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我国主要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包括以下三种:
(1)网络支付:以互联网等开放网络为支付渠道,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接口,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网络支付通常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截止2021年5月27日,获网络支付类(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牌照的有110家机构。其中,取得数字电视支付及固定电话支付牌照的分别仅有4家。同时取得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的有3家公司,分别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是获得牌照的部分公司
(2)银行卡收单:指收单机构与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为客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并获得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其中,线下收单通过收单机构提供的POS机、自助消费终端等线下设备;线上收单通过基于互联网的支付平台完成交易。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截止2021年5月27日,获银行卡收单类支付牌照的机构有58家,其中上海最多有16家,占比约为27.6%;东有15家,约占25.
7%;北京13家,占比22.
4%。在58家公司中,仅获银行卡收单一项业务许可的机构有19家,其中银行卡收单业务仅在部分地区开展的有3家,分别为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3)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第三方支付机构与众多商家签订协议,布放POS终端机;并向消费者发行多用途预付卡,消费者可以凭该卡到众多的联盟商户刷卡进行跨行业消费,典型的多用途卡有斯玛特卡、得仕卡等。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截止2021年5月27日,获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类牌照的机构有140家,其中北京27家,上海29家,江苏12家;
业务范围为全国的有112家公司,其中7家公司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仅能为线上实名账户充值;业务范围为地区的有28家,其中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预付卡发行业务开展地区为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预付卡受理业务范围为全国;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仅获预付卡受理资质,业务范围为全国。
另外,根据支付机构主体是否独立可以分为两类
(1)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分析挖掘不同行业的支付需求,将支付清算服务与行业活动相结合,但自身不具有电商交易平台,也不参与商品的流转销售环节,仅为不同行业提供对其需求进行定制的支付服务,其代表企业有快钱、通联支付、汇付天下等;
(2)非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该类支付机构往往依托于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形成战略联盟,或者直接同属于某一集团形成集团联盟,主要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线上支付服务,如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