 万吨/年、溶剂脱沥青 135 万吨/年等;产品包括 450万吨/年 PX、100 万吨/年纯苯和 150 万吨/年乙烯,年产超过 900 万吨基本石化原料,基本石化原料收率约为 50%。浙江石化完全建成后原油加工能力为 4000 万吨/年,主要产品为 800 万吨/年 PX、200 万吨/年纯苯、280 万吨/年乙烯、60 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一期主体工程主要包括 2000 万吨/年常减压蒸馏、300 万吨/年轻烃回收、300 万吨/年延迟焦化、500 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380 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800 万吨/年柴油加氢裂化、420 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和 200 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等,年产约 900 万吨石化产品,基本石化原料收率约为 45。在推动降油增化时可充分根据原油特点发展原油直接制烯烃技术。原油直接裂解制烯烃的技术主要特点在于省略了原料炼制生产石脑油的过程,大大简化了工艺流程。4.1.3 适度利用进口资源从需求侧来看,油品方面,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受航空需求拉动到 2040 年前一直增加;化工品方面,在保障产业安全的情况下,适度保持一定量基本有机原料及下游石化产品进口。与基准情景相比,可适度降低乙烯当量自给率,石化行业以国内供应为主,国外供应为辅。在碳减排情景下,乙烯当量自给率将在 2025 年突破 70%,2030 年又下降至 70%左右,并在以后长期保持在 70%左右,即 2035 年乙烯消费达到 1 亿吨峰值时国内乙烯产量达到 7000 万吨,其中石油路线乙烯产量 6500 万吨,其他 500 万吨来自甲醇制烯烃及其他非石油基原料。2030 年以后芳烃当量自给率超过 80%,PX 产量达到 3300 万吨。其他重点石化产品自给率在 70%-80%左右。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324.2 节能降耗及深度电气化在广泛应用石化行业绿色工艺、节能降碳技术、数字化技术的基础上,加大节能降耗,能耗及碳减排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广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深度,增强数字化技术。到2060年,与基准情景相比,全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总体水平下降 8%左右,降低碳排放约 3500 万吨 CO2。石化行业是能源和电力消耗大户,直接消耗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一次能源和电力、热力等二次能源。通常大型石化企业、基地或园区都通过自备热电装置满足供热需求和部分电力需求。随着新能源的增加,通过提高电气化程度,将促进石化行业的低碳发展,并且有利于石化行业利用可再生电力。通过深度电气化与可再生电力利用,与基准情景相比,平均降低碳排放约 4%,年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约 1800 万吨。4.2.1 节能降耗石化行业耗能设备众多,包括精馏塔、换热器、加热炉、压缩机、物料泵等各式各样设备。通过进行技术改造、系统优化、加强数字化程度,可以做到节能降耗,起到碳减排作用。目前全国炼油平均综合能耗约为 65kgoe/t,主营企业炼油综合能耗相对较低,平均约 60kgoe/t。部分优质企业达到世界先进能耗水平,如镇海炼化、茂名石化、上海石化等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在 48-52kgoe/t 左右,但仍有许多炼油企业能耗在 70kgoe/t 甚至 90kgoe/t 以上,节能减排存在较大潜力。根据国家标准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0251-2013),其中新建炼油企业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准入值的要求为63kgoe/t。预计到2025年和2035年随着炼化一体化发展,落后产能淘汰,地方和民营炼油厂产能将逐渐集中为大型装置,将有力促进炼油综合能耗的下降。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全球石化行业也加快了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步伐。石化流程型行业以石油为主要原料,以连续性生产为特征,生产油品及各类石化产品。由于石化行业生产过程的高度复杂性,智能化、精细化、数字化的作用格外凸显。中国石化行业在数字化和智能化方面的重点是:大力推进石化智能工厂建设;推进工程设计数字化和供应链管理智能化;推进生产运行智能化,重点打造数字化生产环境、生产集成管控体系、全流程模拟和一体化优化体系、智能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等;推进知识管理和经营决策智能化,加强企业数据仓库和知识库的建设。实践表明,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石化工厂至少能取得 1-2%的节能降耗效果。如镇海炼化在其 2000 万吨/年炼油装置上实施能源平衡与优化调度系统,通过技改实现年节能 1 万吨标煤。4.2.2 深度电气化当前石化行业使用大量化石燃料用于加热或生产蒸汽。一是在工艺过程中需要用到热量与蒸汽,如乙烯裂解炉需要燃烧燃料进行加热,需要蒸汽参与裂解反应。二是大型动设备需要蒸汽驱动,如乙烯裂解气压缩机大多采用蒸汽驱动。化石燃料在直接燃烧加热过程中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石化行业使用的蒸汽多数也来自于燃烧化石能源的锅炉,同样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大型火电装置发电效率的提高和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迅速增加,提高石化行业用电比例,将能够提高整体用能效率,促进节能降碳。4.2.2.1 公用工程深度电气化热力供应是石化行业公用工程的重要部分,石化行业热力需求的主力是各种蒸汽透平机械,这部分蒸汽需求通常通过自备或者园区火力热电厂提供。通过推动电气化,这部分需求完全可以通过电驱代替。采用电驱在节能减排方面效果显著。表4.1 为以空分装置为例,分别计算汽驱和电驱的能耗及碳排放进行对比。相比采用燃煤锅炉汽驱模式,在电力以等量值计算的情况下,能耗下降了 72.4%,在电力以等价值计算的情况下,能耗下降了 30.4%,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 49.6%。33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表4-1:汽驱和电驱能耗及碳排放对比序号项目汽驱电驱备注1空分规模(氧气产量),Nm3/h63000630002耗高压蒸汽量(9.8MPa),t/h1453耗电量,kW1000430004能耗,tce/h19.25.3电按当量值,1.229tce/万 kWh19.413.5电按等价值,3.143tce/万 kWh,参照GBT 50441-2016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标准5二氧化碳排放量,t/h50.425.4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按照GB/T 32151.10-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4.2.2.2 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 电加热蒸汽裂解利用电加热代替化石燃料产生蒸汽用于石脑油裂解制乙烯等工艺过程,在使用可再生资源电力的情况下能够起到显著减排效果。2021 年内巴斯夫、沙特基础工业与林德公司签署了一项联合协议,计划共同开发并推广蒸汽裂解装置电加热解决方案。在乙烯生产蒸汽裂解装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将碳氢化合物分解成烯烃和芳烃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通常情况下,相关裂解反应通常需要在炉内温度达到约 850 摄氏度才会发生。