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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 编译“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编译。概览 原始资料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开发布的 汇率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Annual Report on Exchange Arrangements and Exchange Restrictions)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概览 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中文翻译授权,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组长:潘功胜副 组 长:陆磊成员:丁
2、志杰马昀郭云喜苏赟黄向庆陈好孟吴豪声卢钦陈涤非齐贵权陆巍峰倪素芳张志东田园张尔聪杨洁翟宗辉引言2023 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健康秩序,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带一路”涵盖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等地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外开放水平、外汇管理政策均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好地服务我国涉外经济主体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3、,加强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的收集、梳理和研究,进一步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经贸投资往来,营造良好的商贸投资环境。为继续深入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2022),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编译和研究工作,形成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以下简称 概览(2022)。概览(2022)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主要编译内容延续了以往成熟的框架,涉及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跨境收付安排、账户管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旨在为市
4、场主体理性开展“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同时,我们特别将此次编译国家范围拓展到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所有国家;新增“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部分,更直观地展现各国外汇管理政策概况。概览(2022)编译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22 年 7 月公布的 汇率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21)以及各国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一带一路网公布的 145 个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按照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的顺序进行排序。后续我们还将结合各国政策情况变化进行定期更新。在 概
5、览(2022)编译工作中,各分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广东省分局担任总牵头单位,对本次编译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重要、积极作用;感谢江苏、山东、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和新疆分局担任组长单位,大力协助统筹编译工作;感谢天津、辽宁、上海、湖北、四川、陕西、北京、内蒙古、吉林、福建、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深圳、青岛、厦门、宁波分局的积极参与,提供了高质量的编译内容。未来,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为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优质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持续贡献外汇力量。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2
6、 年末,我国已经同 150 个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其中,古巴、巴勒斯坦、纽埃、库克群岛和瓦努阿图 5 个国家因未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故未包含在 概览(2022)中。目录“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述3亚洲8欧洲16美洲21非洲25大洋洲35“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39阿富汗39阿联酋41阿曼43阿塞拜疆45巴基斯坦48巴林51东帝汶53菲律宾54格鲁吉亚57哈萨克斯坦59韩国62吉尔吉斯斯坦65柬埔寨68卡塔尔70科威特72老挝74 国家按照英文名称首字母排序。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黎巴嫩76马尔代夫79马
7、来西亚81蒙古国84孟加拉国86缅甸89尼泊尔92沙特阿拉伯95斯里兰卡97塔吉克斯坦100泰国102土耳其105文莱108乌兹别克斯坦110新加坡113叙利亚115亚美尼亚118也门120伊拉克122伊朗124印度尼西亚127越南130欧洲133阿尔巴尼亚133爱沙尼亚136奥地利138白俄罗斯140保加利亚142北马其顿144波黑147波兰149俄罗斯152黑山155捷克157克罗地亚159目 录3 拉脱维亚161立陶宛163卢森堡165罗马尼亚167马耳他169摩尔多瓦171葡萄牙174塞尔维亚176塞浦路斯179斯洛伐克182斯洛文尼亚184乌克兰186希腊189匈牙利191意大利19
8、3美洲195阿根廷195安提瓜和巴布达198巴巴多斯200巴拿马203玻利维亚205多米尼加208多米尼克211厄瓜多尔213哥斯达黎加215格林纳达217圭亚那219秘鲁221尼加拉瓜223萨尔瓦多225苏里南227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30委内瑞拉232乌拉圭235牙买加237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智利239非洲242阿尔及利亚242埃及245埃塞俄比亚247安哥拉250贝宁253博茨瓦纳256布基纳法索258布隆迪261赤道几内亚263多哥266厄立特里亚269佛得角271冈比亚273刚果(布)275刚果(金)278吉布提281几内亚283几内亚比绍285加纳287
9、加蓬290津巴布韦293喀麦隆296科摩罗299科特迪瓦301肯尼亚304莱索托306利比里亚308利比亚310卢旺达313马达加斯加315马拉维318马里320毛里塔尼亚323目 录5 摩洛哥326莫桑比克329纳米比亚332南非335南苏丹338尼日尔340尼日利亚343塞拉利昂345塞内加尔348塞舌尔351圣多美和普林西比353苏丹355索马里358坦桑尼亚360突尼斯363乌干达366赞比亚368乍得370中非372大洋洲375巴布亚新几内亚375斐济378基里巴斯381密克罗尼西亚联邦383萨摩亚385所罗门群岛388汤加391新西兰394C!0)04“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
10、计3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述“一带一路”是当今世界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截至 2022 年末,我国已经与150 个国家、32 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合作共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外开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外汇管理政策自然也各有不同。因此,研究“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重要且必要,有利于服务市场主体深入了解相关国家情况,进一步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概览 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的 汇率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21)(Annu-al Report on Exchange Arrangements and Exchange Restr
11、ictions 2021)为基础展开分析。年报 从汇率制度、支付协定、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以及金融机构管理五个方面展现 IMF 成员国的外汇管理政策。以下从宽口径(合作共建国家)和窄口径(沿线国家)两个维度,展现“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概况。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汇率安排与汇兑限制的框架第一,汇率制度安排。汇率制度安排是一国基础性的金融制度,也是外汇管理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IMF 使用事实分类法,根据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对各国的汇率制度安排进行分类,共 10 种。按照市场化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硬盯住、软盯住和浮动汇率制度;当一国的汇率制度安排无法归入任何类别时,则被纳入
12、残差项“其他有管理的安排”,但其本质属于软盯住的类型,后文将其纳入软盯住考虑。表 1 IMF 事实分类法下的汇率制度安排大大类类汇汇率率制制度度安安排排硬硬盯盯住住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软软盯盯住住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浮浮动动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残残差差项项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日常翻译中,“peg”同时存在“钉住”和“盯住”两种译法,其中“盯住”表达更为准确并被广泛接受,因此在 概览中选择采用这一译法。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IMF 还关注成员国的汇率结构安排。如果一国只有一种官方汇率,这种汇率结构被称为单一汇率安排,目前全球各国大多采取单一汇率
13、安排。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可以同时用于不同目的或由不同实体使用,导致经常交易和资本交易项下存在不同汇率的,则被称为双(多)重汇率安排。需要说明的是,存在双(多)重汇率安排的国家通常都是外汇管理比较严格的国家。第二,支付协定。支付协定是国与国之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书面协议,有一定积极作用。支付协定签署国之间可在不使用外汇的情况下,通过记账和互相抵冲的方式,来清偿贸易和非贸易债务,是主动安排国际间有计划的结算和实现支付规范化的一种方式,依据参与方的数量分为双边支付协定和多边支付协定。第三,经常项目。IMF 按照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等几大类展现成员国经常项目
14、的外汇管理。其中,跨境支出方向的无形交易和经常转移支付,以及跨境收入方向的出口和无形交易收入,这两个项目存在外汇管理的国家较多,管理方式各有侧重。一是无形交易和经常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伴随商品和人的国际间移动而发生的劳务支付、由资本的国际间移动而产生的支付以及其他经常项下支付,涉及贸易、投资、旅行、个人、外国雇员工资、信用卡跨境支付和其他支付 7 个子项目,管理方式主要为真实性审核和指导性额度。二是出口和无形交易收入,主要体现外汇收入的集中管理,包括强制汇回和强制结汇。第四,资本项目。资本项下的跨境交易类目繁多,IMF 将成员国的监管框架依据交易类别分为 11 种,分别为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
15、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市场及其工具、商业信贷、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从管理政策本身看,资本项下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禁止交易,需要事先批准、授权和通知,实施双(多)重汇率安排,施加歧视性税收,当局对交易或资金转移规定准备金要求或实行惩罚性利率,限制非居民在国内持有资产或居民在国外持有资产等。第五,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机构管理主要分为两大类:针对商业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的规定,针对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规定。从管理政策本身看,主要采取审慎管理的方式。一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信贷机构的管理,主要是涉及外汇敞口、境外借款、向非居民放贷、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投资规定等方面。
16、二是对其他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养老基金、证券经纪公司等,以及集体投资基金等其他机构投资者)的管理,主要涉及外币资产和负债的构成限制、居民和非居民的差别待遇、投资币种等方面。二、宽口径下的“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况宽口径下的统计样本为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所有国家。在与我国签署共建文件的 150 个国家中,有 145 个国家是 IMF 成员国,古巴、纽埃、库克群岛、瓦努阿图和巴勒斯坦未加入 IMF,因此暂未统计。“一带一路”合作覆盖面广,汇率安排多元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既包括卢森堡、新加坡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也包括阿富汗、老挝以及吉布提等被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
17、展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汇率制度选择也较为多样化。统计数据显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汇率制度涉及所有类型,具体分布为硬盯住 14 个,软盯住 89 个,浮动汇率 42 个。此外,“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5 绝大部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均采用单一汇率安排,有 21 个发展中国家保留了双(多)重汇率汇率安排。如表 2 所示,11 个国家采用双重汇率安排,10 个国家采用多重汇率安排。表 2 采用双(多)重汇率安排的“一带一路”国家双双重重汇汇率率安安排排(1 11 1 个个)多多重重汇汇率率安安排排(1 10 0 个个)吉尔吉斯斯坦马尔代夫蒙古国塔吉克斯坦叙利亚亚美尼亚乌克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8、伊拉克伊朗委内瑞拉安哥拉布隆迪厄立特里亚几内亚尼日利亚加纳南苏丹苏丹巴布新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中的部分发展中国家签署了支付协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经常面临外汇短缺的问题,支付协定的出现在缓解外汇短缺的同时,对双边或者区域国际经贸活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 IMF 的统计,“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中,共有 47 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支付协定,23 个国家签署了多边支付协定,其中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伊拉克、爱沙尼亚、阿根廷、圭亚那、安哥拉、佛得角、刚果(金)、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乌干达共计 13 个国家同时签署了双边和多边支付协定(见表 3)。表 3 签署
19、有双边或多边支付协定的“一带一路”国家双双边边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国国家家(4 47 7 个个)多多边边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国国家家(2 23 3 个个)阿富汗阿塞拜疆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卡塔尔老挝马来西亚蒙古国孟加拉国泰国土耳其伊拉克越南爱沙尼亚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北马其顿俄罗斯克罗地亚罗马尼亚摩尔多瓦斯洛文尼亚乌克兰阿根廷巴巴多斯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圭亚那秘鲁乌拉圭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博茨瓦纳布隆迪佛得角刚果(金)几内亚加纳津巴布韦利比亚马达加斯加尼日利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苏丹坦桑尼亚乌干达巴布新几内亚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缅甸也门伊拉克爱沙尼亚塞尔维亚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圭亚那尼加拉瓜安哥拉厄立特里亚佛得角
20、刚果(金)吉布提几内亚科摩罗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经常项目下的管理限制程度相对较少,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也具有一致性。从全球范围看,经常项目下外汇管理政策普遍较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中,管理措施也多集中在前文提到的两个关键项目。进一步,一国对这两个项目的管理通常具有一致性,即表现出都限制或者都放开的倾向(见表 4)。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表 4“一带一路”国家经常项目下两类管理概况经经常常项项目目有有限限制制(国国家家数数量量)无无限限制制(国国家家数数量量)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78 个67 个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
21、制汇回75 个68 个强制结汇53 个90 个与经常项目相比,资本项目保留的管理措施更多,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主因。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项目普遍保留有较多限制,且具有金融活动开放程度低于贸易活动、资本流出开放程度低于资本流入的特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资本项目管理普遍保留较多限制措施的主要原因。“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也具有此特点,普遍在资本项目下保留较多限制。主要表现为跨境证券交易的管理相对较多,跨境信贷业务管理较少。根据 年报 的分类,一是跨境证券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和衍生品市场及其工具4 个子项目,保留管理措施的国家在 100 个左右,占比较
22、高。二是跨境信贷业务主要包括商业信贷(依据商业信用的跨境信贷,例如开立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信贷(金融机构向企业、个人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和跨境担保等 3 个子项目,除金融信贷保留管理措施的国家较多外,其他两个子项目保留管理措施的国家在 70 个左右(见表 5)。表 5“一带一路”国家资本项目管理概况管管理理项项目目有有限限制制的的国国家家数数量量(个个)占占比比(%)资本市场交易12082.8货币市场交易9968.3基金业务10270.3衍生品市场及其工具9062.1商业信贷7350.3金融信贷9263.4跨境担保6846.9外商直接投资11478.6外商直接投资清算3020.7房地
23、产投资11579.3个人外汇业务8357.2值得关注的是,资本项下的外商直接投资保留管理措施的国家也较多,但主要集中在关键领域。尽管有 114 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保留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管理,但大多数是限制在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重要行业领域的投资,对于其他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开放程度较高。此外,大多数国家仍对房地产投资保留有限制,占国家总数的近八成;对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实施管理的国家占比接近 60%。金融机构管理方面,“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同样普遍保留管理措施。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项下的任一细分类别相比,“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中对金融机构保留管理措施的国家数量最多,对商业银行及其他信贷
24、机构、其他机构投资者两类保留管理措施的比重达 96%和 85%(见表 6)。“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7 这种管理取向与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防范息息相关。表 6“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机构限制概况限限制制主主体体有有限限制制的的国国家家数数量量(个个)占占比比(%)商业银行及其他信贷机构13995.9其他机构投资者12384.8三、窄口径下的“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况将“一带一路”国家范围缩小至沿线国家的窄口径。64 个沿线国家中,59 个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覆盖率达到了 92%,印度、不丹、约旦和以色列尚未与我国签署合作文件;巴勒斯坦虽签署文件,但不是 IMF 成员国。因
25、此本部分研究样本为 58 个国家。与宽口径下的共建国家相比,窄口径下的沿线国家,在各项目的管理上呈现出更加鲜明的特征。一是汇率安排集中度更高。58 个国家中,采取硬盯住的 4 个国家,软盯住的 30 个国家,浮动汇率的 24 个国家。特别的,没有国家选择“爬行盯住”和“水平区间盯住”这两种在软盯住中较为灵活的汇率制度。从地区看,大多数西亚经济体选择了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绝大多数独联体和东欧国家选择了浮动汇率制度。二是经常项目的管理中,无形交易和经常转移支付、出口和无形交易收入占比与宽口径基本一致。三是沿线国家在资本项目上的限制程度更高。跨境证券交易业务中,51 个国家在资本市场交易上施加管制,
26、占比超过了 87%;40 个左右的国家在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市场及其工具的交易上保留限制。跨境信贷业务管理相对较少,20个以上的国家在商业信贷、跨境担保上保留限制,35 个国家限制了金融信贷。超过 89%的国家在直接投资、房地产投资上施加限制。四是金融机构管理方面,沿线国家管制力度更强。除黑山外,剩余 57 个国家均对商业银行及其他信贷机构保留限制措施;50 个国家对其他机构投资者保留限制措施,占比明显高于宽口径下的国家占比。总的看,系统全面地梳理和研究“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是未来我国与共建国家开展高质量合作的重要基础。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
27、应该看到,合作国家的经济金融条件各不相同,叠加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不确定性显著提升,市场主体或多或少遇到过东道国的政策阻碍。因此,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制度政策的分析研判,有助于更好地服务我国涉外经济主体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活动,推动外汇管理政策合作,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保驾护航。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亚洲阿阿富富汗汗阿阿联联酋酋阿阿曼曼阿阿塞塞拜拜疆疆巴巴基基斯斯坦坦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
28、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 表格中,“”表示该国实施相应的汇率制度,或存在相应的汇率结构、支付协定安排,或在相应项目下保有管理限制;“”表示不存在相应的制度安排或管理限制;“”表示未提供明确信息。“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9 巴巴林林东东帝帝汶汶菲菲律律宾宾格格鲁鲁吉吉亚亚哈哈萨萨克克斯斯坦坦汇汇率率制
29、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1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韩韩国国吉吉尔尔吉吉斯斯斯斯坦坦柬柬埔埔寨寨卡卡塔塔尔尔科科威威特特汇汇率率制
30、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11 老老挝挝黎黎巴巴嫩嫩马马尔尔代代夫夫马马来来西西亚亚蒙蒙古古国国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
31、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1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孟孟加加拉拉国国缅缅甸甸尼尼泊泊尔尔沙沙特特阿阿拉拉伯伯斯斯里里兰兰卡卡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
32、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13 塔塔吉吉克克斯斯坦坦泰泰国国土土耳耳其其文文莱莱乌乌兹兹别别克克斯斯坦坦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
33、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1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新新加加坡坡叙叙利利亚亚亚亚美美尼尼亚亚也也门门伊伊拉拉克克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
34、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15 伊伊朗朗印印度度尼尼西西亚亚越越南南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
35、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1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欧洲阿阿尔尔巴巴尼尼亚亚爱爱沙沙尼尼亚亚奥奥地地利利白白俄俄罗罗斯斯保保加加利利亚亚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
36、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17 北北马马其其顿顿波波黑黑波波兰兰俄俄罗罗斯斯黑黑山山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
37、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1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捷捷克克克克罗罗地地亚亚拉拉脱脱维维亚亚立立陶陶宛宛卢卢森森堡堡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
38、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19 罗罗马马尼尼亚亚马马耳耳他他摩摩尔尔多多瓦瓦葡葡萄萄牙牙塞塞尔尔维维亚亚塞塞浦浦路路斯斯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
39、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2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斯斯洛洛伐伐克克斯斯洛洛文文尼尼亚亚乌乌克克兰兰希希腊腊匈匈牙牙利利意意大大利利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
40、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21 美洲阿阿根根廷廷安安提提瓜瓜和和巴巴布布达达巴巴巴巴多多斯斯巴巴拿拿马马玻玻利利维维亚亚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
41、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2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多多米米尼尼加加多多米米尼尼克克厄厄瓜瓜多多尔尔哥哥斯斯达达黎黎加加格格林林纳纳达达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
42、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23 圭圭亚亚那那秘秘鲁鲁尼尼加加拉拉瓜瓜萨萨尔尔瓦瓦多多苏苏里里南南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
43、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2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特特立立尼尼达达和和多多巴巴哥哥委委内内瑞瑞拉拉乌乌拉拉圭圭牙牙买买加加智智利利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
44、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25 非洲阿阿尔尔及及利利亚亚埃埃及及埃埃塞塞俄俄比比亚亚安安哥哥拉拉贝贝宁宁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
45、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2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博博茨茨瓦瓦纳纳布布基基纳纳法法索索布布隆隆迪迪赤赤道道几几内内亚亚多多哥哥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
46、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27 厄厄立立特特里里亚亚佛佛得得角角冈冈比比亚亚刚刚果果(布布)刚刚果果(金金)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
47、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2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吉吉布布提提几几内内亚亚几几内内亚亚比比绍绍加加纳纳加加蓬蓬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
48、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29 津津巴巴布布韦韦喀喀麦麦隆隆科科摩摩罗罗科科特特迪迪瓦瓦肯肯尼尼亚亚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
49、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3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莱莱索索托托利利比比里里亚亚利利比比亚亚卢卢旺旺达达马马达达加加斯斯加加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
50、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31 马马拉拉维维马马里里毛毛里里塔塔尼尼亚亚摩摩洛洛哥哥莫莫桑桑比比克克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
51、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3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纳纳米米比比亚亚南南非非南南苏苏丹丹尼尼日日尔尔尼尼日日利利亚亚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
52、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33 塞塞拉拉利利昂昂塞塞内内加加尔尔塞塞舌舌尔尔圣圣多多美美和和普普林林西西比比苏苏丹丹索索马马里里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
53、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3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坦坦桑桑尼尼亚亚突突尼尼斯斯乌乌干干达达赞赞比比亚亚乍乍得得中中非非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
54、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35 大洋洲巴巴布布亚亚新新几几内内亚亚斐斐济济基基里里巴巴斯斯密密克克罗罗尼尼西西亚亚联联邦邦萨萨摩摩亚亚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
55、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3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所所罗罗门门群群岛岛汤汤加加新新西西兰兰汇汇率率制制度度无独立法定货币货币局制度传统盯住稳定化安排爬行盯住类爬行盯住水平区间
56、盯住其他有管理的安排有管理浮动自由浮动汇汇率率结结构构双重汇率多重汇率支支付付协协定定双边支付协定多边支付协定无无形形交交易易和和经经常常转转移移支支付付出出口口和和无无形形交交易易收收入入强制汇回强制结汇资资本本和和金金融融项项目目资本市场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基金业务衍生品及其工具商业信用金融信贷跨境担保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算房地产投资个人外汇业务金金融融机机构构限限制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机构投资者C!0)0“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39 亚洲阿富汗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阿富汗银行为阿富汗的中央银行,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阿富汗中央银行法 阿富汗银行业法 外汇交易管理
57、条例 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阿富汗的主权法定货币为阿富汗尼,法定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自 2020 年 3 月 2 日起,阿富汗尼兑美元在 2%的区间呈贬值趋势,实际汇率制度被重新归类为类爬行盯住。阿富汗银行通过拍卖方式每周三次定期介入外汇市场,从而调节储备货币与流通货币的数量,减少汇率波动。阿富汗银行每天公布阿富汗尼兑 10 种主要货币的官方汇率,以每种货币的市场汇率平均值作为当日的官方参考汇率,从而为商业银行、私营机构和政府机构交易提供基准参照。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阿富汗居民可以在交易中使用经任何双方同意的货币,若没有商定货币,合同被视作以阿富汗尼计价。阿富汗对
