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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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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投资是什么

对外直接投资是指我国企业、团体等(境内投资者)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Nocke首次将对外直接投资模式分为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

绿地投资也称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其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的企业。绿地投资一般在东道国从头建立全新的初创公司,将母公司的具有特定优势的生产要素(资金、技术、经验等)投入新建海外子公司之中。这种投资方式往往会给东道国带来很多方面的益处,如提高就业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出等。

绿地投资

绿地投资分类

绿地投资以跨国公司为主要投资主体,他们在东道国境内通常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等方式建立新的企业。绿地投资一般有两种形式:在东道国建立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

(1)成立独资企业,独资经营指的是企业在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独自新建企业并进行经营管理类活动如国外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避税地公司;独资的优点一是企业能够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其经营管理是独立自主的;二是独资可最大限度的避免秘密泄露,保持公司的经营垄断技术优势。独资的缺点则是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面临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也较高。

(2)成立合资企业,合资经营指的是共享利润、共负亏损以及共担风险的一种经营方式,如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合资优点是投资者双方可以共同分担,降低风险;也可利用当地投资者的天然优势享受优惠待遇。合资的缺点是投资者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分歧,降低效率,同时也可能会面临先进经营技术与经营秘密泄露的风险。

在我国的统计口径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合作开发等都属于绿地投资。

目前,绿地投资主要有境外加工贸易、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建立海外研发机构三种;跨国并购主要有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三种

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的区别

当企业选择以绿地投资的方式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一是投资方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进行经营管理;二是在东道国新建公司,能够为东道国带来就业和税收,因此较少受到东道国产业保护政策的限制;三是跨国公司能够最大限度维持自身技术、管理优势。当企业选择以跨国并购的方式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时,一方面,跨国公司资产获得速度快,大大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能够直接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原有资源,包括管理人员、供应商、目标客户等,进而快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进行跨国并购时,由于国际上会计准则不统一、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难度较大,造成决策困难,且相比绿地投资,跨国并购易受东道国限制和地方保护主义抵制,跨国公司易受目标企业原有契约的限制[1]

具体区别如下

(1)含义:绿地投资是投资主体在国外按照当地法律设立新公司。跨国并购是投资方对原有国外市场企业资产进行购买,将资产从外国资方转移到本国投资方手中。

(2)主要方式:绿地投资的方式有境外加工贸易;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建立海外研发机构。跨国并购的方式有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

(3)优点

绿地投资的具有①投资者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能够独立地进行项目策划,经营管理;②创建新企业过程中,较少受到东道国产业保护政策的限制;③当以绿地投资方式创建国外独资企业时,跨国公司能够最大限度维持自身技术、管理优势。

跨国并购具有①资产获得速度快,大大缩短项目建设周期;②快速进入东道国市场;③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原有资源,包括管理人员、供应商、目标客户等优点

(4)缺点

绿地投资的具有①建设周期长,灵活性差,对跨国公司自身实力要求高;②建设过程中市场变化快,不确定性较大;③新建成企业面临适应东道国惯例、开拓目标市场、人才缺乏等压力的缺点。

跨国并购具有①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难度大,造成决策困难;②易受东道国限制和地方保护主义抵制;③跨国公司易受目标企业原有契约的限制等缺点。

绿地投资

绿地投资的优势

(1)可控性高,企业直接在东道国进行投资,新建企业可以按照母公司的模式进行发展,母公司具有较高的控制权。

(2)灵活性和风险规避能力,母公司可以在东道国分阶段进入东道国以抵抗外部风险。

(3)保密性和垄断优势,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能够更好的保护核心技术,防止技术的泄露,保持海外市场的垄断技术优势。

(4)通过绿地投资创建新的企业受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较少,由于新设企业可以给东道国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因此政府一般都会采取支持和扶持的方式。

绿地投资的劣势

(1)投资建设周期长,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不能快速占领市场。

(2)投资风险较大,企业在进入初期会面临外部的东道国的文化差异、政府管制、现有企业排挤以及内部的企业组织经营管理等问题[2]

(3)在跨国公司新建企业的过程中,所有的风险全部由母公司承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且在设立过程中需要不断适应东道国的管理模式,进行融合也需要一段时间

(4)绿地投资有可能会更依赖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与经验,使得原有员工形成守旧和学习惰性,不适合外国企业在东道国的本土化发展,在与当地企业的竞争中逐渐丧失优势。

(5)绿地投资会加大原有市场的竞争,会增大东道国已有的产量规模,不适合进入一些市场趋向饱和,增长放缓的产业。在使用独资方式的绿地投资进入初期时,需要面临适应当地的文化与制度问题,以及当地原有企业的排挤[3]

参考来源:

[1]何旺.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研究

[2]常玮.跨国并购OR绿地投资--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国际扩张模式实证研究

[3]邓永辉.广东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选择研究——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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