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
(1)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5)项目规模大,对承包商的专业技术要求高。随着建设项目类型的日益专业化,对承包商的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有利于提高项目水平。
(6)减轻业主的工作量。由于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因此业主只需派一名代表来监督总承包商,管理合同以及监督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设计与施工的分离。
(7)总承包商的利润率很高。在EPC项目中,总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任务和风险,合同价格中的管理费一般较多,对于一些经验丰富且实力雄厚的承包商,如果他们能够控制成本和风险,则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
(8)有利于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由于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所有任务,他们可以依靠自己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更好地安排项目的总体进度,通过减少实施过程总的设计变更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的目的。
(9)加强设计,采购,施工部门之间的沟通,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和条件,减少设计变更,统一协调,降低风险。
(10)专业化强。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在合同要求范围内把自己专业水平不高的工程任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商,同时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去竞标。
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主要有
(1)业主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所以对承包商实力的要求高。EPC项目通常是高度专业的,并且对管理、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也有很高的要求。能够承接项目的通常是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的工程公司;
(3)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合同造价一般偏高。
(4)对风险管理的要求高。由于EPC项目的特征,业主希望工程总承包商可以承担大部分工程任务与风险,这对总承包商的风险管理水平要求极高,如果总承包商不当处理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造成自身损失。只有充分发挥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做好风险控制与监督才会达成目标。
(5)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减少。由于EPC项目合同通常使用固定总价,因此总承包商很难依靠索赔来获得赔偿。
(6)工程管理难度加大。EPC模式下参与主体、利益相关者、涉及专业增多,总承包商必须站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进行工程管理,只有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信息共享协调好各组织,促进上下级的良好沟通,最终实现工程管理的目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