58、于使用本币有激励措施,但没有强制要求。(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阿富汗对境内开立外汇账户没有限制。商业银行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不受限制。阿富汗对境外持有阿富汗尼账户没有限制。本外币兑换不受限制。非居民账户:对于持有外汇账户和持有阿富汗尼账户的非居民,没有优惠待遇,也没有限制。本外币兑换不受限制。(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收入无强制汇回要求,也无强制结汇要求。阿富汗对绝大部分商品出口没有限制。出口实施许可证管理,交易商须取得阿富汗主管贸易的商业和工业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经营出口业务。进口方面,进口付汇无限制,但存在如进口贸易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允许黄金进出口,但须符合矿物和海关相关法规。
59、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未实施服务贸易和经常转移限制。在符合 反洗钱法 的前4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提下,贸易款项、投资款项、旅游支出、外籍劳工收入、在国外使用信用卡等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货币兑换服务提供商、信用卡、借记卡和非正式渠道自由进行支付,未设定预先核准、额度限制或真实性审核等要求。(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和直接投资清算等没有管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在境内买卖由阿富汗银行发行的资本票据只能通过商业银行和持牌货币兑换商交易,目前没有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房地产投资:本国居民投资境外地产不受限制。根据阿富汗 宪法 第 41 条规
60、定,非阿富汗居民不得在阿富汗进行房地产投资,暂居境外的阿富汗居民可以在阿富汗投资房地产。(五)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限额为等值 2 万美元,超过 2 万美元的现金转移须通过银行系统进行。任何人出入阿富汗,或通过邮件、快递等其他方式进出口超过 100 万阿富汗尼现金或可转让的无记名票据,须提前向有关当局报告。若没有先行向有关当局报告,将被罚款等值金额的现金,或实际金额与申报金额之间的差额。(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阿富汗对国内商业银行借入外债、持有境外账户无限制,可以向国内的非居民发放贷款。商业银行本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8%,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10%。商业银行不得发放
61、抵押品不在阿富汗境内的商业或其他贷款,若贷款投资于政府债券则不受该限制。单一可兑换货币的外汇敞口头寸限额为监管资本的20%,单一不可兑换货币的外汇敞口头寸限额为监管资本的5%。可兑换货币总的外汇敞口头寸限额为监管资本的40%,不可兑换货币总的外汇敞口头寸限额为监管资本的10%。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41 阿联酋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阿联酋中央银行是阿联酋的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现金和无记名票据申报条例 外国公司股票上市条例 伊斯兰保险公司财务条例。(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阿联酋的主权货币为阿联酋迪拉姆,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官方
62、汇率为 1 美元兑 3.6725迪拉姆。阿联酋迪拉姆可自由兑换。阿联酋改变汇率制度的权力属于联邦政府。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符合反洗钱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外汇自由汇出汇入,且跨境收支无币种限制。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阿联酋冻结涉嫌恐怖主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账户。银行须对超过等值 3500 迪拉姆的汇款核验身份信息;货币兑换机构则不论金额大小,均须确认交易主体身份。2020 年 8 月29 日起,取消与以色列之间资金清算的禁令。(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个人和机构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境内银行以任何币种开立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以开立外汇账户。非居民个人和机构可在境
63、内银行以任何币种开立活期存款、储蓄和定期存款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但不能签发支票。(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收结汇无限制。进口方面,阿联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从事进口的贸易商须获得进口许可证,且只能进口许可证上列出的货物种类。因健康、安全或道德原因,部分产品禁止进口。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外国公民可在国内拥有商业公司最多 100%的股权,但在部分有战略性影响的行业有一些限制。外国投资者可持有 2020 年 16 号内阁决议中确定的正面清单行业的所有权。外国投资者投资其他的行业,则仍要求阿联酋国民持有 50%以上多数股权
64、。在自由贸易区,外资所有权允许达到 100%。居民对外直接投资无限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购买国外股票没有限制。允许非居民发行资本市场证券,但须符合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 外国公司股票上市条例(经修订)的要求。为要约而发行的股份4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不得超过发行公司资本的 30%。房地产投资:允许非居民购售当地房地产。居民购买境外房地产没有限制。(五)个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跨境交易和汇兑无限制。(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阿联酋银行向外国银行发放 1 年期以内的贷款,须向阿联酋中央银行缴纳 30%的存款准备金,该存款为无息存款。非居民持股阿联酋银行达到一定
65、比例后,须获得阿联酋中央银行批准。货币兑换机构: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阿联酋共有 58 家商业银行以及 97 家授权的外汇兑换机构,可以在阿联酋中央银行开立账户并进行外汇交易。所有银行均可在银行间市场上进行外汇交易。保险公司:伊斯兰保险公司财务条例 对股票、证券、人寿保单担保贷款、衍生品和复杂金融工具、房地产投资等投资资产风险敞口都有具体规定。对国外投资和国内投资的累计风险敞口的限制有所区别。境外投资资产不得超过其投资资产总额的 50%或在阿联酋政策要求的技术性准备金的 100%。基金公司:阿联酋对投资公司的投资没有限制,但对公众开放式基金、公众封闭式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
66、金和现金型投资基金有不同的投资限制。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43 阿曼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阿曼中央银行是阿曼的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商投资法 银行法(2000 年修订)、皇家法令(2000 年)。(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阿曼的主权货币是阿曼里亚尔,除对以色列货币有兑换限制,阿曼里亚尔可自由兑换。从1973 年 2 月开始,阿曼实施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目前,官方汇率是 1 阿曼里亚尔兑 2.6008 美元,买入价为 2.604167 美元,卖出价为 2.597403 美元。阿曼里亚尔兑其他货币的汇率由美元汇率换算,其他货币的商业汇率
67、以伦敦的市场汇率为基础。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阿曼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实时全额结算系统(RTGS)成员。(二)账户管理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在境内持有外汇账户,居民可以在境外持有外汇账户,居民在境外持有本币账户不受限制。就外汇账户而言,非居民与本国居民之间没有区别。非居民可以持有本币账户,其余额可自由兑换成外币,并可转移到境外。(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商须提供出口发票复印件、装箱单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主要针对受限制的货物)。部分商品出口须获得批准。进口方面,进口商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进口商在进口受限商品时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源与资源进出口受到相关领域法律法规
68、的限制。只要国内生产被认为足以满足当地需求,在阿曼经营和买卖成品油的公司就被禁止进口特定产品。经常性收付方面不设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境外投资者在阿曼投资须经指定的政府部门投资许可,工商部设置禁止外商投资活动的负面清单。一般情况下,境外投资者在阿曼投资设立公司持股不得超过 70%,但经部长理事会批准,境外投资者可持有公司股本的 100%。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新外商投资法 取消了关于阿曼国内所有权比例的要求。非居民可将其资金投资于基金,但其投资在任何时候不得超过该基金总投资的 49%。这些基金不受 外商投资法 的约束。阿曼法律对外国投资者将投资或股息
69、汇出无限制,外资企业利润所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可自由汇出。出于审慎目的,阿曼所有本地注册成立的银行必须采用公共股份公司的形式,并且必须遵守有关股4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权限制的规定(即个人和关联方最高为 15%,法人团体最高为 25%,股份公司或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为 35%)。这些审慎限制同样适用于本地注册银行的居民和非居民投资者。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购买证券,持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的 70%。非居民仅能购买、发行、销售与贸易相关的衍生品和其他工具。信贷业务:向非居民(除银行外)发放贷款的上限为银行净资产的 20%,向非居民个人(除银行外)发放贷款的上限为 2
70、.5%。向包括银行在内的非居民发放贷款的上限为银行净资产的 30%,向包括银行在内的非居民个人发放贷款的上限为 5%。除大使馆和外交官外,不允许向非居民发放本币贷款。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银行对非居民的信贷风险敞口限额和银行在境外的资金存放限额从当地资产净值的 75%修订为 50%。(五)个人除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成员国的公民外,非居民不允许在本地购买和持有房产,但可以在“旅游指定”地区购买和持有不动产,且在当地销售不动产没有限制。自 2020 年10 月 16 日起,在阿曼居住满两年的外籍人士可以在马斯喀特及其周边地区拥有公寓和办公楼。该合同最长期限为 50 年,
71、续约合同的总期限最长不超过 99 年。(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在阿曼设立的银行由阿曼中央银行监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由资本市场管理局监管。具有投资银行牌照的银行出售外国投资产品无须阿曼中央银行批准。在开放外汇头寸限额方面,银行头寸与银行一级资本的比例上限均为 40%。外资银行设立须履行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且外资银行的启动资本高于内资银行。本地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外汇余额不得超过本地银行自身净值的 75%。受审慎监管限制,银行的境外借款最多占其净资产的 300%。经阿曼中央银行授权,阿曼特许银行可从境外短期借款(2 年以下),限额为其自身净资产的 100%,中期借款(2 年至 5 年)的限额为
72、净资产的 200%,长期借款(5 年以上)限额为净资产的 300%。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境外借款须取得阿曼中央银行的批准并报告所有相关信息,限额为其自身净资产的100%。银行可在与客户的货币兑换交易中自由设定佣金。18 家商业银行和 16 家货币兑换机构在里亚尔与美元固定联系汇率制下参与货币兑换,并参与即期外汇市场。保险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28 日起,保险公司总投资额中对于境外投资的限制从 25%调整为 30%。基金公司:以美元计价的投资占比不得超过 50%。以欧元计价的投资占比不得超过 30%,并按欧元区国家划分限额。投资公司和集合投资基金投资以本币为主的证券至少 30%。三、其他
73、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45 阿塞拜疆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阿塞拜疆中央银行是阿塞拜疆的外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外汇市场操作以及外汇市场交易。(二)主要法规阿塞拜疆共和国外汇管理法(1994 年)、阿塞拜疆共和国中央银行法(2016 年)、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和关闭条例 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阿塞拜疆的法定货币为阿塞拜疆马纳特,法定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马纳特汇率由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阿塞拜疆中央银行有权在必要时干预银行间外汇市场,定期公布干预外汇市场的信息。实际汇率安排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商业银行及货币兑换机构能够自由决定买卖价差和佣
74、金。阿塞拜疆中央银行通过彭博集合竞价平台和银行间交易市场美元兑马纳特汇率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官方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阿塞拜疆居民和非居民、法人实体将本币转移到境外不受限制。居民间使用外币不受限制,但法人实体和个人必须确认外汇来源,才能将其存入银行账户。马纳特是商品和服务唯一法定的支付结算货币。外币现钞出入境由海关监管。本币现钞出入境不受限制。外币现钞入境不受限制。居民和非居民只要向海关当局书面申报,便可将任意数额的本币现钞带入或带出阿塞拜疆,金额不超过 2 万马纳特时向海关当局口头申报即可。(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阿塞拜疆居民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不受限制,但在境外开立和使用外汇账
75、户,或者将境内外汇账户余额转出的,受到阿塞拜疆相关法规的监管。使用境外账户进行商业活动的,还应取得税务机关许可。金融市场的经营主体(证券、银行从业人员,保险、投资基金专业经纪人,投资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用于国内交易。从事商业活动的非居民开立外汇账户,必须出示税务证明副本。阿塞拜疆非居民账户中的外汇可以转出境外,也可以在银行结汇。(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居民应当在 180 天内将所有出口收入调回境内,并在收款后 10 天内将款项划转至阿塞拜疆持牌银行,经济活动产生的境外支付费用、佣金和税金可以在划转前扣除。进口方面,
76、预付货款必须向银行提交含有付款目的、合同条款和金额的文件,在付款后 2 年4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内,必须向银行提交确认货物(服务)进口的报关单,否则须退回预付货款。未进口货物(服务)或未退回预付货款金额超过 1 万美元的,银行必须在 5 天内将所有与预付货款相关的单据交付给阿塞拜疆中央银行,以执行强制性措施。进口商品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进口特定商品须获得特别许可。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居民向境外转移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个人每日可汇出1000 美元等值款项,并申报资金用途。二是居民每月可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养子女)汇出等值 1 万美元的生活费
77、用。非居民汇出境的工资收入须提供劳务合同、工资证明等文件材料。(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对外商直接投资设置最低资本要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0 万马纳特。外国资本投资阿塞拜疆银行的限额由金融市场监督当局确定。单个外国自然人所持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不得超过总资本的 10%,全部外国自然人投资者所持总份额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总资本的 30%。全部外国法人投资者所占的保险公司的资本份额一般不得超过 50%。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购买非居民发行的证券不受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投资者购买居民发行的证券不受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证券在境内流通须接受监督,证券发行
78、准则由金融市场监管局制定。在阿塞拜疆注册成立的公司境外发行股票规模不得超过 40%。(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按照阿塞拜疆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出境者申报后可不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一次携带等值 1 万美元现钞出境,或申报后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一次性携带等值 5 万美元现钞出境。个人资本项目:仅允许非居民将继承遗产或出售继承遗产所得资金转移境外。在关注名单上的非居民进行资本交易须遵守金融市场监管局相关规定。其他非居民进行资本交易须遵守阿塞拜疆中央银行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与恐怖融资及洗钱相关的个人和组织从事金融交易和开立金融账户。(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为了评估银行财务状况,银行
79、必须向阿塞拜疆中央银行提交审慎和银行统计报告,以及其附属经济实体的统计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外汇头寸敞口限额内,不允许向境外借款。外汇头寸敞口限制方面,对可自由兑换外币的限制为单一外币持有不超过10%,总量不超过 20%;对不可自由兑换外币的限制为单一货币持有不超过 7%,总量不超过14%。银行贵金属头寸总限额为 3%。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1%,非居民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0%。保险公司:阿塞拜疆对保险公司投资实行监管。对投向房地产、债券、工薪阶层贷款以及银行存款的资金实行不同管理要求。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保险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要求为:非寿险保险公司 500
80、 万马纳特,人寿保险公司 1000 万马纳特,专营再保险公司 2000 万马纳特,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500 万马纳特,农业保险共保代理机构 100 万马纳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47 基金公司:允许以合资股份公司的形式设立投资基金,可以设立开放式和封闭式投资基金,但须得到阿塞拜疆中央银行的许可。投资基金的资产位于境外的,只能委托在该国具有相关资质并至少有 3 年经验的外国管理人管理。经阿塞拜疆中央银行许可,投资基金可以委托外国管理人管理。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4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巴基斯坦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巴基斯坦国家银
81、行是其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汇管理法案 经济改革保护法 外汇账户(保护)法案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条例所得税法 公司法 证券法 金融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巴基斯坦的法定货币为巴基斯坦卢比,法定实施浮动汇率制度,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不设置汇率目标或路径。2019 年 6 月以来,巴基斯坦采用了基于市场的灵活汇率调整体系,仅在为积累外汇储备、维护金融稳定、确保外汇市场顺利运行时,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才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从 2020 年 3 月 9 日起,实际汇率制度从其他有管理的安排重新归类为浮动汇率制度。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巴基斯坦境内交易均以卢比结算,巴基斯坦卢比不可自由
82、兑换。与其他国家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允许以缔约方确定的完全可兑换货币结算。巴基斯坦卢比不能用于结算国际贸易款项,必须兑换为外币结算。投资者可通过特别可兑换卢比账户(SCRAs)进行衍生品交易。离岸交易的结算不允许使用本币。本国外汇账户持有人可将资金自由转账给其他外汇账户持有人。巴基斯坦是亚洲清算联盟的成员国,成员国间的往来款项每 2 个月结算一次。(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开立国内外汇账户。居民国内外汇账户可存入从国外收到的汇款、境外签发的旅行支票、出售巴基斯坦政府债产生的外汇收入等,巴基斯坦公民外汇账户经申报可存入外币现钞。居民国内外汇账户不可存入外债外汇资金、出口收汇、向非居民发
83、行或出售证券所得外汇以及从授权银行购汇所得外汇等。居民企业法人的外汇账户可永久保留,使用和汇款不受限制。授权银行可开立美元、英镑、欧元、日元、加拿大元、阿联酋迪拉姆、沙特阿拉伯里亚尔、人民币、瑞士法郎和土耳其里拉等外汇账户并允许发放贸易贷款。货币兑换机构不得在国外开立往来账户,汇款交易必须通过其在巴基斯坦银行的外汇账户进行。未明确允许或限制居民在国外开立外汇账户。被冻结(旧)的居民外汇账户内资金可购买巴基斯坦政府的特殊美元债券,或按现行汇率结汇。非居民账户: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可在授权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可通过外汇账户对外汇款,但任何性质的非居民个人外汇账户都不得应用于商业和业务目的。境内支付卢比款
84、项须先将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持有非居民账户的巴基斯坦国民返回巴基斯坦,可以永久保留该类账户。授权银“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49 行可为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个人和法人实体开立本币账户。被冻结(旧)非居民外汇账户内资金可购买巴基斯坦政府的美元债券。(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须在到期日或装运日后 6 个月内收汇,价值 5000 美元以内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收汇期限为 90 天。出口收汇须在 3 个工作日内结汇。出口商可按照离岸价格将2%15%的出口收入保留于外汇账户用于广告花费、市场研究和出口索赔等对外支付,软件和服务业出口收入可保留35%,出口收入增长10%以上的出口商可保留50
85、%。进口方面,付汇须提供清洁已装运提单和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其他单据。进口自用原材料和零部件,授权银行在无供应商提供信用证或银行担保情形下,最高可预付等值 2.5 万美元的款项,可使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预付款,金额最高为信用证金额的 100%。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进口用于新冠疫情治疗的医疗设备、药品和辅助物品,授权银行可代表政府、医院、慈善组织根据信用证、合同、发票等单证,100%支付进口预付款。巴基斯坦国家银行规定部分物品进口须交纳 100%保证金。禁止从印度或以色列进口货物,或原产于印度或以色列的货物。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服务贸易和经常转移项下出口收入须汇回境内,但
86、无时限要求。汇回的外汇收入须于 3 个工作日内在银行结汇。(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除银行业外,制造业、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无须审批。除航空、银行、农业、医药等特殊行业外,其余行业外资股权比例无上限。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企业为扩大海外业务的境外投资则需事先获得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出口型企业为促进出口在国外设立子公司、居民为筹集资金在境外设立公司三类对外直接投资无须获得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可在巴基斯坦购买股票,股息、资本收益和撤资收益可向境外汇出无须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居民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须获得巴基斯
87、坦国家银行批准,非居民在巴基斯坦向公众发售股票须获得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准。允许居民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购买境外公司股份,每年对上市证券投资额为 2.5 万美元且持股比例不超过 1%,对股票期权最高投资额为 5 万美元且持股不超过 3%。出口企业最多可按过去三年平均出口收入的 10%或 10 万美元购买境外公司股份。居民企业为扩大海外业务的购买境外股份须获得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及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准,允许国内共同基金在国外投资,最高可达所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或等值 1500 万美元。居民在境外销售、发行股票须获得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准。非居民在巴基斯坦销售债券须经巴基斯坦
88、国家银行批准。居民在境外购买和销售债券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非居民在境内发行货币市场工具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居民在境外购买货币市场工具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境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须经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准。非居民在巴基斯坦销售或发行集体投资证券须获得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准。居民个人可在规定的限额内在境外购买集体投资证券,其他情形下则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居民在境外发行集体投资证券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居民在境外发行、销售衍生工具,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或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准。信贷业务:居民向非居民允许发放最多 6 个月的出口贸易信贷。居民不得向非居民发放贷50 “一带一路”
89、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款,但银行可向非居民发放卢比贷款。(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最高可携带 3000 巴基斯坦卢比出入境至印度,或携带10000 巴基斯坦卢比出入境至印度以外的其他国家。个人单次和年度可携带出境的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须遵循以下规定:5 岁以下个人限额 10006000 美元;518 岁个人限额 500030000 美元;18 岁以上个人限额 1000060000 美元。居民或非居民携带外币现钞入境不受限制,但金额超过 10000 美元须向海关申报。1000 美元以下的非居民个人家庭汇款和其他汇款无须申请。居民每人每天可享有 50 美元的私人旅行兑换限额,
90、除孟加拉国和阿富汗外,年度最高限额为 2100 美元。2 岁以下儿童享有上述 10%的私人旅行兑换限额,212 岁儿童享有 50%的私人旅行兑换限额。授权银行可以代表朝圣组织向沙特阿拉伯服务提供者支付外汇,每位朝圣者汇入朝圣组织账户或直接向沙特阿拉伯服务商汇款的总额度不得超过朝觐价值的 80%。朝圣组织单日汇款总额如超过 10 万美元,须事前向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外汇管理部门报批。居民经授权银行最高支付 5 万美元的医疗汇款,巴基斯坦学生每年向海外教育机构最高支付 7 万美元,超出限额可向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提交申请,并附上证明文件。个人资本项目:不允许居民个人在境外购房。居民给予非居民的赠与、遗产须
91、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事前批准。移民财产转移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事前批准。博彩收入不允许跨境汇款转移。(六)金融机构 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为满足营运资本需要,允许外资银行在本地借款,最高可达实收资本、准备金的 100%。为满足流动性需要,允许银行向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但须满足特定要求。未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除贸易贷款外,银行不得在境外发放外币贷款。非居民投资银行业持股超过 5%须经过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5%,外币特别存款准备金率为10%。伊斯兰银行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5%,特别存款准备金率为6%。银行法定流动性要求为总资产的 19%,伊斯兰银行和其分支机构法定流动性要
92、求为 14%。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许可的银行才能进行外汇交易,并非所有银行都有资格。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 29 家银行获得许可。银行对货物贸易的远期交易期限最长为 12 个月,允许基于出口合同进行远期套保;如果最低期限为 1 个月且期限与基础信用证的到期日相匹配,则允许对进口进行远期套保。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允许巴基斯坦本地保险公司发行名义上以美元计价的保单,但保险费和赔付仅能用巴基斯坦卢比支付。在巴基斯坦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可发行养老基金,养老基金可投资于本国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衍生工具,其他投资(包括海外投资)须经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批
93、准。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公司获得外汇交易许可证后,可经营外币现钞、硬币、邮政票据、汇票、银行汇票、旅行支票和汇款转账,B 类货币兑换公司只可买卖外币现钞和硬币。三星级及以上的酒店也可向客户购买外汇并将其出售给银行。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51 巴林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巴林中央银行是巴林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国家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管理国家外汇储备。(二)主要法规巴林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法(2006 年)、巴林商业公司法(2001 年)、巴林中央银行规则手册。(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巴林的主权货币为巴林第纳尔,第纳尔为可自由兑换货币,采取
94、盯住美元汇率制度,汇率保持 1 巴林第纳尔兑 2.659 美元。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巴林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关税联盟的成员国。对货币收付款没有附加条件限制。(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经批准后允许在国内外自由开立外汇账户,本外币可自由进行兑换,不允许居民在国外开立本币账户。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在国内可自由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国内本币账户可自由兑换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收入无强制汇回要求,也无强制结汇要求。根据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国家海关协定,出口至其他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国家的商品须提供发货单、提货单、运单、发票等相关文件。进口方面,进口商品
95、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禁止进口危害健康、公共政策或安全的商品。部分商品进口须获得许可证。进口商品须提供发票、提货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可先承诺事后提供。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和阿拉伯国家之间没有非关税措施,但对非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国家的进口产品有其他非关税措施。所有进口货物均按税则2017 版处理。根据巴林以色列关系正常化协议,从2020 年9 月15 日起,不再禁止与以色列进行商品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贸易、投资、旅行、个人、外国工人工资、境外信用卡使用等付款无限制条件,但禁止与以色列进行服务贸易收付汇。(四)资本和金融项目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资本项目收支无外汇
