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行业被并购对象的层面分析。并购主要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横向并购;第二种是纵向并购;第三种是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此类并购行为发生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间,其并购行为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市场占有率、扩大规模效益,其横向一体化通常在国际范围内呈现出来。近年来,各领域都有全球性行业重组。我国国家政策及法律支持横向重组,加之各领域实际发展需要,共同推进行业横向并购热潮。
(2)纵向并购:此种并购行为一般发生在同一产业上下游企业,即在生产或者经营中存在密切联系、相互衔接的公司间。其并购的主要目的是前向或后向扩展业务。本质上纵向并购指的是产业链中需求商与供应商的关系,而非企业间直接竞争关系,其表现为整体市场内企业呈现出纵向一体化的特征。
(3)混合并购:此种并购行为综合了上述两种并购的特点,并购企业往往非同一行业,其并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市场份额,推行多元化经营。理论上可认为混合并购指旨在分散风险,实现范围经济。当下,整个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多元化经营俨然已成为一种趋势。混合并购是各个行业企业实现低风险、便捷、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的机制虽然不同,但都可以达到扩大市场势力的目的。横向并购后降低了同行的数量,企业可以把重点放在扩大行业经营上,让合并后的公司增强对市场控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更容易形成市场的垄断;通过纵向并购,可以深化公司业务范围,形成整合业务,增加企业利润来源,提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混合并购后使企业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与竞争对手竞争,以便在扩大利润和业务的同时扩大公司的绝对规模,达到业务领域的专有或排他性的目的。
2从合作意向或对抗程度分类,并购主要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1)善意并购:双方存在合作意向,在并购议价、资源整合方面比较缓和。
(2)敌意并购:双方存在对抗意向,于并购实施过程针锋相对。
3从并购方资本的类型分为产业资本并购和金融资本并购
(1)产业资本并购:并购方为生产服务类企业,通常目的是利用被并购方资源来扩大经营范围或者行业份额,而非以增值为目的。
(2)金融资本并购:并购方为金融企业,目的是获得一段时期内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溢价,一般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影响较小。
4从并购资金的来源分析,并购主要分为现金并购、换股并购、杠杆收购和增发收购
(1)现金并购:并购对价的支付方式主要(通常大于70%)是现金,对企业现金流管理的质量要求较高,一般情况较少。
(2)换股并购: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交换股权达到合作,存在于双方合作意向明显且规模相似的企业之间。
(3)杠杆收购:通过举债例如发行债券来获取资金进行对价支付,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选择这种并购方式的企业不多。
(4)增发收购:向资本市场增发股票,以获取支付资金。或向被并购方增发股票,相当于被并购方股东的股权转换成并购方股权。二者都存在稀释控制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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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并购双方是否接触可以将并购分为互联网直接并购和互联网间接并购。
(1)互联网直接并购是指在并购方互联网企业可以直接向被并购方的企业提出要求,经过双方一定程序的沟通,共同商讨出并购的各类条件,进而在协议的条件下达到并购的目的。直接并购的模式目前在我国包括协议收购,换股收购,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等。从内容上分,互联网直接并购又分为前向直接并购和反向直接并购。前向直接并购是指并购方把非并购方并购之后,并购方仍存在,被并购方法人地位消失,资产和负债均由并购方承担。这也是互联网行业普遍选择的并购方式。而反向直接并购是并购方法人地位消失,并购后谁存续谁消失,要从双方会计处理,税收和公司商誉等方面具体分析。
(2)互联网间接并购则相反。是通过证券市场,以高于被并购企业股票市价的价格将其股票收购,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间接收购可以通过投资银行和第三方中介进行,一般来说,此种交易如果是善意的,更容易成功。
6从并购的方式上分,互联网企业并购可以分为互联网企业协议并购和互联网企业要约并购。
(1)互联网企业协议并购是对应于之前所论述的直接并购的。是并购双方并不通过第三方机构,直接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实现并购顺利进行。选择协议并购方式在并购之后更有可能降低整合风险,但是契约成本较高。
(2)互联网企业要约并购则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要求并购方发出并购通告,待被并购方企业确认后即可开始的并购行为,此种并购方式可以减少内幕交易,但是会在并购后的整合问题中承担一定的风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