从前文乙烯碳排放分析可知,蒸汽裂解路线碳排放主要来自裂解炉用燃料燃烧排碳,占到总排放的 83%左右。其次是蒸汽消耗折排碳,占 12%左右。再次是电力消耗折排碳,占 4%左右。其中燃料燃烧和蒸汽消耗目前主要是通过燃烧化石燃料来完成升温,如果这部分能量可以通过电加热实现代替,同时电力来自绿电,则这项具有颠覆性的革新技术有望实现高达 90%的减排比例。电化学还原二氧化碳制乙烯在乙烯工业中另一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方式是通过二氧化碳直接制乙烯。在电化学还原二氧化碳中,氢离子由阳极的水分子产生,二氧化碳则在阴极处被还原,碳离子和氢离子结合生成乙烯。商业系统中每生产 1kg 乙烯需要 1530 千瓦的电力。在全面部署并使用可再生能源条件下,该系统能够将乙烯生产过程中碳强度降低 200%。二氧化碳电化学制合成气二氧化碳电化学制合成气是指利用电化学反应在催化剂作用下将二氧化碳和水变成一氧化碳和氢气的过程,该过程能够将二氧化碳变为在化工行业中很有价值的合成气,合成气进一步可用于生产甲醇等一系列化工产品。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344.3 轻质原料替代通过轻质原料替代,到 2060 年与基准情景相比,轻质原料生产乙烯能降低 1300 万吨左右的碳排放。4.3.1 蒸汽裂解原料轻质化目前中国乙烯原料结构为蒸汽裂解路线 78.5%,甲醇制烯烃(含煤制甲醇和外购甲醇)占 19.8%,催化裂解制烯烃占1.7%。蒸汽裂解是乙烯最主要的工艺路线,其原料包括石脑油、轻柴油、抽余油、加氢尾油及轻烃(乙烷、丙烷等)。国内乙烯裂解料中石脑油等液体原料占比偏高、轻烃占比偏低,以液体为主的原料结构导致中国蒸汽裂解制乙烯成本缺乏国际竞争力。例如,石脑油裂解制烯烃的能耗约为 570kgoe/吨,而乙烷裂解制乙烯的能耗只有 400kgoe/吨。因此,进一步优化原料结构,深入挖掘一体化增效潜力,提高乙烯裂解料中轻质化原料和低品位原料如炼厂轻烃、油田轻烃、凝析油、拔头油等的比重,仍是蒸汽裂解制乙烯企业降低烯烃生产成本的重要任务。以镇海炼化为例,虽然受产量、价格、质量等各个因素的制约,但是其已逐步增加轻质原料的进口量作为自产原料的补充。2022 年 1 月份,120 万吨/年乙烯工程投产,其中计划外购丙烷 35 万吨/年作为乙烯原料,也将外购天然气作为动力中心燃料。预计将来中国轻烃路线烯烃将进一步提高。预计到 2025年中国轻烃路线(包括乙烷、丙烷等)乙烯产能将由目前的21.7%增加到 23%,到 2030 年进一步增加到 30%,到 2060 年达到 40%左右。4.3.2 适度发展低碳原料4.3.2.1 适度增加天然气作为化工原料使用规模受限于中国资源禀赋特点,煤炭在中国石化行业占比较高。随着自产天然气的开发和进口天然气的增加,以及交通及其他领域电气化的发展,适度调整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天然气在中国石化行业原料中的消费比例,对中国石化行业从源头上进行节能减碳有重要意义。推进天然气制氢替代煤制氢。在石化行业中煤炭原料主要用于制氢,2021 年石化行业制氢用煤至少为 840 万吨,排放二氧化碳约 1800 万吨,如利用天然气制氢替代煤制氢,碳排放可下降约 900 万吨。甲烷二氧化碳干重整。利用甲烷和二氧化碳为原料生产一氧化碳和氢气,实现天然气的原料化利用和二氧化碳的资源化利用。合成气与富氢原料(焦炉气、可再生能源制氢)结合可进一步生产化学品。发展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技术是指利用合成气在催化剂作用下一步生产烯烃。相对于目前由合成气制甲醇、甲醇制烯烃的两步法工艺,直接法省去了甲醇合成这一中间过程,具有流程短、能效高、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等显著优势,并能够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在石化行业中的原料化利用。合成气直接制烯烃或基于费托合成反应(Fischer-Tropsch to Olefins,FTO)或依靠具有双功能的氧化物-分子筛催化剂。4.3.2.2 促进丙烷、乙烷、甲醇等轻质原料使用促进丙烷脱氢制丙烯发展。2013 年天津渤化 60 万吨/丙烷制丙烯投产,是中国首套丙烷制丙烯装置。之后中国丙烷制丙烯产业快速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产业化,目前建成产能已经达到约 618 万吨/年,在建及规划丙烷制丙烯项目产能据不完全统计约 165 万吨/年。考虑到在建及规划项目产能、原料供应以及丙烯市场增长放缓因素,预计丙烷制丙烯开工率会有所下降,到 2025 年新增进口丙烷制丙烯产量达到 200 万吨,之后增速将有所放缓。中国目前主要乙烷制乙烯项目如表 4.2 所示:35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表4-2:中国部分乙烷制乙烯项目序号公司所在地产能,万吨/年投产时间状态1新浦化学江苏泰兴652019 年已投产,进口原料2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浙江宁波402021 年已投产,进口原料3中国石油新疆巴州602021 年已投产,国内原料4中国石油陕西榆林802021 年已投产,国内原料5卫星石化江苏连云港1252021 年已投产,进口原料1252022 年在建,进口原料6南山集团山东龙口2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7阳煤集团山东青岛15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8鲁清石化山东寿光75前期工作,进口原料9汇昆新材料辽宁大连2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10聚能重工集团辽宁锦州2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11同益实业辽宁大连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12天津渤化天津南港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13东华能源河北曹妃甸2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14广西投资集团广西钦州6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15缘泰石油福建福清2100前期工作,进口原料合计1980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36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已经成为中国烯烃产品的重要工艺路线之一。2020 年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产能为 1411 万吨/年,其中乙烯产能约 687 万吨/年,产能占乙烯总产能的比例约为 25%。与国内主要采用煤作为原料生产甲醇不同,国外甲醇生产绝大多数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全球天然气路线的甲醇产能约占总产能的 60%(不包括一体化煤制烯烃项目中中间产品甲醇产能)。2021 年我国进口甲醇达到 1120 万吨,占国内总消费量 8846 万吨的比例为 12.7%。2021 年阿联酋、阿曼、新西兰、沙特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是我国甲醇的前5大来源国,合计进口量达到 948 万吨,占总进口量的比例为 84.7%。近 10年间我国甲醇进口量不断增长,2021 年进口量是 2011 年进口量的 2 倍。虽然甲醇制烯烃工艺吨乙烯碳排放为 2.73 吨 CO2,高于蒸汽裂解路线吨乙烯碳排放(1.44 吨 CO2),但是考虑到蒸汽裂解路线吨乙烯需要乙烯料(石脑油及其他原料)约 3.3 吨,按照炼油单位加工量碳排放 0.325 吨 CO2计算,考虑到炼油能耗后蒸汽裂解路线吨乙烯碳排放就达到了 2.51 吨 CO2,与甲醇制烯烃路线吨乙烯碳排放差别不大。而且炼油装置在生产石脑油等乙烯料的同时又伴随着更多的汽油、柴油等产品产生,考虑到生产成品油的能耗,蒸汽裂解路线乙烯单位产品碳排放就会高于甲醇制烯烃路线乙烯单位产品碳排放。因此利用进口甲醇制烯烃将能促进石化行业节能降碳,同时还起到降低石油消费、促进石化行业原料多元化和产业安全的作用。4.3.3 促进生物基材料发展石化行业需求侧替代发展的核心是使用非石油基材料替代石油基材料,其中的重点是发展生物基材料。生物基材料是指利用可再生生物质,包括农作物、树木和其他植物及其残体和内含物为原料,通过生物、化学以及物理等手段制造的新型材料。生物基材料不但可以减少对石油的消耗,而且其可降解性大大优于一般的石油基产品,有利于减少塑料废弃物污染,对环境保护有重要意义。