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首次公开发行
国内首次公开发行是指一家企业或者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其股份公开向公众进行出售以获取资本融资的行为,国内公开发行主要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新三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企业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而首次公开发行作为过往研究中收益最高的退出方式,一直都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选退出渠道,其选择的意义在于公开发行的退出方式可以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收益并且可以为基金管理人赢得良好的商业声誉。
(2)海外首次公开发行
海外首次公开发行是指中国境内符合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有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种模式。境外上市有着高接受度、简单的审批程序、更广范围的可流通股、方便的股权运作以及豁免税务等优点。一般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
(3)回购
回购即由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者管理层通过购买对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份额或者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企业股份实现基金的退出,一般来讲回购的退出回报率低,但是投资收益稳定。回购一般存在于两种情况,一种是本身约定了回购的时间和价格,此时的基金运作模式就成为了明为股权投资,实际为债权投资,另外一种为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之前即与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签订了对赌条款,若未达到对赌条款中约定的利润或者其他目标,则需要股东对股份进行回购。但是回购需要被投企业管理层能够找到更好的融资杆杠,否则回购很难达成。
(4)出售(并购)
出售是指基金管理人依法将自己持有的被投企业的股权出售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方式有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区域板或称四板)挂牌转让,协议转让等。此方法适用于融资企业很难借助首次公开发行或者达不到首次公开发行条件时使用,或者本次转让的收益已经达到了基金管理人对本次投资的回报收益时使用,有的基金并不一定要达到最佳的收益要求才会进行退出,如果说基金已经到期并且已经不能延长时,基金管理人便会使用此方法进行退出。
(5)APO
APO(Alternative Public
Offering),融资型反向收购,是近年诞生的一种新型的、复合型的金融交易模式,在美国应用较为广泛,指境外(也指我国)拟境外上市的公司完成与全美证券商协会监管的非交易所性质的交易市场(OTCBB)壳公司反向收购交易(买壳上市)的同时,实现向境外投资者定向募集资金,达到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模式。APO是介于IPO和反向收购之间的融资程序,特点为方便快捷且费用较低,其有四个要素:一是即公司必须要有SEC(美国证监会)认可的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二是要公司准备申报给SEC的相关法律文件;三是公司必须与一家美国上市的壳公司完成反向收购交易;四是在交易结束时投资者的资金通过托管账户放款给公司。
(6)海外上市回归国内股市
根据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相关条款,如果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该企业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同度高这三个特点,并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可以在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中拥有绿色通道。此政策无疑给了很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多一条退出道路,目前已经有360,阿里巴巴等在尝试这条道路。
(7)清算
投资人最不愿意使用的退出方式,该方式是指对于已经确定项目失败的创业资本,或者是基金已经到期无法延长,该投资只能采取清算方式退出以尽快尽可能多的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算和亏损注销两种。此方式不仅管理人自身的声誉受损,投资人的投资也会受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