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循环性社会”
日本于2000年公布《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并以此法为基础建立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通过促进生产、物流、消费以至废弃的过程中资源的有效使用与循环,将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负担降到最低程度。日本自2003年起实施《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每5年为一个阶段,目前已完成第三阶段(2013—2018年)。第三阶段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遏制废物产生和开展循环利用来减少废物的土地填埋处理量;提高回收质量;进一步减少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环境负担,通过回收金属、使用可再生资源和生物质作为能源来保障资源供应和安全等。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资源生产率达到46万日元/吨(约27000元人民币/吨,比2000年增加约80%),循环利用率达到17%(比2000年增加约70%),最终处置量为1700万吨(包括1275万吨工业废物,比2000年减少约70%)。
第三阶段《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计划》确定了8个领域的国内措施,包括建设循环型社会并重视废弃物减量化和再利用的质量、建立低碳和谐共存社会的综合努力、推进地方资源回收区建设、促进废物和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发展废物回收利用工业、合理处置废物、切实落实废物减量及循环处置等法律要求、推动环境教育及信息分享和提高公众意识。此外还有2个领域的国际努力措施,包括促进“3R”国际合作和支持日本回收工业的海外发展、完善促进废物资源循环国际转移的进出口措施。
(2)新加坡“可持续发展蓝图”
新加坡于2015年提出了“新加坡可持续蓝图2015”(Sustainable Singapore Blueprint
2015),通过减量、再利用和再循环,努力实现食物和原料无浪费,并尽可能将其再利用和回收,给所有材料“第二次生命”,使新加坡成为一个“零废物”国家。政府、社区和企业将一起落实基础设施和项目,使这种生活方式成为可能。保持新加坡的清洁健康,节约宝贵资源,腾出本来用于填埋的土地为子孙后代享用。
“新加坡可持续蓝图2015”的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新加坡的废物回收率达到70%,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30%,非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81%。
“新加坡可持续蓝图2015”提出了迈向“零废物”国家的四项基本措施和五项具体计划。四项基本措施包括:一是在所有新组屋中为可回收废物建设中央垃圾溜槽,并通过更好的基础设施支持促进私人住房垃圾的回收;二是在更多组屋中引入气动垃圾运输系统,为垃圾便利、卫生地处理提供支持;三是建立一个综合的废物管理设施将可回收物品从废物中进行分离;四是采取更多措施减少食品饮料行业的食品垃圾,改善电子电器废物回收利用。
五项具体计划包括:一是新加坡包装协议(Singapore Packaging Agreement,
SPA),通过与行业协会、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废物管理公司签署协议,努力减少包装废物的使用量;二是大型商业场所强制性废物报告,鼓励业主和管理人员采取行动改进废物管理,提高废物回收率;三是设立“3R”基金,重点关注食品、塑料和玻璃等回收率较低的废物流,通过共同资助计划鼓励机构开展废物最小化及回收利用项目;四是建立食品垃圾回收策略,通过在酒店、商场和食品中心就地处理食品垃圾,有效减少和回收食品垃圾;五是制定实施全国资源回收电子垃圾伙伴关系计划,通过全国性的自愿合作计划提高公众意识,以回收所有需要回收的电器和电子设备[3]。
参考资料:
[1]杨丹丹.山西省无废城市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
[2]王明明.资源型城市建设无废城市路径与评价体系研究以XZ市为例
[3]陈瑛.【聚焦“无废城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的内涵、目标和建设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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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相关报告:
万科公益基金:Z世代零废弃生活报告(49页).pdf
无废城市”建设下的新思考(1)-光大国际.pdf
瀚蓝环境-公司深度报告:“规模优先、资本优先”打造全面对标无废城市的“瀚蓝模式2.0”-220510(28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