96、管制,但出于反洗钱的考虑,货币市场工具的交易5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须接受监管。禁止与以色列进行资本项目收付汇。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大多数行业可拥有国内公司或外国公司国内分支机构股份的 100%,少数行业投资比例限制为 49%。非居民只能在部长理事会规定的地点投资房地产,包括大部分的高端地区和旅游区。但商业、旅游、工业企业以及获准在巴林经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房地产投资不受限制。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对外直接投资不受管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无最低持有期限要求,购买、销售和拥有股份须遵守
97、反洗钱法的规定。非居民在巴林发行股票、债券须遵守巴林证券交易所法律和巴林中央银行的规定。居民在境外发行或出售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须得到巴林中央银行的批准。居民及非居民货币市场工具交易不受限制,但须遵守反洗钱法的规定。衍生品及其他工具: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在巴林持牌交易所内进行,遵守交易所规则并接受巴林中央银行的监管。非居民不允许购买、销售或发行金融衍生产品等工具。(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对出入境携带本币和外币现钞无具体金额限制,但须填写申报表向海关申报备案,并说明资金来源。通过直达货物形式出境的本币和外币现钞,应当向海关提供申报表和发票。通过直达货物形式入境的本币和外币现钞,将由海关确认信息
98、后通知巴林中央银行。个人资本项目:不对居民和非居民个人之间的贷款、遗产和赠与进行管制,对移民、博彩和奖金的资产转移无限制,但禁止与以色列进行外汇收付。(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得到许可的离岸银行与非居民交易自由,但不允许与居民交易。巴林中央银行对非银行部门和零售银行本币存款征收 5%的存款准备金,但未对外币存款准备金作出要求。受新冠疫情影响,从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存款准备金率从 5%降至 3%,为期 6 个月,并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巴林中央银行未对商业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外汇头寸设置限制,银行可自主设置居民和非居民资产与负债的限额。货币兑换机构:在即期外汇市场
99、,巴林中央银行允许 141 家机构(包括 32 家零售银行和 78家批发银行)开展交易,同时允许 19 家货币兑换机构直接买卖和兑换外汇并代表客户办理跨境收支交易。巴林中央银行通过月度敞口监测商业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但不参与外汇衍生品(远期和掉期)市场交易。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投资公司和集合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向非居民发行证券未设置限额,未对机构投资者、国外投资组合、本地投资组合以及资产负债的货币匹配设置限制。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53 东帝汶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东帝汶中央银行是其外汇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本币和外币支付结算系统并进
100、行汇兑管理。(二)主要法规中央银行法 银行许可与监管条例。(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东帝汶实行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以美元为法定货币,美元在东帝汶自由流通,东帝汶硬币可以同时流通并可以与美元等价兑换。东帝汶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实现和维持国内物价稳定。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无。(二)账户管理居民和非居民在境内外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无限制,账户资金可自由兑换、划转。(三)经常项目对货物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和经常项目转移支付无外汇管理限制措施。(四)资本和金融项目东帝汶尚未发展货币和资本市场,因此在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贸易信贷等方面无特别规定。禁止非居民获得本国土地所有权。(五)
101、个人携带超过等值 2 万美元现钞出入境须获得东帝汶中央银行批准。(六)金融机构东帝汶没有集中的国内外汇市场,也没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外汇交易受 4 家外资商业银行和3 家获得授权的货币兑换机构影响。金融机构在国内发放外汇贷款以及购买国内发行外币计价证券必须使用美元。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的投资范围也不受限制,可以对养老基金投资,也可以投资集合投资基金。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5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菲律宾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菲律宾的外汇管理部门是菲律宾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管理外汇交易,并向有关机构颁发外汇业务经营牌照。授权银行、获得牌照
102、的非银行机构以及附属外汇交易公司,辅助菲律宾中央银行开展外汇管理工作。(二)主要法规外汇管理条例 修正案(第 1124 号公告)、外汇交易管理手册(第 1154 号公告)、银行外汇头寸管理条例(第 1120 号公告)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菲律宾的主权货币为菲律宾比索,法定实行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菲律宾中央银行一般遵循汇率由市场决定的原则,但汇率出现剧烈波动时,菲律宾中央银行会通过直接参与外汇市场交易进行适当干预,相关干预数据不公开。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类爬行盯住安排。菲律宾中央银行每日发布的美元兑比索的参考汇率来自前日所有外汇交易价格的加权平均,其他货币兑美元、欧元和比索的汇率参考上
103、一日路透 Eikon 系统中纽约外汇市场的收盘价。商业银行与客户交易可自由设定汇率和买卖价差。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货物贸易的跨境收付可以使用菲律宾中央银行官方网站发布参考汇率的外币。比索可用于与东盟的成员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涉及黄金出售以及菲律宾中央银行需参与交易清算的情形除外。一般情况下,金额超过 5 万比索的跨境交易须菲律宾中央银行的授权许可。(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无须批准,资金来源可以是自有外汇或从境外汇回的收入,居民还可从授权代理银行和授权代理外汇公司(以下简称授权银行)购汇,但须提交相关文件。允许居民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无须批准,但资金来源
104、不得是从授权银行购入的外汇。境外外汇账户资金可自由汇回境内。允许在境外开立本币账户,跨境划转金额超过 5 万比索的,须事先获得菲律宾中央银行的书面授权。非居民账户:允许非居民开立境内外汇账户,无须批准。除存款人与银行签订合同所产生的限制外,非居民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外划转不受限制。允许非居民开立本币账户,无须批准,本币存款账户资金可兑换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出口贸易商在向银行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后可填写表格办理外汇收付。进口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55 面,进口预付款须提交证明文件,允许通过授权银行汇款给境外交易对手的账户,若购汇行与开户行不同,则购汇行须直接将外汇资金转至开
105、户行后汇出境外。进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出于公共卫生和安全、环境考虑、国家安全、国际承诺或当地工业的发展和合理化等原因,管制或禁止某些产品的进口。出口方面,出口收入没有强制汇回和强制结汇要求。少数出口产品由于健康、安全、国家利益或环境保护等原因受到监管,须获得有关政府监管机构或办公室的许可证书。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居民在向银行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后可以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的资金支付。通过授权银行单日购汇达等值 50 万美元(个人)、100 万美元(公司或其他实体)以上的,须向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果购汇用于非贸易往来的相关支付,不论金额多少都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授权银行办理的单笔
106、超过等值 50 万比索的交易,只能通过支票或直接通过存款账户进行。赌博和奖金收入须遵守跨境资金转移的规定,金额超过 5 万比索的需提供证明文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菲律宾对外商直接投资实行登记式管理,经菲律宾中央银行登记注册的外商直接投资可凭相关单证从授权银行、外汇交易商或货币兑换商购汇。资本项下资金汇出入,须经银行审核后办理。用于注册登记的外汇投资款须以现汇形式汇入,但不必兑换成比索,但其他的外汇投资款须以现汇形式汇入并结汇。在授权银行购汇用于直接投资资本汇回与股息、利润和收益汇出,须在菲律宾中央银行登记。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可以不受限制地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居民
107、每年可通过授权银行购汇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购汇额度为每人每年或每家机构每年(仅限合格投资者)等值 6000 万美元,超限额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房地产投资:居民以自有外汇对外投资房地产没有限制,居民每年可通过授权银行购汇进行境外房地产投资,该项投资与其他允许的对外投资合计每年不超过 6000 万美元,超限额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非居民不允许拥有私人土地,购买、销售境内房地产受宪法和法律限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每年可通过授权银行购汇投资证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集合证券以及非居民境内发行的外币计价投资工具等,年度购汇总额为等值 6000 万美元,超限额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居民还可通过
108、外汇交易商或货币兑换商购汇购买外币计价的菲律宾实体的债券和票据,没有金额限制。私人部门发行债务类工具,但不得由政府部门担保,且还款资金不得来自授权银行;公共部门发行债务类工具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非居民可在境内购买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但须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在授权银行购汇汇出资本或投资利润时须进行股权登记。非居民经许可后可在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可通过授权银行购汇汇出债券投资利润,购汇资金不得用于赎回其在境内发行的股票或证券。衍生品及其他工具:居民可在境外发行、购买不涉及本币的外汇衍生品合约。除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注册的境外投资外,非居民不得在境内购买涉及远期购汇的衍生
109、品。所有银行都可以根据菲律宾中央银行的规定,申请有限用户或特殊经纪人的远期外汇交易权限。涉及本币的非居民衍生品交易须获得菲律宾中央银行的批准。信贷业务:授权银行的外汇资金不得用于非居民贷款。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本地及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非居民私营部门举借外债(外汇贷款除外)的担保不须注册登记,但须向菲律宾中央银行报告以获得使用授权银行外汇资金的资5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格。境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居民的担保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以确保居民债务获批。(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非居民或居民携带超过 5 万比索现钞出入境或办理资金
110、跨境划转,须取得菲律宾中央银行书面授权许可。非居民或居民携带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入境时,须向海关提交外币及其他外币计价货币工具申报表,并说明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非居民和旅居境外的菲律宾人出境可在机场或其他港口自由兑换等值 1 万美元以内的外汇。个人资本项目:允许银行向海外菲律宾工人、大使馆官员和雇员以及持有菲律宾有关当局签发的有效签证的外国国民发放比索消费贷款。居民私人地产不得向非居民转让,除非非居民个人或机构在公共领域取得土地持有资格。转让须有适当的证明文件。(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参与外汇交易的商业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每天都要提供交易对手方的名称和买卖外汇的细节情况。由
111、菲律宾中央银行授权在菲律宾经营的商业银行可以进行比索、美元以及其他货币的即期交易。全能型银行及商业银行的国内外汇贷款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银行无外汇存款准备金要求,银行外币计价的净资产和负债上限分别为合格资本的 25%和等值1.5 亿美元。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以及具有准银行功能的机构投资者每年可以从授权银行购汇等值 6000 万美元进行境外投资;超过 6000 万美元的须经菲律宾中央银行批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具有准银行职能的投资机构对任何海外单一企业的总股权投资或者贷款都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5%。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57
112、格鲁吉亚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是格鲁吉亚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汇率政策,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二)主要法规外汇账户开户操作管理指引(2008 年)、保险业监督服务局第 4 号法案(2013 年)、格鲁吉亚商业银行法(1998 年)、格鲁吉亚国家银行 261 号法案(2008 年)、投资活动促进和保障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格鲁吉亚的法定货币为格鲁吉亚拉里,实行浮动汇率制,拉里兑美元的官方汇率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上的结算价综合确定。拉里兑其他货币的官方汇率是根据国际市场上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交叉汇率计算的。格鲁吉亚国家银行通过外汇拍卖干预外汇市场,但不对汇率目标或汇率
113、路径作出任何明确或隐含的承诺。当发生严重外部冲击时,格鲁吉亚国家银行通过外汇买卖限制外汇市场过度波动。自 2019 年 1 月起,格鲁吉亚国家银行推出外汇期权,使用外汇期权的主要目的是充实国家储备。使用外汇期权的条件是拉里汇率高于前 20 天的平均水平。2019 年 7 月以来,该外汇期权工具一直未被使用。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引入彭博 BMatch 外汇交易系统。BMatch 平台基于交易自动“匹配”的原则,市场参与者在 BMatch 平台上提交外汇买卖申请,如果买卖双方汇率达成一致,则交易自动完成。当汇率波动超过预定水平时,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在规定范围内对 BM
114、atch 平台实施干预。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格鲁吉亚境内货物和服务贸易相关交易必须以拉里结算。基于反洗钱要求,超过等值 3 万拉里的现钞交易须进行申报。(二)账户安排居民账户:居民可在境内外开立外汇账户,外汇可自由汇出境外,汇出金额超过等值 3 万拉里,须向银行提交汇款用途证明材料。居民可以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外汇可自由汇回境内。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外汇可自由汇出境外,汇出金额超过等值 3 万拉里,须向银行提交汇款用途证明材料。非居民可以在境内开立本币账户,余额可自由汇出境外。(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格鲁吉亚对货物进出口没有非关税壁垒(如许可证、配额、禁止类等
115、),但对健康、安全和环保相关贸易实施必需的限制。出口方面,禁止出口文化遗产保护部所列的具有文化5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价值的商品。进口方面,交易采取负面清单管理,任何国家的商品进口都没有垄断限制。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没有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均无限制。根据 投资活动促进和保障法,保证外国投资者在投资设立、经营和撤资过程中享受到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对非居民购买、出售或发行资本市场工具没有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自由到境外投资股票、证券和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方面没有限制。房地产投资:非居民可以在境内自
116、由购买房产,可以根据政府批准的投资计划购买农业用地。(五)个人个人携带现钞出入境没有限制,但携带超过等值 3 万格鲁吉亚拉里的现钞出入境须进行申报。(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对商业银行向个人借款人、团体借款人、内部借款人和所有大型机构借款人发放信贷及无担保贷款有限制要求。外汇贷款的风险权重更高,居民贷款金额在等值 20 万拉里以上银行才可发放外币贷款。商业银行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根据存款美元化情况线性调整确定。(1)存款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 10%25%,其中存款美元化程度在70%及以上的,存款准备金率为25%;存款美元化程度在40%及以下的,存款准备金率为
117、10%。(2)存款到期日在12 年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10%15%,其中存款美元化程度在 70%及以上的,存款准备金率为 15%;存款美元化程度在 40%及以下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0%。到期日超过 2 年的外汇存款无须缴纳准备金。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了流动性资产要求。格鲁吉亚国家银行规定,总的未平仓外汇敞口限制指所有币种的全部外汇多头头寸或者空头头寸,以高值为准。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表外业务)项目的外汇敞口头寸不能超过监管资本的 20%。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机构必须注册,且不得直接和格鲁吉亚国家银行进行外汇交易;可以在境外设立账户,但不得为客户在境外设立账户或
118、转账。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对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海外购买具有经营参与权的股份或其他证券实施审慎限额管理,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的资产存放境外比例不能超过 20%。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在格鲁吉亚即期外汇市场上,所有金融机构都可以与公众进行外汇交易,无须获得许可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格鲁吉亚共有 15 家商业银行、1 家非银行存款机构、40 家小额信贷机构、198 家贷款发放机构、792 家货币兑换机构、2 家股票交易所、18 家保险公司和 5 家养老金机构。其中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和货币兑换机构可以买卖外币现钞。格鲁吉亚远期外汇市场交易量很少,格鲁吉亚国家银行不参与远期外汇
119、市场。“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59 哈萨克斯坦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是哈萨克斯坦的中央银行,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并授权代理机构共同实施外汇管理。代理机构指有权开展外汇交易的授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二)主要法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法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汇管理和外汇管制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哈萨克斯坦的法定货币为坚戈,法定汇率制度为自由浮动汇率制度。2020 年受新冠疫情和外围市场影响,坚戈汇率波动加剧,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进行了干预,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坚戈兑美元的市场汇率由每天下午 3:30 哈
120、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早盘和下午盘坚戈兑美元市场汇率的加权平均价决定;坚戈兑其他货币的市场汇率则由美元交叉计算确定;非交易日的汇率以前一个交易日的汇率为准。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每日公布坚戈兑部分货币的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除特别规定外,居民之间的支付和转账均以本币进行。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支付和转账可以用任何货币进行。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本币支付或转移资金被视为外汇交易。在哈萨克斯坦纳税的外国常设机构或代表处被归类为居民,不得与其他居民进行外币交易。授权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通过其外汇办事处购买或出售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发行的精炼金条。精炼金条属于外汇资产,以本币和精炼金条进行交易属于外
121、汇交易,接受与其他外汇交易相同的监管。(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在国内授权银行开立外币账户和使用账户资金不受限制。居民可在国外开立外汇账户。除外国银行及分支机构和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的参与者之外的居民法人实体,需在交易之前将在外国银行开立的账户情况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报备。居民个人无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报备在外国银行持有的账户。所有本币账户均可兑换外汇。居民法人实体(银行除外)若无履行外汇债务目的,则单日通过单一银行非现金外汇的购汇限额为等值 5 万美元。购汇的金额、币种和用途不受任何限制。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在授权银行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以及使用账户资金不受限制。非居民可将其外汇账户余额
122、自由汇出境外。所有本币账户均可兑换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外汇贸易合同或收支金额超过等值 5 万美元时,出口商或进口商必须提交出口或6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进口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出口收入须在交易条款规定的期限内调回国内。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涉及服务贸易项下收付汇时,须向银行提交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和境外使用信用卡均无须事前审批,也无金额限制,但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支付超过 1 万美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须在交易条款规定的期限内调回国内,金额超过 5 万美元的收入调回须遵守国内相关要求并接受合规性监测。(四)资本和金融
123、项目哈萨克斯坦对资本项目外汇收支实行管理,与资本流动有关的外汇业务在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办理登记或许可后方能进行。资本项下的跨境资金流动方面,只要双方有协议,在办理登记手续后,资金即可自由进出。授权银行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提交包括代客在内的等值 5 万美元以上的所有外汇交易报告,并注明账户号码。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超过 50 万美元或对外直接投资超过 50 万美元,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登记。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购买由居民或非居民发行的超过等值 50 万美元证券,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登记。非居民在境内销售或发行证券须向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机构登记。非居民发行债券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境内组织
124、在境外发行或配售证券须获得授权机构的许可。信贷业务: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进口延期付款、出口延期收款及出口预收货款不再被归类为商业信贷,商业信贷不再要求在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登记。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发放金额超过 50 万美元的金融信贷,不论期限,均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登记。房地产投资:居民境外购买房地产和非居民购买境内房地产没有限制。居民在境外购买房地产超过等值 50 万美元或非居民在境内购买或出售房产超过等值 50 万美元,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登记。(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可直接在银行、有经营许可证的货币兑换机构进行外币兑换业务,但在汇出
125、和携带出境存在管制。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个人携带外币或本币现钞、旅行支票出入境无须向海关申报。但个人携带来自非联盟成员国的外币或本币现钞、旅行支票进入联盟成员国,或携带外币或本币现钞、旅行支票出境至非联盟成员国,总额超过等值 1万美元的须向海关申报。银行对符合海关申报要求的本外币兑换无限制。对于超过等值 1 万美元但无法提供交易证明材料的个人付汇,须提交确认个人性质的证明材料,并允许授权银行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和执法部门告知相关交易信息。个人资本项目:居民向非居民无偿转移资金或收到非居民无偿转移资金超过等值 50 万美元,须向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登记。(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哈萨
126、克斯坦国家银行负责向商业银行发行外汇交易许可证。持证银行可以在境内外自由购买和出售外币。商业银行可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开展外汇即期交易,但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不能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进行。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参与外汇互换交易。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若满足特定条“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61 件,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非居民银行可以向授权机构申请获得在哈萨克斯坦开设分支机构的许可。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为银行外汇流动性设置最小值限制,流动性系数由银行月平均资产与月平均负债的比率计算而来。货币兑换机构: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向非银行货币
127、兑换机构发放外汇交易许可证。非银行货币兑换机构可以从事外币现钞兑换业务以及与个人买卖精炼金条,可以向授权银行和公众购买和出售外币,但不得代客进行外币支付和转账。2018 年 11 月 29 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第 296 号决议取消了公众通过货币兑换机构兑换美元和欧元现钞的买卖差价上限。保险公司:除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以外,非居民保险公司和经纪人不得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分支机构。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来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非居民保险公司和经纪人可按法律规定在哈萨克斯坦开设保险(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分支机构。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6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
128、022)韩国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韩国银行是韩国的中央银行,也是韩国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金融监管,管理外汇储备,稳定外汇市场。韩国经济财政部负责协调外汇交易和国际金融政策。(二)主要法规外汇交易法案 外汇交易条例 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韩国的法定货币为韩元,法定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韩元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决定。韩国银行在必要时可以使用韩国银行基金和外汇平准基金干预市场,仅公布季度综合干预净额,不公布其他干预信息。商业银行可自由设定与客户交易的汇率及佣金。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涉外交易结算无币种限制。居民之间可以使用外汇进行交易,但须通过授权
129、银行进行。非居民可以使用韩元进行经常项目交易和部分资本项目交易,但须通过非居民自由韩元账户进行。若居民与非居民的涉外收付款涉及韩国所缔结条约和公认的国际法律法规,或出于国际和平与安全需要,则须获得经济财政部审批。(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在境内可自由开立外汇账户。居民个人境外外汇账户对外转账每人每笔超过5 万美元时,须事前向韩国银行报备。居民境外外汇账户余额可自由转回境内。居民本币账户余额可兑换为外币。居民可在境外开立本币账户。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自由通过外汇账户取款、向境外汇款、向其他外汇账户转账或支付经批准的交易。非居民可开立三类本币账户:非居民本币账户(用于国内结算)、非居民自由韩元账
130、户(用于国际结算)和非居民本币投资专用账户(用于股权、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结算)。非居民可自由通过非居民自由韩元账户和非居民本币投资专用账户汇款,但通过非居民本币账户向境外汇款须事前向韩国银行报备。非居民本币账户与非居民自由韩元账户之间、非居民本币账户与非居民本币投资专用账户之间、非居民自由韩元账户之间不可进行资金划转。(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可根据相关外汇法规存放境外或进行境外交易。出于环保原因,对 11种六位数编码项目实行出口禁令。进口及进口支付方面基本没有限制。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63 (四)资本和金融项目实行资本项目交易负面
131、清单制度。特定交易须向经济财政部、韩国银行或外汇银行报备。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可对韩国进行直接投资,但对农业、电力、金融、交通、通信、公共基础设施等行业的投资有一定限制。非居民对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直接投资须在事前进行财务与投资适宜度考核。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可自由对外进行直接投资,但须向授权银行报备。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对外投资须向金融监管委员会报批。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可在境外购买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集合投资证券。非居民可投资购买境内机构发行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及集合投资证券,但未通过投资专用账户购买的情况,均须向韩国银行或授权银行报备。居民在境外发行或销售外币计
132、价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集合投资证券,须向授权银行报备,发行或销售额超过等值 3000 万美元的还须向经济财政部报备。居民在境外发行或销售韩元计价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集合投资证券,须向经济财政部报备。非居民购买未上市或未注册公司的股票,会受到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的限制。对造成非居民持有指定公共事业部门上市股份比例超过法律允许比例的非居民收购,以及非居民购买未在公认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等行为进行限制。非居民在向经济财政部报备后,可以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可以通过国内分销商销售集合投资证券,前提是在金融监管委员会登记相关国外投资基金。衍生品及其他工具:通过国内授权银行
133、进行的场外衍生品交易没有限制。但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直接交易须向韩国银行报备。公司衍生品交易(含远期)最大限额为实际交易(进出口)的 100%。信贷业务:除 10 亿韩元以内的本币信贷或由授权银行担保的外币信贷外,居民向非居民发放除延收货款和预付货款以外的本外币商业信贷须向韩国银行报备。居民向非居民发放本币金融信贷须向韩国银行报备。非居民向居民发放等值 3000 万美元以内的商业(进口延付、分期付款、出口预收和出口首付款等贸易信贷除外)和金融信贷须向外汇银行报备,其他超过等值 3000 万美元的信贷须向经济财政部报备。居民对非居民进行担保须向韩国银行或外汇银行报备。房地产投资:居
