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商群体不断扩大和各种营销模式的快速发展,微商经营中商品一系列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品质量不过关。通过微信、微博、快手等社交平台开展的微商经营,有别于天猫、京东、亚马逊等专业电商网络交易平台,社交平台缺乏对微商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核,没有既定的准入门槛,对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等缺乏管控,微信朋友圈中出现的经营行为几乎都属个人经营,其所售商品质量无法保障。部分微商利用“朋友圈”熟人监督信任,从事“杀熟”勾当,假货真货混着卖。
(2)虚假宣传多发。微信用户通过朋友圈上传商品图片及信息,很少会对商品作详细描述,消费者并不能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准确全面的了解,在网上看到的物品图片在外观、色彩或质量上往往与实物大相径庭,与网上所展示的图片效果差异很大。微商经营者为了吸引广大消费者的眼球,增加产品和服务的受众,扩大销量,虚假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能、作用、材质、成分,诱骗消费者进行购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大部分的微商属于中下游的代理商,既无需寻找货源,也无需仓储商品,联系物流,他们充当的仅仅是一个寻找客源的中间人角色,通过大范围、高频率的宣传商品,吸引消费者眼球,发货、售后全部由厂家代为处理,缺乏第三方监管、担保,遇到消费者要求提交商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要求退换货等诉求时,往往采取拉黑、删除好友等措施,对其视而不见、有意规避,甚至打一枪换一个账号,很容易出现专宰熟人、无法退换货、付款不发货、质量问题等投诉无门情况,买家的合法权益很难保障,风险很大。
(4)层层代理,滑向传销边缘。社交平台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网状关系,加之熟人之间的信任,极易于被用来发展层级关系营销商品,明里分销实则传销,从而进入歧途,构成违法,近两年通过朋友圈虚假炫富来蛊惑发展下线从事传销的报道屡见不鲜,2015年至2016年兴起的“WV梦幻之旅”就是其中之一[4]。
参考资料:
[1]纪增玥.微商行政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2]高榕.微商交易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3]屈啸.M公司微商营销策略研究
[4]王晓军.L市微商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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