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正式起步以来,我国康复医学事业已取得巨大进步。2010年起,国家首次将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9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标志康复医疗正式得到政府支持,成为基本医疗服务建设的一部分。为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对康复医疗的临床需求,2016年,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也纳入医保,展现了我国对康复医疗价值逐步认可的趋势。医保范围内的康复医疗项目有
2010年
运动疗法: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肌力、关节活动度和平衡功能障碍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2次(包括项目合并计算)。
偏瘫肢体综合训练: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脑瘫肢体综合训练:限儿童,3岁以前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总支付年限不超过5年。
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作业疗法: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生活、工作能力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
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认知知觉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言语训练:限器质性病变导致的中、重度语言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每日支付不超过1次。
吞咽功能障碍训练:限中、重度功能障碍,限三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使用,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3个月。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限指定目录所列康复项目在具体实施中设计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4次。
2016年
康复综合评定:有明确的功能障碍,一个住院期间医保支付不超过三次,两次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吞咽功能障碍检查: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三次。
手功能评定:明确手功能障碍患者,总时间不超过90天,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平衡试验: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平衡训练:有明确的平衡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表面肌电图检查:有明确的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
轮椅技能训练:需长期使用轮椅且能够自行操作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
耐力训练:由于疾病或损伤导致的全身运动耐力下降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大关节松动训练:有明确的关节活动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徒手手功能训练:有明确的手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截肢肢体综合训练:上肢训练支付不超过30天,下肢训练不超过20天,髋关节或肩关节离断、高位大腿截肢训练支付不超过90天。
小儿行为听力测试:6岁以下疑似听力障碍的儿童,由取得听力师或助听器验配师资格并经过小儿听力学培训的人员操作。
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6岁以下疑似孤独症患儿。
日常生活动作训练:存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ADL)的患者,重度患者支付不超过90天,中度患者支付不超过60天,轻度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每14天训练经功能量表评定后取得明确功能进步才可继续支付。
职业功能训练: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有就业意愿,经过PARQ医学筛查适合进行职业功能训练的患者,支付不超过90天。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限精神障碍康复期患者。在精神卫生机构或康复医疗机构,由具有资格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或在其指导下的社工操作,每年支付不超过90天,每天支付不超过一次。
减重支持系统训:由神经、肌肉、骨骼疾患导致的独立行走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
电动起立床训练:住院期间,以减少卧床并发症为治疗目的或者以直立行动为康复目标,支付不超过30天。
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6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由取得听觉口语师资格的人员开展,以个别化训练为主要方式,每周最多支付一次,支付不超过一年。
言语能力筛查:疑似言语功能障碍患者,不包括言语功能不能恢复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