中国生物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建立有机酸、化工醇、烯烃、烷烃、芳烃、有机胺等基14 EIA,Biodiesel is the second-most used and produced biofuel in the United StatesEB/OL,2022,https:/www.eia.gov/energyexplained/biofuels/biodiesel-rd-other-use-supply.php础化工产品的生物制造路线,取得对石油路线的竞争优势,实现规模化生物法生产与应用;推进化工聚合材料单体多元醇、羟基羧酸、烯酸等的生物制造和聚合改性技术等的发展与应用,推动生物基聚酯、生物基聚氨酯、生物尼龙、生物橡胶、微生物多糖、海洋生物材料等规模化生产和示范应用,实现生物基材料产业的链条式、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大幅度提升氨基酸、维生素等大宗发酵产品的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水平,实现产业的良性和高端化发展。”目前生物基材料包括聚二元酸二元醇酯、聚乳酸(PLA)、聚羟基脂肪酸酯(PHA、PHBV)以及天然高分子淀粉与其共混物(淀粉/PVA、淀粉/PBS、淀粉/PLA)等。其中聚二元酸二元醇酯包括聚丁二酸丁二酯(PBS)、聚丁二酸-己二酸丁二酯(PBSA)、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酯(PBAT)等产品。聚乳酸(PLA)是比较典型的生物基材料,其原料乳酸通过淀粉发酵制备得到,目前市场工艺和技术已经非常成熟。聚乳酸可在自然环境或堆肥条件下完全降解,对环境无毒无害,随着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性能的提高,可以逐渐在包装领域取代传统的聚乙烯(PE)聚苯乙烯(PS)等材料,降低石油消耗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国生物基材料的发展情况,中国生物及材料有望实现较快增长,所替代的石油消费量也随之较快增加,从而起到一定的减排效果。全球范围内,发展低碳能源产品已经是当前多数国际石油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一方面关停小规模、设备老旧的传统炼油厂,另一方面转向生物燃料,比如可持续航空燃料油。生产生物质燃料的优点在于可以利用已有炼化装置。通过改造现有的炼厂,可生产氢化生物柴油(HVO),与普通柴油相比,可再生柴油的温室气体排放可减50%以上,同时减少了资本成本、建设时间和风险,案例包括埃尼公司的 Venice 炼厂和道达尔能源公司的 LaMde 炼厂等。可再生柴油业务在美国正蓬勃发展。截至 2021 年 1 月 1 日,美国有 75 个生物柴油生产设施,年总生产能力约为 24 亿加仑14。欧美炼油厂还使用现有资产共同处理原油和生物油,即联合处理装置。生物质可在不同装置点插入,被制成生物燃料。联合处理使可再生燃料生产与现有炼厂基础设施能够简单而高效地整合,并为炼油厂提供所需的灵活性。37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4.4 发展绿氢氢气是石化行业的重要原料,也是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来源之一。绿氢可以在绿电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实现互补,15 SHELL,Shell starts up Europes largest PEM green hydrogen electrolyser EB/OL,https:/ bp,bp plans major green hydrogen project in Teesside EB,2021 促进以氢为原料的行业深度脱碳。面向未来,当绿氢成为稳定足量的低价氢源时,绿氢将更好的促进石化行业脱碳。不同原料制氢排放二氧化碳情况如表 4.3 所示。表4-3:中国不同原料制氢排放二氧化碳情况序号制氢方法特点制氢能力占比备注1煤制氢以煤为原料,碳排放高,(22kgCO2/kgH2)65.3%绿氢替代有潜力2焦炭和兰炭副产氢副产氢,碳排放低,属于清洁氢(4.9kgCO2/kgH2)19.3%3天然气制氢以天然气为原料,碳排放较低,属于低碳氢(14.51kgCO2/kgH2)9.7%绿氢替代有潜力4氯碱及其他副产氢副产氢,碳排放低,属于清洁氢(4.9kgCO2/kgH2)3.3%无5甲醇制氢以甲醇为原料,碳排放高(14.9kgCO2/kgH2)1.8%绿氢替代有潜力6其他(电解水制氢)如果采用网电,碳排放最高(28.5kgCO2/kgH2)0.5%绿氢替代有潜力备注:副产氢受上游装置制约必须产生,因而无法也没有必要用绿氢代替。每千克绿电制氢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4.9 千克/千克,参考团体标准T/CAB0078-2020 低碳氢、清洁氢与可再生能源氢的标准与评价)比煤化工制氢二氧化碳排放量(22千克/千克)至少降低了 17.1 千克。从上表来看煤制氢由于其产能占比较大、单位产品碳排放量高的特点,应成为绿氢所替代的首要方向。目前石化行业煤制氢规模超过 100 万吨/年,如果都采用绿氢,最大可减排 2200 万吨二氧化碳。全球石化巨头都在积极部署绿氢项目,2021 年,壳牌启动了欧洲最大的质子交换膜(PEM)电解槽项目,设施位于科隆附近的壳牌公司莱茵兰(Rheinland)能源和化学园区,可年产 1300 吨“绿氢”,利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生产氢气有助于显著减少莱茵兰炼厂的二氧化碳排放15。BP 和丹麦可再生能源集团沃旭能源公司(Orsted)合作,将在 BP 的林根(Lingen)炼油厂共同开发一个 50 兆瓦的可再生氢项目,利用北海的风能,通过电解水来生产绿氢,每年可产生 9000 吨氢气16。通过推进使用绿氢,到 2025 年石化行业绿氢应用达到 10万吨/年,到 2030 年达到 30 万吨/年,到 2060 年达到超过300 万吨/年,与“基准情景”下以天然气制氢为主相比,年减排二氧化碳量约 4200 万吨/年。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384.5 CCUS 与化工行业碳利用碳捕捉、封存和利用(CCUS)是石化产品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成本的大幅度下降是普及 CCUS 的关键。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相对集中,更利于 CCUS 的应用。在已有的制氢设施配套 CCS 系统,可避免闲置资产处置和提高经济效益。有研究预测到 2050 年,CCS 是潜在的最便宜的实现石化行业零排放的手段,大概能减少高附加值化学品生产中 40%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17。据 IEA 的分析,如果没有 CCS 的参与,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花费将会上涨 40%。欧洲炼化环保机构Concave 预测,如果炼化行业部署足够的 CCS 设施,2050 年炼化行业的碳排放将会降低 70%,反之只有 50。本报告预17 BloombergNEF,$759 Billion Required for a Net-Zero Petrochemicals Sector by 2050EB/OL,2022 https:/ REALISE CCUS,CCUS&RefineriesEB/OL,2022,https:/realiseccus.eu/ccus-and-refineries测通过采用 CCUS 手段,到 2060 年与基准情景相比能降低约3000 万吨左右的碳排放。2022 年 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颁布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将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突破,包括碳捕集利用封存和温和条件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并加快部署大规模碳捕集利用封存产业化示范项目。