134、民出于商业目的并通过授权银行购买海外房地产无须许可或报备。除出于居住目的以外,居民购买海外房地产须向授权银行报备。非居民可自由购买境内房地产及相关权益,使用境外汇入资金购买房地产须向指定授权银行报备,否则须向韩国银行报备。若购置的境内房地产符合外汇交易条例,则非居民境内售出该房地产无外汇限制。(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与非居民携带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的本外币现钞出入境须向海关申报,非居民出境时还可额外携带其入境时手持或在境内停留期间兑换的外币现钞。个人资本项目:居民个人在境外购买超过 2 年的居住用房,须向授权银行报备。居民个人每年超过等值 5 万美元的对外捐赠须向韩国银行报备并向授权银行提
135、供捐款证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之间的所有借贷均须向韩国银行报备。(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授权银行期限超过一年和金额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的境外融资,须6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向经济财政部报备。授权银行向非居民提供外币贷款无须报备。授权银行向非居民发放本币信贷超过 300 亿韩元,须向韩国银行报备。授权银行向居民发放的外币贷款仅限用于境外交易(中小型制造企业购买国内设备除外)。禁止汇兑机构出于将外币兑换成韩元的目的而投资居民境内发行的外币计价债券。非金融企业经营者对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4%,超过须经金融监管委员会批准。居民和非居民储蓄账户的准备金要求
136、没有区别。非居民或移民外汇账户、居民外汇账户的准备金为 1%;1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6 个月以上分期储蓄存款及 30 天以上存单的准备金为2%;其他外汇存款(含活期存款)的准备金为 7%。授权银行借入 1 年期以上的外币资金占 1 年期以上(含)外币贷款的比例不低于 100%。授权银行每个币种的净头寸总额、短期净头寸总额或长期净头寸总额不得超过该币种上月末权益资本总额的 50%。授权银行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和客户市场自由进行外币之间以及韩元和外币之间的远期交易。国内银行外汇衍生品合约金额占银行资本金的比重上限为 50%,外资银行境内分行外汇衍生品合约金额占银行资本金的比重上限为 250%。保险公司
137、:保险公司外汇资产占比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 30%,外汇净头寸必须低于上一季度末偿付准备金的 20%。对外汇资产占比超限额的保险公司持有的外币储蓄账户进行限制。对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外汇资产占比超限额的证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和对外房地产投资进行限制。基金公司:相关法律对养老金外币资产的构成没有任何限制。货币兑换机构:经济财政部和韩国银行指定 11 家银行为银行间外汇市场韩元兑人民币即期交易做市商。货币兑换机构不能直接与韩国银行进行交易,业务范围仅限于买卖外币现钞、买入外国发行的旅行支票,并须向韩国海关备案并报送货币兑换交易信息。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韩国外汇市场由场外交易市场和交易所组成。场
138、外交易市场包括外汇银行与客户(包括进口商、出口商、旅行者和非居民)进行交易的客户市场,以及授权银行之间进行交易的银行间市场。标准化产品在交易所交易。居民可以在国际公认的期货交易所或韩国国内交易所买卖金融期货。金融机构通过经纪商或相互之间直接进行外汇交易。“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65 吉尔吉斯斯坦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是吉尔吉斯斯坦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汇率制度和外汇管理政策,行使外汇管理职能,进行外汇市场干预,并对涉汇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二)主要法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法 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外汇交易法 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法 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政府
139、和非政府债务法 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吉尔吉斯斯坦的法定货币为索姆,法定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根据需要干预市场以平滑汇率波动,并在网站上公布每日的外汇交易信息。自 2020年 3 月起,市场汇率在继续管理的同时增加了灵活性,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其他有管理的安排。自 2010 年以来,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计算美元兑索姆的官方汇率是取每日汇率的加权平均数。但由于其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价差超过了 2%,汇率管理框架属于双重汇率制。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索姆是吉尔吉斯斯坦全境唯一的法定货币,必须不受限制地进行资金结算和支付。境内存贷款业务可以使用
140、外币。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马来西亚和独联体国家已达成有效的双边支付协议。(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开设并持有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及存款账户,每种货币账户操作流程相同,开设外汇账户无须批准。居民在国外持有本币账户没有限制,但须向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登记在国外的账户及余额情况,账户余额可自由转入国内。居民在外资银行开设的境内存款账户的余额,应当进行统计报告。居民本币账户可自由兑换成外币。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开设并持有本币账户和外汇银行账户以及存款账户。非居民与居民个人及法人实体拥有同样的权利及责任。非居民可以将其本币账户的余额兑换为外币并转移到国外。非居民在国内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余额须进行统计申
141、报。(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经常项下外汇收支业务基本开放。对进出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酒类进出口需要配额,贵金属、活物、武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货物进出口需要许可证。贵金属和含贵金属的原材料出口有数量限制。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6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所有开展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均须向司法部、统计机构、社会基金和税务监察局登记。收购小额信贷公司超过 20%以上股份的机构或个人,均须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获得事前许可。非居民收购境内不动产须经司法部批准。不从事金融活动的法人不得持有超过 20%的银行表决权股份。资本和
142、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可按照现行规定买卖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非居民在国内市场购买政府债券的条件与居民相同。非居民可按规定在国内市场销售债券和其他债务证券。非居民在向负责证券市场监管的部门登记招股说明书后,可在国内证券市场交易或者发行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禁止交易未在授权政府机构登记的证券。发行人须按规定,在披露信息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授权的政府机构提交有关重要事实及其披露信息。居民在境外销售或流通的股票,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事前登记。除特定情况外,吉尔吉斯斯坦不得提供政府担保。衍生品及其他工具:吉尔吉斯斯坦法律规定证券市场包括衍生品证券,但未制定监管其发行和流通的具体条文。因此,在相关法
143、律条文出台之前,不能在国内发行和交易衍生品证券。信贷业务:所有非政府机构均须向统计部门报告居民和非居民之间接受和发放的商业信贷情况。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对金融和贷款机构发放许可证并进行审慎监管。财政部负责管理政府债务。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无抵押贷款项目的银行有权要求法人实体和企业家个人(居民)向银行提交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人登记证明。(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银行、信用社、专门贷款机构和小额信贷公司经授权可与个人进行交易,携带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的外币现钞或旅行支票出入境须书面申报,若个人兑换的外币超过限额,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个人进出口贵金属需要许可证。除旅行支票外,跨越欧洲经济区海关边界的金融
144、票据,不论其金额多少都必须申报。超过 10 万美元的现金及金融票据的跨境流动除书面报关外,还需确认现金或金融票据的来源。个人资本项目:国内金融和信贷机构禁止向居民个人提供外币消费和抵押贷款。非居民个人可根据现行规定买卖境内股票。(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通过清算交易、旅行支票支付和外币支付的结售汇业务只能在授权银行进行。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和进行外汇交易需要综合授权,且符合伊斯兰金融管理的相关要求。银行单一投资不得超过其监管资本的 15%,全部投资不得超过其监管资本的 60%。银行投资政府证券和经标普、惠誉、穆迪公司长期信用评级达 A 级或 AA 级的央行票据互换工具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总
145、额的 100%,对非政府债务证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总额的 50%。银行任一外汇币种的短期或长期头寸敞口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5%,所有币种的整体外汇头寸敞口不得超过总净资产的 20%。为防范国内外汇贷款违约风险,自 2015 年 5 月 2 日起,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将本币贷款损失准备金率降至零,并根据客户本外币收入结构将其外汇贷款损失准备金率提高至 2.5%、5%或 7.5%。借款人外汇收入占比少于 50%时,外汇贷款损失准备金率由 7.5%增加至10%。每月至少分析一次(或在官方汇率变动超过 5%时立即分析)汇率变动的影响,确定汇率“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67 波动可能造
146、成的损失及其对借款人偿付能力的影响。银行本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4%,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 12%,亚美尼亚德拉姆、白俄罗斯卢布、俄罗斯卢布、哈萨克斯坦坚戈、中国人民币的存款准备金率为 4%。金融机构向国外借款、向非居民提供贷款(金融或商业信贷)、持有海外账户必须向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报告。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保险准备金的 20%。扣除再保险份额后,投资境内的份额至少为保险公司保险准备金的 80%,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离岸法人实体或股东为离岸居民的法人实体、离岸居民等不得作为养老金资产管理公司。除合格投资者的投资基金、政府证券及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担保的证券外,投资基金对单一发
147、行人的证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投资不得超过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 20%。养老基金购买非居民发行的证券不设上限。养老基金不能为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发行证券。投资公司可以投资外国公司证券(股票、债券)。货币兑换机构:必须是法人实体,只能开展许可证中规定的项目,不得在境外开立账户。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只有经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授予外汇交易许可证的商业银行、货币兑换机构、信用合作机构、专业贷款机构、小额金融和小额信贷机构才能进行外汇交易。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3家持牌商业银行(包括一家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396 家外汇兑换机构、9 家持牌小额信贷公司获准办理部分外汇业务,2 家
148、小额信贷公司获准开展自营外汇买卖业务。6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柬埔寨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柬埔寨国家银行是柬埔寨的中央银行,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汇率政策,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二)主要法规外汇法(1997 年)、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法(2008 年)。(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柬埔寨的法定货币为柬埔寨瑞尔,法定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柬埔寨国家银行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汇率稳定。柬埔寨国家银行通过买卖美元来干预外汇市场和稳定汇率,主要通过拍卖、与货币兑换机构和银行进行交易以及与政府直接交易三个渠道进行。柬埔寨国家银行每年发布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干预数据。实际
149、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瑞尔汇率由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两部分组成,每日这两种汇率之差为1%。官方汇率以前一天的日平均市场汇率为基础,根据市场流动性进行调整,主要用于银行及金融机构会计核算、海关估值及政府外汇交易。经柬埔寨国家银行批准,官方汇率委员会于每天早上开会制定每日官方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柬埔寨瑞尔跨境收付不受限制,前提是通过经授权银行进行。柬埔寨瑞尔可用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结算。柬埔寨国家银行授权商业银行和其他代理商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进行监管。若发生外汇危机,柬埔寨国家银行可发布规定对授权银行活动进行临时限制,特别是针对法律指定交易、外汇头寸及对非居民本国
150、货币贷款的限制等,最长实施期限为 3 个月。(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内余额可自由地向境外转账,或者在境内使用。居民可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并可自由地通过授权银行将账户余额汇回境内。居民境外开立本币账户不受限制,本币账户资金兑换为外币无限制。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自由向境外转账,非居民可开立境内本币账户,并可购汇汇出境外。涉嫌洗钱及支持恐怖活动的账户会被冻结。(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收入须通过授权银行汇入出口商的境内账户。国有或私营企业出口特定商品必须由商务部门许可。出口特殊木材须获得出口许可证,禁止出口古董和特定类别的原木。
151、未切割的宝石出口受到管制。进口方面,授权银行申请进口购汇时,须向柬埔寨国家银行提交进口付款证明,后续还需要提交书面证明文件。进口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出于国家安全、健“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69 康、环境、道德因素的考虑,限制或禁止进口特定商品。进出口金矿原矿和其他贵金属若超过等价 1 万美元(含),须向柬埔寨国家银行进行申报。(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外国投资者在柬埔寨的投资应事前获得柬埔寨发展委员会批准。外商直接投资清算所得收益可以自由转账。对外直接投资方面,超过等值 1 万美元(含)的对外直接投资须提前申报。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在二级资本市场购买证券没
152、有限制。在一级资本市场,每次股权认购柬埔寨投资者可认购股权的 20%,剩下的 80%供柬埔寨居民和非居民投资认购,若以上分配未实现,柬埔寨证券交易委员会可再分配。非居民也可在本地销售或发行证券,但发行公司必须是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柬埔寨允许的其他公司形式。居民可通过授权银行自由购汇以购买境外证券。信贷业务:贷款和借款(包括贸易信贷)可在居民与非居民间自由进行,前提是贷款的支付和偿还须通过授权银行。房地产投资:非居民不能购买土地,但可以购买公寓;非居民不能在柬埔寨售卖土地,但可以卖出或转让公寓所有权。(五)个人旅客出(入)境携带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的本外币现钞须向海关申报。旅客携带超过限定金额的
153、本币现钞进出境须事先获得柬埔寨国家银行的批准。(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发放境外贷款(包括租赁贷款和所有种类的签约担保),授权银行可在国内发放外汇贷款,但须及时向柬埔寨国家银行提交报告。银行境外获取的存款不得在境内使用,银行借用外债需计提 12.5%的准备金。居民和非居民账户外汇存款、瑞尔存款、借用外债存款准备金率下调至 7%。银行须始终为居民和非居民账户保持 100%的流动比率。授权银行须定期向柬埔寨国家银行报送跨境转账、结算以及资金的流出入报表。银行必须保持单一币种净头寸和所有币种的总净头寸不超过资本的 20%。银行间外汇市场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银行通过柬埔寨国家
154、银行平台进行交易,买卖价差和佣金费用不受限制。银行可自主确定外汇买卖汇率。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机构可自主确定买卖纸币及旅行支票的汇率。外汇经纪人可经营外汇业务,在国外开立账户,买入或卖出钞票及旅行支票。持有执照的货币兑换机构可直接与柬埔寨国家银行进行交易,并代客进行外币支付和转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柬埔寨共有持牌货币兑换机构 26 家、授权货币兑换机构 2856 家。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在境外持有投资组合无最高限制。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7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卡塔尔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卡塔尔中央银行是卡塔尔
155、的金融监管机构,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负责监管授权银行。(二)主要法规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2019 年)、2010 年第 34 号埃米尔令、财政部 2002 年第 12号令、卡塔尔中央银行对银行的指引(2013 年)、银行治理原则(2015 年)、2014 年第 9 号法、卡塔尔中央银行指引(2013 年)、投资基金法(2002 年)、关于外商投资在经济活动的规定(2000 年)。(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卡塔尔的法定货币为卡塔尔里亚尔,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官方汇率为 1 美元兑 3.64卡塔尔里亚尔,可自由兑换。即期外汇市场受中央银行控制。卡塔尔中央
156、银行每个工作日早上8:00 至下午 1:00 向银行以 3.6385 的固定汇率买入美元、以 3.6415 的固定汇率卖出美元。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卡塔尔对本币用于国际结算以及居民间使用外汇无限制。卡塔尔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关税联盟的成员国,与其他成员国家签订了清算协议。根据卡塔尔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达成的谅解备忘录,允许卡塔尔成为人民币清算和结算中心,卡塔尔与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可以直接支付人民币。(二)账户管理非居民在用本币账户兑换外币时须经相关部门批准,除此之外居民与非居民开立本币账户、外汇账户均无须审批,账户管理方面也没有区别。(三)经常
157、项目货物贸易:禁止与以色列进行进口贸易。因健康和公共安全,进口酒精饮料、枪支、弹药和部分药品须经许可。特定消费者可通过专门的机构进口猪肉及猪肉制品。进口商可通过银行在卡塔尔外汇市场购买外汇远期产品。出口和出口收入方面无限制。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可从事简单的工艺品、商业、工业、农业等。除银行和金融业外,所有行业均允许外资持有经营实体 100%的股份。外商投资银行业和金融业须经内阁批准。“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71 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经经济和商务管理部门批准,非居民才可以拥有卡塔尔交易所上市公司 49%以上的股份。非
158、居民在本地发售股票、债券、衍生品交易工具须经卡塔尔中央银行批准。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所有权仅限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关税联盟成员国国民。其他国家的国民可以在特定地区拥有房地产,且这种所有权可续期。(五)个人携带超过 10 万卡塔尔里亚尔的现钞出境须申报。移民资产转移须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银行境外发行债券须经卡塔尔中央银行批准。从外国银行借款和境外发行债券的总和不得超过银行一级资本。从外国银行借款,不得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一半。自2020 年 11 月 4 日起,本地银行在国际市场增发的一级(AT1)资本或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的 50%,且仅限美元。
159、金融机构提供外币借款,必须遵循银行业务规范,同时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现金流和偿还能力。银行境外证券组合投资不能超过银行资本和准备金的25%,银行对境外证券的持有额度不能超过银行资本和准备金的 15%。其中,对境外非上市公司股票或单个实体的投资份额不能超过 5%。银行美元外汇头寸上限为银行资本和准备金的 25%,其他单个货币的头寸上限为银行资本的 5%,总上限为 30%。基金公司:对非上市金融工具、基金和证券的投资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和准备金的 50%。投资单只基金或证券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和准备金的 10%。货币兑换机构:不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直接交易,但可以持有境外账户,不仅包括现钞买卖,还可代表客户进
160、行外汇支付与转账。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卡塔尔有远期和即期外汇交易市场,卡塔尔中央银行给 17 家商业银行与 20 家货币兑换机构发放牌照,允许其在授权范围内与公众进行外汇交易。7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科威特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科威特中央银行是科威特的外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设定汇率制度、规范金融机构业务。(二)主要法规科威特中央银行法 科威特中央银行指令 直接投资促进法 贸易公司法 商业代理法 合营公司法 所得税法 科威特外国投资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科威特的法定货币为科威特第纳尔,法定实行传统盯住汇率制度。科威特第纳尔的官方汇率与科威特主要贸
161、易金融伙伴国的一篮子货币挂钩。由于无法确认货币篮子权重,实际汇率安排被归类为其他有管理的安排。科威特中央银行每天公布第纳尔兑美元的汇率。官方汇率用于会计核算和估价,通过科威特中央银行网站向市场披露。在外汇交易市场上,商业银行可以自由确定与客户交易的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除以色列货币外,在跨境交易中使用科威特第纳尔或在居民之间使用外币计价结算(非破产情形下)没有限制。科威特第纳尔与外币之间兑换不受限制。禁止与以色列发生贸易,不得向以色列收付任何款项。(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以在境内外开设外汇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无须批准。居民可以在境外开立本币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非
162、居民账户:非居民个人和机构开设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无须批准。本币账户资金可自由兑换为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收入结汇、出口融资、相关信用证、担保协议均没有限制。部分出口商品需要出口许可证或者存在限额。进口方面,没有资金方面的限制,除新鲜水果、蔬菜、小麦和面粉以外的所有商品进口均需进口许可证,许可证免费发放给已注册的科威特商人和公司。进口方须是科威特公民,即所有合伙人为科威特公民的公司,或科威特公民持股 51%以上的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公司。进口采用负面清单管理,烟花、猪肉制品等禁止进口。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
163、资方面,外商直接投资外方最高持股比例为 49%,符合 科威特外国投资法 和部长理事会确定的条件,可设立 100%持股的外资企业。科威特不允许外资进入以下 10“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73 类行业,原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焦炭生产、肥料和氮化合物生产,煤气制造,通过主管道分配气体燃料,房地产,安全和调查活动,公共管理与国防,强制性社会保障,成员组织和劳动力雇佣。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或非居民自然人或法人实体购买高达 5%的科威特银行股份,须经科威特中央银行批准。居民在境外购买、销售或发行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集合投资证券没有限制。授权银行在科威特中央银行的监督下对非居民资本交易进
164、行控制。在科威特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股票和债券等须经相应的资本市场管理局或交易所委员会批准。非居民在境内购买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不受限制。衍生品及其他工具:伊斯兰银行不允许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衍生品交易只能用于对冲风险敞口。伊斯兰银行的所有头寸管理也应符合伊斯兰金融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威特中央银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此类头寸征收额外的资本费用。信贷业务:商业信贷方面,非居民本币融资范围限于由科威特政府机构颁发的以本币计价的融资合同,信贷发放必须在融资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发放,银行应使信贷工具组合多样化。银行向非居民提供 4000 万第纳尔以内的融资,只要不超过融资合同总价值的 70%,无须事先征
165、得科威特中央银行的批准;对于超出此类限额的其他合同或信贷安排,须事先经科威特中央银行批准。房地产投资:只有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居民可在境内购买不超过 3000 平方米的私人住宅。(五)个人科威特对现钞跨境流动不作限制,但规定携带等值超过 3000 第纳尔现钞出入境时须进行申报。个人物品的私人进口可以根据个人或特定许可证获批;经营多种商品的进口商可取得一年有效期的通用许可证,其他进口商必须取得个别商品的特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科威特中央银行授权 23 家伊斯兰银行和传统银行可进行即期外汇交易。内资银行和外资银行(伊斯兰银行和传统银行)均须获得科威特中
166、央银行的许可。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在境外销售或发行债券以及其他证券须经科威特中央银行批准。科威特中央银行反洗钱要求规定,银行不得与外国空壳银行或允许空壳银行的国外代理机构建立业务关系。银行以自身资本为基础,其单一和全部外汇头寸均有限制。境内银行投资业务须遵循科威特中央银行有关政策。外资银行取得科威特中央银行许可后方可在科威特开展银行业务。不得与以色列发生交易。科威特居民或非居民购买境内银行的股份达 5%时,须经科威特中央银行批准。国内外汇贷款方面,银行需要跟踪评估客户贷款情况,包括客户是否确实需要外币贷款用于经营活动、外汇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客户是否具备同币种还款来源。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
167、公司、投资公司及集合投资基金不受限制。养老基金方面,养老基金不受任何监管机构的监管。货币兑换机构:科威特授权 39 家货币兑换机构可进行即期外汇交易。经科威特中央银行批准开展外汇交易的公司可直接与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交易,也可保有境外账户,现钞买卖,代客进行外币支付和转账。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7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老挝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以下简称老挝银行)是老挝的中央银行,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法 外汇管理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老挝的主权货币为老挝基普,法定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由
168、外汇市场供需决定,但必要时可作为最后手段干预市场,不会公布干预信息。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类爬行盯住汇率。官方汇率由老挝银行根据前一天银行同业买卖汇率和商业银行汇率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并据此设定每日的参考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老挝在跨境交易中对收付款币种没有制度要求,但实际上只提供和接受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和泰铢。国内货物、服务、租金和费用支付,包括工资和薪金,必须以老挝基普进行,其他情况下国内使用外汇须经老挝银行的批准。国内投资和商业经营活动以及资本市场交易均须以老挝基普支付。经老挝证券委员会批准,公司可以发行本币或外币债券。(二)账户管理 居民账户:居民可以在
169、境内开立和持有外汇账户,无须老挝银行批准。居民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则须老挝银行审批,学生、外交官、官员和派驻海外的人员除外。居民可向老挝银行申请可转换外币的本币账户,用于跨境交易、借债和贸易信贷、境外投资等老挝银行规定的用途。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境内开立本币和外汇账户,无须老挝银行批准。可将本币账户内资金兑换成外币汇出境外,但银行须确保资金最初是从外币兑换而来,或者来源于其他合法渠道收入。(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口方面,进口付汇须提供进口关税缴纳证明。信用证支付必须有存款保证金,费率由商业银行制定。25 类商品需要进口许可证,大多数许可证用于质量控制、安全或动物检疫,但有些(如水泥)用于限制总
170、体的进口水平。石油和天然气进口实行配额制。出口方面,活体动物、鱼类、稻米和林业产品(如树脂)、采矿、加工及半加工木材产品的出口需要出口许可证,禁止出口原木和木材。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运输费、保险费、中转仓储费等服务贸易支付无须老挝银行事先批准,但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进行。在老挝进行投资的个人和法人实体,将其核定的利润、股“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75 息、资本和利息转移到境外,必须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四)资本和金融项目 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除国家安全、环境、公共卫生或民族文化等领域,所有外资都允许进入。外商投资可采取独资或合资两种形式,但合资企业要求外国投资者至少出资 1
171、0%。通过合同形式进行商业合作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须在老挝设立新的法人实体,但必须至少选择一家当地商业银行作为合资伙伴,并共同持有不少于 30%的股份。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向境外投资必须获得政府相关机构以及老挝银行的批准,才能向境外汇出资金。禁止从国内商业银行借入资金用于境外投资。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购买本地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应获得老挝银行的批准,同时,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基金总数不得超过未清偿基金总额的 30%。非居民在本地销售或发行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应获得老挝证券委员会的批准。居民向境外转移资金并购买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应获得政府相关机构以
172、及老挝银行的批准。居民在境外发行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应经过老挝证券委员会批准,并获得东道国的授权。信贷业务:居民对外提供贷款须经老挝银行批准,并须通过银行系统进行操作且定期向老挝银行报告还本付息情况。居民向境外借用外债须经老挝银行审批,并由其进行监管。房地产投资:居民将资金转移到境外进行房地产投资,必须获得政府相关机构以及老挝银行的批准。在符合土地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非居民投资、买卖房地产并从中获益。(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可以携带不超过等值 1 亿基普的本外币现钞出境或入境。携带超过等值 1 亿基普现钞出境须经老挝银行的批准。携带超过等值 1 亿
