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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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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债是什么

熊猫债是指境外主体,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作为发行货币的外国债券。其中,境外主体,包括境外法人、政府机构、金融机构、民间组织等。注册在港澳台等离岸市场的机构主体在华发行债券,也被视为熊猫债券。根据国际惯例,一般在一个国家发行当地货币时,会以该国特征或吉祥物命名,如在美国发行的美元债券称为“扬基债券(Yankee Bonds)”,境外机构在日本发行的日元债券称为“武士债券(Samurai Bonds)”,境外机构在英国发行的英镑债券称为“猛犬债券(Bulldog Bonds)”,境外机构在韩国发行的韩元债券称为“阿里郎债券(Arirang Bonds)”。

熊猫债发展历程

2005年我国时任财政部长将第一支由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分别在华发行的11.3亿和10亿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至此,熊猫债发展拉开序幕。2005年为配合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首次熊猫债的发行,我国第一部国际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管理办法颁布。自此,熊猫债作为活化债券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渠道之一登上历史舞台。每一次政策变革后,都会不断推进熊猫债市场活跃度。

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第一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开发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2010年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国际开发机构”的条件,以及提高发债主体的评级要求。但是由于发行主体只针对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筹集的资金又仅能用于我国国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主体范围等各项条件限制,使此后9年间熊猫债发展较为滞缓。

2014年起,伴随各项政策推进,熊猫债得到了快速发展。2014年3月戴姆勒发行5亿债券,标志首个非金融机构在华试点发债的成功。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直接投资,增大了中资企业海外机构跨境融资需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中国纳入SDR货币篮,在国际金融平台为熊猫债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2016年外管局全国版《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办法》颁布,放宽了对熊猫债融资资金境内外流动的限制。明确“自用熊猫债,即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为鼓励境外母公司发行人民币债作为融资手段提供了内部结算通道。

2018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促进了债市的双向开放。

2019年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4是对市场规则体系完善的提供重要进展:一是在规范境外企业信息披露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披露要求,提升业务操作性;二是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应当合法合规。《指引》还强调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投资人应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1]

熊猫债

熊猫债券的特征

(1)熊猫债券是一种国际债券。

国际债券是债券发行人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外国货币为面值货币的债券。国际债券最鲜明的特征是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根据债券面值货币类型的不同,国际债券可以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其中,外国债券发行人所属国和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地属于不同国家或地区,且以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地的货币为债券结算货币的债券,如著名的美元“扬基债券”、日元“武士债券”。欧洲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所在国、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国、债券面值货币所在国属于不同国家,且面值货币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熊猫债券的发行人为境外发行人,投资者为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因此熊猫债券是一种国际债券。同时,熊猫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国、债券面值货币所在国均为中国,因此熊猫债券不是欧洲债券,而是一种外国债券。

(2)熊猫债券是一种人民币国际债券。

人民币国际债券是国际债券的一种,是指跨境发行的、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的债券,其核心特征为债券发行人与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国不属于同一国家或地区、债券计价为人民币。熊猫债券的发行人为境外发行人、债券发行市场为中国境内债券市场,且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此熊猫债券是一种人民币国际债券。此外,熊猫债券是一种在岸国际债券。根据债券市场的不同,国际债券可以分为在岸国际债券和离岸国际债券。在岸国际债券的债券发行人为境外非居民,债券市场为境内债券市场,如扬基债券、武士债券分别为美元、日元的在岸国际债券;离岸国际债券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境外非居民,也可以是本国居民,债券市场为境外离岸市场,如欧洲美元债券、欧洲日元债券分别为美元、日元的离岸国际债券。人民币国际债券作为一种国际债券,也可以分为在岸人民币国际债券和离岸人民币国际债券。其中,在岸人民币国际债券的债券发行市场在中国境内,离岸人民币国际债券的债券发行市场在中国境外。离岸人民币国际债券的兴起虽晚于在岸人民币国际债券,但其发展过去一度超过在岸人民币国际债券,香港“点心债”、台湾“宝岛债”、新加坡“狮城债”均为离岸人民币国际债券的代表。熊猫债券的债券发行市场在中国境内,因此是一种在岸人民币国际债券。

熊猫债券的分类

熊猫债券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具体如下:

(1)按照熊猫债券发行人主体的不同,可将熊猫债券分为主权政府债券(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

主权政府债券的发行人为外国主权政府、外国地方政府;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的发行人为国际开发机构,按照《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解释,此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多边、双边以及地区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如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金融债券的发行人为外国普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一般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债券的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在此需要解释的是,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监管主体和市场规则的不同,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称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非金融企业债券”)、在证券交易市场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在此将非金融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统称为非金融企业债券。

(3)按照熊猫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不同,可将熊猫债券分为绿色债券、“一带一路”建设债券、一般熊猫债券。绿色熊猫债券所募集资金按照《绿色债券原则》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下的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项目;“一带一路”建设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运营“一带一路”项目,偿还“一带一路”项目形成的专项有息债务或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业务[2]

熊猫债发行现状

2021年第二季度,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共有12家主体累计发行熊猫债21只,发行总额达到325亿元,环比上涨27.95%,较去年同期上涨17.75%。截至2021年6月30日,熊猫债券市场累计发行规模达到4925.86亿元,存量规模为2464.76亿元。

熊猫债

从累计数来看,2005年至2021年末,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累计发行规模5411.36亿元,未偿额2376.86亿元。2016年发行规模猛增,年发行量达1300.4亿元,主要由于当时大量中资房企利用境外关联主体发行熊猫债融资,后续随着房地产融资政策持续收紧,中资房企熊猫债逐渐不再发行。

2021年为熊猫债历史上第二次单年发行规模突破1000亿元,也是中资房企退出熊猫债市场后首次破1000亿元。2021年,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累计发行熊猫债73期,发行总额达人民币1065.16亿元,发行期数和发行总额同比增长69.77%和81.61%,同比大幅提升[3]

熊猫债


目前,熊猫债发行人已覆盖欧洲大陆、西欧、中东、东南亚、北美洲等地区,且随着境内债及熊猫债相关政策的更新创新频频。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期间,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行多支疫情防控熊猫债。随着熊猫债分层分类办法及非金融企业熊猫债指引的落地,2021年陆续推出了宝马首支欧洲地区公募熊猫债,戴姆勒首支成熟层熊猫债。同年,随着“双碳”目标倡议的提出,绿色债券大力发展,匈牙利发行了首笔主权机构绿色债券、远东宏信发行了首笔可持续发展熊猫债,光大绿环发行了首笔碳中和熊猫债。此外,熊猫债市场积极贯彻国家重大战略,频频推出乡村振兴债券及债券通债券,促进乡村振兴及双向开放。熊猫债市场众多创新与亮点得到了境内外市场的广泛关注[4]

参考资料:

[1]徐雅芳.T外资集团的熊猫债融资优化研究

[2]陈代武.熊猫债券法律问题研究

[3]刘姝驿.对接国际标准,服务国家战略——熊猫债2021年回顾与2022年展望

[4]刘林.创新发展熊猫债市场

本文由@Y-L发布于三个皮匠报告网站,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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