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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熊猫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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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熊猫债券是什么

绿色熊猫债券,是指境外实体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专用于绿色资产或绿色项目,这是中国人民银行与IDB、CBI联合发布的《绿色熊猫债券发行指南》中对绿色熊猫债券作出的定义,也是我国官方文件层面对绿色熊猫债券作出的唯一表述。绿色熊猫债券是绿色债券和熊猫债券相结合所产生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兼具上述两种债券的基本特点,是从发行主体与发行用途两个维度出发,结合而生的产物。2017年5月19日,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绿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该债券是国内首单境外非金融企业绿色熊猫债。

绿色熊猫债券

绿色熊猫债券的特征

绿色熊猫债券除了具有传统债券的偿还性、流通性、收益性等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的特征:

(1)发行主体具有明显的涉外性。绿色熊猫债券的发行人为境外实体,从大类上可以分为境外政府类机构和境外企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中绿色熊猫债券发行的实际情况,境外企业主体亦包含红筹企业。

(2)募集资金的使用具有专项性。绿色熊猫债券资金的募集与使用较之普通债券有着更为清晰的目的和用途,发行前通常需要进行项目合规性审查,发行人需要将债券贴标“绿色”,以获得发行审批。

(3)绿色熊猫债券的存续期限较长。一般为中长期债券,发行人发行成功后并非“万事大吉”,需按照要求追踪并报告资金用途,以保证合规。在债券存续期间,除基础的信息披露义务外,发行人还需要对环境信息进行持续披露。

绿色熊猫债券与一般债券的区别

绿色熊猫债券的上述特征使其在发行过程中具有与一般债券不同的特殊点,进而使得现有规则有一定的不适性。

(1)与一般债券相比,绿色熊猫债券既需要遵循绿色债券规则,也需要遵循熊猫债券规则,缺乏专门的规则一方面加重发行人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监管空白,使发行人有机可乘。

(2)绿色熊猫债券的绿色性是核心要义,而当前各国绿色标准不同,绿色熊猫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将造成一定的冲突。

此外,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以政策驱动为主,当前很多国家由市场自发形成,两种不同模式下的规则有所差别,使得发行人在发行绿色熊猫债券时需要考虑的更多[1]

发行绿色熊猫债券的意义

绿色熊猫债券具有融资便利、相对安全等优点,既可以加速绿色经济的转型,又可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为中国资本的双向开放提供着力点。

从其绿色特征看,绿色熊猫债券具有扩张潜力。促进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友好并行需要大量的资本入注,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是远远不够的。绿色熊猫债券的出现,为绿色资本的形成提供了新的选择,政府、组织与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为解决资金与需求期限错配的问题提供支持。当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受到国际投资者的青睐,融资成本低、政策利好,能减少期限错配的风险,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研究绿色熊猫债券的相关规则和标准,对推进绿色资本流动尤为重要。

从其国际性看,绿色熊猫债券也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我国长期以来都存在着重视股票市场轻债券市场的情况,资本管制较为严格,境外主体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制度障碍。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建设的深入,境外资本利用人民币实现资本配置需求强劲,债券市场双向开放势在必行。发展绿色熊猫债券市场,将有助于多元化融资,改善国内债券市场结构[2]

绿色熊猫债券发行人

绿色熊猫债券的发行人通常是为解决融资需求而进入中国在岸市场的境外实体,目前我国境内债券市场不接受外国自然人作为发行人发行绿色熊猫债券。依据《熊猫债券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按照发行人主体资质的不同可将绿色熊猫债券发行人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前者包括主权国家、外国地方政府及具有类似职能的机构等。后者指一些国际性的金融机构,旨在为地区的发展提供一些贷款和投资,例如国际开发银行。

第二类是境外金融机构,对境外金融机构的具体内涵,《熊猫债券暂行办法》未作出明确解释,只要求在境外注册即可。我国其他的法律法规对该主体的释义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参考。国务院出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对外国金融机构的释义,它要求必须是经过注册国金融监管当局认可的金融机构。央行《绿色金融债券公告》第三条指出,其所涵盖的范围为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第三类是非金融机构法人,要求是在我国境外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这些境外机构均可以成为绿色熊猫债券的发行人,目前除了境外金融机构采取核准制,其他主体采取注册制。

绿色熊猫债券市场现状

“熊猫债券";是由外国/境外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以在岸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熊猫债券";市场是境外机构面向国内投资者的融资平台,因此国内投资者是这些债券的主要购买者。新开发银行是最大的绿色“熊猫债券”发行人,于2016年发行了3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熊猫债券";,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次数最多(于2016年、2019年及2020年共发行了三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最大的绿色“熊猫债券”市场,发行总量为5.71亿美元,占累计发行总量的47%;深圳证券交易所位居第二,发行总量为3.42亿美元,占28%;其后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总量为3亿美元,占25%。次是中国银行,通过三家分行总共发行了51亿美元[2]

绿色熊猫债券

参考资料:

[1]李婉茹. 我国绿色熊猫债券发行人义务规则研究[D]. 湖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

[2] 中央结算银行:2020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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