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石化化工企业应因地制宜、利用炼化、煤化工装置所排二氧化碳纯度高、捕集成本低等特点,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39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图4-2:CCUS技术流程及分类示意图19 Smart delta resources,Carbon Connect DeltaEB/OL,2021 https:/ Preston,C.The Carbon Capture Project at Air Products Port Arthur Hydrogen Production Facility.J2018.14th Greenhouse Gas Control Technologies Conference.Melbourne,October 2126.21 MIT(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Alberta Carbon Trunk Line Fact Sheet:Carbon Dioxide Capture and Storage Project.EB/OL.2016.www.sequestration.mit.edu/tools/projects/alberta_trunk_line.html.(如:煤化工、制氢、生物乙醇)(如:IGCC、燃煤燃气发电、炼钢、石油化工、石油炼化)高浓度排放源低浓度排放源排放源燃烧前捕集 化学吸收 物理吸收 物理吸附 膜分离燃烧后捕集 化学吸收 吸附法 膜分离富氧燃烧捕集 常压 增压 化学链输送 车运 陆上管道 海上管道 海上船舶化工利用 重整制备合成气 制备液体燃料 合成甲醇 合成有机碳酸酯 合成可降解聚合物 合成聚合物多元醇 合成异氰酸酯/聚氨酯 钢渣矿化利用 石膏矿化利用 低品位矿加工联合矿化生物利用 转化为食品和饲料 转化为生物肥料 转化为化学品和生物燃料 气肥利用地质利用 强化石油开采 强化煤层气开采 强化天然气开采 强化页岩气开采 强化地热开采 铀矿地浸开采 强化深部咸水开采地质封存 陆上咸水层封存 海底咸水层封存 枯竭油田封存 枯竭气田封存化学品燃料食品石油天然气水矿产捕集燃烧前捕集燃烧后捕集富氧燃烧捕集输送输送利用与封存化学利用生物利用地质利用地质封存产品肥料饲料地热材料数据来源: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中国 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发展路线从国际上看,位于北海港口的Carbon Connect Delta项目,计划捕捉来自荷兰和比利时石化,化工和钢铁等工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封存于北海的枯竭气田。可行性研究于2020年底完成,预计到 2030 年,碳捕捉能力达到 650 万吨/年,这将贡献超过 40%的荷兰到 2030 年的减排目标。在欧洲,其他的工业集群,甚至跨国 CCS 设施也在积极部署中19。美国德克斯萨的空气产品公司部署了第一家商业规模化的蒸汽甲烷重整装备加碳捕捉装置,此项目位于亚瑟港的 Valero炼化厂。项目 2013 年投产,每年捕捉大约 1 百万吨的二氧化碳,被运输到德克萨斯油田用来驱油20。另一个石化行业CCUS 的案例是美国 Sturgeon 炼化厂,将废沥青转化氢气产生的二氧化碳捕捉,并用于油田驱油(EOR),每年大约储存 120 140 万吨二氧化碳21。中国的 CCS 地质封存潜力约为 1.21 到 4.13 万亿吨,适合进行碳捕集和封存的地点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北、华北南部、四川盆地等地区。中国油田主要集中在松辽盆地、渤海湾盆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40地、鄂尔多斯盆地和准噶尔盆地,气藏主要分布于鄂尔多斯盆地、四川盆地、渤海湾盆地和塔里木盆地,中国深部咸水层的CO2 封存容量约为 2.4 万亿吨,其分布与含油气盆地分布基本相同22。目前我国石化行业在碳利用方面,还是以驱油和驱气的地质利用为主要方式,短期内具有较高的可行性。比如 2022年 8 月投产的全国最大的 CCUS 驱油项目:齐鲁石化胜利油田CCUS 项目。该项目将化肥厂的煤制气装置排放的二氧化碳经过收集,压缩,干燥脱水和提纯,再注入胜利油田油井,达到碳封存和驱油的目的。项目覆盖地质储量约 2500 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百万吨,预计未来 15 年可实现增油将近 300 万吨。镇海炼化靠近东海领域,目前项目也在考虑在陆地陆海一体盆地进行碳封存试点,远期考虑海洋碳封存。22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年度报告 R.2021二氧化碳也可以作为原料,制成合成能源和高附加值化工品,实现资源化利用。通过使用绿氢和二氧化碳反应制甲醇、制航煤、制甲烷、制芳烃等多种途径进一步起到捕碳减碳的作用。4.6 主要路径碳减排潜力综合评估在实施上述路径的条件下,到 2060 年,与基准情景相比,中国石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从 4.33 亿吨降低到 2.21 亿吨。实施上述路径与基准情景下碳排放的对比如图 4.3 所示。图4-3:碳减排情景与基准情景的碳排放比较碳减排情景基准情景万tCO200000400005000060000700002023520402050206041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2060 年主要路径减碳潜力如下表所示。表4-4:中国石化行业主要路径碳减排潜力汇总表 序号项目排放量与减排量,万吨CO2减排占比1基准情景下 2060 年碳排放43300/2主要碳减排路径的减排量-2120048.96%2.1产业结构调整(-7400)17.09%2.2轻质原料替代(-1300)3.00%2.3节能降耗(-3500)8.08%2.4发展绿氢(-4200)9.70%2.5深度电气化(-1800)4.16%2.6CCUS(-3000)6.93%3采取减碳路径后碳排放量22100/到 2060 年各路径的碳减排潜力如下图所示。图4-4:中国石化行业主要碳减排路径减排潜力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50,000碳减排量(万吨)2021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基准情景下2060年碳排放17.1%3.0%8.0%9.7%4.2%6.9%产业结构调整轻质原料替代节能降耗发展绿氢深度电气化CCUS采取减碳路径后2060年碳排放量5中国石化行业碳达峰 碳减排路线图与效益评估43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综合来看,中国石化行业应采用多措并举、全面发力的路径促进行业尽快减排、尽早达峰。一是从源头上进行供给侧改革、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原料结构,实现源头减碳。二是在过程中通过节能降耗、发展绿氢和深度电气化等措施提高加工效率,实现过程减碳。三是以 CCUS 作为兜底手段,实现末端减碳。在节能降耗方面,促进行业重点产品单位能耗在 2030 年整体达到目前的标杆值或者先进值,之后继续下降;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降低油品生产与消费、稳定乙烯当量自给率;在轻质原料替代方面,不断提高非石脑油路线制乙烯产量;在发展绿氢方面,不断提高绿氢应用规模;在深度电气化方面,首先提高动设备电气化程度,同时逐步深化工艺装置电气化程度;在 CCUS 方面,稳步提高捕集利用二氧化碳规模。表5-1:中国石化行业碳减排时间表-20-2060产业结构调整 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持续增加;受航空需求拉动到 2040 年前一直增加;乙烯当量自给率 上升到 70%;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持续增加;乙烯当量自给率保持在 70%;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基本平稳;乙烯当量自给率保持在 70%;汽柴油消费稳步下降;煤油消费开始下降;乙烯当量自给率保持在 70%;轻质原料替代 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25%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30%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35%非石脑油路线乙烯达到 40%节能降耗 100%的产能达到目前的能耗标杆值或者先进值要求 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 2030 年下降 4%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 2040 年下降 4%重点产品单位能耗比 2050 年下降 4%发展绿氢 绿氢使用达到 30 万吨/年 绿氢使用达到 50 万吨/年 绿氢使用达到 100万吨/年 绿氢使用达到超过300 万吨/年深度电气化 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8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开始示范。