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产业政策支持视角,政府引导基金主要采用参股支持模式和融资担保模式,辅之以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其他形式支持创业投资。
(1)参股支持模式
该模式是一种参股不控股的形式,政府资金只作为有限合伙人,以“母基金”的模式来投资风险投资企业,而创投基金中有专业的基金经理作为普通合伙人,再进行“子基金”的投资,并在达到约定的触发条件时退出。在该模式下,政府引导基金并不参与该子基金的运作,全权交给专业化的风险投资企业来进行管理决策。由于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储备,在尊重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风险投资企业会对发现的颇具潜力的低估值项目来进行投资。通常来说,引导基金的股权不会大于整个基金投资金额的四分之一,风险投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该模式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就是上海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2)融资担保模式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以货币形式对与其合作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信用担保,这样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机构在社会中的信誉增强,有利于扩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机构向社会募集资本的能力。
(3)其他模式
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形式也经常被政府引导基金采用以支持创业投资。
①阶段参股是指按照契约,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机构,并且在规定期限之内退出,阶段参股期限一般低于5年,并且在参股过程中政府引导基金不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等日常经济管理工作。
②跟进投资是指当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机构投资创业企业时,政府引导基金选择协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机构共同投资该企业。
③风险补助是指对投资于初创期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助,增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一般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
④投资保障是指政府引导基金对那些潜在的被投资初创企业给予先期资助,其作为一种信号传递通过给予创业风险投资一定的保障,降低投资的风险。
(二)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不同主体的投资划分为国资背景创投机构出资引导、地方政府财政出资引导和国家层面出资引导
(1)国资背景创投机构出资引导。政府做为母公司设立创投公司,由政府财政出资作为创投公司的资金,并将创投公司委托给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并组建政府引导创投基金。这类创投公司的设立,大都在上海、武汉、深圳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例如上海创投,其母公司就是上海市政府,市政府出资6亿元人民币设立了此创投。上海创投作为母基金,其下设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模式如下:对上海创投持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派董事长进驻公司进行管理,对不持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则通过监事会、决策委员会等途径进行间接管理。当前该基金的总规模已经超过30亿元。
(2)地方政府财政出资引导。在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的背景下,依托当地的创业资源,由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构建政府引导基金。这种方式设立的引导基金,对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等特定行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既能增加总的资本供给,又能引导资金流向特定的企业。比较有代表性的基金有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等。
(3)国家层面出资引导。这种方式通过投资保障、阶段性参股、跟进投资对基金进行管理。依托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对创投资本进行引导,这种类型的引导基金在政府引导基金的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越来越大,该模式现阶段的试点也在不断地开展当中,试点主要运用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的支持。比较典型的案例是2009年中央财政首批参与设立的国家级引导基金项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