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现状
在发达国家,信息无障碍引起了相关人士和政府的重视,一些国家已经通过法律手段,对相关的政府网站,实现信息无障碍。近几十年,不同的国家出台了各种明确的法律与法规。
(1)美国,The American Disabilities Act of1990》、《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1996》;
(2)美国1998年,复健法案的第508部分(508法案于1973年通过修正),要求所有联邦机构电子及信息科技应用和发展的过程中时,都必须切实保证弱势群体也可以使用;要求那些从联邦机构寻求信息或服务的残疾人能够获得和使用与正常人相当的信息和数据。508法案的出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美国境内多个州都按照这个法令进行信息无障碍的实现,而后西方各个国家相继也受用此建议;
(3)英国,《British Disability Law》、《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1995》、《Special
EducationalNeeds and Disabilities Act 2001》;
不仅在发达国家,通畅的、平等的无障碍的信息已引起了国际关注,在2003到2005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的“行动计划”,将信息无障碍的概念提高到了信息通讯相关的技术、设备、服务和国家通讯信息方面的重要部分。在发达国家,对信息无障碍的相关措施的实施已经为很多弱势群体通过互联网继续为社会创造价值,平等的获取信息,低特殊人群对政府的依赖度,减轻国家的负担。从这个角度来看,信息无障碍,促进了隐形效益上增加。
2、国内现状
在国内的信息无障碍的研究,最早开始在一些研究部门和高校,如清华大学,上海铁道大学等。
2002年,联合国在《琵琶湖千年行动纲要》于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通过,其中明确提到,信息无障碍的重要性,以及国家对其的重视程度。
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还强调,推进信息无障碍是新时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沟通障碍,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是社会人文关怀的具体表现,并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10月15-16日,首届“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的召开预示着我国信息无障碍进入了一个新纪元。目前,一年一度的“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已经象征着中国信息无障碍事业的发展。并且年度论坛的召开,政府部门越来越深层次的参与,体现了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无障碍事业。
中国信息无障碍论坛已经成功举办多届,得到了国内、国外相关部委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届论坛围绕不同主题,反映了信息的可获得性,在中国标准建设试点工作的最新成果,信息的可及性理论和技术,产品应用的深入,各行各业的应用等。
就信息无障碍在我国发展现状来看,已经越来越获得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国务院老年办、中国残联、残疾人基金会、互联网协会、CCSA、国务院扶贫办等各个政府部门都全力推动信息无障碍发展,政府部门、研究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和生产部门为信息无障碍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资源,并注入了大量的心血,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就目前而言,信息无障碍的基础理论研究、标准化研究、产品制造、概念的推广、专用服务提供和社会基础信息建设等六个不同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很多的研究结果都是针对国内的使用群体设计的,初步我国国情下的信息无障碍的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
(1)政府积极出台指导文件
(2)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标准的发展
(3)对信息平台的构建,为特殊人群的需求奠定基础
(4)启动我国信息无障碍的技术支撑的体系以及示范应用
(5)建立“中国残疾人信息和可访问技术研究中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