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10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开始应用 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10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开始推广 动设备电气化率达到 100%;电加热蒸汽裂解等工艺过程深度电气化技术占比达到三分之一CCUS 捕集利用 500 万吨 CO2 捕集利用 1000 万吨CO2 捕集利用 2000 万吨 CO2 年均捕集利用 3000万吨 CO2采取碳减排措施不但取得降低碳排放的直接效益,控制和降低石油消费也是碳减排措施的必然效果。在采取碳减排路径后,与基准情景相比,石油消费量显著下降,到 2060 年石油消费量仅为 2.8 亿吨左右,按中国石油自产 2 亿吨考虑,石油对外依存度将从现在的超过 70%下降到 29%。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44图5-1:采取碳减排路径后取得的节油效益8,00012,00013,00020,00020,000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2024020502060节油效益(万吨)原油加工量(万吨)基准情景碳减排情景节油效益6政策建议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461)控制产能严格控制炼油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炼油产业结构调整,按照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促进炼油和石化行业大型化、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控制炼油产能在9.3亿吨/年以内,之后炼油产能只减不增。对东部地区及环渤海地区 500 万吨/年及以下炼厂淘汰或者进行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炼油产能指标交易。控制自备热电建设,新建石化项目不再建设自备煤电厂。2)制定标准针对低碳发展导向,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重点石化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在绿色制造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低碳评价体系,建立碳回收再利用产品的认证、绿色低碳技术评估等服务体系和平台。3)推广技术及时更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推广应用成熟节能降碳技术。鼓励先进技术研发,在炼油和乙烯行业重点支持推动渣油浆态床加氢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先进分离、组分炼油及分子炼油、低成本增产烯烃和芳烃、原油直接裂解、电裂解炉、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电化学还原二氧化碳制乙烯技术开发应用。鼓励现有装置进行电气化改造,提高电气化程度,加强装备电气化与绿色能源、绿色氢能耦合利用技术应用。适应石化行业高要求,进一步提高电力技术成熟度,电气化设备安全可靠性。在芳烃行业重点加强国产模拟移动床吸附分离成套(SorPX)技术,以及吸附塔格栅、模拟移动床控制系统、大型化二甲苯塔及二甲苯重沸炉等技术装置的开发应用,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装置能耗和排放。4)资金支持加快推进碳交易体系建设,推动石化行业在 2023-2024年能纳入碳交易市场。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配套专项基金、低碳转型资金、低碳信贷等相关政策对应用绿色低碳技术进行扶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低碳前沿技术,降低企业减碳成本,特别是推动绿电和绿氢的成本降低,提高行业利用可再生能源比例。47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附录碳排放计算依据参照国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GB/T 32151.10-2015),化工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为各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和氧化亚氮排放(如果有)、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之和,同时扣除回收且外供的二氧化碳的量(如果有),以及输出的电力、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量(如果有),按下式计算:燃料燃烧排放燃料燃烧排放包括煤、油、气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燃烧设备(如锅炉、煅烧炉、窑炉、熔炉、内燃机等)或移动燃烧设备(厂内机动车辆)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按下式计算:E燃烧,i 核算期内核算单元 i 的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ADj 核算期内第 j 种化石燃料用作燃料燃烧的消费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 万标立方米(104Nm3);CCj 核算期内第 j 种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对固体和液体燃料,单位为吨碳每吨(tC/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吨碳 每万标立方米(tC/104Nm3);OFj 核算期内第 j 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GWPCO2 二氧化碳的全球变暖潜势,取值为 1;4412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i 核算单元编号;j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48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碳平衡过程排放是指化石燃料和其他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材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碳酸盐使用过程(如石灰石、白云石等用作原材料、助溶剂或脱硫剂等)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根据原料输入的碳量以及产品输出的碳量按碳质量平衡法计算,按下式计算:ECO2 原料,i 第i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和其他碳氢化合物用作原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ADi,r 第i个核算单元的原料r的投入量,对固体或液体原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原料,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CCi,r 第i个核算单元的原料r的含碳量,对固体或液体原料,单位为吨碳每吨(tC/t);对气体原料,单位为吨碳 每万标立方米(tC/104Nm3);r 进入核算单元的原料种类,如具体品种的化石燃料、具体名称的碳氢化合物、碳电极以及二氧化碳原料;ADi,p 第i个核算单元的碳产品p的产量,对固体或液体产品,单位为吨(t);对气体产品,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CCi,p 第i个核算单元的碳产品p的含碳量,对固体或液体产品,单位为吨碳每吨(tC/t);对气体产品,单位为吨 碳每万标立方米(tC/104Nm3);p 流出核算单元的含碳产品种类,包括各种具体名称的主产品、联产产品、副产品等;ADi,w 第i个核算单元的其他含碳输出物w的输出量,单位为吨(t);CCi,w 第i个核算单元的其他含碳输出物w的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吨(tC/t);w 流出核算单元且没有计入产品范畴的其他含碳输出物种类,如炉渣、粉尘、污泥等含碳的废弃物;4412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碳平衡测算法是石化化工行业排碳量计算的重要方法,以流入、流出核算单元的总量平衡为前提,确保计算不产生漏项。