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类型有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三种,据易观统计,目前这三种类型的占比分别为1%、3%和96%。由于现阶段我国养老资源相对紧缺,居家养老能实现各种养老方式的优势互补,相对于重资产模式的养老院和养老地产来说,居家养老的成本较低,并且从文化角度也更符合国人的价值观。以居家为主,社区为辅的养老模式在资源利用和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优势,呈现出广覆盖、低成本的特征。而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建立的‚互联网+医养结合‛可实现线下服务半径的最大化,同时减轻子女的陪护压力,为医养结合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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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是指将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结合在一起,形成从居住、生活、护理到医疗的产业链集群。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空置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医疗难以保障,需求端来看,根据全国老龄办的预测,2020年中国将有4200万失能老人和2900万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合计占总老龄人口30%以上;供给端来看,依据卫健委数据,截止2017年7月,全国共有医养结合机构5814家,约仅占总养老机构数4%,且大部分是公立机构,民营机构占比少,医养结合是养老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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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政策支持
医养结合这一提法,在国内最早起源于青岛市。该市于2002年开始探索,到2012年逐渐形成了“家庭病床”制度,可以居家治疗失能、半失能患者,由医保定点医院办理家庭病床登门治疗,其费用纳入医保支付。
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并明确要求“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颁布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对“医养结合”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3]。”
2016年医养结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从国家战略角度提出了把全民的健康状况的改善、全民的健康水平提高,国内要尽早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养老目标。
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也在第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表示,推进发展医养结合工作是“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也对该项工作的实施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12月,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文件中明确了有关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工作标准等,此后医养结合机构的工作朝着更加具体化、规范化方向开展。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发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2021年国家将着重于促进医养相结合相关工作的开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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