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商卖货型:电商卖货型,即商家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电子交易的方式向消费者进行实物产品或虚拟产品的出售。移动互联网下的电商销售有效缓解了企业与用户在时间、空间上的不对称性,用户通过手机或电脑客户端进行商品的选购,商家在接收订单后完成备货和发货,待用户确认货到无误后,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原先暂存的货款发放到商家账户。电商卖货型盈利模式在移动互联网企业中普遍存在,例如网易严选通过APP向客户销售自营产品;就业培训机构粉笔通过客户端向学生出售网课等。
(2)平台抽成型:平台抽成型,即平台不直接生产创造价值,而是整合资源,发挥连接商家和客户的作用。在促成双方交易后,平台向商家收取一定比率的佣金。依靠抽成盈利的企业在交易中主要扮演中介的角色,它对内汇聚商家、对外吸引用户。汇聚的商家产品质量越好、种类越丰富,吸引的用户数量越多、交易金额越大,平台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就越强。自媒体短视频、直播带货的热潮使得平台抽成型盈利模式在移送互联网企业中快速兴起,例如斗鱼、虎牙、YY等直播平台向入驻主播收取用户的打赏提成;淘宝、天猫搭建巨型互联网零售平台,在用户确认收货后按一定抽成比率向入驻电商企业收取佣金费用。
(3)增值服务型:增值服务型,即提供基础功能免费,高级功能收费的服务。先用免费的产品和服务去吸引用户、抢占市场份额、扩大用户规模,然后再通过增值服务或其他产品收取费用。免费的产品在移动互联网企业经营中发挥着两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低门槛的方式吸引大量用户;二是作为收费产品的承载者。当用户长时间使用某一产品形成依赖时,不断衍生的需求会促使其付费开通更加全面便捷的服务,以此达到更优质的使用体验,企业也因此实现盈利。例如QQ音乐向用户提供免费听歌的权利,但对于每首歌曲的下载设定收费金额。
(4)业务收费型:业务收费型,即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功能或技术等业务,移动互联网企业的收费业务主要包括服务收费和内容收费。服务收费涵盖租赁服务、咨询服务等项目,用户在企业平台发出服务需求后,企业依据用户的选择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收取相应的费用。内容收费则是文图、音频、视频等互联网内容平台企业基于法律层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法盈利的认可,向用户提供消费前先付费的产品体验。例如阿里云服务器为客户提供云计算及人工智能服务,樊登读书会向用户提供书籍内容讲解服务[3]。
参考资料:
[1]盛振伟.基于价值链理论的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以唯品会为例
[2]苏媛.互联网企业员工薪酬管理标准化流程设计——以ZH公司为例
[3]周瑢.移动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的可行性与公司估值研究——基于神州租车的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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