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中,总部要求各连锁店在店名、店貌、商品、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在采购、配送、销售、决策、营销等方面实现专业化;在商品购销、信息汇集、广告宣传、员工培训、管理规范等方面实现统一化。具体表现为如下七个统一。
(1)统一管理:总部对各连锁店统一管理,总部直接处理各连锁店的各种事项。这样有利于对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营管理的标准化。
(2)统一价格:总部对商品统一定价,各连锁店的价格调整必须通过总部批准。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和会计核算的效率,产生价格优势
(3)统一标志:各连锁店的装饰、装潢、色彩及商品陈列、货架放置、员工服饰等标志统一。这样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与顾客的认同感。
(4)统一采购:总部根据各连锁店的要货计划,由总部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实行统购分销。这样有利于保证商品的质量,降低进货成本。
(5)统一核算:各连锁店要将所收货款统一送至总部指定的银行,由总部与银行进行结算,信贷业务统一由总部实施,各连锁店未经批准不得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
(6)统一策略:各连锁店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对不同商品的促销宣传、促销方法等营销活动中采取统一的营销策略。这样有利于加深顾客对企业的认识和信任,从而达到促销的目的。
(7)统一配送:总部成立配送中心负责各连锁店的储存、配送、包装、加工等工作,统一仓储、运输、管理,对所有经营的商品根据各连锁店的需要给予及时补送货。这样有利于保证商品品种的齐全和降低储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