173、基普现钞入境无须老挝银行批准,但须向海关申报。个人资本项目:居民个人经老挝银行批准,可以提供境外贷款,也可以借用外债。(六)金融机构 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经授权的商业银行可以在境外开立账户。商业银行可以发放国内外汇贷款,外汇贷款不允许以现金提取,所有交易必须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外币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5%。如果银行任意一种外币的敞口头寸超过其一级资本的 20%,或整体外汇敞口头寸超过其一级资本的 25%,必须在下一个营业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盈余或买入赤字。商业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在证券交易所投资不得超过其一级资本的 15%。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只能将其闲置资本用于老挝的优先投资领域。目前,保险公司只
174、能投资政府债券、公司股票和债券,在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或用于财政部允许投资的其他领域。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于基础设施和与社会保障有关的项目,其他方面投资须经政府批准。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老挝与中国和越南保持着双边贸易安排,自 2020 年 1 月 6 日起,老挝与中国签订了双边合作协议,与越南的双边支付协议正在续签中。7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黎巴嫩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黎巴嫩的外汇管理部门是黎巴嫩银行和黎巴嫩资本市场管理局。黎巴嫩银行是黎巴嫩的中央银行,负责监管黎巴嫩金融机构和货币兑换机构;资本市场管理局主要监管资本交易。(二)主要法规货币
175、和信贷准则(1963 年)、关于货币跨境运输的声明(2015 年)、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2015 年修订)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黎巴嫩的法定货币为黎巴嫩镑,法定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为保持汇率的基本稳定,黎巴嫩银行可以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实际上,黎巴嫩镑的汇率在 1 美元兑 15011514 黎巴嫩镑的狭小区间内浮动,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除对以色列货币外,黎巴嫩镑可自由兑换。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黎巴嫩镑可用于对外贸易或资本交易结算。黎巴嫩与欧盟签署了联合协定。黎巴嫩是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并与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土耳其
176、和阿联酋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黎巴嫩与土耳其的自由贸易协定于 2010 年 11 月签署,但仍在等待批准。(二)账户管理允许居民和非居民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管理须符合 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以及黎巴嫩银行的相关规定。居民账户:居民持有的外汇账户有限额,余额可自由跨境划转。允许非金融实体在国外开立本币账户。非居民账户:非居民个人、非金融实体可以在境内自由开立本币账户。除特定用途,非居民银行及金融实体不得在本地银行和金融机构开立本币借记或信用账户(包括信托账户)。(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禁止与阿拉伯国家联合抵制名单中的商业机构进行货物贸易往来。出口方面,除特定商品出口数量受限外,不存在任何
177、限制。进口方面,进口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以及进口关税限制(所有的进口产品均须缴纳 3%的税款,石油衍生品除外)。出于健康、安全、反欺诈原因,某些动植物制品、药品、武器、弹药、爆炸物、若干电信设备和石油及工业产品等相关的进口需要许可证。禁止从以色列进口。进口融资须进口商在银行存入等值进口信用证金额 15%的同币种资金质押。“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77 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和 A 类货币兑换机构资金划转金额受限,为客户向第三方划转资金不得超过 1500 美元。(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投资黎巴嫩房地产有上限要求,限额以上的投资须
178、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外资银行分支机构购买黎巴嫩房地产须由其总部以外汇资金支付,并受 货币和信贷准则 第 153 条的限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对境外金融机构持股超过 20%的,须经黎巴嫩银行批准且满足货币和信贷准则 第 153 条的规定,对集合投资证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自有资金。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境外销售和发行股票、债券及集合投资证券需经黎巴嫩银行批准。非居民对境内银行持股超过 5%或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持股超过 10%,需经黎巴嫩银行、资本市场管理局批准。未经资本市场管理局批准,非居民不得擅自发行或销售股票、债券与集合投资证券等金融工具。衍生品及其他工具:除满足特定条件,不允许境
179、内金融机构自身或代客与非居民进行衍生品交易,银行自身进行衍生品交易仅用于风险对冲。非居民在当地购买衍生品不受限制,但在当地出售和发行衍生品须资本市场管理局批准。信贷业务:银行提供给非居民使用的信贷额度上限为一级资本的 20%,对非居民个人境外使用的信贷额度上限为一级资本的 10%,境外信贷总额度上限为一级资本的 4 倍,且不同国家及集团评级不同、额度不同。信贷柜台不允许对单一借款者提供超过其权益资产价值 5%或 10 万美元(两者取小者)的贷款,前提是任何信贷机构发放的所有贷款每月偿还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5%。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向非居民金融实体提供以黎巴嫩镑计价的信贷。除商业用途外,银行不得以
180、外币存款为目的向客户发放本币信贷。(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 1.5 万美元须申报。个人资本项目:遵守 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 的相关规定即可。(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银行境外发债须经黎巴嫩银行批准,其定期存单发行额不得超过自有资金的 6 倍;投资黎巴嫩主权外汇债、外国主权债及非主权债的金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 50%,且各部分占比有限制;境内银行与境外附属机构之间的净债务人头寸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 25%。银行投资当地发行的外汇证券,对企业债的投资上限为一级资本的 20%,对单个非金融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不得超过自身股本的 10%。外汇存款账户须缴纳 14%
181、的存款准备金。银行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投资境外金融机构股票。非居民银行机构对境内银行持股超过 5%或设立全资分支机构须经黎巴嫩银行批准。银行净外汇头寸、全部外汇头寸及可持有的固定外汇头寸分别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1%、40%、60%。银行应遵守 巴塞尔协议 中要求银行持有的流动资产占净现金流出的 100%以上的规定。2021 年 6 月 4 日起,除一年及以下的金融机构贷款外,银行还须将其外币存款、债券和存单的 14%配售给黎巴嫩银行。货币兑换机构:黎巴嫩的货币兑换机构开立必须获得黎巴嫩银行的许可。黎巴嫩货币兑换机7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构分 A、B 两类,须满足一定的
182、资本金要求。货币兑换机构可以与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交易,但是不能直接与黎巴嫩银行进行交易。只有注册资本在 50 亿或以上黎巴嫩镑的 A 类货币兑换机构才可以跨境转移现钞和贵金属。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79 马尔代夫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马尔代夫金融管理局是主要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马尔代夫金融管理局法、马尔代夫银行法(2010 年)、马尔代夫银行法第一修正案(2015 年)、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2014 年)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马尔代夫的主权货币是马尔代夫拉菲亚,法定实行水平区间盯住汇率制度。美元在官方市场的买卖价格,以及
183、在银行、货币兑换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买卖价格受马尔代夫金融管理局管理,在1 美元兑 12.85 拉菲亚20%的区间内波动。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由于二级市场上交易汇率与官方汇率偏离超过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归类为双重汇率制度。马尔代夫金融管理局每天公布拉菲亚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中间价为前两天商业银行与客户交易买卖价的加权平均值。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经常和资本项下跨境交易没有限制。对本币使用没有限制。除支付税款和租金、货物和服务以及向政府支付罚款外,禁止在国内使用外币。(二)账户管理居民与非居民均可在境内和境外开立外汇账户,账户管理政策一致。对居民在境外开设并持有拉
184、菲亚账户没有限制。非居民可在境内开立本币账户。允许本币账户自己兑换为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出口在收结汇方面无限制。私营部门出口商品种类没有限制。渔业和农业部为观赏鱼出口发放配额。进口方面,进口付汇无限制。进口业务须在经济发展部和马尔代夫海关总署登记后进行。进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如氢氯氟烃气体,实行进口配额限制管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对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各类收支交易没有管制措施。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马尔代夫就业的外籍员工从马尔代夫汇出的资金所缴纳的汇款税废除。(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外商直接投资须经经
185、济发展部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新的外商直接投资政策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生效,该政策的目标是提高外国投资审批流程的透明度、可预测性、确定性和一致性,提高审批流程的效率,并确定了外商直接投资(FDI)关闭或开放8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的领域。对外直接投资方面,不存在限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除政府证券外,其他证券可在获得资本市场发展管理局和证券交易所的事先批准后发行。非居民在国内进行证券投资需要得到政府批准。禁止非居民购买马尔代夫运输和承包公司、旅游发展公司及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公司的股份。外资持有持牌交易公司的股份,应获得资本市场发展管理局的批准,方可将利润汇
186、回。房地产投资:对居民在国外购房没有限制,禁止非居民在国内买卖房地产。(五)个人根据马尔代夫法律,禁止从事博彩活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转让作为礼物或遗产的证券受到限制。进口或出口等值 1 万美元以上本外币现钞须向海关报告。(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银行的最低存款准备金为本外币活期和定期存款总额的 10%。外汇风险敞口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总额的 40%,任何一种外汇的风险敞口,多头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 25%,空头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 15%。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不受限制。养老基金只能投资于上市的政府证券、其他证券、开放式工具和银行监管机构许可的存款。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
187、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81 马来西亚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是马来西亚的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法 金融服务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马来西亚的法定货币为马来西亚林吉特。法定和实际汇率制度为浮动汇率制度。官方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决定,作为所有国际交易的参考值。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与以色列或使用以色列货币进行的交易须获得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的批准。林吉特通过境内授权银行或指定海外办事处用于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国际贸易项下和资本项目下的结算,但实物结算只能在马来西亚境内进行。居民之间的国内商品和服务贸易必须以林吉特结算。马来西
188、亚国家银行已与多国中央银行签订了期限和规模不等的货币互换协议,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韩国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日本银行等。2021 年 7 月 28 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还获得了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国外常备回购便利(FIMA)的永久使用权,将美元流动性引入在岸市场。马来西亚是东盟互换协议成员、“东盟+3”清迈多边化倡议成员和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成员。(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在境内外开立外汇账户,境外外汇账户资金可自由转移至马来西亚。禁止居民在境外开立本币账户。居民个人与非居民非直系亲属开立和持有共同外汇账户须事前获得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的批准。非居民账户:允许非居民
189、无须经批准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由汇出境外。经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批准,非居民可在境内授权银行开立本币账户,也可在授权银行海外办事处开立本币账户,本币账户内资金可兑换外币后自由汇出境外。(三)经常项目 货物贸易:进口方面,进口付汇所需单证由付款银行决定。采用进口许可制度,马来西亚财政部和皇家海关拥有进口管制权。目前,马来西亚实施多种非关税措施,如负面清单、进口配额等。出口方面,出口收入必须在 6 个月内汇回,特殊情况可延长至 24 个月,因其他原因导致超期汇回的须经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批准。居民贸易外币账户可自由留存出口收入,不强制兑换。采用出口许可制度,对部分商品出口实施控制,避免国内市
190、场出现短缺。8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 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购买马来西亚金融机构股权不得超过 5%。涉及外国人取得财产(如未开发或已开发的土地)的外商直接投资,根据投资金额大小须获得马来西亚经济规划局的批准。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符合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关于对外直接投资审慎性要求的居民可以从事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国内借用林吉特贷款投资于境外的居民受到审慎性限制每年投资限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林吉特,限制仅适用于通过林吉特兑换、从外币交易账户转移、以对外直接投资之外的目的获得授权银行的外汇贷款,以及金融资产互换
191、方式获得的海外投资资金。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方面,非居民可以买卖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可以在境内发售股票,但部分交易须经证券委员会批准。非居民可以在境内发行外币计价的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但以本币计价的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须经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批准。非居民可以购买衍生品或其他工具,但发行衍生品或其他工具须经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批准。居民方面,允许居民投资境外资本和货币市场投资,投资资金来源于通过林吉特兑换、从外币账户转移、从银行获得的外汇贷款(不包括对外直接投资目的)以及金融资产互换方式获得的海外资金。没有国内林吉特借款的居民,兑换外币用于投资外币资产的行为不受限制。有国内林吉特借款的居
192、民,企业每年度投资限额累计等值 5000 万林吉特,个人每年度投资限额累计等值 100 万林吉特。居民可直接与非居民进行外汇衍生品(汇率衍生品除外)交易,购买汇率衍生品和其他以林吉特为参考的衍生品必须事先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授权银行可在境外向非居民发售以林吉特计价的金融工具,可在境内向居民和非居民发售以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信贷业务:允许居民向非居民(金融机构除外)借入外汇或获得外币商业信贷。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出口信贷期限不得超过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允许居民向非居民(金融机构除外)提供本币贷款,以资助境内实体经济活动。除个别例外情况,居民可向非居民提供不限额度的财务担保,居民可以自由地从非居民
193、处获得财务担保。房地产投资:居民企业境外购买房地产与对外直接投资管理要求一致,居民个人以教育、就业或移民为目的在境外购置房产的不受限制。非居民可自由在马来西亚购买住宅、商业和办公用房产,但交易价格要高于 100 万林吉特。(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和非居民可携带不超过等值 1 万美元本外币现钞进出境,超过上述金额须经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批准。个人资本项目:允许居民个人与境外的直系亲属之间发生借贷资金往来,但须遵守审慎限制。居民个人向直系亲属以外的非居民借入的外币债务不得超过等值 1000 万林吉特,其中向非金融机构以外的非居民借入的债务总额不得超过等值 100 万林吉特。(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
194、信贷机构:授权银行可与客户自主决定买卖价差和外汇佣金。授权银行可按市场利率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及同业交易。授权银行可以向非居民发放本币贷款,须用于实体经济活动。授权银行可以向居民和非居民发放外币贷款,对居民个人的贷款总额不超过 1000 万林吉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83 在即期外汇市场,国内银行和货币服务机构经授权后可以开展汇款、货币兑换和批发市场货币业务,承接与居民和非居民的即期交易。在远期外汇市场,居民可根据授权银行的合约、非居民可根据授权银行或海外办事处的合约,对冲经常账户和金融账户交易。居民和非居民机构投资者、企业实体可签订远期合约。所有授权国际结算银行均受以下审慎限制
195、所规限,该限制适用于对居民及非居民的信贷风险:对单一交易对手或关联交易对手的风险敞口不得超过授权国际结算银行总资本的 25%;对于相关银行实体的风险敞口(不论是在境内或境外运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批准的上限不得超过银行业总资本的 50%,并受明确标准的约束。这适用于林吉特和外币风险敞口,包括表内和表外交易产生的所有负债、担保和或有负债。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养老基金通过证券委员会指定的私人退休计划,可以进行海外投资。经许可的保险公司可在境外投资,投资额不得超过个人保险基金或股东基金总资产的 10%。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8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蒙古国一、基本情况
196、(一)外汇管理部门蒙古国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是蒙古国的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汇法 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蒙古国的法定货币为蒙古图格里克,法定实行浮动汇率制,图格里克与美元、欧元及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蒙古国银行为了保证汇率弹性与宏观经济基本面相适应,通过外汇市场拍卖的方式进行干预,以缓解供需缺口。实际汇率安排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图格里克兑美元的官方汇率是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加权总和,权重分别为买入量占比和卖出量占比。图格里克兑其他外币的参考汇率计算基于当天下午 4:00 至 4:30 的国际市场汇率。由于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的差异超过 2%,图格里克汇率被认
197、定为多重汇率架构。官方参考汇率用于财务核算、海关估价和与蒙古国银行的政府交易。每日参考汇率是蒙古国银行前一天的收盘汇率。蒙古国银行每个工作日公布参考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本币可用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跨境交易结算。根据蒙古国 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 规定,所有金融机构和特定的非金融机构均须向金融信息部门报告超过等值 2000 万图格里克的现金和外汇交易。涉嫌犯罪所得、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的交易,无论数额大小,均必须报告。蒙古国对与塞尔维亚和黑山的某些交易实行限制。居民间所有交易协议、商品和关税须以本币计价和结算,仅授权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在境内交易中使用外汇。(二)
198、账户管理居民和非居民均可在境内外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出口收入和境外汇入外汇均可存入境内外汇账户,境内外汇账户中的资金没有使用限制。非居民外汇账户须纳入登记,金融机构须针对非居民账户和外汇账户做尽职调查。(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出口贸易在跨境资金收付方面无限制。进口方面采用负面清单管理,禁止进口毒品、酒精以及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物品。出口历史文物、贵金属等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不存在限制。对外直接投资方面,银行不得设立子公司或持有任何公司 20%以上的少数股权,其他无限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和非居民控股股东
199、增加或减少 5%以上股份须在 5 个工作日内通“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85 过公司网站向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和公众披露相关情况。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非居民法人经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批准,可在蒙古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须在其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中注明蒙古国与该证券初始发行国之间的监管差异,且发行人须对投资者进行潜在风险提示。非居民证券发行的标准和被接受的外国交易所名单由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决定。居民可以在国外购买股票或其他股份性质的证券。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国公司可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其一定比例的证券、存托凭证,发行前须向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登记。债券市场方面,居民可在境外
200、购买、出售或发行债券、集合投资证券;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债券必须通过经纪人和交易商向存托所登记,禁止非居民在境内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证券。禁止境外注册投资基金境内公开发行或出售其股份和权益;经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授权批准,境外注册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封闭式要约出售其股份和权益。允许非居民在境内、居民在境外购买、销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信贷业务:居民向非居民申请商业和金融信贷须在签订信贷协议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蒙古国银行登记,居民须向蒙古国银行提交贷款登记表。房地产投资:居民境外购买房产以及非居民在蒙古国境内购买房产均须登记。(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对携带现钞出入境基本没有限制,若携带等值 1500 万
201、图格里克以上的本外币现钞出入境,须根据蒙古国 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 的要求进行申报。个人间的礼品、捐赠、遗产交易不受监管,接受礼品、捐赠、遗产的民政官员须向相应的政府机关登记。个人资本项目:居民个人向非居民申请商业和金融贷款,须在签订信贷协议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蒙古国银行登记,居民个人须向蒙古国银行提交一份贷款登记表格。(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蒙古国共有 12 家商业银行、536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 39 家货币兑换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自行制定与客户交易的汇率。12 家商业银行和蒙古国开发银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
202、的买卖差价和市场参与者的佣金没有限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持有境外账户须得到蒙古国银行的许可。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借入外债无须登记。银行须获得补充外汇结算许可证,才能从事向非居民发放金融或商业信贷、发放境内外汇贷款、境外投资、远期外汇业务等业务。银行本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6%,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 15%。银行在蒙古国银行开立本外币账户中须保持至少 5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对于外汇头寸限制,单一币种净头寸的限额为调整资本的 15%,所有币种的总净头寸限额为调整资本的30%。所有居民和非居民都必须获得蒙古国银行的许可后才能成为银行股东。投资境内银行 33%以上所有权的外国国有法人实体还须事先获得蒙古国政
203、府的许可证。货币兑换机构:经批准的货币兑换机构可参与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代其客户买卖外汇、使用外币支付或转账,但不可以在境外开立账户。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起,为降低存款美元化,除了 国家货币支付法 规定的情况(包括外汇、存款、贷款、衍生品、经许可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和经蒙古国银行许可的交易)外,其他情况下居民和法人之间禁止用外币进行交易。8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孟加拉国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孟加拉银行是孟加拉国的中央银行,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外汇储备、监督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权部分银行及经销商办理外汇业务。(二
204、)主要法规外汇管理法(1947 年)、外国私人投资(促进和保护)法(1980 年)。(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孟加拉国的法定货币为塔卡,法定实行浮动汇率制。孟加拉银行干预外汇市场,以遏制汇率的过度波动。从 2020 年 2 月开始,孟加拉塔卡兑美元汇率已稳定在 2%的区间内,实际汇率制度从类爬行盯住被重新归类为稳定化安排。塔卡官方汇率主要考虑上一日纽约市场各主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收盘价,及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美元兑塔卡汇率。授权的外汇交易商可以自行决定外汇零售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汇率价格。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孟加拉国的跨境交易通常以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非居民的
205、塔卡账户进行结算。除美元之外,亚洲清算联盟(孟加拉国、不丹、印度等九国于 1974 年成立的区域性多边贸易清算机构)理事会还允许成员国之间使用欧元进行交易。孟加拉国与成员国的结算必须通过亚洲清算联盟,并以亚洲清算联盟货币单位进行计算。此外,日元也是亚洲清算联盟机制中的一种结算货币。境内居民之间的交易不允许使用外币计价结算。(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开立居民外汇存款账户,以存放出国旅行带回的外汇,账户余额可汇出境外支付境外旅行费用,但不可存放出口货物或服务的收入等。商品和服务出口商可将一定比例的出口收入,以美元、英镑、欧元或日元的形式存入授权银行的出口商保留配额账户。出口商保留配额账户中的外
206、汇不能用于出口商的海外投资,可用于实需交易、进口清算和偿还关联公司贷款等,可提前支付不超过等值 25000 美元的进口预付款。居民返回孟加拉国后可以保留在国外居住时在国外开立的账户。海外工程承包企业及其海外项目常驻企业可与非居民合作伙伴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以收取工程款项以及取得短期贷款收益。非居民账户:授权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开立外汇账户。应付给外国股东的股息可记入其境内外汇账户。在国外工作和赚取收入的孟加拉国公民,包括在国外自营的孟加拉国移民,即使没有初始存款,也可以用英镑、美元、欧元或日元开设外汇账户。所有非居民孟加拉国国民和孟加拉国裔人士,包括具有双重国籍且通常居住在国外的人,均可在
207、授权银行保留“非居民外汇“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87 存款账户”的计息定期存款账户。(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一般情况下,出口收入须在装运后 4 个月内汇回。对出口设定强制结汇比例,相应外汇须出售给授权银行,出口收汇留存率分 15%、75%、80%和 100%四档。进口方面,采用负面清单管理,进口商须在商务部登记,进口付汇一般须开具信用证,并由授权经销商签发信用证授权表。进口有配额管理要求。超限额的进口预付货款,须出具预付货款保函。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国际贸易项下运费支出一般不受限制,但对技术服务、计算机及信息服务、佣金、利润、广告费等交易存在真实性审核要求,境外培训
208、、咨询、出口企业佣金、期刊费用存在指导性限额管理。对服务贸易收入设置强制结汇比例,除通信技术相关服务以外的服务贸易留存率为 60%。超出等值 1 万美元额度的医疗费用支出须获得孟加拉银行批准,并提交证明文件。对外提供的小额服务收款的限额为每笔等值 1 万美元。产业政策范围内的服务业可以将上一年销售总额的 1%或 10 万美元用于支付审计费、委托费、测试费、估计费等合法项目支出。(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除工业部门外的外商直接投资都须批准。保障外商直接投资受到保护和公平待遇,投资不设额度。当非居民向居民投资者转让股权,并进行投资清算时,必须通过资产净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
209、量折现法计算汇回收入的基准。居民不得汇款用于出国购买房产,允许非居民用国外资金购买孟加拉国境内房产。非居民境内房地产销售收入汇出,须经孟加拉银行批准(一般情况下不批准)。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向境外直接投资均须批准,对于居民自有资本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批准。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允许非居民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交易股票、债券及共同基金等。不允许非居民购买境内货币市场工具,不允许非居民在境内发行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不允许居民在境外交易和发行股票、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品及其他工具:经孟加拉银行批准,授权银行可通过交易所交易商品期货、期权及场外衍生品,对冲客户的交易风险。不允许相关机构使用衍生品
210、进行投机交易。不允许非居民在境内交易、发行衍生品其他工具,不允许居民在境外发行衍生品和其他工具。信贷业务:授权银行可直接向居民发放期限 180 天的工业原料进口商业贷款,以及期限不超过 360 天的资本设备进口商业贷款。进口商可通过授权银行从境外获得期限不超过 1 年的买方信贷。企业超过 360 天的借款或进口延期付款须经投资局批准,出口延期收款超过 120 天须经孟加拉银行批准。银行可为居民向非居民经常项下的付款提供担保或保证。借款人根据投资局批准的外债合同签发担保,无须孟加拉银行批准。居民从境外收到担保或保证时,需要全面披露基础交易。除非孟加拉银行批准并在特定情况下,居民不得向非居民提供金
211、融信贷。(五)个人一般情况下,居民个人须在 1 个月内向授权银行出售所有收到的外汇。个人经常项目:对部分个人经常项目支出实施额度管理,须提交证明材料获取标准额度。孟加拉国居民出国私人旅行,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12000 美元。对于政府批准的服务合同,8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非居民个人可以自由汇出净薪酬的 75%。除孟加拉国公民境外工资收入外,居民须对境外汇入款进行申报。一般情况下,超出等值 10000 美元的外币旅游支票或现钞出入境需要申报。携带本币现钞出境不可超过 10000 塔卡。根据与印度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个人在两国之间的边贸区交易商品每天不得超过等值 1