以未计入产品的废弃物为例,其含碳量和是否归属排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废渣:废渣及高浓度废液中的碳根据处理方式不同,填埋或回收的残碳被固定下来,而做燃料利用的残碳最终均纳入碳排放中,用作生产系统燃料时核减公用工程消耗。废水:废水处理最终的污泥焚烧可能会产生极少量的含碳有机化合物,它们在后续处理或自然环境中最终将氧化成二氧化碳,因此以二氧化碳当量作为温室气体排放计入本生产单元。驰放气及可燃气体:尾气/驰放气及其它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也用做其它生产单元的原料或燃料,这部分碳排放仍计入生产单元中。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主要指回收燃料燃烧或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并作为产品外供给其他单位从而应予扣减的那部分二氧化碳,不包括企业现场回收自用的部分。净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重点子行业典型企业的净购入电力(消费-输出)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电力的排放因子选取国家主管部门的最近年份发布数据的电网排放因子。重点子行业典型企业的净购入热力(消费-输出)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取推荐值0.11tCO2/GJ。49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Transition Program参数我国目前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指导文件,主要参考 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文献资料,部分结合行业经验值,整理出常见化石燃料品种和化工产品的排放因子参数,供不具备实测条件的企业参考使用,如下表。附录表:常见石化燃料特性参数推荐值燃料品种计量单位低位发热量 GJ/t 或 GJ/104Nm3单位热值含碳量 tC/GJ燃料碳氧化率固体燃料无烟煤t26.7c27.410 3b94%烟煤t19.570d26.110 3b93%褐煤t11.9c28.010 3b96%洗精煤t26.334a25.4110 3b93%其他洗煤t12.545a25.4110 3b90%型煤t17.460d33.6010 3d90%焦炭t28.435a29.510 3b93%液体燃料原油t41.816a20.110 3b98%燃料油t41.816a21.110 3b98%汽油t43.070a18.910 3b98%柴油t42.652a20.210 3b98%煤油t43.070a19.610 3b98%石油焦t32.5c27.5010 3b98%其他石油制品t40.2c20.010 3c98%焦油t33.453a22.010 3c98%粗苯t41.816a22.710 3d98%炼厂干气t45.998a18.210 3b99%液化石油气t50.179a17.210 3b98%液化天然气t44.2c17.210 3b98%气候变化与能源转型项目 50燃料品种计量单位低位发热量 GJ/t 或 GJ/104Nm3单位热值含碳量 tC/GJ燃料碳氧化率气体燃料天然气104Nm3389.31a15.310 3b99%焦炉煤气104Nm3179.81a13.5810 3b99%高炉煤气104Nm333.00d70.810 3c99%转炉煤气104Nm384.00d49.610 3d99%密闭电石炉气104Nm3111.190d39.5110 3d99%其他煤气104Nm352.270a12.210 3b99%a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2013。b 数据取值来源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c 数据取值来源为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d 数据取值来源为行业经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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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石化行业原油研究系列(七):历史上几次石油危机复盘及启示-231023(15页).pdf

    行业研究行业研究 行业简评行业简评 石油石化石油石化 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 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明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后的所有说明和声明 Table_Reportdate 2023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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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油石化行业深度研究:石油行业“暖风”已至海洋油气景气复苏-231023(43页).pdf

    1 行业行业报告报告行业深度研究行业深度研究 请务必阅读报告末页的重要声明 石油石化石油石化 石油行业“暖风”石油行业“暖风”已至已至,海洋油气景气复苏海洋油气景气复苏 长期长期低资本开支低资本开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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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rtner:快问快答:哪些重要实践有助于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2023)(10页).pdf

