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易市场与金融工具来看,绿色金融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基于现有金融体系构建的,以绿色债券、绿色信贷为代表的金融产品;二是基于融合环境效益构建排放权交易所产生的若干金融创新。
(1)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的支柱性产品,也被称为可持续融资或环境融资,是指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将符合环境监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用贷款的重要考核条件。绿色信贷对实践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绿色信贷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具有促进金融机构、产业和企业绿色转型的作用,从而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绿色信贷的参与主体,可通过发展绿色信贷,达到社会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2)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双碳”目标实现进程中进行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狭义来看,绿色保险又被称为环境责任险,即以被保险人因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广义而言,绿色保险既指环境污染、巨灾或天气风险保障等绿色保险产品,还包括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技术等领域提供风险保障的产品。与传统保险不同,绿色保险更注重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保险产品与服务之中,达到助推经济效益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双赢的目的。
(3)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为环境或气候相关收益的投资提供资金的一种固定收益证券,是绿色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我国绿色债券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
(4)碳金融交易
我国在碳金融领域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2011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湖北省、广东省共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的交易试点,全国碳交易市场保持活跃,碳排放交易额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开发了碳债券、碳配额托管等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并推出如碳现货远期产品、碳互换产品等金融衍生品。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碳市场试点配额累计成交3.1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额约68亿元。
(5)其他绿色金融服务: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 PPP
模式等。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