212、00 美元。个人资本项目:居民与非居民个人之间开展贷款业务是不允许的。移民财产境外转移不允许超过标准限额。移民汇入超过等值 5000 美元须申报,须遵守海关税收和商务部入境资格的规定。通过继承方式将所有权转移给非居民不受限制,但继承财产须在孟加拉银行授权下才能转移至境外。境外财产继承须向孟加拉银行报告,净货币收入须汇回。(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授权银行境外分行和代理行可获得不超过 7 天的短期和透支贷款。未经孟加拉银行批准,银行不允许向非居民提供贷款。发放国内外汇贷款和购买以外币计价的境内证券须经孟加拉银行批准。银行必须将外汇存款利率维持在与国际市场利率一致的水平。银行购买以外币计价
213、的境内发行证券须经孟加拉银行批准。允许授权银行为在孟加拉国从事制造或服务产出活动三年及以上的外资控股公司发放定期贷款,须遵守适用的信贷规范和审慎参数,包括单一借款人风险敞口限额、债务权益比率等。孟加拉国的外资工业企业无须批准,可获得一年内的无息贷款用于商业运营,不包括从外国母公司或者股东的采购。银行本外币存款账户的准备金要求和流动资产要求一致。授权银行外汇头寸限额为其资本的 2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孟加拉国所有银行的外汇头寸净敞口上限为 22.6 亿美元。孟加拉银行不参与外汇衍生品市场。基金公司:孟加拉国养老基金公司未经孟加拉银行批准不得进行境外投资,在境内投资不受限制
214、。居民投资公司和集合投资基金一般不得投资境外。货币兑换机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孟加拉银行授权 235 家货币兑换商和 114 家受限货币兑换商开展跨境旅行货币兑换。货币兑换机构不允许直接与孟加拉银行交易,也不允许在境外开立账户,但允许在境内开立外币账户。孟加拉银行授权 1040 家银行分支机构从事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开展外汇交易,61 家商业银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掉期和远期外汇买卖。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89 缅甸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缅甸中央银行是其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汇管理法 缅甸投资法 缅甸保险法
215、外商投资法,以及缅甸中央银行其他法规。(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缅甸的法定货币为缅甸元,法定实行浮动汇率制。缅甸中央银行未对缅甸元汇率水平设定预期目标,主张汇率随市场供需波动,但仍保留干预外汇市场过度波动的权力。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其他有管理的安排。缅甸中央银行根据外汇市场上的交易量计算和发布每日参考汇率,参考汇率的计算方法是将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执行的银行间外汇交易的平均汇率以及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与其客户交易的平均汇率进行加权。参考汇率是一种指示性汇率,外汇市场参与者不需要在其交易中使用。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缅甸是亚洲清算联盟成员国,成员国之间的结算通过亚洲清算联盟进行
216、。居民外汇账户持有人可以从其账户中转移外汇资金结算居民之间的交易。缅甸是东盟成员国。与周边国家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这些协定中未规定信贷展期内容。(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在国内开立外汇账户,外汇账户外汇可以用于所有支付,包括进口支付。外汇余额可以提取现金,每周最多可提取 1 万美元。允许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允许居民在国外开立外汇账户。在国外开立账户须获得批准,银行必须在一周内向缅甸中央银行报告在国外开立外汇账户的情况。居民不允许在国外开立缅甸元账户。本币账户余额在支付公务费用时才允许兑换成外币,且须获得经济发展规划部批准。非居民账户:允许非居民在授权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无须缅甸中央银行批准
217、。外汇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所有支付,包括进口支付。外汇账户余额可以现金提取,每周最多可提取 1 万美元。允许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允许非居民在国内开立本币账户,但所有收支都需要经过授权。本币账户内资金须经过审批后才可兑换成外币。一般情况下不冻结账户。(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口方面,公共部门的进口计划每年编制一次,并作为经济发展规划部制定的外汇预算的一部分。进口交易必须通过授权银行进行,并提供业务证明材料。进口商购汇后经授权存入外汇账户,可凭商务部签发的许可证,以信用证或电汇方式支付进口货款。进口预付款需要90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押金。进口某些货物须获得许可证。政府经济企业
218、可以从事自营对外贸易,但对于负面清单中的某些物品必须向商务部申请进口许可证。私人进口商也需要为负面清单中的某些物品申请进口许可证或执照。出口方面,出口收入须在出口 6 个月内通过中央银行授权银行全部汇回。银行须在5 个工作日内向缅甸中央银行提交超过 6 个月未汇回出口收入的企业名单。国有企业、协会和私营公司出口某些物品须申请出口许可证或执照,被豁免的物品除外。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在授权银行汇出保险费无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准。外国航空公司支付的空运费和盈余收入可以自由汇出。净收入、贷款摊销和利息的对外支付,须经经济发展规划部批准,同时须提交缴税证明。居民国外旅行出示护照、签证和机票,可汇出不
219、超过等值 1万美元的外汇。非居民因发生事故(如空难)获得的补偿金或非居民养老金可以自由汇出。境外医疗、教育、会议费用以及家庭成员在国外的生活费用申请外汇金额不超过 1 万美元或等值外汇,超过 1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则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准。工资和合法赚取的收入在缴税后可以通过授权银行转移到国外,无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准。服务贸易和经常转移收入应在确认交易日期 6 个月内汇回境内授权银行账户。(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外国投资者须进行资金申报,每笔资金交易须提供证明材料。资金汇入时无证明材料的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资金汇出境外。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对外直接投资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
220、准。直接投资清算方面,外国投资者可将其投资资金汇回本国或第三国。房地产投资:居民境外购买房产需要得到缅甸中央银行的批准。外国人不得拥有土地,但收到缅甸投资委员会的许可证或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可租赁土地或建筑物,租期可达 50 年。期满后,经缅甸投资委员会批准,可续租。资本和货币市场交易:居民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准方可购汇用于资本项目交易。居民可在合法持有的外汇收入存入期限届满后结汇,也可将其保留在外汇账户中。居民在境外以及非居民在境内购买、销售或发行股票,须获缅甸中央银行批准。禁止居民在境外以及非居民在境内进行债券和其他债务证券的资本交易。禁止居民在境外以及非居民在境内购买、销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
221、和集合投资证券。信贷业务: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商业信贷、金融信贷、跨境担保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准。(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收到不超过等值 1 万美元外币后,最多可持有 6 个月。居民出境旅游须出示护照、签证和机票,可携带不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的外币现钞,非居民可携带不超过 1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入境,无须申报。个人资本项目:居民向非居民贷款和借款须审批。未经缅甸中央银行事先批准,居民不得从国外贷款或在国外进行其他类型的借贷或签署可能是贷款的文件。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发生礼物、捐赠、遗产和遗赠的交易,如果不超过等值 1 万美元,可以由授权银行批准和办理。任何超过 1万美元的交易需要获得缅甸中央银行的批准
222、。(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商业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借用外债须经缅甸中央银行批准。自 2020“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91 年 3 月 26 日起,为了提高和保持系统内充足的流动性水平以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缅甸中央银行暂时将银行最低准备金率从客户缅甸元存款的 5%下调至 3.5%。基于未平仓头寸(NOP)的最大限额应不超过核心资本的20%,该指令适用于居民和非居民的资产和负债。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缅甸保险公司经经济发展规划部批准,可在国内和国外投资。目前缅甸保险公司投资标的没有外国或当地的投资资产组合,只有缅甸中央银行出售的政府证券。在本地持有的投资组合没有最低限制。缅甸保险
223、公司可以接受从保险中获得的缅甸元或外汇作为保险费,并允许以缅甸元或外汇支付损失赔偿。缅甸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和支付赔偿金的币种必须相同。养老基金没有投资限制。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即期外汇市场包括零售柜台(总共 22 个)和授权交易批发市场,包括缅甸中央银行组织的外汇拍卖。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 24 家私人银行和 369 家非银行公司获准开展货币兑换业务,其中 19 家私人银行也获得了非现金批发交易的授权。此外,3 家国有银行和 13 家外国银行分行被授权经营外汇业务。客户可在零售市场自由出售或购买最多 1 万美元或等值的新加坡元、欧元、泰铢和马来西亚林吉特。经授权从事外
224、汇交易的私人批发银行可以通过国外外汇账户相互结算外汇交易。授权银行被允许向客户提供更大额的非现金外汇服务,并在授权交易市场上相互直接交易。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所报的实际汇率为现行市场汇率。目前,已有 34 家银行参与了银行间市场活动,成交额显著提高。缅甸中央银行不干预银行间市场的参与者。允许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可参与远期外汇市场。9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尼泊尔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尼泊尔中央银行是尼泊尔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汇率政策,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二)主要法规尼泊尔中央银行法案(2002 年)。(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尼泊尔的法定货币为尼泊尔卢比
225、,实行传统盯住汇率制度,与印度卢比挂钩。自 1993 年 2月起,尼泊尔卢比与印度卢比兑换比率固定为1.61。尼泊尔中央银行发布的美元参考汇率依据印度外汇市场上特定时间美元兑印度卢比的汇率中间价确定。官方汇率由尼泊尔中央银行确定,用于尼泊尔中央银行以及政府部门交易相关的会计和估值项目。其他货币的买入和卖出价根据每日境外市场的美元买入和卖出报价确定。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尼泊尔卢比和印度卢比之间的兑换不受限制。除非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否则与不丹和印度的交易必须以印度卢比结算。经常账户跨境交易不得使用本币。除个别从印度进口商品可使用美元结算外,对印度的其他进出口收入必须以印度卢比结算。
226、对其他国家的出口收入必须以可兑换货币收取。商业银行可以与中国游客、赴中国的尼泊尔游客和在中国学习的尼泊尔学生进行人民币交易。除印度外,与亚洲清算联盟成员国的交易必须通过亚洲清算联盟进行。资本交易结算不得使用本国货币。居民之间(包括注册实体)使用外汇交易须获得尼泊尔中央银行的许可。居民个人可以购买印度卢比或将其出售给尼泊尔中央银行或授权兑换机构。(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符合条件的居民在国内开立外汇账户。出口商可以将全部出口收入存入外汇账户,以支付与贸易相关的费用。在国外(不丹和印度除外)赚取外汇的尼泊尔居民个人或公司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居民外汇账户可直接向境外支付相关活动费用,如展位预订、注
227、册费和服务费。经授权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劳工部门和货币兑换机构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监护人父母和留学生可开立美元账户,以支付留学费用。居民个人和机构开立的外汇账户单次转账不得超过1 万美元,支付服务费一年不超过 2 万美元,支付外交人员现金不超过 500 美元。居民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须获得批准,但对账户的转账和操作没有限制。商业银行获得批准后可以在国外开立外汇账户,以便利电子商务支付。居民不得在国外开立本币账户。非居民账户: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开立外币账户,账户可存放所有指定的可兑换货币,账户余额可自由转出。国际组织可以开立外币账户。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开立本币账户。持有商“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
228、政策概览亚洲93 务签证或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士可开立尼泊尔本币银行账户,其 75%的工资、全部的公积金和携带入境的外币可自由转出。(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禁止部分物品出口。出口收入须在货物出口后 6 个月内调回国内。出口商可将其全部出口收入存入境内银行的外汇账户,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开支,无强制结汇要求。在收取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1%的保证金或其他可接受抵押品的条件下,银行可授权办理一次性不超过等值 50 万美元的出口贸易。出口超过等值 50 万美元的商品须经尼泊尔中央银行出具商业信誉信息报告。进口方面,注册实体须提交相关文件才能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银行开立 5 万美元信用证之前,须获得供
229、应商的信用信息。进口商以汇票或电汇方式付款的最高限额为 3.5 万美元。部分物品进口受限。禁止非尼泊尔本土货物进口后再出口至印度,以及进口自印度的货物再出口至任何其他地区。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可保留在外汇账户中,其他经常转移,如通过授权汇款公司从国外收取的劳务收入,也可保留在外汇账户中,但不得超过 15 天。机构和个人存入外汇账户的所得,可凭真实性材料自由使用。单笔服务贸易进口支付不得超过等值 1 万美元,超过部分须经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旅游津贴最高限额为 1500 美元。与医疗费用相关的服务贸易支出须经医务委员会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 1 万美元,超过部分须经尼泊尔中央银
230、行批准。外国投资者将其投资收益汇回须经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所有投资须经工业部批准,不允许投资家庭手工业、小规模产业和国防相关产业。外国投资者可在大中型企业持有 100%的股权比例。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尼泊尔公民不论是否在尼泊尔居住,均禁止在外国开展任何形式的投资,除非政府明确允许。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在尼泊尔发行或出售股票、证券须得到政府监管部门和尼泊尔中央银行的批准。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非居民可以投资境内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禁止在当地出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不可购买国外股票和其他证券。尼泊尔籍非居民可购买特定公共债券或政府
231、债券,其他非居民不可买入公共债券或政府债券。只有发电和输电公司才能在本地发行不超过项目成本 60%的外币债券。居民在国外出售或发行股票、证券须得到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居民禁止在境外买入或卖出货币市场工具。境外尼泊尔公民若将在境外获取的收益投资境外基金,在向尼泊尔中央银行报备后,返回尼泊尔后仍可持有。信贷业务:不允许境内居民向非居民发放商业信贷和金融信贷。非居民向居民发放的商业信贷若以任何形式的国内资产或担保提供委托和质押,则须经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可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和机构,发放最高可达货物出口价值 70%的出口贸易信贷,信贷最长 3 个月,在不可抗力情况下期限可以延长而免受处罚。居
232、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担保根据具体情况须经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五)个人尼泊尔居民出入境可携带不超过 5000 尼泊尔卢比现钞。居民未经许可禁止携带除印度卢比以外的外币出境,非居民可携带等值 5000 美元的外币出境。居民和非居民可自由携带外币入境,94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但金额超过 5000 美元须申报,尼泊尔居民和印度居民携带印度卢比入境则不受限制。自 2020 年4 月 1 日起,商业银行可根据规定向尼泊尔学生提供外汇便利,以支付生活费,而无须教育部证明文件。支付境外医疗费用须尼泊尔注册医生的推荐。个人支付超过等值 1 万美元限额须经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禁止兑换面值超
233、过 100 的印度卢比,禁止携带面值超过 100 的印度卢比入境。居民个人可以零利率从境外借入 50 万美元,借款时间至少 5 年。(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经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B 类金融机构无须抵押即可从境外借入资金,上限不超过核心资本净额,期限为 15 年,利率或费用最高上限为 6 个月期 LIBOR 上浮 4个百分点。商业银行可向参与外汇交易的机构提供远期合同,与外国银行和其他金融实体签订利率互换协议,无须事前获得尼泊尔中央银行批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各自银行和金融机构董事会批准下,可进行衍生品和其他工具交易,如远期、掉期、期权和期货,可将其可兑换外汇投资于任何期限的金融
234、工具。商业银行不得持有远期外汇头寸。银行境外资产负债总额的净未平仓不应超过核心资本的 30%。27 家 A 类银行和 18 家 B 类金融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与客户进行可兑换外币交易的汇率,印度卢比除外。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能以外汇向境外投资,不得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不得在境外购买股票或其他证券。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尼泊尔的外汇市场组成包括尼泊尔中央银行、授权银行和金融机构、汇款公司、旅行社、货币兑换机构、出口商、进口商和酒店。机构须获得尼泊尔中央银行许可才能进行外汇交易。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27 家 A 类银行、18 家 B 类金融机构、3383 家机构获准对外经
235、营外汇业务。国家 A 类银行可以与尼泊尔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交易,以维持其外币头寸。B 类金融机构可以代客买卖外汇,在境外开设往来账户,并代表客户进行外币支付和转移,但限制性交易和资本交易除外。尼泊尔中央银行不参与远期交易。“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95 沙特阿拉伯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沙特中央银行是沙特阿拉伯的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国投资法(2020 年修订)、银行业控制法(1966 年)、合格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规定(2016 年修订)、进口许可原则、资本市场法(2003 年修订)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沙特阿拉伯的法定货币为沙特里亚尔,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
236、沙特里亚尔兑美元的汇率由沙特中央银行决定,中间价为1 美元兑3.75 沙特里亚尔,自1986 年6 月以来一直保持稳定。官方汇率用于会计和估值。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沙特阿拉伯禁止与以色列进行交易和使用以色列货币。参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国家间的外汇互换协议。(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在境内外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可在符合反洗钱规定和当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账户管理,包括余额转移。境外本币账户可自由兑换外币。非居民账户:非沙特阿拉伯和非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公民、在沙特阿拉伯没有合同或项目的非居民企业、非居民投资公司、国际共同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须经批准才能开立
237、境内外汇账户。境内非居民开设外汇账户无须批准。非居民账户可以自由存取款,也可以向境外转账,但沙特里亚尔需要兑换成外币才能自由转账到境外,本币可以自由兑换为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口方面,实行公开一般许可证制度,对少数商品的进口仍有限制。进口金币必须从原产国或认可的银行购买。对于大多数应税商品最高适用 5%的关税,少数商品适用 12%和20%的关税,烟草产品关税为 100%。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进口可免除关税。出口方面,出口收入无强制汇回和强制结汇要求。禁止政府补贴进口项目再出口。禁止与以色列的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
238、方面,经批准的外商投资与国内资本享受相同权利,外商投资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允许外商投资者在境内大部分经济领域进行直接投资。除天然气和石油行业之96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20%的利润税。境内非居民境内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管理部门会定期公布并更新负面清单。非居民投资银行的上限为资本金的 60%,还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没有总体限制,但要收购境内银行 50%以上的资本,必须得到沙特中央银行的批准。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沙特阿拉伯的银行收购外国公司的股份须得到沙特中央银行的批准。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允许居民和非居民直接投资上市和非
239、上市债务工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在沙特阿拉伯上市的股票,申请条件、要求由资本市场管理局制定。金融机构所管理的资产规模最低要求为 5 亿美元。非居民可以在二级证券市场上直接进行投资,也可以通过协议互换等形式间接投资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通过互换协议参与资本市场的外资,对单只股票或可转换债务工具的持有上限为发行份额的 10%。互换协议持有者允许在开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账户的同时保留互换账户 1 年。外国投资者无须遵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规定,但必须遵守 2 年禁售期及其他与公司持股相关的规定。证券的发行或销售均须在资本市场管理局的批准和监管下进行,非居民发行者须遵守交易所上市规则和资本
240、市场管理局的外国发行者上市细则。居民和非居民的证券发行和销售适用相同规则,除非该上市公司适用“交叉上市”规则。居民境外购买、销售或发行资本市场证券不受限制,但保险公司对外国证券的投资不得超过 20%。房地产投资:外国投资者可根据业务需要购买境内房产。除此之外,外国投资者须获得许可才能在除麦加和麦地那外的城市购买投资性房产,且投资金额至少为 3000 万沙特里亚尔。对房地产的总处置价值征收 5%的税。信贷业务:金融信贷业务须经沙特中央银行批准。境内银行和金融机构办理跨境借款、非居民贷款、国内外汇贷款须经沙特中央银行批准。(五)个人居民个人向非居民个人发放贷款须经批准。非居民个人可通过协议互换形式
241、间接投资沙特阿拉伯股票。这种方式只涉及收益交换,并不涉及法律上的股权变更。(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沙特阿拉伯有 32 家持牌银行(11 家国内银行、2 家数字银行、19 家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可从事银行间外汇业务。外汇市场上,银行可自由决定与客户之间的买卖价差和佣金,但美元除外。远期外汇市场上,商业银行可锁定长达 36 个月的外汇风险。银行持有的外汇头寸无限制,但须通过审慎报告进行监管。在沙特中央银行的管理规则下,在境内经营的银行允许分销集合投资项目。保险公司:除经沙特中央银行批准外,保险公司投资外国股票、债券不得超过 20%,投资外币证券不得超过 10%,投资外国政府和外国公司债券不
242、得超过 5%。外国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确保其负债(不包括再保险份额)与其在沙特阿拉伯的资产相等,除符合偿付能力保证金要求且经沙特中央银行批准外,不得将资金从分支机构转移到外国。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机构不能直接与沙特中央银行交易。A 类兑换商可为客户在国内外市场上兑换外汇,也可以在境外拥有账户。B 类兑换商只能进行即期交易。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97 斯里兰卡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斯里兰卡中央银行下设的外汇管理局是其外汇管理部门。(二)主要法规外汇交易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斯里兰卡的法定货币是斯里兰卡卢比,实行浮动汇率制。官
243、方汇率由斯里兰卡中央银行根据前一个工作日在银行间市场上执行的美元/斯里兰卡卢比即期交易,计算每日交易量加权平均银行间汇率形成。其他外币的官方汇率根据上述汇率和每个工作日上午 8 点从路透社交易平台获得的交叉汇率计算确定。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居民之间的交易必须以斯里兰卡卢比进行。在外汇交易法允许范围内,可使用外汇进行经常项目交易和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汇兑须根据斯里兰卡相关法规,通过银行外汇交易平台和指定交易商进行。亚洲清算联盟成员国(伊朗除外)之间贸易及与贸易相关交易的跨境收付,以及该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参与者在净多边的基础上相互商定的款项,均以美元结算。(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
244、居民开立外汇账户,包括个人外币账户(PFCA)、商业外币账户(BFCA)、外部投资账户(OIA)、特别存款账户(SDA)和外部商业借款账户(ECBA)等,斯里兰卡对不同类型居民账户的开户主体、借贷记范围等实行差异化管理。商业外币账户(BFCA)不允许将斯里兰卡卢比兑换成外币。斯里兰卡卢比账户中的资金可通过外部投资账户兑换为外币,用于支付经常性和允许的资本交易。特别存款账户资金可以在定期存款到期自由兑换外币或汇出境外。非居民账户:允许非居民在境内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包括便于非居民在斯里兰卡进行资本项目交易的内部投资账户(IIA)、便于移民和继承财产转移的资本项目交易卢比账户(CTRA)、外交
245、团体和外交人员开立的外交卢比账户(DRA)、以储蓄或活期账户的形式开立和持有移民的可偿还收入账户(ERIA)、非居民卢比账户(NRRA)等,斯里兰卡对不同类型非居民账户实施差异化管理。非居民账户本币可兑换为外币,但需要根据法规获得一般许可或根据外汇交易法 获得特别许可。(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货物出口 180 天内须将出口收入汇回斯里兰卡。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出口商须在收到出口收入后 30 天内将出口收入的 25%兑换成斯里兰卡卢比,且兑换日期不98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得迟于装运之日起的 180 天。约 183 种商品出口受配额管理。自 2
246、021 年 5 月 28 日起,所有授权银行须每周将出口收入(以美元计价)的 10%出售给斯里兰卡中央银行。进口方面,从斯里兰卡卢比账户支付进口预付款的限额为 50000 美元(不适用于从外币账户支付的款项)。进口商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约 1500 种商品因国家安全等原因进口受限。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一般保险和再保险的保费汇款可汇出,但须符合文件要求和斯里兰卡的其他规定。非居民合伙人的利润和对公司非居民股东的股息汇出须相关证明文件。境外旅行支出限额为 5000 美元。外籍员工可以将其工资和其他收入在支付税费后汇出。自 2021 年 5月 28 日起,所有授权银行须每周将外来工人汇款的 1
247、0%出售给斯里兰卡中央银行。允许在斯里兰卡旅游发展局(SLTDA)注册的酒店向住客提供服务后接受外币收入,限额为 15000 美元。(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可未经批准投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100%的股权资本(普通股和优先股),但部分行业除外。受国际配额限制的出口产品生产等部分行业,外商直接投资最高比例为 40%。投资资金须通过以非居民名义开立的内部投资账户进行,股权转让或清算所得收入和资本增值部分资金可通过非居民内部投资账户全额汇出。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对外直接投资有金额限制。如居民购买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每年最高限额为 200 万美元,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每年最
248、高限额为 50 万美元,购买合伙公司股份终身最高限额为 30 万美元,购买个人公司股份终身最高限额为 20 万美元等。资金汇出须通过外部投资账户,超过限额的对外投资须获经斯里兰卡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的特别批准。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可投资股票,优先股,公司债券,在国外注册公司的债券(以前是债务证券),信托或共同基金份额,外国政府主权债等。此类投资必须通过外部投资账户进行。对外投资的任何收入和处置收益须在 3 个月内通过原外部投资账户汇回境内。除经允许的资本投资外,所有资本市场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都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证券须经批准,收入须进入外部投资账户。非居民包括外国基金
249、、区域基金、共同基金、境外注册的实体和外国公民,可以通过内部投资账户投资任何法规允许的不动产或金融资产。非居民所投资资产经许可后可在斯里兰卡出售。非居民不得在境内发行证券。非居民可投资以斯里兰卡卢比计价的政府国库券和债券市场。衍生品及其他工具:授权银行可以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掉期、期权、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合约和以指定外币进行的掉期。信贷业务:借款人(出口商)须在装运之日起的 180 天内通过出口收入,结清出口信贷,但对于非居民供应商向居民进口商提供商业信贷没有时间限制。居民公司,包括在斯里兰卡注册的非居民控制的公司,可以在没有任何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获得斯里兰卡卢比借款。离岸银行分支机构可以向
250、斯里兰卡中央银行批准的非居民和居民公司提供外币贷款。(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个人出入境时,可携带价值不超过 2 万斯里兰卡卢比的物品以及任意金额的外币现钞、银行汇票、本票、旅行卡。个人携带超过等值 1.5 万美元的外汇或 1 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须向海关申报。个人资本项目:居民可以向国外的银行、金融机构、大学或教育机构借款,以支付学费和生“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99 活费,境内授权银行须核实真实性后偿还此类贷款。除此之外,不允许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个人贷款。居民及非居民个人均允许购买和持有任何海外资产或投资(包括根据员工获得的股份、继承或赠与个人投资者等方式)。斯里兰卡居民个人可以通
251、过持有的个人外币账户进行最多 2 万美元的资本项目交易汇款。移民财产可以转移,但存在一定的金额限制。(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经斯里兰卡中央银行批准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可自由借入外债。授权银行可以向境内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发放外汇贷款。经斯里兰卡中央银行批准的银行可购买境内发行的外汇债券。外汇存款账户法定流动资产比率为 20%,无须缴纳存款准备金。银行投资境外上市公司最高限额为 200 万美元/年,投资境外非上市公司最高限额为 50 万美元/年。商业银行与外汇平衡相关的每日总净额未平仓头寸的正上限为 1.99 亿美元,负上限为 3.08 亿美元。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对国外证券投资组合的投资
252、额不超过保险公司资产总价值的 20%。受斯里兰卡保险监管委员会监管或授权的实体可投资于普通股、优先股、公司债券、风险债券和最高 50 万美元的主权债券,超过 50 万美元的投资将须获得货币委员会批准的特别许可。公积金(包括养老金)可通过外汇账户进行境外投资,最高 50 万美元。货币兑换机构: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财政部批准持有外汇交易许可证的24 家商业银行和2 家专业银行成立外汇交易平台。外汇管理部门批准 78 家交易商,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所有授权银行可与客户签订远期合同,以对冲汇率风险敞口,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标的交易期限。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100“一带一路”国
