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组织过程,包括以下运输主体:托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多式联运承运人和收货人,他们之间通过移交货物及多式联运单据来完成整个业务流程
以下为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详细操作步骤:
(1)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根据托运人的申请和自身能力,判断是否受理该托运,若接受托运申请,则在双方商定具体事项后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即为运输生效执行。此时填报收据需移交给多式联运承运人的站场。
(2)集装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托运人可选择自行装箱或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空箱,这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签发提箱单,交给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并在规定日期进行装货和托运。
(3)出口报关:托运人向港口或港口附近海关提供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等相关单证进行货物报关,也可以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办理。
(4)货物装箱:在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后需进行装箱工作,根据托运人是否具备装箱条件采取相应操作,若托运人没有货物装箱能力,需按照联运要求在货运站委托装箱,若托运人自行装箱,应当在提取空集装箱后在自己的仓库组织装箱。
(5)验收货物:在多式联运承运人将货物按照协议运输到规定地点后应当在收货站完成收据的签订,并在收到货物后将其交付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6)核收多式联运费用:多式联运费用常用的核收方式分为发付,到付和分付三种,多式联运费用主要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费,第二类是换装包干费,货物保管费等杂费,第三类是在换装节点产生的包装整理费装卸费等中转费以及管理费和业务费等第四类服务费。
(7)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合同签订后,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依据货物的运输路线、托运人的运到需求和各中转节点的到发时间等因素开始制定运输方案。订舱一般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运输方案选择各段的运输方式,并与各计划路段的承运人进行沟通。
(8)办理保险:保险办理可根据托运人的意愿进行选择办理,若托运人不能自行办理,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
(9)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当按照合同中制定的运输方案完成货物的组织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表收到货物后,在确认已完成各项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应当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并向托运人收取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10)货物交付:当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当地代理需要与收货人签发提货单,收货人检查货物无误后应当支付相应费用。
(11)货运事故处理: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检查时,若发现存在货物丢失、损坏等情况,或者货物运输延误的,可以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相比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操作程序,国内多式联运业务的操作程序部分单证格式不同,可以没有出口报关环节,其余操作程序大体上相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