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设立新公司
企业可将适合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的业务板块,在政策地设立新公司,独立运营,享受政策。
优势:独立核算所有税收缴纳在政策优惠地,,能全面享受政策优惠,企业收益大。
特点1:新成立公司过程中,不影响原公司正常业务。
特点2:企业开具的每一份发票,都能享受政策扶持。
方案二:设立分公司独立核算
企业在当地成立分公司,申请独立核算,即可自主开票,享受当地税收政策扶持。
优势:办理简单、方便、快捷,不需要跟原有工商税务沟通。
特点1:分公司无需注册资本,企业仅需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
特点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对外承接业务。
特点3:分公司可自主选择所得税汇算地。
特点4:分公司开具的每一份发票,都能享受政策扶持。
方案三:设立个人独资咨询服务等企业
可申请享受特惠政策,核定征收,资金任意转至私人账户。
适用于1:优化企业所得税;
适用于2:股东分红高管工资提成的税收优化。
优势: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交完个税之后利润全部归个人所有,解决企业无进项发票高利润问题
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企业总税赋不超过5.16%,且账务处理简单。
特点2:个人独资企业履行完“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义务后,投资者不存在其他税收问题。
方案四:整体迁移(变更注册地)
在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不变的条件下,企业仅将注册地址变更在政策所在地,即可大限度的享受政策扶持。
优势:税源在总部经济区,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为企业创造更多利益[4]。