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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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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简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长江证券业务链条较为完善,现已建成全方位的综合服务金融体系;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行业创新发展的机遇,在竞争激烈、复杂多变的行业环境中稳中求进、创新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主营业务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长江证券发展历程

199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前身)成立。公司实收资本金1700万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出资1000万元。

199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批准,公司发行2000万元湖北投资受益债券(现合并为同智证券基金),在业内较早地开展了证券投资品种的业务创新。

199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批准,公司发行2000万元湖北投资受益债券(现合并为同智证券基金),在业内较早地开展了证券投资品种的业务创新。

1994年,公司第一次担任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的“华新水泥”上市,成功实现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的突破。

1995年,公司第一个五年规划——《湖北证券有限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出台,这是一份对公司后来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的专题报告。

1996年,以股票主承销家数为排名指标,公司在全国列第七位,首次跻身全国十大券商之列。

1997年,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的上年额度内计划发行的首家大盘股和三峡概念股——“葛洲坝”发行上市。

1998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及上年度部分待分配红利转增股本,使公司的资本金扩充至3.02亿元。

1999年,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同益”上网定价发行。

2000年,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从而实现在银证合作方面的重大进展。

2001年,公司管理架构实现重大变革,北方、上海、南方及西南四大总部撤销,同时经纪业务总部成立,公司管理体系完成了从“块”到“条”的变革。

2002年,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签署“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的框架协议,并就双方长期合作达成协议。这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证券业的首批合资案例之一。

2003年,公司实现全公司的财务集中管理,各业务部门财务职能并入财务总部,总部统一向营业部派驻财务人员,并实行定期轮岗。

2004年,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公司分立改制的方案。通过分立改制,剥离非证券类资产,公司朝着股份制改造、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2005年,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公司托管大鹏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的31家证券营业部和2家证券服务部。

2007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上市仪式,宣告正式登陆A股市场。

2008年,公司集合理财产品“超越理财2号”获准发行。该计划又名“基金管家”,为开放式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突出特点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上有创新,即公司将以一定量自有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2009年,公司获得湖北证监局核准,实施经纪人制度。由此,公司成为国内第二家,亦是华中地区首家获批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券商。

2010年,公司成功实现了融资融券业务的平稳上线,3家营业部为公司实现了融资融券业务零的突破。

2011年,公司正式获准开展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12月19日,公司报价回购业务的首单交易在武汉武珞路营业部诞生,这标志着该项业务正式进入了试运行阶段。

2012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和《关于参与转融通业务试点的通知》,批准公司的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

2013年,公司首批柜台产品——权益类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亦于8月7日正式获批。

2014年,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资本规模,促进创新业务发展。当天,公司还首批获得了港股通业务资格。

2015年,公司首只浮动收益凭证产品“期权宝”1号成立。该产品是公司首只真正意义上嵌含期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化产品,它的成立是公司推进期权业务的重要一步。

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7.87亿股相关工作圆满完成,这是自公司上市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股权融资,为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7年,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内首个券商智能财富管理系统——iVatarGo正式上线,标志着公司在金融科技智能化方向迈出坚实一步。

2018年,公司可转债成功发行,募集资金50亿元。这是可转债实施信用申购后,深交所主板发行的第一只可转债,也是2018年以来市场发行的首只券商可转债。

2019年,公司以“金融+产业”为特色的扶贫模式取得了丰硕成果,被湖北省扶贫办授予“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湖北通报表彰对象”。

长江证券发展历程

长江证券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长江证券第一大股东为新理益集团,持有公司14.89%的股权,第二、三大股东分别为湖北能源集团和三峡资本,分别持有长江证券9.58%和6.02%的股权。除上述三大股东外,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股权相对分散。目前公司尚无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才玖曾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来自湖北国资体系。其余7名非独立董事中,3人来自大股东新理益集团,3人来自湖北国资及行政体系,1人由公司自主培养。

长江证券股权结构

长江证券领导班子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副董事长:陈佳。

董事:李新华、黄雪强、陈文彬、郝伟、赵林、刘元瑞、史占中、余振、潘红波、张跃文。

监事长:宋望明。

监事:俞锋、邓涛、李庚、邹伟、蔡廷华。

高级管理人员:刘元瑞(总裁)、胡曹元(常务副总裁兼首席信息官)、陈水元(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佳(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勇(副总裁)、周纯(副总裁)、胡勇(副总裁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肖剑(副总裁)。

长江证券领导班子

长江证券领导班子

长江证券领导班子

长江证券子公司

目前长江证券全资子公司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控参股子公司有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3.65%、85.90%和44.55%。

长江证券子公司

长江证券主营业务及收入

长江证券拥有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和海外业务六大业务板块。其中,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是公司的核心增长引擎,主要涉及证券及期货经纪、财富管理服务、研究业务、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资本中介服务。2021年,该板块贡献营业收入62.76亿元,占总收入的72.78%;贡献营业利润25.57亿元,占总营业利润的80.48%,是公司业绩的压舱石。

长江证券主营业务

2021年,长江证券实现手续费收入51.43亿元(其中股票经纪39.27亿、投行业务7.88亿、资管业务2.61亿元),利息净收入15.89亿元,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56亿元。如其他业务收入按净额计算,轻资产收入占比为62.81%。2019-2021年,证券行业加权ROE分别为6.3%、7.27%和7.83%,同期长江证券ROE分别为6.35%、7.58%和8.34%,基本持平行业平均水平。

加权ROE

参考来源:

《长江证券:聚焦机构经纪深化区域服务-220718(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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