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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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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是什么

2021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文件中则明确“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绿色债券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指出: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与普通债券的共同点是绿色债券仍然具备“债券”属性,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债券投资人与发行主体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区别是通过绿色债券方式筹所集到的资金,只能用于政策规定的支持环境改善,发展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特定绿色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绿色债券有关文件,明确绿色债券所支持项目的界限,明确债券的审核流程,提出一系列审核便利措施。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参与、信息公开等方式拓宽绿色债券的发行交易渠道,推动绿色项目建设开展。依托政府投融资平台,探索专项基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方式满足绿色项目融资需求。

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区别

“绿色”属性的认证是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最大区别。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不同:

(1)资金投资方向:与传统债券不同,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应主要投资于绿色产业项目,鼓励设立专门的账户实现专款专用。2020年11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绿色公司债券上市的业务指引,明确要求: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确定用于绿色项目的金额应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而普通债券的资金投向没有太大的限制。

(2)债券期限:由于某些对于生态环境的投资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形成回报,因此债券存续期限通常会覆盖整个建设期和运营,目前市面上已发行的绿色债券大多为中长期融资债券。

(3)披露要求:由于发行人需向投资人和社会证明募集资金使用途径是在绿色项目并产生了真实的绿色效益,因此监管机构通常对于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并鼓励由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发行前进行绿色认证或评估,在存续期对环境信息披露及环境效益进行第三方鉴证。

(4)政府支持:由于绿色项目所带来的正外部性,绿色项目更容易获得政府机构的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发行也更容易获得发行利率、贴息或奖补等优惠条件。

(5)绿色债券的投资者:绿色债券会吸引某些愿意为环境效益支付溢价的绿色投资者。

绿色债券分类

在国内,由于监管机构和发行主体的不同,绿色债券主要又分为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等几种主要类型。其中,绿色金融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具备资格的发行机构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绿色公司债的监管机构是证监会,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具体实施监管;绿色企业债的监管机构是发改委。除绿色金融债发行主体必须是金融机构外(含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一般公司主体可以发行绿色公司债和绿色企业债。

(1)绿色金融债

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审核监管。与普通金融债券相同,绿色金融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2)绿色公司债

绿色公司债发行主体为《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非金融企业,与普通公司债相同,绿色公司债发行由证监会审核监管,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

(3)绿色企业债

绿色企业债发行主体为《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所规定的非金融企业,与普通企业债相同,绿色企业债由发改委审核监管,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

(4)绿色结构融资类工具

绿色结构融资类工具以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为主,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规定为非金融企业,与普通债务融资工具相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特点

(1)资金投向专款专用

绿色债券相比于传统债券有着极大的不同,主要的不同在于其只能够围绕绿色产业中的项目予以投资,主要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而专门设置相关账户,并要求落实专款专用。

(2)债券期限较长

考虑到这类债券的属性特征,其关注的是生态环境层面的投资,这也决定了其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由此,债券存续期通常会延续至项目运行期,即在期限类型上,多表现为中长期性质的债券。

(3)披露要求严格

在这类债券资金应用中,发行人需面向投资者与社会给出相关的证明,以说明资金应用于绿色项目之中,并具体说明相应的绿色效益。基于此,监管机构针对绿色债券相关的信息披露存在着较高要求,并多要求设置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相关评估与认证。

(4)更易获得政府支持

因绿色项目本身对区域环境与城市改善等存在着积极作用,这类项目在得到政府支持政策上更具备优势,而债券发行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

(5)潜在众多投资者

绿色债券提供了一类新的债券投资标的,进一步满足了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并给投资人提供参与绿色事业、实现社会责任的便捷途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参与。

绿色债券标准

一些国际绿色债券组织先后发布了绿色债券的认定标准,例如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制定的“绿色债券原则”(GBP)、气候债券组织(CBI)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CBS),以及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TEG)推出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Taxonomy)。

绿色债券原则(GBP):GBP是全球适用范围最广的绿色债券标准。2014年1月31日发布的首版GBP由绿色债券的主要市场参与者共同制定、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作为秘书处进行协调,是一套自愿性的流程指引。该文件首次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定义及分类标准,其目的在于为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关于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建议,规划了清晰的债券发行流程和信息披露框架。

气候债券标准(CBS):CBS是气候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判断其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备气候效益且满足气候债券发行要求的最常用标准之一。CBS于2011年底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主要对气候债券认证标准进行说明。气候倡议组织组建了由学术专家、专业研究机构、开发银行、投资者代表等组成的国际专家委员会,在多个领域开发了较为详细的执行标准。

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2019年6月发布的EU Taxonomy是“欧盟可持续发展融资计划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政策制定者、行业和投资者提供实用性工具,明确哪些经济活动具有环境可持续性,帮助资本市场识别有利于实现环境政策目标的投资机会。欧盟进一步颁布了分类法法规(Taxonomy Regulation)与“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气候授权法案”(EU Taxonomy Climate Delegated Act),为EUTaxonomy的实际执行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持和保障[2]