     Gartner 研究研究 快问快答:哪些重要实践快问快答:哪些重要实践有助于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有助于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数字化战略?分析师:Rich McAvey 2023 年 3 月 22 日 Gartner,Inc.|G00788159 第1页,共10页 快问快答:哪些重要实践有助于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发布日期:2023 年 3 月 22 日-ID G00788159-阅读全文约需 8 分钟 分析师:Rich McAvey 主题:能源与公用事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创新 自油气公司开启数字化转型之旅、执行数字化举措以来已经过去了许多年。现在,油气公司希望 IT 部门能够为提高业务表现发挥更多的作用,加快数字化投资获得回报的速度,实现更多的业务价值。为此,油气公司的 CIO 可以利用本文提及的重要实践,进一步推动当前的数字化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快问快答 哪些重要实践有助于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培养数字化行为,推进转型工作,履行承诺。制定统一的转型战略,打造高效的融合团队,实现敏捷交付。随时修正偏差,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目标前进,以获得高数字化投资回报。更多详情 成功执行数字化战略的油气公司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1 他们的数字化实践可分为三大类型(见图):培养数字化行为,推进转型工作,履行领导力承诺培养数字化行为,推进转型工作,履行领导力承诺为执行数字化战略和保持转型良好势头创造条件。制定统一的转型战略,打造高效的融合团队,实现敏捷交付制定统一的转型战略,打造高效的融合团队,实现敏捷交付达成目标共识,明确快速、敏捷、大规模执行转型战略的方法。随时修正偏差,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目标前进,获得巨大的数字化投资回报随时修正偏差,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目标前进,获得巨大的数字化投资回报对数字化举措进行迭代的响应式监督,确保数字化举措和成果符合已经确定的转型目标。Gartner,Inc.|G00788159 第2页,共10页 图 1: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的重要实践 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的重要实践油气公司成功实施数字化战略的重要实践 培养数字化行为培养数字化行为 打造高效能团队打造高效能团队 随时修正偏差随时修正偏差 形成具有凝聚力的数字化领导层 制定简洁明了的高层战略 对数字化举措进行全面的管理 培养整个企业的数字化思维 打造数字化工厂 设置数字化指标 开展试点实验 组建融合团队 组建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 获得充分的数字化资金 建立外部合作伙伴关系 做出明确的领导力承诺的基础 来源:Gartner 这些重要实践为整个企业以统一的方式共同执行数字化战略明确了必要的结构、流程、权力和责任,能够引导企业以务实的方法开展相关的财务和资源投资,实现企业的业务流程变革(业务流程变革是在整个企业中全面推开数字化转型的必然结果)。培养数字化行为,推进转型工作,履行领导力承诺培养数字化行为,推进转型工作,履行领导力承诺 形成具有凝聚力的数字化领导层:明确自身的职责,促进工作协调开展形成具有凝聚力的数字化领导层:明确自身的职责,促进工作协调开展 执行数字化战略需要整个企业所有人员的通力合作。数字化领导层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小团体。但在任何情况下,只有数字化和非数字化角色协同工作,企业才能实现预期的数字化成果。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层必须言行一致,明确自身的责任,对战略成果负责。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责任人(个人或团队)即使不向 CEO 汇报工作,也应向其他高级别管理人员汇报工作。建议:通常情况下,油气公司的数字领导层是集中设置在组织内部、由首席数字官或数字化办公室负责的角色。在本文,我们指的是数字化领导者,他们可以推动并协调公司内部不同业务部门(通常是各自为政的业务部门)开展数字化工作。Gartner,Inc.|G00788159 第3页,共10页 培养整个企业的数字化思维:激发动力、提升技能和增加信心培养整个企业的数字化思维:激发动力、提升技能和增加信心 对于油气公司来说,成功执行数字化战略需要领导层明确承诺:公司将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而这种承诺需要以公司熟练掌握新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勇于承担风险、具备适应能力、重视创新以及拥有强大的内部协作能力为前提。建议:数字化领导者必须面向公司高层领导者、管理层和员工,积极培养他们的数字化思维和行为,设定明确的目标并以身作则。开展试点实验:明确数字化举措所能带来的价值开展试点实验:明确数字化举措所能带来的价值 在选择数字化举措并对相关举措进行优先排序时,企业需要明确能够实施这些数字化举措的具体领域,以及它们所能带来的价值。为此,CIO 可以与外部供应商以及公司内部人员沟通,进行原型设计,开展实际可行性评估等等。建议:部分或整个数字化举措失败属于正常现象,数字化领导者应该提前有所预料。数字化领导者需要保证的是:在可行性实验和举措实施过程中,吸取失败教训。只要做到了这一点,数字化举措就不算真正的失败。获得充分的数字化资金:维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展示承诺履行进展获得充分的数字化资金:维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展示承诺履行进展 分散、不持续的数字化投资通常不会在企业内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换言之,在企业范围内大规模执行数字化战略需要大量、源源不断的投资资金。这些资金必须稳定充足,可以(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分配,并以数字化举措成果为导向(即以价值为基础)。另外,企业还需要对数字化资金进行跟踪和监督。Gartner,Inc.|G00788159 第4页,共10页 建议:数字化领导者必须获得充足的数字化资金,确保相应的筹资机制公开透明、获得了整个企业的认可,并让利益相关者对数字化战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定统一制定统一的转型战略,打造高效的融合团队,实现敏捷交付的转型战略,打造高效的融合团队,实现敏捷交付 制定简洁明了的高层战略:保证整个公司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设立统一的目标制定简洁明了的高层战略:保证整个公司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设立统一的目标 在企业高层的层面上,数字化战略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和沟通。数字化战略的核心精髓越容易被理解,整个公司共同实现战略的力量和动力就越大。建议:在企业高层的层面上,数字化战略应该能用一页纸轻松概括,包括明确的战略目标,以及符合战略目标的少量高层举措或工作流程(以便为制定基层举措和流程奠定基础)。打造数字化工厂:实现资源整合与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的快速交付打造数字化工厂:实现资源整合与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的快速交付 数字化战略明确了企业从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中获得实际价值的具体方法。在大多数油气公司中,产生和交付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的技能和资源分散在企业的多个不同部门中。因此,如果要集中资源和责任,企业就要设立新的数字化创新解决方案交付部门。数字化工厂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它可以将领域知识、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资源和人才有序地汇集到一起,专门用于交付数字化技术创新解决方案。建议:制定数字化工厂交付机制(其中包括数字化团队的运作方式和 IT 资源的分配方法),促进数字化技术创新解决方案的交付,推动数字化战略目标的实现。组建融合团队:提高响应速度,赋予业务自主权组建融合团队:提高响应速度,赋予业务自主权 在交付数字化技术创新解决方案方面,成功执行数字化战略的油气公司通常需要:明确数字化解决方案的业务所有权 采用产品交付方法,即使用“平台”或与业务流程/职能部门相一致的解决方案逻辑架构 组建融合团队,使用敏捷方法对解决方案进行开发和维护 Gartner,Inc.|G00788159 第5页,共10页 如果企业希望从数字化解决方案中广泛获益,就必须及时抓住数字化创新机遇,并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快速地做出响应。而这些是传统的项目交付方法无法做到的。另外,组建融合团队还可以缩短数字化解决方案的价值实现时间,并促进业务部门参与数字化技术创新。