253、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塔吉克斯坦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是塔吉克斯坦的中央银行,也是其外汇管理部门,承担发布法律法规、发放或收回外汇经营许可证、确定外汇业务限额、确定本币汇率等职能。(二)主要法规外汇管理与监督法 银行法 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塔吉克斯坦的主权货币为索莫尼,法定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不设定市场汇率波动区间,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索莫尼兑美元的官方汇率,根据截至当天下午 4 点银行间和银行内外汇市场上外汇买卖价格加权平均计算所得。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有权对计算的加权平均汇率在1.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索莫尼兑其
254、他货币的汇率由索莫尼兑美元官方汇率与国际市场汇率交叉计算而得。由于官方汇率和平行市场汇率差异超过 2%,因此汇率管理框架被认定为多重汇率制。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居民及非居民可使用索莫尼进行所有交易的结算,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国际结算可使用任何一种外币。索莫尼可用于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交易国际结算。(二)账户管理居民及非居民必须通过授权银行的银行账户进行外汇交易结算,依法提供相关报告、数据以及文件。授权银行须要求居民及非居民说明外汇交易中支付及转账的目的以及去向。居民账户:居民在境内银行开立和经营外汇账户不受限制,账户余额可自由在国内银行转账或转出境外。居民可在境外银行开立外汇账户,余
255、额可以不受限制地转入境内。居民在境外银行开立外币账户后 10 天内通知所在登记的税务部门以及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文件。居民在境外银行外币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自由支配。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在任何贷款机构开设外汇账户。非居民境内账户余额可自由跨境转移,本币可自由兑换成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授权银行必须要求居民根据出口或进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外汇合同说明收付汇的截止日期。如果收付汇期限变化或发生其他情况导致未在截止日期内收付汇,居民须通知授权银行并提供证明文件。除部分情况外,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的外汇收入须存入居民在授权银行的账户或其国外账户。法人实体
256、和个人在外汇市场兑换外币不受限制,向国外付款时须出示合“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01 同、协议或装运单据。所有进口商品的价值必须与支付的金额相等。若进口货物未实际交付,进口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收回之前支付的货款。出口收入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收取。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居民对非居民的服务贸易交易和经常转移付款须提供证明材料。与商业活动无关的服务贸易交易和经常转移付款,居民和非居民可以不开立银行账户。个人或法人机构支付进口货物、工程和服务费用只能通过银行账户进行。(四)资本和金融项目塔吉克斯坦按居民与非居民对资本项下交易进行管理。居民在办理对外直接投资、购买证券投资基
257、金和股票、参与投资其他衍生证券、收到或展期超过一年的商业信用、居民在外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及其他按照国际标准被视为资本流动的外汇经营活动时,须在交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并向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报告。居民在外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的,应当自开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报告。非居民购买国库券、一年期以内的存单没有限制,但直接或间接取得贷款机构的控股权,须向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非居民在国内发行或销售股票须向财政部登记,并由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批准。非居民购买非金融公司股票不受限制。(五)个人除特殊规定外,禁止居民之间进行外汇交易。个人携带外币出境实行限额申
258、报许可制度。个人携带超过等值 3000 美元外币现钞出入境需要书面申报,携带超过等值 3000 美元外币现钞入境须征收一定的关税。居民个人携带超过等值 1 万美元外币现钞出境须书面申报并出具证明文件,非居民个人携带超过等值 3000 美元外币现钞出境须书面申报并出具证明文件。个人将外币存放于银行账户中不受金额限制,也无须提供证明资金来源的文件。(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金融机构法定资本须以本币计价。金融机构向国外借款、向非居民发放贷款、购买国内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债券不受限制。本外币存款准备金率实行差异化管理,银行的本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3%,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 9%。金融机构及贷款机构通
259、过银行进行境外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其法定资本的 10%,投资限于国有股份、在境外经营贸易、销售和长期投资的国内企业。未经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许可,银行不能投资外国法人机构(非居民)证券及股票。各类外汇敞口头寸不得超过金融机构法定资本的 8%,外汇敞口总头寸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 10%。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102“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泰国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泰国财政部授权泰国中央银行对外汇买卖和兑换履行监管职责,由泰国中央银行下设的外汇管理与政策部具体实施。(二)主要法规外汇管理法(1942 年)、出口和进口商品法(2015 年修订)。(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
260、制泰国的法定货币为泰铢,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由外汇市场供求决定。当泰铢波动较大且偏离基本面时,泰国中央银行可进行汇率干预,干预的数据不公开。有关国际储备总额的每周和每月数据公布在泰国中央银行的网站上。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对本币用于跨境支付结算没有限制。一般情况下允许居民外汇账户间的外汇划转。泰国中央银行一直在与东盟国家的其他中央银行合作建立快速支付结算的跨境联系。泰国已经与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和越南 5 个亚洲支付联盟成员国建立了跨境自动柜员机提现和查询服务的联系。(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以不受限制地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可使用外汇存款账户分散投资于外币资产,
261、如外国股票和美元计价的黄金。机构投资者可自由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居民可开立境外本币账户,在泰国中央银行允许的情况下,可在境外账户存入泰铢。居民可以将泰铢兑换成外币,用于偿还境外债务或实现其他支付目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开立外汇账户不受限制,账户资金可以自由存入和支出。非居民可开立证券类非居民泰铢账户和一般用途非居民泰铢账户两类本币账户。不同类型的账户之间不允许转账。非居民的本币账户可存放余额上限是 2 亿泰铢,非居民合格公司计划下的注册非居民公司除外。非居民可将其本币账户余额兑换为外币,并将资金转移到国外。(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口方面,大部分货物可以自由进口,但某些货物需要进口许可证,部分商
262、品被禁止进口。出口方面,等值 100 万美元以上收入需在出口后 360 天内汇回。超过限额的出口收入也可以用来抵消外汇支出,无须经泰国中央银行的批准。大部分商品都可以自由出口,部分商品受到许可证和数量限制。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等值 100 万美元以上收入需在收款后 360 天内汇回。“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03(四)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外商投资企业用于投资的资本金需在签订合同后 360 天内存入指定银行外汇账户。外资投资持股不得超过本地注册银行、财务公司和信贷融资公司股本的25%。非居民个人合计持股不得超过单家银行总股本的 5%,不得超过财务公司、地产银行总
263、股本的 10%。外资参股其他泰资企业的股本上限额为 49%。更大规模的持股须经过泰国中央银行批准。证券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允许外国投资全额持股。对外直接投资方面,泰国企业投资境外机构,股权占比不得低于 10%。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可以购买股票,但持股比例存在限制,超过投资限额的部分可通过持有无投票权的存托凭证持有。境内居民和非居民机构投资者限额内可自由投资境外的外国证券。个人投资者,不通过当地中介机构投资外国证券者每年最多可投资 500 万美元,通过当地中介机构投资海外证券不受限制。在泰国注册的公司要想在其他国家公开发行股票、非居民企业在泰国发行股票、居民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均须通过证券交易
264、委员会批准。非居民可以购买债券或境内发行的泰铢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投资泰国发行的债务证券须通过泰国中央银行认证的独立证券账户。单家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 1000 万泰铢。国内金融机构不得向非居民发行或出售泰铢汇票。仅金融公司可向境外公众发行一年期以上的外币可转让存单,或出售给有权进行外汇交易的机构。衍生品及其他工具:除美元泰铢期货外,非居民可在泰国期货交易所进行金融衍生产品工具交易。非居民在当地市场发行认股权证须经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在非居民合格公司计划下注册的非居民公司可以更自由地与在岸金融机构进行衍生品交易。此外,非居民合格公司可以更灵活地管理泰铢流动性,而不受非居民本币账户
265、2 亿泰铢的限制。衍生品交易结算后的资金汇款,须经泰国中央银行批准。个人投资者每年可从事衍生品交易的总投资限额为 500 万美元,通过当地中介机构投资海外衍生品没有限制。信贷业务:泰国法人每年向境外非关联公司提供借款不得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非居民可以向国内金融机构以外的居民发放泰铢贷款。国内金融机构可向在泰国工作的非居民个人贷款用于消费,贷款总额不能超过等值 500 万泰铢。除了用于贸易和投资外,非居民团体从国内金融机构借入流动性资金总额不得超过等值 2 亿泰铢。(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个人因私旅游项下现钞支取限额为 5 万泰铢,前往越南、中国(仅云南省)等与泰国接壤国家的游客,现钞支
266、取限额为 200 万泰铢。游客携带超过 45 万泰铢现钞出入境须向海关申报,携带超过等值 1.5 万美元外币现钞出入境须向海关申报。个人资本项目:泰国个人可以无限制地以直接投资的形式进行海外投资。居民个人向非居民个人提供贷款,须获得泰国中央银行批准。(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国内金融机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非居民提供泰铢直接贷款。国内金融机构可以为非居民交易提供担保,但须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得备用信用证作为抵押。金融机构开展对外直接或间接投资,持股占比存在限制。开展对外直接或间接投资,其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所104“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有公司股本总和的 20%。商业银行、地
267、产银行、金融公司和信贷融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接受境外投资,非居民对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国股权持股比例上限为本地注册银行、金融公司和信贷融资公司总股本的 25%。国内商业银行单一货币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额之比不得高于 15%或等值 500 万美元(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外汇敞口总头寸与资本总额之比不得高于 20%或等值1000 万美元(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自身总资产的 30%。投资已获财政部担保的政府债券、国库券、泰国中央银行债券和国有企业债券无限额要求。投资公司投资债务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60%,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30%。
268、投资外国证券时,保险公司必须控制外汇风险敞口。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05 土耳其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土耳其中央银行是土耳其的外汇管理部门,承担外汇管理职能。财政部和土耳其中央银行对外汇交易进行管理。(二)主要法规土耳其货币价值保障法令资本市场法外汇立法修正案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法 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土耳其的主权货币为土耳其里拉,法定汇率制度为自由浮动汇率制。土耳其中央银行密切监测外汇供需,当汇率出现脱离经济基本面的过度波动时,通过外汇买卖进行干预。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土耳其中央银行不设官方汇率,但设立指导
269、汇率,由土耳其中央银行在上午 10:00 至下午 3:00,每隔 1 个小时获得一个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汇率均值,计算 6个观察值的算术平均数得出。指导汇率用于会计交易和土耳其中央银行的部分交易,不强制个人或法人实体使用。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居民之间可按法律规定进行外汇交易和签订外币结算合同。(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使用不受限制。居民可在境外持有本外币账户。除涉及保险公司技术储备的存款外,对境外存款没有任何限制。居民本币账户不可兑换外币。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使用不受限制。允许非居民开立本币账户,本币账户可兑换外币。(三)经常项目
270、货物贸易:土耳其居民出口收入须在进口商付款后立即汇入中介银行。除少数情况外,出口收入须在实际出口之日起 180 天内调回国内。除法律、法令或国际协定禁止出口的货物外,所有的货物都可在出口制度法律框架内自由出口。土耳其对货物进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限制性货物颁发进口许可证。非标准未加工的贵金属如由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的成员进口,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将贵金属交付至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信用卡境外使用累计限额为等值 5 万美元,超过部分须在 30106“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天内结清。(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限制非居民境内直接投资
271、的范围。主要包括:采矿投资、勘探和开采石油、媒体(电视、广播业)、会计和审计、海上运输、电力、教育、航空、港口、捕鱼、咨询服务、健康、药品和银行业等。媒体(电视、广播业)以及航空业外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 49%;外资参股银行必须获得银行监管和监督委员会的许可。外资利润汇出不受限制,但须向土耳其中央银行报告。居民不得使用保险公司的技术储备资产进行证券投资、购买金融产品、发放贷款、投资房地产等。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居民对外直接投资没有限制。房地产投资:外商实际购买的房地产总面积不得超过该城市私有土地面积的 10%,且每人不超过 30 公顷;经相关部门批准,每人可增加 30 公顷,但不得超过 2 倍。外
272、商或者法人获得空地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 2 年内进行项目开发。军事敏感区的土地并购须得到土耳其军事当局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许可。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证券交易须通过资本市场立法授权的银行和中介机构进行,所有相关资金的转让须通过银行(包括参与银行)进行。从事投资服务和投资活动的非居民须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进行资金的收付和转移。非居民在土耳其销售或发行股票和其他证券,其资产净值至少为等值 1000 万欧元,投资期限至少为 3 年。非居民和居民须在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其他衍生工具等金融产品前向资本市场委员会申请批准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发行、私募或者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需符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规定。信贷业
273、务:除特殊情况外,没有外汇收入的土耳其居民不得从境内外获得商业和金融外汇信贷。有外汇收入且外汇负债低于 1500 万美元的居民,可按不超过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外汇收入总额的限额借入外汇。居民向非居民提供商业信贷方面,仅对 2 年以上非耐用品出口贸易信贷和 5年以上其他货物出口贸易信贷业务进行限制。本地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保理公司、金融公司以及经政府批准的个人可向非居民提供金融信贷。金融机构可向境外非居民发放贷款,居民实体可向其母公司、集团公司等关联公司发放贷款,但须通过银行进行交易。(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旅客携带本外币现钞或支付工具出入境,须在海关部门全面、准确报告,否则将被扣押所携带货币(含支
274、付工具)并罚款。因私旅游项下可自由支取 2.5 万里拉现钞或者等值 1 万欧元外币出境,超过上述限额须凭贸易部签发的现金申报表向海关当局申报。个人资本项目:个人现金形式的资本可通过银行渠道自由跨境流动。根据海关和外汇法规,个人资本进出境可以实物形式转移。(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本地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和金融公司可自由使用从境外借入的外汇信贷。银行须保持外汇资产和负债的平衡,并保持与自有资金相符的外汇头寸,外汇净头寸与自有资金每日比率的周算术平均值的绝对值须低于 20%,超出部分须向银行监管机构报告。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公司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海外投资组合没有限制,但技术储备相
275、关“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07 投资除外。保险公司持有单家企业的证券不得超过其资本的 10%,持有单个集团的证券不得超过其资本的 20%。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108“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文莱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文莱中央银行,负责执行该国的货币政策,发行文莱货币,监督和管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直接干预银行间外汇业务,但对银行的外汇头寸进行监管。(二)主要法规 货币与金融法令(2010 年修正案)。(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 文莱的主权货币是文莱元,新加坡元也作为常规性流通货币。文莱元实行盯住新加坡元的货币局制度,与新加坡元等价兑换。文莱
276、中央银行以官方汇率买卖新加坡元和文莱元,不收取买卖价差或佣金。文莱中央银行只以新加坡元进行交易,不提供其他货币的汇率报价。文莱中央银行代表政府执行文莱和新加坡之间的货币互换协议。文莱银行协会根据 15 种其他货币兑新加坡元的银行间报价,向其成员提供每日用于转账/汇款的指示性买卖汇率。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 经常和资本项下的跨境支付可以自由使用本币,居民间交易可以自由使用外汇。文莱自2000年废除 外汇管制法 后,不存在正式的外汇管制。(二)账户管理 居民账户:居民可开立境内、境外外汇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到国外,但境内银行将收取汇款费。居民可以在国外开立本币账户。非居民账户:非居民
277、和居民在账户管理方面没有区别。(三)经常项目 货物贸易:出口方面,银行自行设定出口贸易融资、出口收汇的文件要求。一般无配额限制、无出口关税。限制性货物(如废金属、爆炸物和弹药)出口需要出口许可证。进口方面,银行自行设定进口融资、进口付汇的文件要求,进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基本无限制。为了帮助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文莱中央银行发布临时监管措施,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免除符合条件行业的贸易和支付交易费,包括旅游、酒店等行业,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四)资本和金融项目 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根据行业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外商投资持有比例,
278、与国家粮食安全有关的行业和涉及当地资源的行业不允许外资独资持有。服务于当地市场且不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行业和出口产品的行业可以由外资独资所有。鼓励外资企业与当地公司建立合资企“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09 业。如果一家公司有两名董事,必须至少有一名董事为居民;如有两名以上董事,则最少须有两名为居民。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无限制性措施。房地产投资:限制非居民房地产投资,可长期租赁工业和农业用地和场地。(五)个人 对个人外汇账户资金划转及携带现钞出入境方面均无限制。博彩和奖金的资产转移受限,受文莱皇家警察部队的管理。(六)金融机构 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禁止银行收购或持有股本或以其他方式在金
279、融、商业、农业、工业或其他类型的公司中拥有超过银行资本金 10%或当局规定的任何其他百分比的权益。未经文莱中央银行事先批准,银行不得收购或持有任何其他公司 20%以上的资本。在文莱注册成立的任何银行中担任间接控制人(10%、20%和 33%)或多数控制人,必须事先获得央行的批准。上述规定适用于居民和非居民。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持有境外投资组合设置最高限额,经信誉良好的投资信用评级机构认可的保险基金,投资限额不得超过其核准外币资产总值的 20%。对保险公司持有境内投资组合设置最低限额,投资国际著名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为 B 级以上的公司,不得低于其全部缴足普通股投资总额的40%,任何一家公司的上市股
280、份的15%、任何单一单位信托的10%、有担保的公司债券为 25%、不动产投资总额的 25%。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投资公司和集体投资基金受 2013 年 证券市场法令 和 2015 年 证券市场条例(SMR)的监管。如其他集体投资计划的单位价值不得超过总价值的 20%,公共集体投资计划对衍生工具的总敞口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价值,公共投资计划的经营者确保股票借贷安排的任何抵押品价值在任何时候都至少等于所转让证券的价值。除财产集体投资计划的情况外,公共集体投资计划的借款不得超过其资产净值的 20%。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110“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乌兹别克斯坦一、基本情况(
281、一)外汇管理部门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是乌兹别克斯坦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汇率政策,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此外,财政部、税务委员会、海关等部门也具有一定的监管职责。(二)主要法规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汇管理法 进出口交易的外汇管制规定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汇交易执行规则。(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乌兹别克斯坦的法定货币为乌兹别克斯坦苏姆,法定实行浮动汇率制度。苏姆汇率根据外汇供求确定,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可以干预外汇市场,以缓和短期的不适当波动,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类爬行盯住。乌兹别克斯坦绝大多数的贸易由美元计价,苏姆兑美元汇率是基准汇率。从 2021 年 2 月
282、15 日起,苏姆兑美元的官方汇率由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根据前一天货币交易的加权平均汇率确定,有效期为一天。苏姆兑其他货币的汇率是以路孚特系统或彭博每日下午 3 时公布的平均汇率为基础,通过对与美元的交叉汇率计算所得。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乌兹别克斯坦国际交易中本币和外币均可使用。除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外,境内禁止使用外币进行结算和支付。禁止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企业、组织和其他实体通过外国银行的账户进行贸易业务结算。(二)账户管理乌兹别克斯坦居民和非居民企业及个人均可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开立本外币账户。居民账户:居民可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居民法人实体开立的外汇账户可存入在国
283、内和国际外汇交易中收到的外汇资金,可用于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国内外汇划转以及合法的资本交易支付,也可以提取现钞支付差旅费用。居民个人有权在境外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允许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外交机构或其他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在国外停留或活动期间开立本、外币账户,但结束境外活动时须销户并将余额转回国内。居民法人实体可不经批准开立境外本、外币账户,但有义务在每季度结束后 25 日内,通过其经办银行向税务机关和中央银行报告开、关户,账户余额变化等情况。法人本币账户里的资金可向银行申请兑换外币,须提供申请书以及外汇交易证明材料。居民个人可凭身份证明,向银行申请购汇或提取外币现钞。非居民账户:非居民法人实体仅在国
284、内开展贸易活动时方可开立和使用外汇账户,外汇账户应按照 2020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在明确的收支范围内使用。非居民法人实体“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11 在国内开展贸易活动时可在国内开立和使用本币账户,可将合法获得的收入存入本币账户,并依法独立使用本币账户内的资金。非居民本币账户中的资金可兑换为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境内进口企业购汇时必须提交申请和相关合同。进口货物的企业必须从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的银行账户支付。本着自愿原则,对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的货物进行装运前检验。跟单信用证可用于进口结算。进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部分商品进口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85、出口货物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汇。自2020 年5 月15 日起,出口收入汇回期限不得超过180 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可延长收汇期限,否则超期将缴纳罚款。企业在出口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外汇资金,必须汇入境内银行的外汇账户。部分商品出口须政府部门许可或额度限制。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贸易相关费用支出不受限制,法律规定与投资相关的利息和收益等可自由汇出。根据旅行目的国家的不同,每日商务旅行津贴和住宿补助费用为 25100 美元不等。私营公司可以独立批准增加商务差旅费比例。(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境外投资者在司法部及其地方办事处登记后,可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办事处。达到资本
286、、投资金额比例和参与者身份等要求的可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否则只能作为办事处。具体条件包括:至少有等值 5 万美元的资本金,必须有一名参与经营者是外国法人实体或个人,资本金中的外商投资比例至少达到 15%。外商直接投资撤资和利润汇出无限制。对外直接接投资方面,境内投资者经管理当局批准,可在境外设立企业。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可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进行证券投资,非居民购买本地银行的股份占比超过 5%,必须事先取得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许可。非居民个人和法人实体(国际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除外)持有本地银行股份总额不得超过银行授权资本的 50%。非居民法人实体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活动获得的
287、股息红利和其他收入可以存入本币账户,并可购汇转移至境外。非居民在境内发行证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同类证券总额的 25%。居民机构投资者可在规定限额内投资境外证券,居民在境外发行证券金额同样不得超过同类证券总额的 25%,法律规定的除外。经政府担保的非居民提供的外汇贷款,须在财政部登记备案。其他外汇贷款须向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申报并登记许可。国有控股 50%及以上的公司以及国有企业,发行债券须获得财政部批准。(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2020 年 9 月 1 日起,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携带超过等值 7000 万苏姆现钞出入境须向海关申报。居民个人购汇提取现钞在 100 美元及以下,无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个人
288、资金存入外币账户不受限制,并可转账到个人海外账户,每次转账金额不超过等值 1 亿苏姆。非居民工资中的外汇部分可以直接支付到其国外的账户上,工资转账须向银行提交证明文件。个人资本项目:允许居民以信贷、现金、货物(服务)或租赁经营等形式向非居民提供贷款。非政府担保的非居民向居民提供的贷款,须在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进行登记。(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银行每年支付超过 1 万美元的款项必须通知税务当局。2021 年 8 月 1112“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日,银行 2 年期以上定期存款、1 年期至 2 年期定期存款和 1 年期以下活期及其他存款的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从 14%提
289、高至 18%。2019 年 8 月 24 日起,每个交易日结束时银行每一类型的外汇未平仓头寸不得超过银行监管资本的 10%,所有外汇未平仓头寸不得超过银行监管资本的 15%。商业银行凭银行业许可证经营外汇业务。银行与客户自由确定外汇买卖差价和外汇佣金。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机构负责经营外币现钞业务,业务范围仅限于外币现钞买卖,且必须在商业银行监管下运作。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13 新加坡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作为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的相关职能,包括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干预外汇市场等。(二)主要法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
290、案 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法 银行法 金融公司法,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相关公告。(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新加坡的法定货币为新加坡元,法定实行其他有管理的汇率制度。金融管理局把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进行管理,政策目标是维持价格稳定以促进经济增长。金融管理局允许新加坡元汇率在一个目标政策区间内浮动,并以按照主要贸易伙伴和竞争对手贸易权重进行组合的一篮子货币为参考。金融管理局每半年公布一次汇率政策,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政策参数也可能在常规的半年调整周期外再调整。2020 年 2 月以来,相对于名义有效汇率,实际汇率稳定在 2%区间内,实际汇率制度由类爬行盯住被重新归类为稳定化安排。金融管理局通
291、过代理机构干预汇率,并公布其外汇干预操作的数据。银行在与客户的交易中自由设置汇率和交易佣金。外汇市场一般通过外汇经纪人交易,没有买卖价差或佣金的限制。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新加坡在跨境收付方面没有外汇管制。新加坡元和文莱元现钞可以在两国境内等值、自由兑换。(二)账户管理居民和非居民均可在境内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账户内余额可自由汇出入,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以及任何形式的支付或资本转让都不需要办理外汇管制手续或批准。(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没有国际收支限制,进出口不设押金、预付资金等资金限制。出口方面,出口收入没有强制结汇要求。未设置出口税,特定商品出口须出口许可证。禁止向受联合
