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集采是指由国家医保局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中遴选品种和原研药,把全国医疗机构零散的采购量集中“打包”,形成规模团购效应,通过国家层面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在严格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大幅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自2019年《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以来,国内高值耗材便开启持续性的集采降价,截止2022年5月,国内高值耗材已经历经约62轮集采,包括3轮国产、25轮区域联盟集采和34轮省级集采,采购产品包括骨科植入、血管介入、眼科、神经外科等大约17类耗材。整体来看高值耗材集采模式已经逐渐成熟,未来将逐渐成为常态化行业趋势。
2019年7月《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须在采购平台上公开交易、阳光采购,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2019年11月《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各地要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202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医用耗材都须经过集中采购相应程序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后采购。谈判准入的医用耗材在谈判协议期内直接挂网采购
2020年7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2020年10月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冠脉支架集采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
2021年7月《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
2021年8月《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首批开展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
2022年5月《国家组织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入路方式等将13类脊柱产品纳入集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