围绕产品而非项目组建的融合团队可确保业务部门参与到整个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建议:数字化领导者应该从执行数字化战略开始就确立数字化解决方案的业务所有权,为产品交付模式变革奠定基础(参见适应性治理原则:如何协调融合团队并助其实现数字化目标)。另外,CIO 应确保数字化转型交付融合团队拥有充足的资源和人才。建立外部合作伙伴关系:提高竞争力和技术能力建立外部合作伙伴关系:提高竞争力和技术能力 为了提高数字化成熟度,油气公司需要:利用新的技术开发新的解决方案 采用新的交付方法 搭建并运行新的技术架构和基础设施 改变业务和技术部门的工作方法和运作模式 设置新的角色并明确其职责,下放企业决策权 改变采购、预算和筹资方法 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企业通常会同时执行多项举措,因此需要新的知识、能力和思维。基于此,成功执行数字化战略的油气公司会尽可能加快举措的执行速度,缩短学习和价值实现的时间。建议:数字化领导者应该与能够提供知识、技能和工具的外部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填补企业内部的知识空白并扩展公司的能力,从而加快举措的执行速度(参见 2023 年油气行业趋势:共同创造业务价值)。随时修正偏差,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目标前进,获得巨大的数字化投资回报随时修正偏差,坚定不移地朝着既定目标前进,获得巨大的数字化投资回报 对数字化举措进行全面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工作,高效实现积极价值对数字化举措进行全面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工作,高效实现积极价值 Gartner,Inc.|G00788159 第6页,共10页 数字化举措的确定、选择、优先排序和交付是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流程。创新想法可以并且应该来自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数字化领导者也需要鼓励整个企业集思广益。然而,为了避免做无用功,并高效地确定数字化举措的优先次序,数字化领导者需要了解所有数字化举措,并在这些举措的生命周期中,将它们视为一个整体。企业需要对在生命周期内的数字化举措的进展和成果进行追踪。数字化团队全面管理数字化举措也有助于举措实现业务价值。建议:虽然企业应单独跟踪数字化举措的价值实现进度,但数字化转型是否成功应根据所有相关举措实现的价值进行评估。有些举措无法实现价值,有些举措则会超出预期。总体而言,实现积极价值的数字化举措就是成功的。设置数字化指标:明确战略进展并基于各个举措所带来的价值做出明智的决策设置数字化指标:明确战略进展并基于各个举措所带来的价值做出明智的决策 数字化指标能够让企业朝着目标,做出有利于实现数字化战略的行为,并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化举措对企业的积极影响。它们不仅提高了这些数量多、分布在不同部门的数字化举措的透明度,还能对这些举措进行监控,并使跨职能团队专注于与预期成果密切相关的优先事项上。建议:数字化领导者需要使用与战略和业务成果相关且有效的关键绩效指标(KPI)来跟踪和定期报告数字化举措的进展和成果。如此一来,数字化战略的现实意义将得到更加明确的体现(参见油气行业的数字化成果驱动型指标)。组建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确保数字化举措按计划执行并进一步促进领导力承诺的实现组建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确保数字化举措按计划执行并进一步促进领导力承诺的实现 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对于监督数字化战略、举措和投资的落实情况至关重要。虽然不同公司的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具备不同的领导力和组成成分,但一般而言都应包含多个职能部门,如业务部门、数字化部门和 IT 部门等等。建议: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能够体现企业对数字化战略的重视程度,提醒委员会代表和与会者该战略时刻受到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的监督。而成功执行数字化战略的油气公司会确保高层领导在数字化高层指导小组中占据一席之地。Gartner,Inc.|G00788159 第7页,共10页 作者推荐报告作者推荐报告 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通过执行企业级数字化战略提高企业敏捷性和韧性 适应性治理原则:如何协调融合团队并助其实现数字化目标 油气行业的数字化成果驱动型指标 研究综述:2023 年油气行业重要数字化趋势 依据依据 1 有关示例请参阅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通过执行企业级数字化战略提高企业敏捷性和韧性、案例研究:使用数字化技术实现环境目标(壳牌公司),案例研究:民主化交付的现代化数字基础(雪佛龙公司)文件修改历史文件修改历史 采用油气公司的数字化最佳实践,大规模实现数字化价值2021 年 8 月 9 日 2023 Gartner,Inc.及/或其关联公司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Gartner 是 Gartner,Inc 及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如无 Gartner 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传播本出版物。本出版物中包含 Gartner研究部门的观点,不应被理解为事实陈述。本出版物中所含信息取自可靠来源,但 Gartner 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当性做任何保证。Gartner 研究中可能涉及法律及财务问题,但 Gartner 并不提供法律建议或投资服务,亦不可将 Gartner 研究成果作此用途。访问和使用本出版物时应遵守Gartner 使用政策之规定。Gartner 以独立客观而蜚声业界,所有研究项目均由公司研究部门独立完成,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如需更多信息,敬请参阅独立性和客观性指导原则。Gartner 研究不得用作生成式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算法、软件或相关技术的培训或开发知识。可行的客观洞察可行的客观洞察 为您的为您的 IT 部门获得成功做好准备。探寻为部门获得成功做好准备。探寻为 CIO 提供的其他免费资源和工提供的其他免费资源和工具:具:已经是 Gartner 客户?您可在客户门户网站上获得更多的资源。登录 网络研讨会网络研讨会 如何系统阐述 IT 的业务价值 从业务产出的角度出发,评估投资的合理性,从而给出业务可行的 IT 价值。电子书电子书 制定可付诸实践的 IT 战略计划 如何避免 7 大代价高昂的规划错误附带一页纸模板,助您顺利传达战略计划 立即观看立即观看 立即下载立即下载 成为 Gartner 客户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获得可行的客观洞察,做出明智的决策,履行您关键任务的优先事项。联系我们成为客户:点击了解更多关于点击了解更多关于 Gartner IT 领导者的相关领导者的相关信息信息 您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您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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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世咨询:2023石油行业发展简析报告(17页).pdf

     版权归属 上海嘉世营销咨询有限公司石油行业简析报告商业合作/内容转载/更多报告01.全球石油市场格局处于变革期数据来源:公开数据整理;嘉世咨询研究结论;图源网络近年来随着疫情的结束,俄乌冲突的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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