292、国安理会决议禁止和制裁的国家或地区出口某些货物。进口方面,进口购汇不要求提供信用证等证明文件。未设置进口配额以管理或限制进口,基于世贸组织设置进口许可证清单。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投资银行业须符合审慎性监管要求并经过批准。114“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在境外以及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和发售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不受限制。非居民金融机构在境内通过贷款、股票上市和债券发行等方式募集超过 500 万新加坡元且拟在境外使用,须先兑换为外币。向新加坡投资者提供 证券和期货法(第 289 章)规定的资本市场
293、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集合投资计划)需要招股说明书,除非获得豁免。如果证券发行是在 12 个月期限内且不超过 500 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外币),或在 12 个月期限内向不超过 50 人的定向增发法人,或者是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则可获豁免遵守招股章程规定。房地产投资:非居民购买土地须获得新加坡土地管理局批准。对境内房地产交易按照购买套数、购买人的国籍以及房产出售时持有年限收取不同比例的额外交易印花税。(五)个人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目的,要求任何人携带超过等值 2 万新加坡元的现钞或无记名票据出入境须向有关部门申报,从境外收到超过 2 万新加坡元现钞和无记名票据还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申报,以监
294、测现钞和无记名票据的跨境流动。(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新加坡银行的外币存款无准备金要求,但银行在金融管理局的最低现金余额至少为平均新加坡元负债的 3%。金融管理局未对银行外汇头寸敞口进行限制,但会审查银行的内控制度,以确保银行对自身资金交易活动建立适当的控制。银行可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对冲汇率风险,并自行管理其远期汇率敞口。金融管理局也参与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并完全抵补其远期外汇敞口。银行可向非居民金融机构提供总信用额度不超过 500 万新加坡元的贷款,500 万新加坡元以上信贷须执行以下要求:一是若所融资金不在新加坡境内使用,汇出时须兑换成外币;二是银行可提高任何非居民金融机构的临时透支
295、额以确保清算成功,但银行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平盘透支额;三是银行不得向涉嫌将所得资金用于新加坡货币投机的非居民金融机构发放新加坡元信贷。银行须每月向金融管理局报告其向非居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余额。银行流动资产要求须既要满足流动性覆盖比率要求,又要符合最低流动资产要求。在新加坡成立或总部在新加坡的银行必须始终维持至少 100%的新加坡元流动性覆盖率和至少 100%的全币种流动性覆盖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须持有足够的资金资源以满足每个保险基金和公司的总体风险控制要求,其中包括外币错配风险控制。总风险要求包括外币错配风险的 12%的风险要求,外币错配风险计算方法为保险公司外汇头寸净敞口总额减去其保险
296、资产总额的 10%或 20%,与外币负债匹配的外币资产,不计入外币错配风险。如果外币不匹配超过总资产的 40%,保险公司必须满足集中风险要求。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由金融管理局授权,均须申领相关许可证。货币兑换机构不直接与金融管理局交易,境外账户的持有不受管制。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遵照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要求,新加坡对刚果民主共和国、朝鲜等 10 个国家以及恐怖组织和个体实施外汇管制措施。包括冻结有关组织与个人的资金和资产,禁止与指定组织、个人以及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组织、个人进行资产或财产交易,或向其提供服务等。“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15 叙利亚一、基本情况(一)外汇
297、管理部门叙利亚中央银行是叙利亚的外汇管理部门,行使外汇管理职能,为资本交易颁发许可。(二)主要法规总统决议 4 号法案(2007 年)、总统决议 3424 号法案(2007 年)、叙利亚中央银行476 号令(2009 年)、信用和货币委员会决议 538 号(2009 年)、第 8 号投资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叙利亚的主权货币为叙利亚镑,法定实行水平区间盯住汇率制。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叙利亚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小组开会确定叙利亚镑兑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的官方汇率,叙利亚中央银行行长对美元兑叙利亚镑的汇率作出最终决定。央行根据当地市场每日的外汇买卖和需求的信息,发布每日公报,公布与持牌银
298、行交易的外汇报价,通过与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外汇交易来干预市场。鉴于官方汇率的发展、平行市场的出现和汇率干预,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其他有管理的安排。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任何可兑换货币都可以用于出口交易的结算。对外付款没有币种要求。叙利亚中央银行可能出于流动性管理目的对本币跨境使用施加限制。禁止向以色列付款和从以色列收款。除少数例外情况外,非叙利亚人在叙利亚旅游时可以用外汇支付一等、二等国际酒店的费用。非居民通常需要用可兑换货币支付机票费用。叙利亚、阿拉伯和外国投资者完成他们在叙利亚的业务后,可以将他们的所有投资股份转移到国外。居民之间允许通过授权银行、货币兑换机构、外汇公司使用
299、外汇。(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在境内和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无须批准。居民可将境外资金存入境内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转存至居民其他账户或汇出境外,不受限制;账户内资金可提取纸币现钞;居民最多可购汇等值 12 万美元的外汇,但须将其存入境内外汇账户至少 6 个月。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以在经批准的银行开立可兑换外汇账户,用于存入境外资金,账户的余额可结汇,也可不受限制地转移到国外或用于支付已授权的进口。临时居住在叙利亚的非居民可开立临时非居民账户。非居民可以开立本币账户,无须批准。(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任何可兑换货币均可用于出口交易结算。不再要求出口商将出口收入汇回国内。小麦、大麦、
300、棉花、棉纱及其衍生物的出口由政府谷物和棉花贸易组织负责。石油产116“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品出口由国家石油销售办公室负责。其他商品的出口仅限于政府机构、国家贸易机构和特定公司。禁止出口部分货物,禁止向以色列出口货物。进口方面,叙利亚对与安全、健康、宗教有关产品进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公共部门垄断进口权的产品实行限制清单管理。禁止进口原产于以色列的商品。除政府和必要采购外,其他进口均收取 1%的附加费。进口附加税的税率为 6%35%,进口关税最高达 100%。私营进口商可在授权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须根据进口商的偿付能力要求支付保证金。无息预付进口款项比例为 75%,公共部门
301、则为 100%,需要缴纳产品价值一定比例的押金。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居民每月可凭所需文件支付最高达等值 1 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方面,不允许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外商直接投资须获得许可。投资者可持有外汇账户,可涵盖所有外汇收益。直接投资利润可以自由汇出。资本证券市场:允许非居民购买在大马士革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其他证券。非居民出售、转让叙利亚国内股票所得收益须经许可才能汇出。居民在国外销售或发行,须得到叙利亚金融市场和证券委员会的批准。授权银行可在国外进行不超过 30%自有资金的组合投资。居民不允许在境外购买债券,非居民无法
302、或不允许在本地购买、出售或发行国债。信贷业务:居民不允许向非居民发放商业和金融信贷。非居民向居民发放贷款仅可用于为投资项目融资。(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居民个人每月最多可购汇等值 1 万美元。每年最多可向亲属汇出等值 5000美元作为经济援助;汇出等值 2000 美元的报纸订阅及相关会员费;参加交易活动时,每年可购汇 2 次,合计金额不超过 1 万美元;居民每次出国旅行可凭护照、签证和机票购汇 3000 美元。前往约旦和黎巴嫩的旅客每次过境可在边境兑换 1000 美元。利润汇出须提前提交申请。除前往约旦或黎巴嫩外,出国旅游的居民每次旅行可携带最多 2000 叙利亚镑。如果无资格获取外汇额度,可
303、每次随身携带 7500 叙利亚镑。如前往阿拉伯国家,每人须支付 800 叙利亚镑的出境税;如前往其他地区,每人须支付 1500 叙利亚镑出境税,另加机场印花税 200 叙利亚镑。非居民出境时可不限额携带其入境时申报过的外汇数额,若未申报则只能携带等值 5000 美元。出境时最高可兑换等值 25000 叙利亚镑的外汇,但应低于入境后 2 个月内的换汇金额;每月最多兑换 1000美元、每年最多 5000 美元转给居住在境外的叙利亚人。在叙利亚雇用的外国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工资中,最高有 50%可以汇出国外。与外商直接投资有关的外籍员工可汇出 100%。个人资本项目:不允许在境内出售、购买和发行衍生品和
304、其他工具。居民禁止在国外购买债券,在国外出售或发行股票须经金融市场和证券委员会批准。非居民禁止在国内购买、出售国债,可以购买国内房产,两年内不可转售,出售房地产的收入须存至境内账户中,该账户每年可汇出 18 万叙利亚镑或等值外币。(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居民本外币存款的准备金率为 5%,本外币存款的流动性比率相同。“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17 非居民存款账户存款准备金率为 10%,生产部门为 5%。商业银行对不同行业发放本币信贷有限制。依法取得投资许可的银行可以借外债。银行向非居民发放贷款须经许可。银行可为私营部门进口提供资金,可对有许可证的进口产品延期支付 6 个月,
305、对用于出口生产或再出口的进口产品提供一年期的外币贷款。银行可向居民发放外汇贷款,为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借入外币为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授权银行境外组合投资不超过其资本的 75%。非居民可投资私人银行,最高总持股可达 60%。传统银行和伊斯兰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分别是 100 亿叙利亚镑和150 亿叙利亚镑。银行可以建立高达其资本 65%的外汇头寸。外汇净未平仓头寸为每日计算的外汇资产与负债之差加上掉期交易净额。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118“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亚美尼亚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亚美尼亚中央银行是亚美尼亚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汇率
306、政策,颁布外汇管理条例。亚美尼亚中央银行与财政部密切合作,负责外汇管理工作,亚美尼亚中央银行负责对商业银行、信贷机构、外汇部门及其他金融实体的监管,财政部负责对其他机构进行监管。(二)主要法规亚美尼亚民法典(1998 年)、亚美尼亚外国投资法(1994 年)、亚美尼亚中央银行法(1996 年)、亚美尼亚货币管理和货币管制法(2020 年)、亚美尼亚银行法(1996 年)、外汇调节与外汇监管法(2004 年)。(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亚美尼亚的法定货币为亚美尼亚德拉姆,法定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浮动汇率制度。亚美尼亚中央银行适时干预外汇市场只是为缓和由投机活动等非宏观经济
307、因素所引起的短期、高频的汇率波动。亚美尼亚实行汇率双轨制,亚美尼亚财政部与中央银行达成共识,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发生的某些预算交易使用双方协商的汇率。亚美尼亚中央银行每日公布官方汇率,德拉姆兑美元的官方汇率是外汇市场上买卖汇率的加权平均值,兑其他货币的官方汇率依据该货币和美元的汇率交叉计算得出。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在跨境交易中支付机构可使用德拉姆和外币转账。居民之间商品、服务、工资、消费信贷、利息等大多的报价和支付只能以德拉姆计价,仅慈善、捐赠、继承活动,以及与贸易活动无关的非现金支付、企业法人之间的非现金支付、以外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支付等特定情形可使用外币计价和交易。非居民个人和居民
308、在亚美尼亚不得使用外汇作为支付手段。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加入了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间银行支付系统,该系统负责处理成员国间商业票据的结算。(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以汇到境外。允许居民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以汇到境内。允许居民在境外开立本币账户,账户余额可以汇到境内。本币账户余额可自由兑换为外币。出于防止洗钱、恐怖主义和其他非法活动的目的,须对客户身份进行确认。非居民账户:允许非居民在境内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汇到境外,出于防止洗钱、恐怖主义和其他非法活动的目的,须对客户身份进行确认。本币账户余额可自由兑换为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方面,
309、向非欧亚联盟国家出口贵金属、宝石等相关产品须经济部颁发出口许“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19 可证,出口药品、野生动物和植物也须许可证。此外,核技术和废物、相关非核产品和直接与军事应用技术相关的出口以及战略物资的出口和运输须政府特别许可。对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出口、外国产品的转出口设定最低门槛价格。进口方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从非欧亚经济联盟国家进口白糖须经济部的进口许可证。进口药品和农药则须农业部和卫生部开具进口许可证。进口武器、军事装备和零部件以及爆炸物须经政府授权。进口烟花材料、天然或人造宝石(除镶嵌宝石外)须获得财政部颁发的许可证。战略物资的进口和运输须政府授权机构的许可证。
310、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没有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为保障金融体系稳定,防范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并出于统计考虑,亚美尼亚中央银行保留实施资本项目管制的权力。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非居民不得购买本国土地,其他资本交易无限制。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除货币市场工具外,非居民在境内公开出售证券(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组合证券、衍生品及其他工具)须通过当地的投资服务代理机构操作,目的是保护本国投资者利益,同时也将非居民证券发行或销售纳入亚美尼亚中央银行监管。非居民在当地购买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不受限制,居民在境外购买、发行、销售资本和市场工具也不受限制。非居民证券发行或销售之前,须将招股书以及其他发行
311、文件提交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审批。(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个人不得在亚美尼亚使用外汇付款。在欧亚经济联盟内,个人携带本外币现钞出入境没有金额限制。个人携带不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现钞、旅行支票或其他现金凭证出入境非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须提前申报,超过该限额的须向海关申报。个人资本项目:没有限制。(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亚美尼亚中央银行针对银行和信贷机构设置了审慎标准和比例要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信贷机构均可从境外借款,也可向非居民发放贷款,但不得发放外汇消费贷款。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信贷机构可在境外开立代理账户,可以购买本国发行的外汇计价证券。本币、外币最低准备金率分别为 4
312、%和 18%,居民和非居民存款准备金不计息。货币的总流动比率(流动性资产和总资产的比率)和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负债的比率)分别不得低于 15%和 60%。在即期外汇市场,外汇交易机构须取得亚美尼亚中央银行许可。持有单一外币的头寸限额为资本总额的 7%,所有外币的总头寸限额为资本总额的 10%。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及在境内外持有基金没有特别限制。养老基金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 40%,单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 20%。强制性养老基金在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 40%,自愿性养老基金不得超过50%,投资于不可自由兑换外汇基金不得
313、超过基金总额的 3%。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120“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也门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也门中央银行是也门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货币政策、稳定本国货币汇率、促进投资和经济发展。(二)主要法规也门共和国投资法(2002 年第 22 号法)、也门中央银行法(2000 年第 14 号法)、也门商业银行法(1998 年第 38 号法)、也门存款保险法(2008 年第 21 号法)。(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也门的主权货币是里亚尔,法定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制度。根据自 2018 年 9 月以来的每日市场汇率数据,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起,实际汇
314、率制度由稳定化安排被重新归类为浮动汇率制度。也门中央银行根据每个工作日银行及货币兑换机构兑美元报价来决定也门里亚尔兑美元的官方汇率。也门中央银行对预算内的外汇交易实行非市场汇率制度,包括石油(1 美元兑 400 里亚尔)和海关收入(1 美元兑500 里亚尔)。对外汇支出也适用1 美元兑400 里亚尔的非市场汇率。也门中央银行偶尔会通过信用证将外汇按实时非市场官方汇率分配给食品进口商。市场汇率已远高于官方汇率。也门中央银行的大部分外汇收入来源于石油出口收入、从西方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获取的援助和优惠贷款。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对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交易使用本币跨境结算无限制。外币不得用
315、于居民之间的交易结算。(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允许居民经批准后在国内开立并持有的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到国外。允许居民经批准后在国外开立并持有的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以自由转移到国内。非居民账户:允许非居民开立境内外汇账户,无须批准;允许非居民开立境内本币账户,无须批准。本币账户内资金可兑换成外币。(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进口方面,实行基本商品(小麦、大米、糖、牛奶、食用油)进口信用证签发机制。出于安全、健康和宗教原因,也门禁止进口部分产品,禁止从以色列进口。出口方面,限制较少。没有融资和担保要求,没有出口配额限制,不征收出口税,无须开立信用证,但禁止向以色列出口。此外,出于统计目的,出
316、口须进行登记。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无限制。“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21(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须在投资总局办理申请、注册和项目审批等手续。除石油勘探与开采、银行及货币兑换机构活动外,允许各种形式的外商直接投资。被批准和注册的项目直接投资清算无限制。也门共和国投资法 不适用于进口、批发和零售贸易。资本与货币市场工具:无限制。信贷业务:也门允许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互相提供商业贷款。禁止公共部门借短期外债。公共部门借中长期外债须经部长会议审批。对担保抵押没有要求。房地产投资:非居民和居民在房地产交易方面无限制。(五)个人个人外汇交易基本没有限制。注册的货币兑换
317、机构可以接受来自也门或者境外银行的转账和银行汇票。非居民出入境时,可自由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时携带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的外币现钞须申报。(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商业银行可以自由设定与客户交易的汇率。即期外汇市场方面,也门共有 17 家商业银行,包括 4 家在也门经营的外资子公司。其中只有 2 家银行总部位于亚丁的银行由也门中央银行直接监管,其余银行总部设在前首都萨那,但萨那目前不在政府控制之下。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是 10%。银行须遵守有关货币敞口的审慎规定,并报告其头寸。银行资本和储备中单一币种外汇不能超过 15%,全部外汇不能超过 25%。当地没有正式的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主要
318、从也门中央银行以外的来源获得外汇,如汇款和外国援助的流入。货币兑换机构:货币兑换机构可以自由设定与客户交易的汇率。有数百家持有也门中央银行颁发执照的货币兑换机构,它们可以在国外开设账户。货币兑换机构主要从也门中央银行以外的来源获得外汇,如汇款和外国援助的流入。基金公司:养老基金可以投资国债和国库券,但禁止投资非居民发行的证券,也不允许进行境外投资。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19962001 年巴黎俱乐部协定之后,官方债权人不得不重新谈判向也门提供贷款的条件,以符合巴黎俱乐部的条款,几乎所有债权人都签署了延期协议。随着 2014 年冲突的开始,双边外部债权人又积累了新的欠款。也门及时履行对国际货
319、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开发协会的义务,同时也是“灾难遏制与救援信托基金”和二十国集团“暂停偿债倡议”的受益者。122“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伊拉克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伊拉克中央银行是伊拉克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汇率政策并进行外汇监管,具体监管工作由反洗钱部门执行。(二)主要法规中央银行法(2004 年)、反洗钱法(2015 年)、投资法(2006 年)、银行法(2004 年)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伊拉克的主权货币为伊拉克第纳尔,实行传统盯住汇率制度。伊拉克汇率安排属于双重汇率架构,即伊拉克中央银行的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商业银行和货币兑换机构的零售汇率)。自2
320、020 年 12 月 20 日起,官方汇率设定为 1 美元兑 1460 伊拉克第纳尔(包括 10 第纳尔手续费)。银行交易的汇率上限为 1 美元兑 1470 伊拉克第纳尔。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伊拉克对本币用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国际结算无限制,不允许居民在境内使用外币划转结算。伊拉克与博斯公司(Booz&Company)合作,研究启动建立阿拉伯清算和支付结算区域安排项目,以连接拥有此类系统的阿拉伯国家中央银行,目前已进入编制法律和监管框架文件的阶段。(二)账户管理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在开户或转账方面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涉及反洗钱的除外。居民和非居民均无须批准即可在境内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321、,提交交易证明材料后进行境内外支付和转账。居民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非居民在境内开立本币账户均无须批准。(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伊拉克进口采用许可制度,除军火和毒品等禁止进口物品清单货物外,货物均可进口,进口税率因商品而异。出口没有特殊限制,出口融资须审查信用证、保函等。银行可为许可内货物的进出口开立和接受信用证,但货物必须尽可能在伊拉克投保,提单必须以伊拉克银行的名义签发,信用证总额不能超过银行资本金的 100%。伊拉克银行须在汇款日期 15 日内递交客户汇款金额说明,每月以固定格式向信贷和银行监管部门报送详细的外汇汇款报表。在伊拉克境内运营的公司购汇并向境外支付超过等值 5 万美元,须提交完
322、税证明。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投资收益汇出前须先清偿相关债务,并确保符合反洗钱的相关规定。投资利润汇出须向银行提供确认应得利润的文件、投资许可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董事会核实的已分配利润的税费缴纳情况。向外国专家支付工资款项须提交证明文件,非伊拉克“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23 雇员的工资和其他补偿款汇出境外之前须先清偿政府的债务。对于未明确授权银行办理的付款和转账,必须获得伊拉克中央银行的批准并遵守 反洗钱法。对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收入无限制。(四)资本和金融项目伊拉克未对资本项下交易实施限制,但仍保留提供交易背景文件和报告的要求。不得以竞拍方式购汇用于资本项下交
323、易。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除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开采和初始加工权利的自然资源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之外,其他所有经济部门都允许外商直接投资,投资收入汇出前须清偿政府债务。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在境外居住的伊拉克居民或外国卖家出售所持证券或股份的有关资金(含利润)转移境外,须出具卖方所有权证明、出售日期以及伊拉克证券市场交易记录的合同等。商业银行如果计划在境外存放外汇或购买股票,必须获得伊拉克中央银行的批准。银行证券投资额超过其资本 20%的,必须获得伊拉克中央银行的批准。房地产投资:除外资银行外,外国投资者可持有不动产的长期和可续期的租赁权,但不可获得所有权。(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伊拉克成年
324、人居民携带本币现钞出入境的上限为 20 万伊拉克第纳尔,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上限为等值 1 万美元。进行金额申报后,游客携带包括外币现钞在内的外汇入境无限额规定。非居民可将入境申报之日起一年内的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允许个人凭护照、机票等证明在旅游项下单月最高购汇 3000 美元。学费支出须提供当前入学证明,医疗支出须提供主管医疗机构认证的医疗报告。每月可向长期居住在境外的伊拉克人支付不超过 5000 美元的生活费,须提供居留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资金来源证明。非居民向境外汇出金额超过 1500 万伊拉克第纳尔的,须先清偿对政府的债务并提供完税证明。个人资本项目:非居民可以出售住宅性质的房地产,永久居
325、住在国外的伊拉克人出售伊拉克注册、经过房地产注册中心认证的房地产,资金划转须官方核实房屋产权人在永久移居国外前就已经拥有该房产。(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正常在伊拉克经营的银行可互相进行外汇交易,但银行间交易无具体的法律框架,也没有官方组织的银行间外汇买卖市场。商业银行可以从外国金融市场借款或从代理行获得透支便利,上述业务须反映在每月的资产负债表上。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银行可与境外代理行签订协议,保留 20%的资本用于境外投资。境内外汇贷款不受限制。针对不同类型的外汇存款账户即对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设置不同的存款利率。商业银行从即期外汇市场伊拉克中央银行购买外币现钞的配额
326、由每周 12 万美元降至 10 万美元。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须获得财政部许可,伊拉克中央银行仅在投资组合和贷款这两个被认为是银行活动的领域对保险公司进行审计。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124“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伊朗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伊朗中央银行是伊朗的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并经营外汇交易中心。(二)主要法规伊朗货币和银行法(1960 年)、外国投资促进及保护法案(2002 年)、海关法(1998 年)、进出口法(1996 年)等。(三)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伊朗的主权货币是伊朗里亚尔,法定实行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由于兑
327、美元汇率在 2020 年稳定在 2%的区间内,实际汇率制度被归类为稳定化安排。伊朗现行的汇率机制为双轨制。伊朗中央银行每日公布官方汇率,并以该汇率在国内银行间市场出售外汇,官方汇率适用于石油产品的出口和优先货物的进口。同时,还为二级市场(NIMA)上的贸易融资活动提供市场汇率,用于除石油以外的所有货物的出口、非优先货物和服务的进口,以及由非石油收入提供资金的货物和服务的结算。对于进口石油收益及某些医疗货物等优先货物和服务,以 1 美元兑 42000 里亚尔的固定汇率折算。二、外汇管理政策(一)跨境收付安排居民之间不允许使用外汇进行国内交易结算,但经中央银行批准的国际关联交易除外。伊朗作为亚洲货
328、币清算联盟的成员之一,每 2 个月以可兑换货币进行经常项目交易结算一次。(二)账户管理居民账户:居民可以在国内、国外自由开立外汇账户,账户余额可以自由汇回国内。但公共事业单位在国外开立外币账户须经中央银行批准。非居民账户:非居民经批准可以在伊朗国内开立本币账户和外汇账户。非居民可将其本币账户内的资金按市场汇率兑换成外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纳税凭证后,可将其合法收入汇回本国。(三)经常项目货物贸易:出口收入须在根据中央银行条款和细则签发出口许可后的 4 个月内汇回国内,但对结汇不作强制性要求。从 2020 年 7 月 12 日起,在 20202021 财政年度,包括石化公司在内的所有出口商必须将
329、其在二级市场(NIMA)至少 80%的出口收入汇回国内。进口方面,伊朗鼓励进口涉及国计民生的优先商品。进口商须取得进口许可证,进口的商品须缴纳至少 4%的进口关税,同时按产品类别征收不同的商业收益税。进口要求提供装运前检验、信用证、进口许可证等“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25 证明材料,特定情况下还须提供保险单据(只有伊朗的保险公司可以为进口货物开具保险单)。部分负面清单上的商品须经特殊许可才能进口。伊朗禁止从以色列进口货物。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通过信用证和汇票收付运费不受任何限制,若采用现金支付,则最多不超过等值 1 万美元。缴纳参加科研项目的注册费,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经伊
330、朗法律服务局批准,允许向境外支付咨询和法律费用。(四)资本和金融项目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允许外国投资者在经许可的伊朗私人经营的领域开展投资,伊朗经济事务财政部对其投资活动实施控制。伊朗经济事务财政部牵头外交部和中央银行组建外国投资委员会。外国投资者资本金进入、使用及撤出等应向外国投资委员会递交相关材料,由经济事务财政部部长认可并签字即可发放。投资资本金、剩余资金及利润在履行所有义务和支付法律费用并经董事会批准后,须经经济事务财政部部长确认,方可汇出境外,汇出申请须提前 3 个月提出。对外直接投资受到严格管制。非居民可在伊朗国内进行房地产投资。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非居民须持有交易许可证并
331、获得授权才能在证券市场或场外市场进行股票或债券投资,未经证券交易所高级理事会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出售两年内购买的股票。出售股票须遵守交易所或场外市场的大宗交易规则。非居民在境内发行或出售货币市场工具、集合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须经批准。居民投资境外资本市场不受限制。信贷业务:境内居民对非居民所有信贷、担保等业务均受到严格管制,非居民对境内居民的商业信贷和金融信贷不受限制。(五)个人个人经常项目:到邻国旅行购汇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 500 欧元,到伊拉克旅行的购汇限额为每人每年 25 万伊拉克第纳尔,到其他国家旅行每人每年可购汇等值 1000 欧元,超过限额须提供合理证明材料并经过伊朗中央银行批
332、准。个人出境携带里亚尔现钞最高限额为 500 万,通过飞机旅行可携带 5000 欧元或等值货币,通过其他方式旅行可携带等值 2000 欧元或等值货币,包括现金、支票、旅行支票、担保支票和其他形式的合法发行的证券等,超出限额需提供曾携带现钞入境并已申报的证明材料。携带超过等值 10000 欧元外币现钞须要向海关申报。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月度津贴须经伊朗科学研究技术部或健康医疗部批准,其他留学生的生活费用支出汇兑须提供证明材料。赴国外就医的伊朗居民,通过本国医生提供的诊断书,可以获得最高等值 1 万美元的外汇额度,超过该额度的换汇需求,须出示其他证明文件,并经医务委员会签署确认。拥有伊朗工作许可证的
333、外国居民在雇主确认后可将工资收入汇出境外,无限额规定。个人资本项目:非居民在具备支持文件、所得税证明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可采用市场汇率将本币账户的资金兑换为外汇,并将其合法收入汇出伊朗。(六)金融机构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共有744 家持牌机构经伊朗中央银行批准参与外汇市场业务,可以在国外开设账户、交易货币,并代表客户进行外币支付和转账。中央银主要内容来自 外国投资促进与保护法。126“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行、8 家国有银行和17 家私人银行共同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央银行不直接与持牌机构进行外汇交易,而是通过外汇交易监测系统(SANA)监测机构交易。存款准备金要求不适用于伊朗外汇存款账户。三、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127 印度尼西亚一、基本情况(一)外汇管理部门印度尼西亚银行是印度尼西亚的中央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