绿色债券

我国的绿色债券的标准已逐渐统一。绿债的标准有两套认定体系,一是绿色金融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参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执行;二是绿色企业债参照《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执行。此前,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与发改委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在支持项目分类上有差异,所以绿色企业债和其他绿色债券的认定略有不同。

目前,绿债的认定标准已逐渐统一。202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将此前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统一,并逐步实现国内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的趋同。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版本也打通了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两大产品的标准体系,尤其对于绿色金融债而言,解决了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债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

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认证,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认证内容。一是绿色项目的甄别和认证,二是发行人绿色债券相关的管理体系、制度的完善与合规性评估认证。

绿色项目的甑别和认证依据的标准是国内外具有广泛共识度的绿色项目界定标准,主要包括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推出的《绿色债券原则(GBP)》、气候倡议组织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CBI)》。绿色债券原则(GBP)提出八大类绿色项目,分别为可再生能源;能效;可持续的废弃物处理;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包含可持续农林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清洁交通;可持续水处理(包含清洁水/饮用水项目);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CBI)从能源;建筑;工业、废物、污染控制和封存;交通;信息技术和通讯 ;农业和林业;气候适应项目八个领域中,识别绿色项目、非绿色项目,以及需要借助行业专家意见进一步明确属性的项目。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国际上的绿色项目归类,更聚焦于对应对气候变化有显著效益的项目。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则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多维度界定绿色项目,更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

发行人绿色债券相关的管理体系、制度的完善与合规性评估认证主要是依据人民银行绿色金融债公告;上交所、深交所试点通知等政策文件对绿色债券发行的政策规定,按照《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ISO/IEC 17021:2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 19011:2011)的第三方认证的流程和程序,对发行人资格条件、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合规性进行认证,监督发行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从制度上保障绿色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时透明的信息披露等绿色债券监管原则的实施。

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的本质是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能力和在专业领域的良好声誉,为发行人绿色债券“背书”。“募集资金是否最终投向绿色项目”是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最核心的基点。是否量化评估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是提高第三方认证公信力的关键。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

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下列项目属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

1.环境权益交易服务项目,包括:用能权交易服务、水权交易服务、排污许可及交易服务、碳排放权交易服务、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服务。其中,碳排放权交易服务包括碳排放和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关数据统计核算、碳配额注册登记及变更、碳交易法律服务、碳减排方案咨询、碳金融、碳信息管理服务等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服务。

2.碳排放核查项目,包括碳排放第三方核查、碳排放核查人员培训、碳排放核查数据库建设、碳排放核查结果抽查校核服务等碳排放核查相关技术服务。

绿色债券的意义

(1)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彰显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疫情危机让全球经济体进一步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迫切性。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参与者和践行者,并于2020年9月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气候战略目标,经济全面绿色转型迈出关键一步。主权绿色债券是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的绿色融资工具,是政府主导的拓宽产业绿色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

(2)丰富绿色金融工具,健全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随着巴黎协定的签署,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认知逐渐加深,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发展迅速。2020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901亿美元,较2016年提高243.3%。中国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适时推出主权绿色债券不仅能够丰富绿色债券和国债品种,还可以扩大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增加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满足全球客户多元化的绿色资产配置需求,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

(3)铸造绿色债券定价基准,完善绿色债券定价机制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国之一,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政策性银行准主权绿色债券受到市场追捧,但就二级市场交易情况来看,国内绿色债券交易缺乏活跃度。可将主权绿色债券作为常态化国债品种,探索发行包含各主要期限的绿色国债作为人民币绿色基准债券,最终形成绿色国债的全周期收益率曲线,完善市场定价机制。

(4)推动绿色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参与全球绿色治理

绿色债券是全球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工具之一,但是不同国家地区因为自身能源结构、经济发展所处的具体阶段、担当的国际责任不同,相关标准和认证口径存在差异。积极发行主权绿色债券,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主权绿色债券发行框架,可以促进中国绿色债券标准进一步与国际对接,提高中国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1]

绿色债券的发行步骤

绿色债券发行主要包括确定绿色项目、安排独立审查、追踪报告、发行债券和监督债券所筹资金用途并作年度报告这五个步骤。

2021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2021年,中国境内新增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不含绿色地方政府债券)约6072.42亿元,占全国债券发行规模的0.98%;发行数量为484只,占全国债券发行数量的0.90%。另外非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为18605.76亿元,发行数量为561只。2021年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体量迅速扩张,绿色债券创新品种不断丰富。中国是2021年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占全球发行总量的13%。若不考虑社会或可持续发展债券,中国发行量紧随美国(约1100亿美元)其后,领先于德国(约700亿美元)

参考资料:

[1]邵科,郑忱阳等.主权绿色债券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发布于中国货币市场

[2]毕马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绿色金融大有可为(82页).pdf

绿色金融系列(三):绿色债券方兴未艾助力提高发展质量-210511(25页).pdf

零壹智库: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1(46页).pdf

2020年度绿色债券运行报告:我国绿色债券标准将迎来统一绿色债券发行期数稳步增长-210223(3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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